但是那时我没有忍住:“我已经在艾叶堡死过一次了,被你亲手放进棺材。我不会接受自己仇敌的怜悯和施舍。”

赛斯没有说话,只是坚定温和的脱掉我的染血的外套,为我换上柔软的干净衬衫。

我勃然大怒:“你认为我看不穿你的卑鄙和虚伪吗?!”

摇椅忽然翻倒了,赛斯压在我身上,他的手压住我胸膛,碎发垂在我额头上,低头看我眼睛:“少爷,难道在您心中,我一直是卑鄙,虚伪和无耻的代名词吗?”

就好像一头凶猛的野兽,忽然有一天对猎人笑了。

“那不如卑鄙无耻到底。”他的手开始解开没有换完的衬衫纽扣:“做很多年来,我一直想做的事情。这样如果有一天不幸失去您,我也不会有遗憾。”

赛斯让你忘记一个人的方法是不停的侵犯,直到你的思维和身体一起疲惫停顿。

炉火熄灭了。

黑暗中他掰开我的腿。

我反抗,他将我的手用鹿皮捆起来,然后轻吻手心。

然后是头发和脸颊,他把鼻子埋在我的头发间,大口大口吸气,就像贪婪的酒鬼吮吸酒香。

然后顺着身体一直吻下去,掰开我的腿。

身体因为被贯穿而发出撕裂般的疼痛,他安慰我:“公爵大人,我很快会让您感到什么是快乐。”

我知道赛斯在自己的城堡里收养过娈童,但是没有想到他会如此深谙这种罪恶,仿佛已经预先在思想里排演过无数遍一样。

身体因为疼痛而绷直,又因为愉悦而舒展开来。

他扶着我坐起来,黑暗中强行换了又一个姿势,直到我的身体因为过于疲惫而失去知觉,不论快乐还是痛苦都无法回应他。

“你会受到上帝惩罚的。”我告诉他。

黑暗中他竟然似乎认真的思考了片刻:“我愿意。”

人们总是说,兰开斯特公爵和他的老朋友赛斯埃尔伯德侯爵关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公爵甚至不用男仆,每天赛斯会把烫好的衬衫和外套送进来,亲自为他穿上。

我恨他。

他每天早上道貌岸然的出现在我床头,像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士对待主人一样,帮我将衣服穿上。他的眼睛甚至不在头天晚上强行侵犯的痕迹流连,偶尔看见,也面无表情,单膝跪在床前。

我恨他,但是莱恩死了。如果一个人经历了两次爱人的死亡,那么也会变得连恨一个人的力气也没有。

我无法忍受自己的自责,试着结束这段生命。

第二次调配有毒草药时,赛斯出现了。他推翻了滚烫的坩埚,忽然抱住我,就像最初来爱叶堡时,抱住那位孤僻倔强的小少爷。

“公爵大人,丹顿需要您。您要活下去。”他的拥抱紧得让人窒息,“因为丹顿的未来不是柯帝士的,也不是当年谋逆的老兰开斯特伯爵的,也不会是自由党人的。”

他松开我,单膝跪下,手放在胸前。

头深深低下去。

“它是您的,安斯艾尔王子。我的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来LOL守望之海开黑吧!暗号“王尼玛同志门下走狗”!

老兰开斯特公爵并没有私生子。

他的亲哥哥,爱德华王,有一位和女仆诞下的男婴。爱德华王有一位自私且家族势力强大的王后,和一名盛传将继承王位的儿子。于是老王将男婴送到兰开斯特公爵的城堡,恳请成年之前,由弟弟将他抚养长大。

他从遥远的北方封地,为自己儿子寻找了一位贵族骑士。

老王告诉年轻的骑士,他的使命是辅佐年幼王子,直至长大成人,继承王位。因为他这位不成器的兄长,完美的继承了其母亲奢靡和骄纵的性格,不适合坐上丹顿的宝座。

骑士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王,是在艾叶堡大厅的穹顶之下。

他像一只孤癖的小猫,躲在自己名义上父亲身后,防备的看着每一个人,袖口因为剪裁不合适而短一截。一瞬间他明白了,小王子的叔父并没有将自己的侄子作为未来的王而抚养,只是在随意敷衍。

因为艾叶堡公爵有自己的打算。

爱德华王已垂垂老矣,当他死后,王位由自己取而代之。

年轻的骑士向年幼的王子单膝跪下,宣誓忠诚。

年轻的骑士留在艾叶堡五年,教小王子骑马,跳舞,吟诗,写字。他看着少年,日渐成长为漂亮英俊的青年,有着一双海面上天空一样的灰蓝色眼睛,和春日微风里轻轻拂动的浅金色头发。

整个灵魂都被这烟水晶般的灰蓝色吸引了。

他不想去思考未来,也不愿提及过去。

只要能并肩策马在开满鲜花的山岗上,能在指导他跳舞技巧时手扶上他的腰,能在看他写字时俯下身嗅他短发上阳光的味道,就感觉上帝在眷顾自己。

老王死得很突然。

还没来得及为几乎长大成人的私生子正名,就死于长子有毒的红酒。一直密谋取兄长之位而代之的老兰开斯特公爵开始蠢蠢欲动。

这位骑士做了一个权衡和抉择。

为了完成爱德华王的遗愿,他投靠暴君柯帝士,绞杀了身在艾叶堡的兰开斯特公爵势力。下一步将控制皇家骑士团,除去暴君柯帝士,扶持安斯艾尔王子登上王位。最后利用皇家骑士团,清剿自由党的残余势力。

可是在艾叶堡j□j中,因为自己的片刻远离,自己年轻的主人不幸死于血泊中。

他亲手将自己的忠诚和爱恋放入白色棺材,在棺木上撒上血红的玫瑰花瓣。

他亲眼看见棺材被泥土吞没,亲耳听见神父念诵祈祷词,然后看见墓碑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竖起来。

“全能的天主圣父,求你垂顾安德尔森兰开斯特,接纳他于永光之中。他既相信你的圣子死而复活;愿他将来是复活时,也能与你的圣子共享荣福。阿门。”

这个故事是赛斯告诉我的。

“殿下,知道您可能还活着时,我以为自己在做梦。”他说,“我将寻找您的画像贴满了整个丹顿,可是一无所获。我从来没有真正违背过您的意志,所以莱恩布莱克离开橡木城之后,还活着。虽然非常想杀死他,但是我只是用铁烙毁了他的声带。”

这听起来像一个梦。

“我之所以现在才告诉您,是因为身为兰开斯特公爵,远远比身为安斯艾尔王子安全。除非迫不得以,我不愿意您冒这个危险。”

赛斯抬起头,困惑的看着我:“殿下,您看上去似乎心情不错?”

“安斯艾尔王子的心脏。”我伸手摸自己的胸口,确定那里有东西在温热有力的跳动,“我找了那么久的东西,原来在这里。终于找到了。”

“我累了,想喝一杯热红茶。”我对赛斯说。

我需要积攒体力。

作者有话要说:圣诞快乐,递杯水…

“听说你去过群龙之巅?”

山民的孩子双手被粗麻绳捆起来,有小鹿一样惊恐的黑眼睛。我用小刀将绳索割开,把三枚金币放在他手心中,“带我去群龙之巅,然后你就自由了。我保证皇家骑士团不找你麻烦。”

小屁孩很犹疑:“你怎么保证?”

我将公爵的金绶带递给他:“要是我失信,你就不用还我了。”

那是个寒冷的夜晚,我们乘坐一匹巨龙拉的马车,偷偷溜出营地。龙一直飞到北方森林的最北边,然后停了下来。前方是野龙的领地,它无法前进,只能重新飞回丹顿的领土。

“我曾经跟爷爷来过一次这里。”山民的孩子有一双诚实的眼睛,“有一条紧贴悬崖的小路,可以绕到山岭的最高处。那里是万龙的巢穴,爷爷以前靠卖龙蛋赚钱。”

比北方森林更北的地方,是险峻高山。山顶终年隐藏在云雾之中。我将孩子放在巨龙背上,告诉龙一个安全的着陆点,然后独自向着群龙之巅进发。

赛斯正忙着围剿自由党人,等他发现我失踪,已经没有时间赶来。山路很陡峭,是偷龙蛋的山民长年踩踏出来的成果,我喝光了皮囊里带的水,吃光了所有熏肉和干面包,看到了数不清的日出和日落,最后像一个酒鬼一样,衣衫不整摇摇晃晃的出现在群龙之巅。

山峰顶端是一处天然花岗岩平台。

数不清的巨龙栖息,生活,繁衍后代。

他们高贵的黄铜色眼睛直视天空,不会因为渺小人类的到来而惊扰片刻。

我开始点燃麻痹痛觉的迷失香配方,香味渐渐弥漫开来,龙群隐隐躁动。

我拿出一把山民常用的弯刀,掀开外衣路出胸膛。

我划开皮肉,取出那颗新鲜的、尚且跳动的心脏,抛向天空。

觅食的龙群聚集而来。

这是龙族巫女控制龙类的远古咒语。每一匹溅上直系兰开斯特家族血液的龙类,都承载了心脏主人的意志。我依附于每一只腾空的巨龙身上,通过龙群的眼睛俯视人类世界,一切东西都显得渺小脆弱。

我是群龙的头领。

我也是巢穴里刚成年的最弱小的翼龙。

我率领龙群向丹顿飞去,在上空盘旋,向柯帝士奢靡骄纵,摆满奇珍异宝的温泉宫喷射毒火,看着饱食终日、以鞭打奴隶为乐的贵族们四下逃窜。

龙类的感知远远超出了人们的理解范围。

我看见了赛斯。

皇家骑士团以荣耀为盾,以骄傲为矛,从巨龙爪下守卫着这座早已应该坍塌的宫殿。赛斯穿着黑色骑装,穿过温泉宫铺着羊毛和宝石的地毯,进入正在发飙的新王房间。

他走过去,似乎附在柯帝士耳边说了什么,忽然拔剑,砍下了主人的头颅。

他将柯帝士的身体搬起来,投入暴君养鳄鱼的水池里,然后回到染血的宝座前,单膝跪下,小心的在上面放上了一条金色绶带。

j□j在王宫中继续着,而赛斯将额头抵在绶带上,静静跪在王座前,仿佛时间就此静止了。

那是我给山民小孩的,金色公爵绶带。

孩子应该已经安全的回到了自己家庭里,虽然贫寒,但是温暖。

自由党人开始从各个角落出现,拿起武器,和贵族战斗。

我看见一位自由党人的高级执行官,有着和莱恩生前同样的双头鹰标示,配着一把战斗中损伤的剑。

我让龙群盘旋而下,次第在他和他的人民面前收拢羽翼。

领头的巨龙将下颌放在地上,以示臣服。

我终于完成了莱恩的遗愿。

我的精神将脱离龙类,我的意志与血液,会与它们同在。

为了一个自由,平等,和平的新丹顿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十一

如果不是白玫瑰的香气,我是不会醒来的。

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文森特威廉的脸。他眯起眼睛打量我,说:“亲爱的公主殿下,你终于醒了。”

我才发现,自己躺在巨大的白玫瑰花丛中。无数玫瑰花,几乎要把我埋起来了。文森特带着宽沿的旅行帽,像个普通的落魄药师一样向我伸出一只手,夸张的做了个姿势,低头吻了吻我的手背:“差一点,就见不到你了。”

“可以不要用对贵族小姐的礼仪对待我吗?”我对这个变态说。

文森特的眼睛病态的闪亮:“安,你有没有觉得现在自己的情绪很难控制?”

确实是这样。

“声音变得尖细,皮肤更加光滑?”

我试着发了发了发音,发现没有往日那么低沉。

文森特在我旁边坐下:“我跟你说一个故事,我当初的情史。”

我想,你的情史我已经听过一千遍了。但是迷失香的效果在退去,胸口撕裂一般的疼痛,我几乎连一根指头就无法动弹。

“我喜欢上一个龙族的巫女,有着永远少女的脸庞和猜不透的年龄。只差一点点,我就拥有了她。后来,等我重新回到皇家骑士团时,才知道,她已经因病去世了。不过她和爱德华王生下了一位私生子。这位小王子有着和她一样灰蓝色的眼睛,和丹顿家族的金色头发。”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我不是说过吗,安,你的眼睛很美。”

变态。

文森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变态。

“安斯艾尔王子。”他低下头,吻了吻我的头发,“你和你的母亲很像,非常像。像到有时候我会自己混淆的程度。”

“你想知道白玫瑰花的作用吗?”他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