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云夜光冠迎着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辉闪烁。

他有点意外,看着迎面而来的上元夫人。

“上元夫人可还有事?”

“百里大人又忘了?叫我阿环吧。”

上元夫人的身影还在三丈高外的上空,青色袍子上面的五彩祥云迎着夕阳发出淡淡的绚丽光辉。

她左顾右盼:“我一路嗅到一股奇怪的香味,可是,却怎么都不知道香味从何而来。”

百里行暮忽然想起之前离去的闲儿。

他也觉得闲儿有古怪,可是,又不清楚这古怪究竟在什么地方。

难道是那面诡异的镜子?

可是,他无心追究,只是慢慢看着前方的沙漠。再往前,黄沙满地,几百万平方公里的深处,便是那可怕的妖魔所在地。

上元夫人缓缓踩在沙地上,她的步履很轻盈,青色袍子尘土不沾,“虽然是上古核大战的副产品,可是,这日落黄昏,沙漠也有沙漠的美丽……”

“我爱四季如春,最厌这死气沉沉的一片黄沙。”

上元夫人长叹一声,前走几步,很显然,她一路犹豫不决,但此刻还是下了决心,将手里的一个小小玉瓶递过去:“百里大人,请收下吧。”

那是一个晶莹剔透的碧绿药瓶,瓶子里,一颗小小的药丸。

“不死药?”

她点点头:“西王母一族的成员,每个人都能免费拥有一份不死药,无论是留给自己或者其他用途,皆不过问。只不过,唯一的原则是不能送给人类。但是,百里大人是半神人,不在禁止外围之内……”

百里行暮接过玉瓶看了看,然后,将玉瓶递过去。

她很意外。

他笑着摇摇头:“谢谢上元夫人……”

她立即固执打断了他:“阿环!”

“谢谢阿环的好意。不过,我真的用不着。”

“娲皇给我们每个人的基因密码里只输入了一次重生的机会。如果不死药有用的话,当年的炎帝、黄帝、蚩尤这些都不会死了。你该知道,当初,许多大神都和西王母一族关系很好,拿到不死药并非难事……”

这不死药,只对人类有用。人类拿到之后,从原本的几十年寿命可以增加到千年甚至上万年,但是,也不是真正不死。最多一万年之后,也必然烟消云散。

上元夫人固执道:“这不死药至少可以延续一段时间。”

他还是摇摇头,神色有些黯然:“你该知道,我的心脏已经彻底萎缩,无论什么仙丹妙药都无法延缓了。”

正因上元夫人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才固执地要把不死药送给他。哪怕明知没什么效果,也要赌一把。

“好了,阿环,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真没必要浪费一颗不死药。你该知道,按照我的罪孽,几万年前就该灰飞烟灭了,现在之所以还能站在这里苟延残喘,已经是娲皇最大的仁慈了……”

上元夫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笑眯眯的:“等我做完我该做的事情,纵然此后魂魄悠悠,至少也不算丢尽了娲皇的脸。”

上元夫人眼睁睁看着他走远。

半晌,她忽然追上去:“百里大人!”

他停下脚步,却并不回头。

“百里大人,如你不死,以后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吗?”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摇摇头,大步离去了。

走了老远,他又回头,十分肯定:“阿环,回天穆之野吧,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上元夫人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茫茫大漠里。

直到夕阳隐没,直到月色升起。

她还是站在原地。

作为统领十万玉女的女上仙,她已经很多年不知七情六欲为何物了,可此刻,眼眶却湿漉漉的,有一种酸涩的难受。

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

纵然在上仙们看来也不是很短的岁月。

他是地球上名声最大,人气最高的半神人。

他是所有人公认的领袖级人物。

当然,他也是所有人类甚至大神们公认的最高颜值者。

以前,上元夫人一直不明白为何西王母一族的女子,居然有人流浪民间之后,会爱上民间的男子。她想,那些姐妹一定是疯了,可能是在女子群中太久,偶尔见到个把英俊潇洒、壮健不凡的男子,很轻易地便动心了。

可是,凡俗之女也就罢了,堂堂西王母之女子,别说一般的凡夫俗子,纵天下任何男子也唾手可得,又何必轻易爱慕那些来历不明的庸俗男子?

直到那次中央天帝的选举大会。

直到她看到演讲台上滔滔不绝的百里行暮。

他和颛顼现场辩论,好几次让颛顼哑口无言。

台下掌声雷动,颛顼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却谈笑风生,风度之潇洒,仪表之瑰丽,纵九重天也难寻匹敌——

就是那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世界上真有怦然心动这一回事。

纵是心如止水的西王母一族,也乱了分寸,小鹿乱撞似的,一颗心砰砰直跳,不经意间就成了百里大人的粉丝。

在投票结束之后,他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

所有人都以为下一届的中央天帝,非他莫属。

他也兴高采烈,向所有支持者挥手致意,举杯致谢。

她记得非常清楚,自己冲破无数包围在他身边的粉丝,跑到他面前,双眼精亮,“百里大人,我叫阿环……”

“阿环,呵,阿环,谢谢你支持我。”

那是他俩生平第一次对话,很快,他便被别的支持者包围了。

彼时的心跳,至今犹在。

她的手轻轻按在胸口,仿佛脸颊的热辣,从来没有褪去。

如果没有不周山之战,她想,自己可能成了又一个云华夫人——甚至比她更早更离经叛道。

只可惜,不周山之战改变了一切。

萌芽状态来不及生长,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百里行暮这么一个人。

直到鱼凫国覆灭,直到万国大会,直到消息传到西王母一族,她欣喜若狂,不远万万里从天穆之野赶来。

原来,他居然还活着。

百里大人,居然还活着。

可是,第一眼看到的,是他那颗已经残破的心——以西王母一族顶尖级的医学研究目光,一眼便看出:他彻底没救了!

重生只是一个障眼法。

就算是九重天的仙丹也救不了他了。

她赶来,只来得及在他临死之前见他一面。

而且,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少女。

凉风习习,星斗漫天。

上元夫人定睛看去,整个大漠已经彻底消失了百里行暮的身影。

眼眶的酸涩却越来越浓。

她想,难怪大神们都急于逃离地球,原来,在地球上呆久了,就算是神仙,也难免沾染人类的七情六欲,最后,痛苦不堪。

百里行暮说得对,这里的确不是自己应该呆的地方。

九云夜光冠的光芒一闪,很快,上元夫人的身影也彻底消失了,就像从未出现在人类的世界里一般。

彼时,凫风初蕾和委蛇,却行走在小镇的另一端。

这是小镇相对偏僻的一条街,也是小镇通往中原的入口,传说中,距离入口不到三百里的地方,去年曾连续闹妖。所以,方圆几百里的人都在往小镇汇聚。

凫风初蕾注意到,小镇之外也在新建民居,有的豪华奢侈,有的中规中矩,但大多数都是十分简陋的速成小屋。

工人们不顾炎热,热火朝天地赶着工期。

旁边,已经不时有三五成群的看房者,他们在一些巧舌如簧的中间商的带领下,有的当场交付定金,有的稍一迟疑,中间商已经收取了其他竞争者的定金。

既然远远近近的百姓都开始投奔这里,就意味着,短时间内,白旗镇绝对是安全和平的。

房价,自然飞速蹿升。可以说,每一天,都在疯狂上涨。越是后来的投奔者,越是需要付出更大的金钱代价。

可是,但凡能够长途逃难的百姓,兜里总是有一些金银细软的,奸商们不把这一点金银细软搜刮干净,又怎肯善罢甘休?

这一路行来,都是乱七八糟。

第186章 贩卖衣服1

正要折返,忽见左手边一条长长的小河,河边是边境最常见的胡杨,正当初夏,胡杨树的叶子绿得发亮,不过,随时从沙漠吹来的黄沙,令这绿得发亮的叶子上披了一层淡淡沙尘,风一吹来,走在路上的人便会被抖落一脸。

可是,比起外面灰蒙蒙的粗糙街道,这里已经不啻风景优美了。

凫风初蕾信步走过去。

再往前,眼前一亮。

那是一条铺着青石板的小街,并不太长,但两边都是漂亮整齐的双层石屋,底层用了巨大的坚硬石块,第二层则是琉璃飞瓦,朱红木漆,旁边一颗颗茂盛古树,隐隐竟然有江南之风。

这边境小镇,居然还藏着这么一个好地区?

这样的建筑,也庄严肃穆,是以百年为单位的,而且从所用的巨大石材来看,住在里面,当时冬暖夏凉,不啻这沙漠之地最好的避暑胜地。

而街道上摆放的货物也整齐美观得多,但见大颗的珍珠、精巧的玉佩,女子们喜爱的胭脂水粉,各种稀罕的糖果糕点。

一路往前,每一间店铺都不大,但是,出售的商品都是精品,价格也非常高昂。哪怕是一些很常见的玩意,价格也至少是阳城的五倍十倍以上。

游客也只是稀稀拉拉,很显然,这样高昂的价格,一般人都是望而却步的。

很显然,这里是白旗镇的富人区,果然,凫风初蕾往前几步,看到有两人在讨价还价。

“这栋石屋要二百两黄金?不是吧?在阳城,这样的房子,最多只要十两黄金……”

“可是,这是白旗镇,不是阳城啊。客官,您看看这特殊的石材,阳城也没有吧?这样的一栋屋子,哪怕住上一百年也不成问题,完全可以传之子孙后代。再说,您还得想以想,战乱一来,别说黄金,就算脑袋也保不住呀。与其带着妻儿老小颠沛流离,朝不保夕,何不找一处安稳的地方呆下来?否则,您就是有足够的黄金,您也没地儿花呀……”

“这也太贵了吧?二百两黄金?能不能少点?一百五十两行不行?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来……”

“一百五十两?哪有您这么就地还钱的?这样的一栋石屋,可是白旗镇最大最漂亮的,您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了。再说,就只剩下这么一栋了,今日您不要,明日来,恐怕就不是200两了,或者战乱一来,别说2百两,500两都没人肯卖您……”

“白旗镇真的保险吗?就不会被敌人攻击吗?”

“当然不会了!客官您没打听到吗?大夏和白狼国都派有军队驻扎在边境,共同管理白旗镇,这里的商旅只需要向阳城那样交一点税就行了。有军队驻扎,谁敢再来呢?据说,大费王还和小狼王签订了百年的友好盟约,您想,长达百年呢!您可以在这里安安稳稳住一百年,不仅自己,子孙后代都无忧……”

掌柜是一名能说会道的中年妇女,她笑容和善,侃侃而谈:“客官,您可能是刚来白旗镇还不了解情况。去年夏天,我见过一家极有钱的大商贩,他们的货品贝币折算起来,家产那得起码有七八百两黄金,那时候,白旗镇的这种木楼,只需要五十两黄金。可是,他们嫌贵了,就一家老小上路回去了,结果,您是知道的,去年边境闹妖怪,他一家大小十几口人,全被妖孽吃掉了……唉,可惜啊,真可惜,要是当初花五十两黄金在白旗镇买了房子,何至于全家被灭门呢?而且,到现在,房价也翻了四倍了,您说对吧……”

“白旗镇就不闹妖怪吗?”

掌柜笑了,“白旗镇怎会闹妖怪呢?要是闹妖怪,这里的房价会这么贵吗?大家又不是傻子,高价买了这里的房子,便是为了保平安,而且,这里可是住了不少能人呢……”

“什么能人?”

凫风初蕾也微微好奇:这里住了什么能人?

她上前一步,可是,掌柜的却压低了声音,她一句也听不见了。

只见那外地来的商旅听了这话,也许是犹豫不定,却还是立即掏出一几根沉沉的大金条,“这是定金,剩下的我明天带来。”

掌柜的立即眉花眼笑:“客官,您可真是有眼光。好了,您和您的家人明天就可以搬来了。不是我吹嘘,这栋小楼是真好,大大小小一共有十几个房间呢,就算您几个夫人孩子都够够的能住,而且,各种家具齐全,您直接就可以入住,对了,我马上叫人给您彻彻底底打扫一遍,这样,你们就不用亲自动手了……”

掌柜写了房契,买主也乐淘淘的离开了。

掌柜的这才看着走过来的凫风初蕾,笑眯眯的:“小姑娘,您也要买房子吗?”

“你不是说,只有这一栋石楼了吗?”

掌柜的笑得见牙不见眼:“那是那是,的确只有这一栋。可是,如果小姑娘需要,我可以把我自己居住的那一栋也卖给您,您看,我一个人,也住不了那么大的房子……”

“你的房子要多少钱?”

“我的是真正的最后一栋了,价格当然要稍稍高一点点……”

“高多少?”

“300两金子就行了,毕竟,是真的最后一栋了,因为我是一个人住,嫌浪费,不然,谁会舍得脱手呢,小姑娘,您说是吧?”

凫风初蕾怀疑,她可能对每一个客人都说这是最后一栋了。

“真的,小姑娘,我发誓是最后一栋了,如果您肯买,我就便宜您一点,我的那栋比这栋还多几个房间,毕竟,大家都是女性对吧?更是不愿意颠沛流离……”

她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对了,我听说外地闹妖怪的地方,有些妖怪专门挑选年轻的小妹子,就像你这样的……太可怕了……小妹子,我真是一番好意,您需要的话,我就算你便宜一点,给您少十两金子……”

凫风初蕾笑起来,摇摇头,漫不经意地:“老板,你拿了这么多金子,却又没地方住,你不要被妖怪抓走吗?”

“我拿了金子可是要去阳城的……”

“为什么去阳城?”

掌柜的自知说漏了嘴,立即转移了话题,“小姑娘,你到底买不买?”

“你看我像付得起300两黄金的人吗?”

掌柜的上下打量她,包括跟在她身后的委蛇,她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从鼻孔里哼出一声来,转身就回到里屋去了。

凫风初蕾摇摇头,委蛇也摇摇头,一人一蛇又继续往前走。

“主人,您看……”

委蛇睁大眼睛,死死盯着前面的一家店铺,凫风初蕾顺着它的目光,也是一怔,随即便大步走了过去。

店门口,挂着一件极其漂亮的衣服,上面悬挂了一层透明的白纱阻挡灰尘,看得出,老板对这件衣服十分宝贝,因为店里其他的丝绸衣服都没有这个待遇。

打瞌睡的老板听得脚步声,抬起头,睡眼朦胧:“客官,今天想选一点什么?丝绸裙裳,上等布匹,本店应有尽有,本地人可以记账的,一个月付一次都可以……”

凫风初蕾一直看着那件宝蓝色的裙裳,维护良好,貌若崭新,上面隐隐的日月山川的金线奢华绚烂。

她随手翻了翻,看到裙裾深处隐藏的那个红色的“蕾”字。

“哟,客官,您的眼神可真好,这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啊,这衣服可是阳城来的上等极品,天下就此一件……对了,别摸,别摸……千万别摸脏了,这么奢华的衣服,不能被损坏一点点呀……”

委蛇大怒,凫风初蕾却不经意地一挥手,淡淡地:“你这件衣服是从哪里来的?在这里挂了多久了?”

“一个月前,小人外出进货,无意中得来的。怎么样,好看吧?每一个进店来的客人都称赞它的漂亮,被它所惊艳……”

掌柜按照姬真的吩咐,回答得滴水不漏。

“一个月前就挂在这里了?”

“没错。”

“既然都挂了一个月了,为何还没卖出去?”

“客官,瞧您这话说得。这衣服可不是一般的衣服,只有女王或者公主、贵夫人才配得上,一般的女眷,哪买得起?”

“这衣服要多少钱?”

“价格就是贵了点,客官,您有兴趣吗?”

“到底多少钱?”

掌柜听她问价格,立即便睁大昏花的老眼,上下打量她,好像在判断,这客人是否出得起这个价格。

可是,他拿不准,便懒洋洋地:“价格有点贵,客官,您可能买不起。”

“要多少钱?”

“一千两黄金。”

“一千两?”

凫风初蕾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本是随口问问,可得到这个答案还是吃了一惊,又看了一眼这件衣服。须知,锦缎丝绸的价格自来不便宜,纵然在金沙王城,上等的丝绸衣服也算是奢侈品。

可是,这样的衣服,再是巧手匠人,宫廷绣娘,上等材料,其成本也最多不过五两黄金,就算加上别的价值,商品流通中的成本以及反复加价,能卖三十两黄金,已经是天价了。

第188章 贩卖衣服2

现在,这个老掌柜居然开价1000两!1000两,在白旗镇已经可以买下5栋昂贵的石楼了。

就连委蛇也睁大眼睛,不可思议,觉得这店老板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她本是随便看看,这一下,是真的来了兴趣,“来来来,掌柜的,你告诉我,这件衣服凭什么能值1000两金子?”

掌柜一听,这可不是来买东西的,是来找茬的?

他脸上的笑容就不那么自在了,可总算还是秉承和气生财的道理,冷冷地:“我不是说了吗?这衣服可不是一般的衣服,那是王侯夫人,公主小姐们才有资格穿的……一分钱一分货,客官如果嫌贵,可以选别的衣服,也可以出门往后,过了那条胡杨小道,那里的商店里有许多廉价衣物,一百贝币便可以买到粗布衣裳了……”

凫风初蕾饶有兴趣地盯着他:“我问你,你这衣服到底是从谁手里得来的?又凭什么敢卖这样的天价?”

掌柜立即警惕起来:“你什么意思?”

“你只需要告诉我,这件衣服是从哪里来的?”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凫风初蕾再次不经意地看了看裙裾上的那个“蕾”字,暗叹一声,转身就走。

蛇尾一卷,本要暴力将这件衣服抢走,可是,听得凫风初蕾一声咳嗽,便只好忍气吞声跟了上去。

离开不到三一丈远,就听得掌柜谄媚兮兮的笑声:“这位爷,里面请……哟,这位小夫人不是昨晚来过的吗?好眼光啊,一下就看中了本店的镇店之宝……”

“镇店之宝?”

“对,价格虽然稍稍贵了点,但一分钱一分货嘛,只需要一千两黄金……”

“什么?一千两黄金?你疯了吗?”

“这可是公主小姐们才能穿的衣服啊,据说可是从鱼凫国来的战利品,是鱼凫国女王的新衣,您想想,是女王的东西,这价值,已经不是衣服了,而是活脱脱身份的象征啊……”

“鱼凫王?什么玩意!就是被大费王消灭的那个国家?”

“可不是吗?我们在西北边陲没有听过鱼凫国,可是呢,人家说,以前鱼凫国可强大了,他们生产的丝绸锦绣天下闻名,对了,就是蜀锦,蜀锦听过吗?”

凫风初蕾回头,只见一个江湖豪客携着一个十分妖娆的少女,少女穿金戴玉,满头珠翠,打扮得极其奢华,她一手摩挲衣服,一边啧啧称赞:“漂亮,真是太漂亮了,奴就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爷,您就给奴买了吧,求求您了,奴今晚会加倍伺候您的……”

“一千两一件衣服,不值得吧,我还以为是什么珠宝首饰,结果,一件衣服而已……”

“买了吧,奴昨晚就来看了,爱不释手,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心心念念就是要得到这件衣服……爷,求您了……”

“原来昨晚你翻来覆去,就为的这一件衣服?”

“可不是吗?要是不买下来,奴会夜夜失眠,很快憔悴,以后就不美丽了,爷,您可不能不疼奴啊……”

少女撒娇发嗲,那股子媚劲,纵然女人见了也鸡皮疙瘩。

她贴着豪客,蛇一般扭动娇躯,不屈不挠:“爷,买吧,求求你了,求求你就满足我这一个小小的要求吧……来,奴亲你一下……”

“好吧,那就买吧!”

少女喜出望外,娇声道:“爷,您等着,奴马上去试穿给您看……”

“也好,我倒要看看这衣服穿上能让你成什么公主娘娘的样子……”

少女扭着娇躯,拿着衣服进去了。

豪客一挥手,“掌柜的,你自己派人去我府上拿金子。”

“好咧,好咧……我对爷还能不放心吗?爷可是我们白旗镇首屈一指的大富豪……这衣服,也的确只有爷的小夫人才配得上呀……”

“这衣服还真是鱼凫国女王的?”

“反正送货给我的人是这么说的。不过,我认为这不是虚言,除了鱼凫国,其他地方也出不了这么上等的丝绸锦绣,实不相瞒,我经营丝绸三十年,从未见过这么好的衣服,这个价格也不算太夸张……”

说话间,少女已经试穿好衣服出来了。

但见她身段袅娜,面如娇花,掌柜的又顺手拿了一顶玉佩王冠首饰给她戴在头上一看,活脱脱便是一个公主娘娘了。

“哟哟哟,瞧小夫人已经如花似玉,再穿上这衣服,啧啧啧,活脱脱便是公主女王呀……真是太好看了……天下第一美人也不过如此了。”

豪客看得眼睛都直了。

偏偏少女还娇媚扭动娇躯:“爷,您倒是说说话呀,好看吗?”

“好看,好看,真是太好看了。”

豪客哈哈大笑:“罢了罢了,就当花一千两黄金,玩了一下公主娘娘过过瘾……”

“死相……爷,您可真坏……回去奴马上就扮公主娘娘服侍您……”

委蛇几次要冲过去,可是,凫风初蕾将它制止。

然后,蛇眼便只能眼睁睁地瞪着豪客半搂着他的年轻新宠走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那新宠穿着这件衣服离开时,一扭一扭,骚得没法看。

更可恶的是,还传来掌柜阴阳怪气的声音:“一千两黄金的衣服呢!小夫人可真是太好命了。不像别的小姑娘,没人付账,还只能颠沛流离……唉,贫穷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何以解忧?唯有暴富……只有发财了,才能生活得幸福啊……瞧,我这一千两黄金,呵呵,也算是暴富了一笔了……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啊,一件衣服居然可以卖一千两黄金,神了……”

凫风初蕾慢悠悠地离去。

委蛇还气鼓鼓的:“不行,我得去把这衣服抢回来。”

“没必要!”

“就算买,我们也该买回来。我们又不是出不起钱。”

“出一千两买自己的衣服?有必要吗?而且,这衣服已经被人穿过了,再拿来何用?”

“至少,我得问清楚,是不是小狼王拿给他的!”

“何必呢!就算是小狼王拿给他叫卖又如何?”

“我要杀了他!”

凫风初蕾淡淡地:“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动肝火?再美的衣服都有穿烂的时候,再好的东西,都有不属于自己的时候,区区一件衣服,又何必介怀?”

委蛇一怔,忽然想,是啊,金沙王城那么富可敌国,遍地珠宝,最后也隐匿于洪水之中。

大禹王威震天下,万王之王,最后还不是长眠九泉,不能带走哪怕是一个贝币。

其他的,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它只是恨恨地:“都怪小狼王这厮!他的不要脸简直一次次刷新我的认知!居然把衣服拿出来卖掉!假如我再见到他,一言不发,直接就将他干掉……”

就连凫风初蕾也没想到,小狼王居然把这件衣服卖掉了。

而且是以如此不堪的方式。

若非他刻意添油加醋,这边陲地方的掌柜,怎么可能知道这是鱼凫王的新衣?

为了钱,为了权,如此不择手段,也真是没有想到。

委蛇余怒未消:“本来,我还以为小狼王这厮最多就是嚣张霸道一点,没想到,他的人品居然低贱得令人发指。可恶,真是太可恶了,我真恨在阳城时没有杀死他……”

凫风初蕾根本不知道自己当时被小狼王害得那么惨,因为她一觉醒来,就已经在不周山山脉漫山遍野的红色三瓣莲里,也记不得任何的痛苦惨状,更不知道百里行暮为了救自己所付出的代价,自然就不如委蛇那么痛恨小狼王。

她只是深感人性之可怕。

本以为至少是朋友,不料,居然是这样猥琐卑鄙之人。

最初是这样,普通人和普通人之间互相防备,后来朋友之间也开始互相算计,再后来夫妻之间也得留一手,纵然父母亲子之间也不见得坦诚相告。

人与人之间,难道就不能再有彻彻底底的坦诚了吗?

她忽然想到百里行暮,就更是沮丧。

就连他,也拒绝自己同行。

她不知道是因为上元夫人,还是别的原因,也不敢深入去想。

隐隐地,总有不祥的预感。

仿佛今日一别,便是永久的离别。

无数次,她想冲上去问个清楚明白,可是,自尊将自己约束——死缠烂打,只能带来厌恶和烦恼。

一如自己厌恶小狼王。

她生怕百里行暮也是同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