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名东夷神兵已经围住了大熊猫,只待布布一声令下,鬼枪便会令大熊猫血肉横飞。

委蛇识得厉害,不敢再骂,只恨恨地:“快带我去见你们天尊。”

对于冥想屋,委蛇并不陌生。

它曾经两次和少主深入此地。

可是,这一次,它站在木屋门口,忽然胆战心惊——因为,它看到西边的斜阳,隐隐约约,竟永不落没似的。

上几次,都没有这个发现。

可今天,它恍然以为踏入了有熊部族的地界。

血色残红,无形中的敌人。

几千年的老蛇,也感到了惊惧。

第435章 大炎帝国1

更主要的是,它再也嗅不到少主的生气。

这九黎,竟然再也没有少主的气息。

本能张嘴呼喊,却闭了嘴,看着居中的白衣人。

他又佩戴了金面具。

近距离下,能非常清楚地看到他的金色面具绝非黄金打造,而是委蛇从未见过的一种奇怪金属。

委蛇知道,自己没有本领直视他的眼睛,却还是俯身行大礼:“委蛇见过百里大人!”

不是天尊!

是百里大人。

白衣人忽然笑起来,“你这千年老蛇可真是怪了,你家少主糊涂也就罢了,你竟然也是糊涂的?”

它还是毕恭毕敬:“百里大人,求你放过我家少主吧。跟你有仇的只是颛顼老大人,再说,颛顼大人早已仙去几万年了……”

它忽然瞥见面南背北的那一尊头盖骨,话便说不下去了。

如果他们号称大炎帝国,那么,他们的第一敌人便是黄帝,颛顼,尚且只能排在后面。

而四面神一族,只剩下凫风初蕾,也是唯一的嫡系血脉,也的确是唯一的报仇对象了。

“其他人全都走了,你为何还留在九黎?”

“我不是其他人……我根本不是人!”

白衣人笑起来。

这老蛇,身受重伤,还侃侃而谈。

他忽然觉得很有趣,便伸出手,抚摸了一下它的双头。

委蛇顿觉一股暖流从周身流淌,很重的内伤忽然痊愈了似的,立即便躬身下去:“多谢百里大人出手相救!委蛇实在是没齿难忘。”

他笑起来,挥挥手:“你是个忠心的伙计,罪不至死,所以,不必死去!”

“多谢百里大人!”

“好了,你可以走了!”

委蛇没有走。

它一直站在原地,两只蛇头上,小孩儿一般的面孔上满是深思和坚定。

他略意外:“你还不走?”

委蛇还是毕恭毕敬:“委蛇斗胆恳求百里大人,放过少主吧!只要能放过少主,无论需要委蛇付出什么代价,委蛇都万死不辞!”

他的声音中略有好奇:“委蛇,你口口声声叫本尊百里大人,是真的认错了人,还是故意的?”

委蛇盯着他满头蓝色的头发。

那头发,绝对不是假的,颜色,自然也不是染的。

那是一个人原初的头发。

红发蛇尾的共工,的确不可能是蓝色头发。

它忽然很害怕,却强行压制了自己的恐惧,还是一字一句:“纵委蛇可以认错人,但我家少主绝对不会认错人!如果少主认为是,那就一定是!”

“百里大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委蛇缓缓地:“百里大人,名叫百里行暮,是上古第一战神共工的本名!”

“共工?你说红发蛇尾共工?哈哈,他不一直都叫共工么?怎会名百里行暮?”

委蛇作声不得。

“本尊不是什么百里行暮!”

“可是,你和百里大人一模一样!除了头发!”

委蛇十分固执:“我们曾和百里大人朝夕相处。纵然我认错了,可我家少主绝对不会认错……”

“为何你家少主就不能认错?”

委蛇顿了顿,还是道:“因为百里大人是我家少主的爱人!”

他的手放在了金色面具上,好一会儿没有动,然后,又缓缓地垂下手,笑起来。

爱人!

好奇怪的称呼!

他记得自己起码几万年也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字眼了——上古,也根本没有这个字眼的出现。

爱人,爱情,婚姻——不过是几千年来,人类为了稳固繁衍,巩固族群,才临时编造出来的一个美丽的谎言而已。

他笑起来:“本以为只有你家少主是白痴认错人,没想到,你也没精明多少。”

委蛇还是毕恭毕敬:“是啊,有时候,我也觉得我家少主有点傻。不过,她也不是白痴,她只是不知道,许多时候,故人更易变心!”

他很仔细地回味这一句:故人更易变心!

“其实,第一次到九黎广场的时候,我们就疑心是百里大人你了。也因此,你一露面,少主便彻底放下了所有的戒备之心。少主是因为认出你来,才没有以命相搏。否则,纵然你是天尊,她也不可能那么快就败在你的手下。”

他很是好奇:“就凭借她那点微不足道的四面幻神?”

“还得加上当初百里大人临死时传给她的几十万年元气!”

他更好奇了:“你说共工临死前,把自己几十万年的元气传给了你家少主?”

他哈哈大笑:“你这委蛇,竟然满口谎言!你知道共工撞倒不周山多少年之后你家少主才出生的吗?你居然说她继承了共工的几十万年元气?委蛇,你可知道不周山之战死了多少人?你可知道共工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哈哈,就算共工再窝囊再没用,可是,他的元气也不至于传给颛顼的女儿……”

一颗蛇的心,也一直一直沉下去。

是的。

共工再伟大再善良再宽容,也不可能把自己几十万年的元气传给颛顼的女儿。

百里行暮,根本不是共工。

眼前这个人,根本不是百里行暮。

白衣天尊指着委蛇:“凭借你们在九黎的所作所为,你们早就该被处死!”

可是,双头蛇还是毕恭毕敬:“百里大人,求你看在少主昔日曾亲手埋葬你的份上,放过她吧……那一年,在周山,她以为你真的死了,伤心欲绝,双手抓了泥土,一把一把将你埋葬,因为不肯让你被泥土掩埋,她整整徒手抓了三天三夜泥土,也不肯覆盖你的脸……”

恍惚中,想起少主鲜血淋漓的手。偏偏她不肯哭,一滴眼泪也没有,双目血红似的,只是熬着,就更是惨切。

“那三天三夜,委蛇也一直看着你的脸……”它点点头,尽管他已经戴了金面具,它再也看不到他的脸了,可是,它还是非常认真:“委蛇虽然没有资格也没有本领正视您的脸,可是,百里大人这样的人,我们怎会认错呢?我们绝对不会认错……”

“少主,她一直没有忘了你,就算这些年,四处征战,她也从来没有忘了你,她虽然从来也不再提起你了,可是,我们都知道,她一直在等待奇迹的出现……”

白衣尊者忽然怒了:“本尊不是什么百里大人!”

“出去!”

委蛇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只是微微对他一鞠躬,还是毕恭毕敬:“百里大人,我想见见我家少主!”

“马上离开九黎,再也不要踏足此地!”

“求您告知,我家少主是否还活着?”

他只一挥手,十分冷淡。

委蛇无奈,只能转身。

跑马大道的尽头,大熊猫一看到老朋友便如释重负地扬起了爪子。

委蛇很沮丧,一直不肯转过双头。

布布瓮声瓮气:“快滚吧!天尊大人大量饶你一命,否则,我早就砍下你这两只可恶的蛇头了。”

委蛇狠狠瞪了他一眼。

四只眼睛,充满仇恨地瞪着你,纵然是巨人,也觉得有点诡异。

他大怒,“你这不知好歹的毒蛇,放你走不走,莫非真想被砍下头炖汤?”

可是,没有天尊的命令,他根本不敢擅自动手,哪怕恨得再厉害,也不敢。

委蛇根本不搭理他。

它只是一直眺望九黎碉楼的方向,那巨大的碉楼,在参天古木掩映之下,显得更加沧桑、古旧,仿佛洪荒时代起,便一直伫立在那里。

碉楼的尖顶上,依稀就是那轮诡异的残红。

就像被一柄尖刀,直接刺穿了心脏,高高地悬挂在空中,那鲜血因为无法流淌,便全部淤积成了一轮诡异的硬块。

从中午到黄昏,从黄昏,到现在。

那残阳,一尘不变。

甚至于,好像再也不会落山了。

它忽然有一种恐怖的直觉:莫非有熊氏一族,正是全部丧生于这个天尊之手?有熊广场上的那些草蛇,便是这个白衣天尊的杰作?

有熊一族被彻底灭绝之后,接下来,是不是就该轮到少主了?

或者,鱼凫国也即将彻底覆灭?

凫风初蕾睁开眼睛的时候,听得窗外有淅淅沥沥的雨声,无边的丝雨就像细小珍珠串成的帘子,将整个天空包围成一个巨大的浴场。

屋子里的光线却和往常一样,永无改变。

她慢慢坐起来。

窗边,一白衣人影。

雪白,丝雨,他倚窗独立,这浩浩荡荡的屋子就显得更加寂静。

她本能地跳起来便冲了过去。

“百里大人……呵……百里大人……”

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拦腰抱住,心里一惊,抬起手,一掌就要劈死她,可是,手轻轻抬起,却又僵在半空中。

“呵,百里大人……百里大人……你还活着,我就知道你一直活着……你没有死,真是太好了……”

她的声音里全是喜悦,比窗外的丝雨,比早春的红花,更加悦耳明媚。

可是,分明又是沙哑的,细不可闻。

她的脸,肆无忌惮深深埋在他的后背,一双手,肆无忌惮将他拥抱。

只是,当他低下头时,能看到那枯萎到几乎快要透明的瘦弱双手,一层皮一样轻轻覆盖,蓝色的细小血管在里面静静地潜伏,随时要破裂一般。

第436章 大炎帝国2

可是,却有一种凄凉的美丽。

如一朵枯萎的花,暗香犹在。

许久。

他慢慢转身。

一股如有似无的力道将她隔开。

无风自动,手里一空。

她忽然很委屈,不知道他为何那么冷淡。

“百里大人……百里大人……你……你不高兴见到我吗?”

每次重逢,他不都是那么热烈,那么激动,非常高兴吗?为何先在却完全变了?就好像这一次重逢,根本没什么必要似的。

他的目光很平淡,没有丝毫涟漪。

就像随处可见的路人。

她很困惑,双手空空地伸展,又讪讪地垂下去,就像刚才只拥抱了一团冰冷的空气。

他蓝色的发丝,就像月色下闪闪发光的丝草,这令他的一双眼睛显得更加深沉,黯淡,就像是万古玄冰封印了的一块黑色宝石。

“委蛇说,你亲手埋葬了百里行暮!所以,你该知道,这世界上,早已没有了百里行暮……”

“委蛇!委蛇在哪里?”

她忽然惊悸,四下张望:“不要……你不要杀委蛇……不要杀委蛇……”

后退的时候,急促摔在地上。

冰冷的石板,生疼的碰触,明明浑身上下没有丝毫伤痕,她却察觉自己浑身元气的消失。

目光,缓缓落在自己磕在地面上的一只手上,她的脸色瞬间煞白。

他丝毫也没忽略她这一瞬的惊惶。

就像开在枝头的红色芙蓉,慢慢地,花瓣在美丽中变成残白,于是,凋零便是其唯一的宿命。

他忽然有些不忍。

“委蛇没死!”

“委蛇说,你因为认错了人,所以对本尊手下留情。否则,你可能还会展示出更厉害的本领。所以,本尊想看看,你到底有多大的本领……”

她抬起头,茫然地看着他。

那眼睛,那嘴唇,那说话时的神情,和百里行暮一模一样。

可是,百里行暮怎会要和自己搏命相斗?

“也罢,这一次,本尊就破个例,看看你四面神一族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本领。凫风初蕾,你可别让本尊失望了!”

她眼前一花,靠在墙壁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无边的丝雨,再次变成了晚照的夕阳。

林中,有晚钟的声音。

那是九黎的夜宴。

每一个重大节日,每一个丰收来临,每一次欢庆胜利,都有这样的钟声,悠扬,欢快,那是万万年的岁月无声地诉说。

他听着这久违的钟声,慢慢地,好像终于意识到,故土尤在,岁月重返。

可是,昔日的一切,早已改变了模样。

凫风初蕾一直在沉睡。

他一直在观察她。

然后,他看到她纤长的睫毛轻微颤动了一下,就像一只即将破壳而出的小鸟,乌溜溜的黑眼珠子便睁开了。

他忽然觉得很新奇。

毕竟,几十万年了,从未和任何凡夫俗子对视——因为能量的不同,只要他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便会死去。

在世人的眼中,他们是大神、仙,或者别的什么称呼,本质都是一样的,属于云雾之中显现,居高临下,被人膜拜的角色。

倒不是他们故弄玄虚,毕竟,无论多么暴躁的大神,天天杀人,也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可是,他又不想天天隔着云端雾里看花,他更愿意双足踏在地球上特有的泥土之上,领略那些低等的生命每天争来夺去的青草的芬芳。

于是,他只好佩戴面具,遮掩目光。

这一戴,便是几十万年。

如今,竟然可以脱下面具,和一个凡人对视——她却丝毫无损——纵然之前受伤,也只是他意外之下,失手所为,而绝非是伤在他的目光之下。

这目光,可真是好玩——见惯了大神们万万年没有任何表情的目光,忽然对视了这么丰富多姿,情绪多样,热烈奔放的目光,让他一度误以为自己走错了世界。

颛顼的后裔,真有意思,不是吗?

他忽然觉得凡尘中的日子,原来如此有趣。

可是,很快,他便移开了目光。

因为,那湿漉漉的眼神,凝望过来的时候,总让他觉得奇怪——仿佛自己成了那个什么百里行暮的替身。

百里行暮何德何能?

他有什么资格让自己成为他的替身?

他微微咳嗽一声,正要开口,听得她温柔到了极点的声音:“呵……百里大人……百里大人……”

她跳跃的动作那么迅速,那么敏捷,就像一只呦呦鸣叫的小鹿,猝不及防地便将他抱住。

她抱住他的脖子,长长的眼睫毛几乎碰触到他的眼睛,他甚至能清晰地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百里大人……百里大人……我分不清楚这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她的声音很喜悦,态度很迷茫。

他竟然也很迷茫。

那双迷离的乌黑大眼珠子,比他见过的一切鲜花更加美丽。

甚至于她拥抱时一次比一次更大的力气,更热的温度,更强烈的情感传导和能量转换,令他一次比一次更加熟悉,慢慢地,仿佛成了一种特别的享受。

跳脱的人类,最可爱之处,便在于他们初生时的无拘无束。

成长之后,一切的天性便会慢慢隐藏,潜伏,甚至于消失,最后,千人一面,所有人都言不由衷。

她每每醒来的第一刻,便总是保持着最初的记忆,热烈,天真,就像从未受过伤害:“呵呵,百里大人……我想,这一定是梦……一定是的……我宁愿这梦永远永远也不要醒来……”

“只有死亡,才能让梦境永驻!”

“那就死亡吧。”

“凫风初蕾……初蕾……”

她的拥抱更紧,呼吸更热,就像秋日刚刚成熟的那种苹果的香味,令人沉醉:“百里大人,我不管了,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许你离开我了……你在周山发过誓的……你发过誓,你永远也不会离开我……对了,我要再一次命令你不许离开我……我的金杖呢?金杖在哪里?”

她忽然有点惊慌,到处寻找自己的金杖。

可是,四周空空如也。

随身的金杖早已不见了。

她更急了:“我的金杖在哪里?百里大人,你看到了吗?还有太阳神鸟金箔……我的金箔呢?”

她惊惶的眼神,变成了一种轻微的茫然,眼前一花,再次晕了过去。

一只手,还悬挂在自己的脖子上,软软地,有一种小小的热度——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将那只手扒拉下去。

就像一只冷水中的虾子,她卷曲在地。

但是,手上的皮肤已经慢慢开始透明,蓝色的血管也渐渐有了活力。

尽管伤得很重,但是,每一次的清醒之后,她便痊愈几分。

他只是好奇:她痊愈之后,本领到底如何?

一个能和自己对视的凡人,她到底具有怎样的能量?

他想,自己可能在时间的长河里,已经闲得无聊,所以,总要找一点乐子。

就像其他已经活了几亿年,几十亿年的大小神们,在无穷无尽的时间长河里寂寞得要发疯了,于是,寄情于丹药、火炉、修身养性。

偶尔,也争战,抢夺,然后,偃旗息鼓。

可是,做来做去,无非是反反复复的重复。

每几万年,几十万年,几百万年或者几亿年,重复一下过去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而已。

宇宙之中,也无新鲜事。

他对丹药火炉这些玩意早已彻底失去了兴趣,就连其他大神主动赠送,他也往往嗤之以鼻。

无非是无聊之人,做些无聊的事情罢了。

这宇宙中,再也没有比几十亿年不生不死更加无聊的事情了。

他觉得那些批量生产的小人儿要有趣多了——朝生暮死,蜉蝣一般,短短的一生,竟然无数人积极于功名利禄,或醉生梦死,或野心勃勃,或厮杀不停。

明明毫无意义,他们却坚持不懈。

与之相比,大神们几十亿年的岁月反而更是无趣而沉寂。

大将军布布进来,躬着身,不敢直视高台上静坐的天尊。

自从成为天尊的第一爱将之后,他便生出一种极大的荣耀,因为,天尊是他所见最最强大之人。

昔日的百里行暮也很强大,可是,却失之于儿女情长,令人觉得他胸无大志,根本不是大豪杰的料。

天尊就不同了。

天尊一声令下,万国诸侯兵败如山倒,就连不可一世的大夏也土崩瓦解,整个地球很快便收于囊中。

男人,总是更加崇拜强者。

布布觉得天尊这样的伟大人物,才真是这地球上的真英雄。

也因此,他更加不敢正视他,连想都不敢想。

“禀报天尊,白狼国和鬼方已经彻底臣服,白狼国的新任狼主也发誓效忠天尊,并按照规定缴纳贡奉,第一批的骆驼牛羊和黄金已经全部送上。鬼方也派人送来了一批贡礼。现在,唯有鱼凫国的军队盘踞在汉中、褒斜一带,据不投降。天尊,是否让属下率军将他们彻底消灭?”

鱼凫国的军队虽然已经在九黎河全军覆没,可是,只限于鱼凫王率领的那三千人,而鱼凫国的主力,丝毫无损。

在杜宇的率领下,鱼凫国的军队分散在褒斜秦岭一带,神出鬼没,很难围剿。如今,再加上大夏的残兵,就更难对付了。

第437章 似是旧爱1

虽然阳城、钧台甚至整个大夏几乎都已经落入了东夷大军的手里,但是,布布依旧认为,如果不尽快铲除这支军队,将无助于接下来大炎帝国准备召开的万国大会。

所谓天下归心,就必须是天下平定。

鱼凫国的军队还到处乱窜,这算怎么回事呢!

而且,金沙王城也莺歌燕舞,一片祥和,根本就是毫发无损。鱼凫国公认的王也还是鱼凫王,毕竟,他们既没有投降,也没有称臣,更没有向天尊跪拜表达过忠心,甚至没有送来过任何一点点象征性的礼物。

布布愤愤不平:“属下认为,至少该杀鸡骇猴,不如先踏平金沙王城,如此,褒斜的散兵游勇必将成为无根之萍,就算他们潜伏秦岭到处打游击也无济于事……”

直取金沙王城,其实是最好的办法。

想想看,当鱼凫国大军在褒斜道一带绷紧神经时,整个金沙王城已经被彻底踏破了,他们的几万大军,根本不用攻打,便会做鸟兽散了。

可是,布布也很清楚,要直取金沙王城,并不那么容易,除非天尊亲自出马。

可是,他哪敢说让天族亲自出马?只是悄然看了看冥想屋的方向,然后,大着胆子:“金沙王城最厉害者,唯鱼凫王而已。既然鱼凫王已经不行了,那么,属下自信只需要率领一万人马,再带几名巨人前去,一定可以拿下金沙王城……”

巨人,是凡俗之人的天敌。

没有凫风初蕾,其他人根本不可能是对手。

“属下曾亲眼目睹,金沙王城富饶美丽,这样的地方,必须归我大炎帝国所有才行……”

白衣天尊还是静静坐着。

金色面具下,布布不知道他到底是怎样的神情。

“鱼凫王自持本领,生前十分傲慢自大,隐隐有角逐万王之王的气势。如果天尊能彻底覆灭金沙王城,再让她当场跪拜称臣,对于天下的震慑,将是无以伦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