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耸耸肩。

殿下起身走到我那小书房的窗边。窗子外是一条三米长的小路,通向隔壁的自动化再生庄稼的砖墙。比利王看着窗外的风景。“你知道…”他说,“伯劳鸟这个古老传说吗?”

“一丁点。”

“土著把这怪物和光阴冢联系在了一起。”他说。

“土著在肚皮上抹上颜料庆祝丰收,还抽非基因重组的烟草。”我说。

比利王点点头,赞同我的聪明才智。他说:“霸主初登陆小队对这一地区相当谨慎。他们建起了多频段录音器,把基地建在笼头以南的地方。”

“嗨,”我说,“殿下大人…你到底想要什么?就因为你把城市建在这,弄得一团糟,你就想让我赦免你吗?那我就赦免你。我的孩子,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现在,如果你不介意,尊贵的大人,一路平安②。我得去写我的下流五行打油诗了。”

比利王没有从窗边扭头离去。“马丁,你建议我们撤离这个城市,对吗?”

我迟疑了一秒钟。“当然。”

“你会和其他人一起走吗?”

“为什么不呢?”

比利王转身,正面盯着我。“真的会吗?”

我没回答。一分钟后,我把脸转开了。

“我就知道,”这个星球的统治者说道。他那矮胖的双手握在身后,再一次盯着那堵墙。“如果我是侦探,”他说,“我也会起疑心的。这个城市最少产的公民,在十年的沉寂之后,又重新拾笔写作了。那是在什么时候呢?马丁?…仅仅在第一次谋杀的两天后。他竟然从原先的社交生活中消失了,把时间花在了撰写史诗上…为什么?连年轻女子们都脱离了他的山羊情欲的魔爪了。”

我叹了口气。“阁下,什么山羊情欲?”

比利王扭头扫了我一眼。

“好吧,”我说,“你逮住我了。我坦白。是我杀了他们,是我沉浸在他们的鲜血中。这他妈就像文学春药一样管用。我估计有两…三千名人,或者更多,成了我的刀下亡魂,这真是妙…我的下一本书就要发表了。”

比利王转身背对着窗户。

“怎么啦?”我说,“你还不信吗?”

“不。”

“为什么?”

“因为,”国王说道,“我知道谁是凶手。”

我们坐在暗黑的全息显像井中,看着伯劳鸟杀死了小说家希拉·罗布和她的情人。光线很昏暗;希拉那人到中年的肉体似乎闪烁着苍白的荧荧之光,而在朦胧中,她那年轻男友苍白的臀部给人一种错觉,似乎是漂浮在那里的,并且与他古铜色的身体分了家。他俩的激情正达到狂暴的顶峰,此时,那费解之事发生了。没有最后的激烈动作,没有高潮的突然停顿,那年轻人突然浮了起来,升到了空中,似乎希拉用了什么方式,力大无比地把他喷出了她的身体。磁碟上的音轨,原先充斥着这种活动老套的喘息、敦促、命令,而现在,整个全息井突然充斥了尖叫声——首先是那年轻人的,然后是希拉的。

那男孩的身体撞到摄影机对面的墙上,发出“砰”的一声。希拉的身体躺在那等候着,那姿势既悲惨又滑稽,双脚大张,手臂敞开,胸部平平,大腿苍白。她的脑袋原先心醉神迷地朝后仰去,但是现在她抬起头来了,惊骇愤怒已经替代了即将来临的顶点,那是一种奇特的仿若高潮的表情。她张开嘴巴想要尖叫。

可是没有话语。传来的是仿佛切西瓜的声音,那是刀刃刺穿肉体,弯钩从筋腱和骨头中抽离的声音。希拉的脑袋又仰了回去,嘴巴不可思议的大张着,身体自胸骨以下爆裂开来。希拉·罗布的肉体似乎被一把无形的斧子愤怒地砍断了。无形的解剖刀完成了开膛破肚的工作,侧面的切口看上去就像是一名疯医生的杰作,并被拍成了这伤风败俗的延时电影胶片。这是在活人身上进行的残忍尸检。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曾经的活人,因为就在鲜血停止飞溅,身体不再抽搐之时,希拉的四肢松弛了下来,死去了,她的双腿再次张开,为的是迎合上述的淫秽电影内容。然后——短短的一秒后——床边出现了一片红与铬的模糊影子。

“停,放大,增大。”比利王对住宅电脑下达命令。

那模糊的影子溶进了麻醉药瘾君子的噩梦中:一张脸,半铁半铬,半头颅,牙齿仿佛机械狼的交叉蒸汽铲,眼睛活像红宝石激光在鲜血淋漓的宝石中燃烧,前额插着一把弯曲刺刀,长达三十厘米,耸立在水银般的头颅上,脖子周围镶嵌着类似的棘刺。

“是伯劳鸟?”我问。

比利王点点头——不,他仅仅是点了点下巴。

“她的情郎怎么样了?”我问。

“我们发现希拉的尸体时,他并不在场,”国王说,“在我们找到磁碟前,没人知道他失踪了。我们认出他是安迪密恩的一位年轻娱乐专家。”

“你们刚刚发现全息像吗?”

“昨天发现的,”比利王说,“安全人员在天花板上发现了成像器。很小,连一毫米都不到。希拉的这种磁碟装满了一图书馆呢。显然,那摄影机放在那是为了记录…啊…”

“床戏。”我说。

“对。”

我站起身,走近那生物的漂浮影像。我的手穿越了它的前额、尖刺、下颚。电脑计算了它的大小,把它正确表现了出来。从这东西的脑袋来判断,我们这本地的格伦德尔身高超过三米。“伯劳鸟。”我嘀咕着,与其说是辨认,不如说是问候。

“你知道多少关于它的事?跟我说说,马丁。”

“干嘛问我?”我厉声叫道,“我是诗人,又不是神话历史学家。”

“你接入过种舰的电脑,询问过伯劳鸟的本质和起源。”

我眉头倒竖。接入电脑,同在霸主社会进入数据网一样,应该都是隐蔽的,匿名的。“那又怎样?”我说,“自从这屠杀开始后,肯定有上百人检索过伯劳鸟传说。也许上千。这是我们真正拥有的惟一一个他妈的怪物传说。”

比利王脸上的皱纹叠了起来。“对,”他说,“但是你搜寻资料的时间,是在第一起失踪案发生的三个月前。”

我叹了口气,垂倒在全息井的垫子中。“好吧,”我说,“我承认,那又怎样?我打算把这该死的传说,用在我正在写的该死的诗里。所以我调查了一下。逮捕我吧。”

“你知道了些什么?”

现在我大为光火了。我把我色帝的蹄子狠狠地踩在软软的地毯上。“就是他妈的那些档案里的事啊,”我叫道,“你他妈到底要从我这知道些什么?比利。”

国王揉揉额头,懈不小心戳到了眼睛,疼得缩紧身子。“我不知道,”他说,“安全人员想带你到飞船上去,想把你接在全面讯问接口上。但我还是选择了与你面对面谈谈。”我眯起眼,奇怪,我感觉我的肚子似乎进入了零重力区,一阵抽搐。

全面讯问,意味着头颅中的大脑皮层分流器和插座。大多数以这种方式被讯问的人都彻底改过自新了。绝大多数。

第十二章

“你可否告诉我,你打算把伯劳鸟传说中哪一部分用在你的诗里面?”比利王轻声问我。

“当然,”我说,“根据土著创办的伯劳教会福音,伯劳鸟是大哀之君,是末日救赎天使,从超越时间的彼岸来到这,为的是宣告人类种族的末日。我喜欢这一奇想。”

“人类种族的末日。”比利王重复道。

“对。他是米凯尔大天使①,摩罗尼②,撒旦,蒙脸之熵,弗兰肯斯坦怪物。所有这些集于一身。”我说,“他留在光阴冢附近,等待着时机,等到人类是时候加入渡渡鸟、大猩猩、抹香鲸,成为灭绝名单上的新近一员时,他就会出来,释放出浩劫怒火。”

“弗兰肯斯坦怪物,”这又矮又小的胖家伙躲在那皱巴巴的皮面具之后,沉思着,“为什么是弗兰肯斯坦怪物?”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伯劳教会相信,创造此物的,是人类,他是人类以某种方式创造出来的,”我对他说,虽然我知道,我肚中的一切比利王全都知道,而且他知道的比我更要多。

“他们知道怎么杀死它吗?”他问。

“这我可不知道。据说他是不朽的,超越了时间的。”

“神?”

我迟疑了片刻。“其实不是,”我最后说,“更像是宇宙最可怕的噩梦活生生的出现了。有点像狰狞持镰收割者①,但嗜好把人钉在巨大的荆棘树上…而这些人的灵魂仍然在他们的肉体中。”

比利王点点头。

“瞧,”我说,“如果你一定要从偏地的神学出发,研究这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你为什么不直接飞到杰克镇去,问问那些个教会牧师呢?”

“对,”国王说,矮胖的拳头抵着下巴,看样子有点心不在焉,“他们已经在种舰上了,正在被讯问呢。这一切太匪夷所思了。”

我起身打算离开,不知道他会不会拦我。

“马丁?”

“嗯。”

“在你走之前,你能想出什么东西来,帮我们理解理解这东西吗?”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的心猛烈捶打着肋骨,想要破胸而出。“可以,”我说,我的声音游移在平静边缘,“我能告诉你,伯劳鸟到底是谁,是什么。”

“哦?”

“它是我的缪斯。”我说,然后转过身,回到我的房间继续写作。

伯劳鸟当然是我召唤出来的。我心知肚明。我拾笔撰写史诗,那是关于它的史诗,我召唤了它。起初有了词语。

我将我的诗重新命名为《海伯利安诗篇》。它不是关于这个星球的,而是关于一群自封为泰坦的人类,是如何灭亡的。它是关于一个无思想的狂妄种族由于粗心大意,竟毁灭了自己的家园,然后又把那危险的傲慢带到了群星之中,不料在那遇到了一位神的怒火,而那神竟然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这么多年来,《海伯利安》是我完成的第一部严肃作品,它是我写过的最好作品。这部作品,有趣与严肃兼备,是在向约翰·济慈的英魂致意,也成了我活下来的最后理由,它是平庸闹剧年代里的一部史诗巨作。《海伯利安诗篇》所使用的文字技巧我永远也无法获得,那知识我永远无法企及,那吟唱的声音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类的灭亡是我的主题。伯劳鸟是我的缪斯。

比利王撤离诗人之城之前,又死了二十多人。有些人撤到了安迪密恩,或者济慈,或者其他几个新兴城市,但是大多数人决定乘种舰返回环网。比利王的这个富有创造力的乌托邦梦想破灭了。尽管如此,国王自己还是住进了济慈的阴郁宫殿。殖民地的领导权交给了地方自治理事会,理事会向霸主申请加入保护体,并随即建立了一支自卫队。这支自卫队,原先主要由土著组成,这帮人在十年前还在用棍棒互相厮打,但现在,已经由自封的军官所指挥,这些人来自我们的新殖民地。他们的成就,仅仅是用他们的自动化掠行艇巡逻部队打扰夜晚的清静,以及让他们的机动化监视机械部队和沙漠的返乡佳人结合罢了。

令人惊讶的是,我不是惟一一个没有走的;至少有两百人留了下来,虽然我们中大多数避免社交接触,我们在诗人人行道上碰面,或者在餐殿那回声不断的空寂中独自吃饭时,也仅仅是相互礼貌的笑笑罢了。

谋杀和失踪还在继续,平均每两周一次。尸体通常不是由我们发现的,而是被地区自卫队长官发现的,他要求每隔几周对市民人头清点一下。

第一年的景象仍然逗留在我的脑海里,并且难得的遍布在所有人的脑中:那一夜,我们集中在聚众院,看着种舰一去不复返。当时正是秋季流星雨的鼎盛时期,海伯利安的夜空已经闪耀起金色条纹和种舰引擎点火时火焰的红色纵横交错,一个绿豆般大的太阳闪着光。一小时里,我们望着我们的朋友和艺术家伙伴们变成了一条聚变火焰向远方退去。那晚,悲王比利也来到了我们中间,我还记得他走的时候朝我看了一眼,然后严肃地重新迈入了华丽的车子,回到了济慈这个安全之地。

随后的十几年里,我离开城市的次数仅有五六次;一次是为了找个生物塑师,帮我除掉这一身的色帝行头,其余几次是出去买食物和生活用品。当时,伯劳教会已经恢复了伯劳鸟朝圣,在我离开城市的旅程中,我会用到他们通向死亡的精致之道,但方向却是反过来的——我会走到时间要塞,乘空中缆车越过笼头山脉,然后乘风力运输船,以及冥府渡神游船向霍利河下游进发。回程的时候,我会凝视着这些朝圣者,琢磨着谁会大难不死。

很少有人光顾诗人之城。我们半道中殂的城堡开始变成崩溃的废墟。风雨商业街廊,那壮丽的金属玻璃穹顶和隐蔽的拱廊上,爬满了藤蔓;火葬莠和伤痕草在石板间蓬勃生长。而自卫队也出来添乱,他们安置了饵雷和陷阱,想要杀死伯劳鸟,但仅仅是摧毁了这个一度漂亮过的城市。水利垮掉。沟渠坍陷。沙漠蚕食。我在比利王的废弃宫殿中,在一个一个房间中来回往返,我继续写我的诗,等待着我的缪斯。

当你好好想一想,你就会发现这因果关系就像是数据艺术家卡洛鲁斯的疯狂逻辑循环指令,又像是埃舍尔的版画:伯劳鸟的出现归因于我的诗文的魔咒之力,但是如果没有伯劳鸟的威胁或是作为缪斯出现,这些诗就不可能存在。

十几年内,一个个人暴毙而亡,这个业余艺术爱好者的城市变得越来越冷清,到最后只剩下我和伯劳鸟了。每年的伯劳鸟朝圣通道都是对这个城市的小小刺激,远方的旅行队会穿越沙漠去光阴冢。有时候会有少许人回来,越过朱红沙地逃窜到西南方二十公里以外的时间要塞这个避难所。更多的时候,一个人也不会出来。

我在城市的阴影中观看。我的头发和胡子疯长,最后掩盖了我穿着的这身破衣。我多半在晚上出来,在废墟中游走,就像鬼鬼祟祟的影子,有时我会凝视着我那明亮的宫殿城堡,就像大卫·休谟注视着自己的窗户,一本正经地下了判决:他没有正中要害。我从没把食物合成器从餐殿搬到我的房间,我喜欢在那回声不断的空寂中享用餐饭,就在那破裂的意大利大教堂下。我感觉,我就像某个糊涂的伊洛①将自己养得肥肥胖胖的,等着填饱那些躲不了的莫洛克一样。

我从来没见过伯劳鸟。许多夜里,就在破晓前,我会听到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从瞌睡中惊醒——金属刮擦在石头上的声音,什么东西行走在沙地上的飒飒声。虽然我经常确信无疑,有什么东西正注视着我,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个注视者。

有时候我会来一次短途旅行,出发去光阴冢,特别是在晚上,我会走到狮身人面像的复杂阴影中,或者透过翡翠茔那翠绿的墙壁凝视星空,同时躲避着逆熵场时间潮汐那柔软而令人惊惶的拉扯。正是在其中一次夜晚朝圣归来后,我发现书房里来了一名不速之客。

“太感人了,马——马——马——马丁,”比利王说,拍了拍一堆稿子,房间里四处堆着好几堆呢。这位失败的君王坐在长桌子边上的特大号椅子中,他看上去极其苍老,比以前更加熔融了。显然,他已经在那读了好几个小时了。“你真——真——真的觉得人类应——应——应该这样结束吗?”他轻声问。我有十几年没听到这结巴声了。

我走进房间,但是没有应声。二十多标准年里,比利一直是我的朋友,我的恩主,但是此时此刻,我想把他一刀剁了。一想到有人擅自读我的《海伯利安》,我便感到满腔的怒火。

“你的诗——诗——诗…诗篇注——注——注着写作时间呢?”比利王说,快速翻阅着我最近完成的一叠诗。

第十三章

“你怎么来的?”我厉声叫道。这不是随口一问。掠行艇,登录飞船,直升机,这些东西在近几年来,在飞往光阴冢的途中都没多少好运气。那些机器虽然抵达了,但“无”了乘客。这些诡异之事在给伯劳鸟神话添砖加瓦呢。

这小人躲在皱巴巴的披风里,耸耸肩。他的这套行头本是为了表现出显赫华丽,却仅仅让他看上去像是大腹便便的小丑。“我跟着最后一批朝圣者来的,”他说,“然后从时间要塞那儿爬——爬——爬了下来,来看看你。马——马——马——丁,我发现你有好几个月没写一个字了。你能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吗?”

我沉默地怒目而视,侧身走近。

“也许我能解释,”比利王说。他看了看《海伯利安诗篇》的最后一页,似乎那里藏着这个又长又费解谜题的答案。“最后一节写于去年的某星期,正是詹·特·特里奥失踪的那星期。”

“然后呢?”我已经走到了桌子的远端。我装出一副随意的神情,把一小堆手稿朝我拉近,这样比利就鞭长莫及了。

“那——那——那——那天…根据自卫队监视员说…是诗人之城最——最——最后一个居民死掉的日子,”他说,“最后一个,除——除——除了你,马丁。”

我耸耸肩,开始沿着桌子走。我得走到比利那儿,又得不让稿子挡道。

“你瞧,你还——还——还没写完,马丁,”他的声音低沉、悲伤,“人类还是有可能从没落中幸——幸——幸——幸存下来的。”

“不可能。”我说道,走得更近了。

“但是你没法写了,对不,马丁?你没法写——写——写——写这部诗了,除非你的缪——缪——缪斯开始屠杀,对不?”

“放你的狗屁。”我说。

“也许吧。但这巧合实在醉人。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被饶过一命,马丁?”

我又耸了耸肩,把另一堆纸拉过来,不让他碰。我比比利高,比他壮,而且心怀叵测,我必须确定,我把他从椅子中拎起来掷出去的时候,他怎么挣扎也损坏不了这些稿子。

“该——该——该——该解决解决这个问题了。”我的恩主说。

“不,”我说,“是你该滚蛋了。”我把最后一堆诗文推到一边,举起双手,我惊讶地看见,我的一只手正握着黄铜烛台。

“请你住手。”比利王轻声说,从衣兜里拿起一根神经击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