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肃然起敬,“啪”地敬了个礼,让到了一边。

孟兰亭回到那间专门供她办公,也用作休息的防空洞,收拾着东西,准备去休息了。

防空洞里非常宁静,像个无声的世界,是个适合思考和独处的地方。

但相对地面,确实不是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尤其是冬天。

她刚来这里的时候,即便边上燃着火盆,也感到了难熬的阴冷和潮湿。

不过现在,随着天气渐渐变暖,这里反倒阴凉而干燥了,她倒有些喜欢上这样的环境。

她收拾着东西,视线再次落到桌上的一张报纸上时,停住。

这是一张上周的报纸,但被她留了下来。

报道说,第九战区广西某重要城市,在经历过一年多的沦陷之后,经过军队的周密布置和将士的浴血奋战,就在上周,终于被胜利夺回,不但全歼了盘踞在那里的数万日本精锐部队,还彻底地断掉了侵略者企图籍此打通越南这条海上运输的路线,是西南战区所取得的一个意义非凡的巨大胜利。

其中某集团军,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中,立下汗马功劳,荣封铁军之号。

这支集团军的司令,就是少将师长冯恪之。

报纸上,刊载了一张收复城市的当日,他和另外一些将领在城头的合影。

照片拍得有点模糊。但在一排同样穿着军装的人里,孟兰亭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一身军官制服,身姿笔直,神色严肃,目光清炯而有力,仿佛透过照片,径直地望向了对面之人。

第91章

男子仰望了一眼半山那座在夜色里被掩体遮得几乎辨不出轮廓的建筑,带着车上拿下的东西,步伐迅捷地登阶而上,最后几乎成了几步并作一步,终于到了设在大门口的内岗前。

值班的卫兵告诉他,她还没上来,现在应该还在下面。

男子立刻转身,改而沿着右侧一道通往防空洞的台阶,快步而下。

路灯照着他脚下一级一级的台阶。天地静阒而默然,浓密的树荫里,仿佛连声虫鸣也无,耳畔只有自己脚上皮鞋鞋跟落地发出的匆匆的步履之声。

当终于走到了通往内里的那个通道口时,男子却又忽然停住脚步,低头,再一次地审视自己。

和她分开,已经过去了将近五个月。

为了这一次的见面,他在动身来重庆之前,不但去理了之前没时间去管的头发,刚才还特意抹了点许久没用的发油,好让自己的发型看起来更加精神,也更加有型。

他没有穿正式的军装。身上是件合体的派力司军绿衬衫,系一条暗灰色的领带,外穿挺括的美式凡立丁军用翻领夹克,配套的裤子也熨得没有半点折痕,就仿佛刚从衣架转到了他挺拔的身体之上。

他知道自己这样的打扮,会比穿军装显得更要潇洒。

虽然她从来不说,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有了一种直觉。

她就是喜欢自己英俊的模样。

能一次次地得到她的心软和原谅,说不定,自己的这张脸,也是立下过几分功劳。

他用空着的那只手,再次正了正领带,又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擦了一遍动身来这里前已擦过的皮鞋。

确定自己从头到脚,完美得没有半点缺陷了,这才迈步,朝着里面继续走去。

孟兰亭还在望着照片上的那个人,出神了许久。

她忽然如此的想再见到他的面。

当整个人终于可以稍稍放松些下来后,这样一个静谧的初夏的深夜里,独处着的她,心中的这个念头,是如此的强烈,又是如此的折磨人。

甜蜜又酸楚。

孟兰亭的指,轻轻地摸了摸报纸照片上的他的脸。

不早了,该回到上面,去休息了。

她将那份报纸小心地折好,正要放回到报纸架子上,忽然,听到外面起了一阵橐橐而来的矫健的脚步之声。

因为身处防空洞,又是夜深人静的时分,走在通道上的脚步声,自然被愈发地放大,听起来分外清晰。

这里有着森严的守卫,她无需担心安全。

但是这么晚了,会是谁又下到这个地方来?

那脚步声来得很快,几乎径直地朝着她这间办公所在的方向而来,随即停了。

仿佛停在了门前。

孟兰亭忽地想到了一个人,心口猛地跳了一下。一时又觉得不敢相信。

怎么可能这么巧。

她思念着他,他竟然就这样地来了。

西南那边的战事虽告了终结,但还有许多事情在等着他处置。以她原本估计,最快也要这个月底,他或许才能回来。

而现在,不过才过去了一个星期而已!

“孟小姐,我能有幸得到您的怜悯,请您接受一个对您怀着无比倾慕和至深爱恋的人的求婚吗?”

就在这时,她听到身后传来一道说话的声音。

是个男人。声音低沉,音色带着些微的磁性,听起来,是如此的熟悉。

孟兰亭猛地回头,看到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

冯恪之就站在门口,一手背后,双眸紧紧地凝望着自己,唇边带着微笑。

他的头发整齐而有型,充满男子魅力的短密发脚,紧紧地贴在他英俊的面颊耳畔两侧。他穿了身挺括的便装式军用夹克,脚上皮鞋铮亮,含笑望着自己,站在那里,好看得几乎让人透不出气来。

孟兰亭一时竟失了反应,一动不动。

冯恪之迈步朝她大步走来,走到她的面前,单膝下跪,刚才一直背在后的那只手,向她伸了过来。

他的手上,握了一束美丽的,花瓣上还带着晶莹露珠的深红玫瑰。

“孟小姐,我爱你。”

他将那束玫瑰,举到了她的面前,仰脸凝视着她,一字一字地说道。

孟兰亭被巨大的惊喜和感动击中,眼睛里,已是泪光闪烁,低头,定定地望着他。

冯恪之轻轻拉住了她的一只手,将玫瑰花放到了她的手上,又低头,从夹克胸前的上衣兜里,掏出了一张纸。

这是一张褪了红的,看起来有些年头的老纸了。

他小心翼翼地将它展开,再次抬头,将它举到了她的眼皮子底下。

孟兰亭认了出来。

这竟然是多年之前,自己持着来到上海去找冯家人的那张旧庚帖。

帖子上,分别有着冯恪之和她的生辰八字,还有那一列显眼的“五行合庚,阴阳相属,天造地设,冯孟姻亲”。

她只记得,当时自己初到上海,人生地不熟,才下火车出了车站,这庚帖连同别的行李一道被人给抢走了。

后来冯令美虽然帮她追回了部分书籍,但庚帖,一直没了后文。

她以为早就没了,也没有在意。都是那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她本来早就已经忘记。

怎么也没想到,多年之后的今天,毫无准备地,突然竟又看到这张庚帖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庚帖好似从中曾被撕为两半,现在粘贴了回去,而且上头还多了点脏痕。看得出来,已经仔细地擦拭过了,但那痕迹还是依稀可辨。

孟兰亭的目光,从庚帖转到还跪在自己面前的冯恪之的脸上,惊讶地看着他。

“兰亭,我向你坦白。你应该还有印象,很早之前,你刚来上海的时候,庚帖失落。其实后来,它就转到了我八姐那里。那天被我看到了,我随手把它给撕了,还……”

他顿了一下,改口。

“是我有眼无珠,我错了。”

“就像四年前你临走前,在打给我的那个电话里说的那样,从前的我,真的是被家人给宠坏了。从小到大,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东西。所以一旦遇到挫折,我就习惯用我最恶劣的方式去表达我的不满。包括我那游戏人生的荒唐的几年光阴,还有遇到你之后,从你这里得到打击,我就拿我最恶劣的态度,去发泄心里的不满。”

“其实早几年前,你去美国之后,我就把它从八姐那里拿了回来。”

“兰亭,那次结婚前,我分明是知道的,你并不是那么愿意嫁给我的。毕竟在那之前,你还曾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以你的性格,才那么几天的功夫,你怎么可能突然又回心转意愿意嫁给我了?”

“你还记得那天周教授夫妇带着你来我家吃饭的情景吗?你在书房里,我进去找你说话。当时本来是想问你,你是不是真的自己愿意嫁给我的。但是话要出口的那一刻,我却突然又不想问了。”

“我有点害怕,不想从你嘴里听到什么我不想听的话。所以我当时又走了。”

“当时我告诉自己,你是因为有了那一夜的事,终于被我的姐姐们给劝服,愿意嫁给我了,所以我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如愿以偿地和你结了婚。”

“怪我太蠢了,自欺欺人。”

“你嫁我,分明受了那么大的委屈,后来我却一点也不肯体谅你,只顾自己生着气……”

冯恪之的眉宇之间,充满了懊恼和自责的神气。

“以前的我,真的是太混蛋了。”

“当初我有多瞧不起这张庚帖,现在对它的宝贵之心,就有多重。兰亭,你是这么的完美,我何德何能,可以得到你的青睐。我真的庆幸,要不是我爹当年替我早早地定下了你,就凭我冯恪之的这个德性,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运气,这辈子可以得到你?”

“兰亭,说真的,之前通信的那几年里,我无时不刻盼着能收到你的消息,却又总在担心,哪天万一你在国外有了合适的人,不要我了,收到你回寄给我的那份离婚书……”

他顿了一下。

“我真的太蠢。幸好你不和我计较,对我总是那么的好。但是我始终还是欠你一个求婚。”

他依然单膝跪在她的脚前。

“我冯恪之,带着你父亲和我父亲当年替我们定好的婚约凭证,今天正式向你求婚。”

“孟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做我冯恪之的妻子吗?”

“让我有幸在余生里得你相伴。也允许我得到机会,尽我最大的心,去爱你,照顾你的余生?”

他仰脸凝望着她,双眸一眨不眨,声音低沉而诚挚。

热泪再也抑制不住,夺眶而出。

孟兰亭用力地点头,哽咽着说“我愿意。”

她拉他起来。

冯恪之笑了,双眸变得神采奕奕。

他顺势从地上站了起来,将她拥入怀中,低头,爱怜地吻去她脸上滚落的泪珠,两人双唇,紧紧地贴在了一起。

良久,幸福而甜蜜的亲吻终于结束,冯恪之牵着孟兰亭,走出了防空洞。

天地静谧无声,夜风温柔拂荡。

浮云散,星辉起,明月照人顶。

相爱的两颗心,更是彼此相贴,怦然跳动。

冯恪之紧紧地牵着孟兰亭的手,带着她,迈着轻快而坚定的步伐,朝上而去。

就像星月亘古相伴,眼前人永远是心上人。

他们的心,从今往后,也再不会分离。

第92章 后记(一)

这是一个仲夏的午后,早上下了一场阵雨,现在已经云开雾散,阳光明媚。

虽然道路两旁,还是到处可见过去几年间,因经受轰炸而留下的断壁残垣,但人们的脸上,已经不见了长久的战争阴霾带来的阴影。

生活里,或许还有别的许许多多的艰难和不如意,但就仿佛从路边废墟里钻出来的随处可见的茂盛草木,只要有了雨水,到处,就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通往联大校舍附近的一块平地上,正随风传来阵阵嬉笑之声。十来个孩童在这里踢着球。

地面坑洼而泥泞,积着雨水。球用稻草和破棉絮填塞的,央求阿妈用牛皮缝起来。球门是用石头和竹竿架起来的。孩子们也都衣衫褴褛,脚上甚至没有鞋穿。

但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快乐。

他们光脚,在泥泞的地面踏出一个一个的脚印,争夺着皮球,努力踢向球门,发出阵阵快活的笑声。

一辆汽车,由远及近,沿着大路开来,最后停在了路边。

从车里下来了几个人,有男有女,中间有对同行的人,看起来像是夫妇,男的英伟,太太年轻而貌美,两人仿佛中心人物,很是显眼,一边听着边上人在介绍着什么,一边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这么多年了,生活在附近的本地孩子,都知道这座学校里,很多每天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服的先生,在战前,都是在大城市里住大房子坐汽车,受人尊敬的体面人,后来因为外面打仗,他们带着学生来到这里。现在仗打完了,侵略者被赶走了,听说今年暑假后,这座学校里的先生和学生们也将离开,回到他们原本的地方去。

上周,学校就开始放假,很多人兴高采烈地离开,学校周围,也变得越来越冷清了。

大人们都很不舍。孩子们更是这样。

那些先生们,不但个个肚子里装满了学问,对他们也都很好。让他们的爹娘送他们去上学,路上遇到了,就一边走路,一边给他们讲各种各样前所未闻的有趣的故事,勉励他们,长大了做一个有用的人。

就连他们喜欢的这项游戏,也是学校里的先生教给他们的。说有一个名字,叫做足球,全世界很多人在玩,是一项男子汉的运动。

孩子们停止争抢皮球,盯着那几人的身影看了片刻,见他们朝着学校的方向走去,一哄而散,继续踢着自己的球。

一个男孩从伙伴的脚下控住球,灵活地左拐右带,停住,朝着前方的球门,一脚射去。

不料皮球湿滑,脚上也没鞋,方向偏了。

皮球朝着前方那个男人的后背飞去,砸到了他左腿的小腿之上。

仿佛砸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砰的一声,皮球弹了出去,掉到路边的一个水坑里,打了几个转,停了下来。

一行人停住了脚步。

那人慢慢地转过身。

这是一个英俊的男人,身材劲峭,面容严肃,穿了身挺括的制服。

即便这几年这里多出了这样一所学校,战争结束后的这半年间,附近的孩子们也常看到外头当官的人到学校里进进出出,但见到像这个大人这样风度的人物,却还是头回。

他的裤管,被带着泥水的皮球弄脏了。

眼尖的孩子,更是看得清清楚楚,皮球踢到他腿上的时候,带起了裤管。

他的裤管之下,竟然空荡荡的,露出了一截带着冰冷的金属光芒的看起来像是铁的东西。

大家全都定在了原地,望着那个转过身的面容严肃的男人,眼睛里露出害怕的神色,盯着他的那条腿,大气也不敢出,更不敢跑过去把球捡回来。

周围一下安静了下来。

同行带路的市府秘书长见状,大吃一惊,立刻厉声呵斥这帮顽童,又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手帕,带着笑脸,上去要亲手替他擦拭裤管上的污水,口里连声说:“冯公子,实在抱歉!虽然联大在此办学多年,但本地原本实在过于闭塞,民风粗俗,这些小孩,更是顽劣不堪,怎知九公子您为国立下的赫赫功勋。您千万别见怪,我给您擦干净……”

说着弯腰下去。

孟兰亭看了眼冯恪之。

他已迈步走到那个水坑边上,伸出右脚,将球勾了回来,稳稳停于地上,抬脚,顿了一顿,又改成左边的腿,估量了下,随即飞出一脚,将皮球踢了回去。

“砰”的一声。

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不偏不倚,飞进了球框。

“没事。你们继续踢吧,过两天,我叫人给你们送个新的足球来!”

球落地后,他朝那群孩童露出笑容,说了一句。

孩童们这才反应了过来,惊喜地欢呼出声,雀跃着,冲他不停地鞠躬。

“谢谢长官!谢谢长官!”

刚才那个误踢了球的男孩鞠躬,高声喊道。

冯恪之转身,迈着稳稳的步伐,继续朝前走去。

“冯太太!九公子不但真英雄,这气度,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鄙人深受感动,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