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女儿????他这这样的想法惊了一路。

马车缓缓进了楼外楼的后院,钱卫和伙计还有郎中早等着了。

“大哥,我医术太烂,还是让别的先生来吧。我去洗把脸哦!”她轻轻挣开他的手,低着头,钻过人丛,上了楼。

他拉不住,人影遮住了芳踪,他突然害怕好象会再也看不到她似的。

“公子,你不要乱动。”楼里的郎中按住马晔不住抬起的头,这样真的不好上药。伤口太多,后背骨头还有些裂开,幸好没什么大碍。

“千姿说过来的,钱卫你去看看,她怎么还没来?”

“丫头说,小姐沐浴过,就在房内诵经,晚上让公子好好休息,明早再来。”

“哦!”绵长的惆怅。

隔天清晨,小睡一会的人又抬起头,推开身边守夜的孔综,“去看看千姿起来没有?”

揉揉惺忪的眼,孔综转了一圈,回到房内,“小姐今日起得早,说去找阮公子到稽宅附近的小溪钓鱼去。”

寒眸眯成一条线,跌睡到床上,碰到伤背,好疼!

第二十三章,秋深几重 下

季千姿没有回稽宅,而是去了山府,哥哥和山叔上朝去了,山夫人走亲戚,府中就山月和家仆在。

山月圆圆的脸微有点清瘦,笑眼也不弯了,坐在房中,绣着稽绍的一双鞋面,看见千姿进来,欢喜地迎上前。

“月姐姐,陪我去街上转转可好?”季千姿戴了个大大的纱帽,看不到神情。

“就我们俩呀?”山月有点迟疑,但又怕千姿失望,想了想,“我们找阮大哥一起去,可以吗?”

季千姿有点吃不消阮湛之半玩笑半当真的话,知道山月担心二人在外不安全,只得点点头。

同样花木葱笼,阮府不似稽宅的僻静与幽深,更多是高雅与清致。不安地坐在厅堂,听山月和阮夫人絮絮说着家常。迎面的假山与湖石间,不时有艳丽的女子经过,阮湛之红袖添香知已多,醉卧青楼美人窠,想必那些是他知已中的之一之二。

季千姿扁扁嘴,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她的神情,世间三妻四妾虽是常事,她却非常厌恶,人心只有一颗,真心对真心,她认为那样才象俗语中讲的白头到老。太多的头挤在一块,任谁看了,也不觉得有什么要珍惜的。

阮大哥风流才子,相貌又俊,知音多,她不评定。

“小千姿,月儿,久等啦!”阮湛之微笑着从后堂出来,“昨晚宿醉,起晚了。”

“阮大哥,你这样的教职,可是误人子弟。”山月打趣道。

“无关,无关,我对他们通常要求不高,能识字就可,读太多书不是好事。”阮湛之俊逸的脸庞绽开如稚童般灿烂的笑脸,“千姿是第一次来阮府,喜欢吗,要不我带你转转?”

“不了,我和山月想去街上转转,不知大哥方便同行吗?”她的声音毫无涟漪,甚至有点冷。但阮湛之喜欢的就是这种与众不同,“当然有,逛书市,衣铺,还是游洛河?”

提起洛河就想让人叹息,“昨晚琴断了两根弦,我想去下琴室,然后听山月姐的吧!”

“我要去衣铺,去绸缎坊,游洛河就不必了,河上的花舫,是阮大哥爱去的,我们可不爱。”山月歪着头,笑着说。

“乱说什么。”他担忧地看了千姿一眼,可惜遮得太严。“那么,我们去吧!”忙催了走,怕再呆下去,山月这丫头会把他的情事卖得精光。

她才不会在意呢,文人多爱青楼,弹丝竹,听小曲,附弄风雅,那都是别人的事。

“我们在这家吃饭吧!”阮湛之指着街边一间清雅的酒楼说。逛了大半天洛阳城,腿都走酸了,山月到是收获不少,左一包又一包全扔在马车上,千姿就两根琴弦,话也很少。

“嗯,让千姿尝尝洛阳的地道小吃,与楼外楼有什么区别。”山月兴奋地抢着上楼。

靠窗的好位全满了,三人只得在中间找了张桌。

邻桌是位长相普通的老人正一边慢悠悠地品着酒,一边在和同桌的几个人谈着闲话。

“听说那楼外楼的主人是位年岁不大的男子,风度翩翩,与朝中大臣们均都交好,不偏不袒,煞是怪异。”

同桌一人听到这里,插嘴笑道:“老伯,你见过那位主人?”

那老人微醺,点点头,“我曾在有幸到楼外楼小酌,那菜和酒,这洛阳城中寻不到第二家。那天,我出来时,刚好看到楼外楼的掌柜送客,虽是夜晚,却看得出他风仪俊美,举止大气,毫无商者的俗态。”

这一说,同桌的人都安静下来,流露出十分艳羡的神情望着那老者。

季千姿轻笑着摇了摇头,拿起茶壶,砌了杯茶浅抿着,好奇地侧身看向另一边。

不看也罢,一看不禁笑喷出茶来,呛得直咳。

“怎么了?”山月轻拍着她的后背,她俯耳,山月转了下眼,也笑了。

另侧左桌只三个客人,两位小厮装扮,一位高大魁梧,不是普通的高大,差不多比洛阳城中的高个男人高出半大,体型壮实,皮肤黝黑,面容粗犷但俊朗,而他竟然穿了件红色的长衫,那长衫不知可是布扯得太少,胳膊和腿都露在外面太多,身子也紧绷着,好象稍微一呼吸,就能把长衫撑破。

那面料看上去还不算差,千姿真的想不通,明明是个伟男子,怎么穿得如此怪异。皮黑体壮,再加上嫌小的红衣,想让人不笑都难。

那男子正埋头吃肉,大概听到了隔桌的轻笑声,抬起头,一看是两位女子,瞪大眼,愕然地看着她们。

山月和千姿忙转正,一会又偷偷斜视过去,两位小厮放下碗,装作无意从桌下拿出两把刀放在桌上,两人吓得一惊,快快坐好,再也不敢侧目。

“不要调皮,那男人可能是漠北那边过来的,不熟悉这边的衣饰,你们不要取笑人家了。”阮湛之一直含笑看她俩可爱的样子。“吃菜吧,口味很不错。”

千姿点头,却不动筷,山月推了她一下,“吃呀!”

“我吃素的。”

山月和阮湛之恍然大悟,“都忘了千姿是在庵里长大的,你在楼外楼吃什么?”

千姿淡淡一笑,“我吃的东西,是楼外楼小厨单做的。”说来有点窝心,从四时点心到汤汤水水,菜蔬佳果,都鲜美得让人胃口大开。

“马先生对你真好!”山月大叹。

声音太大,红衣男人不耐地又抬起头,看了他们几眼。

“千姿,我一直忘了问,你是如何认识马先生的?”阮湛之咽下胸口的微涩,问道。

“哦,我刚下山在集市上被小偷抢了钱袋,马先生正路过,帮我要回钱袋,听说我要来洛阳,就这样认识了。”她随意乱编了几句。

“就这么简单?”阮湛之可不信这毫无说服力的故事。

“能有多复杂,你知我是稽康的女儿,懂了吧!”

阮湛之将信将疑,确实,有稽康的招牌,千姿得到什么样的照顾都是自然的,象他,被多少佳丽青睐,而他却一心想得到千姿的青睐,当然,千姿个人的色彩也不能小视。

阅人无数,千姿的美可以让所有的佳丽扼腕痛哭。

“不管如何,我觉得马先生对你不仅仅是照顾,而象是爱惜。怪不得你不肯离开楼外楼。”山月下了结论。

千姿不答,阮湛之脸色有些难看。

红衣男人吃好了,拿起桌下的包袱,还有一把剑,那剑好怪异,比常见的剑都长,昂首咚咚下楼。

千姿看到门外的伙计牵着三匹马已候着了,枣红色的高头大马,进进出出的客人驻足观看着,红衣男人视若不见,腾身上马,她直替那件红衣担心,不敢相像要是当众撑破那件红衫,那男人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三人一会就没了踪影。

“去阮府吧,我让下人帮你做点素食。昨日,还得了一本罕见的琴谱,正想送你呢?”

季千姿心不正焉地摇头,“不,我也该回楼外楼,今天,没带石磊同行,马先生会担心的。”

石磊高高大大,看似笨拙,心却细着呢。

她今天特别不想别人看出她的异样,唉,异样,抬手从面纱下转抚着面颊,依然红肿,那皇孙公子手劲可不是一般呀!

阮湛子俊眸掠过一丝幽光,“那好吧,你什么也没吃,不敢再留你在外,回去好好吃点,跑了大半天,以后,我不会忘记的。送完你,我再送山月回去。”

“嗯!”

“千姿,以后你可不可以常来找我玩,我很闷的。”山月有点不想分离。

“闷什么,快做新娘了,会有做不完的事。”阮湛之开玩笑道。

山月没有羞答答的低下头,而是茫然看着远方,叹了口气,稽哥哥都好几日没有和她说一句悄悄话了,除了日常的问候,他们根本不象快要成婚的男女。

阮湛之心思在千姿身上,千姿心神也乱,谁也没注意到她的神情。

千姿在楼外楼大门前下车的,不想走后院,不愿去看药圃,只想悄悄避开所有人,溜进房中。

“小姐回来了。”正清洗楼道的丫环一见她,放开声喉叫着。

“小姐,”孔综匆匆从另一侧跑过来,“你终于回来了,我都看了不下二十回,公子等你一起吃晚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