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我也爱你,永远爱你!

灿烂的阳光照射下来,又因为帝后二人身上的金线折射开去,给这一对必将流芳千古的帝后罩上一层金色的光雾,远远望去,好似有一条金龙一只金凤在帝后二人头顶飞舞盘旋。而帝后二人深情相拥的一幕也永远铭刻在当场无数百官侍卫等人心里…

凌云番外(上)

长大后,关于年幼时的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饥饿和寒冷,除此之外,便是责打和谩骂。而在此之前的衣食无忧的日子,却什么都记不清楚了。

那一年,我六岁。忽然有一天,一个女人带着十多个人气势汹汹地冲进家里,将家里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将家具什么的砸得稀烂。那个女人一口一个“贱人”,让人将娘亲按在春凳上打,而后将我们母子一起扔到城外。

娘亲将脖子上一块玉取下来,求路人将我们送回城去,住进了一个小院子。我长大后才知道,这应该是娘亲背着那个男人偷偷置办的,没人知道。

可是这个小院子很小不说,里面只有简单的家具,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娘亲一身的伤,尤其腿断了,又无钱医治,在床上足足痛了半年才终于咽了气。

那是我生命中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

我永远记得那个时候,母亲的伤腿都溃烂了,还生了蛆,一屋子的恶臭。那个时候,我只有六岁,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出去捡些柴草回来,烧了热水给娘亲清洗伤口。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娘亲让我将屋里那些能搬动的家具花瓶什么的拿去隔壁,跟人换米吃,我又向邻居的大娘学了烧火做饭,但我们一天也只能吃一顿,还是很清的粥。娘亲每次都只喝小半碗,剩下的都让我喝。

后来我时常想,娘亲那个时候肯定是生不如死的,与其活着受这样的折磨,真不如死了的好。可是,为了不让我一个人活在这世上太孤单,娘亲还是坚持着直到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娘亲死去的时候,那皮包骨头的身体,深深陷下去的眼眶,还有那一头干枯的乱发,看起来好像七老八十,可实际上,娘亲不过刚刚二十出头…

娘亲刚刚过世的时候,我还不太懂什么是死亡,依然每天两次用热水给她擦洗伤口,直到她浑身都开始腐烂,发出一阵阵恶臭,一碰就烂…

我看到街上有卖身葬父的人,也看到了那具死去的尸体,才终于明白,原来,这就是死亡。而人死了以后,是要入土安葬的。

我疯狂地跑回家,趴在娘亲床头哭了一天,终于接受了娘亲再也不会睁开眼睛看我,再也不会跟我说话的事实…

我用椅子的断腿在后院的空地里挖了一个坑,花了整整三天时间,两只小手磨破了皮,鲜血淋漓,但是我好像一点都感觉不到痛。或许,是已经麻木了吧。挖好了坑,我足足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将娘亲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从床上拖到了挖好的坑里,不舍地掩埋起来。

从此后,我就再也没有娘了,哪怕是一具不会说话的腐烂的尸体。

对赵家,对那个男人,我心里从来都只有恨!

从那天起,我活下去的动力只有一个,那就是报仇!

我在街上乞讨,在菜市里捡人家不要的烂菜叶子吃,饿得狠了,也在小吃店里抢喝客人剩下的面汤,哪怕事后被店小二打得浑身是伤,心里也高兴。那个时候,客人吃剩下的面汤已经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

为了活下去,我也曾在街上小偷小摸,被人发现的时候便又是一顿毒打,我就在被人打的过程中不断学习躲避和打人的技巧。后来又偷偷爬狗洞去武馆里偷看人家练武,努力记下来,然后回到破屋子里练习。

我不断地回想武馆的师傅是怎么教的,然后一遍一遍地练习,十遍不会就练一百遍,一百遍不会就练一千遍。

记不清到底被人家打过多少次,又有多少次徘徊在死亡边缘,或许应该换一种方法来计算,那几年里,一年有几天是没有挨打的?

就这样,我顽强地活了下来,从一开始被人打,到后来也能反抗,也能打别人,双腿能跑得更快,日子慢慢过得比以前好了些。可是,我从来没有忘记过,我活着是为了什么。

但慢慢长大,心里也越发明白,赵家是怎样的人家,而我要报仇,又是如何的艰难。可是再艰难,也不能让我放弃。那些年里,仇恨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我每天都要去街上晃荡几圈儿,一来想着如何填饱肚子,二来也是碰运气。

我曾经天真地想,如果那个女人出门,我或许就有机会了。或者,如果我能混到有钱人家,哪怕当个下人,说不定也能有机会接近我的仇人。可惜我是个孤儿,无人作保,就是想卖身去权贵府中当个下人人家都不要。

就这样过了几年,一个彻底改变了我一生命运的机会却突兀地降临在我面前。

我在街上遇到一个年纪与我看起来差不多的少年,虽然打扮并不招摇,但我还是凭着自己混迹街头多年的经验一看看出,这是只肥羊!

我故意跑到前面的馆子里抢了一碗客人剩下的面汤喝,然后被人家追出来,逃跑的时候“慌不择路”差点撞到那位公子,在交错而过的霎那,灵巧地解开他腰间的荷包…

这一招,我已经用过多次,灵活得很,却不想这次却阴沟里翻船,居然被这位公子逮住了。

我以为迎接我的,将是和以往一样的一顿毒打,便双手抱头蹲下等着那位小公子和他的从人动手。可是,那位公子却没有动手打我。

他叫我站起来,细细地看了一阵,问我多大了,家里还有什么人。

我想我或许遇到一位好心的公子哥,说不定能逃脱这顿打,甚至说不准还能哄几个钱。但是看着那位公子似乎什么都明白,却依然温和的眼睛,我却迟疑地没有编谎话哄他。

这些年来,这是我唯一从别人眼中得到的温暖。这种温暖,不同于那些富家太太姑娘施舍几个铜钱时的怜悯,在这位公子眼中,我似乎也是个人,跟他一样的人。

我一时间也有些怔忡,老实答道:“小人凌狗儿,今年十三,是孤儿…”

“都十三了?看起来不过十来岁的样子。”那位公子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就明白过来,常年吃不饱,又如何能长大?他又问我说:“年纪也不小了,应该也有点力气,为何不去做工挣钱养活自己?”

我低着头,想着幼时娘亲的教导,不由羞愧道:“小人无人担保,没有哪家店会要的…”

那位公子微微有些意外,但很快就点了点头明白过来,又问:“你能答应我以后不偷东西了吗?你要是答应了,我今天就不打你,饶了你这次。”

我沉默了一下,抬头看着那位俊美的小公子,自嘲一笑道:“对不起,小人无法答应。肚子饿的时候,小人多半还是会想这些办法的,公子要打就打吧!”说着,我再次抱着头蹲了下去。

却不想他还是没有打我,反而温和地笑道:“虽然落魄,衣服还算干净,人也还老实,看起来倒不是无药可救。”又问,“你可愿跟着我?”

我又震惊了。这位公子说什么?

“你可愿以后跟着我?”那位公子又问了一遍,而后又加了几句道,“跟着我可以吃饱饭,但是要听我的话,要学很多东西,应该会很辛苦,等你学成了,以后就帮我做事,永远不能背叛我。你可愿意?”

我终于醒悟过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天底下真的有这样的好人吗?我偸了他的东西,他却没有打我,还这样温和地跟我说话。他还要我跟着他,以后有饭吃?

我没有犹豫,立即点头道:“我愿意!”

“主子,此人来历不明,怎么能带回家去?老爷知道了,只怕是要生气的。”

那位公子的随从想要阻拦,但那位公子却微笑着摇摇头道:“人的出生无法选择,这不是他的错。但以后怎么活,却是可以选择的。难得他有一双干净的眼睛,本性不坏,我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的。”

就是那句话,让我的心不禁热血沸腾。这位公子,他说人的出生无法选择,这不是我的错,他说他相信我。那一刻,我便在心中暗自发誓,如果这位公子真的让我吃饱饭,让我学习各种知识技能,那我一定不会让他失望的,我相信自己永远都不会背叛他。

同时我心里很清楚,如果真的能跟着这位公子,学到很多知识技能,我离报仇便又近了一步。

“你的名字应该是个小名,不如我帮你取个大名吧!”

我强忍着心中的激动道:“那是小人的福气,请公子赐名!”

我知道我的父亲姓赵,但他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我也没有见过他,他也没有给我取过名字。小的时候,娘亲叫我狗儿,听说贱名能让孩子健康长大。

刚才这位公子问我叫什么,我就说我叫凌狗儿。凌,是我娘亲的姓,小时候,娘亲曾教我写过字。除了这个凌字,其实我还会写赵字,娘亲说那是我父亲的姓,虽然那个男人不认我们,娘亲还是一再告诫我,别忘了我爹爹名字,别忘了自己是赵家的人。

但自从娘亲被那个女人毒打致死,我想起赵这个姓氏,心里就只有仇恨。小的时候不是很明白,但长大了自然就清楚了。我娘是父亲的外室,没名没份,那个闯到我的家的女人是那个男人的正室。

可是,那个男人却任由他的妻子如此欺凌我们母子,后来也没有来找我们。或许,他根本就不记得还有我和娘亲这两个人。因此,我憎恨那个男人的无情,毫无担当,憎恨自己血脉里流着一半赵家的血。我永远都不会姓赵,我只是娘亲的儿子,我姓凌。

那位公子笑道:“我观你虽出身市井,难得心底还有一分纯净,倒是像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但男子汉大丈夫,如此偷偷摸摸浑浑噩噩混迹一生有什么意思?真男儿哪怕跌落尘埃也应该有凌云壮志,以后,你就叫凌云吧!”

出淤泥而不染…凌云,壮志凌云…我实在太喜欢这个名字了!

我跪下重重地给公子磕了个头,道:“凌云谢过公子!凌云永远铭记公子的恩情!此生,愿为公子赴汤蹈火,永不背叛!”

“起来吧,以后叫我三公子就是。”三公子让我起来,又问我,“听你说话,倒像是读过书的?”

我摇头,神色有些黯然道:“小的时候,娘亲教过一些,不过都忘得差不多了…”后来,我也偷偷去私塾里偷听过老夫子讲课,有时候也会偷听那些有钱人说话,因此倒是学了些好听的话。

三公子安慰道:“不要紧,以后跟着我学就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够努力,什么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

三公子带着我去洗了澡,买了新衣服给我穿,又带着我去酒楼里大吃了一顿。这是我打六岁出事以后,吃得最好、最饱的一顿。而更加让我感动的是,三公子居然就坐在我对面,与我同桌而食。混迹街头这些年,我也知道些事情,历来哪有主子会和下人一起吃饭的?而三公子刚才拉着我坐下时,我心里涌起的唯一感觉不是喜悦,而是感动…

而后,三公子去过我家里看过,留下一些钱,让我暂时还住在这里,说过几天让人来接我。

如此过了三天,公子身边那位叫元庆的随从找到我,让我收拾一下跟他走。

我家里一贫如洗,除了两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就只有小时候带过,娘亲非让我留下的一个金锁。那是我无数次想拿去当了,又始终坚持留了下来的东西。那个金锁,我从小就戴在身上,后来娘亲被打断了腿,将家里能换米的东西全都拿去换了吃的,也没舍得当掉这只金锁,反而一再叮嘱我,要好好留着这只金锁。

这算是娘亲留给我的唯一一个念想,我庆幸自己没有将它当了出去。

元庆说话有些怪,我一直以为他嗓子不好。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是内侍,就是太监,不算完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