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作者:寐语者

继《帝王业》《衣香鬓影》后,畅销作家、浓情天后寐语者 暌违三年重磅回归作品!个人首部随笔集,铭刻爱与自由的故事,一封寄给时光与故人的情感书。

编辑推荐

好久不见。

四个字,说出来,是温暖里又带了点惆怅的吧。

某一天,某一个地方,擦身而过,谁会是那个对你说“好久不见”的人?

你又最想对谁说这句,好久不见?

那些一起疯狂过的人,一起经历过的刻骨铭心的旅程,在悠悠的时光中,都化作一句曾经。曾经的私语,曾经的促膝,曾经的同路而行,已经久违在川流不息的琐碎生活里。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在人生这场自由奔跑中,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不经意间已散落天涯。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却早已不在。

你们的心,是真的,好久不见了。

寐语者沉淀三年,首部个人随笔集,她想对读者朋友们说一说这些年她所经历的故事,人生中的起承转合,让每个人都可以在阅读过程中念想属于自己的好久不见。

如她所说:也许不曾走过同样的路,不曾看过同样的风景,人间况味各有不同,但我们心照不宣。

内容推荐

最温暖的生活述说,最直言不讳的问候。

一路行走:异国、旅行、生活、情调、慢节奏…

漫步时光:青春、旧时光、自由、爱、共鸣…

命运的起承转合,人生的包罗万象,阿寐将她几年来所经历的、触动人心的故事一一写下:一个奥地利“明日新郎”的最后单身狂欢夜,一对鬓发斑白的老人在雨夜的浪漫探戈,在掌声中的布拉格葬礼,优雅愉快甚至性感地KILL TIME的生活方式、一只猫的九年生命和它主人一生的相偎相依…温暖、俏皮、暖萌、深情、动人,或是故事、或是细节,充满细枝末节的触动。阿寐以其灵动的笔触写下这一封寄给时光与故人的情感书。

妈妈说

有一天,远在异国的女儿,在QQ上对我说:“老妈,我要出一本新书了。”

我开心地祝贺她。

她又说:“这本书,我要送给你。”

我愣了。

女儿一直不愿意让我看她写的小说,出版了好几本书,都不肯让我看。

我尊重她,她不愿意的事,就不勉强。所以我一直遵守诺言不去看,尽管心里还是很好奇。但我能理解,写作是通向内心隐秘世界的一个窗口,和陌生读者有现实中的距离,和生活中最亲近的人却不一样,现实距离太近了,再完全打开通往内心的这扇窗,恐怕会有局促和压力。作为母亲,我总是希望女儿过得轻松一些,不想给她压力。

现在她突然说,这本书要送给我,我真的愣了,问:“那我可以看了?”

她发来一串笑脸,说:“就是写给你看的,终于有一本书可以给你看了。”

那晚,我久久不能平静,失眠了。

书,跟家里几代人都有缘。

我的祖辈、父辈们就喜欢读书。年轻时,有一次,一个朋友来家里找我,他说进你家门静悄悄的,我还以为没人呢,谁知有五个人在家,每个人都抱本书,连八十岁的老祖母都握着放大镜在读《红楼梦》呢。

记得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到姑妈家玩,她家的书柜整整齐齐摆着好多书,我挑出一本最大最厚的翻了起来,姑妈看见惊呼:“啊哟,你看《资本论》啊?”其实我兴致勃勃地只是在找刚认识的字。随着识字增多,对书越来越着迷,有段时间是走路看,吃饭看,连上厕所也要悄悄地带上书,为这可没少挨大人们的批评。那时候,每学期的命题作文总有一道题是“我的理想”——我总是憧憬,要是我能成为作家,能写一本书该多好啊!然而,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环境让人身不由己,生活很现实,青春消失得格外仓促。

工作消磨了年少的热情,浇灭了理想的火花,成家以后更是把心思都放在了柴米油盐和孩子身上。女儿呱呱坠地,看着她明亮的大眼睛,我想一定要尽我所能让她健康快乐地成长,做一个有追求的人,不要人生虚度。或许从那时起,我就把曾经的追求和愿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通病吧。

也许是遗传,女儿对书本的兴趣与生俱来。满周岁“抓周”,她抓的是笔。只有一岁多点,路都还走不稳的时候,只要给她一本幼儿《看图说话》,她就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坐上两个小时,专心看书。再大一点就缠着我每天晚上要给她讲一个故事才肯睡觉。为了给她准备故事,我费了不少劲,她总听得不过瘾。后来找到一本《365夜》故事书,是如获至宝,解除了我的尴尬。上了学前班,女儿学会了汉语拼音,我想到一个能让自己偷懒的办法,教会了她查字典,她就捧着一本《新华字典》,自己一边查一边读书了。这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开启了她的书瘾。家里几层书柜,她一排排看过去。我把不适合她阅读的书放在最上层,却发现她背着大人,踮着椅子爬上去拿。我又把一些书藏进柜子,不管藏多好,这孩子总能发现,偷偷读完又放回去…她对书的兴趣比我当年更甚。爱读书是好事,我很欣慰,但那时候我并没期望以后她能写书。

她的理想,从小到大,有过好几个,她有强烈的好奇心,想尝试多种多样的人生。一天天看着她长大,她勇敢、执着、努力,将自己的理想一个个实现…写作,是她的理想之一,却是我一生的理想。

弹指一挥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几十年,我已步入了花甲的队伍。

回首往昔,我们也曾经朝气蓬勃,对美好的理想充满向往,然而,很多愿望都止步于憧憬,未能去实现。现在想来,不得不承认,这固然和客观原因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自己没有坚持,不够努力,给人生留下了遗憾。

因此,每当有身边的后辈向我询问工作生活的建议时,我总是对他们说,只要有理想、有抱负就要坚持不懈地追求,努力争取,千万不能轻易放弃。生活的路不可能一马平川,有爬坡上坎的经历才会更精彩。不怕没有机遇,只怕没做好准备。记得女儿离家远行的时候,我对她说,要努力前行,让自己的人生即使做不到十分精彩也要尽量少留遗憾。

这些年,她正是这样,一直在勇敢前行,在不断充实着她的人生,带着我的梦想和骄傲,走过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事。现在女儿对我说,她要把这一路上,看过的风景、经历的故事,写成一本有意思的书送给我,送给一直关注和喜欢她的读者朋友。

我满怀欣喜和好奇,迫不及待想要翻开这本书,走进她向我敞开的一段路途,一个世界…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四个字,说出来,是温暖里又带了点惆怅的吧。

某一天,某一个地方,擦身而过,谁会是那个对你说“好久不见”的人?

你又最想对谁说这句,好久不见?

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那些亲近的人,也许血脉相连,也许朝夕相对,长久或曾经生活在一起,太熟悉,熟悉到这个人每天回家的脚步声还在楼下,你就已经分辨出来;又或许,你对这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太了解,就像那是另一个自己…只是,你不知道这个人心中,几时有过细微的伤感,几时有过隐秘的懊悔,也不知道这个人某一瞬间的出神发呆是为了什么。那些曾经的促膝长谈,曾经的窃窃私语,已经久违在川流不息的琐碎生活里。

恍惚中,你觉得,这个人分明近前眼前,却仿佛好久不见。

你们的心,很久没有好好说过话了。

是真的,好久不见了。

这几年里,我走过一些长路,写了一些故事。故事里有人物们一生的起承转合,我在这些虚构的人生里向千千万万读者诉说着我对悲欢离合、人间况味的理解。但与一些亲近的人们,比如家人,反而很少细诉自己。很早我就独立生活,远行万里,选择了与他们不同的人生。即使在相似轨迹中生活着的人们,彼此懂得和理解,也非容易的事,何况是另一种生活轨道上的人呢。

我深知,与有些亲密的人,的确好久不见。

而比这更亲密的,是记忆中的时光,是一路走来的另一个自己,也日渐模糊在纷繁变迁中,我们与我们自己,与少时的自己,童年的自己,某年某月某个转角处的自己…何尝不是某种意义上的好久不见。

在我为出版这本书而整理一篇篇稿件时,那些久违的光影,久违的人与事,又重逢眼前。

好久不见,真是一个温暖的词,一个美妙的词。

一字字说来,音调是回转,回转,微扬,再轻轻落下,像一段摇曳飘荡的旅程,在相逢而笑的瞬间,心照不宣,各自明了。

当你读到这本书时,如果某个篇章,某句话,令你想起某个人,令你也想对这个人说声“好久不见”——或许那人近在眼前,或许遥隔千里,倘若你们没有失散,就把这本书当作一帧问候的卡片送给他或她吧。当那人读到,字里行间曾触动你的瞬间,一句“好久不见”或许也恰好涌上心间。倘若你们已失散在人海,也不妨,在心中轻轻道一声:

好久不见。

寐语者

2014年4月 Verona

第一章 萨尔茨堡,雨夜的探戈

(一)

“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我用中文说。

他睁大蓝澄澄的眼睛,像听见咒语。

我故意促狭地直译:“意思是婚姻有效期一百年。”

“一百年?那时候我得多老,多可怕!”

明日新郎咧嘴,倒抽冷气。

之所以是明日新郎,因为今天正是他告别单身的日子——这个被套上宝蓝色臃肿小丑装,满脸涂抹油彩,脖子上挂满丁零当啷的准新郎,正在手捧小篮筐,沿路“叫卖”巧克力,用这种方式分享他的新婚甜蜜。这跟我们中国人发喜糖是一样一样的。

萨尔茨河岸夜市的璀璨灯火中,行人善意哄笑,亲友团呼啦啦一路簇拥,明日新郎博尽眼球,成了一道活风景。亲友团成员是清一色的男生——高个子、大眼睛、笑容灿烂如萨尔茨堡七月阳光的奥地利小伙子们,个个像大孩童,笑声盖住了远处教堂起伏的钟声。

他们穿同款白T恤,胸前印有新郎新娘的卡通画像和一行粗体大字:GAME OVER。

背后印着新郎新娘的名字、婚礼地点和日期。

当时正在沿河闲逛的我,冷不丁被一个穿小丑装的男人拦住去路。

只见他笑嘻嘻递上一个篮筐,里面是巧克力和七零八落的一些硬币。

身后笑声涌来,冒出一群奇怪的人,围住茫然的我嘻嘻哈哈起哄。

一个棕发男生凑近眨眼:“这家伙明天就要结婚了,要挣钱养家了,你可以花一分钱买他的巧克力,或者带他走,拯救他!”

“救他,救他!”

“带他走,带他走!”

亲友团成员德语混合英语嚷嚷着,一通挤眉弄眼。

满脸油彩的小丑捧着巧克力嘿嘿笑。

我考虑了一下:“我很乐意,但是行李箱不够大,不能把他塞进去拖回中国,真是遗憾啊。”

亲友团大笑,举起手中的啤酒瓶,向新郎表示同情。

我送上中文的祝福,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新郎送上巧克力表达感谢,继续蹦蹦跳跳和亲友团沿路耍宝庆祝去了。

棕发男生走了几步,回头看我,有点腼腆地问要不要一起去玩。

今晚他们会有一个疯狂的告别单身夜。

我笑笑挥手说再见。

集市上行人熙熙,他们远去,我继续一个人游荡在旅途中的又一站:萨尔茨堡。

时至黄昏,粉红转蓝的暮霭飘浮在霍亨要塞城堡上空,远处那白色城堡,宛如童话。

温纯平缓的萨尔茨河隔开两岸,对岸的米拉贝尔宫属于浪漫,此岸的老城区属于历史,城外河岸的夜市,则是鲜活生香的生活。

蜿蜒临河的集市天未黑已亮起如繁星的灯光,一排排白色阳伞次第撑开,从河岸延伸到老城门口。每一张伞下一个小铺子,卖各种趣致的手工小玩意儿,铁皮玩具、琳琅鲜艳的玻璃首饰、东方风情挂毯、绒线编织品、皮革手镯,自然还有啤酒与冰激凌,甚至中国炒饭。

大胡子奥地利厨师现场掌勺翻炒,亲切的酱油味儿与油烟扑面而来。

起初当我从对岸的米拉贝尔宫花园望过来,还以为这片灯火是城中举行嘉年华——也没错,集市里最有生活本真之美,何尝不是天天嘉年华。

米拉贝尔宫是《音乐之声》拍摄地,著名的大喷泉吸引游人无数;如今已改为市政厅,被称作世界上最美丽的婚姻登记所,巴洛克式宫殿建筑,梦幻般的华丽大旋梯,有无数新婚夫妇留下过甜蜜足印。明天,小丑新郎也将换上礼服,挽起他的新娘,走过大理石雄狮与独角兽守护的花园,迈进见证他们姻缘的殿堂。如同米拉贝尔宫的修建,从一开始就注满浪漫与爱意,它是当年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为他的秘密情人修筑的宅邸,从她的每一扇窗户都能望见他所住的城堡。

很多年里,《音乐之声》和《茜茜公主》都是我们这代同龄人最爱的电影。

萨尔茨堡自然是影迷必来瞻仰的地方。

但在前来萨尔茨堡的路上,我并没有想起这些,已淡忘了电影的记忆。

没有理由,只是看到地图上这个名字,就订了从法兰克福到慕尼黑的车票,又从慕尼黑出发,说来就来。慕尼黑到萨尔茨堡沿途风景如在油画与水彩中穿行,森林、湖泊、绿野、尖顶白色小教堂与小红屋。美丽的巴伐利亚,茜茜公主的家乡,最美不过这一线。

到达萨尔茨堡是中午。

午后阳光灼人,酒店露台直对远山,风把窗纱吹得起起落落。

睡了个舒坦的午觉,醒来已黄昏,最合适拍照与散步的时间——大城小巷,充满时光沉淀感的建筑,宫殿教堂或平常巷陌,一定是在夕阳里最有神韵,在特定的光与影中才会开口对人说话。

没有旅行指南,没有计划,打开手机上google map瞄好方位就出门。不管目的地,不管时间,跟着直觉随便走,直觉是最佳导航,缘分会指引每个人到注定要去的地方。

就这样走着走着,沿着路面落叶,不知不觉走进了米拉贝尔宫。

宫殿是个耀眼却没有温度的词,总是冰冷。

但在萨尔茨堡这个空气里都酿满音乐与古典之雍容美的地方,米拉贝尔宫的石雕狮子都是温情的,都有顽皮愉悦的姿态表情。花园里玫瑰花枝缠绕围墙,藤萝拱门不见尽头,喷泉四周水雾氤氲,拂过此间的晚风也变得莹润,花前月下你侬我侬的缱绻已渗进这里的一石一木。

大喷泉前簇拥合影的游人让我恍然记起,《音乐之声》中那对璧人曾在这里相拥,美丽的家庭女教师曾在这里舞步轻跃。电影中最梦幻的玻璃花房并不在这里,已被移去城外专门的地方供影迷纪念。数电影史上最唯美镜头,多半少不了那一幕。那个镜头也没什么特别,只是让人看了,瞬间恢复对爱情的信仰。

在欧洲看过太多宫殿城堡,对童话建筑已经审美疲劳。但是夕阳西下时分,站在米拉贝尔宫花园台阶,一抬眼…奥匈帝国、哈布斯堡王朝、茜茜公主、男爵与女教师,无数悠远美丽的画面,就在眼前放映般自动展开。不同时代人物的画面里,共同的主题是爱情、音乐与自由。

离开米拉贝尔宫,沿萨尔茨河而行,斜坡草岸,木条长椅,夕阳余晖倾倒在河面,一层温暖的金色漂浮如泡沫丰富的萨尔茨堡啤酒。

河边野鸭妈妈带着小鸭们结队游过桥底,坡岸长草里匍匐尾随的黑猎犬一跃而出,水花溅了涉水嬉闹的一对情侣满身。野鸭惊散,猎犬被主人喝止,傻傻站在水里,呆望到嘴的鸭子又飞了…被溅湿了衣裤的小伙子哈哈笑,脱了上衣,跳进河里游泳,女友在岸边石头上坐下,微笑托腮,看他扑腾;不远处桥底栏杆,有几个流浪者倚坐弹起吉他,随琴声唱起歌的红发姑娘,小腿修长,裙角飞扬。

黄昏里寻常一瞬,萨尔茨堡最美的笑容在他们脸上。

如果说城外是透纳笔下水彩画般的生活,城内就是油画般斑斓沉淀的时光。

每个第一次来到萨尔茨堡老城的人,走进城门那一瞬间,不知各自是什么心情,反正我是错觉掉进了历史的缝隙,时空在这里稍稍错了一下位。

当年的规划建造者也许是出于防御用意,把建筑与建筑之间用穹拱相连,空间布局如迷宫般迂回妙曼,别有洞天。天井庭院里的餐厅,烛光摇曳,音乐声从各处飘来,掺在甜品、巧克力与酒的芬芳中,晚餐时分的空气不能深嗅,色香味会把人催眠。

走在老城街巷里不能忘了抬头看一看错杂林立的古老店招。

几百年的街面和建筑,百年的老店铺,随便指着一块华丽繁复的店招就能追溯出一个家族的传承,一个街名背后就有一个世家的传奇…虽然这样的店在欧洲很常见,不是萨尔茨堡的专利,只是萨尔茨堡把这种老欧洲的骄矜范儿,融进世俗生活的温情细节,更漫不经心,更像个和善微笑的老祖父,叼着烟斗散步,不像巴黎的没落名门那么在意贵族衔头,但你从他的背影,却看到沉淀几百年的腔调。这腔调在萨尔茨堡街头巷尾,光影陆离,无处不在。

我走进一间店招上铭刻着起始年份18XX开头的庭院餐馆,坐在露天小木桌,问服务生有什么推荐。她翘起拇指回答肉排、啤酒!

欣然接受她的建议,等到肉排上来,赫然是比我脸还大的盘子,实实在在两大片,金黄焦香,滋滋冒油。倒啤酒的大叔,认真到苛刻,一定要把泡沫控制在完美比例,多了一点都倒掉再来。

肉排诱人,但也相当考验刀叉锋利度与牙齿力度,我拿起刀叉艰苦拉锯半天之后,邻座一个人悠闲喝着啤酒的奥地利大叔看不下去了,笑着冲我说:“finger!finger!”

我看看他,看看肉排,果断弃了刀叉,麻利动手。

大叔满意地说:“这就对了,大肉排就得这么吃,虽然这确实不是适合淑女的食物,但是它真的很好吃,对吧?”

我啃着肉连连点头。

大肉排吃饱了,酒喝足了,雨也星星点点洒下来。

庭院里烛光闪闪,撑起白色的伞,雨声里人语琴音都低了,情侣们三三两两偎依伞下。

夜风凉了,我裹上披肩离开,去换一处暖和的室内咖啡馆待着。

打烊后的店铺还亮着橱窗灯光,一家家逛过去,被一家橱窗里的鞋子吸引住目光,挪不开步,这时候听见对面传来熟悉的曲调,回头看见街对面的小咖啡馆,灯光微暗,烛光摇曳,一对男女相拥跳起探戈。

无法不被那舞姿那音乐吸引。

我走进去,在门旁小桌坐下,怕打扰那对舞者,侍者静悄悄过来,店里冷清,除了我们没有别的客人。烛影里相拥起舞的男女,影子交错投映在墙壁上,黑白明暗,忽趋忽离,是两个人又似同一个灵魂密不可分。我第一次看见有人这样跳探戈,专注,却不剑拔弩张;胶着,却没有欲望张扬;不徐不疾,亦步亦趋,缠绵的力度,不需耳鬓厮磨,已然息息相连。像两个默契的故人,知晓彼此呼吸脉动如同另一个自己。并非他们跟随旋律起舞,而是旋律在追逐他们的愉悦。

烛光下,我与侍者的目光也静静追随这对舞者。

他们在无人之境,在彼此臂弯,不在这个世界,完全不在意旁的存在。

一曲终了,探戈舞者回到他们座位,烛光下才看清楚,是一对鬓发斑白的老人。

他们微笑欠身回应我和侍者轻轻的掌声。

我不知道他们是执手偕老的夫妇,还是长久相伴的情人,或是晚来邂逅的知音。

多少故事藏在这一曲蹁跹后。

很多年后当我鬓色成霜,不能再踩着高跟鞋回旋,不能将腰身低折,那时你也老迈蹒跚,我们的探戈是不是也还可以这样跳?

一小杯加了威士忌的黑咖啡还没喝完,倦意浮起来。

雨夜里舒缓的音乐与烛光让人恍惚,思绪从这尘世逃逸,渐渐远离。

今夜适合遗忘,不宜念想,且放下一切睡个好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