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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娆看着李毅,想她虽然认识李毅并不深刻,但是她知道这是一个沉稳而又老实的人,他不该是说谎的人。而且只有她自已知道,李毅说的十分对,她不喜欢吃菠萝,虽然菠萝吃在别人的嘴里十分的美味,但是无论有没有过盐水,这个东西吃在她的嘴里都是苦的,而且有一种比苦还人恶心的怪味道,这就好像有人不爱吃青椒胡萝卜一样,是一种无法抗拒的挑食表现,她的味觉不接受菠萝。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唐娆不喜欢惒菠萝,即使是林秋菊也不知道,她第一次吃菠萝是一个人,然后就再也没有吃过,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李毅是怎么知道自已这个毛病的?难道是从妈妈嘴里听说的?’

唐娆想到了这个可能,她想也许自已曾在无意中吐露了不喜欢菠萝的这件事情,让林秋菊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林秋菊还会稍稍关心一下她的习惯,而也只有她的年纪和李毅相仿。可是就算他们认识,又怎么会说起她不爱吃菠萝这种小事呢?他又怎么会记住呢?

脑子就像是被塞进了一团乱麻,唐娆有些想不明白了。

李毅的表情比唐娆还要迷茫,他好像也才反应过来自已说的话有些奇怪,因为自已真是才见过唐娆两面,今天才第一次说话,他根本就不了解唐娆,又怎么会知道唐娆不喜欢吃菠萝呢?

“我看到唐娆的表情好像就是不喜欢吃菠萝。”

李毅回答道,他刚才确实看到了唐娆看着俞云川手里的菠萝表情有些纠结,但是他心里也有些奇怪,好像他真的知道唐娆不喜欢吃菠萝,即使他没有见到唐娆的表情,他也知道,但是他想这也许只是自已的自以为是。

云如烟问唐娆:“阿娆,你真的不喜欢吃菠萝吗?”

唐娆淡然地说:“我表现的那么明显吗?我是不太喜欢菠萝,觉得太苦了。李叔叔你真是细心,如果不是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我不喜欢菠萝,我都要以为你认识我身边的人了。”

唐娆虽然淡然地说着,眼角余光却是在观察李毅,发现他十分的自然,一点儿紧张的样子也没有,想也许自已多想了,他是真的只是从自已的表情看出来自已不喜欢菠萝的。这么想着,她有些嘲笑自已,想自已这些日子被害多了,好像对什么事情都爱胡思乱想了,这样可不好。

俞云川把手里的菠萝放下了,虽然听唐娆说没有人知道她不喜欢吃菠萝从而排除了李毅从别人嘴里听到的可能性,让他放下了对李毅的警惕性。但是他现在心里有些发闷,想自已是唐娆的男朋友,不知道唐娆不喜欢吃菠萝就算了,居然会比一个才认识唐娆一天的人还不如,那个李毅都发现了唐娆不喜欢吃菠萝,他居然没有发现。

李达崇拜地看着李毅说:“李叔真是太棒了如果我有你这么细心,一定可以追到最漂亮的女生做老婆了”

“我爸爸怎么细心了?”

李小鱼走了进来,她的脸色又好了许多,好像刚才那个失落地出去的女孩子不是她一样,她的身后跟着一个女子进来。

郑芳芳笑着说:“小鱼,李叔叔真是很厉害,他居然只一眼就猜出唐娆不喜欢吃菠萝,连俞云川都没有发现呢你有这么一个细心的爸爸真是太幸福了”

李小鱼脸色又是一僵,她笑道:“是吗?我爸爸确实很细心,否则我妈妈又怎么会那么喜欢他呢?”

“小鱼你这个孩子怎么在这么多人说这种话”

那个站在李小鱼身后的女人笑着说了李小鱼一句,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了。

“阿姨,不要不好意思啊李叔叔确实是个好男人,我要向他学习。”张达在一旁笑着说,并且看了李小鱼一眼,他是有些喜欢这个女孩子的,因为她十分的善良,如果能和她在一起,他也会是一个好男人的,可惜李小鱼并没有看他,她虽然笑着,却好像有什么心事,她是怎么了?

那个女人笑了一下,然后走过来看着唐娆,眼中有抹惊艳。

“你就是唐娆吧?你好,我是小鱼的妈妈,我叫张淑英。早就听小鱼说起过你,说你是她的好朋友,为了她可以和别人打赌,还带着他们考上了英帝,真是太了不起了。以后常来家里玩啊”

张淑英个子一般,但是长的十分清秀,和李小鱼站在一起,一看就是母女,她保养的十分好,看起来也就三十岁,笑眯眯的样子,十分爽朗,和李小鱼那种文静的样子一点儿也不一样。

“阿姨好,我以后一定会常来玩的。”

唐娆十分喜欢这里,觉得有种家的温暖,她真是很羡慕李小鱼,想如果自已的父亲没有死,肯定也和林秋菊过着这样的日子,而自已也会是个普通的小女生,虽然没有这些神奇的经历,但却会是幸福的。

张淑英热情地和唐娆说着话,然后说厨房还在烧着菜,就又回去了。

说了一会儿话,唐娆想要去卫生间,李小鱼正好不在,郑芳芳就拉着她去了,等着郑芳芳的时候,她站在走廊上,看见张淑英在厨房里面忙,张淑英听到有人从旁边经过,叫了一声,让帮着从外面的走廊上拿一根葱进去。唐娆见葱就在脚边上,就抓了一根拿了进去。

“哎呀,唐娆怎么是你啊?我以为是孩子爸爸或是小鱼,快把葱放下,去找小鱼玩,饭好了叫你们。”

唐娆却把葱摘好了,放到案板上面。然后无意中发现柜子上面居然放着一家三口的照片,看着那三个人灿烂的笑脸,她又有些羡慕了。

“唐娆在看这我们的全家福啊?这是一年前照的了。”

张淑英看见唐娆盯着照片看,笑着说,她也十分喜欢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李小鱼曾经提起过唐娆,兴高采烈地对他们说唐娆如何为了她和张可那一帮看不起她的学生打赌,又总是说唐娆有多么的了不起,多么的心好,所以她也是十分喜欢唐娆的。

唐娆笑着说:“小鱼长头发很漂亮。”

张淑英就像是找到了知已一样说:“可不是嘛我也觉得她长头发漂亮,可是她非常剪成短头发。我看她明明就是十分喜欢长头发的,而且她爸爸也说最喜欢她长头发的样子,还常常给她梳头发呢,父女两个感情可好了,可是这丫头就是非要把头剪了。为了这个还和她爸爸闹了一场呢,说什么是不是剪成短头发就不喜欢她了?哎,最后只好同意她剪了。”

唐娆听着张淑英数落着这些家里的趣事,听着十分喜欢,她的目光又落在了另一张照片上,那是一张两人的照片,照片里面正是张淑英和李毅,那个时候张淑英明显十分的年轻,而一旁的李毅脸上有着伤疤,看不出来年纪。

“阿姨,这是你和叔叔的结婚照吗?你们看起来十分的年轻。”

唐娆随口问,张淑英看了一眼那张照片,说:“不是,他的伤是结婚之后留下的。”

“叔叔脸上的伤是怎么落下的啊?阿姨一定很爱叔叔。”

郑芳芳这时候也走进来,听到她们的对话就插了一句,她可是一直很好奇张淑英和李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呢 张淑英笑了一下,说:“他从山上摔下去了,还好下面有条大河,只是把脸挂破了,人没有怎么样,否则我们母女两人就惨了。我们能有什么了不起的爱情,只是一起时间久了,自然就离不开了。”

“是啊,一个家里如果没有了男人,是会非常惨的。”

唐娆想到了自已的父亲,唐忠是在车祸中死的,听说当时死的十分的凄惨,如果当时他没有死,哪怕就是比李毅再难看,她也不会嫌弃的。而且林秋菊也不会去找别的男人,她也不会像个没根的浮萍,被所有人嫌弃。

“唐娆,你是不是想起你父亲了?不要伤心,你现在不是过的很好吗?他在天有灵也会开心的。”

张淑英是知道唐娆的身世的,不用李小鱼说,唐娆太有名了。唐娆成为中考状元那次就说了她是单亲家庭,并且说了她和季家的关系,后来因为张大龙的案子,她和季家的关系算是彻底地被宣扬出来,所以人都知道她是个没爸爸的孩子了。

唐娆笑了一下,说:“其实我对我爸爸并没有任何印象,我只知道他叫唐忠,是个孤儿,但是我还是很爱他,因为他十分的爱我。”

“哎呀阿姨你切手了。”

郑芳芳忽然叫起来,手忙脚乱地开始找东西为张淑英止血,唐娆看着张淑英流着血的手指头和她失神的眼睛,想自已是不是和李家三口命中相克啊,为什么他们好像有些爱出神啊?

正文 第五十五章 这个大叔很年轻

第五十五章 这个大叔很年轻

从李小鱼家里出来之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此时正是夏初,天色黑的晚了,太阳好像也落得很慢,在西方天空中久久地停留着,把周边的云彩染成了一片艳红金黄,但是因为有阵阵的晚风吹来,并不显得炎热,反而有种温暖的感觉了。

“云川?在想什么?”

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唐娆让鱼头黄仔开着车先回家了,她和俞云川两人下了车手牵手地慢慢散步回家。

唐娆见俞云川一直沉默着,轻声问,好像从李小鱼家里时起他就这个样子了,虽然他平时也不常常笑,但是她就是能察觉到俞云川的反常,他好像在想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连那两道总是神气的眉毛都簇到了一起。

“唐娆,你会不会觉得我不是个体贴的男朋友?”

俞云川看着唐娆,黑漆漆的眼睛中有点儿紧张有点懊恼,让唐娆莫名其妙,不过看他那么认真,看来是真的这么想了。

唐娆拉起两人抓在一起的手,带着点调侃地说:“没啊,你很体贴了,这个世界上怕是再也没有比你更体贴的男朋友了,这么热的天你都不肯松开我的手,真是‘体贴’啊,手心都出汗了,你不难受吗?”

俞云川不但没松开,抓的更紧了,他就是喜欢抓着唐娆的手,那样才有安全感,才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已的。

“那个李毅居然一眼就看出来你不喜欢吃菠萝,我却没看出来。”

唐娆失笑,想原来他就在为这件小事纠结啊,真是的,那个李毅的年纪都可以做她父亲了,还有妻有女,有什么可纠结的?他不会去把一个中年大叔当成情敌吧?如果他真这么认为,她就要重新考虑他的智商了。

“李叔叔是做保安工作的,当然细心了。”

俞云川一挑眉,说:“我也很细心,你认为我能成为那么多厉害的人的少主,只是靠义父的裙带关系吗?”

唐娆一愣,想对啊,俞云川是那种敏锐的人,可是他也没有发现自已对菠萝表现出不喜,而自已当时好像也只是挑了一下眉,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厌恶的意思来。李毅为什么就那么确定她不喜欢菠萝呢?而且,现在回想起来,李毅当时好像是赞说出来那句话,然后才看向她的脸的。

当时那一幕清晰地回映在唐娆的脑海中,确实是如此。

“回去之后你就要写出一张单子来给我,把你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东西都要详细地写出来,我要成为最了解你的人。”

唐娆听到俞云川有些霸道的话,从沉吟中回过神来,不禁微微一笑,想这个少年有时候就是这么让人甜蜜又无奈的窝心啊。

“其实那块菠萝我是准备吃了的。”

俞云川睁大眼睛看着唐娆,然后他明白了唐娆的意思,唐娆是说因为是他给她的菠萝,所以再不喜欢吃也会去吃,想到她那么的纵容自已,他不禁笑了起来,心里因为被李毅比下去的忧心一下子就消散了。

唐娆看着俞云川流丽生辉的笑脸,想这真是妖孽,怎么可以笑的这么好看啊,不过能看到这样的笑容,就算是吃了那么难吃的菠萝,她也觉得甜蜜了。

两人甜蜜地牵着手回了家,刚到泡桐小巷就见到明华正和沈小夕对峙,明华身材高挑,一向平静的脸色此时有着无奈,而沈小夕气势张扬,一副‘我就这样,你奈我何’的表情。

“小夕,你听我的话,不要去想见你妈妈了,你去了对你没有什么好处的如果你只是想要知道她过的好不好,我可以对你说她除了没有什么自由,过的还不错。如果你想要问她为什么这么多年不找你,我可以对你说她是有苦衷的,可是她一直在关心你,否则也不会只是一见到我就暗示我照顾你你就不要给她找麻烦了”

明华有些无奈,今天沈小夕又去找他了,这些天她一直在想办法想从他嘴里套出来胡水在哪里,可是他又怎么能说呢,他早就说了胡水的那个丈夫是很威险的。如果胡水有一点儿办法,她也不会那么隐蔽地请求他一个多年不见的人照顾她的女儿了。他不能让沈小夕去冒险。

沈小夕抿着唇说:“你也说了她没有自由我既然知道了我的妈妈过的不好,我就要去找她,我要帮她如果知道她讨厌我,我可以不理她的死活,可是我知道她一直在想着我,我怎么可以自已过的好,却任她过的不好”

“我都没有办法,你一个小女生能有什么办法?”

明华叹了口气,他为了自已的无能感到无力,当年他也对胡水有过情愫,虽然这么多年已经淡了,但是那总是他年轻时的一个记忆,他愿意为了胡水照顾沈小夕,所以他不能让沈小夕去找胡水。而且越和沈小夕接触,他就越发地喜欢沈小夕这个女孩子,是真心地不想她有什么威险。

“你告诉我吧我没有和你说过,在不久前有人想要暗杀我,我怀疑是那个男人派来的人。那次他们没成功,肯定还会再来的。我不能这么毫无准备”

“你说有人暗杀你?”明华瞪大了眼睛,看着沈小夕问,他发现沈小夕的眼睛清澈,不像是说假话的样子。

沈小夕见他有些松动,立刻加把劲说:“告诉我吧,我会小心找机会见我妈妈,不会让那个男人发现的。你该知道我不是傻蛋。”

明华沉吟了一下,说:“你发誓只是偷偷见胡水,要躲着那个男人。”

“我对天发誓如果我不守诺言,将来就找一个像你一样烦死人的男人当老公”

沈小夕翻着白眼举起一只手对着天发誓,觉得这个明华真是烦死人了,自已为了从他嘴里套出胡水的下落这些天一直在缠着他,他居然都不肯说出来,现在居然还要她发誓,真是个麻烦的男人 明华见沈小夕不耐烦地发出的誓言,有些哭笑不得,嘲笑道:“再烦也没有你烦,这些天你可是踢坏了我不少屋门,我还没有向你要修理费。”

“好了,好了,你快说我妈妈在哪里,不要说几扇门了,就是赔一个房子都没问题”

“那个男人叫汤姆森。伍德,是伍德集团的总裁,你只要去美国一打听,就可以知道他的下落了。”

“好啦谢谢你,大叔现在你可以走啦,好走不送哦”

明华嘴角抽抽,说:“能不能不叫我大叔,我今年也才三十出头。”

“和我相比,你很老啦再烦我就叫你大爷,是第四声的大爷”

沈小夕哼道,然后发现了唐娆和俞云川,脸色有些一变,问:“阿娆,你刚才没有听见什么吧?”

唐娆指指自已的耳朵,笑眯眯地说:“听的清清楚楚的,汤姆森。伍德,我会和你一起去的,不要想一个人偷偷去,如果让我发现你一个人去了,就不要和我当朋友了。”

沈小夕垮了一张气势张扬的脸,她就是想要一个人悄悄去找胡水的,她不想让唐娆一起去冒险,可是没想到居然会让唐娆听到了。她可不想被唐娆不当朋友。想到这里她狠狠瞪了明华一眼,想这个人真是的,缠了他那么多天都不说,为什么今天却说了,下次再说难道会怎么样吗?

明华觉得自已真是无辜,这些日子来他可是受够了沈小夕的无理取闹,现在终于解脱了,所以他对唐娆和俞云川笑着说了两句,让他们看好沈小夕,然后上了车走了。

“这次演唱会完了之后,我就和你一起去美国。”

唐娆对沈小夕说,她也是真想要去美国了,不过在这之前她要先去京城找秦象问清一些事情,然后再去美国。

沈小夕点点头,和唐娆一起回了家。

刚一进家门,鱼头就小声说:“唐娆,你妈妈来了。”

唐娆一愣,自从上次和林秋菊发生分歧之后母女两人就再也没见过面,今天她又来干什么?不会是又来让她做选择吧?不过她来的正好,她正有一些事情想要从她那里知道答案呢 “妈妈,你来了。”

唐娆坐在林秋菊对面,俞云川坐在她旁边,对于这个让唐娆和他分手去和别人在一起的女人,俞云川现在一点儿好感也没有,他要守在这里,不能让唐娆受了委屈,更不能让她再鼓动唐娆和他分手。

“听说你要参加银河的慈善巡演?”林秋菊喝了一口茶问,她看着眼前的女儿,发现真是越来越漂亮,最初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时她还有些不敢相信,现在一看真是比江月人还有明星相呢“你和我去季家一次吧,如果到时季家出面,对你的名声也会好听一些。难道你不想像江月人一样有个后台吗?”

“妈妈,以后不要再说这件事情,否则你就不要再来我这里了。”

林秋菊被唐娆一句话接发回去,不过因为知道这个女儿越来越强悍,自从上次强迫一次没用后,她也不想再来第二次了。

“妈妈,你认识李毅这个人吗?”

“李毅?那是什么人?”林秋菊正喝着茶,听到唐娆忽然这么问,有些迷茫地抬眼。唐娆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她是真的不认识李毅。

“那妈妈,你知道我喜欢不喜欢菠萝吗?”

林秋菊被问的有些奇怪,说:“菠萝?为什么这么问?不过妈妈喜欢吃菠萝,你也该是喜欢的吧?”

唐娆不说话了,想看来林秋菊根本就不认识李毅,李毅根本就不是从林秋菊嘴里知道的她不喜欢吃菠萝的事情,可是她就是觉得李毅早就知道了她不喜欢吃菠萝,他到底是从哪里知道的呢?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飞蛾扑火的爱

第五十六章 飞蛾扑火的爱

夏天天气越来越热的时候,演唱会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媒体上越来越多地出现关于这次巡演的消息,当然了,因为有慈善的名头在里面,宣扬起来也更加的有容易,一时间整个林海好像都更加的热闹了。

“娆姐姐,我已经会唱你教的歌了,你听我唱好不好?”

紫色的泡桐花无风自落,掉在小莹的头上,脸色依然苍白小女孩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唐娆,她是真的特别喜欢这个漂亮的姐姐,也想像她一样唱出那么动听的歌曲来,所以当她教她唱歌时,她学的很用心,现在已经完全把词记下来了,所有人都夸她唱的好听,她就想要唱给娆姐姐听。

“好啊,小莹唱吧,姐姐听着。”

唐娆笑着说,摸着小莹的头发,想如果季楚楚有这么可爱该多好啊,她一定会把她当成天使一样供起来。记得小时候她很爱季楚楚,爱到想要把爸爸留下来的玉佩给她,可惜季楚楚一直没有变,以前她嫁给单海涛,其中未必没有希望她可以逃过一劫的想法。就是今生,她都是不希望季楚楚过上和她以前一样的生活的,她会尽力地让她避过那场灾难,让她那么一直在娇傲地以季家千金的身份快乐下去。

小莹的胆子并不大,她看了一眼于悠,于悠一笑,在旁边带头唱了起来,小莹才跟着唱起来。

小莹唱的十分的标准,一个调也没有跑,而且声音十分的清脆,这种天然的童声让人听着更加的入心,既温暖又觉得心酸。

“唱的真好。”

唐娆待歌声一落,就立刻鼓掌,她是觉得真的很好。

小莹睁着大眼问唐娆:“姐姐,我知道你就要去很大很大的城市,在很大很大的舞台上唱歌了,我可以去听吗?”

唐娆看了一眼于悠,于悠对她一笑,然后抱着小莹说:“小莹,你不可以去那里,那里声音很大,对你身体不好。如果你做完了手术,我再带你去听好吗?”

小莹扁扁嘴说:“可是我想要去,我住院的时候听一个叔叔说手术如果做不好,可能就永远醒不过来了,我想要去和娆姐姐一起唱这支歌。这样就是醒不过来了,我也会做着特别好特别好的梦,梦里,我肯定是个长着翅膀的,而且再也不会疼了。”

唐娆和于悠听着小莹说这些话,心里都不好受,于悠抱着小莹,说:“姐姐带你去,可是只能去听,娆姐姐不能和你一起唱,她那是工作。”

唐娆摇了摇手,说:“如果小莹的身体没问题,我可以带她上台去唱歌。”

“唐娆…”

于悠看着唐娆,觉得这真是太麻烦她了,因为那可是非常重要的演唱会,会有许多重量级的人去参加,会有许多媒体报道,只要出了一点儿意外,可能就把整台演唱会搞砸了,她居然会答应带一个小丫头参加?这可以吗?

“没关系,本来就是为了慈善才举办的演唱会,为什么不能让一个需要温暖的小姑娘参与呢?何况这是她的愿望。”

唐娆说,她并没有说这可能是小莹最后的愿望,因为手术如何谁都不知道。她想到自已前世那种怀着愿望却至死没有实现的痛苦,觉得帮助一下小莹也没有什么的。于悠看着小莹兴奋的脸,也不说话了。

“于悠,你也一起去吧,如果可以,我想你一起登台。”

于悠这下子眼睛瞪的更大了,她完全没想到自已也可以登台,可是听到唐娆那么说,她的心也有些动了,对于她这种无势无财的孤儿来说,去参加那样一个大场合,也许能为将来寻找到更多的出路,也只有那样,她才可以更好地帮助季予凡,成为他得力的帮手,这是她一直没变的目标。

唐娆见于悠虽然惊讶却没反对,继续说:“事实上这次巡演是因为我想要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可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管理,想来想去,我觉得你很适合,你很聪明,而且你的身份让我很放心,你会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项事业中,决不会谋取私利。”

于悠的心跳动的更加厉害,轻轻地说:“可是我太年轻了,你不会觉得不放心吗?”

唐娆轻笑出声,指指自已说:“你觉得我年纪很大吗?我都可以成立一个基金会,你为什么不能管理一个基金会?我对你有信心。我希望我们可以把这个基金会办得越来越大,让所有有困难的人都可以得到帮助,都过上幸福的日子。你难道不希望将来再也没有人像你一样求助无门,寄了那么多封信最后只遇到一个季予凡吗?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那么幸运,可以遇到季予凡。”

唐娆说到季予凡心里就有种想要抽搐的感觉,想那个季予凡明明就是个自大自私的人,当初怎么就会给于悠捐款了呢?而且他难得做次好事,居然就遇到了于悠这么一个知恩图报的人,真是太运气了 于悠听到季予凡,眼睛就是一亮,她想自已是幸运的,可以遇到季予凡,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更加的感念季予凡,发誓要用自已的能力去抒答他。那么现在如果自已接管了唐娆的这家基金会,就会对自已的身份和能力都有帮助,对将来面对他帮助他都会更有作用吧?想到这里,她点了点头。

“好我答应你”

唐娆看着于悠亮晶晶的眼睛,突然问:“于悠,你是不是喜欢季予凡?”

于悠正沉浸在一片喜悦当中,不由自主地答:“我当然喜欢他了。”

唐娆看着于悠反过神来一点一点变得有些发红的脸,想于悠这一世还是喜欢上季予凡了,不知道这次会是什么结局?不过想到季予凡对自已的执念,她皱了皱眉,想前世于悠和季予凡离婚后就来自已面前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今生不会也是这个结果吧?自已前世一直不明白于悠为什么怨自已,现在想来她是不是误会那世的季予凡喜欢的是自已了?

‘唐娆,你就是一个废物你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污染空气的告诉你,如果你想死也死得干净点,不要给季家找麻烦’

唐娆脑海里忽然浮现季予凡曾经对自已轻蔑的讽刺,甩了甩头,想于悠前世如果以为季予凡喜欢自已,肯定是误会,她才不信季予凡前世喜欢的是自已呢 “啊悠姐姐有喜欢的人了羞羞”

小莹听到了于悠的话,刮着脸笑话于悠,于悠对她一瞪眼,说:“再胡说就不带你去唱歌了”

小莹立刻用小手把嘴捂起来,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真是可爱极了。

于悠把小莹哄走,然后对唐娆说:“我是喜欢季予凡,是因为我感激他。你不要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怕他会讨厌我,那样以后我就接近不了他了。”

唐娆点点头,她什么都不会做的,那是于悠自已的命运。如果前世于悠有什么太大的不幸,她会阻止她去飞蛾扑火,但是前世于悠嫁给季予凡,她虽然痛苦了,但是却也幸福过。不能否认,当于悠嫁给季予凡,穿着那一身洁白如月光的婚纱站在季予凡身边时,她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于悠,如果季予凡接受你,可是最终他可能会抛弃你,你会要那短暂的幸福吗?”

于悠看着唐娆,坚定地说:“我没有想过会那么幸运。可是如果真的可以选择,我愿意为了那短暂的幸福痛苦一生,绝不后悔。”

唐娆心里叹了口气,想自已已经提醒过了,无论将来于悠如何,是不是和她有关,她都不会再觉得内疚了。

“唐娆,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家吧”

沈小夕走过来,她刚才在和一群孩子们玩球,玩的满头大汗,也许是因为泉水的缘故,虽然在烈日下晒了半天,她的脸色只有一点儿红晕,显得十分的健康。

唐娆站起来,和沈小夕两人一起去向老院长告别,老院长十分喜欢她们,送她们到大门口,结果却在门口外面碰到了沈佳,沈佳正向信箱里面放一个信封,见到他们有些惊慌,老院长连忙拉住她,不断地向她道谢,从别人嘴里,她也知道了沈佳总给福利院捐钱的事情,只是想她不愿意露面,所以一直没有登门道谢,这次当然不能放过了。

沈佳看到了于悠,她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惊慌。

唐娆敏锐地看见沈佳的视线扫过了于悠的胸口,眉头一挑,想她这是记得于悠戴着一条红色颜色的挂坠吗?不是说她看过之后发完病就会忘记吗?为什么她好像还记得于悠有这样的一个挂坠?而且她向福利院捐钱这么多年为什么怕被别人发现?这当中有什么秘密吗?

最终沈佳和唐娆沈小夕一起离开的,三人默默地走着,一直走到了旅馆门前。

“唐娆,小夕姐?”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面门,上面走下了沈佳佳,她戴着墨镜,长发披肩,一袭长裙,显得十分的时尚,现在的她,那种清纯气息已经越来越少了。

沈小夕扫了一眼沈佳佳,哼了一声,转开头去,她依然不能原谅沈佳佳,沈小夕很早就混在道上,对于沈佳佳这种行为视为背叛,她不能容忍,何况沈佳佳背叛的是唐娆,是她最最在乎的人。

沈佳佳摘下墨镜,一双清澈的眼睛伤感地看着沈小夕,抿抿唇,对唐娆说:“唐娆,听说这次是你带着我们新组的组合参加演唱会,希望你不要记恨我。”

“唐娆才不会像你那样小心眼,你好自为知吧”

沈小夕猛地转过头对沈佳佳说,然后拉着唐娆上了还没开走的出租车。

沈佳佳有些木然地看着扬长而去的出租车,咬了咬唇,还没等她再多想什么,就发现妈妈昏倒了。

正文 第五十七章 戏

第五十七章 戏

下午六点钟,太阳已经西坠,明亮的阳光照在高耸的银河大厦上,让它更加的耀眼,无数人经过它时都会看上一眼,那眼神有着羡慕嫉妒,但是更多的是崇拜迷恋,因为这里最最吸引人的不是那些高级白领商场精英,而是那些耀眼的明星。

一辆夺人眼球的漂亮跑车风一样疾驰到银河大厦前面,猛然停住,从上面下来一个俊美的少年,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个少年个子高挑纤瘦,却并不显得柔弱,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印象,微长的头发随风飞扬,在金色的余晖下闪着迷人的光彩,映的那张精致的脸更加的耀眼,好像连那双眼尾飞扬的丹凤眼都化成了两颗宝石,流光溢彩。

所有人都看着这个少年,眼睛都忘了眨了。

“这少年是什么人啊?是不是银河的新艺人啊?长的可真是好看,如果他出道,我一定捧他的场把他所有的作品都买下来。”

“不一定啊,这大厦里可是有不少公司的,我看这少年十分的有派头,你看身后还跟着人呢说不定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少爷。”

“有钱人家的少爷也可以当明星啊你看季家的少爷季岚风不是也唱歌演戏吗?那都是趁年轻玩玩,将来还是要回去继承家业的。”

路边的人都三三两两地议论着,有的顺着风就传时来了俞云川的耳朵里,他也不在意,只想着就要见到唐娆了,心里泛起一丝喜悦。这几天他因为有事情所以离开了,虽然只是几天,却已经思念如潮,想自已还真是离不开她了。

“黄仔,我和俞少先上去,你快点停车来找我们啊”

鱼头跟在少年身后对车里的人说,说完发现人已经走了,连忙追上去,心里嘀咕着俞少真是越来越离不开唐娆了,居然连这么一会儿时间都不能等一下自已,想唐娆在的时候他可是紧粘着不放,一步都不先行的。不过他也只是嘀咕,因为俞云川和他们在一起时一向我行我素,从来不会等人的。

俞云川进了银河大厦,那辆耀眼的跑车也开走了,人们才散开了,原地只留下一个清丽出色的少女,眼睛看着俞云川消失的方向,沉吟了一下,转身离去了。

银河有专门的练舞室,占地非常的大,足足有一层楼那么大,有一个门卫在那里看着,进出的人都要有出入证,俞云川是没有出入证的,但是他长的漂亮,气势也压人。他连话都没说,只是鱼头说要找唐娆,然后门卫就老老实实地放行了。

俞云川来到了唐娆在电话里对他说过的练舞室,发现号码对了,然后才打开门,发现一几个漂亮妖娆的少女正在跳舞,其中有几个是认识的,正是安子茜赵珊珊王晴和沈佳佳。而唐娆在正中间,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练功服,像是一朵随风飘动的蓝色云朵。

俞云川见过唐娆练功,也和她跳过舞,但是还从来没见过她跳这样的舞,不禁静静地观赏起来。

这是一只十分欢快的舞,即使俞云川这种并不太爱看歌舞的人见了也可以发现这种舞步十分的新颖,如果发布出去肯定会引起轰动,因为即使只是这么简单地排练,都让人投入其中,感到极为惊艳了。

只是一会儿,唐娆就叫停了。

“大家先休息一下,去吃饭,休息完了,晚上继续练。”

赵珊珊此时已经跳的香汗淋漓,白嫩的脸上泛着诱人的红晕,不满地叫道:“已经练了一个下午了为什么还要练?你想要累死我们吗?”

唐娆看她一眼,淡淡地说:“后天演唱会就要开始,可是你们的舞步还是不够熟练,难道你想要在舞台上面丢人吗?你想丢人我不想,如果你不想练了,那么就退出好了,我不会拦着的。”

赵珊珊气的脸色更红了,怒声道:“你就是想要把我赶出去对不对?因为你不想看到我成功,你知道我喜欢俞云川,所以想要压着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漂亮的一面,对不对?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唐娆嘴角抽抽,想这丫头难道跳昏了,这都是什么逻辑?

“我不管你怎么想,现在去吃饭休息,最好不要多吃,一个半小时后回来继续练,如果不回来,那么就再也不要回来了。你们这个组合多一个人不多,少一个人不少,没了你也许会获得更大的成功。”

俞云川看着穿着一身浅蓝色衣服的唐娆说着这样的话,嘴角露出来一丝微笑,想她好像越来越伶牙俐齿了,不过他喜欢她这样,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受委屈,他不喜欢她受委屈,那样他会心疼,他宁愿去帮她收拾她闯祸之后的烂摊子,也不想看到她被人欺负了之后替她去出气。

‘不过,这个赵珊珊真是欠收拾了,看来也是时候让她体会一下无权无势的滋味了。’

“安子茜,你不会说话了吗?难道你想要在这里累死吗?这个唐娆分明就是在整我们,她在一旁指手划脚,一直说我们这里不好那里不好,把我们当猴耍,你就甘心让她这么嚣张吗?你倒是说话啊”

安子茜此时也觉得有些累了,从下午到现在已经练了三个小时了,她从来没有运动过这么长时间。虽然她跳舞很好,但是却从来没跳过这么长时间。她也想要休息,因为今天晚上她和蓝黎约好了去看电影,可是她又不甘心让唐娆看不起。这歌舞本来就是唐娆编的,她就想要在跳方面比唐娆青出于蓝,这也算是压过了唐娆,可是偏偏唐娆跳的比她好多了,而且跳了这么和时间,唐娆居然一点儿累的迹象也没有,连一滴汗都没有,闻着她身上那越来越浓郁的莲花清香,她一直在咬牙撑着。

赵珊珊见自已这么激安子茜,安子茜都不出声,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