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电影节开始后,众人欣赏到的就是香车,美人,和帅哥……

等轮到秦暖阳压轴出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7点30了,因为知道有她会出场,众人一直都在翘首以盼。

那辆加长限量版劳斯莱斯就在众人的期盼上缓缓登场,西装革履的男人上前拉开车门,全场在那一瞬间都有片刻的寂静,俱都默契地屏住呼吸想看一眼刚才惊鸿一现的秦暖阳,今晚如何姿色,如何艳压全场。

秦暖阳递过来的手下了车,站稳之后,抬目望向红毯的尽头,微微一笑。

那身浅绿色的曳地长裙不止恰到好处的衬出了她的肤如白雪,透明如细瓷,更是完美的衬托出了她姣好的身段。

她只是站在那里,眉目如画,唇色嫣红,一笑便惹得满场灼然生光。

她以前也是好看的,却从没有一次打扮之后如此精致,妆容清雅,眉色如黛,都是画笔轻描勾勒,只一笔水到渠成就将她的五官点缀得更加动人。

大抵是没人会料到,以前低调内敛的人,如今光芒大盛,竟会如此细腻雅致,勾人心魄。

她抬步迈上台阶,刚走上平坦的红毯,却听见汽车引擎声由远及近,一辆全黑的轿车就停在红毯之下。

秦昭阳从副驾上推门而出,就站在车门旁远远地看了她一眼,弯唇一笑,这才倾身打开后座。

众人皆是哗然,纷纷猜测着这位突然到场的神秘人物。

并没有让他们猜测太久,程安安抬步迈下车,走了出来。

一身深青色旗袍,脖子上一串华贵的珍珠,长发挽起,妆容细致,漆黑的眼睛里正含着一点笑意,眉目皆是让人惊艳的娇艳。

她被秦昭阳稳稳扶着,缓步走了上来,恰好走进了众人的视线里,这才挪开手,缓缓牵着暖阳的。

两个人有几分相似的眉眼,皆是上好姿色。一笑倾城,满座衣冠,尽失颜色。

程安安已经退居幕后多年,如今突然出现,分明就是来给秦暖阳撑腰来的,谁提起这位影响力巨大的一线大腕不露出一丝惊艳之色?

她在的那年,名动A市,摇曳生姿,就如同一块色泽鲜亮的润玉,光滑圆润,却锋芒毕露,只一眼夺魂摄魄,美艳无双。

就算是隐退多年,再被提起时,都像是一个传说,威慑力分毫不减。

如今,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今晚无论秦暖阳是否能够拿下影后奖牌,最大的赢家都非秦暖阳莫属。

而那些曾经对秦暖阳造成过形象损害的负面新闻……有她出现加持,还算什么?

秦暖阳之前并不知情,此刻看见程安安在这里,实在惊喜。

程安安看了她一眼,唇角一勾,尽是风情。岁月并未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让她的气质沉淀,再无人可与其匹敌。

此一场红毯,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还依然被人津津乐道。

进了场之后,秦暖阳才发现,来的不止是程安安,还有秦墨,秦昭阳,苏晓晨,可唯独……没有看见唐泽宸。

他们的位置都安排在最前方,和身后的座位隔出两排,格外明显。

但秦家这一大家子人,都未有一丝不自然。

秦家在娱乐圈的地位一向是举足轻重,再加上如今程安安突然出现撑场,秦暖阳一时风头无二,倒是给盛典电影节增色不少。

苏晓晨穿着小礼服就坐在她的身旁,对着镜头也毫不怯场,等没人注意到这边,这才拉进秦暖阳跟自己合拍了一张,笑眯眯地去发微博了。

她可是跟她微博的粉丝夸下海口了,爆照的同时必须弄来一张和暖阳的亲密合照!

死守在苏晓晨微博下的粉丝,在再一次刷新之后看见这张照片时,瞬间沸腾了。

妈蛋啊……个个都不是凡人啊……

苏晓晨除了这件事之外,还有一个任务——

拉着秦暖阳不停的说话,转移她的注意力。

唐泽宸的缺席对于她来说,还是有些失望,虽然早知道他今天有些忙,但始终记得他那一晚问她有没有把握拿下影后,如果她可以,他会为她加冕。

不论今晚是否有幸,她都希望身边有他作陪。

苏晓晨掐着时间算了算,估算着时间也差不多了,又拍了拍秦暖阳的手臂,凑到她跟前科普她这一个星期吃了什么……

舞台上正是歌舞表演,秦暖阳听着苏晓晨软软的声音,微微有些出神,直到一阵掌声雷动,她这才回过神来,再看向台上时,已经震惊了。

唐泽宸正站在台上,此刻空旷的舞台上,唯他一人,长身玉立。

他是今晚的特约嘉宾,负责的就是盛典影后奖项。

一想到这里,秦暖阳脸色微变,略有些复杂,良久这才轻笑出声,眉目间都漾开一丝韵色,美得夺目生辉。

唐泽宸似有所觉一般,目光准确地落下来,和她的对上,两个人的视线有一瞬间的接触,随即立刻默契的移开。

但即使这样快速的互动,依然被仪器捕捉到,正在现场直播……

场外已经是人声喧嚣,喝彩声不已,场内他低沉磁性的声音正念着台本,温柔又雅致。

《夜长安》的首映,《夜长安》的预告,《夜长安》的精彩片段,他就站在台上,看得目不转睛,眼底的笑意毫不掩饰。

追光灯在几位候选者身上逐一打过,在他揭晓名单前,急促地闪动着。

秦暖阳却丝毫不觉得紧张,只静静地凝视着他,唇边扬着一抹淡然笑意,十分平和安静。

唐泽宸看了眼名字,眼底那一簇光亮得如同星辰。那一双漆黑的眼眸转而看向她,眼底蕴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来。

他薄唇轻启,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轻颤,“秦暖阳。”

她心里一震,唇角的笑意更浓,只满座的掌声中盈盈站起身来,缓步走向舞台,一步步,走近他。

唐泽宸亲自给她颁的奖,那一座水晶塔从他的手里递过来,交给她时,指尖轻轻地触碰到她。

见她抬起头来看,他干脆握住她拿奖的手,把她的手以及奖杯都握在了手心里,倾身附上一吻。

吻落在她的唇角,一触即分,却依然让整个现场喧闹了起来。

他退离几寸,看着她眼底蕴着的水汽,眼神迷离,手指落在她的脸上轻轻摩挲了一下,这才转身拿起话筒轻声说道:“我曾经说过,如果她能拿下影后的奖杯,我会替她加冕。她今后的人生中还会有大大小小各种奖项,却再也不会有今天这第一次拿影后那么记忆深刻。”

他略微一顿,侧目看她:“不止是因为我亲手颁奖,更因为……”

唐泽宸的话并未说话,就在他停顿的刹那,顶上开始纷纷扬扬地落下了玫瑰花瓣,如同一场大雨,悄然无声地来临。

唐泽宸就在满座哗然里,拿出一束玫瑰花里,另一只手则拿着戒指,单膝下跪。

“秦暖阳,嫁给我。”

这一句话的语气并非荡气回肠,而是格外朴实平淡,他就以这个姿势,专注地看着她,神情认真。

却真切地让她心若鼓槌敲打,怦然心动得不能自已。

她原本以为,两个人的关系至此,他并不会多此一举郑重的求婚,更……没有想到,他会以这样的方式,在这个惊喜丛生的夜晚,让她铭记一生。

“你不愿意?”他带着笑,又压低声音问道。

台下发出善意的笑声,头顶落下来的灯光晕染得他的眉目越发温和雅致。

“我想娶你为妻,亲自守着你。想让你陪着我走完余下的一生,参与我人生所有重要或不重要的时刻,我的意气风发,我的事业版图,我的婚姻圆满,大抵也只有你,能让我觉得此生来人间一遭是上天恩赐。人世那么孤单,几十亿的漫漫人口,我的身边唯独只有你。

我的前半生定性,知事,选梦都是我一个人完成,后半生遇人,择城,终老——人生未必会一切都如愿以偿,但你是我的,就是我的一切如愿以偿。”

她心底微酸,一时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

他的声音清润,如同很多个夜晚,耳鬓厮磨时的悦耳低沉。

早已经深入她的骨髓,此生不复相忘了。

她眼底的那一层水光终是凝结,秦暖阳弯唇笑了笑,那眼泪立刻落下来,烫得唐泽宸心口都化了一般,柔软至极。

她清了清嗓子,微俯低身子接过那一束玫瑰,闭着眼点了一下头。唇边的笑意怎么也止不住,就这么凝视着他,抵不住心颤,乱了所有。

她终于伸出手,声音坚定且用力,“唐先生,我很愿意,也很荣幸,此生能与你共度。”

订婚戒指他早已准备多时,最近日日带在身边,如今她应下他的承诺,许了一生。他面上虽然并未表露什么,可心里却早已经柔思千转。

他握住她的手指替她带上戒指,尺寸正好。

秦暖阳想起那段时间,他有事没事都把玩着她的手指,并不出声,只静静地看着,却不知眼底的柔情早已将他的心绪出卖。

他站起身,亲吻她。

吻得轻柔又认真,手指握住她的,微微摩挲着带着彼此体温的戒指,终于有了一种圆满的感觉。

红尘的确漫漫,却又是眨眼而过。

万千之中,冥冥注定,他一个人过了那么久,终于在合适的时间遇上了合适的人。上半场已落幕,下半场……与伊人同行。

红灯千盏,你于我,就是那一生灯火,回眸可望,触手可及。

秦暖阳,此生共相度。

何处暖阳不倾城。

你是我的,也仅是我的。

遇人,择城,终老——人生未必会一切都如愿以偿,但你是我的,就是我的一切如愿以偿。

哪一年,我遇上你,改变了我的这一生。

【正文完】

作者:北倾

于2014年9月6日凌晨整。

作者有话要说:很多想说的,但在打下正文完后好像就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谢谢你们一路陪伴,谢谢你们对我的支持,对暖阳的喜欢,是我这一路坚持日更完结的最大动力。

无论是安安,还是暖阳,或者是晓晨,都是我笔下我最爱的女子,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如今整个系列收官,我不舍,也庆幸。

上一年的这个时候我刚写完《一线大腕》连载秦二爷的故事,今年的如今,我却完成了整个系列。

一步步走下来,都是感动。你们见证我的进步,我也陪伴你们度过漫长时光。

接下来会更新番外,有甜蜜的婚后番外,也有沈默哲和叶长安的故事(这个没准会写得稍微长一点,你们可以选择性购买,但不会另外开坑。)

新坑大概会在国庆节开坑,我手里没有存稿,加上家里有变动,我要回浙江,下半年大概开始要工作了,所以这个月月末会很忙很忙,完全没办法照顾新坑。

但是我会先存稿的,暖阳的番外都写完之后我会更新《医手》,不会离开你们的,只是新坑往后推迟,正好给我个休息时间。

☆、95沈默哲叶长安番外二

番外二:长安淡相思

叶长安不怎么关心娱乐圈的八卦绯闻,一般只接收有关沈默哲的新闻报道,所以只知道沈默哲的绯闻女友已经从何辛醇换成了秦暖阳。

那个时候她还酸溜溜地觉得两个人真的挺配的。

秦暖阳早期的演技并不如何,但自从和沈默哲搭戏后,获得这位“老前辈”的指点,演技突飞猛进,连代入感都强烈了不少。

叶长安写稿子期间也会看沈默哲最新的电视电影打发时间,提升动力,但唯有他和秦暖阳演对手戏时,是她真的挑不出一点不好来的。

以至于今后秦暖阳一举迈入国际市场,也始终有坚定的“哲阳cp”。

但直到,她被小颜一起拉去吃饭,正好有幸看见几人同桌时……这才打破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这一桌都格外低调,就坐在餐厅不起眼的角落上。

秦暖阳靠坐在窗边,正微支着下巴侧头看向身旁的男人,眼角微微扬起,眼睛清澈得如同溪水,一汪明亮亮的光。

不知道她的经纪人说了些什么,她正弯唇在笑,皮肤如细瓷,只是坐在那里就满室生辉。

她最先看见她,目光略做一停留,似乎是在跟她打招呼,轻微地颔首了一下,便移开了视线。

小颜见她出神,这才轻声说道:“秦暖阳其实人挺好的,你别看她冷冷淡淡的,但比何辛醇和气多了。不会仗着自己大牌对助理大呼小叫的,反而有时候还会主动请客。上一次我帮老板跑腿,她看我满身是汗,还帮了我一把。”

叶长安也笑了起来:“能看得出来。”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其实真的很难说,有些人你看第一眼就觉得难以相处,并不投缘,深交下来也会因为对方处处踩雷的小缺点而把好感全部磨尽。

但还有人,也许一开始就站在你并不怎么喜欢的角度上,却让人无法生厌。

不论外表有没有欺骗性,除了沈默哲,秦暖阳是第二个,只一面就让她心生好感的人。

她在他们几桌之后坐下,安静地用着早餐,偶尔想起来就抬头看一眼。沈默哲背对着她而坐,她并不知道他现在的表情,动作,但仅就眼前所见,也知道几个人相谈甚欢。

叶长安小口抿着粥,突然笑了起来:“小颜,其实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打算后天就回a市。”

“回去干嘛,a市有沈默哲么!你的职业最适合随遇而安了,就住在这里好了,每天亲眼见见男神,延年益寿。”

叶长安也没搭话。

人心是贪婪的,她原本只是远观就满足。每天固定用一个小时去关注他的动态,去喜欢他。但直到这一次的意外,《夜长安》的版权被买下,并且立刻立项拍摄电影。

她原本进组当编剧只是为了不想让自己的作品被改得面目全非而已。却不料因为男主角是他,而有了交集。

其实那一次在b市,被小颜引荐,两个人在竹楼对坐了片刻,听他和自己温和的说话时,就已经很满足了。

再相处下去,她怕她会再也回不到之前的世界——那个永远隔着一端网络的世界。

如果回不去,等待她的就是无尽的噬心噬骨之痛。

吃过早饭,她干脆回了酒店的房间专心开始码字。四周的窗帘都被拉上,只有一盏暖黄色的灯光,她就盘膝坐在柔软的地毯上,手指搭在键盘上,十指如飞。

等更新完,她才去给自己泡了杯速溶咖啡,不知道是不是码字码久了,手指有些脱力,微微一抖,就撒了她一手。

叶长安看着手背上的咖啡粉,突然就愣住了……

等她重新泡了一杯咖啡再回到电脑前,评论已经有几十条了,她顺手刷新了一下,见评论区都是撒花,激动她难得的爆发,弯唇笑了一下。

沈默哲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她看着手机上一串陌生的手机号,犹豫了片刻这才接了起来。

沈默哲正吃了几口风,轻咳了几声,这才温和地问她:“人在哪?”

“呃……在酒店。”

“我在酒店的大堂,下来一起吃饭。”

叶长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沈默哲等了几秒钟没听到她回答,轻笑了一声说道:“我约人还没有被拒绝过,叶长安你要做第一个吗?”

她蓦然脸蛋一热,再出口时,声音都有些窘迫:“不敢……等我十分钟,我立刻下来。”

沈默哲挂断电话后,神色若有所思,目光落在前台后面的挂表上,等了五分钟左右,便抬步往安全通道而去。

半个小时后,两个人已经坐在了影视城的醉仙楼里。

三楼的风景极好,能看到大半的景区。但因为此刻天色已晚,随时夏日天日长,此刻也不过是磅礴余晖下的残影,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

点过餐后,沈默哲这才抬眼看向她,漫不经心地问道:“明天就回a市了?”

叶长安迟疑了一下,郑重地点了点,“是啊,要回去工作。”

沈默哲虽然对“作者”这个职业并没有什么概念,但大概也是知道的,不深究也不挽留,只收了下巴,微微颔首,“那我这顿饭请得是不是恰到好处。”

说完,他自己一哂,也笑了起来,眉眼间的冷淡都因为这个笑容柔软了下来,一片春光。

叶长安被那笑容给晃了一下,装作若无其事地看风景,开口说的话却有些词不达意:“我的工作对环境有些高……倒不是配置,而是环境的感觉……”

“是不是作者对一件事和一个人通常都会用‘感觉’这种词来衡量?”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却让叶长安瞬间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

良久,她抿了一口微醺的酒,这才答道:“不是的,写作是讲究灵感,它并不是实质的东西但确实很重要,也不止适用于作者这个行业。通常从事创作型的,灵感至关重要,但和人无关。”

沈默哲见她神色微有些认真,这才自查自己刚才是不是说话说重了些,略一斟酌,才解释道:“我没有轻视的意思,相反,是好奇。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排列组合,却能组成完全不同的故事,对于我来说,是很新鲜的事情。”

叶长安默然,随即便理解了。

沈默哲是理科出生,要说这个男神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作文不太好。但这个不好,也是和他其他的科目比较,才得出的。

小颜曾经说,“老板其实语文很糟糕,严格来说是作文,六十分的作文他只能拿4o分,但语文分数还那么高完全就是靠别的基础题不做错……”

“其实作者相反是比较理智的,因为大多数她们的想法都写了出来,也看过太多故事,知道太多的道理。加上写文耗费心力和时间,与外界的沟通反而比常人要少许多……”她顿了顿,这才继续道:“反而和人接触时,更注重效率实际。”

大概……是这样。

叶长安微微皱了下眉,却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时候自己的确喜欢凭着感觉做事,不过并不想告诉他。

她对他的喜欢,从来不是因为一时的感觉,而是经过时间沉淀,一点一点加深,在她心里筑起一座城池,只容他进驻。

沈默哲抬眼看了她一眼,并未作声,只那眼神却是意味深长。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叶长安才明白他这一瞥代表了什么。

因为他后来问起:“那你那次离开b市,是不是因为发现和我接触,并不能让人获得‘实际’,也完全没有效率?所以你连感觉都不要了?”

但当叶长安知道沈默哲把这个“实际”等同于“肉/体”时,她差点没泪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