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从进家门口那刻起,除了握着老人的手叫了声,妈,我回来了,妈,我在这。

没有再说过其它话。

小七看他情绪不对,知道丧事问他是不太现实了。只得把天鑫的弟兄叫过来,说成是一诺的同学和朋友,请了村了里管这方面事的老人,由他主持,自已再叫着弟兄们照老人的吩咐去办事。

灵堂建起那一刻起,他拿了一套麻布孝衣过去。如月那里有小恐照顾着。他和小恐商量好,他照顾大哥,小恐照顾大嫂。一诺一个人跪在他母亲的棺材面前。成天不吃东西,也不说话。一切事都是小七在主持和张罗。灵堂刚建起来不久,点着两根巨大的白蜡烛。金黄色的烛光映着头顶的灯光。摇晃得厉害,明亮得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一诺跪在那里,低着头,像一个石雕木刻的像。

大哥,把这个穿起来吧。

他扶他站起来,给他把麻布孝衣穿上。粗糙的麻布,上面的绒扎人的厉害。一诺仍然不说话。小七就帮他穿着。扶着他的手,一只只套进去。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已的魂。守魂的东西可大可小,一旦失去,整个人就丢了魂。一诺为了自已的母亲奋斗了那么多年,童年地阴影和伤害一直在心间。可是将近二十年过去,人生却仍是上演了戏剧性一幕。他的父亲因为没有钱病死的。他地母亲在二十年后,也是死于疾病。癌症。

大哥。你说句话呀。

小七看到一诺这样子,突然就为他着急。他从跟着一诺起。从来只看到他沉稳冷静的时候,在酒场生意场上谈笑风生,轻而易举把生意拿下,在道上血雨腥风,却从来都是面不改色。极其冷酷漂亮地把事情办好。从来没有看到他这样的一面。

记得他们天鑫刚成立时,鑫天的雷地龙来闹事。因为天鑫是故意跟雷地龙对着干的,雷地龙的帮叫鑫天,一诺就把他地名字颠倒过来,直接用了,而且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又光明正大,不用成天当心警察来找事。而且还是个毛头小伙,不到二十岁。雷地龙当时是气得七窍生烟。在道上放出话来,说一定要让他张一诺好看。

那时候他们天鑫还没有多少兄弟,除了他们七兄弟。以及各自手下的几个小弟,凑起来五十多号人罢了。手下的小弟都替一诺当着心。可是他照样过他的日子。做事的时候冷静认真的做事。和兄弟们喝酒时,也一如平常。大方豪爽。小七甚至独自劝过他,要他小心。他们那个时候,几乎每天下午,都会去书店看书。一诺当时想把生意做大,对中国的经济法着了迷,天天翻着那本大部头研究。每次去书店,就站在固定的地方读着。小七那阵子却不能做到像他那么沉稳,成天戒备着,想要是有人来找大哥麻烦,他一定要誓死保护他,不能让他有事。

那一阵子,是成天带着家伙在身的。可是一诺却不当一回事,自已照样过自已地日子。小七担心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他一下,那一天,看着书店里没有什么人,四处又安静,便走过去,轻轻的叫了他一声大哥?恩。

一诺应了他一声,依然埋头在书里。

小七想了想,最后还是说了出来,对他道,大哥,你有没有想过啊,雷地龙说了要对付你,你还这么不当一回事。

一诺才从书本中抬起头来,看他一眼,笑道,我心里有数,我不会有事的,你不用担

小七道,雷地龙那种人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你还是小心一点好。

他却笑了起来,拍了拍他地肩膀,说道,你别瞎担心了,他不敢动我,我心里清楚得很。

直到有一天-

有弟兄通信说鑫天的雷老大带着几百号人杀过来了。小七当时脸都吓白了,老二老三老五老六也都是。可是一诺只是坐在那里,脸上还微微笑着。雷地龙直接奔了他们天鑫房地产地总部,拿着猎枪,在深夜把天鑫围得水泄不通。原因是一诺那天带着手下地一帮兄弟从雷地龙手下抢了一块地皮。一诺看出那里是黄金码头,打算拿来做商场。可是雷地龙也看出那里客流多,打算把地皮买下来,在那里开几个地下酒吧和赌场。

没想到竞标的时候,张一诺不晓得用了什么法子,他雷地龙明明标地价比他高,那块地却最终落到了张一诺的手里。

当时得知消息,就气急败坏。拿着枪直接走进来。一把抵着张一诺,径直走过来。一诺枪都没有拿,只是在那天里笑着。雷地龙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诺只说,徐州市的市长认得我。

然后外面就有了警笛声。

一诺道,你还带了枪啊,刚好公安局的局长今天要到我天鑫来做客,好像来的还有徐州市检察院的院长。约好了十二点的,马上就要到了,雷老大,你要不要认识他们啊,我负责引荐。

外面的警车声越来越大,结果可想而知,雷地龙是立马收了枪灰溜溜的跑了。

事后小七才知道,那天根本就没有客。

是一诺叫的小弟在外面放的警车的录音。

小七后来问他,怎么敢这么大胆。

一诺哈哈一笑,说道,雷地龙胆子最小啦,禁不起吓。他又不擅白道的人际关系,这方面一直心虚,所以肯定会草木皆兵。

雷地龙到后来知道上了当,要找张一诺报仇时,一诺已经稳稳坐上了徐州黑老大第一把交椅,而且五湖四海各省的黑老大认识不少,白道政府里的官员也认识得多,听说中央还认识人。

小七后来知道,一诺中央是认识人,不过那个人只是中央一个官员一个极小的秘书,小到一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的中央官员。不过也够帮得上忙了。

还有一次,雷地龙发了彪,在徐州的巷口里。架了几挺机关枪,对着天鑫。

一诺也是处之坦然。

最后轻而易举的摆平了。

可是像这样木木的,丢魂失语的,小七还是第一次看到。

大哥,你这样,大妈在地下也会难过的。你不在她身边,我陪着她时,她总是跟我说,最希望看到你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

一诺依然没有话。

章节 第四十一章 亲人

更新时间:2008-8-7 4:07:46 本章字数:2929

(四十一)

在院子和屋外扎了棚,如月把所有的钱拿出来,一共一万左右,那还是单位今年发的年终奖。小恐暗地里的帮助,丧事总算是办起来了。

棺材停在大堂里,如月和一诺跪在那里,有人来吊丧,他们就要磕头。

一诺和如月脸上都没有泪,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木然的行着礼。村子里还是老旧的风俗,也许流承了几百年。依旧是穿麻带孝,臂间却又缠着黑布。

身上的麻衣就是个麻布口袋,连扣子也没有。里面再穿层白布,却不再白,泛着黄,上面还有脏污,不晓得多么孝子孝女穿过。

一诺好像变了个人,在老人临死的床头,他也只是痛哭,如月踏进这个家门到现在他也没有跟她说一句话。他整个人仿佛陷在一种空空的状态里,仿佛自已整个人也随着老人去了。

如月所有的事,从行礼到穿麻带孝都是村里的老人通过会讲普通话的年轻人的口传给如月的。

如月没有哭,有好事的村妇来看,都在议论她,说毕竟是城里的媳妇,我婆婆死的时候我在灵前哭了三天三夜,嗓子都哭哑了。幸好如月听不懂,只知木木的跪在那里。

请了法师作法送魂,外面唱着的,是跑调了的大悲咒,如月听过佛乐,知道。在静寂里听了一阵,在声音里获得慰藉。可是只唱了一段,广播里放着流行歌,阿牛的桃花朵朵开。我在这里等着你回来,看那桃花开。

这是哪跟哪的世界。热闹,荒谬。几乎没有人难过。

除了如月和一诺被沉重的悲伤压得说不出话来。其它人都是冲着热闹来的。听歌混吃赌钱聊天。哪家死了人就是全民地大娱乐。

一诺一直不吃不喝。

小恐把饭菜送到他面前,他总是任它放在一边。

如月比一诺好。毕竟隔了一层,老人对她好,如今去了,虽是悲伤,但是也还清醒。知道要吃饭也坚持得下来。

可是一诺不是这样的,生他养他的亲人。一旦去了,又加上自已受了那么多苦,一时心灰意冷,整个人就像变了个人,思维不知道停在哪个意识里。只晓得跪在灵前,到了深夜,有人看到没了客人,叫他起来。他也置若罔闻。大家都没了办法,由其是小恐小七知道这样下去,大哥坚持不了多久。村里管丧事地老人却说道。让他跪让他跪,他是孝子。现在不跪。以后也没机会跪了。

小七气是不打一处来。也不顾人家年纪大,说道。你是不是想还跪死一个?

也不顾风俗礼节,冲上去要扶起大哥。

一诺却没有动,推了他一把,依然跪在那里。小恐看了看形势,也知道现在唯一劝得下的大哥地也只有如月。端来一份热饭菜,对如月道,如月,大哥这样下去会出事的。你还是劝劝他,吃点东西休息一下。

如月点点头,接过饭菜。

其它人便退开来,深夜的灵前就只有他和她。如月望了一眼四周,黑漆棺材,屋子正中是灵堂,花圈从屋子里面一直摆到外面的院子去了,中间有老人的相片,上面是慈祥地笑,两边点着巨大的白蜡烛,大滴的烛泪流下来,在烛身上凝结在一起,却不曾化掉。永远都化不去的眼泪。蜡烛成灰泪始干,婆婆是到了最后,眼泪都没干。如月心中酸楚,从地上站起来,走到一诺身边。

他却依然跪在那里,低着头,蜡烛的光照在他脸上,却只留下暗黑的影,在这样微弱的光线下,整个人的悲伤仿佛也厚重了许多。

已经是第三天了。听说,按这边的风俗,死者要在家里呆七天,才能入土为安。

一诺?

她唤他。手里捧着热地饭菜,饭菜的热度透过冰凉的瓷碗传过来,烫着她地手,她却浑然不觉,只担心天气这么冷,饭菜不久就凉了。

一诺,我是如月,丫头呀。

一诺依然低着头。

一诺,你吃点饭吧。你都已经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

他依然不说话,低着头在那里,一个人呆在自已的影子里。小小地世界,出不来,估计也不想出来。如月都绝望了。他从来不曾这样。从来都是,只要她在他身边,哪怕是小小地一声呼唤,他都听得到。

记得相爱的时候,刚在一起。她想告诉他自已是有多爱他,可是又说不出那三个字,只好偷偷在在他地耳边比着口形,无声的说出,一诺,我爱你,我爱你。

没有声音,只有嘴里呼出的气息挠着他的耳朵。他却突然醒了,笑起来,一把抱着她。如月当时很惊奇,在他怀里笑道,咦,你怎么听到的,我说了什么,我什么也没说啊。一诺含笑望她道,我听到了,你说你爱我。你第一次说的。

可是现在,她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他却没有半点反应。

把举着的饭菜放下来,自已也跪下来,饭菜的碗置在跪着的双膝上,自已用两只手捧着,低低的道,一诺,妈妈走了,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我还是你的亲人啊,我如月在这里,对着妈妈,对着天发誓,以后不管什么,有钱没钱,不管别人说什么,我都不去管了,我永远和你在一起,再也不和你吵架,再也不和你生气,再也不和你闹离家出走。一诺,我知道我不懂事,我让你伤心难过了。我知错了,人活一辈子不容易,为什么要去管别人怎么说,我和你在一起,很快乐就行了。有多少人的幸福是装出来给别人看的,我明明和你在一起很幸福,我为什么还要挑事呢。一诺,我错了,你就原谅我。你要是生了病,不理我了,我怎么办。你也是我的亲人啊,我人在浙江,从读书到工作,这么多年,你都一直陪着我,像养一个孩子似的。我们又岂是平常的夫妻,互相刻在自已的生命里,是骨血啊,我不管走到哪里都忘不了你。最后一次生气,我也还在等你的电话,我只是生气罢了,可是你却不给我打电话,我才赌气说要回家的,在火车站收到你的电话,我马上就卖票赶过来了,因为我知道你一个人承受不了,我要和你在一起,可是你又马上挂了电话,我给你打过去,你的手机关了机。我在楼下的候车室等的车,坐的是上午十点的车。

上午十点,楼下候车室,他坐的是上午九点半,楼上的候车室。

眼泪从一诺的眼里落了下来,一滴一滴,在暗暗的光线里,滴在麻布衣服上,滴在他自已的手上。

如月看到了,自已早已是有了泪。前尘不能回想,一路走来,多少艰辛,没有几个人能明白。只有他们自已,才知道有多不容易。因为懂得,所以珍惜。

她把饭菜端上来,挪动身子到他面前,空出一只手来为他抹去泪。

你别哭,还是先吃饭。妈妈不希望看到你这样。

最后那一握,他们都记得,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

最后那一刻,也知道,要想儿子幸福,一定要看重儿媳,她才握着如月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吧。

一诺开始吃饭,虽然依旧没有言语,如月却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章节 第四十二章 恩爱

更新时间:2008-8-7 4:07:49 本章字数:2445

(四十二)

小恐的小女儿将近三岁了。一诺老人过世。学锋小恐小七自然是都过来了。老孟来徐州看外甥女,自然是也跟着过来吊了丧。

小恐比起三年前,又是漂亮了许多。她的变化,应该可以证明许多真理,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爱可以让一个女人变得漂亮,作母亲的都最漂亮,诸如此类。

小恐的女儿叫赵双双。长得和赵学锋简直一模一样。又聪明乖巧,是赵学锋的心肝宝贝。虽然赵学锋死性不改,有时仍然出去偷腥,但再也不似从前,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回来。小恐知道,他是为了女儿。可是于她而言,能回来,她就知足了,不管理由是什么。

她的皮肤白了许多,人也瘦了下来。虽然五官还是平平,但是生产过后,整个人突然就白起来,脸上从前的斑痕也消去了,一白遮百丑。赵学锋有时候逗着女儿,也突然开她玩笑,说道,女儿真是你的福音,你一生她,自已也没那么难看了。小恐当然开心,但是也只是笑笑,想赵学锋肯定不知道她为了变漂亮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她从爱上赵学锋开始,从赵学锋说她长得难看开始,她就发誓要一点点变漂亮。起先没有信心,不管是减肥还是美白都不得法,经常失败。可是到了如月的学校去,如月和她同学带着她到美发店去拉直了头发。她是彻底的变了,漂亮了许多。一下子信心和决心又有了。这么多年来,将近四年,她都是一点点的坚持改变着自已。运动,跳健美操。练瑜伽,不但瘦了下来,身材也很好。乳房倒是因为从前胖一直都大。现在虽然个子仍然不高,但是胸大腰细臀翘。用赵学锋的话说,虽然玲珑了一点,便是要什么还是有什么的。这四年来,她从来没有放心大胆地狂吃过,因为知道瘦下来不容易。一旦胖回去,就前功尽弃了。四年一直坚持喝牛奶。坚持做面膜,定期去美容店。用好的增白的沐浴露洗澡。就是这样不断地努力,日积月累,一点点的改变。现在虽然说不上美女,与丑是沾不上边地。

老孟每次看到她,总是说我妹子比从前更漂亮了。在老孟的眼里,小恐就从来没有丑过,是更漂亮。

小恐就笑。说道,日子过得好,自然是变漂亮了。她这世上最好的大哥。肯定不知道她的笑容背后。有多少辛酸。

小恐也考虑过整容。可是再三思考后,却放弃了。一个理由是老孟肯定会生气。第二个最重要的理由是。她就是通过开眼角。换肤,隆鼻。断腿增高,变成一个大美人。可是那个人还是她自已吗。纵使最后得到赵学锋地爱,估计她也开心不起来。她不想去改变,她要的结果,就是赵学锋爱上现在的她,样子没有变,就是从前的小恐,这样才会幸福。再说整形手术听说还有许多后遗症,而且不容易成功。所以,她一直没有整容。现在虽然夫妻间的感情还是不怎么好,但是赵学锋毕竟改变了,现在女在他心目中是第一位的。他能天天回家,在她和孩子身边,对她而言,已经是最幸福的事。

是从什么时候,他开始改变的?

她到现在都记得,从她生下双双后,他就仿佛变了一个人,虽然白天偶尔也出去,但是晚上绝对会在十点之前就回来。有时也有陌生女人打电话过来,好像要他出去的样子,可是他都是一边看着女儿,一边拒绝了。对她态度地改变,也是因为双双的缘故吧。

双双,她的宝贝,简直就是她地福音。

她因为从小失去双亲,自已有了孩子,自然是拼了命的要对孩子好。赵学锋也与她一样,对于一个长得酷似自已地宝贝,本来一开始就很喜欢,便何况随着孩子一点点长大,从睁开眼睛,到会对他笑了,会一边拍打着小手,一边叫他爸,爸地时候,他就越来越喜欢了。

很多人说,做父亲的都疼自已地闺女一些,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学根据,可是赵学锋的确如此。

他和小恐,也再也没有吵过架,如果有时候吵架,也是因为两个都想对宝贝特别好,却意见各一,不统一导致的争吵。

孩子半岁的时候,突然感冒了。某一天醒来,就突然呕吐,原本胖胖的漂亮孩子,突然就急剧的瘦下去。赵学锋得知消息后,立马从外面赶了回来,抱着哇哇啼哭的小孩,急得不得了。对着小恐吼,你怎么带的,我刚出去时,她还好好的,怎么一回来就这样。小恐也是委屈,只得在一旁不作声。两夫妻带着孩子去看医生,可是医院里人那么多,赵学锋都等得发了急,抱着一直在哭的孩子,对着前面的人叫道,让我孩子先看,她还那么小,这哭得多让人心疼啊。所有的人都看着他,却没有动。小恐一把拉住他,不想他再疯闹下去,去医院排队看病是理所当然,他却觉得自已的孩子是小公主,一定要先看。赵学锋就对着她生气,说她没良心,好像不是自已亲生的一般。小恐真的是哭笑不得。后来看了病,医生说问题不大,只说是这个季节的缘故,小孩子都容易着凉,这几天不要喝人奶,买一点腹泻奶粉吃就行。

他如奉圣旨,让小恐抱了孩子,自已就立马全城的大小超市去找腹泻奶粉。找回来,孩子吃了一两天,就立马好了。

他整个人才放了心,看她一眼道,前几天,我是太着急了,知道你也辛苦,你不要生我气啊。

小恐就笑笑,摇摇头,心想,她又哪会生他的气,高兴还来不及。

他不在家,她带着孩子睡。他在家,一家三口睡在一张大床上,中间放着女儿。女儿叽叽喳喳的,时而翻过来和她说几句,时而翻过去和他说几句,逗得他们哈哈的笑,对她而言,这也是一种幸福。

她想,她应该知足。

虽然深夜醒来,或者是在白天某个安静的缝隙里,或者是看到电视里的言情片,她都有遗憾,她是自始至终到现在为止,没有得到他的爱过的。

那种热烈深情的眼神,细心体贴的呵护,痴心的话语,只是她一个人的,既使她要给他,他也只是冷淡的拒绝。

章节 第四十三章 扶灵

更新时间:2008-8-7 4:07:51 本章字数:2395

(四十三)

明天要出殡,管事的商量着,然后由一个长辈出来,走到如月面前,跟如月商量。

如月和一诺跪在那里。

这三天他倒是开始吃饭了,只是依然没有说话。如月也不去打搅他,静静的跪在他的身边,陪着他。管事的老人走到如月身边,用不怎么标准的普通话对如月道,姑娘,你婆婆死了,你是张家的儿媳,在我们这边,按我们这边的规矩办事,明天你要扶灵。

如月听得半懂不懂,只依稀听到是儿媳,规矩,婆婆,扶灵。自然是惶恐的点点头,什么都答应下来。一诺却心中一恸,依稀想起,第一次带如月回来时的情景。如月在院子里玩,几个邻居的小孩跑过来,如月自已也是孩子,看到人多,就跟几岁的小孩子玩游戏,玩老鹰抓小鸡,如月童年最爱玩的游戏。一诺和妈妈坐在客厅里,透过客厅里敞开的门,看到在外面玩得笑哈哈的如月和孩子们。老人探头在屋子里望了半响,脸上带着微微的笑,突然就对一诺道,我以后死了,不要她扶灵。

一诺当时听了心酸,想着刚带如月回来,她就想到自已死的事。他不知道,老人那时候自已的身体自已心里有数。也是因为怕等不及了,才打电话给一诺,一定要他五一节带着如月回家的。后来十一果然就查出是癌症晚期,虽然动了手术,吃了很多药,也只是拖了两年而已。

一诺当时还说,妈。你说的什么话,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您老要长命百岁。看着我生孩子成家的。

老人却只是笑笑,看他一眼。又笑又叹的说道,我也想,只是说说。我们这边地规矩,儿媳是要扶灵的,从家门口一直送到下葬的地方。三步一跪,要跪要磕头地。看她样子,就知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城里孩子。肯定吃不了这个苦,你叫她到时不要给我扶灵。

一诺当时眼泪都下来了,不敢抬头,只说,好,我知道了,妈。你不要说这件事了。

老人却仍是笑着,望着如月,反复叮嘱他一定要记得。

没想到只是两年后。昔日地谈话还在耳边。地点也没有变,只是昔日两个人坐着晒太阳的客厅。如今变成了灵堂。老人也没有坐在靠门的沙发上,晒着外面射进来的太阳。如今是躺在棺材里的。一诺带着记忆望向两年前老人坐地地方。那里已经是摆满了花圈,黑色的大大的奠字,小小的黑色吊丧的字。

管事的老人还在跟如月解说,明天,你从这里开始,走三岁就跪下来,然后磕头,头要挨着地,见水磕水,见土磕土,这是礼数。姑娘,你现在试试。我看看。

如月听他言语,看他手势,再加上旁边有人翻成普通话。只能诚惶诚恐站起来又跪下去,要照着老人说的做。弯下腰去的身体却被一只大手拦住,他把她拉起来,对她道,如月,不用跪。

管事的愣了,对一诺道,这是礼数,年轻人不能光疼媳妇忘了礼数。

一诺把如月拉在一边,看了看她,对管事地说道,我妈以前跟我说过,说这个太辛苦,她百年之后,不要如月这么跪。

管事的有点生气,说道,你妈说的,我怕这是你地意思吧。

如月见起了争执,就对一诺道,一诺,没事的,跪就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