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得出来啊!”韶华不要脸的说,“喏,要骗人呢,就要先骗过当事人,连我都能察觉到你讨厌我,你又怎么能算是成功了呢?!”

离离琢磨了一下,觉得好像有点道理,便望着他虚心讨教:“那要如何?”

韶华大方的解惑:“呐!你不妨对自己说,你一点儿都不讨厌我,还很喜欢我,一直不断跟自己说,直到我再也感觉不到你的讨厌,那才算是真正的成功。”

离离轻轻踹了他一脚:“喜欢你个头啊!”

韶华佯装吃痛,‘哎哟’一声,抱着膝盖一跳一跳的往后退,作状要摔倒。

离离纳闷,她没有踢得很重啊…便伸出手去拉他,结果反被韶华一把拽住,用力一扯,接着自然毫无意外的向他飞扑过去,他正自得意洋洋,孰料脚下一滑,于是两个人便扑通一声,鬼使神差的一同跌进了身后的喷水池里,溅了满地的水花。

韶公子呸了一口水,赶忙将她拉起来,连番告饶道:“嗳,我和你闹着玩儿,闹着玩儿…啊啊啊啊——”话说到一半,后面全是他的惨叫声,因为离离狠狠咬住他的右脸。

可以想见,当天韶公子的下场便是拖着一条被踢过的腿,捧着半张被咬红的脸灰溜溜的回了自己的房间,沿路还在不停的滴水……真是要多惨烈有多惨烈。

伤势虽然不太严重,但他对于自己落得如斯田地可谓是感慨万千。回到房里之后,打开了一本空白的笔记本,在上面写下了一点关于‘变色龙小姐’的小故事……

他一边写,一边画,一边想,一边笑,其实他惹她,倒不是真的想要欺负她或者揭穿她的假面具什么的,而是想到,她对他张牙舞爪也好,张口结舌也好,都是对着他一个人的,像是一种殊荣,绝无仅有。

这样不是挺好么,远远胜过嬉皮笑脸的伪装,小心翼翼的端正。他希望她随心所欲,快乐为上。

如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从这一刻起就有了一些本质上的变化,从刚开始时的愿打愿挨,发展成了每天都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上两句才算正常,斗气斗得峰回路转。后来,战火甚至蔓延到了饭局上,实在叫人忍俊不禁。

一直以来,韶家吃晚饭的习惯都是含秋坐在正中,韶华和离离分坐左右两边,且韶觉年平时基本上都不回来吃,所以乍看之下,就像妈妈带着一个长不大的儿子和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儿吃饭,其乐融融。

含秋吃素,便一直不停的往离离碗里夹红烧肉。

韶华抱怨道:“妈妈你偏心啊。”

饶是嘴上这样说,一边却还亲自动手给离离盛了碗鱼汤,盯着她喝完,理由是:“你这个年纪,正是发育的时候,吃得这么少没营养以后发僵掉了怎么办,嫁不出去的。”

离离奈着性子不发作,只扁着嘴闷头吃饭,偶尔抬头对含秋眨着水汪汪的眼,无辜的很,言下之意:他欺负我…

含秋拍韶华的手臂,笑骂:“你一个大男人管这种事情干什么,不正经!”

韶华撇撇嘴,斜她一眼——好嘛,有靠山了啊…

离离冲他抿着嘴笑眯眯,得意的样子像捞了好处的猫儿,桌子底下两条腿情不自禁的晃荡晃荡……

韶华挑眉,刚好看到报纸上登了一条花边新闻,便借题发挥道:“唉,这个陆小姐啊,真是…徐先生才去了多久啊,尸骨未寒呐,她就已经和别的人同居了呀!”

含秋立刻命令他打住:“你呀!胡说八道什么,成天看这些乱糟糟的东西,还当着孩子的面说…”

韶华看离离假装镇定,嘴角却压不住微微翘起,摆明了是看自己的好戏,便干脆语不惊人死不休,嚷嚷道:“妈,妈!你听我说完嘛,我的意思是凭什么她陆茵梦和人同居就有人跟前跟后的拍照,还登报,搞得惊天动地的,我和离离同居怎么没人登呢?要不然,我也找人登去?登个头版头条!你说好不好?”

“噗——!”离离一听这话,嘴里的汤全喷了出来,脸上不由自主的浮起两圈酡红。

韶华接着更是变本加厉,取笑她说:“啊呀妈你快看,这孩子多大了居然还吐奶?!咦?喝汤也会醉的啊,你脸干嘛红成这样子啊?”

事实上离离已经在心里将韶华大卸八块了,但当着含秋的面,着实不好发作,于是只能拿起刀叉狠狠插了一块牛排往嘴里塞,桌子底下的脚踏在韶华的脚上,死命的碾。脸上的笑极其狰狞!

韶华抱着双臂看她,忍?我看你能忍多久!

含秋瞪了儿子一眼,拈起餐巾替离离擦嘴:“你不要老欺负她。”

“我哪敢欺负她呀,只有她欺负我。”韶华喊冤。

含秋与张妈对视一眼,露出彼此才懂的笑。

之前她们唯恐离离因为父亲的死而对韶华心存芥蒂,虽然表面上相敬如宾,但大人们心里清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是太平越是不妙,会吵会闹才是真的好。此番目睹韶华和离离拌嘴,便意味着确实是没事了。

含秋当即用手肘推了一下韶华,正色道:“好了,别闹了。提起这个陆小姐就想起来,你阿爸说她与张大千关系很好的,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门路弄一副张老先生的画回来,好随了老爷子的心愿。你日子也好过一点,是不是?”

韶华摸着下巴,点头道:“有道理。她最近好像正在开画展…唔,我去想想办法。”

当晚,便打了几通电话约好中间人择日碰头。

但这对他而言都不是正事,只是顺便做的,正事是打开笔记本专心致志的写下一篇催人泪下的日记:“变色龙小姐得了母亲的专宠,吾活的甚是艰辛啊…”想一想,光是文字还不足以表达他内心的波动,还须配图一张,画了一条变色龙,专门歌颂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圆滑本领,孰料美术功底又不过硬,画的歪歪扭扭,变色龙怎么看都像一条壁虎,他想,变色龙也是龙,龙都有爪子的,要不然添两笔爪子?

嗯!就这么办了!

翌日,当离离看完了《希腊神话》到他的房里去还书时,凑巧发现了这本好看的笔记本,一时心痒随手打开,就见到内页上乌漆麻黑的画了一条虫,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不知道多少条腿,旁边记录着:变色龙小姐的真身!

“呸!”离离大怒,这哪里是龙,是蜈蚣!

由此,韶公子和离离的梁子结了快有一颗粽子那么大了。

第4章 蚂蚁

其后,为了搞到张大千的真迹,韶华一连几天都应酬的很晚,打开家门时,落地钟都已经敲过了十二下。他站在玄关脱鞋时,忍不住抱怨道:“不就是一幅画么…”

微弱的灯光在右前方忽闪,黑暗的长廊尽头似乎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儿。

“离离?”他压低嗓音询问。

对方不回话,只慢慢向他走来,直到在他跟前停下,韶华发现,果然是她!

“你在等我?”他压低声音问道。

离离仍是不答话,只微微动了动鼻子,一并皱起了眉头。

韶华心道不妙!这满身的酒气,连自己闻着都想吐!离离对喝酒开车是很敏感的。他张口便要解释,可离离一个字没说,转身默默走了,直走到厨房,拉开冰箱取出牛奶,喝完就径自回屋睡觉去了。

韶华觉叹了口气想,还是等她心情好一些再解释吧。孰料他回到自己的房间,竟发现桌子上有两颗粽子,他记得前几天端午节的时候,似乎是听说离离在跟着张妈学包粽子,前前后后煮了一大锅,除去给佣人们分吃之外,眼前这些大概是特意为他留的,韶华不免心头一动,然而伸出手去摸,却发现粽子早已冷透了,硬梆梆的像一块石头。他知道自己前功尽弃了。

隔天起来张妈见到少爷又唉声叹气的,就知道离离肯定又没有给韶华好脸色看,于是颇为同情的说:“这个年纪的小囡都是这样,好话听不进的。”

张妈会有此感慨,皆因她有一个很能折腾的儿子。先前还没来上海的时候,在老家安徽就屡次打伤了人,被学校扫地出门。接着又在扬州剃头店当学徒,把人客的下巴刮出了血。最后送到彪悍的老裁缝手里,还是熨坏了成打成打的衣裳。反正干什么都是一事无成,只把张妈气的食不下咽,三天两头对着观音菩萨祷告:“菩萨啊菩萨,保佑小赤佬不要再闯祸了,否则我就是吃人参都补不回来了。”韶华想,张妈能打自己的儿子,打死也不要紧,他总不能把离离往死里抽吧?唉!

他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刚好又得知张妈小儿子的年纪,恰好与离离一般大,便盘算着同龄人之间或许更容易说话一些,当即提议张妈让自家那个不省心的儿子到韶家来做小厮。一来可以解决老管家的后顾之忧,二来韶华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笼络一个心腹,好为他做传声筒,缩短他和离离之间的‘距离’。

当然,韶公子若是能未卜先知,大约就不会实践这个馊主意了,可偏偏就是不知道,才有了后来搬起石头脚的行径。因为月晟和离离,可以说,真真是歪打正着啊!

月晟来的那一天,正值六月里,艳阳高照,他赤膊赤脚的站在韶公馆门前,混身污漆麻黑,像在泥堆里打过滚得泼猴儿。还没按门铃,就已经先看到花园里的离离,静静的坐在秋千上看书,穿着一条背带裙,梳着两根麻花辫,惬意慵懒。典型的贵族少女打扮。

张妈出来应门,一看到他这副德行,立刻就揪住他的耳朵骂骂咧咧的将他拽进屋。还没来得及给离离介绍,月晟就如离弦之箭一般窜到了园子里的葡萄架上,手臂枕在脑后大喇喇的晒起太阳。张妈在下面气的直跺脚,嘶吼道:“小赤佬,老爷回来看见了还了得!你给我下来!赶紧跟我去给太太问好!”

离离像是全没听见这番动静,默默的起身回屋,关上门来陶冶情操,端得一副闲人勿扰的架势。

韶华一瞧这情形,就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盘怕恐怕多半要落空。想让离离和月晟作朋友,简直就是让企鹅和北极熊当邻居,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如今皮大王登门,请神容易送神难,往后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实离离当下并没有看不起月晟的意思,但月晟并不知道,只以为离离冷冷清清的是在做脸色给自己看,是瞧不起他这个出身的下人,所以往后离离每次到院子里来散步,月晟就故意抢先一步将秋千给霸占了。

离离发现了以后,确实有点儿不高兴,不过也没放在脸上,只暗暗打定主意决不退让。

恰好这个时节,市面上已经有西瓜卖了,张妈便从上门来兜售水果的小贩手里买了几只。韶公馆上下吃过之后,谁也没想到月晟会用西瓜皮来引蚂蚁,还从韶华不要的旧衣堆里翻出一只打火机,专心致志的烧这种不大起眼,毫无杀伤力的动物。

他趴在地上,丝毫没有留意到离离的靠近。等觉察过来的时候,就觉得离离盯着自己的模样居高临下的,他态度自然不大好,讥讽道:“哎哟大小姐,求您高抬贵脚,要踩着我的蚂蚁喽!”

离离不以为然:“你成天都这么无聊吗?”

月晟撇撇嘴:“小姐,我跟您可没得比,咱们不是一个起跑线上的,您是上等人,我是下等人,小的我这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离离重复了一遍,嗤的一笑。她非但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朝他更踏近一步,作状要踩他的蚂蚁,同时说,“看见了吗?”

只见地下小撮小撮的蚂蚁显然是感应到了危机,正迈着微不足道的步子四处逃窜,可是良久才跑出一些些的距离。另外还有三两只不要命的小家伙仍旧躺在瓜皮下高枕无忧。

她淡淡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这种鬼话你也信!你自己看看,你是要学这些蚂蚁居安思危,死里逃生呢,还是要像这几只,听天由命混吃等死?”

十四岁大的泼猴平时没脸没皮惯了,挨打是常有的,却没谁正儿八经同他说个道理。离离的话此刻便有如平地惊雷一般,将他稀里糊涂的大脑震得稍许得了片刻清明,但要他思索这么有深度的哲理,泼猴儿一时半会儿也有点缓不过来,于是就勉强消化了一半,还有一半卡在肠子里了。

看他盯着地面发愣的样子,离离说:“蝼蚁还晓得苟且偷生呢!你要是还这么混下去,喏,就跟这几只一样,被踩死的命。”说着抬脚一踢,那些还顾着啃西瓜皮的蚂蚁显然是完蛋了,而另一些倒是侥幸逃过一劫。

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离离说完便转身走了,而月晟只一个劲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出神。

第5章 广告

同一时间,韶觉年忙完了公务,总算见到了韶华千方百计弄来的《大千观瀑图》,然而老爷子非但没有大加赞赏,反而是嗤之以鼻道:“你以为随便泼点墨就是山水画了?”

韶华本预备指使下人将画作裱起来挂在客堂间,此刻一见父亲的反应,就知道大事不妙,在心里合计一下已经付出去的银元,肉痛不已。

韶觉年摆手道:“唉,算了算了,我也懒得说你了,权当给你交学费罢。”说完,拄着拐杖,咚咚咚地上楼。“真是!什么时候才能学精明点儿啊…”

刚好与从花园里来的离离打了个照面,不知怎么的,老爷子饱经风霜的沧桑鹅喉突然枯木逢春般,洪亮了起来,话虽冲着韶华说的,眼神却是向着离离的,阴阳怪气道,“模仿能做到十足,可惜神髓得不尽,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伪作。你也不打听打听,大千先生如今人在敦煌,还未去过庐山,哪里来的瀑布图啊?!”

韶华一听就知道完了完了,老爹是对的,老爹的眼光实在是太毒了!他是邀功不成,反被奚落,还是当着离离的面,一张老脸顿时红透红透,像极了煮熟的阳澄湖大闸蟹,蘸一蘸醋,就能上桌了。一直到老爷子走上楼再见不着人影,他这才清清喉咙凑过去同她客套道,“丫头,书温的怎么样了?”

“还好。”离离的语气挺自然的,倒没有嘲笑他的意思。

“呐,我说过可以帮你开后门,是你自己不要,说肯定能考得进去,我可是相信你了。”一边说,一边煞有介事的翻着月历,嘀咕道,“还有一个多月就是入学考了,正是最热的时候啊,然后考完了九月就要开学…怎么这么快!该给你做衣裳了。”

离离诧异道:“做什么衣裳?”

“上学穿的呀。”韶华想到便做,当即不由分说拖起她就往外跑。

老赵此时正在洗车,韶华便带着离离沿环龙路先行,吩咐司机随后顺道再去接他们。

一路上,香樟影影绰绰,阳光透着叶缝打下来,像碾碎了一地的金子。

尽管离离平时看起来很沉稳,但下意识踩踏着斑驳的树影这一动作,还是可以看出有几分雀跃。到底是个孩子么…韶华抿着唇无声的笑,默默跟在她身后,一大一小相随的样子,像极了哥哥带着妹妹出来玩儿。

没走多久,就来到一幢独栋别墅前。

韶华之前被韶觉年奚落,有点儿没面子,便要拉个垫背的,指着那幢小白楼同离离八卦道:“喏,告诉你个秘密,陆小姐就住在这里。”

“陆小姐?”离离歪着脑袋想了会儿,同时脑中闪过一连串的桃色新闻,片刻后恍然大悟道,“哦~~就是那个老公尸骨未寒就和野男人同居的啊…?”

“咳!”韶华清咳一声,怎么好像…带坏了她似的。随即一本正经道,“其实陆小姐勉强也算是个才女,画画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她在法兰西学过服装设计,只可惜啊,全中国只记得她那些风流韵事了。”

离离回头看了眼近在咫尺的韶公馆,疑惑不解的问:“既然我们和她住的这么近,你直接找她套个近乎,弄副张大千的画回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干嘛劳师动众的那么麻烦。”结果钞票付了,画是假的,酒白陪了,名符其实的竹篮打水一场空。

韶华拳头抵着下巴,不好意思的说:“唔,那个…寡妇门前是非多么。”直接登门拜访,谁知道第二天报纸会不会写:韶公子夜宿陆宅…

离离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你不会是怕上报吧?”

见韶华几分赧然的模样,她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戏谑道:“唔,陆小姐比韶公子年长了几岁,你们两个若是一起倒颇具可看性,都说‘女大三,抱金砖’。韶公子,你怕什么呀,你又不吃亏咯!”

韶华佯作愤怒的‘啧’了一声:“你这只小人精!”随后伸手捏了捏她脸颊,刚好不远处老赵握着方向盘笃悠悠地邆过来,韶华便捉住了负隅顽抗的离离将她一把塞进了汽车。

陆茵梦的时装店开在贝当路上,名为‘云裳’,取自云想衣裳花想容,单是意境就美的不像话,再搭配上两个老板娘,是世人皆知的传奇‘南唐北路’,就愈加美的熠熠生辉,仙气腾腾了。

韶公子和离离到的时候,唐凝和陆茵梦正在为下一任广告女郎发愁。《纽约客》上的面孔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月历上的戏子们美则美矣,却不够高贵。她们久久找寻不到合适的人选,美人脸上阴云密布,像浸了水的黄花菜,蔫巴。

唐凝嘀嘀咕咕抱怨个不停:“啊呀烦死了,整天我拍你,你拍我,再这样搞下去要审美疲劳的呀。”

陆茵梦长叹一口,“要是玲玉还在就好了,现在到哪里去找噶标志的小姑娘。”

“实在不行,还是胡蝶吧?”唐凝妥协道。

陆茵梦摇头,“胡蝶人去了香港你又不是不晓得,前两天一个炮弹打到浅水湾,这个时候别说我们不敢去,就是她自己也不晓得还有没有命回来。”

“唉——!”

叹气声一浪接着一浪,层层叠叠传到了试衣间。离离对着韶华替她挑的一堆裙子,不知道要试到猴年马月,她怯生生地掀开帘子,小声问:“唔,那个…唐小姐,陆小姐,有没有小一号的?”边说边踱出里间,略低着头,有几分不好意思。

陆茵梦顿时眼前一亮,微笑着上前,将她拉出来转了一圈。

鹅黄色的衣裙罩在纤小的身子上虽是大一些,不够熨贴,却将离离衬得像一朵春日的花儿一般,又脆又嫩。

唐凝和陆茵梦对视一眼,心照不宣,明白大家想到一块儿去了。

唐凝热络的掰过离离的身子对着试衣镜,在她肩头捏起一团来。“做个小飞袖如何?像个小公主似的。”

陆茵梦又从柜子里拿来一件旗袍,搁在离离心口演练。“要不试试这个?”

唐凝笑着摇头,“哦哟,她还是个小孩儿,穿高开衩的成什么体统!”说着,回头问韶华,“弄讲是伐,韶先生?”

几个人咯咯咯地笑起来,女孩子对衣服总是特别多讲究,韶华见她们一人一个主意,比麻将馆还吵,干脆插嘴道:“小宁呀,意思意思么就算了。”

离离仿佛正有此意,当即将袖子挽到肘部,比划道:“宽袖小风仙的样式就蛮好看的咯。”

陆茵梦按着她的提议打了草稿,上身短款旗装,宽袖小风仙,手腕处小衩直至肘部,比例刚好是一片荷叶的弧度。

皆大欢喜。

唐凝活泼大胆,说话也较为直接,钻到陆茵梦身旁嘱咐道:“胸襟这里作大点,小孩子长起来很快的。”

韶华起先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之后顺着她俩的视线看向离离平板一样的胸部,立刻恍然大悟,长长的‘哦’了一声。结果被离离狠狠瞪了一眼。

云裳的价码,大家都心知肚明,定制更是无底深潭,韶华觉得离离既然是要去中西女塾,穿得推般会被人瞧不起,包装肯定要顶好的。可两个老板娘坚持不肯收钱,只一个劲儿互相打眼色。

韶华吃不准她们到底是要唱哪出,惟有等她们自行说出真实意图。

唐凝不停用手肘推搡着陆茵梦的后背,两人好一阵扭捏,最后还是由陆小姐开口,歌颂了长达十分钟的赞美之词,末了终于点题,说是想邀离离替云裳拍广告。

韶华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连连摆手道:“不敢当啊,真不敢当。”生怕她再这么赞美下去,连十四行诗都要朗诵起来了,赶忙打叉,“拍广告是要摆剖思的呀,小驹头来塞伐?再说…”他指了指离离的胸口,半是可惜半是疑惑道,“还没发育赖,拍出来能好看伐?”

话音才落,离离就一脚踹过去。

陆唐二人笑的花枝乱颤。

第6章 荆棘

韶华挠了挠头,问离离的意思,她倒是同意作这个免费的广告,可是却有一个不同的想法,当下含蓄的建议道:“听说陆小姐你是画家啊?”

唐凝玲珑剔透,一点就通,忙不迭给陆茵梦带高帽子。“是呀是呀,正办着画展呢。”说着,一手搭在离离的肩上。“你看,这么好的法子怎么现在才想到呢!若是让陆小姐来替你画一幅画,既能给我们云裳打广告,又不会沾染那些旁门左道的,惹韶厅长不高兴,是不是?”

离离腼腆一笑,终于点头答应了。

三日后,韶华便亲自护送,将离离送到了陆公馆。

陆茵梦本身是模特,现在又是画家,于美学造诣上绝对是经验丰富,离离也很聪慧,循着陆茵梦的指点试了两个造型便渐入佳境。

韶华一个人坐在画室的角落里,翻阅杂志报纸打发时间,偶尔抬头张望一下,谁知越看越来劲,在画作完成以后,还一直追在离离屁股后头,嚷嚷道:“嗳,嗳,再摆几个pose看看嘛。”离离指着他骂‘侬脑子挖特啦!’

韶公子脸皮比城墙还厚,丝毫不以为然,先是买了几本挂历,上面露长腿的旗袍女郎摆着各种欲拒还迎的姿势,巧的是,横看竖看都和某人摆得姿势差不多。接着又再买回来一堆泳衣女郎的海报,个个生的瓜子脸,大眼睛,巧的是,又都和某人的脸有几分神似。以至于一段时间内离离看到韶华就躲的远远的,暗骂道:‘下作胚!’‘不要脸!’

画作完成之后,陆茵梦便挂到了云裳的玻璃幕墙上,正值午后阳光鼎盛,作品顿时大放溢彩,锋芒毕露。贝当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文化界名人,一来二去,便有人打听这个模特叫什么名字。

起先,对着这些辗转摸门路而来的关系户,陆茵梦的态度是守口如瓶的,随后转念一想,觉得大可以来个顺水推舟,便将画作移到了自己的个人作品展上,同时给韶厅长家去了一张邀请函。

韶华携离离捧场。甫一露面,模特的真实身分便不言而喻。

离离心里微有些不悦,为了避开众目暌暌的视线,她独自一个人躲到展厅的角落里,对着一块铁皮发愣,很长时间都没有动过。

陆茵梦注意到了,当下摆脱三两个小报记者,抽身向她走去,柔声道:“你喜欢这个?那就送给你好了。”语气里带了三分殷勤。

离离转过头来问:“陆小姐,这是你做的吗?”

陆茵梦笑着说:“当然不是。这是我的老师从星加坡带回来的,迄今为止你还是第一个懂得欣赏它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