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最想要的,便是这盛世安稳,天下永安。”曲徽在我耳边轻道,“你所守护的人…远远多于你所夺去的性命,因为真正的百万,比谁都要善良。”

他声音醇彻低沉,娓娓道来犹如天籁。

我弯起眉眼,却是哭了。

这世上会有一个人,与你拥有同样的灵魂,他比自己还要懂你。

“你错啦。”我忍住哽咽道,“盛世安稳,天下永安,那都是从前的意愿了。如今我心中,再没有天下,亦没有这江湖,能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莫说代价是经历过那些地狱的黑暗,我宁愿染遍天下鲜血,背负无尽的罪恶,多苦多痛皆可承受,唯愿你好好地活在这世上。”

曲徽深深将我望着,黑眸汹涌翻覆,似有冰川消融,这世上任何美好的言语,都不足以形容这双眼的风华。他紧紧掐住我的手腕:“百万,你究竟给我吃了什么?”

我抽出手,迅速点了他的穴道。曲徽右臂来挡,终是慢了一分,且以他现在的身子,又如何能胜过我?

“能换你一命的东西?”我弯下腰,让他身子躺得舒服一些,对着门外道,“张姑娘,成了,进来吧。”

张歆唯一直猫在门外,这时听我轻唤,便低头进了屋,不知为甚一双眼红红的,似是哭过。

“百万姐姐?”她哑了声音道,“你当真要这么做?”

“嗯。”我向她笑了笑,“来吧,我信你。”

“可是这换血之术极其繁琐复杂,稍有不慎,便会害你丢了性命!”

“我知道。”我拉住她的手,“因会一命换一命,所以才被视为禁术。而我是自愿的,便也谈不上害了谁,且曲徽有《璞元真经》护体,常人之血如何能与他相续,亦只有我可与他相当——”

“百万。”

我立时回身,曲徽站在我身后,唇畔溢出了鲜血——他竟自己冲破了穴道。他身形连动,五指屈伸,直接便向张歆唯攻去,骇得她吓白了脸色。我运起内力,抢在他前面挡住这一招,忍不住道:“曲徽,别逼我出手!”

“你给我吃的是忘情草。”他沉了脸道,声音中携着一丝怒意,“百万,你当真要与我换血么?”

我扣住他的脉门,反手推出一掌,将他逼至床畔,迅速点了十余处穴道,弯起嘴角道:“活了两世,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我要做什么。”

曲徽目色沉郁,正欲说什么,我复又拂过他的哑穴,缓缓凑近他耳边。

“你不是要我快活么?”我淡淡弯起一个笑,“可是曲徽,这世上若没有你,我这一生…都再难快活了。”

换血之术,便是要内力资质匹配的两人,将全身血液互相对换,任何绝症都可不药而愈,但相对的,换血之人会继承被换血之人的病痛,加上过程中的并发症,换血之后基本不会活过三个月。

且此术需要双方的极度配合,便是心中有一分的不甘愿,影响行血之速,亦不会成功。是以一颗凝聚百颗忘情草精华的药丸,足以让他忘了我,毁去一切执念。

张歆唯将换血所用的东西准备好,只是静静瞧着我二人躺在一起。我看她面色,不由得苦笑:“张姑娘,可惜我是穷光蛋…”

“百万姐姐命都不要了。”张歆唯眼圈一红,“我可还能要银子吗?”

我一怔,便明白了她的心意,微微一笑:“多谢。”

日近黄昏。

曲徽侧身躺着,我便这般望着他,二人躺在一起,彼此眼中都有对方的倒影。

鲜血一点一点抽离躯体,似乎带走了全部的温度,全都流向了曲徽体内。同时一股冰冷随着剧痛灌入手腕,感官都逐渐模糊,只有神思还是清明的。

我终于…能够代他承受这份伤痛,为他挡去所有的冰冷与折磨,献出自己全部的温暖,滑去他一生的孤苦。

“便算忘了这一切过往,日后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记着。”我眼前渐渐虚幻起来,只是握了他的手,呓语般地道,“你有过一个娘子,所以再也不是孤身一人…你要记着吃饱穿暖,少费些谋划心思,待自己好一点…你喜欢甜的不喜欢辣的,喜欢素淡的颜色…要记着找个贤惠些的姑娘,但不许太快,不然我会吃醋…要记着…”

要记着,好好活下去,我爱你。

第二十章 百万,是个好名字

(1)

又是一年逢春日,天不过蒙蒙亮,清晨还满溢着未退去的冬寒。

我将馄饨担子放稳,柴火慢慢烧起来,倒也不觉得冷。不多时就有了赶早集的人,多也是些穷苦人家,馄饨分为两种馅料,荤的八文钱,素的五文钱,赶上生意好的时候,不消一个时辰便可卖光。

然我四处漂泊,从不在一个地方多做停留,馄饨利润又微薄,赚的银两刚够我自己衣食温饱,好在我并不娇生惯养,能活着已是上天的恩赐,是以自足知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得很是充实。

正回想出神间,眼前忽然现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掌,正中好好地摆着八文铜钱。水汽散去,勾勒出一张眉目俊朗的面庞来,我心头一喜,面上却撇了嘴:“大家这样好的交情,你却如旁人一般只给八文,还常常要我多给几只馄饨,是不是忒抠门了?”

“啧啧…”宋涧山亦撇了嘴,流露出几分潇洒风致,“好朋友数月不见,当不收钱请客一碗才是,哪有你这般嫌人给得少的?”

我霎时炸毛:“你看我穷成这样,还好意思要我请你吃吗!”

“我瞧你安逸得很。”宋涧山哈哈一笑,走到一旁坐下来,“百万,自上次靖边一叙,别来无恙?身体可好些了么?”

“嗯,毒发次数少了许多。”我将馄饨下了锅,乐颠颠地说,“那次去靖边是因着慕秋大婚,不知她眼下可还好么?”

宋涧山淡淡一笑:“新婚燕尔,如意郎君,怎会不好?”

我很是代她欢喜:“嗯嗯,这便是圆满了。”

“你不见她,又怎称得上圆满。”他微微一叹,“大婚前一日她在你坟前哭得肝肠寸断,你亦不是没瞧见。”

“还是不见为好,九重幽一役,已有许多人对我身份生疑,若我重现江湖,只会为金氏镖局带来灾祸。”我将馄饨捞出,撒上佐料与香葱,笑了笑道,“只会说我,你还不是一样,这般浪迹天涯…是当真要阿颜等一辈子么?”

宋涧山接了馄饨,筷子微微一顿:“横竖俞望川已死,又有阿徽主持大局,风云庄我是很放心的。”

“风云庄和她…”我微微一叹,“是两回事吧。”

“我与师妹之间,发生了太多,已再难回到最初。”宋涧山低声道,微风淡淡掠过,“何况宋某是有妇之夫,今生绝不再娶。”

言毕,他闷头吃着馄饨,我也没有再言语。

这些往事,说着总是让人感伤。

时隔一年,江湖上发生了许多事

九重幽宫一夜血洗,炼华重现天日,点化井渊,令其终生于苍雪山顶赎罪。她与瞿简的关系也公之于众,住进了瞿门,与其双双归隐。为江湖平稳,俞望川的恶行终是没有公诸于世,曲徽于半年前秘密将其诛杀,宋涧山、晋安颜、御临风都有助阵,俞琛方知其父与妹的恶行,深受打击,俞家就此中落;桃源谷与风云庄甘愿臣服,曲徽拥有武湖玉印,各大派唯他马首是瞻,自此瞿门一统江湖。

我正想着,胸口忽然一阵剧痛,手中的汤勺便掉落在地,只觉体内有千万虫蚁狠狠噬咬。这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我身子踉跄了一下便向后倒去,似乎有人扶住了我,同时一股醇厚的内力从背后源源不断涌入,顿时化去了小半痛楚,但仍难以承受。

宋涧山托着我坐倒在地,对旁边的食客解释为宿疾,便也没人再关注。我抱着双腿浑身哆嗦,双目赤红牙关紧咬,疼得说不出话来。这便是曲徽所中之毒的威力了,每发作一次,我都会不住地想,那六日温柔缱绻,他也是忍着这可怕的痛楚的。

而我终能代他受苦。

这般想着,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温柔却坚定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病痛。

大约半柱香的时分过去。

我喝了口面汤,大约是缓过来了。

宋涧山面露忧色:“百万,可还疼么?”

“不妨事,年初刚发作那会儿…比这厉害多了。”我对他笑笑,勉强站起身来,与他打趣道,“十天半月都不发作一次,偏偏你一来就赶上了,不如你改名叫宋发作算了。”

宋涧山却不理我的插科打诨,只沉了声音道:“你要这样躲到什么时候?”

“我不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淡淡一笑,“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你明明是牵挂太多,才要这般隐姓埋名四处漂泊。”他幽幽一叹,我垂下头,沉声道,“这世上最没资格说我的便是你了,明明可以揭开真相,你却还是要背着这诸多骂名,我当真是不懂——”

“你当知道,风云庄如今有阿徽庇护,已是日渐昌盛。俞家虽没落,但根基极稳,俞琛臣服的条件便是不可公开俞望川与俞兮之事,阿徽有意将他一军,洗清我的冤屈并要我接掌武湖玉印…只是我不愿罢了。”他浅笑,“宋某闲云野鹤惯了,可做不来那一板一眼的领袖,且我在乎之人,皆知我的品性,这…便已足够。”

我怔了一会儿,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些欢喜,又有些怅然。男儿当如宋涧山,论洒脱肆意,再无人能如他一般。

“你说…咱俩是谁先开始倒霉的?”我认真道,“真是难兄难弟。”

宋涧山不禁失笑:“那肯定是你。”

我忍不住抚额。

他又道:“其实你与我也不尽相同,阿徽他虽已不记得,但你若肯让我与他说…”

“张姑娘曾说,换血的二人之间,会有某种联系。”我轻声道,“若让他记起我,引得血气逆转便会有危险,那忘情草这番功夫便全然白费了。然若他记不起我,去见他…又有什么意义?”

“这只是百万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宋涧山耸肩道,“我猜阿徽宁愿气血逆转,亦不愿忘了你。”

我垂下眼睫毛微微摇了摇头,终是忍不住问道,“他还好么?”

“好与不好,我说的如何算。”宋涧山言语中有一丝淡淡的惆怅,“你若亲自看看,便知道了。”

年纪轻轻,置身武林最高处坐拥江山,武功智计人品才貌,再无人能出其右。曲徽如今,已是天下无双的传奇。

应该,是很好的吧。

我笑笑,与宋涧山聊起了其他,距当年之事过去大约一年之久,旁人都只道我为曲徽换血而死,连张歆唯亦不知我的下落。唯一的当事人曲徽已失去了与我有关的全部记忆,宋涧山不信我已死,便边追杀俞望川边寻我,终在慕秋大婚之时于靖边镇发现了我的踪迹,自此得知全部真相。

而其他人,只当我已为曲徽而死,在靖边立了一座衣冠冢,不时会有旧识前去祭拜,听宋涧山说,那些人中有慕秋、阿颜、小鱼、断弦翁,甚至还有瞿简和苏灼灼,只是唯独…没有曲徽。

他已经忘了我。

与宋涧山分别,我收拾了细软,准备到另一个镇子。临行前天色已晚,下起了朦胧细雨,行人匆匆。

我面色恍惚,脑中不知想着什么,却见前面围了一圈人,心下不由得好奇。走过去才发现路中躺着一只半大的黄狗,大约是得了什么病,毛都掉光了,瘦骨嶙峋地躺在雨水中,看起来极是可怜。

一般这种土狗,都是镇子里普通人家养来看院子的,卖不了几个铜板,大约主人觉得不值得给它看病,是以才将它抛弃任其自生自别。所幸这条狗瘦得厉害,这才逃过了狗肉贩子的黑手,不过瞧这个情状来看,它已活不过这个晚上了。

围观人虽不少,但都没有救它一救的心思。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大约亦无人想破费,包括我在内。彼时我已在江湖中颠沛流离一年之久,虽不至于饿肚子,但也只是刚够自己温饱罢了,断断不能再添一张嘴。

是以我虽满心怜悯,但亦是无能为力,便摇摇头走开了。

只是刚刚迈出几步,忽闻身后一声微弱的闷哼。

我转过身去,那只黄狗昂起头,似是用尽了力气向前爬了数寸,口中一声接一声地悲鸣,乌黑的眼珠直直落在我的身上。我心头霎时中了一箭,只好走回去蹲下神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没办法,我也是穷光蛋呢。”我无奈地笑笑,“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它像是听了我的言语,不知是不是懂了,竟也安静下来,只是用力昂着头望着我,眼睛乌黑而明净,然后…舔了舔我的手。

我心中忽然一疼。

许多年前,慕秋在靖越山村寨时,我大约便如这条黄狗一般吧?她从没想过捡我回去会为自己带来何种灾祸,她亦没有埋怨过,她说…她从不后悔。

世间诸事大抵如此,前因后果,一念之差,若她当年没有救我,大约这江湖,如今亦是另一番景象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感激。

我摸了摸那条黄狗冰凉的身体,将湿漉漉的它抱在怀里,温软地道:“不嫌弃的话,就跟着我…从今日起,你便叫百万吧。”

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当时我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牵扯着来日的终局。

说来也怪,抱回百万的那个傍晚,我瞧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觉得大约是救不活了,谁知竟叫两个硬窝头和馄饨汤吊回了一条命,自此昭示了它十分好养的本质,我吃什么它吃什么,从不挑三拣四,菜根子啃得也欢实,是以成长得很是茁壮。

而那一身起癞的皮毛,亦让我寻了些土方草药,洗了几次澡便胡乱给医好了,不出月余,百万这货竟长了一身金黄光亮的软毛,配着那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对下至八岁上至八十的丫头大娘们极有杀伤力,大约不用跟着我自己就能混个温饱了。

然百万奇葩之处在于,记性逆天的好,也分外的聪明,会帮我看馄饨摊子,哪个客人没给钱亦会吠叫,只是黏我黏得厉害,大约它生怕再次被人抛弃,连我如个厕都要跟着,实在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