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是巫姑娘,师傅可在家。”

“在,在。”他傻呆呆地应了声:“师傅在家…在后面…”

“嗯,帮这师傅把车赶进来,让人喂了马,再给张罗些热汤饭菜。”

那孩子嘴里应着,还是魂不守舍的。

我们朝里走,文飞轻声说:“这孩子没见过什么外人,你别见怪。”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朝他笑笑。

脚下的积雪被踩踏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脚印留在雪地上,转头看,斜斜的两行。

我们进了屋,他说:“我去见师傅,你在这儿等一等。”

我把兜帽摘下来,打量这间屋子。从外面看象寻常农家,可是屋里精洁雅致,一边的隔架上摆着几样玩器,并非什么金玉古玩。我走近两步去看,一只用陶土捏的浅口盆儿,边沿是柳叶齐边儿,,一块晶莹剔透的小石头,一架木头刻的水车。还有两本书,是最寻常见的佛经。

我一样样看过去。

有一块金黄色琥碧,拳头大小,里面包着朵半开的野花。

这花不知是在多久之前绽开的,就那样巧被包在了这琥珀里面,时间便永远凝固在了那一刻。

我一抬头,怔了一下。架子的那一边,也有一双眼睛,正意外的,与我对视。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冬雪 三

刚才给我们开门的孩子端茶进来,我一回头,他正站在我身后,似乎吓了一跳,放下茶匆匆的走开,到了门口,又忍不住回过头来看我。

我朝他一笑,他居然象是被吓坏一样,跳过门坎跑了。

等我再转过头来,隔架后那双眼已经不在了。

我绕到隔架后面,那里有一扇半掩的门。

那人…似乎是认识我的。

我觉得那双眼似曾相识,却一时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文飞再回来时有些失望:“师傅闭关了。”

我不知怎么,反而松了一大口气:“那是我们来的不巧,下次再来拜见他老人家吧。”

我心里隐隐约约有些后悔,不该这么冒失的随文飞到这里来见他的师傅。或许会让人觉得我草率轻浮——人与人相见,第一面最为要紧。若是第一次觉得好,以后相处起来便容易顺利友善。可是第一面若是觉得不好,那不知要花多大力气才能将这一恶感扭转过来。

所以见不着,我反而觉得轻松多了。

这样的心情,或许就叫患得患失。

这些,都是因为眼前的这个人。

因为他,我才会如此。

文飞误解了我的沉默:“师傅冬天的时候经常闭关,是我的疏忽,没有事先和师傅说好…害你跟着我白白跑了这一趟。”

“真的没关系。”我顿了一下,问:“这里都住着什么人?”

“只有师傅,还有你刚才见过的小砚。还有一位吴伯和李婶子帮着做饭打扫。师傅素来喜欢清静,庄上一般也没有什么客人来的。”

可是,刚才站在隔架后的那人又是谁呢?文飞也不认识不知道他?

小砚走过来说:“文大哥,李婶儿把饭做好了。”

他一直垂着头,文飞笑着说:“今天怎么这样怕人?这位巫宁姐姐脾气很好的。你不用这么害怕。”

可是小砚就是不敢正眼看我,我本想问他庄上有没有客人,他这样子,我也不好问,生怕又惊着他。

我没吃下多少东西,文飞也是一样。他拿筷子的时候手还是很稳的,不细看并不能发觉他受了伤。

这人也真要强,伤未愈合一定是很疼,可是他却这么忍着,一声不吭。你在他脸上找到一点受伤痛折磨的软弱。

他越是这样,我心里越是怜惜他。

这伤对他来说,不但是刺在了身上。更是刺在他的心里吧?

他的父亲和家人待他如此凉薄不公,将来总有一天他们会后悔的。

我们要走时这孩子对文飞依依不舍:“文大哥,你都好久没来了,在这儿住两天再回去吧?先生要是知道你来过又走了,肯定会埋怨我的。”

“不了。”文飞摸摸他的头:“我家中有事。哥哥要娶妻了,我得回去。”

小砚点了点头,可是拉着文飞的袖子不肯松开手,一直把我们送到村头他才回去。

为了避风,车夫的头脸全都包了起来,只露着一双眼在外面。车里头也冷得很。我缩手缩脚,恨不得把整个人都缩成一个球。我从来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寒风仿佛无孔不入。从四面八方透进来。

文飞坐在我的身旁,他轻声说:“你…要是冷,就再坐近些,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暖和。”

他说这话时眼睛看着车顶一角,似乎那里有什么特别吸引他的东西。

我注意到。他的耳根红了。

“嗯。”

我朝他又挪近了一点,慢慢伸过手。盖在他的手背上。

文飞的背挺得直直的——直得过了头,显得很僵硬。

仿佛不是有人握着了他的手,而是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似的。

我有些想笑,其实刚才我也一样紧张,觉得难为情。可是看到他现在的样子,我的紧张倒是来得快消得也快。

过了片刻,文飞才翻转手掌,将我的手握在他的掌中。

他的手很热。

我想知道他的脸是不是也象手这么热。

文飞轻轻咳嗽一声,转过头来时脸上一无异状:“等到了京城,先买两件厚实的冬衣穿。你带的衣裳太单太薄了,今年偏又特别冷。”

他这话题转得很僵硬,明明就是在顾左右而言他。

我没经历过这样情景,我想,他应该也是头一次。

头一次喜欢上一个人。

头一次和喜欢的人这样在一起。

头一次…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头一次,即使什么也不做,只是这样肩并肩的挨着坐在一起,已经觉得喜乐满足,仿佛拥有了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一样。一时想掩着遮着,只自己偷偷品味。一时又想大声的喊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让全天下人都来分享我此刻的欢喜甜蜜。

路上停下来避了两回风,下雪,天黑得快。我们进城门时还不到酉时,可是天色已经昏暗,城门口的守兵已经把灯笼点了起来。京城高大而古老的城墙在风雪里沉默地伫立。王朝几经更替,京城却依然如旧。

我们雇的那车夫将我们送到西正街口,他的车便不能再向前走,我们下车来冒着雪向前走,在车上坐的时间久了,一下车来觉得腿脚都有些不听使唤,寒风一吹透心的凉。

文飞指着路边一家铺子:“进去坐坐,喝杯热茶再走吧。”

那店老板极会说话,也会做生意,招呼小伙计倒热茶,拧了热手巾帕子让我们擦手擦脸。屋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茶香,还有不知在煮什么吃食的香气。刚才在外面还不觉得,这会儿只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

人们总把饥寒交迫放在一起说,果然有道理。

“我们这儿的葱烧羊肉是一绝,远近有名,这个天吃羊肉又好吃又取暖,公子和姑娘稍等,先用茶,厨下这就烫酒整菜。”

我摸了一下脸,小声问文飞:“这掌柜的看出我是姑娘家?”

他看我一眼,声音也极低:“他这行当一天不知见着多少人,眼力自然强些。再说…象你这样明艳的相貌,便是穿了男装,也不象男子啊。”

旁人不是没有称赞过我的相貌,可从来没有哪个人,哪句话,能让我觉得一股暖意和甜意从心里缓缓流淌出来。

这种幸福,无法用言语描述出来。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冬雪 四

羊肉端了上来,满满当当的一小盆,尝起来果然热辣鲜香,汤上浮着一层红通通的辣油,伙计还特意说明:“二位不知能不能吃惯辣,这羊肉得辣些,不辣不去膻。再说,这个天儿吃些辣的,身上也暖和。”

因为下雪,这儿也没有什么人,很清静。

我倒不大吃得惯辣,拣着白菜什么的倒吃了不少。可我看文飞也不怎么能吃辣,眼睛嘴唇鼻头都给辣的发红。眼睛也红红的,让我一下想起小时候养的兔子来,忍笑忍得极困难,急忙把话岔开。

“等下你早些回家吧,不用送我去白叔叔家。我来过京城,自己能找着到路。你这两天赶路,劳累,伤还没好,早些回去休息的好。”

他摇头,只说:“我和你在一起,才觉得轻松快活。回去…”

我拿着筷子的手一顿,白菜和粉条一下从筷尖上滑脱了。

是啊,那样的家——那样的父亲,他不愿早回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换成是我,早早离家出走了,绝不受那样的伤害和欺辱。可是他不同,他还有母亲在,他怎么能撇下母亲一走了之?

我不知该怎么劝他。

我能理解他的心情,我也能猜出他的想法。

他想出人头地有所作为,只怕一大半的原因是为了他母亲。他要堂堂正正的站在文家人面前,让他的母亲受人尊敬——这目标他总有一天会达成的。而在那之前,他只能蛰伏,他的母亲…也只能忍耐。

刚才还觉得味道很鲜的菜现在吃起来味同嚼蜡,我掏出碎银子来会了账,把斗篷系好,戴上风帽。

有人从楼上下来,听着脚步声。也是练武的人。一个轻盈细碎,是个女子,另一个…缓而从容,文飞转过头去,我没太在意,只匆匆看了一眼,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年纪都不大的样子。

“走吧。”

风比刚才小了些,雪却更大了。一片片雪花如鹅毛般,轻盈而纷乱的飘落。远远的。灯火一点点亮起来,淡橘色的光点在雪夜中看起来既柔和又温暖。

我们几乎穿过了大半个城,到了白叔叔家的门外头。已经有穿青缎棉袍的仆人等在门前,看见我便迎了出来。

我前次和父亲在这里住了几日,那人我认得,是白叔叔很倚重的大管家。

“权叔,怎么你在这儿等我?雪这样大。天又冷。再说,我又不是不认得路。”

白权笑着说:“巫宁姑娘是贵客,我能先一步出来迎着姑娘,心里只觉得喜欢,旁人还得羡慕我有这个面子呢。”他转过头看着文飞:“这位…”

“这是文飞,他送我过来的。”

白权客气地招呼:“有劳文公子。快请入内奉茶。”

“不必了。天色不早,我也得赶回去,不然宵禁了总是麻烦些。”他看着我。轻声说:“明日我只怕出不来,后日我过来接你们过去。”

“你若不方便,我们自己也能寻去。”

我心里不舍,却也知道不能再挽留他。

白权识相地站在一旁不说话。

“你进去吧。”

我摇头,低声说:“我看着你走。”

他笑了。有些无奈,有更多的恋恋难舍。可他还是点头说:“好。”

我看着他大步走远,雪一片片地飘下来,擦着眉梢掠过。

他的身影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终于转过了街角,再也看不见了。

白权说:“姑娘进去吧。”

我点点头,同他一起进去。

上次我来时是暮春时节,宅子里外一片深绿浅绿,花事到了尾声,庭院和花园里还有许多荼蘼花,却正开始绽放。

我曾经很奇怪,为什么有人会在宅子里种这种花,人们常说,“花开荼蘼”,那结尾并不完美,让人有一种曲终人散的凄凉末路之感。可白叔叔说,开到荼蘼花事尽,那并非荼蘼的过错。正相反,旁的花都谢了,它却刚刚要盛开。荼蘼花香气淡雅,可以采做香露,结了果实还可以酿荼蘼酒。我当时只觉得,不愧是父亲的故交好友,也对制香和酿酒兴趣浓厚。

父亲也是这样,春夏时节采集的花露做给我做头油和香露水用,到了秋冬的时候,又常会酿些果酒。父亲酿的酒里我最喜欢一味紫果酒,是用山里野生的一种叫不出名字的野果酿的,那果子大小如桑椹般,色做深红,酿出的酒也是殷红欲滴,初入口觉得酸涩,可是回味极甘美。只可惜那果子在山里也采摘不多,每年酿的酒也只能得一点。

“白叔叔在吗?”

“主人不在,上月便出京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夫人身体不好,回别院休养了,已经派人去禀报过。巫姑娘只管住,房间已经收拾好了,还是上次您来时住的梅苑的那间,那屋前屋后的早梅已经开了,有个名目叫金虎,一片金灿灿的,香得紧。”

这位权叔也是个雅人。

“有劳权叔了。”

“哎哟,您千万别和我客气了。”他说:“只可惜这趟巫先生没一同来,我记得清楚,这片早梅他也喜欢。以前在这儿住时,还曾经折了插瓶,整个冬天都供在案头。”

广华山不知下雪了没有?也不知父亲现在在哪里,穿的是不是够暖和。

“巫真呢?她住在哪儿?”

白权说:“巫真姑娘住在对面的柳苑。因为赶路疲惫,巫真姑娘没有用晚饭,就先回房休息了,还不让人去打搅她呢。”

“嗯,那我也就不去吵她了,天冷,今晚让她踏踏实实睡一觉吧。”

我告诉白权我用过饭了,他让人送了热水进来。

房间收拾得干净大方,烧着地龙,暖融融的又没有烟火气。这间宅子从外表看极其普通,可是里面的精致舒适——那真的是要住了才知道。

我洗了把脸,换了衣裳。脱鞋时才注意到鞋已经让雪浸得快湿透了,可是和文飞一起,一路走来,我竟然一点儿没觉得脚冷。现在脱鞋才注意到,脚已经冻得僵硬冰冷,掐一把都没知觉了。

不知文飞现在到家了没有,他的脚有没有冻着?他的靴子比我的只薄不厚,走的路又比我要多,只怕会冻伤…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喜事 一

屋子和我上次来住的时候还是一样,只是挂的帐子换了,湘妃竹帘也拆了去,屋里点上了香,泡好了茶——白叔叔这人一向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