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不知,其中一个想杀死另一个。

但琉璃就是不明白,萧十一为什么激怒萧九?她很相信萧十一对萧九是真正有兄弟情分在的,那么他不会无缘无故如此,这样于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你想让我死!”萧九的牙咬得咯咯响。

萧十一却笑了,“别傻了九郎,我能陷害你,就能做得更绝。就是说我若要你死,你绝不可能活着出京。”

“怎么害得我?”如今只想知道真相,就好像胸中有口恶气,必须有发泄的出口。

“大约你记得郭有年,那个十王余孽。”萧十一还是淡淡的笑,“也许,你还记得有个叫蒋扁的江湖异人。我们少年时,曾经偷偷跑到刑部去,翻了标记最大机密记号的档案,就是从前朝一直追捕到今天而未得的秘密人物。除了十王党羽,闲杂人的第一名就是那姓蒋的。”

琉璃听得瞠目结舌,但她很明白,当年二人做出这些“淘气事”,于萧九而言只是冒险和犯规,可萧十一用心就深多了。那时他是真正的少年人,却已经开始下这盘天下大棋了吗?她是该觉得他可怕,还是可怜?

“你那时就想拉拢异人,为己所用?”萧九不傻,立即想到一种可能。但,他到底小看了萧十一眼界和雄心。

“没错。”明明事实不是如此,萧十一却承认了,“因为那蒋扁有一个本事,施上几针在人的脑袋上,再配以密药,不管那人的意志力有多顽强,也会吐露心里话,包括最深的秘密。”

“蒋扁和郭有年是一起死的,都这时候了,你还想骗我吗?”萧九冷静下来,反问。

“是一起死了,但抓到他们之前的事,有谁知道?”萧十一傲然。

“你提前得知了十王宝藏的藏匿地?你秘而不报!”

“我为什么要报?谁不知道,只要和‘十王’这两个字沾上,皇上必生疑心,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能信,何况我一个质子闲王?我为什么上赶着脖子套进绳套里?再说我叫人去探过,宝藏已经被变卖得七七八八,以我之财力,也犯不着眼红。”

撒谎!撒谎!可他为什么要如此?琉璃疑惑连连。

“从琉璃要与我退亲,到你去激我离京,再到布局陷害,你早做了预谋。你有十王宝藏的秘密,正好用来害我,对否?”到底萧九是聪明的。一理通,百理明,瞬间就懂了。

而后,忽然就感觉无力。抓着萧十一肩膀的两手放了下来。

是他自己笨,是他先说不娶琉璃,绝了两人的缘分。他也早就该发现琉璃不喜欢他,却总告诉自己那只是女子的矜持。可明明,琉璃是那样不作伪的性子。也早该看出,十一对琉璃与众不同,却一直麻痹自己说,那是十一天性风流,对哪个女子也不会认真。很多很多端倪,很多很多不该上的当。可他太自信,一意孤行,到头来又怨得了谁?还有他的父皇,能轻易把他贬为庶民,甚至动了杀念。他视为天大的父子情,其实不过是个笑话。

“很好。”半晌,萧九也笑了,那般的苦涩,“我一直觉得冤枉,就算受刑,心里也拱着一腔热火。现在。你打击到我了,让我无话可话。真的真的,无话可说。”说完,转身走了。

尽管,他的脊背还挺直着,步伐也坚定着。但琉璃看得出他全然的放弃,那样落寞。

而马车,很快也动了。没有车夫,是萧十一亲自架车,也不管后头会如何。约摸走出了五六里之远。他才停下,钻进车厢,还琉璃自由。

“怎么不问我?”见琉璃半天也不动,更不说话,萧十一倒有些小小的紧张。

“问什么?”琉璃也很无力,就像斩断了某些过去,只剩下空虚和茫然的感觉。

“问我为什么这样对九郎。”

“你有理由。”

“是,我有。”本不想解释,可琉璃这样平静,就很怕她误会,“没人比我了解九郎,他是个骄傲刚正的性子。若让他蒙冤,久而久之他会愤世,就真的放弃了自己,由此走歪了路也说不定。可若让他明白,他会消沉一阵子,然后就会振作。因为他从小到大就这样,但凡做错了的事,他就执拗的想改过来。这就是他,这就是九郎。我还给他备了别的一份大礼,如此过得几年,他还有大好人生,不至于就腐烂在那个毒瘴遍地的地方。”

“这是对他仁至义尽了?”控制不住,就带了些嘲讽的语气。

这激怒了萧十一,在琉璃面前,最近他越来越经常的绷坏自己完美的面具。

“确实,仁对义尽。”萧十一冷笑,“我们本就是你死我活的对头,成为朋友非我所想,但放他一条生路,给他另一个未来是我回报给他最大的情义。对他,我不诚实,却无愧疚。”

“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给的这些,是他想要的吗?”

说到底,九郎是她对萧左复仇,是萧十一对萧左得分的牺牲品,何其无辜。若没有那样的父亲,若没有这样那样的阴谋阳谋,他的人生该多么光明。

“要拼命挣扎才能活下来,是我想要的吗?霍红莲之死,是你想要的吗?琉璃,你或者觉得上天待你不公,所以一路披荆斩棘,从不回头。可你没见过更残酷的事,世人所经历的,哪个管你想不想要。很多事没有选择,要么接受,要么去死,就这么简单!”

这话真狠!萧十一有时候就是会发狠,对别人,更对他自己。

于是琉璃没有话说了,闭上眼睛静了静心,再望向眼前人时,第一次主动握住他的手,“既然如此,那不管对错,我们就走下去吧。”

生存,可不就是这样一件残酷的事情吗?

第四十七章 包做媒

琉璃没想到的是,送别九郎后不久,第二场送别来得这样快。这次的对象,是王琳琅。

威远侯府和宁安侯府议亲,虽然细节没有透露出来,但在东京都这样的地方,慢慢还是有消息散播开,只是不能确定双方的主角是谁。然而这时候,温家和王家的交流已经进行到了实质性的阶段,交换了庚帖,打算很快就宣布的。

大赵风气开放,东京都更是风气之先,因此贵族男女订亲前后,会小小约会一下,以免真的两看相厌,配成怨偶。虽然大多数人在之前的大小宴会和游乐会上都是见过的,不过单独说话的机会也不是经常有。

于是照例,温宏宣约了王琳琅趁着秋意深沉,到城外的山上看红叶。

听起来挺浪漫的,不愧是才子喜欢的约会。事实上也挺浪漫的,假如不出现山贼的话。

东京都!大赵首府!离城又不远,那山上还到处都是富贵人家的山庄,哪里来的山贼!

然而事实如何都不重要了,前两年,不是大过年的还闹过飞贼吗?没人知道那是崔淑妃为了害琉璃,故布的疑阵和烟雾。重要的是,此次山贼事件中,温宏宣被打成重伤昏迷,王琳琅则被劫走了三日才给放回来。在当时,有众多在场的仆人丫鬟作证。

毕竟是两家侯府,寻人时动用的力量大,之后联起手来还把消息瞒得死紧,但那只是对平民百姓而言,上流社会却炸开了窝。不管王琳琅如何解释只是被关了三日,挨饿受冻是有,但却毫发无伤,可谁能相信如此美貌的贵族小姐到了山贼手中那么久,还能是囫囵个儿的?

幸灾乐祸者有之,同情者也有之,但大家普遍认为。是威远侯家得罪了硬茬子,人家这才买凶冒充山贼,坏王家第三代惟一的嫡小姐名声,打王家的脸。仔细想想。头前打鞑靼土匪的时候,王岳老侯爷是绝对主战派,在朝中树了敌。后来霍家军威武,不但大胜,还捉了鞑靼王阿鲁台回来,权贵中自然有人眼红妒忌。何况鞑靼人为此在边境闹腾,誓要迎回自己的王,若不是霍家军顶在那儿,指不定会造成什么样的兵祸呢。虽说双方互有胜负,但鞑靼人胸中的恶气却发泄不出。到底他们的王还在东京都关着,而且他们也踏不进大赵国境之内半步不是吗?

持此想法的人,十之八九倒认为是鞑靼匪徒潜入京中,以此来向大赵朝廷和主战的强硬派威远侯示威,也是报复。想去年。这群胆大包天的蛮子还去过江南,坏了漕帮水帮主妻子的性命呢,他们有什么事是做不出的。

由此,王琳琅的名声是全完了。

温氏族里的族老,自认温家是天下文人士子的领袖,脸面看得比天大,出了这件事后。就有些毁婚的意思,很不厚道。但大赵“深情才子派”的精神偶像温凝之,却不愿意对王家失之以诚,他儿子温宏宣也够担当,硬是要尽快把王五小姐娶回来,为此还不吃不喝不用药。以死相迫。反倒是这种武侯府家的小姐王琳琅傲气十足,听些此事后,说什么也不嫁了,因为不能顶着个污名,一辈子在温氏族中抬不起头来。

温凝之十分过意不去。温宏宣重伤未愈的情况下,居然拖着病体去负荆请罪,跪威远侯府的大门。结果,让他的好友,王琳琅的嫡亲大哥拿打狗棍给打回来了。怎么着?还嫌自己妹妹的名声太好吗?这么闹来闹去的,事情压不下去,还让不让人活了?

不过到底,人是在温宏宣手里被劫持的,温家负有很大的责任,不能不给王家一个说得过去的交待。而且民间也都知道两家侯府要议亲的事了,不结亲就无法了局,温凝之干脆把温倚云配给了王家最不成器的庶子王七郎,过了年就成亲。

琉璃还在守孝期,对于别人家里的红事,自然不能露面,但却依足了礼节,送了份厚礼过去,由自己的两大丫头青黛和青柠亲自出马。

“依奴婢看,那位温二小姐倒无所谓似的,没怎么闹腾。”回来后,青黛把自己探听到的情况对琉璃说,“跟奴婢说话时,里里外外的意思,让小姐给添妆时不能比温大小姐出嫁时差。”

“脸皮真厚,这还是家的小姐呢,眼皮子浅成这样。”忆秋在一边听了,忍不住翻白眼,太不屑了。

琉璃倒很意外,因为温倚云虽然相貌和性情都不太好,到底是宁安侯府的嫡女,之前眼界高着呢。虽然跟王七郎有点小风流来往,但看不上王七,心里想着都是石头或者萧十一那样的男子。若说王七郎吧,倒是早惦记着娶温倚云,不过之前不是没成吗?从另一方面说,温府赔个嫡小姐给个不受重视的庶子,王家怎么也能消点气。要知道,庶子也是子,他的婚事,王家为了脸面也不能结得太差。

她以为,温倚云会大吵大闹的,倒不知道那位草包小姐能平静的接受。

“奴婢穿房越脊,辛辛苦苦,倒是听到些不同的。”青柠嘿嘿笑道,“温大小姐背着人的时候,好好夸奖了她妹妹一番。说她听了劝,真的想开了,到底男人的相貌地位都是身外物,日子过得好,能服服帖帖的才是正理。还说温二小姐是个脾气暴的,太强的男人哪受得了,还不得过得鸡飞狗跳的?这王七正好,长相也不错,还是如今势头正盛的威远侯府的正经儿子,正所谓树大好遮萌嘛。再说非长非嫡,将来不用侍奉公婆,也不担什么责任。温家又给了那么多嫁妆,将来和王七分家另过,家里富贵平顺,再拿捏好王七,事事还不都是她说了算吗?”

琉璃“哦“了声,这才明白,原来是看在银子的份儿上。看来这次温凝之和温宏宣为了能顺顺当当和王家联姻,也算是陪罪,真是下足了血本。想必,不仅温芷云这样劝妹妹,那个势利又现实的大姨娘含巧也会这样劝吧?温倚云又是个耳根子软的,当然就想开了。

温倚云和王七这前闹过一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将来攀扯开也不是个事。再者,温倚云年纪不小,却还没有半点订亲的苗头,行情也不是十分好。温家有心机的人,比如温凝之温宏宣和温芷云都怕这个不省事的东西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来,早嫁出去早清静。温芷云前些日子生下了长子,在夫家正得意,绝不想让妹妹拖后腿的。所以,温倚云和王七凑成一堆,其实对利益相关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不错的结局,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内。

“只可惜了王五小姐。”青黛叹息道,“现在这事闹得沸沸扬扬的,她在东京都怕是待不下去了。奴婢听说,王家要送她去外地几年,好歹避避风头呢。”

能去哪里?必定是西南蛮地。一来够远,和东京都是天南地北,消息隔绝。二来,王琳琅的亲叔叔在那里。虽是一方上将军,却和土皇帝一样,霸主地位。她去那苦地,反而受不到委屈,绝对是土公主的待遇。

“王家还暗中追查那伙突然冒出来的山贼呢。”忆秋也道。

找得到才怪。琉璃心中明镜似的。温家急着把温倚云嫁过去,也是怕王家怀疑到他们头上罢了。到底是温宏宣约的人,也是从他手中丢的人。受伤怎么了?受伤者就一定无关吗?苦肉计自古就多得很。上回她被崔淑妃算计,温凝之的苦肉计使得比他儿子还要狠,足足将养了几个月,都伤了元气的。

温凝之害她,是为了银子。温宏宣若非无辜,又为什么要害王琳琅呢?他若为了银子,某个人能给得比崔淑妃更多。怪不得自个儿的丫头称温氏父子为温大坏和温小坏,简直是一丘之貉,像足了后世武侠小说中的江玉郎父子。

“这就是你给九郎的另一份大礼?”水月轩、幽兰舍、秘密约会地,琉璃问那位某个人。

“王五小姐与九郎,本就互有好感,虽然还没到男女之情的地步。若非你来东京都,他们之间一定会成就姻缘。九郎那种人,也只有王五小姐才配得起。”

“这算什么?凤还巢?”那她不成了鸠占鹊巢的了?

不过,嘴里说得气呼呼,但她真的不怎么难过,而且隐约有几分高兴。虽然这样想,有点对不起王琳琅,可能嫁给九郎,除了她这种心思不正的人,对其他姑娘来说都是好结果吧。虽说现在九郎成了小民,但她相信萧十一往后不会亏待他的。

一个到西南发配,一个到西南避风头,一个忤逆大罪,一个声名狼藉,两人同病相怜,家世和教育背景相同,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个阶层,还曾经有过那么点小名声,再加上失意的人都感情脆弱,异地相逢,很容易凑成一堆。

想必某人废这么大心思,连山贼都整出来了,以他一贯的作风而言,在西南也会有细密的布置,会给那二人造成无数撮合的机会。只不知,此事王家有没有参与,温宏宣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第四十八章 所谓死穴

“怎么样?本郡王包救命、包做媒,很厚道哪。若九郎还不好好的,他真是对不起我。”

“是啊,九郎明白了前因后果,不会因激愤而走歪路,还会努力,想办法活得好。若是再娶妻生子……”男人到了这个份儿上,争天下的心就没了,只想好好过日子。这样,未必就不是幸福人生。其实所谓幸福,每个人的每个阶段,想法都会不同。

比如说她,现在的幸福就是让伤害姐姐的每个人付出代价。之后呢?她说不清。

但现在她承认,这是萧十一能给九郎最好的结果了。只是她忍不住要刺他,到底他也能在这番安排中捞到好处。磨了九郎的雄心壮志,他就少了个敌人,少了份牵挂。

“你这丫头,就一定要揭穿本郡王的险恶用心,让本郡王自我欺骗一下,觉得自个儿是个好人都不行。”萧十一以扇柄,轻敲了下琉璃的头。

琉璃没反抗,也没躲开,犹豫了一下问,“温宏宣是你的人?还是跟你合作?还是被你买通的?”记得新霍家军出征前,她还叫萧十一提防温宏宣。她如何能想到,有一天会这么问。

萧十一只望了望琉璃,却没有回答。

很突然,两人之间陷入了诡异的沉默。那沉默如此压抑,如此陌生,好像有一种力量,把本来没有隔阂着说话的两个人,慢慢推远了。不知为什么,琉璃心里凉凉的,很不舒服。

“怎么?”琉璃又问,因为如果她不说话,简直觉得心上的弦要绷断了似的。

“我在考虑怎么回答你。”萧十一的目光移向窗外,“这取决于你以什么身份来问我。”

“身份?”

“若你是盟友,我觉得我可以不必回答你这个问题。因为身为盟友,我只与你交换对等或者略高一筹的情报。盟友不需要绝对坦诚,只要绝不背弃。但如果……你是我的女人。我喜欢到心坎里的女人,我保证没什么会瞒你。男女之情,贵在同舟共济,自然不会有秘密。”

秘密吗?萧十一肯定有。她又何尝没有呢?说到底,还是不能和这个男人交心。就算对他已经产生了依赖,那是因为他太过强大。就算有了安全感,却也是基于情感的任性,没有彻底。

“我不问了。”这句话的另一番意思就是:我们仍然是盟友。

或者有奸情,彼此之间有勾结,却也有排斥。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本就复杂,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至于温宏宣,她以后会多加注意,早晚揭穿他的真面目。

萧十一料到会是这个答案。却仍然免不了心中苦涩。自从他在黑暗中崛起,就习惯了一切尽在掌握,所有事、所有人都在他的安排和计划之中。就算有意外,也很快解决。唯有对琉璃的感情,他这辈子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触碰的男女真情,却完全不受他的控制。

哈!命运真是强大,在让你所向披靡的同时,总会给你一个最脆弱的地方,绝对补救和遮盖不了的地方。正所谓:死穴。

“本郡王有些后悔了,当初为什么要杀掉蒋扁那怪物。”萧十一半真半假的叹了声,“若他还活着。就让他在你那漂亮的小脑袋瓜上扎几针,再喂你几幅药,我只问一句:琉璃,本郡王恨不能把五脏六腑都掏出来,翻转个个儿,让你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本郡王呢?”

“这是属于盟友性质的秘密。”琉璃挑了挑眉,太极打得极纯熟,起身走了。

没几天,就是王琳琅离京的日子。王家此次行事极为低调。虽说家丁护卫足有两百人,因西南蛮荒,还带了十几辆车的日用东西,却硬是半点风声也没透出。因此,王琳琅在城外见到琉璃时,分外讶异。

两个本可以成为好友的姑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走近,却在这时候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做君子之交淡如水,都在对方最困难的时候表示了隐晦的支持。

“水小姐消息灵通啊。”听到仆人的回报,王琳琅掀开车帘。

“不是说好,互相称呼名字的吗?琳琅。”琉璃男装, 骑马,没有随行的丫头,只有两个扮成家丁的漕帮护卫。

王琳琅笑了笑,即使再挑剔的眼光,也在琉璃身上看不到半点幸灾乐祸,或者没有用的同情之意,就那么坦然大方,依依惜别。

“是呀,琉璃。我以为别人都心里存了芥蒂,于是自己端着、傲着,如今看来其实是自怨自艾,落了下乘不说,还小气得很呢。”

她放下车帘,想下车一叙,却让琉璃拦住,“别动,这样说话蛮好。人来人往,何必惹人耳目,你又着相了不是?”

王琳琅笑起来,自打出事,这是头一回笑得真诚开怀。对于她的清白,谁爱信不信,有朋友可以理解,若有幸,将来的夫君不介意也是行了,管不相干的人干吗?

“其实,我没得到确切消息。”这事得说明白,不然人家以为她盯着威远侯府呢,“但大体清楚你这些日子要走,于是每天早上来城门口等。”要离开,必然在开城门的那时候,免得人多口杂,于是她就做这些笨功夫。只当……每天做晨运了。

王琳琅闻言更是感动,回身看了看,递了个精美的、巴掌大的香木盒给琉璃。

“我听闻琉璃的女红很是差劲,这针线盒是我平时用惯的,虽是旧的,却是我从不与人的喜爱之物,今日相赠。但愿来日,你能做出点像样的绣活儿来,哪怕只一方帕子呢。”权当离别之礼了。

“好啊,说定了,等你嫁得如意郎君,我绣个百年好合的帕子送你。”琉璃不矫情,玩笑中的祝福之意就那么大大方方的直接说出来。

她只希望这句话能打开王琳琅的心结,真正遇到喜欢的人,不管那人是不是九郎,也别为这点子破事,别为了萧十一这一步步的棋而误了终身。她真心。希望这个姑娘幸福。

“还有……”又递了个信封过来,“里头是一个方子,听说西南天气湿闷,屡有瘴气。按方子上说的法子煮食汤水,对身子极为有益。这是我踅摸来的,不是独家秘方,算是借花献佛。”

王琳琅笑眯眯的接过,没有说半个谢字,但妥妥贴贴放在身上。因为她知道,这是琉璃让她保重的意思,能有命活着,将来才好见面。

正要再说什么,就有护卫队的队长上前。从马车的另一侧低声对着车内道,“小姐,时辰不早了。若耽误,只怕到不了提前安排好的宿头。”王家第三代惟一的嫡小姐,老侯爷的心肝宝贝出门。不仅护卫多,自然还有人提早一日打前战。

王琳琅看了看琉璃,眼中闪过一线湿意。她以冷病人著称,其实性子很干脆,此时直接点头致意道,“保重。”

“保重。”琉璃也点头,也只说两个字。

彼此写信、保持联络、一路顺风什么的虚言。就不必提了。往后一两年,大赵十之八九是会乱的,信件特别容易遗失、被截获、或者被做为定罪的证据,所以不必如此婆婆妈妈。反正山水有相逢,有缘的话,一定会再见面的。

送走王琳琅。琉璃回家后惆怅了一阵,而后立即调整心情,等人。

等石头、等……摇光。

西北战事已平息,只是鞑靼人和程格领导的新霍家军偶尔交一交手,互相踩踩地盘。这时候。军需供应已经能按正常的渠道运送,用不着漕帮了。萧左不放心水石乔留在外头,自然召他回京,让他继续当他的水大将军。当然,该安插的人,该楔进的暗桩,该布下的线,水石乔之前都已经布置好,算是任务完成。而按照和琉璃之前的商量,他回京时会把摇光带过来。

摇光之前留在西北是安全的,可如今新霍家军成了明的靶子,朝廷不知派了多少密探和细作在西北晃荡,摇光身份特殊,为了安全起见,必须避到其他地方。正所谓灯下黑的道理,干脆就接他来和琉璃一起住。

“之前帮主说守孝,把那边的小跨院给封了,另开了个门。我已经叫人把墙拆开,仍然是一家子。”凌红蝶报与琉璃听,“那时,其实是为了防秋霜华个贱人,现在没这层顾虑了。”说着就偷瞄琉璃的脸色,怕她不自在。

琉璃与帮主之间那点子事,真正的心腹人中,有谁不知道?帮主对不住人在先,现在“帮主夫人”被“鞑靼人”杀了,无事一身轻。不过,时机又不对了,毕竟琉璃和临山郡王……

以她的经验来看,男女之间最怕共过患难,那样的情分必不一般。

她以为琉璃会犹豫,哪想到琉璃面无表情,只哦了声,轻轻点头,算是答应。

于是凌红蝶暗舒了口气,又问,“那摇光……”好家伙,虽没见过面,可却从帮主那里知道,那位小爷可是大小姐的心头肉,怠慢不得。

第四十九章 两情相悦

“没有摇光,只是我哥哥从江南带回来两个小厮,一个叫小猫,一个叫小狗。因为他们年纪还小,就放在我院子里使唤,提防有什么事是丫鬟们不方便出面的。”琉璃纠正道,给了凌红蝶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不过,我的生生确实居有点小,你叫把后院往外扩扩,小猫小狗两三只,足够住了。”同行的,还有狗儿。

“属下明白。”凌红蝶笑道,“不过咱们水府向来对下宽厚,漕帮又以仁义行天下,所以就算是来当小厮的,那房子盖得外表看着普通,住起来却肯定冬暖夏凉,绝不委屈。”

“差不多就好。”

“就怕名义上,到底还是受了屈。”别看才十一岁,生下来可就是主子呢。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琉璃却正色道,“这点委屈也受不得,将来我怎么敢把这大摊子人和事交给他?再者,当小厮最安全。万一被人盯上,或者将来走上险路,谁会为难两个跑腿打杂的呢?所以红蝶姐姐,千万别对他们有优待,对府中其他下人怎样,对他们就怎样。这水府,多少双眼睛盯着哪。”

摇光的身份是秘密,从生下来就极为保密。整个府里只有她与石头,还有从小跟她的青黛青柠知道。为了安排方便,又多了凌红蝶和唐春。那么,要不要告诉萧十一呢?

本来,她从没犹豫过,与萧十一无关的事,告诉他干吗?但这个男人太可怕,与她又太接近,她不确定自己平时连一星半点的破绽也不露出。再者将来,摇光的身份一定会在萧十一面前过明路。之前,指不定还得需要他帮助她保护摇光,那不如干脆提前说了,反正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之间的地位不是对立的。

但。还是等摇光来了,她再找个机会说清楚吧。

一直等到冬至那天的晌午,水石乔才带人进了东京都。以江南人士的风俗来说,冬至大过年。正好举家团圆过节。而水府主人归来,府内上下自然一阵热闹,琉璃亲自迎到府外去,才站定就看到水石乔从马上跃下,就那么突兀的站到她面前。

两人一别,有一年时间没见,还是怀着心中的隔阂分手的,此时重逢,就算做了很多天的心理建设,琉璃还是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似乎和石头离了山长水远。过了很多年,经历了足有半生那么长才相见,满是沧桑,一时之间意无语凝噎。

他的身姿,仍然那么矫健。这么久的战场风霜更是重新淬炼了他似的,令他身上刚强的男性气质愈发出众,还多了些隐忍和稳重感。下巴上,有隐约的胡渣,旅途的疲惫掩盖不住他归家的兴奋和眼神中的熠熠光辉。

忽然之间,琉璃为他高兴起来。他幼时就想从军,不然不会偷偷离家出走。从江南跑到西北,给姐姐当了马僮。那时他便很聪明,身为老帮主惟一的儿子,那么重要的人物,年纪又还那么小,居然能在漕帮的高手追踪中消失。若非后来为了帮中事务。为了那份责任,他自愿回家,也许他早成了霍家军中的一员重将,驰骋在沙场之上,刀口舔血。马革裹尸。他喜欢那样的生活,爽快、激烈又直白,就像西北的酒,喝下去像刀子割喉咙,说不上美味,却后劲十足且痛快淋漓。可最后,他却不得不回到流动婉转的水面上,费尽心机,步步为营,反复权衡。

所以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很少人能彻底按照自己的心意活着。但,能畅情适意的过上那么一段时间,也算是天赐了吧!

“琉璃,你可好?”两人对视了不知多久,也许只是瞬间,也许有一光年那么长,总觉得周围的人物和背景都虚化了,隔着层世界似的。这里,只有他们两人。可水石乔一开口,琉璃就回了魂,那种久不相见的陌生感刹那间就被打碎了。只剩下熟悉,只剩下曾经的患难与共。

她情不自禁的露出真心的笑容,“哥哥,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