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火焰鸢尾

作者:颜月溪

文案

无节操文案:

小丁丁:快到我碗里来

唐小湛:你才到碗里去

……

你就不能找个大点的碗吗?

小丁丁(严肃状):姓名?

唐小湛:不知道!

不知道?好!丁唐氏~小丁丁若无其事的在调查笔录上写

小丁丁(故意):性别?

唐小湛(生气):你比我清楚!

我清楚?行!亲自验证过,确为女性~

小丁丁(挑衅的):家庭住址?

唐小湛:你一天去八遍,你问我!

小丁丁:唐小湛我警告你,这是在做笔录,你最好老实点配合调查

低头~在家庭住址那一栏填,住址跟我一样

节操尚在的文案:

一桩扑朔迷离的案件

让两个身份迥异的人邂逅

是宿命的牵引

还是魔鬼的考验

一生中的最爱和刑警的责任之间

他该何去何从

如果爱情需要理由

你就是我唯一的理由

我愿意为你投身灿烂的火焰

一起淹没在心甘情愿的沉沦

文中所有人物、案件均为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欢迎指正法医常识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高干 制服情缘 惊悚悬疑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骥,唐小湛 ┃ 配角:猫子,唐浩宇,方紫茉 ┃ 其它:悬疑

☆、第 1 章

初夏的早晨,天气晴朗空气清新,阳光透过路边的梧桐树,把树枝上的水珠照射的闪闪发亮,盎然绿意间点缀着彩虹般的光芒,微风轻柔凉爽,丁骥抬头遥望着蓝得透明的天空,深深吸了口气,经过昨夜的风雨,这个早晨十分美好。

穿过街道,他的目标是对面的书店,难得有一天的假期,他特意起了个大早,想看看有没有新出的推理小说。

他自幼酷爱推理类书籍,阅读速度又快,早已看遍了市面上所有名家的作品,开始把视野放到一些不怎么出名的作品上。

书店刚开始营业,顾客很少,丁骥从书架上选了一本简介看起来不错的书,到休息区坐着慢慢看。开篇还不错,让他有读下去的欲望。

沉浸在情节里,注意力过于集中,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很久,直到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扰,他才回到现实世界。

突如其来的手机铃声也惊扰了在书店里看书的其他人,纷纷侧目而视寻找噪音源,丁骥懊恼的掏出手机,本想把手机关掉,一看是队长夏林海的号码,赶忙走到书店外按下接听。

夏林海在电话里告诉丁骥,将军山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初步判断是他杀,让他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勘查情况。

作为一名刑警,这是常有的情况,辖区里只要发生了命案,无论他在哪里、是否休假,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上了自己的路虎车,丁骥开车沿着公路往郊区方向驶去。

他有一种预感,今天这个案子不寻常,将军山地处偏僻、山体陡峭,也没有什么令人称道的风景,除非是户外运动爱好者,一般游客很少到那里去。

车在公路上开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丁骥从车里下来,看到山脚下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加快步伐。

越往山上走,山路越湿滑,空气中很重的泥土味。穿过泥泞的林间小道,走到山坡上的开阔地,远远地看到围了一群人,丁骥穿过人群,拿出警官证给警戒线内维持秩序的民警看,民警见是同事才放他进去。

尸体早已被白布覆盖,女法医方紫茉正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证物。

丁骥在他身边蹲下,戴上手套,掀起白布一角,见尸体肢体残碎,越发证实之前的猜测,凶手不仅凶残还很狡猾,故意选择雨天作案,就是希望这场大雨能将案发现场破坏。

“从尸体僵硬程度和体表的尸斑分布情况基本上可以断定,死亡时间在十二个小时以上,全身多处骨折和软组织挫伤,脏器是否受损要验尸后才能知道。”方紫茉把初步检验情况跟丁骥说了说。

丁骥见女尸头部毁损严重,轻轻推动,注意到她后脑一处较大的血块凝结,向方紫茉道:“这里应该是致命伤。”方紫茉嗯了一声。

丁骥看了看表,指针显示为上午十点半,也就是说,死者遇害于昨天晚上十点钟以前。他注意到,死者的左手无名指上有凹痕、指甲修剪的很漂亮、身上衣物的质地优良,可见她应该是个已婚的、养尊处优的女人。

仔细检查尸体之后,丁骥又询问了在场的几个围观者,要了其中一人的电话号码,以便日后正式做询问笔录。

雁京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大屏幕上播放着案发现场拍摄的一幅幅照片,刑侦二处的警员们围坐在一起讨论案情。

丁骥漫不经心的拿着铅笔在纸上涂鸦,领导点他的名了,他才懒洋洋的抬头。

“我说,你小子开会时能不能专心一点?”队长夏林海见丁骥一直心不在焉,别人发言他也不参与,忍不住责怪他一句。

“尸检报告没出来之前,说什么都为时尚早,夏队,这是我根据死者的体貌特征和头骨X光扫描照片画的面部复原图。”丁骥把手里的画板往前一推。

夏林海接过去看看,画板上果然有一幅素描女性头像,让脸部残缺不全的死者形象一下子变得直观起来。

“不管怎么样,开会的时候还是要注意力集中,这对其他与会者也是尊重。”心里虽然也觉得这小子有两下子,夏林海却不肯多做表扬,以免他洋洋得意尾巴翘上天。

丁骥这样的下属他见得多了,学历高、聪明、肯动脑子,经常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地方,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类人往往恃才傲物,谁都不放眼里,引导好了,就是人才;引导不好,则有可能得罪人而不自知,才华终被淹没。

听到领导这么说,丁骥坐正了姿势,要说他从警官大学毕业分配到刑侦支队这一年多最服的是谁,毫无疑问就是他们的队长夏林海。

作为干这一行二十多年的老刑警,夏队经验丰富、屡破奇案,凡他经手的案件,破案率百分之百,可以说是全局上下有名的常胜将军。丁骥从穿上警服的那天起,就在他手下工作,说是他的徒弟也不为过。

散会以后,丁骥抽空打电话回家,想跟家里说一声,辖区出了命案,他们要加班研究案情。

电话是丁家的勤务员小慧接的,小慧一听说丁骥要加班,失望道:“又加班啊,早上阿姨说你这些天忙工作忙的都瘦了,让我晚上做几样你爱吃的菜给你补补,你又加班。”

“没事儿,等我回去你给我把菜热一热,我当宵夜吃。”丁骥说笑道。

“那你早点回来啊,别太晚了,丁叔今晚回来,你们父子俩也有些日子没见了。”小慧不放心,又嘱咐一句。

丁骥的父亲是江京军区的司令员,陆军中将,工作非常繁忙,回雁京和妻儿团聚的时间总是很短暂。

丁骥一向是个工作狂,后半夜回家也是常有的事,首长难得回家一次,见不到儿子就太遗憾了。

“行,我尽量早点回去,你跟我妈说一声。”丁骥下保证,小慧一向比他妈还唠叨,他要是不这么说,她且不会挂电话。

同事猫子神秘兮兮的靠过来,“给谁打电话呢,笑得这么开心,是不是美女?”

猫子大名叫毛梓昕,众人嫌他名字绕口,都叫他猫子,他比丁骥年长两岁,两人关系最好,说话一向没遮没拦。

丁骥抬头看他,见他一脸坏笑,调侃:“挺漂亮的,你想认识她吗,我可以给你介绍。”

“真的假的,有这美事你不自己占着,会想到我?”猫子不信的眯缝着眼睛,丁骥和他一样都是单身,能把美女介绍给别人?

“有什么不可以,反正我对她也没兴趣,她在我家都七八年了。”丁骥故意逗趣。“我说你怎么这么大方呢,原来是你们家小保姆啊。”猫子一听这话没兴趣了。

丁骥道:“不是保姆,是我家的勤务员,人家是正式编制的文职干部,去年刚提干。”

“那也没兴趣。”猫子坐到一旁,拿镜子照照头发。丁骥来局里之前,他是全局数一数二的帅哥,现在虽说排不上第一了,也得注意形象。

丁骥瞅着他有趣,刚想调侃他几句,看到法医方紫茉从外面进来,忙咳嗽一声,提醒猫子,别再照镜子。猫子余光瞥见方紫茉,若无其事的把镜子塞到桌子里。

“这是初步的尸检报告,还有几项化验结果要晚上才能出来。”方紫茉的声音冷冷的,和她从事的职业一样,严苛、冷静,不带一点感情`色彩。

丁骥站起来,从她手里接过那份报告:“谢谢你,方医生,辛苦了。”

“一见到尸体都废寝忘食了吧,再不去吃饭,食堂可没饭了。”猫子在一旁怪腔怪调的说。

方紫茉没有理他,向丁骥道:“进一步的化验结果出来以后我会通知你们。”丁骥又道了一次谢,送她到门口。

一扭头,丁骥指着猫子:“你怎么回事呀,一见到她就说些怪话,你该不会对她有意思吧。”

“我?对她?你绕了我吧,难道你不知道,她交过三个男朋友,三个男朋友全都死于非命,从此以后她就得了一个鬼见愁的外号,想想也是,整天摸尸体,阴气太重。”猫子夸张的说。

丁骥笑一声:“我看方医生长得挺漂亮的,就是性格太冷了。”“觉得她漂亮,那你怎么不追她?”猫子出坏主意。

“她比我大好几岁,我追她干嘛,我不喜欢比我大的。”

“我也不喜欢。”

两人说笑了一阵,丁骥打开验尸报告,注意力渐渐集中。

验尸报告上说,根据死者眼球晶状体碳14含量测试,死者年纪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身高约一米七,容貌毁损较严重,无法提供能辨别身份的正面照片,身体上多处明显伤痕,可见生前曾遭人殴打,致命伤在头部,经检查,是钝力外击造成颅底骨折颅内出血。

丁骥把报告拿到夏林海办公室,努力回忆现场勘查细节,向他汇报自己的发现,包括死者左手无名指的凹痕和精心修剪过的指甲,夏林海眉头深拧。

“尸体被发现时,不仅手上的戒指不翼而飞,在她身上也没发现别的贵重首饰,我想,戒指应该被凶手拿走了,故意将现场伪装成劫杀。”

看到报告里法医的描述,夏林海自言自语:“死亡时间在昨天晚上七点到十点之间,在那个时间段,一个生活富裕、养尊处优的女人,怎么会出现在将军山,而且是风雨之夜?可见那里不是命案第一现场。”

“选择雨夜杀人,事后弃尸荒野,还把死者的脸给毁损了,可见凶手是故意选这样的天气,借自然之力毁掉弃尸现场和死者身上的部分证据。”丁骥分析道。

“报告先放在我这里,等各分局将辖区内的失踪人口情况报告上来,你们核对以后落实死者的身份,我再把情况汇报给领导。”夏林海把尸检报告放到一边。

很快,市局下属的六个分局将各自辖区内女性失踪人口登记汇总上报到市局刑侦支队,众人分析之后,却没有发现符合死者年貌特征的失踪人口。

夏林海将情况汇报给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副局长当即下令,跟电视台联系,将无名女尸的情况公布,等待家属认尸。

夜晚,丁骥回到家时,已经快十点。

“你爸爸等你一晚上了,怎么这时候才回来,饭吃了吗?”苏乐吟看到儿子从外面进来,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在局里吃过了。”丁骥看到父母都在客厅里,过去坐下。见丁骥回来,勤务员小慧很快端了一盘水果过来。

丁骥拿起一块西瓜吃下去,忙了整整一天,此时他觉得头昏脑胀,急需补充能量。

一旁的沙发上,丁志江一直没有说话,默默的关注儿子,有些日子没看到这小子了,还是那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成熟一点。

丁骥余光一瞥,跟父亲的目光对上,讪笑:“爸,您这回能在家里住几天?”丁志江温和的笑了笑:“三五天吧。”

“要是有机会,您还是想办法调回来吧,也能跟我妈团聚团聚,我奶奶也经常念叨您,说您一年到头在外面,想见您一面都难。”丁骥借着机会替自己妈妈诉苦,他爸爸一向疼他,他在爸爸面前什么都敢说。

丁志江笑道:“你小子倒教训起老子来了,我不是跟你说过,让你不要整天加班,多陪陪你妈,你怎么不听?”

“我没少陪她呀,今儿是出了人命案子我才回来晚了,您问问我妈,平常我都是按时回家的。”丁骥讨好的拿起一块西瓜送到苏乐吟嘴里。

“你也真好意思说,一星期能有两天按时回家就不错了,一回来就钻进书房上网。”苏乐吟哼了一声。

这一老一小,就是她命里的魔星,哪一个她也管不住,本以为儿子大了可以少操点心,哪知道他越大越不省心。

他们这样的家庭,谁家的孩子不是去国外上大学,就算是本科留在国内,研究生也是要去国外念的,丁骥倒好,放着好好地保送清华的机会不要,非要上警官大学,研究生毕业之后又嚷嚷要去市局当刑警,自己极力反对,甚至出动了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轮番劝说也不管用,仗着他爸爸支持他,他自己就做了主。

行行出状元,丈夫总是这么安慰自己,不知道是他对儿子太溺爱,还是自己过于望子成龙,苏乐吟总觉得凭自己儿子的聪明才智,应该有更好的发展,而不是从事刑警那种危险的职业,自从他上班那天开始,她的心就没放下来过。

眼见妻子脸色不满,丁志江心知肚明,向儿子道:“天不早了,你回自己房间去吧。”丁骥知道这是父母要休息了,也就不再多话,上楼去了。

丁志江等儿子走了,才搂着妻子的肩:“咱俩也去休息吧。”苏乐吟斜他一眼:“我就知道你见不得我批评儿子,儿子都被你惯坏了。”

“他都大了,有自己的主张,老说他干嘛。”丁志江对儿子的教育一向是开放式的,尊重他的想法和意愿。

“可你有没有替我想过,我每天担心儿子,就怕他有一点点闪失,咱俩可就这一根独苗儿。”苏乐吟想起这事就闹心。

丁志江心里动容,安慰道:“过两年再说吧,等他有了女朋友,没准心思就转了,到时候我想办法把他调动调动。”

唉,苏乐吟叹了口气,丈夫已经这么说,她还能怎样,她就是个操心的命,心里拿定了主意,五年之内一定要想办法让丁骥调离刑侦支队,丈夫不管,她管!

作者有话要说:新闻开张,求收求评求花花O(∩_∩)O~

☆、第 2 章

二楼的某个房间,丁骥洗完澡出来,惬意的躺在自己的大床上,习惯性的打开ipad听广播。

最近他迷上了一个声音,声音的主人主持的是一档夜间节目,和听众分享一些悬疑推理类小说。

“今天是周六,现在是晚上十点整,我是主持人火焰,欢迎大家跟我一同走进《迷情森林》,与我一起享受一个小时的头脑风暴……”

动听的女声传入耳膜,她的声音有点特别,带着温柔磁性,却又有着一种疏离感,仿佛一个离群索居的少女,她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通过声音来传达她的心声。

听着这个声音,丁骥觉得非常惬意,虽然她朗读的很多故事和案例他都耳熟能详,可他还是坚持每个周末按时收听,声音的意义对他来说早已超过了节目本身。

有时候他也幻想,这个有着迷人声音的女孩儿,她会是什么样子?听声音,她的年龄应该不大,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这个年龄的女孩儿应该是梦幻的,怎么会喜欢这些有着迷离血腥的案件、抽丝剥茧的推理和神秘诡谲的人性的小说呢,还是说人类对于未知和神秘事物探询的渴望是没有年龄界限的?

尽管如此,他却从来没想过要见她的庐山真面目,生活往往这样,有着美妙声音的人,并不一定有着同样美妙的脸。

丁骥和所有男人一样,喜欢漂亮女孩子,要是见了她不如自己心里想象,岂不是破坏了原有的那份美好?这么一想,他就坦然于每个周末按时守候,只为听一听她的声音。

今晚她朗读的故事是爱伦坡的悬疑小说经典之作《黑猫》,丁骥一直很喜欢这个故事,篇幅虽短,却折射了人性中的邪念。

“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的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

故事本身就是哥特风格的自述,火焰飘渺的声音在背景音乐衬托下更显阴森,令人不寒而栗,尤其是主人公把妻子和黑猫的尸体砌在墙里、出现幻觉那一段,诡异的氛围被推向极致。

丁骥不由得就联想起白天的案子,以遇害者的身份看,她是被人谋杀了,而且杀她的人心思缜密,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线索。

然而,丁骥始终相信那句话,世界上根本没有完美的谋杀,有的只是不为人知的真相,一旦真相被揭穿,所有阴谋昭然若揭。

伴着她的声音入眠,一夜无梦。

周一早晨,丁骥刚到局里没多久就听说前天那个死者的身份已经确定了。

猫子一边对着电脑写材料一边道:“你猜那女的是谁,说出来你肯定不信,居然是唐观潮的老婆。”丁骥听了微微一愣。

唐观潮是谁,在雁京恐怕无人不晓。

唐家和搞房地产起家的寰宇集团钟家并称为雁京两大富豪家族,祖上在民国时期就是江南有名的药业大王,建国后产业不断壮大,涉及了包括生物化工和能源开发、药品包装等诸多领域,但最出名的还是家族传统的医药产业。

唐观潮的老婆,居然不明不白被人杀害,消息要是传出去,足以上国内外新闻媒体的一周热点榜。

“这肯定不是原配,唐观潮应该有五十多了吧。”旁边一个同事插话道。

猫子嗯了一声:“是后娶的,第一任离婚了,这个女人以前是个空姐,不知怎么跟老唐勾搭上,老唐为她闹离婚,这件事在当时沸沸扬扬,这女的嫁入豪门之后倒是低调得很,轻易不出席社交场合。”

“来认尸的是谁?”丁骥比较关心这个。猫子告诉他,是唐观潮的儿子。

老婆死了,唐观潮本人怎么不来?丁骥有些诧异的思索,什么大事能比认领妻子的尸体更重要?

猫子把询问笔录给丁骥,丁骥细细的看了一遍,笔录上写,唐观潮的妻子名叫司漠萍,现年三十六岁,跟唐观潮结婚已经有十年,遇害当天下午五点钟的时候她独自开车离开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家。

看到这里,丁骥寻思,通常来说,司漠萍这样的阔太太正常出行的时候不会没有司机,上流社会的女人,讲究身份举止,自己开车的非常少,除非是喜欢追求新奇刺激,或许会开跑车,但是以司漠萍平时的作风来看,她属于低调的那类人。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司漠萍的双手保养的很好,长期握方向盘会将手磨粗,她就算为了护手,只怕也不会自己开车。

那么,她一反常态的自己开车出去,就有些可疑了,应该不是为了美容购物、去会所消遣会友之类的事,而是另有隐秘,以至于她连家里的司机都不想让对方知道。

再往下看,丁骥的视线落在这份笔录被询问人的名字上。唐浩宇……似乎在哪里听过,联想到他是唐观潮的儿子,丁骥想起来了,他不仅听说过唐浩宇,还见过他几次。

雁京虽是个有着千万人口的大城市,但上流社会公子哥儿们的圈子就那么大,丁骥虽然从小就比较宅,可不代表他没朋友,脱下这身警服,他和别的公子哥儿没两样,良好的家世使得他经常接触到同阶层的人。

似乎就是在堂哥丁骁的朋友聚会上,他见过唐浩宇,只不过他一向不爱热闹,跟对方也只是点头之交,然而,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幼便惊人的记忆力,他对见过两次以上的人都会有印象,仔细一想,他就回忆起了唐浩宇的长相。

那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通常很少会有人用好看来形容男人,可唐浩宇偏偏是能给人这种印象的人。

他的脸型稍显瘦削,肤色也比较白,浓眉下一双眼睛透着坚毅和深邃,整个人看起来淡逸出尘,似乎永远在用一种旁观者的心态来看待周围的一切。

“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用鲁迅先生的这句诗来形容唐浩宇是再恰当不过的,他的话很少、气场也不咄咄逼人,却有一股剑走偏锋的劲头儿,让人丝毫不敢对他掉以轻心。

为什么唐观潮自己不来?询问笔录里唐浩宇说的很清楚,唐观潮因为年轻时应酬多饮酒过量,血压一直比较高,医生一再嘱咐他不能过于激动。司漠萍失踪了一夜,全家上下焦急不已,也报了案,可因为报案时司漠萍失踪不足四十八小时,警方未予立案。

在电视上看到警方反复播放的认尸启事,唐观潮觉得死者的衣服有点眼熟,跟儿子商量之后决定,先由唐浩宇代父亲前往公安局认尸,如果确认死者是司漠萍,再通知唐观潮处理后事。

尸体面部毁损严重,通过脸不能完全辨识身份,幸好唐家人提供了司漠萍在某医院建有健康档案的信息,法医调出了这份档案,比对了DNA之后,确认了死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