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里装的是她要带走的死掉的婴孩。

流言很快在这寒冷而安静的城市里散播开来,越传越广,越传越玄。

我觉得有点敏感,对於霜花说的这个故事。我确定我脸红了,在听见他说到『勃起』这个字眼的时候。

他朝我微微一笑,然後离开了秋千架。

而我就好像读初中时第一次被男生碰到了手,情绪复杂地匆匆跑回了家。

我很沮丧於我这种显而易见的反应。

林绢说,往往越是介意和抗拒这种话题的人,越是表明他们对这种话题的想入非非,试问若果你从未把它往不乾净的地方去想,又怎会觉得这种话题不乾净。

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将她的话当成某种准则,但很多时候她的话不无道理。

对於某些敏感的东西,我从未尝试过和那些同我交往的异性谈起,但并不代表我从来没有想入非非过,

只是心理上,本能地觉得那样不好而已。

不好,但不好在哪里?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尽管林绢隔三岔五地更换男朋友,但并不意味著她就是个荡妇。

尽管我一年两年甚至三四年不和任何一个男人上床,就代表我是个禁欲的修女。

只是羞於启齿而已。

没有人能想像得到当我坐在沙发前,看著洗完澡的狐狸从浴室走到我面前,又从我面前走进自己房间时的心情。

他总是只裹著条浴巾,有时候甚至连浴巾也懒得包裹,

随便扯了条裤衩或者背心之类的遮一遮,

就那麽走到我面前来了。

他大概从没意识到即使遮著前面那部分,他背面还是露著的,他背面的轮廓非常漂亮,就像一个伟大的雕刻大师最完美的杰作,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令人遐想,他却感觉不到。

不过更可能的是,他大概从没意识到过我是个女人。

一个看到他以人的形状而不是什麽犬科动物形状裸体在眼前走来走去时,纵然知道他不是人,

也会有某种蠢蠢欲动感觉的女人。这才是真真叫人沮丧的事情,不是麽。

回到家的时候狐狸刚洗完澡,身上带著沐浴露喷香的味道,四肢八叉地躺在床上,一如往常。

见到我站在他面前,也许还看到了我脸上没有消失乾净的红晕,他也就只是提了提腰上那块摇摇欲坠的毛巾,

让它看起来稍微安全了点。这算是他对於这房子里唯一的女性所能做到的最大的尊敬。

我很不客气地一屁股在他边上坐了下去,重重的。

他因此皱了皱眉。我以为他是在抗议我这举动震掉了他身上唯一的遮蔽,可他只是抬起了被我压到的腿,

然後抱怨道:「你又胖了小白,你好去减肥了。」

一边说一边把腿搁在了我的身上,和往常一样。而我没像往常一样把他推开,只是就势躺到了他身上。

他身上温暖,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我第一次这麽近地靠近他的身体。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麽会这麽做。

脑子里反覆著那两个令人想入非非的字眼,一边抗拒,一边忍不住让它出现,如此重复,所以搞得脑子有点乱。

乱得分析不出自己眼下这种行为算是什麽,也许狐狸也不知道。

他看著我,脸上没有往常那种似是而非的笑,我想他是在发愣,能让狐狸发愣,那应该是个好兆头。

至少他总算想起来,我是个女人。是不是?

「你真的胖了。」然後听见他这麽脱口而出地说了一句,带著一脸像是发愣,又好像是很认真的语气。

我想我後来好像是扇了他一巴掌,也许并不用力,因为自己很心虚。

然後跑进了房间锁上门脱光了衣裳站在镜子前,问镜子,镜子镜子,谁是世界上最不像女人的女人?

镜子说,是你,是你是你就是你。

隔天来到街心花园,没见到霜花,因为我去早了。

很早离开店,把店交给了一肚子怨气的杰杰,

然後精心梳了头,精心挑了件自己觉得最穿得出去的衣裳,顶著瑟瑟的寒风穿过几条大街坐在了街心花园那只好些天都没人坐过的秋千架上。

坐著等了几个小时,等得几乎快分不清自己的脸上还有哪部分是有知觉的时候,霜花出现了。

一身白衣,苍白的脸,苍白的头发,像个雪精灵似的突然出现在秋千架後,轻轻在秋千上推了一把。

我觉得自己荡了起来,轻飘飘的,像在飞。

「今天很漂亮。」然後听见他对我说。

「谢谢。」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害羞小姐。」

「怎麽会。我还没听够呢,你那个好不容易讲的明朝皇帝的故事。」

「那麽我们继续往下说。」

「好。」

第89章

天将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忠臣发贲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乎哀哉兮,庶不我尤。

这首诗是左宗棠方孝孺行刑前的绝命诗。

那是朱允文到达北岭城的第一天,他站在城中央的钟鼓楼上,周围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苍白。

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并且也像刀子一样割去了他来时的痕迹,他听见自己的妻妾在他身後低声抽泣,还听到有人向他禀告,「爷,方孝孺已在午朝门问斩。」

那天夕阳的颜色像血,是这座城市无垠的苍白里唯一的色彩。

红老板说,上有朱洪武打下的基业,下有臣子如方正学,龙座本已稳固,可惜了只缺一种颜色,於是根基松懈如土。

什麽颜色?

他低下头,在自己衣袖上轻轻一掸:红。

先帝在血色里建都立业打下大明江山,朱棣在血色里坐稳紫禁之巅。

血是红,和红老板身上衣服一样的颜色,但这颜色从不属於朱允文。

永乐三年,跟随朱允文一并被流放到北岭城的长子朱文奎,在腊月一场暴雪所带来的风寒里病逝。

那场风寒一并带走了他的两名妻妾,也令他再次僵卧病床数月,却依旧没有将他从这座白色的城池中带走。

每天清早睁开眼,听见野兽嚎叫似的寒风在窗外呼啸而过,他会把那排长窗一扇扇打开。

风雪很快就从洞开著的窗口里飞卷进来,犀利而迅速,

就好像当年朱棣带兵渡过长江从京城外长驱直入。

不知为什麽朱允文很享受於这种感觉。不断的令人麻痹的寒冷,不断的反覆在头脑里的那一幕记忆,

就好像破城那天血腥和漫天大火焚烧後的焦臭,

让他由衷的恐惧,却又根深蒂固地烙刻在他的记忆里。

「这地方就是座坟墓!爷是想让奴家们一个个活生生闷死在这坟墓里吗?爷?!」

筝娘,十八岁,进宫时不满十四,笑面如花。

这天当著朱允文和一众仆役怒喊出那句话的时候,满头华发。

朱允文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这小小的妻子脸上花团般的笑。

似乎从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天,

所有的颜色就从那张明媚圆润并且带著丝稚气的脸上消失殆尽,或者,被冻结了,就像脚下那片臣服於严寒的土。

很多个夜她站在他的床边,抚摸他,推他,亲吻他。

然後撕下那些帷幔用力扔向他。

「连女人也无法征服,你拿什麽去征服江山!」她说。

十七八岁的年纪,什麽都敢说,敢做的年纪。

而他看著她静静微笑。

今次他却没有笑。

四周飘荡著被筝娘扯下的帷幔,在窗外吹进来的寒风里,飘荡得像红色的幽灵。

那些是死在紫禁城烽火中的冤魂吧。

他想。

然後撕开了包裹在筝娘身上那些厚重而繁琐的衣裳。

筝娘尖叫,因为他尖锐的手指划破了她脖子细嫩的皮肤,很深的伤口淌下了颜色很深的血。

他想起红老板身上那件同样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曲高山流水。

於是用更用力的方式将筝娘压到了床上。

帷幔无声无息在两人的喘息声里滑落,像铺天盖地倾倒下来的血。

「什麽颜色?」

「红。」

一个身体进入另一个身体,很简单。却用了三年的时间。

红色慢慢从那具身体里渗透出来,柔软而娇小的身体。

她说不想死在这座如同坟墓般的府邸里。是的,他不会让她们如此沉默而沉闷地死去。

节奏,律动,如一曲高山流水。

流下鲜红色的水。

筝娘再次尖叫,没有人理会她,所有的人在朱允文撕开她衣服的一瞬间退得乾乾净净,只有风雪尖刀般在她的身体上滚动,还有朱允文粗暴的手指永乐五年,冬,华东华北等地连降大雪,七天七夜不停,两浙灾情最重处积雪可没至膝盖,为百年所不遇。

这一年对于北岭城来说是可怕的一年。本就严寒多雪的城市,在遭遇了七天七夜的降雪之后,几乎成了一座被隔绝的孤岛,通向外界的交通要道全部被毁,也因为冰雪封山,断了所有靠山吃山的北岭人的生路。

很多延边散户没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罕见的雪灾里熬过去,不是整户被埋于山体滑坡,就是吃光了所有的储备却得不到及时补充,而死于饥荒及酷寒。大量山里难民涌进北岭主城,十三郡有八郡因饥荒而出现暴动。

同样是在这一年,有人在灾民集中的那些棚户区域看到了些奇怪的东西。

那些区域无疑是肮脏而混乱的。来自各郡的灾民不分彼此地聚集在那块城市最偏僻角落的地方,用枯枝和冻硬的土堆砌出一间间简陋的容身之处,但那种简单的建筑根本无法抵御北岭城超乎寻常的寒流。

每天都不断有人在那个地方死去,有些人被发现了,拖出去草草埋葬,有些人则死了很多天,仍未被人发现。于是一张板的间隔,这边一家子吃饭,那边人僵硬得已经开始发黑,这种共处的现象比比皆是,久而久之,成了滋生瘟疫的摇篮。

于是死的人越发的多,但一直都没有人去管。不是不想管,周边差官也曾经来干涉过,但严寒和饥饿已经使得这里的人形成了一个独立的、闭塞的社会圈,被派去干涉的人总是莫名失踪,久而久之,地方上也就听之任之。任由它在那场雪灾里一天天壮大,一天天滋长,一天比一天更加肮脏和混乱…每到夜里,那附近除了原住民,没有人敢去周围走动。饥荒,寒冷,贫穷,于是暴戾。而关于那些奇怪东西的谣传,就是从这片充满混乱和暴戾之气的地域里流传出来的。

有人说,在西北边,那些灾民埋葬尸体的乱葬岗里,有时候入夜会看到一个人。那人手很长,几乎垂到小腿这里,他用那双长长的手挖掘被寒风吹得僵硬的土,然后挖出里面尚未烂透的尸体一口一口咀嚼。

更有人言辞凿凿地说,那人身上长满了毛,白色的长毛。眼睛是红的,被火照到了会一闪一闪泛出红光。

那不是魃么?天灾出魃,还是魃惹来天灾,自古传说有之,却从没有一个正解。

也有人说,某天夜里,一行人喝多了无意中经过了那片区域。人一喝多便糊涂,人一糊涂便热闹,一行人热热闹闹地走着,于是身边什么时候多出一个人来也无知无觉。

直到道路渐渐僻静,人的酒意渐渐清醒。内中有一人道,好痒,好痒。

什么地方痒?

问他,他也不答,只低头一个劲地在身上挠。

挠着挠着,身上突然掉下一块皮来,掉皮的地方噗的声钻出一团灰灰白白的羽毛。

众人大惊,一声冷汗,于是更加清醒,不约而同站定脚步看着那个挠着痒的人。只见他一边挠,一边慢慢脱下衣服裤子,然后继续挠,挠过之处,皮像干裂了的番薯皮般遇风而落,并且同时从那地方钻出一捧灰白色的羽毛来。直把众人看得两眼发直嘴不能言,他突然仰头一声大啸,张开满是羽毛的两条臂膀扑楞楞就飞上了天…

种种。

越来越多,越来越神乎其神的谣言,不是没有传到朱允文的耳里。纵然很多时候他就如同一个聋子,传言一被传得太多,于是也就成了透风的墙。

只是听就听了,如同千百年来充斥在这个城市、这个国家里的许许多多的传说和谣言一样,朱允文觉得没什么好去理会的。那时候伴随着那些奇怪谣言的,还有这座城的一城之主朱允文嗜好男风的传闻。

传闻说他已有五年不近女色。

传闻说他对狐仙阁老板,那个国色天香的红衣男人沉迷得不可自拔。

终日留在寝室,同卧一榻,恨不能日日与君好,仿挥刀短袖之故章。

种种,说得活灵活现,说得好似那些人都亲眼所见。

好笑。而对此朱允文亦不去理会,理会又能如何。

他只是喜欢躺在床上听红老板弹琴,看他弹琴时发丝飘动,衣裾翻飞的风韵。而很多话,是他在这座城市里同任何人都无法畅所欲言的,唯有红老板。

他和红老板谈起过金川门,谈起过李景隆,谈起过那些曾受过自己无数恩惠,却在大敌当前时轻易抛弃了自己官员。

他问:他们缘何要负我,天可明鉴,我朱允文向来待他们不薄。

也许王爷给的,并非是他们所想要的。对此,红老板如是回答。

他沉默。

这年正月,筝娘死了,那个不满二十却已经一头白发的女孩子。

死的那晚她已在床上挣扎了一天一夜。不断地尖叫,不断地哭泣,不断地咒骂。咒骂这座城市,咒骂当今天子,咒骂身边的侍女,咒骂朱允文…

她恨,恨朱允文让她在这样寒冷的一座城市里怀上了他的孩子,恨那个孩子在她用尽了一天一夜的全部精力后,仍然顽固死死守在她的腹腔里。而最终,在一声长长的,如同某种刮擦般尖锐的呻吟声里,她咽了气。

死的那刻,筝娘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死死瞪着头顶上方,仿佛那两颗无神的眼眸里满满充斥着她活着时的盛怒。身上和床上全是血,白色的头发压着血色的床,连带房间里也充满了血的浓腥,铺天盖地,压得那些年轻的少女失声痛哭。

长久以来,朱允文始终不明白是什么让筝娘这个原本如花般快乐天真的女孩一夕间白了头发。

他也无心去弄个明白。

只知道,这女孩对这座城有着同他一样的恨,也知道这女孩恨着自己,不论是过去从不去碰她,还是后来当她是条狗般压在身下。所以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找她,要她,他喜欢把她当成条狗一般地要她,那感觉就好象在听红老板弹奏高山流水。

筝娘头七那晚,有人说看到筝娘回来了。

他们说筝娘一定会回来的,因为她死得怨。她的胎位是正的,她的身体年轻而健康,所以,她不是难产而死,她是被血抱鬼缠死的。

那时候至少有三个以上的侍女,趁朱允文不再的时候,对着众人发誓说,她们曾见到过血抱鬼。就在筝娘临产的前一晚,她们见到过一个一身红衣的陌生女人曾经出现在筝娘房间外的屋檐下。

据说那个女人头发很长,手里提着只血红的包裹。

但后来发现那个所谓的筝娘并不是筝娘阴魂不散。

那其实是朱允文的另一个妾,云锦,一个沉默得几乎令人没有任何存在感的女人。

自来到这座城市后,这女人就一直是深居简出的,同其他妻妾不一样,她几乎从不在朱允文眼前露面,就好象这座冰封的城市,你看得到它,却感觉不到它,因为它淡得令人麻木。

可是那晚却张扬得叫人吃惊。

她穿着筝娘活着时,或者说还在金陵那段最无忧无虑的日子里时最喜欢的一身衣裳,粉色的锦缎,大红色的绫罗披肩。长长的头发用一根长长的簪子绾着,赤着脚,在走廊几乎无温的地板上来来回回地走,走到两脚发青。

然后被人带进了朱允文的房间。

那时候朱允文和往常一样在听红老板弹琴。红老板弹得不动声色,他听得亦不动声色。直到一曲弹完,他问云锦:“你在做什么。”

云锦不答,只笑吟吟望着他,然后从头发上拔下簪子,在一头长发水泻般滑落下来的时候用力刺向了他。

第90章

那天之后,没人再见过云锦,那个沉默得像座冰城般的女人。

红老板说,有时候,换一种游戏的方式,你可以从那些女人身上得到一些你所意想不到的安慰。

他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句话,朱允文不知道。很久以来朱允文自觉不是一个需要安慰的人,即使是最初来到这座城市的那两年,孤独到叫人绝望的日子。

但他没有追究这个问题。

人总有某些需要,不论那需要叫做什么,“安慰”,或是,“欲望”。

他需要红老板的琴声,有时候也需要一些比较特别一点的东西。譬如筝娘,譬如一具被倒吊着的,用绳索充当衣服的身体。

他喜欢将手指穿过绳索间的空洞去触摸那女人幼滑的肌肤,一个洞接一个洞。直到女人因恐惧而全身蜷曲,再绷紧,仿佛一尾跃起的鱼。

但鱼没有双腿,她有。绷得很紧,因此美丽。却也因此要花费颇大一点力气才能将这绷紧了的鱼尾扯开,那刻朱允文是亢奋的,好像第一次将筝娘压在身下时的感觉。

而筝娘没有她那么美丽如黑绸般一把长发,也没有她即便是恐惧到了极点,也可以隐忍得不发一点声音时的神情。

这神情叫他呼吸急促,于是咳嗽变得更加厉害。喉咙里喷溅出来的血落在那女人身上的时候真好看,像金陵御花园隆冬时的腊梅花开。

“为什么这样害怕呢?”于是在进入那女人的身体时,他摸着那女人的头发,对她道:“不要怕,云锦,朕只是喜欢你。”

回家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雪,夹杂着雨,不大,但冷冰冰的粘得人皮肤很难受。我想象着北岭城的雪,一大团一大团的,干燥而蓬松,那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雪。

可惜朱允文并不喜欢那些雪,如果他能在那样的雪里寻到些乐趣,我想大概他也不会活得那样难受。很多东西掌握在手里未必是那么令人快活的东西,譬如过多的金钱,过多的权利,他始终不是块当政治家的料,或许他至死也没有能想明白这一点,虽然他曾经确实是个还不错的好皇帝。

快到家门口时远远一蓬红让我吃了一惊。

细看原来是个人在我家店外站着,手里撑着把伞,伞面是鲜红的,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先生,我们关门了。”经过他身边掏钥匙的时候,他仍在原地站着,看着我家的店门。我不得不提醒了他一句。

他闻声朝我看看,然后微微一笑,“那可不太好办了,小姐,我是来取我订的蛋糕的。”

男人的笑真好看,是那种让人见了不由自主心里会微微震一下的感觉。但我不太明白他这话。怎么会晚上十点来取蛋糕的,狐狸现在连夜班生意也开始拉了么?“可不可以看下单子。”于是我问他。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张纸给我。

12.20,晚,10时。10吋巧克力慕斯+1。

的确是我们店的单子,落款人是狐狸。“那跟我进来吧。”赶紧去开了店门打开灯,我把客人领进门。

门里杰杰被突然而来的光吓了一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狐狸刚做好的蛋糕,十吋的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很厚,蛋糕很软,加在一起就是绵厚而肥软,并且带着喷香的甜。

发现是我,杰杰不太高兴地咕哝了一声,目光继续转向桌子上的蛋糕,舔了舔它的舌头。我刚想赶跑他,身后男人走了过来一把将它抱起:“你养的猫?”

“嗯。”

“很可爱。”说着挠了挠它的毛,我朝杰杰瞥了一眼,发觉它没和往常一样皱着眉表示不快。这有点稀罕,因为杰杰是很不喜欢被人抱的,那会让它感觉自己像只真正的猫,那种被它所看不起的宠物猫。

“洪先生是么。”确认了桌上的单子,我将那只透明的蛋糕盒用绸带扎起。

“能不能用鲜红色。”

“紫色的盒子配鲜红色绸带么?”看了看手里扎到一半的那根粉色带子,我问他。

他点点头:“是的鲜红色。”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