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的注意力似乎又被电视给吸引去了,漫不经心回答了一声。

这不意外,对于他们这种动不动就活上几百上千岁的物种来说,短短三十岁算得上个什么,又能意味着些什么。

可这对于人来说意味可大了。很大很大…

“狐狸,人变老可快呢。”

“嗯,是啊,命也短。”

“你能想象么,我一脸皱纹戴着假牙的样子?”

他嚼了嚼薯片,也不知想象了没有,盯着电视又看了好一会儿,才点点头嗯了一声。

“我都不敢想象那是个什么样子,”见状轻吸了口气,我道。“而你,再过个几十年,几百年,还会是现在这副样子,是么。”

“嗯,是不是很羡慕?”

“狐狸,你真是狼心狗肺的。”

“…我算是知道了,你一会儿不骂我你会难受。”他瞥了我一眼后道。然后把薯片递给我:“吃么?”

我想吐。但还是伸手过去抓了一把薯片塞进嘴里,用力嚼了几口。“狐狸,我真的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么。”

“如果那个男人命硬,你可以试试。”

“呵~真悲惨,一辈子也找不到一个可以爱的人。”我又抓了一把薯片塞进嘴里。

他笑笑。“找到了又能怎样,小白?能让你爱一辈子么,会爱你一辈子么。”

“一辈子可短了,为什么没可能爱一辈子。”

“其实你可以试试爱妖呗,”听我这样说他回头笑嘻嘻对我道。

“妖?”

“妖怪,鬼,神仙。这些命硬,你想爱谁就去爱谁。”

我朝他看了一眼:“你爱过谁没,狐狸?”

“我?”目光微微一闪,他再次朝我笑了笑:“我爱过很多人呢,宝珠,男人女人我都爱。当然,最爱的还是和他们。”

“放屁。”我轻轻咕哝了一句。

他扬了扬眉:“哦呀,我还真喜欢听你说放屁,忒性感。”

“你忒混蛋…”

电视里放起了一段哀伤的音乐,我借机抽了下鼻子。他听见声音朝我看看,我循着他视线望向他,突然脱口道:“狐狸,亲我一下好么。”

狐狸没回答。可能被喉咙里的薯片给卡住了,因为他足足有数秒钟拉长了脖子看着电视,一动也不动。

半晌才咧嘴一笑,问:“为什么?”

“你过去亲我时有没有问过我为什么?”

我的话再次让他呆了半晌。

这表情差不多也让我明白些什么了,于是把手在裙子上擦了擦干净,我站起身啪嗒啪嗒朝屋里走了进去,回头关门时见他仍一动不动坐在那里,于是敲了下门背,对他道:“狐狸,在我变成老太婆前你会离开狸宝专卖的吧?”

“为什么这么问。”慢慢放下薯片袋子,他问我。

“因为,”我耸耸肩,指了指自己做了个鬼脸:“老太婆。”

“嗯,满脸褶子的老太婆。”他也耸了耸肩膀,然后点点头:“也许吧。”

“知道么,今天我看到铘变了好多钱,所以我在想,也许等到你们都离开前,我应该叫铘变个几百几千万的给我,那样我的养老金就解决了。”

“这么有钱,不介意让我再继续留几年蹭饭吧?”

“我对养小白脸没兴趣啊狐狸。”

“…哦呀,你要不要这么势利。”

“你才知道我很势利么。”

话刚说完,我迅速关上了房门,因为我感觉到右眼角正有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朝下滑。

我用力把它擦了去。

门外响起那个电视剧结束的片尾歌,歌蛮好听的,我还能跟着哼上几句。

可是哼着哼着不知怎的脸上的眼泪就越来越多了,用手抹也抹不干净。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眼泪呢?我不想哭的,因为没什么事也没什么人值得我哭。

可还是忍不住地抽抽嗒嗒了好一会儿,我希望狐狸没有听见,想来他也应该不会听见,因为外头的电视开得好响,响得令人能听清那首歌里每一个字句:‘庐外怎堪清寒,听到曾拨乱的沧桑’

‘若雨成霜,那是我祈来的伤…’

林绢说,情伤都是自己找来的。

林绢还说,你爱谁也不能爱上狐狸那样的男人,别看他对谁都好,他没心的,而且他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文里借用的歌词来自凉子作词,少司命作曲并演唱的《如意》很爱的一首歌~推荐大家去听听看~~

第101章

一转眼,端午节就快到了,每年这个时候店里总会特别忙,因为来订粽子的人相当多。

狸宝的粽子在这一带算是小有名气,这得归功于狐狸做的粽子特别好吃。他说那是他一百多年前在清宫御膳房里偷来的技术,素荤两种类型,素粽馅儿是流沙的,红豆或者绿豆剁的泥,冰糖着味,吃口清甜不腻,趁热拨开糯米能看到里头的糖浆包着豆泥突突往外冒。咸粽是一绝,八色秘制腊肉,切碎跟肥肉一起煮烂了味道全都化在了糯米里,咬一口喷香流油,再加个沙心咸蛋黄,即便是闹着要减肥的人也能一口气塞下两个去。

不过生意好敌不过人手少,狐狸包粽子不准别人插手,所以每天限量五百只,只接预订不堂卖,远的快递,比较近的则由我骑着车一家家分送过去。

其实这活原本是白吃白住在店里的杰杰干的,可是同学会那晚一时冲动跟狐狸说了那些话后,第二天醒来自觉太丢人,于是下意识见到狐狸就躲,当他瘟神一般,没处躲则找事情给自己干,每天搞得忙忙碌碌的,顺便把杰杰的活儿也给包揽了。

这天又和往常一样,我把前一夜包好的粽子装箱挨户送走。送完最后那家时已是下午三四点光景,路过商业街正打算过去逛逛,原本艳阳高照的天却突然阴了下来,紧跟着一阵夹着土腥味的风轰然而起,顷刻间飞沙走石,看来一场大雨是在所难免了。

当下没了逛街的闲心,我踩着在狂风里摇摇晃晃的自行车一路吭哧吭哧往家赶,不多会儿已拐进家附近的马路,远远见到一辆光亮簇新的大奔在狸宝店门口停着,巨大的车身让本来就比较狭窄的马路看上去有点挤。

不知道是不是又有什么有钱人跑来找对门的术士买奇怪东西了?琢磨着,我一路把车骑了过去,绕到边上刚把车停下,随即见那辆大奔的车门轻轻一开,一道纤细的身影从里头钻了出来。

“宝珠?”站定后那人压着被风吹乱的头发叫住我。

而我在看清她脸的当口不由愣了愣,因为她是自上次那通电话后,就再没跟我有过任何联系的邵慧敏。

跟邵慧敏走进‘蓝色卡农’后不多会儿,一场急雨像倒豆子般从浓密的云层里泼了下来,把外面的世界冲得一片水雾蒙蒙。

自从跟靛的那次约会之后,我就再没有进过这种小资类型的咖啡馆,它们会提醒我想起曾经我差一点因为某种特殊的吸引力而喜欢上一个有些特殊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最特殊的地方,却是杀了一切他所感兴趣的人。

就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一样。

所幸邵慧敏给我点的是一大碗冰激凌,而不是任何一种昂贵又难吃的咖啡。她则要了杯红茶在我对面坐着,看起来还是和上次见面时一样美丽,养尊处优的生活令她保养得比同龄人看起来要精致得多,将近三十岁的年纪皮肤却同少女时一样光滑细腻,只是脸上的‘丧气’却似乎比上次见到时更浓郁了点,黑蒙蒙的浮在她脸上,令她脸色看起来有种病态的苍白。

她说想找我聊聊,却在进来后只是一直看着窗外的雨,我留意到她总在轻轻转动着手上的戒指,似乎是种无意识的习惯,于是打破沉默,我笑了笑问她:“最近怎么样,大忙人怎么会突然想到来找我闲聊了?”

“那家小店,就是你从你姥姥那儿继承的么?”她收回视线望向我。

我点点头。

“真好,很可爱的小店。”

“呵,混混日子还算凑合。”

不太擅长的客套话再度让我俩进入一段长久的沉默。

这也没办法,那么多年未见,彼此生活的圈子早已截然不同,如此,突兀这样单独坐在一起,的确是很难找到能够放开了聊一下的共同话语的。于是只能低头慢慢舀着碗里堆得山高的冰淇淋,一边同她一样默默看着外头越下越大的雨。

那样过了好一阵,邵慧敏放下手里的杯子再次望向我,有些认真地道:“知道么,那天看到你的时候我有点吃惊。”

“是么,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一点儿都没变,跟在学校里时一样。”

“是和那时一样古怪?”

“不是。”她笑笑,一边又转了转手上的戒指:“你还在介意他们那时说你的话么?”

我不置可否。

初中时候的我有过一段比较沉默的时期,因为那个时候已经比较懂事了,知道很多东西只能看不能说,可是心性却又没有修炼到能对那些所见当做没看到般置之不理,因而成为我人生中所经的一段相当痛苦的时段。

一度索性厌弃了开口,那种想说却又不能说的感觉,没有人能体会,所以没有人可以理解,所以叛逆地学着当个哑巴,却没想过这种处理方式其实是很不健康的。它带来的副作用就是让很多同学都觉得我很孤僻,无法交往,而他们把这种感觉理解为我很古怪。

古怪这东西,搞得好是种个性,搞不好的话,同‘傻’其实没什么两样。而我显然是同前者沾不上边的,所以我很孤独,这种孤独并非是完全没人理睬你,不和你说话。而是明明同你说话,甚至同你一道上下学,你却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邵慧敏转学过来并且成了我的同桌,才开始好转了起来。

因为邵慧敏也是个孤独的人。

与我不同,她的孤独是来自她外表的优秀和她成绩的糟糕。老师说她是聪明面孔笨肚肠,所以同学叫她绣花枕头一包草。因而像排斥细菌一样,她被周围的人所排斥着,可是她性格是那样的好,总是温温和和的,跟她在一起完全感觉不到任何压力,所以自她和我同桌后,我也就渐渐多话了起来,有个能聊得上话的人在身边,感觉总是很不一样的。

“不过你现在看起来开朗了很多,”见我久久不语,邵慧敏又道:“是因为开店的关系吧?记得你以前人多时候说话都会脸红的。”

我觉得她是在没话找话。看得出她真的是想要和我说些什么,但每次开口,不知怎的却又改了口,这让我不由越发好奇她此次特意来找我的目的。显然不会是光想找人聊天那么简单,却不知是否跟我心里猜测的是同一回事。

琢磨着,我一边笑了笑,一边又朝她左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看了一眼:“慧敏,你这戒指好漂亮,是婚戒么?”

她本在轻轻转着那枚戒指。听我突兀问起,她似乎吃了一惊,随即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抬眼朝我看了看:“不是。”

其实她不回答我也知道这自然不会是婚戒。

这戒指非金非银,是铜制的,因为边缘处生着绿色的锈。我想没有谁会用铜制的戒指来做结婚戒指,何况她丈夫那样有身价的人。而戒指的造型也比较特别,像个八卦,外圈刻着一些东西看起来像是花纹,但更类似于某种文字。

综合以上,同邵慧敏一身夏奈尔的时装搭配在一起,实在是极不相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那天晚上在酒店里时我会一眼就发觉到这戒指有问题。

这戒指叫豘,据说能吸走人身上最衰的运气。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件好东西。事实上它很可怕,因为它并不是将衰运从人身上吸收走就算完了的,而是通过某种交换的方式,将它们重新转移到别人的身上,以此化解它的拥有者原本自身所该承受的厄运,真真是种相当可怕的东西。

“慧敏,”于是在将手里的冰激凌搅拌了一阵后,我再次道:“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蓝的男人。”

听我这一问,邵慧敏的脸色似乎更加苍白了起来,她收拢手指看着我,问:“什么蓝。”

“一个穿得很潮,两只眼睛总画着烟熏妆的男人。”

她没回答,但她脸上的神情似已替她作了确认。

于是我再道:“你最近还好么,为什么会和这个人牵扯上关系。”

她抿了抿嘴唇。

半晌一声苦笑,重新张开手指将指上的戒指伸到我面前:“你果然知道它的来历。这么说你也认识洛林大师的是么,所以那天晚上,其实并不是巧合,对么。”

“你说酒店的赔偿?”

“是的。”

“没错,不是巧合。”

曾经在蓝的店里,我见到过邵慧敏手上这枚戒指,它被放在一个几乎没人会注意到的角落里,所以我碰巧能知道它究竟是个什么玩意。也因此,才会在那晚的同学会上突然出声去向那个酒店经理要求索赔,并非是因为我真的多管闲事,或者是想吃什么刺身,而是因为如果当时那个酒店经理没有以任何形式赔偿邵慧敏,那么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会代替邵慧敏去承受一切原本她所应该承受的负面运气。

而以我在邵慧敏脸上看到的丧气来判断,那负面运气极有可能是攸关性命的。

我的回答令邵慧敏再次沉默,并蹙起了双眉。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慧敏,知不知道它是会折寿的。”

“我没有办法…”

“没办法?有什么事是能逼得你这么做的慧敏??”

“很糟糕的事。”

“能告诉我吗?”

我的问话令她再次捏了捏手上的戒指。然后将视线从我脸上移开,重新转向窗外那片混沌的雨雾,她仿佛自言自语般讷讷道:“宝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来找你么?”

我没有吭声,只望着她,等她继续往下说。

“记得以前读书时,他们对我说过一件事。他们说你念初一的时候,传达室那个王老师,他去世的头七那天你从家里抱了只公鸡偷偷放进了传达室,还跟人说那里头不干净。后来,被一位路过的老师发现了,他把那只鸡丢了出去,并且狠狠地批评了你一顿。而就在那之后的第七天,这位老师因心脏病发作,突然在讲台上去世了。你说,是有这么回事么,宝珠。”

我用力朝自己嘴里塞了口冰激凌。

当时所发生的事似乎还历历在目,时隔那么久我仍能清楚记得那个数学老师脸色铁青地跌倒在地上那一瞬眼里的神情,却不知邵慧敏突兀提起这件事是为了什么。于是犹豫了一阵,我点点头:“有。”

“那你信不信这世上有鬼。”

我放下了手里的勺子。

抬头望向她,正盘算着该怎样去回答,没料想还未开口,突然看到几根乌黑的东西从她脖子后面那团浓密的发丝间慢慢探了出来,细长细长,仿佛特别长的手指似的…

第102章

初一时我曾经做过一件蠢事,就是在传达室那个王老师死后,我把自己看到的东西在学校里当着人的面说了出来。

那是因为当时的我真的太害怕了。

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在他死后的每一天早上,当我经过传达室那扇破旧的矮门时,我都可以看到那个满脸粘着黑血的老头爬在窗台上朝外直愣愣看着,一边用他血肉模糊的手用力拍着窗玻璃。而我只能当作什么也没看到那样低头朝教室里冲。

王老师是被翻墙入内的小混混用刀戳破了脑门心致死的。

死前曾和混混有过一番缠斗,所以左手手指被刀切掉了三截,但当时学校周围很偏,边上除了家工厂外就是马路,因此至死也没人听见王老师的呼救声。为了不引起恐慌,警方和校方都隐瞒了王老师的死因,只说他是跌破了头死的。只有我,每天都能听见他扒在窗口上张大了嘴巴对我尖叫:‘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想逃避都逃避不掉。

后来混混不出两天就被抓住了,传达室的地板和墙壁也被用消毒水刷了一次又一次,表面上看一切很快恢复了正常,但只有我知道,过度的恐惧和愤怒让王老师变成了地缚灵,他被束缚在传达室里不停地重复着自己死亡那刻的过程,因而痛苦得无法往生。偏偏那时候有一些自认为胆子很大的高年级男生把那间小屋子当成了试胆子的地方,放学时约好了偷偷藏在里面不走,一直待到将近半夜,才嘻嘻哈哈地离去。

这种事若不被我看见也就算了,偏偏那天没忍住,在离开学校时朝传达室窗户看了一眼,结果看到那几个人自以为不会被人瞧见地钻在传达室的那张小床下,而离他们不到一步远的距离,王老师干柴似枯瘦的身体就趴在他们面前的地上,一双黑蒙蒙的眼睛直勾勾看着他们,嘴巴一动一动的,朝他们脸上哈着淡黄色的气。

当时我就知道坏事了,这几个人绝对要出问题。结果隔天就没见他们来上课,听说都病倒了,那时候离王老师的头七还差三天。

于是赶紧回去跟姥姥说,姥姥一听先吩咐我不要多管闲事,但只让我做一件事,就是在王老师头七那天晚上的八点整,把自家养的一只全身毛色雪白的大公鸡带去学校,用红绳栓在传达室那张床左边靠前的床脚上。

她说这件事只能我去做,别人做都不行。还说要不是为那几条活生生的命,她是说什么也不会让我去干的。

我看她说得严肃,当时也没放在心里,因为觉得这点小事做做还是很容易的,可是没想到才把鸡栓在王老师的床脚下,就被教我们数学的那名老师发现了。当时他非常生气,不单把鸡从传达室丢了出去,还把我送到学校新立的保安处,让里头的人把我狠狠训了一通。

我当时又气又急,一时没沉住气,张嘴唧唧呱呱的就把传达室里有王老师冤魂的事跟他们说了。这一下,不单再次挨了狠狠一通批,还被罚写了整整五千字的检查。

后来鸡自然是没能栓成,我也因为这件事而变成了学校里的一大笑话。

再后来,正如邵慧敏所说的,在王老师头七过后的第七天,那位把鸡从传达室丢出去的数学老师心脏病突发,死在了讲台上。

他是以自己的命挡了原先那几个试胆子男生的煞,所以那几个男生后来倒是没什么事地陆续回来上学了,而关于这一点,我自然是再也不会同任何人去说,也因此,往后的那些日子里,我在学校变得非常沉默。

此时听邵慧敏再次提起了这件事,并且非常突兀地问我,信不信这世上有鬼。

未免让我发了怔。

随即被她脖子后面出现的那样东西给惊到了。非常恶心的一样东西,像手又不是手,漆黑潮湿,散发着一股让人头皮微微发痒的寒意。却又说不清它到底是什么,它像是某种动物般慢慢在邵慧敏的脖子上蠕动着,让人有种巨大的冲动想站起来看看它其余的部位到底是什么。但不敢贸然行动,因为看邵慧敏的神情,显然她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这么看来,她脸上浓重无比的丧气难道就是因为这个东西么?

一时忘了呼吸,我两眼一眨不眨紧盯着那东西看着,而这异样很快令邵慧敏察觉到了,她有些疑惑地回头朝自己身后看了一眼,然后微微皱了下眉,将目光转向我:“你在看什么,宝珠?”

刚一开口,那只漆黑细长的‘手’冷不丁就消失了,无影无踪,仿佛刚才在她脖子上蠕动着的东西只是我幻觉似的。

我迟疑了下,摇摇头:“没,没什么。”

她望着我的目光是不确定的,并且再次朝身后看了一眼,而她这样做的时候,我看到她手指在微微发抖,几乎碰翻了手边的杯子。

她是在害怕着什么吗?我疑惑,忍不住循着她目光也朝她身后看去,但她身后除了走来走去的服务生和几张空空的桌椅外,确实什么也没有。

“你信这世上有鬼么,宝珠?”这时她轻吸了口气,捂住自己额头再次问我。

声音听起来特别憔悴,这让我不禁有些迟疑,片刻后,才慢慢斟酌着字眼道:“鬼?我不知道。也许有吧,反正我没见过。”

“你真没见过?”

她的问话令我再次一怔。

没等回答,见她忽然牵了牵嘴角,似笑非笑地望着我:“还记得那时候他们给你起的绰号么,宝珠,他们叫你神婆。”

我没吭声。

她用力转了转手上的戒指,将它从手指上转下来放到桌子上:“不瞒你说,宝珠,这次同学会我是为了你而开的。”

“为了我?为什么…”

“因为我想见见你。因为我觉得,最近这段时间里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可能只有你才能理解我。”

“…为什么?”

“你那时把公鸡带到传达室,是因为那里头真的不干净吧?只是因为别人都看不到,所以没有人相信你。”

我不置可否。

“而我,现在也碰上了这样的状况。”

“什么样的状况?”我问。

她却微微迟疑了下。

似乎在犹豫究竟要不要同我说,此时窗外突兀一道人影走过,令她猛地一个哆嗦。

随即像是受了极大的惊骇般迅速朝那人影追着看了过去,直到那人的身影越走越远,才透了口气,一双眼却依旧有些失魂落魄,她带着这种令我无法理解的复杂神情朝我望了过来,压低了声音匆促地道:“宝珠,我那个去世已经有一年的丈夫回来了…”

“什么??”

“江齐生回来了,但…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人还是鬼…”

第103章

江齐生是做连锁经营的,不能说是超级富豪,不过也算是很有点钱。

两年前,他娶了邵慧敏,但两人的结合并不怎么光彩,因为除了年龄上的差异被人诟病以外,最主要的是,三年前他开始和邵慧敏同居时,身份是已婚的,他同他前妻有整整二十年的婚龄,却因为邵慧敏的介入,那段婚姻便如同纸一般被轻易撕裂。

据我所知这并不是邵慧敏头一次介入别人家庭。

最初那几次的同学会里,就听人说起过,她在高中同一个有妇之夫同居了。后来被那人的妻子发现并闹到了学校,于是她半是辍学,半是被学校给开除。之后进了家公司当文员,没干多久就上了部门经理的床,而那位经理也是有家室的。

在同居了两年多后,她要求那个经理离婚,谁知经理却给了她一笔分手费,并申请调去了外地。于是她从那家公司辞职,之后一直到最近这一两年,才重新又有了她的消息,却原来又是当了第三者,并登堂入室成了正妻。而这,想必也就是为什么邵慧敏现在这样有钱,却仍被一班同学暗地里说三道四的原因。

对此邵慧敏其实心知肚明,却并不为此有所介怀。她说江齐生是她所有男人里最有魅力的那一个,也是最爱她的那一个,他俩是真心相爱的,而并非如外界所谣传,她插足他家庭是为了他的钱。

那时候她还是他公司里一名资质生嫩的业务员,进公司半年都没能同他说上过一次话,只知道他是个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做生意相当有手段的商人。直到有次出差,他带着她一块儿去了,在那地方一家豪华的宾馆里两人睡在了一起,但什么也没做,只是躺在一起聊天。

却没想到回来后,他竟送了她一辆奥迪。

这对于一个月薪只有一千来块的小职员来说,无疑是震惊并极具诱惑的。如果说一个男人的地位和风度是引线,那么出手的大方则是那引线所引爆的炸弹。很少有女人能抗拒男人这种魅力所给予的诱惑:有钱,绅士,并且毫不吝啬。

所以虽然曾发誓再也不同有妇之夫有任何瓜葛,邵慧敏还是忍不住再一次陷了进去。

说实话,这一点让我不禁想到了林绢,她也曾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陷进了一个有妇之夫的情爱里,但林绢更实际,并且抽身得很果决。从“易园”那件事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接受过一个有妇之夫的感情,哪怕仅仅是暧昧。因此在邵慧敏说到这里的时候,有那么一瞬,我试图想对她说,如她所说的那种充满了魅力的未婚男人,其实并不少,所以,为什么她总是要把感情陷在那些已有了家庭的男人身边?

但没等说出口,她似已看出了我的想法,遂道:宝珠,这种感觉是你这样一个从未接触过这种类型男人的女人所无法想象的。没错,这世上好男人确实很多,但,就好比毒品吧,它们分很多种类,大麻,冰毒,海洛因…而你只要接触过其中最纯劲道最大的一种,别的种类,你就无法再对它们产生兴趣了。

邵慧敏同这个海洛因一样的男人同居了一年。一年后,出了相当高的一笔分手费,江齐生让他的妻子终于同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并且在同年五月,他和邵慧敏低调地结了婚,因为当时邵慧敏怀孕了。

那阵子可说是邵慧敏最幸福的一段时间。同心爱的男人成婚,与心爱的男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世界上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此了吧?可也许应了一句话:幸福总是短暂的。亦或者,那是对她撕毁了一段二十年之久婚姻生活的报应——就在她满心甜蜜地等着做母亲的时候,她肚子里的孩子在她结婚两个月后突然流产了,事前没有任何征兆。

她很痛苦。

而让她更痛苦的是,流产后的那段时间、她最需要人照顾的那段时间,江齐生却出差了。整整一个多月,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声安慰。甚至在她每天自责究竟自己做错了什么导致胎儿流产时所发作出来的那种难以控制的情绪,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宣泄,然后再被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将它们吞回自己的喉咙。偌大的房子里永远只有她一个人,想宣泄,又能宣泄给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