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梨之歌

著 者 (美)丹·西蒙斯

译 者 阳 曦

献给哈兰·埃里森,

你听到了那首歌;

同样献给凯伦和简,

你们就是我的“他声”。

黑暗笼罩,无人可逃……希腊人和他们的追随者浸沐在金黄的正午中,触摸到人类与美的无上和谐,在那一刻,他们以为自己已彻底摆脱那片阴影。然而这只是错觉,希腊人依然浸润其中。尽管如此,仍有无数生灵艳羡那短暂虚妄的超脱,那些深陷泥泞与饥荒的生灵,那些在长街上踟蹰、在战争中挣扎的生灵,那些艰难度日、奋力求存的生灵,那些蒙难哀号的脆弱人类,在维苏威火山令人窒息的浓烟中,在加尔各答动荡的午夜里,他们看清了自己的真正处境。

——索尔·贝娄【1】

何曾走出来,这里就是地狱啊。

——克利斯朵夫·马洛【2】

有的地方太过邪恶,不应存在;有的城市妖气缭绕,切勿前往。加尔各答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完全不相信真的存在所谓的邪恶——至少它不会超脱于人类的行为独立存在。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就是个蠢货。

征服迦太基城以后,罗马人杀掉城里的男人,将女人和孩子卖作奴隶,推倒宏伟的建筑,打碎高耸的石雕,在废墟上点燃熊熊大火,把盐撒进地里,让那片土地再也无法萌出新芽。但是对加尔各答来说,这一切都还不够。加尔各答应该被彻底抹除。

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曾积极参加反核游行;现在,我时常梦见核爆的蘑菇云在城市上空升起,建筑熔成玻璃的湖泊,平整的街道上流淌着熔岩之河,而真正的河流早已蒸发成大团的水汽。我看到人类的身影在那猩红的末日火光中像昆虫一样扭动,像恶心的螳螂一样爆裂开来,汁液四溅。

只要那座城市是加尔各答。这样的梦就丝毫不会让我难受。

有的地方太过邪恶,不应存在。

01

今天在加尔各答发生的一切……我该责怪谁呢?

——香卡·高希【3】

“别去,博比,”朋友告诉我,“不值得。”

那是1977年6月,我从新罕布什尔来到纽约,跟《哈泼斯》杂志的编辑敲定加尔各答之旅的细节问题。办完事以后,我决定去探望老朋友阿贝·布龙斯坦。我们那本小型文学杂志《他声》的办公室位于上城区一幢不起眼的写字楼里,跟俯瞰麦迪逊大道的《哈泼斯》编辑部相比,这地方实在有些寒酸。

阿贝独个儿待在凌乱的办公室里,忙着编辑《他声》的秋季号。办公室的窗户敞开着,室内的空气却沉闷潮湿,就像阿贝嘴边那支没点燃的雪茄一样。“别去加尔各答,博比,”阿贝重复道,“把这活儿推给别人吧。”

“阿贝,事情已经定了,”我说,“我们下周就走。”我迟疑片刻,又补充了一句,“他们给的报酬相当不错,而且包下了所有开销。”

“哼。”阿贝回答。他把雪茄挪到另一边嘴角,冲着面前那堆稿子皱起眉头。这个男人个头不高,头发蓬乱,满头大汗——活像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单看外表,你绝对想不到这个国家最负盛名的“小型杂志”竟然出自他的手。1977年,《他声》虽然还无法媲美老牌的《恳言评论》或《哈德逊评论》,但我们的季刊已经有了不少订阅户。《他声》首发的故事里有五篇被收进了《欧·亨利奖选集》,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还专为我们的十周年纪念号写了一篇小说。在不同的时间段里,我曾充当过《他声》的助理编辑、诗歌编辑和免费校对员。但过去这一年,我一直待在新罕布什尔的山区,思考,写作,还出了一本诗集,现在,我对《他声》的贡献相当有限。尽管如此,我仍把这本杂志当成自己的心血,也把阿贝·布龙斯坦视为挚友。

“《哈泼斯》到底为什么挑上了你,博比?”阿贝问道,“要是这事儿真有那么重要,他们都打算包揽全部费用了,干吗不派个够分量的人去?”

阿贝问到了点子上。1977年,罗伯特【4】·C.卢察克依然籍籍无名,虽然《冬魂》已经在《纽约时报》上收获了半栏评论。不过,我希望传到人们——尤其是掌握着话语权的那几百个人——耳朵里的全都是些好话。“《哈泼斯》看上我是因为去年我在《他声》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我说,“你知道的,就是关于孟加拉语诗歌的那篇。你说我在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身上花了太多笔墨。”

“噢,我记得,”阿贝说,“《哈泼斯》那帮跳梁小丑居然知道泰戈尔,我真是不胜惊诧。”

“切特·莫罗打电话给我,”我说,“他很欣赏那篇文章。”我才不会告诉阿贝,莫罗根本不记得泰戈尔的名字。

“切特·莫罗?”阿贝咕哝着说,“他不是忙着给电视系列剧写配套小说吗?”

“他在《哈泼斯》担任临时助理编辑,”我回答,“他希望在十月号上发表加尔各答的这篇文章。”

阿贝摇摇头:“阿姆丽塔和我们的伊丽莎白女王陛下还好吗?”

“她叫维多利亚。”我纠正道。阿贝明明知道孩子的名字。我告诉他我们为女儿起了这个名字的时候,阿贝评论说,作为印度公主与芝加哥波洛克【5】的后代,这可真是个WASP式【6】的好名字。这个男人极度敏感。阿贝虽然早已年过五十,但至今仍和母亲一起居住在布隆克维。他将全副身心都投入了《他声》,除了与这本杂志直接相关的事物以外,他对世界的其余部分完全漠不关心。有一年冬天,办公室里的暖气坏掉了,几乎整个一月他都穿着羊毛大衣坚持工作,直到暖气修好。近年来他跟别人的互动基本通过电话或信件完成,但他的尖酸刻薄并未因此减少半分。我开始明白,在我不干以后,他为什么雇不到新的助理编辑和诗歌编辑。“她的名字叫维多利亚。”我重复了一遍。

“随便吧。你打算抛妻弃女,远走高飞,请问阿姆丽塔对此作何感想?顺便问一句,你们的孩子多大了?几个月?”

“七个月了。”我回答。

“正是难哄的时候呢,现在丢下她们去印度可不是什么好主意。”阿贝说。

“阿姆丽塔也去,”我纠正他,“还有维多利亚。我告诉莫罗,阿姆丽塔可以帮我翻译孟加拉语。”其实真相有一点点偏差。提议让阿姆丽塔一起去的人是莫罗。事实上,很可能正是因为阿姆丽塔,这份工作才会落到我的头上。打电话给我之前,《哈泼斯》联系了三位研究孟加拉语文学的权威,其中两位是居住在美国的印度作家。那三个人都拒绝了这个活儿,但他们联系的最后那个人提到了阿姆丽塔——虽然她的研究领域是数学而非文学——于是莫罗顺藤摸瓜找到了我。“她会说孟加拉语,对吧?”莫罗在电话里问我。“当然。”我回答。事实上,阿姆丽塔会说印地语、马拉地语、泰米尔语和一点儿旁遮普语,还有德语、俄语和英语——但就是不会说孟加拉语。其实差不多嘛,我很乐观。

“阿姆丽塔想去?”阿贝追问。

“她期待得很,”我回答,“自从七岁时跟着父亲移居英国以后,阿姆丽塔就再也没回过印度。她还希望我们在去印度的路上能在伦敦停留几天,好让她的父母见见维多利亚。”最后几句是真的。阿姆丽塔原本不愿意带着婴儿一起去,但我告诉她,这件事对我的职业发展非常重要。最后,我还提出可以顺路去一趟伦敦,于是她终于点了头。

“好吧。”阿贝不甘心地咕哝,“去加尔各答吧。”他丝毫没有掩饰语调中的不以为意。

“说说看,你为什么不想我去?”

“过会儿再说,”阿贝回答,“现在先跟我说说,莫罗到底请你去调查达斯的什么事儿?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在《他声》的春季号上留出一半的版面来刊登达斯的东西。我讨厌再版,达斯的诗再版的次数已经多得让人作呕了,我敢打赌,他没发表过的作品加起来也不超过十行。”

“达斯,是的,”我说,“但不是再版,会有新东西的。”

“快说。”阿贝催促道。

于是我说了。

“我去加尔各答是为了寻访诗人M.达斯,”我告诉他,“找到他,跟他聊聊,然后将他的新作带回来公开发表。”

阿贝紧盯着我。“啊哈,”他说,“这不可能。M.达斯已经死了,这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吧。我想想看,应该是1970年。”

“1969年7月。”我忍不住卖弄起来,“1969年7月,M.达斯前往东巴基斯坦——现在是孟加拉国——的一个小村庄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确切地说,是火葬仪式。回来的路上,他失踪了,所有人都觉得他被谋杀了。”

“对,我想起来了,”阿贝说,“当时你和阿姆丽塔还住在波士顿的公寓里,我在你们家住了几天,新英格兰诗人协会举办了一场诗歌朗诵会来纪念他。你读了一段泰戈尔,还有几段达斯的作品,描写的是……她叫什么来着,那个修女——特蕾莎修女。”

“我还专门写了两篇文章来纪念他,”我说,“现在看来,当时我们有些操之过急。达斯似乎在加尔各答重新露面了,或者说,至少有他的新诗和信件流传出来。《哈泼斯》通过当地的代理拿到了一些样稿,达斯的旧识说,这些新作绝对是他写的。但谁也没见到他本人。《哈泼斯》希望我能尽力搞到一些他的新作,但这篇文章的侧重点主要是‘寻访M.达斯’,诸如此类的东西。下面是好消息:无论我带回来了什么东西,《哈泼斯》都有优先发表的权利,但是他们不要的稿子,我们就可以登在《他声》上。”

“听起来像是二手资料。”阿贝嚼着雪茄咕哝道。根据我对布龙斯坦的了解,这已经算是热情洋溢的感谢了。我沉默着没说话,然后他终于又开了口:“那么这八年他到底去哪儿了,博比?”

我耸耸肩,扔给他一份影印的资料,那是莫罗给我的。阿贝狐疑地看了看,把它举到一臂以外仔细审视,就像在研究杂志中插一样,然后又把它扔了回来。“我放弃,”他说,“这是什么玩意儿?”

“达斯的新诗片段,据说是他在这几年里写的。”

“这是用什么写的,印地语?”

“不是,主要是梵语和孟加拉语。这里是英语译本。”我递给他另一份影印本。

阿贝一边读,一边皱紧了汗津津的眉毛。“基督啊,博比,难道这就是我们春季号要刊登的东西?某位高贵的女士一边用后入式乱搞,一边趴在一具无头的男尸身上吸血?还是说我看漏了什么?”

“你没看漏,就是这么回事。当然,这只是不完整的几个小节。”我说,“而且翻译得不怎么样。”

“我还以为达斯的作品以抒情和感性著称,类似你对泰戈尔的评价。”

“以前确实如此,其实现在也是。可能不那么多愁善感,但是相当乐观主义。”同样的话我也曾用来捍卫泰戈尔。真见鬼,我也为自己的作品这样辩解过。

“啊哈,”阿贝说,“乐观主义。嗯,我喜欢这一句里的乐观主义——‘Kama Rati Kamé / viparita karé rati’,根据这份译本,它的意思是说——‘卡玛和拉提因欲望而疯狂,像狗一样猛干’。真不错,念起来别有韵味,博比。有点儿像早期的罗伯特·佛洛斯特。”

“这是一段传统的孟加拉歌谣,”我说,“注意看达斯如何赋予它新的韵律。他从经典的吠陀梵文开始,然后转换成庶民的孟加拉语,最后又回到吠陀梵文。这样的体裁处理相当复杂,即使经过翻译仍留有余韵。”我终于闭上了嘴巴。这都是莫罗告诉我的,而他也是从某位“专家”那儿听来的。小房间里实在太热。敞开的窗外传来喧嚣的车声,远处缥缈的汽笛让人感觉莫名地安心。“你说得对,”我重新开口,“这听起来完全不像是达斯。他曾为特蕾莎修女写下史诗,很难相信这些东西同样出自他的笔下。我猜达斯早就死了,现在这事儿是个骗局。我不知道,阿贝。”

阿贝在转椅上往后一仰,我以为他打算取下嘴边的香烟,但他只是眉头紧皱,把雪茄挪向左边嘴角,然后又是右边。他靠在椅背上,反手将粗短的十指交扣在脖子后面。“博比,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加尔各答的经历?”

“没。”我惊讶地眨眨眼。写出第一本小说之前,阿贝在通讯社当过记者,满世界乱跑,但他很少谈论那时候的事儿。接受了我写泰戈尔的那篇稿子以后,阿贝无意中提过,他曾在缅甸和蒙巴顿勋爵一起待过九个月。我没怎么听他说起过自己的记者生涯,不过偶尔听到的几件事都很有趣。“是在大战期间吗?”我问道。

“不是,是在战后,1947年印巴分治那会儿。英国离开那片土地,把印度分成两个国家,让两个教派的人自相残杀。那会儿你应该还没出生吧,萝卜头?”

“我读过那段历史,阿贝。所以你当时是去加尔各答报道动乱?”

“不是,那时候人们再也不想读到任何跟战争有关的事儿了。我去加尔各答是为了报道甘地……圣雄甘地,不是后来那位印度铁娘子……甘地在加尔各答,我去采访他。和平的象征,裹着缠腰布的圣人,真是出好戏。总而言之,当时我在加尔各答待了大概三个月。”阿贝停下来用手梳了梳稀薄的头发,他看起来似乎有些语塞。我从没见过阿贝在运用语言上迟疑过哪怕一秒——无论是说是写,还是大喊大叫。“博比,”他终于重新开口,“你知道‘瘴气’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

“有毒的气体,”他的故弄玄虚让我有些不高兴了,“比如沼泽里溢出来的那种,或者其他什么有毒的东西。可能源自希腊语里的‘miainein’,意思是‘造成污染’。”

“没错,”阿贝再次开始转动嘴角的雪茄,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小小炫耀。在阿贝·布龙斯坦看来,他的前诗歌编辑本来就该懂希腊语。“呃,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唯一可以用来描述加尔各答的词语就是……瘴气。除此以外,我甚至想不出别的任何形容。”

“它的确建筑在一片沼泽之上。”我还是不太高兴。我从没见过阿贝这个样子,神神叨叨地说些胡话,简直就像你一直信赖的老好水管工突然开始大谈特谈占星术,“而且雨季就要到了,我猜,这的确不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候。可是我认为……”

“我说的不是天气,”阿贝打断了我,“虽然加尔各答的确又潮又热,是我待过的最可怕的地方。简直比1943年的缅甸和台风季节的新加坡还要糟糕。耶稣啊,它甚至不如八月的华盛顿。不,博比,我说的是那地方本身,真见鬼。那座城市有些……有些瘴气沉沉的。我待过的脏乱差的地方可不少,但没有哪座城市像加尔各答那么无聊、差劲。想到那地方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博比。”

我点点头。真是太热了,我感觉眼皮后面开始抽痛。“阿贝,你是没见过真正糟糕的地方。”我温和地说,“试试看,去北费城待一个夏天,或者芝加哥南边也行,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然后你就会觉得加尔各答简直像是娱乐城了。”

“嗯,”阿贝的视线根本就不在我身上,“也不光是城市本身。我想离开加尔各答,于是我的总编——可怜的笨蛋,他几年后得了肝硬化死掉了……总而言之,那个浑球儿给我派了个新活儿,让我去孟加拉乡下的某个地方报道一座桥的建成仪式。我是说,那地方连铁路都没有,两片丛林全靠这座该死的桥连在一块儿。桥下面的河有几百码【7】宽,水深可能只有三英寸【8】吧。但这座桥是用战后美国提供的第一笔援助款建起来的,所以我得去报道这事儿。”阿贝停下来望向窗外。街上某处传来西班牙语怒气冲冲的叫喊,但阿贝似乎并没有听见,“总而言之,特别无聊。工程师和施工队伍已经离开了,仪式上有政客,有宗教人士,大概就是印度很常见的那一套。一切结束以后,时间已经很晚了,我来不及坐吉普车回去——反正我也不急着赶回加尔各答——所以我就在村子边上的一座小客房里住了下来,那幢房子可能还是英占期的遗物。那天晚上真是热得要命——汗根本滴不下来,直接就在皮肤上蒸发了——蚊子多得让人发疯,于是到了午夜以后,我索性爬了起来,信步走到桥边。我站在那里抽了支烟,然后开始往回走。要不是有月光,我根本就不会看见那一幕。”

阿贝取下嘴边的雪茄,做了个怪相,仿佛是在嫌弃雪茄的味道。“那个孩子看起来顶多十来岁,或者更小一点。”他说,“桥西边的水泥桥墩上有几根支出来的铁棍,可能是加固支撑用的,那孩子就被穿在铁棍上面。看得出来,当时他没有一下子死透,铁棍从他身体里穿过去的时候,他还挣扎了一会儿——”

“他爬到桥上以后摔了下去?”我问道。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阿贝说,“当地政府在验尸报告里也是这样说的。但我真他妈想不出来,他怎么能恰好就扎到那些棍子上……除非他是从高处的梁上跳下去的。然后又过了几周,就在甘地结束绝食和加尔各答的暴乱平息之前,我去了英国领事馆,想查一篇文章,基普林的《建桥者》。你应该读过吧?”

“没有。”我说。基普林的散文和诗我都读不下去。

“值得一读。”阿贝说,“基普林的短篇小说相当不错。”

“那么这篇小说讲了什么?”

“呃,故事的核心是这样的,孟加拉人有个传统,每座桥修完以后,他们都会精心准备一个宗教仪式。”

“某种不寻常的仪式?”我隐隐猜到了他想说什么。

“也不算,”阿贝说,“在印度,大大小小的事他们都会搞点儿宗教仪式。只是孟加拉人的仪式启发基普林写下了那篇小说。”阿贝把雪茄放回嘴边,从牙缝里挤出最后的一句,“每座桥建成以后,他们都会献祭一个活人。”

“好吧。”我说,“真棒。”我收好影印的资料,把它放回公文包里,然后起身告辞,“阿贝,如果你又想起了基普林的哪篇小说,请务必打电话告诉我们。阿姆丽塔对这些东西非常着迷。”

阿贝站起身来,身体前倾,粗短的手指按在稿件堆上:“该死,博比,真希望你不要去那个……”

“瘴气沉沉的地方。”我补充道。

阿贝点点头。

“我会离新桥远一点儿的。”我一边走向门口,一边说。

“至少考虑一下,让阿姆丽塔和你们的宝宝留下来。”

“我们已经决定了,全家一起去。”我说,“机票、酒店全都订好了。我们有自己的想法。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如果那真是达斯写的,如果我真能弄到授权,你想不想要他的新作?你说呢,阿贝?”

阿贝再次点点头,把雪茄扔进凌乱的烟灰缸里。

“我会从加尔各答欧贝罗大酒店的游泳池边给你寄明信片的。”我打开房门。

关门离开的最后一瞬,我瞥见阿贝站在那里,手臂向前半伸,像是想挥手,又像是无奈地宣告放弃。

02

你想了解加尔各答吗?

那就准备好忘记她。

——苏希尔·罗伊

出发之前的那个晚上,我和阿姆丽塔一起坐在前门廊上,她正在给维多利亚喂奶。萤火虫在树影间闪烁,蟋蟀、树蛙和几只鸟儿的鸣叫声组成了婉转的夜曲。我们的房子离新罕布什尔的埃克塞特只有几英里【9】远,但有时候这里显得如此安静,仿佛身在另一个世界。在那个埋头写作的冬天,这样的与世隔绝让我觉得享受,但现在我坐立不安;可能正是这几个月的隐士生活让我变得蠢蠢欲动,渴望旅行,渴望见到陌生的地方、陌生的面孔。“你真的想去吗?”我问道。夜色中我的声音响亮得有些突兀。

宝宝已经喝完了奶,阿姆丽塔抬起头来,窗户里透出的朦胧灯光照亮了她高耸的颧骨和柔软的棕色皮肤。她的黑眼睛看起来晶莹闪亮。阿姆丽塔有时候真是美极了,以至于一想到我们有可能不曾相遇、不曾结婚生子,我的头就会真的痛起来。她轻轻托起维多利亚,在她的衣襟合上之前,我瞥见了乳房的柔美曲线和挺翘的乳头。“去一趟也没什么,”阿姆丽塔说,“我也想见见爸妈。”

“但是印度,”我说,“加尔各答。你想去吗?”

“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去一趟也可以。”她说。她把一张叠好的干净尿布搭在我肩上,然后把维多利亚递给我。我轻轻揉着宝宝的脊背,感受着她的温暖,嗅着她身上的乳香和婴儿气息。

“你确定这不会妨碍你的工作?”我问道。维多利亚在我怀里扭动起来,胖乎乎的小手伸向我的鼻子。我朝她手心里吹了口气,她咯咯地笑起来,然后开始打嗝儿。

“没问题的。”阿姆丽塔回答。但是我知道,她只是为了让我宽心。劳工节以后,她就要开始在波士顿大学教一门新的研究生水平的数学课,我很清楚她要做多少准备工作。

“你期待重回印度吗?”我继续问道。维多利亚已经把头奋力凑到我颊边,高兴地在我的领子上蹭着口水。

“我很好奇,它和我记忆中的样子会有什么不同。”阿姆丽塔说。她的嗓音柔和,剑桥的三年让她的英语带上了一点儿口音,但绝不是那种平淡乏味的纯粹英式口音。听她说话的感觉就像是一只涂满油的手掌有力地抚过你的身体。

阿姆丽塔七岁的时候,她的父亲把自己的工程公司从新德里搬到了伦敦。她曾跟我说起过儿时记忆中的印度,和一般人的刻板印象别无二致:文化光怪陆离,到处都嘈杂混乱,种姓歧视无处不在。这一切和她的性情格格不入:阿姆丽塔是安静与高贵的化身,她讨厌噪声,以及任何形式的杂乱;世间的不公令她惊骇,语言与数学井井有条的韵律规范了她的头脑。

阿姆丽塔跟我讲过她在新德里的家,夏天她也曾和姐妹一起住在孟买一位叔叔的公寓里:光秃秃的墙上到处都是陈年的污渍,窗户大开,床单粗糙,晚上有蜥蜴在墙上匆匆爬过,一切都那么廉价而杂乱。相比之下,我们在埃克塞特郊外的家就像北欧设计师的梦那样干净开阔,闪烁着原木特有的光泽,椅子整齐舒适,墙壁雪白,隐藏式光源照亮艺术家的杰作。

阿姆丽塔的钱支撑着我们的房子和小小的艺术收藏。她曾开玩笑说,这是她的“嫁妆”。起初我不愿意花她的钱。1969年,也就是我们结婚的第一年,我的总收入是5732美元。那一年我辞掉了卫斯理学院的教职,开始全职写作和编辑。我们住在波士顿,公寓矮得连老鼠都得蹲着走。但我不在乎,我愿意为自己的艺术追求而吃苦。阿姆丽塔却不愿意。她没有争吵,也听从我的意见没有动用自己的信托基金。但是1972年,她付了这幢房子和四英亩【10】土地的首期款,并买下了我们的第一件藏品,那是杰米·韦思的一幅小型油画。后来我们又陆续买了其他八件藏品。

“她睡着了。”阿姆丽塔说,“你可以停下来了。”

我低下头,发现她说得对。维多利亚入睡得很快,她张开小嘴,半握着拳头,婴儿急促的呼吸软软地喷在我的颈间,我继续轻晃着她。

“我们把她抱回去吧?”阿姆丽塔提议,“外面开始凉了。”

“再等一分钟。”我说。我的手掌比宝宝的背还宽。

维多利亚出生的时候,我三十五岁,阿姆丽塔三十一岁。多年来只要有人愿意听——也有一些不愿意听的——我就会喋喋不休地一再强调,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我高谈阔论人口过剩、强迫年青一代直面惨淡的二十世纪是多么不公平,不想要孩子又要生的人有多蠢。对于这件事,阿姆丽塔依然从来不曾争辩——不过以她接受的正规逻辑训练,我怀疑她能在两分钟内把我的所有论点批驳得体无完肤——但在1976年初的某个时间,大约是在本州初选那会儿,阿姆丽塔自顾自地停了避孕药。1977年1月22日,杰米·卡特完成就职仪式重回白宫两天以后,我们的女儿维多利亚出生了。

“维多利亚”这名字绝不是我选的,但暗合我的心意。七月里炎热的一天,阿姆丽塔第一次提出了这个名字,当时我们都一笑了之。坐着火车到达孟买的维多利亚车站,这似乎是阿姆丽塔最早的记忆之一。那幢宏伟的建筑是英国殖民时期的遗迹,迄今仍是印度的地标之一。每次想起它,阿姆丽塔总会心生敬畏。从那时候起,维多利亚这个名字在她心中就成了美丽、优雅和神秘的化身。所以最开始,我们只是开玩笑说要给宝宝起名叫维多利亚,可是到了1976年的圣诞节,我们就发现,如果宝宝是个女孩的话,再也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名字了。

维多利亚出生之前,我总爱抱怨那些有了孩子就没了自我的朋友。明明都是些聪明人,我们曾无数次愉快地讨论各种话题,政治、散文、剧院之死,或者诗歌的衰落,可现在他们却只会喋喋不休地谈论自己的儿子长了第一颗牙,或者花好几个小时事无巨细地描述小希瑟在幼儿园的第一天。我发誓,我绝不会沦落到这等地步。

但我们的孩子是不一样的。维多利亚的成长值得所有人精心研究。我发现自己完全沉醉于她的呢喃儿语和笨拙的动作。换尿布这事儿确实令人生厌,但只要看到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挥动肉乎乎的胳膊,深情凝望着我,那什么都不在话下。是的,我觉得她深情地凝视着我,因为她的父亲,一位出版过作品的诗人,竟然甘愿屈尊为她做这等凡俗琐事。七周后的一个清晨,维多利亚第一次赏光露出了真正的微笑,我立即打电话给阿贝·布龙斯坦分享这个喜讯。众所周知,阿贝从不会在早上十点半之前起床,据说是为了保持语感,但那天他依然祝贺了我,然后礼貌地指出,这会儿才凌晨五点四十五。

现在,维多利亚七个月大了,她的天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差不多一个月前,她就学会了比画“这么大”;而在那之前好几周,她俨然已经成了“躲猫猫”的大师。六个半月大的时候,维多利亚学会了爬——这显然是高智商的标志,虽然阿姆丽塔并不赞同——尽管她总是倒退着爬,但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她的语言能力每一天都在突飞猛进,虽然我还不能从她的牙牙儿语中分辨出“爸爸”或“妈妈”的音节(哪怕我把录下来的磁带放慢一半的速度也听不出来),但阿姆丽塔狡黠地微笑着向我保证,她曾经听到维多利亚说过几个完整的俄语或德语单词,甚至还有一整句的印地语。而且我每天晚上都会为她读点儿东西,有华兹华斯的《鹅妈妈歌谣》,有济慈,还有我精心挑选的庞德的《诗章》片段。她似乎很喜欢庞德。

“上床去吗?”阿姆丽塔问道,“明天我们得一早起来。”

我留意到了阿姆丽塔的语调。有时候她是真的在问“我们现在睡觉吗”,而有时候她其实是在说“我们做爱吧”。现在显然是后者。

我抱着维多利亚上楼走到摇篮边,把她放进摇篮。然后我站在原地凝望了片刻,维多利亚趴在摇篮里,身体微微有些倾斜,周围放满了毛绒玩具。她的头靠着防护垫,月光温柔地洒在她身上,仿佛上帝的恩赐。

片刻之后我走下楼梯,锁好门窗,关掉所有的灯,然后回到楼上。阿姆丽塔在床上等我。

在我们做爱的最后几秒钟里,我翻身看着她的脸,希望为我不曾诉之于口的问题找到答案,但一片云从月亮上飘过,将一切掩埋在突如其来的黑暗之中。

03

午夜里,这座城市就成了迪士尼乐园。

——苏布拉塔·查克拉瓦蒂

我们的飞机由南向北飞越孟加拉湾,在午夜抵达了加尔各答。

“我的上帝。”我喃喃低语。阿姆丽塔倾身越过我的座位,向窗外张望。

在阿姆丽塔父母的建议下,我们乘坐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飞机去孟买过了海关。一切都很顺利,但印度航空公司从孟买飞往加尔各答的航班因机械故障延误了三小时。经过漫长的等待,我们终于登机,然后又在机舱里坐了整整一小时,既没有灯也没有空调,因为外部发电机已经撤走了。坐在我们前面的那位商务人士说,三周以来孟买到加尔各答的航班就没有哪天不延误的,因为飞行员和航班工程师正在闹矛盾。

起飞以后,我们的飞机又因为剧烈的雷暴向南绕了一大圈。维多利亚闹了大半个晚上,但现在她在母亲的怀里睡着了。

“上帝啊!”我再次惊叹。加尔各答在我们脚下铺展开来,整座城市占地两百五十多平方英里,在绝对黑暗的云层和孟加拉湾之间,一大片灯火如银河般璀璨。我曾在夜间乘飞机抵达过许多城市,但从没见过这样的图景。和普通城市的电灯光芒不同,午夜的加尔各答闪烁着数不清的灯笼和篝火,还有一种奇怪的柔光——简直像是真菌的磷光——从千万个看不见的角落溢出来。大多数城市的灯光是一条条连续的直线,那是地面上的街道、高速公路和停车场,但加尔各答的灯火看起来星星点点、杂乱无章,仿佛散落的星座,被一条条黑暗的河流隔开。按照我的想象,战争期间的伦敦或者柏林遭到轰炸以后——整座城市燃起熊熊大火——也许正是这个样子。

就在这时候,起落架的轮子触到了地面,可怕的潮气涌进凉爽的机舱。转眼间我们就下了飞机,跟着挤挤挨挨的人流走向行李提取处。航站楼又小又脏。虽然已经很晚了,但到处都是汗流浃背的粗人,他们高声喊叫,横冲直撞。

“难道没人来接我们吗?”阿姆丽塔问道。

“有。”我从破烂的传送带上手忙脚乱地取下我们的四个袋子放在脚边,任凭周围的人潮起伏涌动。小小的航站楼里充斥着歇斯底里的气氛,身穿白衬衫和纱丽的男男女女都很暴躁。“莫罗在孟加拉作家协会有个熟人。应该有个名叫迈克尔·莱纳德·查特吉的人会开车送我们到酒店。但我们现在晚了好几个小时,他可能已经回家了。我看能不能叫辆的士。”

但是看到门口那些挤挤挨挨高声叫嚷的人,我停下了脚步。

“是罗察克先生和夫人吗,罗伯特·罗察克?”

“卢-察克。”我条件反射地纠正了他的发音,“是的,我就是罗伯特·卢察克。”我看着这个好不容易才挤到我们身边的男人。他又高又瘦,穿着一条脏兮兮的棕色裤子,白上衣已经变成了灰色,在泛绿的荧光灯下显得特别龌龊。他的脸看起来相当年轻——可能不到三十——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但一头黑发滑稽地支棱着,穿透力极强的黑眼睛让人觉得那背后潜藏着被压抑的暴力冲动,黑色的眉毛在鹰隼般锐利的鼻子上方几乎连在了一起。我后退半步,放下一只行李袋腾出右手。“查特吉先生?”

“不,我没看到查特吉先生,”他的声音有些刺耳,“我叫M.T.克里希纳。”他的口音很重,听起来像在唱歌,再加上周围的嘈杂,一时间我误听成了“空虚的克里希纳【11】”。

我伸出手,但克里希纳已经转身向外带路了。他用右手奋力推开前面的人。“这边请。快,动作快点儿。”

我朝阿姆丽塔点点头,拎起行李。这么热又这么吵,维多利亚居然没醒,真是不可思议。“你是作家协会的人吗?”我问道。

“不不不。”克里希纳没有回头,“我是个兼职老师,你知道吧。我在美国教育基金会印度分部有个熟人,我的顶头上司沙阿先生,他又在纽约认识一位亲爱的老朋友,亚伯拉罕【12】·布龙斯坦先生。于是这位先生的善意最终着落在我头上。快走。”

航站楼里热得像蒸笼,外面的空气似乎更加潮湿凝重。探照灯照亮了航站楼大门上方的银色标志。“德姆-德姆机场。”我大声念道。

“对对对。以前他们在这儿造过子弹,一战以后这事儿就不合法了。”克里希纳解释道,“这边请。”

突然我们身边就围了十多个搬运工,吵嚷着争抢不多的几件行李。他们的大腿像芦苇一样单薄,双腿赤裸,身上胡乱搭着棕色的破布,其中有个人少了只胳膊,另一个看起来遭过火烧:他几乎没有脖子,下巴和胸口之间是大片狰狞的疤痕组织。显然他没法说话,但他损毁的喉咙仍在发出急促的声音。

“把行李给他们。”克里希纳急速说道。他大大咧咧地做了个手势,搬运工一拥而上,争抢我们的袋子。

我们沿着弧形的车道只走了六十步左右。氤氲的湿气坠得空气沉甸甸的,像浸透了水的军毯一样又黑又重。有那么一瞬间,我恍惚觉得是在下雪,空气中似乎有白色的碎屑飘拂,然后我意识到,那是无数昆虫在航站楼探照灯的光束中飞舞。克里希纳朝搬运工做了个手势,指指不远处的一辆车,然后我惊讶地停下脚步。“是辆巴士?”我问道。虽然那辆蓝白色的车看起来更像是小面包车,而不是正经大巴。车身上喷着美国教育基金会印度分部的缩写,USEFI。

“对对对。只有这辆车了。咱们得快点儿。”

一名搬运工像猴子一样敏捷地爬上车顶,其他人把四个行李袋挨个儿递给他,然后他再把行李绑在车顶的架子上。他们用一条黑色的塑料绳绑行李的时候,我漫无目的地想,我们干吗不直接把行李塞进车里呢?管他呢。我耸耸肩,找出两个五卢比的硬币准备给搬运工当小费。克里希纳取走了我手里的一枚硬币,然后把另一枚还给我。

“不要,太多了。”他说。我再次耸耸肩,然后扶着阿姆丽塔把她送上车。搬运工焦躁的叫喊终于惊醒了维多利亚,她大哭起来,又为这片喧嚣增添了新的音符。我们冲着睡眼蒙眬的司机点点头,坐到右边第二排座位里。克里希纳在门口跟三个搬运工争执。他们的孟加拉语说得很快,阿姆丽塔没法完全听懂,但仍能捕捉到只字片语。她告诉我说,那些搬运工很不高兴,因为五卢比没法平均分成三份,所以他们要求克里希纳再给一个卢比。克里希纳喊了几句,然后试图关上巴士车门。年纪最大的那个搬运工脸上沟壑纵横,胡茬儿都已经白了,他上前一步,用身体挡住了折叠门。其他搬运工从航站楼门口向这边走过来,叫喊声开始变成咆哮。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我对克里希纳说,“拿去,再给他们几个卢比吧。我们赶紧离开这儿。”

“不行!”克里希纳的视线扫过我们这边,现在那双眼睛里的暴虐已经挣脱了束缚。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凶狠,就像某些血腥运动的玩家一样。“太多了。”他固执地说。

现在已经有一群愤怒的搬运工聚集在巴士门口,突然他们开始伸手拍打车身。司机坐直身体,紧张地调整着头上的帽子,门口那个老头儿已经踏上了最低的一级台阶,似乎想挤进车里,但克里希纳伸出三根手指坚定地按向他赤裸的胸口,老头儿后退一步,回到了棕褐色的人群中。

几根粗糙的手指突然抓住了阿姆丽塔身侧半开的车窗,一脸烧伤疤痕的搬运工正在往上爬,就像在做引体向上。他的嘴巴在几英寸外神经质地快速开合,我们都看见了,他没有舌头。唾沫喷溅在尘迹斑斑的车窗上。

“见鬼,克里希纳!”我猛地站起身,打算直接把钱给搬运工。就在这时候,三名警察从阴影里冒了出来。他们头戴白色头盔,身穿卡其色短袖上衣,腰缠武装带。其中两名警察手持“拉蒂”——印度版的警棍,沉重的木棍长达三英尺【13】,末端镶有金属帽。

搬运工仍在大喊大叫,但看到警察过来,他们还是让出了一条路。那张疤痕狰狞的脸从阿姆丽塔身侧的车窗外消失了。第一个警察用棍子敲敲车头,老搬运工转头跟他大声抱怨,警察举起吓人的棍子,更加响亮地吼了回去。克里希纳抓紧机会一扳把手,终于关上了车门。他快速对司机说了句什么,我们的车终于动了起来,沿着黑暗的车道开始加速。有人朝车尾扔了一块石头,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然后我们离开机场,拐上了一条空荡荡的四车道马路。“VIP高速公路,”克里希纳还站在门口,“只对非常重要的人士开放。”右边一块灰扑扑的广告牌一闪而过,上面用印地语、孟加拉语和英语分别写着一条简短的标语:欢迎来到加尔各答。

我们没开车头灯,但车顶的小灯一直没关。阿姆丽塔漂亮的眼睛下面已经开始出现黑眼圈。维多利亚筋疲力尽,但是她睡也睡不着,哭也没力气,只好在妈妈怀里一阵阵咕哝。克里希纳侧身坐进我们前排的座椅,头顶的小灯和窗外间或掠过的街灯照亮了他鹰隼般锐利的鼻子侧影和愤怒的表情。

“我在美国的大学里待了差不多三年。”他说。

“是吗?”我说,“真有意思。”其实我恨不得一拳把这浑球儿砸个满脸开花,瞧他惹来的好事儿。

“对对对。我跟黑人、奇卡诺人和红印第安人待在一起,这些人在你们的国家都饱受压迫。”

高速公路两侧黑漆漆的沼泽突然变成了路肩上的一座座棚屋。灯笼的火光透过粗麻袋搭成的墙壁漏了出来。远处篝火照出的瘦长剪影在黄色的火光中疯狂地跳动。没有经历任何过渡,我们就已离开乡村,进入雨中的狭窄街道。蜿蜒的道路旁排布着一座座废弃的高楼,锡制屋顶的贫民窟绵延好几英里,漆黑破败的店面密密麻麻地向前延伸,完全看不到尽头。

“教我的教授都是些蠢货。保守派的蠢货。他们觉得书里那些已经死亡的词语组成的东西才叫文学。”

“嗯嗯。”我随声附和,虽然我完全不知道他打算说什么。

街道已被雨水淹没,有的地方水深有两三英尺。破烂的帆布棚子下面有许多裹着袍子的身影,他们或坐或蹲,有的人已经睡着了,有的人还在盯着我们的车看,阴影中我只能看见他们反光的眼白。每条巷子里都露出敞开的屋子、毫无遮掩的庭院、照明的火光,以及交错移动的阴影。一个瘦弱的男人拉着一架沉重的板车,巴士开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不得不跳到路边。我们的车呼啸而过,扬起的水帘把男人和他的货物都浇了个透湿。他挥舞拳头,嘴里嚷嚷着我们听不见的污言秽语。

街边的建筑老得看不出年代,仿佛是某个被遗忘的史前文明残留下来的废墟,那些阴影、角度、孔洞、空隙,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人类的建筑。不过,我们总能在这些摇摇欲坠的德鲁伊建筑的二楼或三楼发现人类栖息的迹象:光秃秃的灯泡在天花板上摇晃;窗户里不时冒出来一两个脑袋;斑驳的墙壁灰泥剥落,露出白色的建筑骨架;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多手俗丽神像歪歪扭扭地贴在墙上或者窗玻璃上;孩子们吵吵嚷嚷地玩耍、奔跑、穿过狭窄阴暗的巷道;婴儿的哭声若隐若现;角落里时常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巴士轮胎碾过湿土和柏油路面,发出细碎的声响;裹着布片的人影像尸体一样躺在人行道的阴影之中。一种恐怖的似曾相识感笼罩了我。

“我写了一篇论文,阐述沃尔特·惠特曼对禅宗佛教的亏欠,结果那个蠢货教授不肯接受这篇论文,于是我愤而退学了。真是个傲慢狭隘的蠢货。”

“嗯嗯。”我回答,“我们能把车里的这些灯关掉吗?”

我们正在驶向这座城市的中心。破烂的贫民窟开始让位于更宏伟但看起来甚至更破旧的建筑。街边看不到几盏路灯。十字路口的深水坑反射着周围模糊的火光。每间黑漆漆的店面门口都有裹着破布的人影无声地躺在地上,就像一堆堆无人认领的衣服。看到我们的车,有的人会突然坐起来,目送巴士离开。车里的黄色灯光让我们看起来像是三具涂过蜡的尸体。我现在终于理解了战俘在敌人的首都游街时的感觉。

前方,一个男孩站在一片漆黑的水坑旁,抓着某只动物的尾巴甩动,我觉得那是一只死猫。巴士靠近的时候,他猛地把手里的东西扔了出来,毛茸茸的尸体还没撞上挡风玻璃我就认了出来,那是只死老鼠。司机咒骂着猛打方向盘撞向那个孩子,男孩敏捷地蹦开,棕色的腿在窗外一闪而过,他原来站立的那片水洼被巴士的右轮碾得水花四溅。

“你肯定明白,当然,因为你是一位诗人。”克里希纳咧咧嘴,露出细小尖锐的牙齿。

“灯能关掉吗?”我又问了一遍。怒火在我心中升腾,阿姆丽塔用左手碰了碰我的胳膊。

克里希纳用孟加拉语快速说了几句,司机耸耸肩,咕哝着什么。

“开关坏了。”克里希纳告诉我们。

我们拐进一片开阔的广场。这里原本可能是一处停车场,它仿佛一条阴暗的实线,切开迷宫般破败的建筑群。广场上杂物遍地,两辆废弃的有轨电车停在中央,有十多户人家倚靠车身搭起了帆布的棚子。雨又开始下了。突如其来的大雨像从天而降的拳头般敲打着金属车身。挡风玻璃外只有司机的那一侧有雨刷,它慢吞吞地左右摆动,雨帘很快在我们与城市之间拉起一层面纱。

“我们必须谈谈M.达斯先生。”克里希纳说。

我眨眨眼。“我希望你把车灯关掉。”我缓慢而坚定地说。从机场开始,我的怒气就开始不断蒸腾。有那么一瞬间,我恨不得掐死这个自命不凡、感觉迟钝的白痴——我要紧紧扼住他的喉咙,直到他青蛙似的眼睛从愚蠢的脑袋上爆出来。怒火在我体内涌动,仿佛高度数酒精饮料带来的暖流。阿姆丽塔一定是感到了我的愤怒,她拽住我的胳膊,握得就像老虎钳一样紧。

“我得跟你谈谈M.达斯先生,这很重要。”克里希纳强调道。车里的闷热几乎达到了忍受的极限,汗珠凝固在我们的脸上,仿佛烫出来的水疱。我们的呼吸像水汽一样停留在空中,外面大雨如注,就像整个世界都已毁灭。

“我要关掉这些该死的灯。”我站了起来。要不是怀里抱着维多利亚,阿姆丽塔铁定会伸出双手抓住我。

我居高临下地俯视克里希纳,他浓密的眉毛惊讶地往上抬了抬。阿姆丽塔松开我的右臂说道:“没关系,博比。我们到了。看,酒店在那边。”

我停顿了一下,然后弯腰望向窗外。大雨去得和来时一样突兀,只剩下零星飘拂的雨丝。我的怒火也随着雨点敲打车顶的噼啪声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

“要不我们回头再谈吧,卢察克先生,”克里希纳说,“这是头等大事。要不就明天?”

“好的。”我抱起维多利亚,率先走出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