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韩铁衣,秦筝现在没有了大恨,却突然又觉得有些不安起来。算算日子他早该从那黑煤窑里被释放出来了,不知此时可正在满江湖的寻她。若是下次再狭路相逢又当如何?正面交手,她自认还不是他的对手。看来当务之急还是得尽快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值,免得也落到被捆绑住游街示众的地步。

与若天无云在一起混了大半个月,秦筝总算还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想要提升综合实力值的话除了杀怪就是做任务,于是心里一边盘算着一边信步拐进了一家店铺,抬头一看,才知道这是家绸缎庄,她也不介意,径自就上前去和那掌柜的搭话。她现在懂得这里只要开着门的屋子都能进,而且和屋子里的NPC搭话十有八九会接到任务。当然,偶尔有例外,譬如青楼。

“请问您需要买些什么吗?”绸缎庄的掌柜迎了上来,虽然脸上带着笑容,可是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他似乎有什么烦心事,笑得十分勉强。

“你有心事么?也许我可以帮你。”秦筝也不废话寒暄,开门见山道明来意。她第一回见人这么跟NPC说话时还感觉十分怪异,见多了之后也就习惯了。反正她以前做杀手的时候也都是接了任务,再做任务,只是过程各异罢了。

“啊!女侠若是肯帮忙那就太好了!”掌柜立刻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但随即又皱起了眉向秦筝道:“只是已经有多位侠士为了帮我一去不返了,我怕……”

“你尽管说,我能帮得上忙就一定帮。”秦筝口里应得爽快,心里却想,若是你的任务太难完成,我也一去不返……换作从前她是绝对不会有这种想法的,接下一个任务后往往要做好抵上性命来完成的准备,可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们似乎不太在意接了任务是不是一定要完成,若天无云就时常挑挑捡捡,只做他感兴趣的任务。

“那太好了!”掌柜兴奋的搓着手道:“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日子我店里来了个客人,他进门略看了看货就说五陵城最大的绸缎庄也不过如此,说我的店里卖的料子都是些普通货色,浪得虚名。也怪我当时沉不住气,说不管什么贵重的料子我这里都有。那客人就问我有没有金锦缎……”

说到这里,那掌柜顿了顿,秦筝面带微笑地望着他,等待下文。不过,她也猜到这家店里肯定是没有金锦缎这种布料了,否则也不用叫她帮忙。

那掌柜见秦筝不接他的话,便笑了两声接着道:“金锦缎在织造的过程中必须用太阳草染色,再经过特殊工艺加工才会有那种别的绵缎比不上的鲜亮色泽与光彩,只是这太阳草十分难得,只长在升月城外的落日山上,你能不能去帮我寻上五百株来?”

秦筝先前听他说到太阳草难得就预感有些不妙,听了后面的话更是冷汗直冒,道:“既然难得,怎么寻得到五百株?”怪不得别人接了任务一去不返,原来如此!

“这个……”掌柜的尴尬地清了清嗓子道:“多找找,多找找肯定有,少了我也不够用哪!”

“我试试吧……”

掌柜的见秦筝应了,脸上露出喜色道:“那客人跟我约定十日之后来取货,你最好在七日之内就将寻到的太阳草交给我,我好让织行赶紧织造。”

秦筝点点头,打开自己的任务面板就去看任务说明,果然这是一个限时任务,必须在七日内完成。她很怀疑自己在七日之内能不能寻够这么多数量的太阳草,于是她发千里传书去问若天无云:如果接了任务没做完会怎么样?

等了一会,若天无云的回书来了:不怎么样,就是交给你任务的NPC对你的信任和好感会大幅度下降,如果降得厉害,他以后就再也不会搭理你。怎么?你从牢里出来了?有没有挖到宝贝?我还在这该死的鹰窝山上寻玲珑草呢!

秦筝看到回书苦笑了笑,她现在也要去寻草了呢!若天无云只要寻一株玲珑草,她却要寻上五百株太阳草。

回复了若天无云的传书,秦筝出了绸缎庄熟门熟路的拐进一家调味品店买了些烹饪用的调料,又去药店花光自己身上仅剩的数十两银子买了点金创药、回血丹与回复内力的回春丹,仗着自己剑法精妙她其实很少需要使用内力,可是这里不用内力就无法练习内功,虽然也可以盘膝打坐,但是那熟练度涨得叫人心焦。

秦筝没忘了留下5两银子坐马车,升月城在五陵城的西南方向,坐上马车不过一个时辰也就到了。她不及去仔细探看这个城市,下了车就打听了落日山的方向径自上山去了。寻见太阳草的时候她才庆幸自己带了不少药物的先见之明,因为每次去采太阳草的时候总有一只磨盘大的蜘蛛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要攻击她,第一次没防备,差点就被毒死了,好在她身上带着水晶甲虫,可以用来解毒。

整整五天,秦筝饿了就打两只野兔烤来裹腹,渴了喝几口山泉水,累了就宿在树顶,餐风宿露了五天才寻齐五百株太阳草,杀死五百只大型蜘蛛。身上的药吃光了,综合实力值也涨了不少,但是人也累得够呛,偏偏蜘蛛这样的怪物不掉钱币,她除了捡了一腰带的蜘蛛腿和蜘蛛毒囊外就拾到过一本教人如何练制蛛毒的书。她虽对制毒没有太大兴趣,但好歹也是混极乐谷的人,于是便翻着瞅了两眼,谁知这一看,这本书立刻就消失在了她的手中,任凭她寻遍四周的地面也一无所谓,最后她只好很无奈地认定原来手中的物事也会被“刷新”掉。

做完任务回到升月城,寻了好几家店铺才在药店里将蜘蛛腿和毒囊卖掉,赚了三百两银子,于是便有了钱坐车回五陵城。跑去绸缎庄交了任务,秦筝在接过绸缎庄掌柜递给她的一件月白色绸袄和五百两银子时还在心里盘算着要去客栈好好泡个澡睡上一觉,谁知那掌柜又腆着脸对她笑道:“不知姑娘可不可以再帮我一个忙?”

秦筝盯着这掌柜瞧了半天,又在属性面板里看了看刚才交任务时涨的经验值,终于扬了扬眉咬牙吐出一个字道:“说!”

正文 第五十七章 谁比谁倒霉

从绸缎庄里出来的时候秦筝才吁出一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掌柜没有再让她去采什么太阳草月亮草的,只是叮嘱她日后若是采集了太阳草,一定要卖给他,他按高价收购。秦筝连声答应着,迫不及待的离开。

她边往客栈的方向走去边将掌柜给她的那件月白色绸袄拿出来瞧了瞧属性

绸袄,耐久度:60/60,防御:7-30,效果:增加100点生命值。说明:这是一件样式精美的月白色绸袄。

属性似乎还不错的样子,秦筝也看不太懂,只知道有附加效果的衣服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起码比她身上穿的好,于是决定一会去客栈换上。

刚刚收起绸袄,她抬起头来,恰恰看到一个她此时最不想遇见的人,四目相对良久,秦筝正在考虑怎么逃跑,从哪个方向跑,就见那人突然转身拔腿就跑!秦筝愕然,要跑也应该是她跑吧?可是当下也顾不得多想韩铁衣为什么见了自己就跑,选了和他相反的方向也飞奔起来。现在她的武功还比不上他,能躲当然先躲。

这城里的小巷如同蛛网,这些天来秦筝虽然对常去的一些店铺的位置方向很熟悉了,但是她可没逛过这些小巷,慌乱之下随便择了一条就一头钻了进去,一边记忆着跑过的路线,方便一会寻路回来,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奔跑,转向,再奔跑。结果,在跑了半天后的再一次转弯中,一头撞上了不明物体。因为奔跑的速度很快,这一撞的力道相当大,直撞得她头昏眼花弯下了腰拼命喘息,五脏六腑像要翻腾过来一样,胸中烦闷欲吐。

秦筝感觉自己撞到的似乎是人,她没有与人过度接近的习惯,条件反射的就向后疾退数步,正准备抬头去看,就听见一个耳熟的声音在抱怨:“怎么又是你!简直是阴魂不散啊!”

天哪!怎么又是韩铁衣这个家伙,他才是真的阴魂不散呢!秦筝一边喘气一边瞪他,握紧了腰间缠魂剑的剑柄,脑中却在盘算着是趁他不备上前去刺他一剑还是赶紧转身再次逃跑。谁知韩铁衣居然比她还警惕,望着她向后退了两步,道:“真邪门,每次遇到你都倒霉,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

“我才每次遇见你都倒霉呢!”秦筝有些愤怒了,这人怎么说话都是反着说的?第一次遇见他,自己莫明其妙就被打昏了卖到青楼。第二次遇见他,又遇上贼人劫镇。这次不知道又要如何倒霉了。

“我不想跟你废话,谁知道再呆下去我会不会又有霉运,现在我往这边走,警告你,不要跟上来啊!”韩铁衣一边说,一边继续倒退着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见秦筝脸上怒意渐退,反而笑得更甜蜜起来,便觉背脊骨上一寒,瞥了条巷子立即拐了进去,拔腿就跑。怪事,怎么每次她笑的越甜自己就感觉越冷呢?而且也会越倒霉!算了,还是离她远点好了,免得沾上霉运!

韩铁衣边跑边郁闷!她说她倒霉,她有自己倒霉吗?第一次自己纯属路过,被她甜甜的叫了声哥哥,然后她金蝉脱壳下线走了,自己却莫明其妙就被一群君子堂的人群P,死了一次。第二次卖了她去青楼,不但没赚到钱反而倒贴了一百两银子。第三次原本想和解,谁知她居然偷袭,搜走钱就算了,还剃光自己的头发卖去黑煤窑,害自己累死累活干了十天才被放出来。第四次更夸张了!进城是去杂货铺交限时任务的,只是远远的看见她捆了人在游街示众,谁知杂货铺就因为她发明的新玩法挤满了排队买麻绳的人,怎么都挤不进去,差点又因此和人P起来,最后好不容易进去了,任务时间却过了,NPC看到他就鼻孔朝天翻白眼!总之一个字,霉!

秦筝哪里知道韩铁衣在想些什么,先前她还气得心里扬起了杀意,想爽爽快快的与他杀上一场,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谁知他反倒又跑了,这时真是又好气又好笑,站在原地发了半天呆,这才寻了原路出去。

去客栈好好的睡了一夜,第二天秦筝起来就先去铁匠铺里修缠魂剑,这是与若天无云在一起时养成的习惯,武器护具用上一段时间就要拿去修理,否则武器钝得无法使用,护具也破烂得不成样子。她想不通为什么这世上的东西都这么不经用,以前她一把剑可以用上数年,而且越用越趁手,从来就没有修过。

铁匠师傅接过她的缠魂剑看了几眼,喃喃道:“可惜啊可惜!”

“怎么?”秦筝不解。每次她来这里修剑,这个铁匠都只是收钱,然后修理,从来不跟她说话的,不知他这次在可惜些什么。

“这把剑属性很好,普通修理会掉耐久度上限,怪可惜的。”铁匠摇摇头,手里拿的铁锤抡了抡,想敲下去,又不忍心。

耐久度上限?秦筝翻出腰带里还没被自己扔掉的那把青钢剑瞧了瞧,见上面的耐久度显示为17/25,于是问那铁匠道:“你说的耐久度上限是哪个?”

“25那个。”铁匠斜斜地瞥了一眼道:“耐久度上限掉光了这把长剑就会断裂开来再无法使用。”

“你以前怎么没对我说过这个话?”秦筝纳闷了,难道是因为青钢剑太垃圾,随处可见,所以他就随便修理修理?

“垃圾剑当然随便修一下就好了。”果然铁匠如此回答,并道:“这把缠魂剑就不一样了,我还真修不下手。”

“有什么办法可以在修理的时候不掉耐久上限?”秦筝觉得他言下还有未尽之意。

“需要在修理的时候掺入一些玉石,按这把缠魂剑的品质来看,需要用中品的玉石,你去寻一些来吧。”铁匠将缠魂剑递还给秦筝。

从来没听说过修剑还要用到玉石,但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奇怪。秦筝这次没有讶异,只是问了个她觉得很重要的问题。

“每次修理都要用玉石?”

“是的。”铁匠点点头,开始修理另一个玩家的武器,不再理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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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八章 修理武器真麻烦

走出铁匠铺的时候秦筝觉得有些烦闷。她只不过是要修理一下武器而已,哪里知道会如此麻烦。何况这所谓的中品玉石要去哪里寻找她心里还没有底呢!看来又要再次去问若天无云了,亏得结识了这个万事通,否则她现在铁定像一只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撞。

秦筝在路边的小摊前吃云吞面的时候随手发了千里传书去问若天无云,等了没多久就收到了回书。若天无云似乎很激动,问她武器是什么属性,说他去修武器的时候铁匠可从来没提示过让他进行特殊修理,由此可见,秦筝手里的武器一定不错。

过了一会他又回书抱怨说他仍在茫无头绪的寻找那株该死的玲珑草,简直是贴着地皮一寸寸寻过去的,生怕一个眼错不见,就略过了。秦筝脑中浮现出若天无云弯腰贴地瞪大了眼睛仔细寻草的情景,不禁莞尔一笑,将武器的属性写在了千里传书上,若天无云回了两个字:值了!

秦筝正要催促他快点说玉石的问题,还没来得及发送传书,若天无云的信鸽又飞了过来,她接过字条展开一看,上面说玉石是挖矿的时候凭机遇挖到的,而且品质不等,一般越高级的矿区能够挖出上品玉石的几率越高。只是高级矿区的怪物等级也高,目前能够同时将挖矿和综合实力值都练得很高的玩家极少,所以好的玉石卖得很贵,就算是普通的也不便宜。

似乎还是没有说到点子上,秦筝抹了抹额角上的汗,付了云吞面的钱站起身来,决定自己去寻寻看这城里有没有玉器店,恰好若天无云的信鸽再一次飞来。这回总算说到正题了,他让秦筝去城东的交易市场转转,也许在那里能收购到玉石。

秦筝依言寻去,这交易市场是露天的,可是进去还得交上十两银子,门口那老得一脸皱纹,牙都快掉光了的NPC告诉秦筝,这叫买门票!不管进去是卖东西还是买东西,都要交这钱。

一进露天交易市场,秦筝放眼望去只见遍地都是卖装备的,虽然有些摊子也搭卖点别的零碎小东西,但摆在显眼处的还是五花八门的各色装备居多,略好一些的,价格就令人咂舌。

一个个摊子去寻玉石,见各类玉石品质价格不等,但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贵!最低等的一类玉石都要卖一二百两银子,中品玉石的价格在三百至六百两上下,而上品玉石少得几乎寻不见,价格简直惊人,秦筝瞥了一眼就赶紧走开了。

她现在发现这个世界上的钱好赚,但物价一样贵得惊人,有些她认为应该是很便宜的东西,偏偏卖得极贵,而且还不经用,过不了多久就要换新的,所以银子都跟流水一样,哗哗的赚进来,又哗哗的流出去。

“卖矿石和玉石,市场最低价,不便宜不要钱!”有人在大声哟喝。

秦筝走过去瞧了瞧,他卖的玉石比方才自己看过的还要贵,于是又懂得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世界上的人脸皮都比较厚,十分的狡诈。

“你要买什么?”那人可不知道秦筝在想什么,只是热情地招呼着她。

“中品玉石。”

“哪,这个柔晶玉和红石香凝玉都是中品的,你要的话,两块打包了一起去,一共收你八百两银子,你也可以用黄金付帐,八两黄金。”这里的一百两银子等于一两黄金。

“贵!”秦筝从来没和人讲过价,觉得很不习惯。

“玉石就是这个价。挖矿时出玉石的几率很小的,有时候挖上一天都出不了一两块,但是需求量很大,修好的武器和衣服都要用到,供不应求啊!我已经卖得很便宜了。”

“别人卖的没有这样贵。”

“好啦,两块一起七百两卖你,不能再低啦。用得起好装备也不在乎这点钱啊!”

秦筝身上的钱不够,只能买上一块,好容易讲价到三百两银子一块中品玉石,那人再不肯降价了,而秦筝的耐性也被磨光了,直接丢了三百两银子给他,随便拿了一块玉石就走。

回到铁匠铺将玉石交给铁匠,这次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专心致志的修起武器来。过了一小会,将缠魂剑递还给秦筝道:“好了。”

秦筝接过一看属性,耐久还是满的100,于是点了点头道:“只是修一次的费用也太高了。”

“还好啦,好武器可比玉石难得多了,修上一次也能用个五六天,平均下来一天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做个任务就赚回来了。不过你要是会烹饪的话也许还能省点钱。”这时另一个拿着玉石来找铁匠修理的玩家在旁插口道。

“烹饪?”秦筝奇了,不知烹饪和玉石能有什么关系。

“喏,这里出去右转的一条小巷里面有一个宗师级别的矿工NPC,他喜欢美食,可以拿菜肴去跟他换玉石,不过他的口味很叼的,只吃高级以上的厨师做出来的菜。游戏里谁练厨师这鸡肋职业啊!到处都有卖吃喝的酒楼食肆,随便买点也比自己做方便多了。”那玩家随口说着,眼睛却一直望着铁匠,似乎生怕自己的宝贝武器被他修坏。

秦筝自己虽然也是练厨师的,可是她现在堪堪只练到初级,而且近来她发现无论怎样做菜都不涨熟练度了,连中级都升不上去,更不可能做什么高级菜肴去换玉石,于是想了想便问道:“酒楼食肆里买了菜肴去换不行吗?”能开酒楼食肆,店里的掌厨手艺应该不差的。

“当然不行,我试过,那NPC说我拿劣等菜肴糊弄他,还唧唧歪歪说了一串什么家常小菜才可口的废话。”那玩家一边接过铁匠修好的武器一边道:“我猜游戏里挖掘到玉石的几率这么低,又放个这样贪嘴的NPC也是为了调动玩家练厨师的积极性,要不然这么鸡肋无用又不能赚钱的职业谁练?玉石少了,价钱就贵,你不想花钱买,那就得自己去练厨艺。好了,不说了,我要走了。”

他说完就转身出去了,秦筝却仍站在那里思索他的一番话,暗自决定要将厨艺再练得高些,只是得先解决她目前做菜不涨熟练度的问题。

这样想着,秦筝倒记起了当时学厨艺的时候,罗嫂曾托她带信给她在罗源村的姐姐,于是便去储物腰带里翻找,果然寻出了那封信。反正左右无事,这就送去好了,顺便还可以在这世上多游历一番,涨点见识。

今天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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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九章 做菜刀工很重要

从五陵城到罗源村没有直达的马车,必须在青江城中转。秦筝爽性租了一匹马,沿着大路肆意奔驰。风猛烈地扑面而来,身边的景物飞速地向后倒退着,秦筝骑在颠簸的马背上有些失神,她又想起了从前策马江湖,腥风血雨的杀手生涯。

“咴儿”跨下的马突然扬蹄嘶鸣,她回过神来,见前方有一辆马车疾行而来,急忙扯起缰绳避让,险险擦车而过,

“好俊的骑术!”车里有人大声称赞。

秦筝一笑,放缓了马速,开始徐徐慢行。正是初秋的凉爽天气,道路两旁的树木叶子已经开始微微泛黄,被风一吹,偶有几叶飘落下来,马蹄一踏,又碾落成泥。

解下腰间的水囊喝了几口水,秦筝拿手背抹了抹嘴角,觉得这样纵马闲游的日子很是惬意,若在从前,是没有这样悠闲的,甚至过了今日不知明日还是不是活着。秦筝叹口气,强迫自己不要再去回想那些日子,最好都忘掉,反正也回不去了,重新开始好好的活着,才最重要。

又行了一段路,渐渐,就听见前方依稀有轰鸣的水声传来,秦筝心念一动,策马遁着水声寻去,果然没走多远就见一丛瀑布以磅礴之势自山间急泄下来,一路撞击着岩石,势若奔雷,再映着山谷内的回音,声响震天动地。

这就是蝶舞绯絮上回在千里传书中说要去看的瀑布吧?的确十分壮观。走得近了,飞溅的水花扑面而来,满脸都是冰凉的湿润。再探头去看,一汪潭水色泽深碧,其润如油。秦筝忍不住就下了马,将马栓好后走到深潭边上掬起一捧水来喝了一口,只觉冰凉清甜,分外爽口,于是解下腰间的水囊,倾出里面的残水,满满的灌了一囊潭中之水。

秦筝玩了半天水,又从潭中捉了鱼烤来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潭水冰凉刺骨的缘故,这里的鱼个头不大,但肉质分外细嫩鲜美,秦筝一人就吃了好几条,至于水晶甲虫那饕餮之徒吃了多少就更不用提了!

玩够,吃饱,喝足。再次上路时已过午,秦筝赶到青江城时也不进城逗留,径直打听清楚方向就骑着马向罗源村行去,紧赶慢赶,进村的时候天色也已然黑了下来,四周景物都看不清了,只见村内灯火如萤。

敲开一家村民的房门,秦筝就笑着向人探问罗嫂姐姐的住处。

“哦,你找的是刘罗氏吧,她就住在我间壁。”这家村民正在吃晚饭,出来开门的老婆婆手里还拿着竹筷。

秦筝道了谢,又去敲刘罗氏的门,只听里面有人高声道:“门没关,进来吧。”

推了门进去,秦筝借着屋内的还算明亮的灯光看到了一个女人正坐在桌前剥豆子,这时她的脸转了过来,能够瞧出她的眉眼与罗嫂长的有几分相似。

“找我有什么事?”刘罗氏见进来的是不认识的人,便微微皱起了眉。

“我这里有一封你妹妹托我带给你的信。”秦筝取出信来递了过去。

“我妹妹?”刘罗氏在围裙上抹了抹手,狐疑地接过信来,借着灯光折开看了,半晌,抹了抹眼角渗出的泪水向秦筝道:“你别见笑,我们有十几年没见了。”

秦筝点头,见此情形自己也不好久留,于是便要告辞。

“你等等,我妹妹在信上提起了你,说你的厨艺学的还不错,让我再好好指点指点你。何况你大老远的替我送信来,我也没什么可回报的,就教你点厨艺为报吧。”刘罗氏连忙叫住了已然转身的秦筝。

“提到我?”秦筝愕然。她那天明明看见罗嫂是从一堆似乎早已写好的信中随手抽了一封叫她送来,上面怎么可能提到自己呢?

“对,就是提到你。”刘罗氏这时已恢复了常态,看上去她的为人比罗嫂要略为冷淡一些。她先是上下打量了秦筝两眼,然后方道:“我虽然想指点你,却不知道你目前的厨艺是什么水平,这样吧,我原本正要去煮晚饭,现在就由你随便烧两个菜给我尝尝吧。”

做菜这种事现在是难不倒秦筝的,她随口应承了下来,挽起袖子就拐进了厨房,挑着厨下现有的菜蔬肉类做了三菜一汤端了出来。

“这牛肉切的不对。”刘罗氏刚夹起一筷牛肉丝尝了尝就摇起了头道:“横切牛,斜切猪,竖切鸡,你的切法有问题。”

她说着,又去夹了一筷五彩萝卜丝,还没吃,只拿到眼前瞧了瞧就撂下了,道:“看这萝卜切得长短粗细不一,味道怎么可能好呢?”

刘罗氏也没了尝菜的兴致,只淡淡向秦筝道:“我妹妹没教过你刀工吗?一个厨师连菜都切不好,怎么可能在厨艺上有所进步?”

秦筝闻言摇了摇头,罗嫂的确没教过她刀工,但她不懂菜切的不好和味道有什么关系,最多只是难看了些,并不影响吃呀。

刘罗氏见她一脸迷惑,便解释道:“肉类切法不对做出菜来就偏老,还有这盘五彩萝卜丝,你切得长短粗细不一的话在炒的时候受热就会不同,吃盐深浅也不同,味道就差了。厨艺说难不难,但基础一定要学好,刀工是第一步,我看我也没什么可教你的,就指点一下你的刀工吧。”

“好。”秦筝点头。

刘罗氏又道:“恰巧这几日我丈夫外出经商未归,就留你住几日,明儿一早起来教你刀工,练好了再走。现在我去重做几样菜,你奔波了一日也辛苦了,吃完饭就早点洗洗睡吧。”她说完就倒了一杯茶给秦筝,自己径自下了厨房。

片刻后,厨内透出一股惹人馋涎欲滴的香气,秦筝中午吃的鱼肉早就消化干净,这时只觉肚饥难耐。又等了一会,才见刘罗氏搬出三菜一汤,菜式和她做的完全一样,可是看上去样子却又不同了,比她先前做的要好看许多。再一尝,滋味更是鲜美,这才知道刀工果然重要。

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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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喜欢才能学好

秦筝不太习惯在有人的屋子里睡觉,上回在监狱里能正常入睡,是因为四周紧围的铁栅栏给了她安全感,这次却又不同,所以虽然奔波了一日很劳累,可是她的神志仍旧清醒,直到下半夜才迷迷糊糊打了个盹,天一亮就起来了。

刘罗氏起的也早,唤了秦筝入厨,对她讲解了一番不同的食材在处理时必须注意的地方,然后便寻出一把菜刀和一个萝卜道:“你就先练习切萝卜吧!”说着,她拿起刀示范了一下,菜刀在案板上当当当的响了一阵之后,一堆均匀的萝卜丝就被切了出来,她将菜刀递给秦筝道:“就这样切,越细越好。”

秦筝没有接她的菜刀,从储物腰带里翻出庖丁菜刀道:“我自己有刀。”

“这个这个是庖丁菜刀?”刘罗氏看到菜刀的时候眼睛都发亮了。

“是。”秦筝见她的眼神奇怪,心里开始警惕起来。

“我可以看看吗?”刘罗氏的眼里有着明显的渴望,盯着那把菜刀道:“这刀原先是一个在厨艺界里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但近些年来一直都没听见过他的下落,许是死了吧……”她说着,脸上露出惋惜的神情。

“是一个胖厨师给我的。”秦筝说着,仔细观察了一下刘罗氏,见她的一举一动像是不会武功,这才放心的将菜刀交给了她。

“赵阳还活着?”刘罗氏正接过菜刀细细地抚摸着,听见秦筝的话,紧紧的捏着菜刀的刀柄,开始激动起来。

赵阳是谁?秦筝愣了一下,继而恍然道:“那个胖厨师叫赵阳?”

“大概是吧,难道你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虽然我没有见过他,但对他的厨艺可是仰慕已久,听人说他的身材的确很胖。”刘罗氏说着抬头仔细打量秦筝,狐疑地问:“你这把刀不是偷来的吧?他怎么可能给了你这么贵重的东西却不告诉你他的名字?”

秦筝苦笑了笑,摇头不语。她没有向别人解释什么的习惯,只是要回了她的庖丁菜刀开始专心切萝卜。

刘罗氏没有走,站在一旁盯着她瞧,半晌点了点头道:“我站在边上瞧了你这半天,你居然手都不抖一下,看来是问心无愧。”

秦筝听了她的话更加无语,别说是问心无愧了,就算是问心有愧她也不会手抖,一个杀手要是被人瞪上两眼连拿刀剑都会手抖,那还能杀人么?

其实切菜对秦筝这个杀手来说并不难,她下刀准,眼力准,手感准,一开始虽然有些不习惯,但专心致志之下很快就找到了窍门,将萝卜丝切得又细又均,水平已经赶得上刘罗氏了。但她仍然没有停,还在不停手的切,她想要把这种手感和节奏牢牢的记住,就像当年练武的时候一样,将这种感觉转化为一种身体的本能。

正午时分,刘罗氏跨进厨房看到秦筝已切了满满一堆萝卜丝,而她身边放萝卜的竹筐里,剩下的萝卜已经寥寥无几。

“够了够了,你不用再切了!”刘罗氏一脸的诧异和惊叹。

“怎么?我切的不好?”秦筝停下了刀。

“不,是你切的太好了!”刘罗氏又认真的看了秦筝几眼,“你的速度怎么这么快?就算庖丁菜刀有速度加成也不可能这么快!”

秦筝笑了笑,什么也没说。她能说什么?难道要说自己是个杀手,当年练快剑的时候,一把剑舞起来,泼水都不能进,又何况是切这些萝卜?

刘罗氏拈起几根萝卜丝细看了看道:“平常别人来我这里学刀工,没个十天半月的切不出这水平来。”说着,她又叹道:“就是因为学起来费事,所以这年头学厨艺的人才这么少,人心哪,都浮躁了!”

秦筝将菜刀擦拭干净后收起道:“喜欢厨艺的人还是会学的,那些不喜欢厨艺的,学与不学有什么区别?”

她这句话一说完,刘罗氏立刻瞪大了眼睛望着她,半晌方道:“好!很好!难怪赵阳会将这把庖丁菜刀传给你,他果然没有看错人!”

用不着这么惊叹赞赏吧?秦筝都有些纳闷了,她只是随口说说,刘罗氏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其实这就像当年师傅教她武功的时候,先让她自己挑选喜欢的兵刃一样,他说只有喜欢,才能学好。

“这么说,刀工我算是学成了?”秦筝见刘罗氏站在那里像是在凝神思考着什么,便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