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身,看着这穿的是棉布衣,脚上绣花鞋,头上插着漂亮的小绢花,眼珠骨溜溜地转,吵着闹着要父亲给她买新糖葫芦的小女孩,她或许不知道这样能吃饱穿暖的生活,已是绝大部分东夏孩子的梦中渴望。

东夏苦寒,难以耕种,矿场稀少,匠人缺乏,经济以狩猎、畜牧为主,皇室宗族都不敢肆意浪费,普通人更是一年要过七八个月啃草根,吃兽皮的日子,家里能有口好铁锅已算不错的人家。所以他一路行来,见大秦地域宽广,风景秀美,土壤富饶,商铺里摆着琳琅满目的货色,粮店里永远不缺食物,家家户户都有铁制的锅铲,商户或富农们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官员宴会的食物更是奢华无度,大堆大堆的浪费,心里颇为惊叹。

父皇啊,大秦无能的羔羊们正过着好日子,东夏勇敢的雄鹰们却饥寒交迫。

这样的生活不会永远继续。

夺过来,统统都夺过来。

他要带着雄鹰们展翅飞入中原,赶走这群养尊处优的羔羊,让他们沦为奴隶,去过吃草根的苦日子,而他东夏的百姓们接管这肥沃的土壤,富足的生活,让东夏的孩子们将穿上崭新的棉布衣,绣花鞋,舔着糖葫芦,过上比蜜糖还甜美的生活。

城门大开,城官恭请东夏使团踏上归程。

伊诺皇子回头,依依不舍地看了眼繁华的街道,巍峨的宫城,城墙上,玄色披风翻滚,里面站着笔直的身影。是叶昭,这头大秦罕见的母狼,没有配上公狼,却配了只白白嫩嫩的小羔羊。想起他种种愚蠢幼稚的行为。

这样的人,护得住国吗?伊诺皇子摇了摇头,有些忍不住发笑,他紧紧握住拳头,指甲深深掐入肉里,控制心里的渴望和热切,控制几乎要冲出喉咙的呐喊。

别了,繁华的大秦。

可我们会回来的,下一次,成为这里的主人。

天色有些阴沉,叶昭看着东夏使团的车队渐行渐远,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夏玉瑾欢快地说:“放心,天塌下来,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说不准根本没事,是你瞎操心。是皇上和官员们一起同意放走的人,就算出事也不是你的错。你现在想太多也没用,将来的事将来想,早做准备就好。”

叶昭淡淡地笑了笑:“也是。”

文官治国,武官安邦,她是护国将军,权高位重,更应避嫌,不勾结文官,插手内务。只负责整理操练军队,以防不测,在外敌入侵或动乱的时候,把敌人驱除,才是应尽的本分。晚点可写信给边关的柳将军提醒,他能力出众,德高望重,手下精兵五万,训练有素,不会轻敌,料想东夏就算打来,也过不了嘉兴关的天险。

“这才对!”夏玉瑾顺手揽过她肩膀,东夏的狗皇子根本不值得放在心上,如今大事了结,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他很邪恶地笑了两声,义正词严地提出建议,“阿昭,今天大喜,值得庆祝。”

叶昭的心思还沉浸在军国大事中,一时没转过弯来:“有何庆祝之事?”

夏玉瑾:“碍眼的混蛋滚了,李大师之死查明真相,我肩上担子也卸下来了,咱们回家喝杯小酒,庆祝一下。”

“喝酒?”叶昭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反正是自己家,不怕丢人,”夏玉瑾举爪发誓,“我就是想和你喝酒,欢喜一下,没别的!”除了摸摸媳妇漂亮的细腰长腿,他保证什么都不干!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向猫叔学习。

虽然猫猫很萌很可爱很炫耀。

但橘子还是要严肃警告,看猫不看文的话,就发猫不发文了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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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十全大补 ...

从前有个傻子,挖了一个坑,然后自己跳下去了。

“娶哪个女人不是一样过日子?再大的笑话笑个几年就该腻了吧?”夏玉瑾自言自语地安慰自己,“好歹别人家媳妇没那么不善妒,没那么听话,也不能帮忙打架抓杀人犯,更没那么长的腿……”他想到这里,咽了一下口水,自从那天偷听完叶昭的话,就有些心软,觉得她算是个上得厅房,打得流氓的媳妇,和离书的事就不太愿意去想了,等发现媳妇的身材更可取后,就更不愿意去想了。盘算着顶多把东西丢在自己房里,等对方太过分的时候再拿出来威胁一下,也算是把尚方宝剑。

更重要的是,叶昭是难得的女英雄,身居朝堂高位,却品行皆优,让人身不能至心神向往,不少女人对她崇拜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有传闻说青楼名妓们私下立了规矩,谁接待南平郡王,让将军不痛快,谁就别在这个行当混下去。再加上和家里妾室闹别扭,让他素了好长一段时间,不但憋得难受,还让著名纨绔的脸面有些挂不住。

既然决定不和离了,和媳妇圆房是天经地义的事。

夏玉瑾琢磨着媳妇酒醉后表现轻浮,也比较好说话,他自己酒醉后容易起色心,等两个人天雷勾动地火,顺理成章爬到床上后,一个是雏,一个是老手,怎么算都是自己占优,铁定能压翻了她!

他是容易喜形于色的人,想到什么都挂在脸上。

杨氏心思灵活,听闻郡王今夜要和将军把酒言欢,还要遣开周围的人,顿时猜到一二。当下大喜,断定是南阁寺的菩萨灵验,让她心想事成,保住富贵,将军和郡王都做老爷,她可长长远远地在主母位置上呆下去,不用换人,要知道叶昭默许她在一定范围内存私房钱,而宣武侯和南平郡王两个爵位带来的收入,再加上安王的富贵和安太妃的偏心,随便刮刮油水都不少呢。

眉娘断定是灵山寺的宝签灵验,将军回来后,顺手赏了她一条珍珠链,上面颗颗珍珠都有指头那么大,光泽圆润,价值不菲,可见心情极好,表示两人关系有进展,只要将军不和离,她在内比千金小姐还娇贵,在外仗势欺人的生活算是保住了,就算老了后,以将军那么护短的性子,也不会不管她的。以后和那些被主母压迫得苦哈哈的妾室通房们狭路相逢,可以继续显摆,让她们嫉妒得眼红。

萱儿则是看见杨氏和眉娘在欢天喜地,琢磨半响,也懂得了其中真相,想着以后可以继续照料家里,也开心得要命,赶紧回房里将太上老君像再狠狠拜了三回,感谢庇佑。并期望以后的生活越来越好。

叶昭在军营忙碌,说略晚些回来,不在家用饭,让郡王先吃,然后等她。

杨氏安排内务,夏玉瑾发现餐桌上是火爆腰子、韭菜鸡蛋炒海虾、炖鹌鹑、炸肾球、红烧乳鸽等壮阳菜式,过了不多时,眉娘遣人送来瓶鹿鞭酒,说正是春天适合的饮品,而萱儿的丫鬟则送来了一碗十全大补汤,说是孝顺的心意,让郡王补补身子。言下之意都是,你要让将军满意啊。

夏玉瑾很悲愤,悄悄问骨骰:“我平时表现有那么差吗?”

骨骰想了想,婉转道:“不是你差,是将军看起来太强啊,她战场打仗勇猛无敌,换个地方打仗怕是也勇猛无敌啊,郡王,你要提高十二分精神,不可轻敌……”

夏玉瑾想想也是道理,轻敌说不准就要丢脸丢大了,赶紧下筷,把这些平时不太爱吃的菜吃得一干二净,又喝了三杯鹿鞭酒,心里很是妥帖。

然后他让人准备了八十多样下酒的小果子,还有两坛子刚开封的杏花酒,统统送去东院。东院正屋倚水而建,东西摆在正屋旁的水榭里,正好赏花赏月,旁边还有棵高大的榕树,垂下长须落入水中,映着满湖月色,甚是迷人。

“觉得还差什么?”夏玉瑾满意地问。

骨骰盘算后,谨慎问:“让人在水榭挂上纱帘,点些檀香?对那个很有帮助……”

夏玉瑾摸着下巴,不停点头:“如此甚好,如此甚好。”他层层思虑,又担心自己摆不平将军丢大脸,叮嘱所有人到时都滚出东院二十丈外,听见什么声音都不准进来,只留了个哑仆烧水用。

万事俱备,只欠媳妇。

他觉得大男人等媳妇回来办事不像话,干脆出门闲逛,吩咐下人们等将军回来就叫他,下人们对郡王和将军晚上会做的事情好奇极了,应得干脆,奈何有封口禁令,只敢两三好友偷偷议论两句,猜测郡王究竟要用什么手段征服彪悍堪比男人中翘楚的将军,然后一个个心痒得想挠墙。

叶昭在军营里口述,让胡青给柳将军写信布置边防事务时,嘴角一直挂着笑意。虽说她在办事上,不会因私误公,奈何积威过深,大家都害怕她那张随时想杀人的黑脸,如今见她情绪甚好,雨过天晴,集体松了口气,聪明的也隐约猜到了什么。都在心里默默向有牺牲精神的南平郡王道谢。决定以后少嘲笑几句,毕竟对上活阎王很不容易,男人都会互相理解,死道友好过死贫道,他收了将军,将军就不用祸害别人了,那是天大的善举。

于是,大家很尽力地给夏玉瑾说好话,因为不把将军当女人看,随便惯了,话题荤素不忌。

胡青那吃打不吃记性的家伙,继续嘲弄:“你那男人的身子骨经得起你折腾吗?手脚轻点,别三下两下给弄断了骨头。听说孟兴德那里有上好的助兴药,摆不平的话来找我,我给你骗两颗去。”

叶昭对荤话很习惯,并不会羞涩扭捏,只觉得说得不像样,顺手给他脑袋一下。

胡青被打惯了,丝毫不恼,继续道:“上次去画舫,无意听人提起,说你家男人最喜欢对方主动,不过也是,大部分男人都喜欢主动的女人。”

叶昭满脸不信的表情。

“不信?”胡青笑了两声,再道:“你想想我们以前聊的荤话,秋老虎和吴参将那么猛的汉子,床上就是喜欢给女人压,就连刘校尉那么瘦弱的家伙,也是喜欢生猛主动的美人,再不信你去青楼打听一下,看看床上功夫哪种最受欢迎。各位兄弟,你们说是吗?”

男人们思及自身,附和着点头:“也是,就算不喜欢,至少不讨厌,比呆板无趣强多了。”

是这样吗?

叶昭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猫咪的睡姿。

豪放派

卖萌派

男人喜欢主动的很多,真是真的……

除了特别有控制欲,或是夏玉瑾这种平时就在媳妇面前低了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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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识情识趣 ...

夏玉瑾欢快地在外头溜达着,连那些损友和迂腐文人对他的嘲弄都充耳不闻,心心念念地琢磨着,今天晚上究竟该怎么办?

首先要劝她一起喝两杯小酒,等腹中有点热热的,脑子没那么清醒时,先将一杯酒洒在她裙子上,他就带她回房,一边道歉一边过去擦拭,擦着擦着手就可以往大腿里伸,好好摸上几把,越摸越爽,越摸越热,慢慢把裙子往上撩,最后宽衣解带,推倒成就好事。就算他媳妇长得不怎么貌美,可是有好身材就成,那腰那腿,他看一眼就能兴奋了,何况还有后背式啊! 只要让她明白了上下关系,将来的日子就更……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夏玉瑾春情洋溢地直搓手,旁边认识他的狗友好奇问:“郡王爷,你待会要去逛窑子?”

“狗嘴吐不出象牙!”夏玉瑾狠狠地“呸”了他几口,“爷待会回家去。”

狗友恍然大悟:“郡王爷,你从良了啊?”

夏玉瑾:“滚!”

大约晃荡了一个多时辰,吃了不少花生,蟋蟀急冲冲地来找他:“爷,回去吧。”

“好!”夏玉瑾跳起,在猪朋狗友狐疑的目光下,狗急地窜上轿子,镇定地指挥,“慢慢回去,不要急。”

南平郡王府,东院,一轮明月,月光倾泻到水面上,波光粼粼,点点金星,凉风吹过树梢,树叶在沙沙摇晃,淡淡的檀香味在水榭中流转,向四面扩散,美酒开了坛,似乎已喝下两杯,可是叶昭人影不见。

“人呢?”夏玉瑾遣退左右,四处寻找。

“这里!”叶昭在榕树顶冒出头,提着酒壶,朝他挥挥手,“上来吗?”

夏玉瑾比划一下树干的高度和自己的气力,果断道:“滚!”

叶昭体贴地抛下条绳梯:“风景好。”

夏玉瑾对她终于懂得不用轻功来夫君面前炫耀,大感欣慰,很给面子地手脚并用爬了上去。树梢处,拼着两块木板,上面放着两个酒杯,一壶美酒和几个小碟,树下望去,是上京十里长街,点着盏盏灯火,街道上游人如织,盛世繁华,和往常在街上走着时,看到的美丽截然不同。

“冷吗?”风稍微有点大,吹得凉凉的,叶昭又很体贴地给他递了件披风。

“不冷。”夏玉瑾想了想,还是自知之明地穿上披风,与她并肩坐下,扭头看去,见叶昭放下了长发,松松散散地挽着,掩下那双剑眉,在夜色朦胧下,皮肤也没那黑,似乎平日多了些柔媚。她穿着件宽松素净的白色中衣,宽袍大袖,颇为飘逸,再往下是……

干!她为什么穿的是裤子!

裤子要怎么撩?!怎么摸?!

夏玉瑾悲愤了,他开始琢磨泼杯酒,然后以擦拭的名义,抱着媳妇把裤子往下扒了摸的情景到底算不算猥琐?

最后得出结论:这媳妇也太不识情识趣了!

旁边,叶昭也在琢磨中。

今天在军营里,兄弟们出谋划策,以亲身经验来传授她种种御夫之术。其中有个姓海的都尉,他的妻子当年是漠北具平镇里最红的花魁,在他还是普普通通的穷大兵时,慧眼如珠,认定他绝非池中物,并为他浴血死战,保护漠北的恩义所感动,自赎嫁他为妻,为他操持家务,照料家里,还生了两个大胖小子。当时战士的性命朝不保夕,寻常女子都不愿嫁与为妻,海都尉是很感恩的人,飞黄腾达后不忘糟糠,请封让她做了五品诰命夫人,夫妻感情恩爱,传为佳话。

海都尉又是最早跟着叶昭打仗的兄弟,对她的实力心悦诚服,更是出生入死,换过命的交情。所以他知道叶昭难处后,也不顾忌,立刻拍着胸脯请命,把媳妇从家里偷偷请来,与将军携手步入内室,把让所有男人欲仙欲死,从此看不上其他女人第二眼的功夫统统倾囊相授。

海夫人得令,教得很尽心。

叶昭学得很专心。

何况武学之道,一通百通,只要和肢体相关的功夫技能,叶昭都是天才。她身体柔韧性极高,各方面力量极强,一点就通,一教就懂,能举一反三,更重要得是她不怕羞!喜得海夫人连连夸赞,回想起当年在翠红楼时,教那群不开窍的黄毛丫头时的艰辛,很是感叹。

叶昭扫了眼夏玉瑾,觉得比第一次杀人还紧张些。她凭着往日杀人点穴的经验,大致算出身材,只犹豫要灌多少杯酒,才能让他到昏昏沉沉,放松警惕,却又没完全失去意识的地步。然后抱下去放在床上,好好实践海夫人教的技巧。

两个人都专心致志各自盘算着小肚肠,结果五六杯下去,都有了点醉意。

夏玉瑾决定用话题来打破沉寂:“在想什么呢?”

叶昭老实:“想你。”

夏玉瑾听见那么坦白的话,觉得脸都热了,轻斥道:“女孩子矜持点!”

叶昭赶紧低头,长长应道:“哦。”

夏玉瑾见她表情如此正经,不好下手,再次怒道:“也不要太矜持!”

叶昭抬头,有些困惑了。

夏玉瑾叹了口气,轻轻地说:“那个……和离就算了吧。”

叶昭眼睛闪了一下,迅速掩下嘴角笑意,做出惊愕表情。

夏玉瑾挺起胸膛,匆忙解释:“因为我宅心仁厚!是个好人!怕你离了我嫁个更混蛋的纨绔或老头!绝不是喜欢你这种不像女人的家伙!所以你不准蹬鼻子上眼,在外头伤我面子!否则还是得离的!”

叶昭笑道:“我早就知道你很好。”

夏玉瑾噎住,不屑道:“别胡扯了,你嫁我前能知道我是怎样的人?”

叶昭脱口而出:“当然知道,我们本不是第一次见面。”

夏玉瑾愣了,他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她,按理来说,媳妇那么霸气的长相和气势,只要是见过的人都没理由不记得的。

他追问:“什么时候?”

叶昭但笑不答:“忘了就算了。”

他很流氓地追问:“不说老子就大刑侍候!”

叶昭更流氓地回答:“来吧,老子刀斧入身面不改色。”

夏玉瑾立刻起身,饿狼扑虎地扑了过去,脚下一滑,吓得叶昭急忙出手相助,顺势将他拉入怀中,紧紧稳住。

叶昭:“没事吧!”

夏玉瑾死鸭子嘴硬:“你有事老子都没事,放手!”

叶昭酒意上头,恶习发作,抱着很软乎,很香,很舒服的东西,装聋作哑,就是不放。

夏玉瑾怒斥:“别忘了约法三章,只准我调戏你!你不能调戏我!”

叶昭妥协:“你调戏吧。”

夏玉瑾低头怒吼:“你不放手我怎么调戏!”

叶昭抬头,正好吻上他的唇,轻轻地含了一下:“我帮你。”

夏玉瑾看见媳妇眼里绽放的恶狼光彩,深感不妙。

她……好像还舔了舔唇?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花咪咪看起来像装死。

读者里爱猫爱狗族貌似很多啊,橘子要不要举办第一届“将军杯”读者宠物大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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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短兵交接 ...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和斋了三个月的狼的区别是?

第一、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执著。

第二、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隐忍。

第三、斋了三个月的狼对吃肉更有经验……

夏玉瑾摇晃着脚丫,嗷嗷叫着挣扎了一会,以掉下树相逼,终于制止住凶猛母狼的乱来举动,他喘着气,摸摸脖子上几个小红点,脸色都变了,奈何月高风黑,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发红、发青还是发黑。他气急败坏地死死瞪着眼前不顾誓言的家伙,训斥道:“你无视约定!违规了吧?!”

叶昭揉揉脑袋,给自己灌了杯酒,然后点点头:“好像是。”

夏玉瑾低吼:“何止好像!简直就是!”

叶昭饶有趣味地看他乱吼乱叫,忽而伸手撩起他的长发,往大树枝干上一推,凑过去,带着酒气问:“我们约定的时候,夫君说过违背规矩后要如何处罚吗?”

夏玉瑾傻眼了,回首往事,犹犹豫豫半天,支支吾吾半天:“自然是我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叶昭拂袖,严厉斥道:“朝出夕改,毫无章程,视规矩为儿戏!荒唐!若是在我军中,如此治下,轻则降职,重则砍头!”

“你!”夏玉瑾给呛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别急,你没经验,做错事我不怪你,也舍不得怪你,咱们重新定规矩好了,”叶昭见他气狠了,很淡定地倒了杯酒给他做安慰,死皮赖脸问:“要不,罚酒三杯?”

“滚!”夏玉瑾的流氓经验惨遭嫌弃,愤而喝下壮胆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扑过去就撕媳妇的裤子,要对大腿先下手为强,再行扑倒之实。他撕了一下,撕不动,再用力撕一下,还是撕不动,终于察觉:叶昭是习武之人,衣服尽捡结实的穿,和青楼姑娘们的薄绸小衫无法相比,而且在树上不好发力啊!

乱扯之下,他不小心把腰带打成了死结,更加脱不下衣服,无计可施下,只好采取报复性胸袭行动!把叶昭的中衣扒开,狠狠吃了几把豆腐,然后悲哀地发现,自家媳妇胸部的曲线……可能就比小倌馆里的头牌好上一点点……更悲哀的是,除了胸部外,其他地方摸了几把,都硬硬的,没发现多少软绵绵的东西。

叶昭一边喝酒一边任凭他动手动脚,心里不停反复默记海夫人的教导,定下心神,出言调情:“今夜月色真美。”

按青楼经验,夏玉瑾此时应该接上,“你胸前的景色比月亮更美。”奈何他死活没找到媳妇的月亮在哪里,愤而扑上,狠狠在脖子处啃了口,连蹭带摸道,“让月亮去死吧!”用力过猛,树干摇摇晃晃,惊起几只入睡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鄙夷地看一眼这个被人拖着才没掉下去的家伙,飞走了。

叶昭躺在树干上,扶稳两人身形,眨了眨眼,嘴角浅浅挂起笑容。夏玉瑾看着她长长的睫毛扑扇起来比蝴蝶展翅还优雅,原本就好像能看穿人心的淡琉璃珠眼睛在夜色下染成漆黑,波光流转,将杀气尽数化作柔情,直直刺到他心里去,然后像小猫似地挠了挠,正想抓住,瞬间又溜走了。

错愕间,她轻轻扯断自己被打成死结的腰带,散下外袍,张开贝齿,咬上锁骨处,灵活的舌头像猛兽般舔舐着,忽快忽慢,时而转圈,时而轻咬,然后缓缓往下,再往下,当含住蓓蕾时,他猛地弓起身,仿佛每一寸肌肤都像被雷电劈了般,发出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的低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