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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愿苏家平安无事。”苏明枫道:“不说我了,说说你如何?苏家和谢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苏家已经决定悬崖勒马,你谢家…”她没有说下去。

谢景行挑眉:“我不入仕,他能耐我何?谢家就一个临安候,他总要顾及天下众口。”

谢景行和苏明枫不同,苏煜为了苏家,把儿子早早的送入仕途。可谢景行却没有入仕,身上只挂了个闲职。有几次随谢鼎出征,还挂的是亲子的名头。皇家人就算再想打压谢家,也不会去打压一个儿子都不接班的家族。

“你倒如此深谋远虑。”苏明枫忍不住笑了。

“我也不是为了防他。”谢景行懒洋洋道。

他的确不是为了提防皇家,不过是为了和他爹作对罢了。

“不过,”他眉头一皱,突然转了话头道:“你怎么突然就想通了此事。原先我几次提醒你,都不放在眼里。”

苏明枫惭愧的低下头:“原先争一时意气,又正是得意,哪里会想的这般多。这一次,还多亏了我二弟。”

“你二弟?”谢景行本是懒洋洋的靠着椅子,闻言坐直了身子,眼中闪过一丝异色:“那个糯米团子?”

苏明朗就是个蠢团子的事都不是什么稀奇事了,怎么还能给苏家提醒这些事,莫不是苏明朗吃错了药?

苏明枫便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末了,才道:“这次若不是二弟误打误撞,说不定就要酿成大祸了?”

“误打误撞?”谢景行轻声自语。

正在这时,便听到一声稚嫩的:“大哥,娘让我给你送点心来了。”

苏明朗端着一碟子花朵模样的酥饼迈着小短腿儿走了进来,他圆圆胖胖的像个汤圆,嘴角还沾着不少的糕饼屑,显然在端过来的途中已经偷吃了不少。

这些日子因为他的无意间提醒,苏家改换策略,连对他最不满意的苏老爷都破天荒的觉得自己儿子“必有大用”“聪慧敏捷”“大智若愚”。苏夫人更是变着花样的给他做好吃的,不过短短几日,苏明朗便胖了一大圈。

他见谢景行还在,不由得声音低了几度,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有些惧怕哥哥这位俊美的好友。

苏明朗把点心放在桌上,丢了一句“大哥我走了”转身就要跑,不想被人一把揪住衣领。

回头一看,那少年锦衣华服,温柔的蹲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头,一双桃花眼带笑而生动,偏偏眼神却冷漠无比。

他问:“那句话是谁教给你说的?”

苏明朗瞪大眼睛。

“狡兔死,走狗烹。”谢景行笑的邪气极了。

第十八章 原来是你

日子总是过得分外快的。

随着天气越发寒凉,广文堂的学子们也开始为月底的校验做准备。

男孩子是为了入仕,女孩子则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才华,在日后嫁人的砝码中增色不少,亦或者是能被门当户对的人家相看中。

这是勋贵子弟家必然要做的,便是如冯安宁这样的娇娇女,这些日子也开始刻苦了起来。沈清和沈玥更不必说了,尤其是沈玥,整日整日的在东院弹琴吟诗,只盼着这次又大出风头才好。

沈玥和沈清都已经十五了,按规矩也是到了该相看人家的时候。明齐的女儿家,大约十六出嫁,十五便可以开始定亲。沈清和沈玥迟迟不定,无非是眼高过顶,寻常的看不上,太高的,却又有些不知好歹。

到底这两房,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瞄向了定王。

先王生九子中,唯有老九定王如今尚未定亲,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正是该娶亲的时候。然而因为种种原因,皇妃之位悬而未决。犹如一块香饽饽,这一次校验场上,定王也会亲作考官。是以许多女儿家都卯足了劲儿,只盼着在定王面前讨个好,恨不得定王对自己一见倾心。

沈妙却没这个想法。

再来一世,她依旧是不通风月的女子。吟诗作对她不会,弹琴跳舞亦不通。总不能站在台上与人说朝堂大事。更何况,她根本就不想再和定王扯上关系了。

上辈子定王利用她沈家,害她儿女,屠她满门,这笔账迟早要讨。既是血仇,又怎能做夫妻?

冯安宁问她:“你怎么不看书?眼看着月底了,你若又要掉尾巴,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原先沈妙落水一次后,显得沉静了许多。她还以为沈妙是突然开窍了,如今看来,倒和以前一般无二。依旧是那个蠢笨无知的学生。

沈妙道:“总归看不明白,何必浪费时间。”

一边听到此话的易佩兰“噗嗤”笑出声来,讥讽道:“烂泥扶不上墙,如是而已。”

沈玥正在与沈清说话,假装没有听到这边的话,并不帮忙解围。这些日子沈妙不像从前一般讨好她们,她们心中也多有不悦。只巴不得看沈妙出丑。

沈妙却仿佛没有听到易佩兰的话一般,起身道:“我去花园走走。”

待她走后,易佩兰才撇了撇嘴:“是无话可说才逃了吧,真真胆小如鼠也。”

“你说够了没有?”冯安宁眉头一拧:“学问做得很好了么?”她自来在国二中是有些威严的,家中更是宠着。易佩兰也不想与她交恶,便又不做声了。

却说沈妙来到花园,慢慢的走着。

广文堂也是风雅之地,花园里茂林修竹,池塘假山,修建的煞是可爱。走进去便可闻到林丛芬芳,令人心旷神怡。

她只是想安静的自个儿待一会儿,国二到底都是些年轻气盛的孩子,而她上辈子甚至已经为人母,做皇后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一天除了面对各种妃嫔的问安,都是呆在自己的凤仪殿。习惯了冷清清和空落落,和一群孩子闹腾,无论是讥笑还是嘲讽,都实在懒得应付。

到底都没放在眼里。

走着走着,便见前面出现了一个雪白雪白的糯米团子。

一身象牙色的缎面长袍的小团子就站在竹子下面,衣服本该是非常漂亮的,结果因着那圆圆的身材偏被挤得有些变形。而脑袋上依旧扎着个揪揪,显得有些滑稽而可笑。

“苏明朗。”她轻声道。

那团子闻言,急急忙忙的转过头来。看着沈妙,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似乎是想扑上来,但又犹犹豫豫的站住,看着沈妙没有说话。

这孩子看起来真像是个四五岁的小娃娃,沈妙有些头疼。莫不是将她当做母亲了?

苏明朗看着沈妙,抿了抿唇,似乎是想说些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紧接着,眼圈红了起来,小声糯糯道:“对不起…”

对不起?沈妙微愣,就看见团子嘴角一扁,委委屈屈的竟是要哭了。

下一秒,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

“原来是你。”

第十九章 少年郎

“原来是你。”

自竹林走走出一名俊美少年,他也穿一身象牙白滚边镶银丝长锦衣,比起那白生生的团子来,实在是穿的优雅修长极了。

他走到沈妙面前停下脚步,居高临下的俯视她,目光中带着探究。

这少年个头极高,沈妙堪堪抵达他胸前。仿佛在看稚童一般,嘴角习惯性的带起顽劣的笑,却因为他俊俏的脸蛋丝毫不让人反感。若是换了普通少女,怕是此刻心跳加速,面红耳赤了。

然而沈妙毕竟不是真正的豆蔻芳华,她扫了一眼对方,并不言语。

那少年却勾唇一笑,手上不知什么时候竟是多了把精巧的短刀。他把刀鞘那一端对准自己,用刀柄抬着沈妙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沈妙不得已把目光投向对方。

少年约摸十*岁,却生的剑眉星眸,眼睛似乎是带了秋水般,似笑非笑的模样十分动人。然而目光深处却让人发冷,那是一双锐利的眸子,几乎可以看到人心底去。这样的人,即便是外表再玩世不恭,只怕内心也如一块寒冰般难以入侵。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后退一步,让那短刀的刀柄离开自己下巴。温和的道:“谢小候爷。”

谢景行笑了,他语气不明道:“你认识我?”

“京城中无人不知谢小候爷大名。”沈妙淡淡道。这话似乎是有些讽刺的意味在里面的,但由她说出来,竟是正经的出奇,让人分辨不出语气。

“我不认识你。”谢景行扫了一眼她,又扫了一眼地上瑟瑟发抖的团子:“是你让苏明朗传话给苏家。”

“传话?”沈妙看着他,忽而微微笑了:“不过是教他个不被父亲训斥的法子,转移注意力罢了。怎么还用的上传话二字?小侯爷未免想的太多。”

“想的太多?”少年玩味的咀嚼着几个字,突然欺身上前,几乎将沈妙逼到了背后的巨大树干之上,他神情暧昧,语气却十分清明:“我若不想多,就被你瞒过去了。”

沈妙皱了皱眉。

明齐虽然对男女之风并不太过严峻,但这样未婚男女青天白日下做这样的举动,实在是有失礼仪。尤其广文堂外头多是勋贵子弟,若是被人看到。她倒不介意自己坏了名声,只怕沈信会因她而蒙羞。前生因为自己,沈家覆亡,她方看清楚父母的良苦用心,重来一世,家族她来护,怎么能容得别人说沈家一点不好。更何况还是因她而起。

思及此,沈妙便有些不耐烦道:“谢小候爷兴师问罪,究竟是想干什么?”

谢景行注视着面前的少女。

他向来对任何事情都有十二万分敏锐的直觉,有些事情,单从表面上,也能看出其中的暗流。这都是在十几年间生活下练就的,在战场上杀过人,定京表面之下的诡谲争斗,以及后宅中包藏祸心的暗算。他看上去嚣张的长到这么大,并非全靠运气。明齐那么多勋贵家的子弟,每年因为种种原因不在人世的从来没少了去。

他从不会对任何事情掉以轻心。

苏明朗的一句话,苏明枫不会联想到其他,苏老爷也觉得是儿子无意间提醒。在他看来却不然,时机把握的这样巧,而世界上的真正的巧合都太少了。很多表面上的巧合,都是人为的。

他能断定有人在教唆苏明朗说这番话,不过究竟目的是什么,不得而知。

他打算会一会这个人。

然而真正见了这人时,却令他意外不已。

谢景行原以为,能说出这番意味深长的话,又是广文堂的,当是哪家朝堂肱骨的儿子,或者是即将步入仕途的青年。或许是为了拉拢苏家,或许是为了欲擒故纵。然而当看到这人时,却险些以为是苏明朗故意使坏。直到那少女开口唤苏明朗,他才确定就是他没错。

面前的少女个头不高,堪堪达到他胸前。面目也算不得动人,顶多算个可爱。看上去竟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梳着一个双环髻,脸蛋圆圆,眼睛也圆圆,嘴唇小小的,囫囵一个站在那儿,像是丛林中迷路的小鹿。偏偏还站的笔直而端庄,一字一句话慢悠悠的,仿佛是宫中教出来的宗妇。难不成她是想当皇后么?若不是亲眼所见,谢景行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着。

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不过是一个黄毛丫头。

直到与她说了几句话后。

她面目稚气,语气却沉稳,面上非但没有流露出一丝惊慌,反倒有些不耐。这对于谢小候爷来说,还是头一遭。别的女子见他这样靠近,早已羞得面红耳赤,她却是面色寡淡,实在无趣的很。

大约是年纪太小了,还什么都不懂。但为何又懂得与苏家的话?

他一只手撑在沈妙身后的树干上,从外头看,几乎是要将沈妙整个人圈在怀中,谢景行低下头,靠沈妙靠的很近。

“你不怕我。”

“小侯爷又不是吃人的妖怪,有什么可怕的。”沈妙淡淡道:“若没有别的事,我便先回学堂了。”说罢就要离开。

“站住。”谢景行手一扬,沈妙的头发从他掌心划过,痒痒的好似蚂蚁爬过。他收回手,身子退后几步靠在树上,双手抱着胸,又恢复到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提醒苏家,你的目的是什么?”

话语锋利的像他的眼神,从不掩饰其中凌厉,直接冲动,却又包含着无限的深意。

沈妙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谢景行比她想象的还要聪明。苏明朗一句话,就能找到这里。找到这里,还能问出目的。前生只道是胸中有丘壑,如今看来,却也是个心思通透的人。

和聪明人打交道,如何掩藏自己的真意呢?可惜她从来都不想掩藏。

“无他,自保而已。”

说完这句话,她冲谢景行微微福了一福,再也不管其他,转身离开了。

六个字,谢景行会懂的。

在她身后,少年勾起唇角,把玩着手中的短刀。

“苏明朗,她叫什么名字?”

第二十章 临安候府

定京城临安侯府,委实富丽堂皇。故去的侯夫人是先皇最宠爱的玉清公主。本来做了驸马后,临安候的兵权便该被收回去。架不住玉清公主的撒娇卖乖,先皇竟然也放任自流了。足以可见玉清公主在先皇心中的地位。

玉清公主生的国色天香,性子又是最温柔小意。嫁入临安侯府,自也是被临安候宠在心尖尖上。可惜到底临安候还是纳了一房妾室,便是如今的方氏。

若说玉清公主是天生的大家闺秀,长袖善舞。这方氏便是个活脱脱的小家碧玉,原是方氏父亲对临安候有恩,后来方氏家落败,方父以恩情要挟,终于让临安候娶了方氏做良妾。

良妾和普通的妾室又不同,便是不能随意打了杀了。加之方氏确实也伏低做小,并未有争风吃醋的行为,临安候便也没放在心上。大约贵族高门子弟心中都看惯了三妻四妾,如临安候这般只纳了一名良妾的已算是鲜有。临安候也未觉得不对。

可惜男子与女子看待问题,尤其是妾室之上的问题,实在是南辕北辙。临安候觉得纳房良妾也无甚大碍,妾室不过是玩物,他心尖上的人还是玉清公主,玉清公主却不然。

玉清公主自小在先皇宠爱下长大,嫁入侯府后过的又是养尊处优的日子,丈夫只有她一个正妻,习惯了这样的日子。谁知道突然来了一房妾室,玉清公主那时候将将生下了谢景行,还没出月子,便被此事打击到了。

方氏每天过来给玉清公主请安,穿的做的都是极有规矩,她不来还好,一来,玉清公主心中便觉得无比烦闷。若玉清公主是个普通公主,随意找个法子私下给方氏下个绊子,也不是没法将方氏弄走。偏偏玉清公主自来被保护的极好,一直是个天真烂漫的性子,哪里就会给人使那些阴私的手段。

还是公主的陪嫁嬷嬷给想了个法子,在没告诉公主的前提下,暗中寻个理由想将方氏驱赶出去。谁知道不知怎么的却没得手,甚至被临安候发现了。

临安候这人虽然平日里行事不羁,可心底却是个光明磊落的性子,最是看不得女人耍小手段,当即便狠狠斥责了玉清公主。

玉清公主自嫁给临安候开始,还是第一次与临安候争吵。她又是个受不得委屈的性子,便也未将嬷嬷的事情说出去,只与临安候针锋相对,最后气的临安候拂袖而去。

原本以为过几日临安候便会来看她,谁知道竟是一个月过去了,临安候都只在方氏那边歇着。女人坐月子期间最是不能伤心,玉清公主呕了气,便重重病了一场。

临安候到底还是深爱着发妻,便要过来看望玉清公主,偏偏连夜收到了出征的圣旨,甚至都来不及与玉清公主打招呼就离开了。

而临安候离开不久,方氏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子。

身为正房,临安候不在,玉清公主万万不能给方氏下绊子,甚至还得护着方氏肚子里的孩子。否则一旦出了三长两短,怕是定京城中流言全是她趁着夫君不在谋害妾室。

长此一来,心力交瘁,玉清公主身子渐渐荒废,竟是要不行了。嬷嬷见状,心中焦虑,偏偏玉清公主不许嬷嬷回禀皇家。爬起身给临安候写了封信,要他回来见自己一面。

她等啊等啊,到底没等来临安候。

玉清公主殁了。下葬三日后,临安候凯旋,甚至没能见到爱妻尸首,哀恸不已,可惜佳人已去,只余黄土一抔。

那时候先皇震怒不已,格了临安候的官位。直到新皇帝上任,怜惜他才华,又重新起复临安候。可惜在再也没有了一段郎才女貌的佳话。

临安候再也没有娶继室,临安候府只有方氏一人。方氏也仍旧几十年如一日的伏低做小,她生的儿女,临安候略有关怀,却还是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嫡子谢景行身上。

但谢景行并不领情,他从渐渐懂事开始,就一直疏远着临安候——玉清公主和临安候的爱恨纠葛,定京几乎家喻户晓,若想知道,总也能知道的。

临安候对自己儿子有愧,总是尽力满足他。谢景行却似乎极喜欢跟他爹对着干,老是让他爹气的头疼。但无论如何,他都继承了玉清公主的美貌与才华,除了性子顽劣,却是个精彩绝艳的好儿郎,自然也是明齐勋贵家女儿的闺梦中人。

今日也是一样。

谢景行大踏步的走进自己的书房。

他的院子是曾经玉清公主养病时居住的院子,与正院隔得远远的,胜在幽静。谢鼎也曾经想让他搬去靠正院的地方,都被谢景行拒绝了。理由是:实在不想看到某些人。

他对侯府的态度一向这样凉薄。

身边的小厮推门走了进来,端来个雪白撒花的陶瓷碗,道:“方姨娘给熬的水晶莲子粥,说是熬了几个时辰,主子暖暖身子。”

他不喜欢手下叫他“少爷”“世子”,只叫“主子”,似乎这样就能和侯府撇开干系。

谢景行瞟了那碗一眼,粥熬的亮晶晶,汤色鲜亮黏稠,当是熬了不少时辰,散发出清香,令人食指大动。

他冷冷道:“倒了。”

小厮习以为常的称了声是,退了出去。

刚退出去,门后便闪现了一人,微微垂下头,低声道:“主子,查清楚了,将军府上的大房三姑娘,沈信的嫡女,沈妙。”

“沈信?”谢景行皱了皱眉。

沈信和谢鼎在政见上不合已有多年,沈府和临安候府也是各自看对方不顺眼。并且兵权相互制衡,实在是牵扯到不少利益。

而临安候府和苏家亦是好友,沈家提醒苏家,或许就是提醒谢家。可本是对立的人,突然来提醒,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再说沈妙一个小姑娘,又懂什么,当是沈家人故意让她来提醒,沈信如今远在西北,莫非是二房三房?沈贵和沈万也是极有野心之人,如今朝堂风云再起,只怕是想要再浑水摸鱼。

“沈谢两家泾渭分明,沈家丫头突然示好,分明不怀好意。”他挑了挑眉,语气冷漠如寒铁:“继续查!”

第二十一章 裁衣

无论定京城中兴起什么样的风波,亦或是暗流汹涌,外表看着总是歌舞升平的。一年一度的菊花宴也快来临了,因着广文堂的校验恰好与菊花宴隔着不久,今年便也干脆放在一起。

与往年不同,这样一来,校验变成了大庭广众之下,勋贵之家的大宴罢了。

一大早,沈老夫人便差身边的大丫头喜儿来到西院,说是请了裁缝才来菊花宴上的衣裳,也请沈妙去挑一挑。

沈妙点头称是。

以往校验,沈妙都是随意穿着便去,因她只是落尾巴的,穿的显眼反而会招人嗤笑。而今校验和菊花宴一起,不做衣服却也说不过去。

菊花宴上各家臣子夫人都在,大多便是来相看儿媳妇儿的。是以但凡有女儿家的,都会盛装出席,只盼着打扮的越来越美丽才好。沈老夫人虽然看不惯大房,面子上却还是要做的。何况沈老夫人此人,凡是都只顾着自己的利益,若是能用沈妙换一门有助力的亲事,把她卖了也未尝不可。

白露显得有些高兴,一边陪着沈妙往荣景堂那边走,一边道:“没想到这样快就到了菊花宴呢,姑娘不是最喜欢菊花宴嘛,届时有可以赏花儿了。”

沈妙喜欢菊花宴,却并不是为了赏花。但凡这样的宴会,她总是被若有若无的孤立的一个,其中固然有沈玥沈清的推波助澜,她自己的性子也蠢笨沉闷,每每打扮的又不甚得体,只背人背地里嘲笑还不自知。

她喜爱菊花宴,不过是因为傅修宜。

一年前的菊花宴,傅修宜也在场。当日她便又被嘲笑孤立,菊花园子里姹紫嫣红,大家都找那最红最艳的,她自己走到角落,却远远的瞧见一盆白菊。

白菊这样的东西,大约都是用来做丧事时候用的,便天生不讨喜,况且这菊花开的也委实凄惨了些。花瓣儿有些凋零,也不知是被雨打的还是风吹的,孤零零一枝盛放在角落,没有一人注意。

大约是起了同病相怜的心思,沈妙只觉得自己和那菊花也是如出一辙。孤零零的一人,无人看到的小可怜。心中正是感叹唏嘘的时候,就瞧见一华服男子走到那菊花面前。

他伸手执起花枝,以手轻抚花瓣。身边人问他:“九弟,这花凄凄惨惨,有何好看的?”

华服男子一笑:“怜惜它娇弱无依,可怜。”

便是这一句“怜惜它娇弱无依”,让沈妙对男子有了好感。待那男子转过身,更为他丰神俊朗的外表所着迷。

后来沈妙便从诸位女眷嘴里得知,那边是当今陛下的九皇子定王傅修宜。

也许年少时恋慕一个人总是没有道理的,傅修宜那句话分明是在说菊花,她却觉得自己感同身受。她想,这样一个温柔的人,嫁给了他,他也定会如怜惜孤花一般的怜惜她吧。

可惜她终究还是想岔了。傅修宜怜惜娇花,怜惜天下,怜惜楣夫人,可惜从未怜惜过她。对于她所付出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基于妻子应尽的“责任”。那些相敬如宾的日子,也无非是傅修宜强忍厌恶陪她演的一场戏罢了。

他也并不怜惜那菊花,不过是随口一提,便被她当了真。

“姑娘?”不知不觉想得出神,竟没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荣景堂门口。白露忙出声提醒,沈妙这才跟着喜儿抬脚走了进去。

沈元柏今日未曾在,沈老夫人一身青白色锦绣长扣衣,她本是这样的古稀之年,偏还穿这样鲜嫩的青色,直衬得那张脸如同女鬼一般。偏偏她自己还浑然未觉。

沈玥和沈清都站在各自母亲身边,二房本还有两个庶女,无奈任婉云自己太过强势霸道,这样的宴会,自来都是不许庶女出门去抢风头的。至于三房,沈万除了陈若秋这个正妻,只有一门通房,更勿用提什么庶子庶女了。

于是这么一来,便只有各房的嫡女得到了参加花宴的帖子。

沈妙冲沈老夫人请过安,任婉云看着沈妙,笑着道:“小五来了,快来挑布料吧。等会便让丽娘给你们量身。”

沈清笑嘻嘻道:“我与二妹妹已经选过,就等着你来挑了。”

分明是喜儿来的晚,却显得像是她的不是了,晾着一众人在荣景堂呆着。沈妙懒得与她计较,只自个儿走到了那摊着布料的软榻前。

丽娘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人,沈府上上下下每年的新衣都是从她家的铺子里裁买的。她年轻的时候跟过宫中的女官学过一些刺绣手艺,做衣裳也做的十分好看。

面前摊着五六匹布,一匹海棠色和一匹烟粉色的已经被选到一边挑了出来,便是被人挑走了的。勿用提,定是沈清和沈玥二人的。

前世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日菊花宴,沈清穿着海棠色的撒花烟云裙,显得热情大方,更衬得人比花娇。而沈玥一身艳粉绣白梨花缎面百合薄袄裙,更是娇柔纯美。而她穿着一件嫩黄色衣裳,带着沈老夫人给的金灿灿的项圈和首饰,显得像是个笑话自己还不自知。

而那嫩黄色的布料正是在机位婶婶和姐姐的怂恿下挑的。

沈玥笑着出声道:“五妹妹肤白,不若挑那嫩黄色的衣裳如何,况且还能显得活泼可爱,实在是很衬。”

沈清也连连点头:“不错,横竖看剩下的料子,似乎就嫩黄色更衬五妹妹一些。”

陈若秋嘴角含笑,并不言语。任婉云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讥讽。

沈妙并不会挑衣服。

沈夫人常年不在府上,母亲不在,小孩子难免少了许多优势。这沈府其他的人又都是各怀鬼胎,哪里就会真心的教小姑娘搭配?于是长此以往,沈妙只会跟在沈清和沈玥身边,她们俩说什么,沈妙就挑什么。

譬如说那嫩黄色的料子,衬她的肤色是不假,却显得太过稚气有些廉价。加之那些金灿灿的首饰,活脱脱一个地主家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