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的迟疑,造成现在不尴不尬的场面。籍羽一贯沉稳冷静的模样有些破裂,但也只是转瞬间就恢复了冷静。他好歹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投怀送抱这种事情不是没有遇见过,只是没有看过这么生猛的罢了。

怜香惜玉这种事,从来不是籍羽的风格。他正欲伸手把这些女子丢到一旁,身后却传来宋初一的声音,“羽啊。你接了果子就不能拒绝,否则就算咱们的刀架在这些巴人的脖子上,他们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肯带我们去阆中。”

巴国山多路险,又有猛兽出没,且民风彪悍,倘若没有当地人的带领,这一路有多困难可想而知。

“先生不是不知道?”季涣有些恼,爷们虽也不介意睡一两个女人,但这种被逼迫的感觉实在不好。尤其籍羽在他心目中就如山岳一样的形象。

宋初一不会解释自己方才想提醒,但是没来得及。眼下也只好诚恳的看着季涣,无辜道,“我刚悟到的。”

“先生真厉害。”谷京表示崇拜。

季涣急的瞪眼,“这种事情也能悟到!?先生就是没个正经,赶紧想法子帮帮大哥啊!”

“咳,这法子也不是没有。”宋初一深深的望着他,“我猜,谁要是能引起那些姑娘们的兴趣,风头盖过羽,许是会有转机。”

季涣环视一圈,愁眉不展道,“也就大哥生的好看!”

“巴国大部分男人都是短小精悍。据我揣测,这些巴国女子会喜欢特别高大威猛的汉子…”宋初一定定的看着季涣,意思很明显。

秦人多生的高大,但看起来最魁梧威猛的是季涣和谷京。

“让我去解救籍兄!”谷京义不容辞的站起来,脸上却是掩不住欢喜。

季涣叹了口气,站起来,猛的吼道,“你们这些巴国的婆娘,都给老子过来!”

一声咆哮,顿时安静了许多,巴国的女子们都纷纷回头,即惊惧且欢喜的望着季涣。

宋初一眼见她们意动,便在招了招手,示意她们过来,然后指了指季涣做了个交合的手势。巴国女子一时有些犹豫,看看季涣又看看籍羽,隔了几息,纷纷松开籍羽,带着羞涩畏惧的神情走到季涣面前。

众人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这是什么情况?方才还如饿狼猛虎一般的女人,转眼间就变成淑女了?

也有两个女子顺便看见谷京,大胆的对着他抛媚眼,见他咧嘴呵呵笑着,便大胆的上前来牵他的手。

方才籍羽坐在最外边,女子们一眼就看见了他,眼下环视四周,发现这里的男人除了宋初一之外体格都很是不错,便各自寻了合心意的男人去请欢。

“到林子里去吧,不要走远,不要跟她们任何人回家,如果她们硬拉你回去,可以翻脸,切记切记啊!否则你们白牺牲色相了。”宋初一老妈子一样的嘱咐道。

两个少女见宋初一这副模样,即便听不懂语言,也冲她翻了个白眼,表示鄙视。

季涣一直黑着脸往林子里走,三个少女一直小心翼翼的跟着跟在他身后,其他女子虽表情羡慕,却没有一个人再跑到季涣这里。

此种风俗的形成,主要是因为这个部落依旧以母系氏族为主,女子可以挑选任何心仪的男子欢好,而不是守着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其二,是因为在这种距离都城很远的地方,各个部落之间有时候会因为狩猎区域的问题而产生摩擦,再加上以狩猎为主,每年死伤更甚;另外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这里是最靠近楚国的地方,是征兵重地。

种种情形导致男性稀缺,部落想生存,女子必须要找男人生孩子。

方才那些巴国女子看似一团乱,但她们都会不约而同的把最健康、年轻、结实的女孩留给她们认为最好的男人,以便更容易的生出健康的孩子。

看着几个人带着少女去了林子里,籍羽皱着眉头问宋初一,“怎么回事?”

“咳,她们可能觉得你接了果子,却又磨磨唧唧的,心中不喜欢,恰好季涣魁梧霸气…”宋初一看着小风吹动树林,脑海里各种各样少儿不宜的画面。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籍羽眉头拧的更深。他自从妻子过世之后便再也没有碰过女人,季涣虽然尚未娶妻,也偶尔不会拒绝女人求欢,在这方面却不喜欢勉强,倘若不是某人煽动,就算他是想替自己脱身,却是宁愿提剑上来砍了这个几个女人,也不会想到这种法子。

而那煽风点火的某人,没有第二种可能了!籍羽盯着宋初一。

宋初一可不是那种会被人看到不好意思的人,抄手坦然的任籍羽观看,目光却依旧不离林子,答案似是而非,“看看京和涣就知道了,享受还是被享受…这是个态度问题。男人嘛,别一脸像是被强了一样,潇洒一点。”

如果季涣面对这样毫无诚意的安慰,恐怕立刻要暴躁了。

片刻,谷寒领着一名老者回来。

“部落里就这一个引路人,会说中原的语言,我与他谈妥了价格,是十金。”谷寒道。

十金啊!真够黑!众人都恨不得在这里常住了,又有这么多女人白睡,带个路就能赚十金,简直人生最理想的生活啊!

宋初一点头,打量老者几眼,是个精瘦的老叟,着一身黑褐色的麻布衣,满脸褶皱,眼皮下垂几乎遮住了整个眼睛,须发却又只是花白。在他偶尔抬眼的时候,宋初一迅速的捕捉到了想要的讯息。

老叟似乎也有些吃惊,大约是没想这么壮实的汉子却以一个少年为领。

宋初一对这老叟的印象并不太好,便慢慢问道,“您会说的是哪一国话?”

这是一句极简单的话,老人基本能听懂,回答道,“周语。”

周王朝强盛时期曾经纳了一位士人的良言,在天下推行教授周朝语言,也就是所谓的官话。不过还没把臣民教化,周王室就沦为了摆设。虽然周王室的语言并没有达到让大多数人会说的地步,但在邦交和行商之事上却起了莫大的作用,大家默认都使用“官话”进行沟通。

宋初一立刻以流利的官话问道,“从这里道阆中需行多少天?”

那老叟愣了一下,顺口说了一句大家都听不懂的语言。

宋初一表情有些茫然,继续用周语道,“您说的是…”

“抱歉,老朽太久没用周语有些生疏了,从这到阆中要翻越十座大山,若是快一些的话可以走近道,那最少也需要二十天。”老叟道。

宋初一接着引导问题,“山里可会有危险?”

“有一些凶蛮的部族或者野兽,至于部族,只要给些钱财不会有太大问题。”老叟满脸笑容的道,“老夫为商贾引路三十余年了,绝不会出岔子。”

宋初一了然,笑眯眯的道,“在下自是不会质疑您的经验,至于遇到部族也无所谓,我这里都是一些可以在十万大军中取主将头颅的大剑师,出不起钱财的时候,还请您莫怪我们对巴人动武才是。不过未免这种情形的发生,能否请您带我们避开这些部族?”

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威吓。宋初一来过巴国,知道有一些引路人与巴国内的一些部族勾结,专门领着商队经过这些部族,然后利用天险和熟悉地形的优势杀人越货。

老叟微微僵了一下,笑道,“客人放心,那是自然的。”

她本就怀疑老者是干这种勾当,又不敢肯定,但方才老者的举动,和两句话便出卖了自己。

宋初一懂巴语,之前老者那句话说的是:酒肆里的掌柜可好?宋初一故意装作不懂。后来他看宋初一听不懂巴语,也不会说巴语,便说了需要买通部族的事情。

另外像这种建在山口的部落,不可能只有一个引路人,可是这老者紧接着又说自己已经有三十多年的领路经验了,宋初一看他虽然显出老态,身体还十分硬朗,如此有经验的人引路人,为何会没有被过往商贾选择?

最主要的是,若是个有良心的人,忽然看见听见一群这么厉害的大剑师莫名其妙的闯进自己国家,还要往都城去,不得怀疑他们是不是想刺杀他们的君主啊!这老叟还算精明,对此事却无动于衷。

在宋初一看来,处处都是破绽!

第160章 各种极品们

周语就是靠近卫国那一代的语言,虽说十里不同音,但籍羽自还是能听懂个大概,连蒙带猜也将情形摸的八九不离十。心中只能叹:老翁年纪虽大,但在玩心眼的事情上,终究还是不如这个为了玩心眼而生的人啊!

休息一个时辰,等那几个和巴国少女进林子的剑客都返回,便整装上路。

引路的老叟带了一个盲眼中年男子,宋初一从他们的称呼知道男子是老叟的侄子,是部落里所剩无几的男人之一。

中年男子面容消瘦,神色郁郁,默默的跟着马队,三天不曾说过一句话。

后几日在老叟的安慰下,男子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从他们的对话中,宋初一才得知缘由。

有时候幸存真的不能等于幸运。这名男子在部落里什么都不用做,部落里会供给他吃穿用度,而且都是最好的,但是他每天至少要和一两个女子发生关系。这也导致他刚到壮年便不能人道了。

既然如此,对于部落来说,他已经没利用价值了。

老叟也曾经与他有类似的经历,后来便与许多部落勾结打劫过路商队,以此谋生。

这遭遇的确悲惨,但宋初一却觉得应该庆幸才是,他现在还是壮年,身子养一养,还能拼搏一番,用双手养活自己,倘若是五十余岁才被弃,那才真的叫可悲。

通过一路上的接触,老叟对宋初一也有一些了解。他以前遇上的所有人都不傻,但是只有宋初一一个人让他觉得不能糊弄。

宋初一似乎除了从一开始有一句威吓和试探之外。再没有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只是以往所有人在山里转悠几圈便会失去方向感。而她却始终能分辨出方向,也能够择出最佳路线。

老叟明白了宋初一找他来只是做一个细节的向导,便也就熄了绕路的心思。

在十五日之后,宋初一一行终于看见了阆中。

这是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盆地,这个时间陇西已经进入初冬了,而此处却依旧是庄稼茂盛。

正是清晨,淡淡的雾气缭绕,阆中城便坐落在这片宛若仙境的地方,没有防护的城墙。因为外围的天险便是最好的屏障。

宋初一不是第一次到阆中,但再次看见群山环绕中的安逸。再想起一路走来的艰辛,依旧皱起了眉头——想大军压境的攻下巴蜀,实在难于上青天啊!

宋初一命人给了那老叟十二金,便领人入了城内。

阆中一直是中原商贾必到之处,而冒险到巴蜀来做生意,必须得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宋初一这二十剑客只相当于一支普通大小的商队护卫,并不会太引人怀疑。

“这里的人瞧上去倒还像个样子。”谷京看着从身边往来的巴人道。

战国人判断一个地方贫富,首先从建筑和衣着上来看。建筑暂且不说,光看身上布料的多寡便能知一二。再譬如,把皮毛围在脖颈或披在身上是贵气,若是把皮毛用来遮羞就是未开化。

这在战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适用。

“何止是像样,巴国物产丰富,比秦国更加富庶。”宋初一道。

“地处偏僻,民风未开化,当真富庶?”谷寒问道。

宋初一笑笑,“住上几日你便知道了。”

多数人即便自己心里知道自己家乡有哪些不好,对外也绝不承认差,宋初一这么说让剑客们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

但是宋初一认为,在这个充满鲜血和战火的世界上,倘若没有霸主的实力却富的流油,不过食耳!便如你若是一名庶民的女儿,却长成倾国美人一样危险。

没有能力保护的东西,还不如没有。

“今日先寻了地方投宿,暂定在巴国停留一晚。”宋初一到巴国来,主要是亲自打听一下所谓巴蜀开战究竟有几分可能性,从未想过从巴国入手。

一来,巴国对外的商路不如蜀国多,其内部更是部族众多;其次是,巴人骁勇善战是出了名的,就算与最强盛时期的楚国作战也从未吃亏过。

除了这点之外,宋初一还特别喜欢蜀王,此人的昏庸世所罕见,商纣王和周幽王在他面前实在不值一提,如果是他当时在这两位的位置上,怕是更能折腾。窝在蜀国这种小地方,没能让他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绝对是历史的遗憾!

这种也算是一代奇才,所以宋初一觉得很稀罕。

有这种满身写着“亡国”二字的国君,宋初一不拿他开刀简直对不起苍天丢下的一块大饼。

两国战事在都城传的沸沸扬扬,在巴国停留了一天便打听到了两国剑拔弩张的缘由。

说起来很可笑,居然是两国君主后院的葡萄架倒塌了。

巴蜀两国素来不和,有一回巴国国君听说蜀王嘲笑他是不知高雅为何物的牛粪蛋,怒火攻心,拔剑就要去劈了蜀王。巴国也不知是哪位臣子给巴国国君出了个主意,说蜀王爱美人成痴,打着修缮关系的旗号送几个妖娆多情的女子去迷惑他。巴国国君为人特别抠,听闻这个计策,勉强批准了,不就是几个女人吗?一咬牙一闭眼一狠心,也就舍了。

巴国放低姿态,送了几个美人去。蜀王那叫一个舒心,巴国那位什么时候低过头啊!连带着看着几个巴国女人都觉得倾国倾城,一连宠幸了好几个晚上。

结果巴国女子怀孕了,这下蜀王后急了。蜀王这位王后还是颇有手段的,虽然生的并非多么貌美,但很能讨夫君欢心,蜀王的女人有一半都是她搜罗来的。但因为引不起蜀王性趣,一直没有诞下公子。

王后一听闻此事便下令要将她辛苦从民间搜罗来的美女装上车,都送给巴国国君。蜀王这下急了,连忙去找王后。

王后只淡淡的抛了一句:您现在就喜欢巴国的美人儿,那几位也的确生的不凡,这些您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不如就送给巴王算了,也算礼尚往来,反正您现在也不耐烦宠幸她们。

王后本是拿话将蜀王激上一激,谁知道她低估了自己夫君的胡闹程度,那一句“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令蜀王大呼:妙哉!当下把王后夸奖了一番,令人将美人们好好装扮一番就送去了巴国。

巴王不比蜀王阅美人无数,形形色色的美人儿站成一片,那风景实在美不胜收!巴王眼睛都看直了,再加上他原本就抠,心想几个美人换来一堆,这很合算啊!所以不顾群臣劝阻,便将美人都留了下来。

这下子,巴王后那边的醋坛子又打翻了,提剑去找巴王拼命。打完一通之后,拎着包袱就返回了自己的部族。巴王后不仅曾经与巴王并肩作战,是名少见的女悍将,而且还是巴国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有情分又有政治意义,这一走问题就大了。王后部落里见自己女头领怒火冲天,便要求巴王给他们一个理由,不然就造反。

巴王这才回过味儿来,虽然他一直觉得蜀王猪一样的头脑,但猪的身边总该有明白人,肯定是用计离间他们夫妻感情。

王后哄不回来,巴王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一怒之下出兵攻打蜀国。

蜀国倒也真有明白人,立刻祸水东引,引到了苴国那边。

苴国是夹在巴蜀之间的一个小国,是与蜀国王室开明氏同属一支,是蜀国的附属国。可是苴国的国君与巴国国君关系比较好,暗中联手反蜀。所以蜀国大臣想借此事离间两国。

三国闹的不可开交,实在是剪不清理还乱。

宋初一刚得知消息的时候,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这巴蜀之地真不愧汇聚天地之灵气,生的都是妙人啊!

不过笑归笑,她心里还是冷静的判断了这个局面。

这件事情很难让巴蜀之间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这件事情从表面看上去很幼稚,但是实质都是因利而起。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随意任性的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

巴王去打蜀国,不过是想安抚内部王后部族的情绪,实际上也是一种祸水东引。他一边把王后部族的激愤转移到蜀国,一边去向王后示弱赔罪,只要王后一回来,估计多半也就罢兵了。因为蜀王再昏庸也罢,蜀国整个国家的实力摆在那里,两国缠斗百年都没个结果,巴王如何会有信心把蜀国怎么样?

若是一场注定两败俱伤的战争,巴王那个抠鬼,不得仔细计算一下得失?

看来传言有虚啊!宋初一心中叹道。

即使如此,宋初一也觉得巴蜀之地还是有可为之机的。而这个机会定然就在蜀国!

决定之后,众人便整装出发前往蜀国。因着战事未必能起,所以宋初一便也不着急赶路,一路上就当是游山玩水了。

卫江执意要留下来寻找姬眠,在籍羽的劝说下才暂时打消了念头,随着他们一起先到蜀国再另作打算。

“先生,你说这蜀王是咋就这么有想法呢!”谷京赞叹道。

宋初一仔细打量他几遍,发现竟然不是反讽,而是发自内心,不禁龇牙道,“先生觉得你也挺有想法的。”

第161章 不一般见识

“先生过奖了。”谷京谦虚的挠了挠头,然眉宇间皆是得到褒奖的骄傲。

这些天来一直黑着脸的季涣忍不住嗤笑出声,人能单纯到谷京这种境界,生活肯定挺幸福。

“先生,后方传来消息。”谷寒将刚刚得到的密函递给宋初一。

密函装在小小的竹筒里,宋初一拔开塞子,扯出一块白帛。上面写的内容与宋初一猜想的八九不离十,楚国打着练兵的幌子大军压境,随着巴蜀内部矛盾的激化,他们也越来越不掩饰对进入巴国路线的查探,有明显的入侵举动。

宋初一握着这份密函,心觉得,巴蜀这仗真是打不起来了!纵然巴蜀一贯掐的死去活来,但只要进入巴国,再攻上蜀国就容易了几倍,蜀国也绝不会拿国家兴亡开玩笑,放任一头雄狮杀入巴国。

“秦国那边有何消息?”宋初一问谷寒道。

“不知,但可以预料,老氏族不会同意秦魏联姻。”谷寒道。

宋初一淡淡一笑,不会吗?她还记得前世作为魏使而来的是惠施,世人对他的才学和为人并不太了解,但她知道,这个人一张巧嘴实在不下于张仪,且其睿智和博学亦令人折服。

名家是专研“名实”关系的学术派别,偏好辩说理论,最擅长观察和分析。

倘若惠施觉得秦魏联姻没有丝毫可能,就绝不会平白的跑来受辱。对于他来说,只要超过二成的可能,到他这里都是十成。他有这个自信,也有这个能力。

更何况就算抛了前世所知,宋初一直接来分析秦魏联姻的这件事情,也觉得至少有六成可能。

只要秦国近一两年不开大战,宋初一有信心拿下巴蜀。所以赢驷最好能娶魏公主。

傍晚休息之时,宋初一便写了一卷奏简令人送回秦国。

奏简中引史喻今,写的比较隐晦。但抛去这层外衣,其内容最直接的意思是:大秦雄壮河山,如何摆不下一个女人?诸侯争尚周天子之女,但对周王室的削弱却一直没有停止过,何也?趋利也!争权时何人还记得当年“世代永为好”的盟誓?

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个女人,大争之世,联姻所产生效用也被减弱。再不复当初“秦晋之好”的局面。

战国的政治,礼仪道义摆一旁,这是一个崇尚诈术的时代!谁没有认清这个事实,谁便会被淘汰。

夜晚的巴蜀,云雾缭绕,月光透过云雾泻下,宛如仙境。

宋初一披着大氅站在院子里赏景,院周围十余剑客拄剑而立。

院子种着几棵木芙蓉,一树火红的花,有的开败了。有的正怒发,还有刚刚打了花骨朵。淡淡的香味与雾气纠缠不清。微风过时。轻轻摇晃花叶,败落的木芙蓉花瓣沾染了水雾,不复轻盈,坠落的时候发出些微声音。

籍羽站在廊下,见宋初一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知道她在想事情,便未曾上前打扰。

“羽。你看那颗星…”

宋初一话说了一半,便被籍羽陡然喝断,“先生小心!”

说着,人已然随话而至。周围的剑客反应也极为迅速,瞬间围拢过来。

叮!籍羽长剑一挥,斩落一枚梭状暗器。

就在剑客戒备四周之时,篱笆外的迷雾中走来几人,随后一名披着浅栗色大氅的男人缓缓出现在众人视线中。淡淡的烟雾中,借着月光和院子里的灯光,能看清那人着一袭浅色劲装,将身形勾勒的极好,修长的腿,窄腰宽肩,眉清目朗,便如春末夏初的阳光,明亮却并不热烈。

闵迟!他不是在魏国?来巴蜀有何目的?宋初一眉头微皱,转瞬间又松开了。

剑客已经作势随时准备厮杀,只等宋初一下令。

宋初一微微抬手,却是阻止了他们。

“久不相见,故人别来无恙?”闵迟冲宋初一微微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衬着不浓不淡的纯色,显得分外干净。

“闵先生。”宋初一唇角微扬,答道,“无人放冷箭,自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是我鲁莽了,子缓在这里赔罪。”闵迟拱手施礼。

宋初一不欲多言,摆了摆手,刚刚转身,便听闻闵迟道,“不期而遇,是否将当日搁置的一盘棋下完?”

“既然闵先生兴致大好,在下又岂是那不识趣之人?”宋初一转身说罢,吩咐道,“上棋。”

为谋的士人,可以将仇恨、对立摆两边,洒脱的谈笑风生,却容不得感情用事,聊完这一回,谁忘记捡起这两样东西便注定会是输家。

闵迟令人留守在外,只带了一名剑客进来。

廊下席坐棋盘已经摆好,两人坐下,各执一方棋子,未曾多话,便静静展开了对峙。

院子里木芙蓉窸窸落落,墨绿嫣红,雾气纷纷洒洒,在灯笼的光线里仿佛在向上升,又如在降落。

飘渺里,一袭黑色宽袖的宋初一肤如温玉,面上无任何表情,垂下的眼帘将眸中的种种算计遮掩,神态显得十分安静平和。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一身浅色劲装,唇畔始终带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仿若幽谷清晨的空气,干净清凉,似不含一丝杂质般。

两个正主在这里下棋下的十分舒适坦然,但因着刚刚开始那极不友好的“招呼”,两方的守卫都不敢有丝毫怠慢,气氛多一丝紧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