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历一听说顾太守又要陪他家太尊,真恨不得把顾凛川弄出来打一顿,他保证不打死顾凛川还不行嘛。偏那位出身高,背景足,刘经历也真不能做什么,只能叹口气抱着火盆继续批复公文。

真是官大一级夺死人,真是婆娘娶得好,如同捡个宝。

#皇帝爷爷和外公绝对是真爱#

#唔,就是皇帝爷爷的真爱似乎多了点#

#南方的冬天真要命#

#桔子一定要就着炉火把皮烤到焦黄再吃#

第九十七章 春风吹彻,有花香来

陈遇崇在鳌州的宅子名作“藻园”,便是冬天,也因为是南方,水草丰美,花开叶碧。南方的冬天不管下不下雪,都有各色花开,加之鳌州山多,地气偏暖,据说经常是一二月就有桃花开。

藻园占地不大,住一家人将将好,也正好他们从长安来,并没有带那么多仆婢。园子小也有园子小的温馨,经常是小红在这边吱吱呀呀学语,顾凛川在书房就能听到闺女“呀呀依依”的声音,或在旁人听来会有些嘈杂,但在顾凛川听来,只觉得内心更加平静。

转眼就到年三十,这天顾凛川要去做一件地方官员必需做的事,给全鳌州城,共一万七千余户人家发福字。福字每年都是由皇帝陛下亲手所书,然后刻版开印发到鳌州来的,除福字外,袁州还发来由江南西道著名书法家所书的“春禧”,鳌州府衙还准备了花生瓜子米糖糕等六样包成一小包,每样其实也就一点点,图的是个喜庆。

顾凛川只需要意思意思发几户就行,但人必需到场,剩下的则由衙门里的差役发给各里正,由里正去派发。就这样,发放结束也已经是正午,顾凛川赶忙往家回,鳌州三十有“下数”,“下数”是鳌州话,官话应该说习俗,中午吃团圆饭,晚上围炉吃茶果点心,守夜迎新。

吃过午饭,下午沐浴洗尘换新衣,仆婢们打扫完,也就差不多到该围炉的时候。仆婢们自围成一圈,顾凛川则与沈端言小红在屋中围着高州白炉烤桔子。小红最喜欢桔子皮挥发出来的那股芳香,当然,她更酷爱吃烤得暖暖热热的果肉。剥俩桔子给小红吃后,顾凛川从袖底掏出一个小匣子递给沈端言。

沈端言不明所以地看一眼,接过:“什么?”

“年礼…咳,今年清苦些,银钱都套在园子上。这三年大约都要这么过,你别介意。”顾凛川是知道沈观潮怎么养大沈端言的,论富养,世家豪族如沈观潮没有给不起的。更没有不肯给的,论娇养,受宠的公主也不过如此。什么好东西是沈端言没看过的,所以,今年的年礼,顾凛川略有点底气不足。

小匣子打开,里边是一支簪,看着颇像半透明的玻璃,却在炉火映照下仿如一汪流动的金水。玻璃作花瓣,宝石作花蕊。去年是白玉山蔷薇,今年是玻璃迎春花,是不是也掉价掉得太快了?

当然,收到礼物就该开心,沈端言倒不是嫌弃。只觉得顾凛川把钱都压在园子上,这日子是不是也过得太清苦了点。府里日常开销是他出,在外交际也是他来,就他那点俸禄真干什么也不够,所以盖上匣子,沈端言十分诚恳地问顾凛川:“要不我这先支点。”

连借字都没说,沈端言觉得。完全不用还,反正照顾凛川送礼物的性儿,估计没几年就能给她送还来。

顾凛川:我还没穷到这份上!

“不必,年初就会有进项,回头我再给你补一份。”其实沈端言以为便宜到爆的东西在这时代相当不便宜,它名作琉璃多宝簪。把琉璃排在多宝之外,就足见琉璃在这时代是多稀贵的玩意儿。且,为这么二十来片小小的迎春花瓣,起码得烧几千片来挑,余者色不匀不用。气泡多不用,有破损不用,再剩下的完好的里,才挑出这二十几片颜色金黄透亮的来。所以,这簪其实比白玉簪便宜不到哪里去,只是白玉到底送的是一套,这里只是一支。

“真不用,我很喜欢,比起那支白玉簪来,这支我更喜欢。”白玉的太高大上,好看是好看,也很衬她,可总有种一不小心就会磕坏的感觉,东西太好足可传世,被她毁了会有罪恶感,而这玻璃的就不用担心了。为表示喜欢,沈端言当即又再打开簪上,共六朵迎春花,衬在鬓边,令人顿时便觉春风吹彻,有花香来。

“爹…”小情人似乎在讨礼物。

小红的礼物主材也是琉璃,同样是琉璃,小红的却是多宝琉璃璎珞,琉璃烧成的小朵腊梅串在一起,赤金相托,宝石与金铃为坠,配上赤金圈子,挂在脖子上要多土豪就有多土豪。

小情人表示满意,铃铃响的好好玩有木有。

这时,沈端言忽然低头看向小红,再看顾凛川,然后得出一个不很美好的结论:“她越长越像你了。”

“女像爹,儿像娘,都是福相,这不是好事么。”顾凛川说完低头一看,特高兴,小红五官长开后,看着真是越来越像他。相貌上的传承,有时候会比血脉传承来得更直接,更让人感觉有灵魂上的共性。

“要是个姑娘长成你这样,长大了会嫁不出去吧。”虽然顾凛川是蛮好看的,可这种好看绝对是阳刚的,爷们的,一想到这模样,再顶着满脑袋金钗玉簪穿着红裙子,画面绝对万分*。

顾凛川:…

就女儿嫁得出嫁不出,顾凛川和沈端言在三十晚上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两人交换想法,并达成好几个一致的意见。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一定要把小红养成正常的闺女,而不是女爷们。

初一开门纳拜年帖,初二与同僚团拜,初三与鳌州当地耆宿一同饮宴,初四开祭,初五上斋,初六开市,初七开集,初八衙门开印,正式上差。比之长安十五才开始上差,地方上因事务较杂,一般都是初作初九开印。

初九这天,吴王到袁州,顾凛川接到消息,不自觉地挑眉。要是什么也不知道就算了,偏他现在什么也都知道,自然会认为吴王此行颇有些怪异。若非吴王在萧霄登基后也不曾选择,顾凛川八成就要以为吴王有反意。

偏这位没有,还是土匪们的后台,这可就十分有意思了。吴王在吴王妃难产死亡之前都一直在封地,所以吴王能最终成把这群土匪拿下,顾凛川倒不觉得应该意外。不过,一位王爷,把土匪收服而不是剿灭,这总会有些耐人寻味:“吴王两日后就来,吴王妃便是鳌州人,吴王来一是送王妃还乡,鳌州女出嫁后身死是不入夫家坟的,需归娘家坟。你安排一下住宿,福王和萧霄他们几个也会一道来,说是来看你的。”

随着年龄渐长,加上吴王和福王也来,不太好住一起,好在藻园隔壁的那间园子也是位官员的私产,借一借倒并不难。

一听萧霄他们会来,沈端言一下子觉得心情都明亮起来,她的阳光美少年们要来看望她了,真是好孩子。虽则才分别几个月,但总觉得像是很长很长的时间,就连小红都总“舅舅舅舅”地念叨,她怎么可能不惦记着他们几个。而且吧,她还尤其担心,万一少年们被教成老狐狸了,她的阳光美少年还能存在吗?

其实吴王挺冤的,吴地是改归制后重新归拢的,将几个地区归在一起,古制上有吴楚湘越,本朝之前已经有几百年没有过吴地。鳌州原本要算,应该算楚地,只不过因有一道山拦着,将鳌州与楚地隔开,便划在吴地境内。所以,吴王是这几百年来,吴地第一位坐镇的王侯,鳌州书院一直约束着这股势力,好不容易吴王来,鳌州书院这群书生终于找到苦主,可以把这群恶势力交托出去了。

书院也挺苦逼的,想教化吧,教化不来,想剿吧,跟书院又已经千丝万缕,而且鳌州一剿匪的话,只怕要出大乱子,只能这么一直拖着。吴王一来,接到这个,就差想把沈灵均给弄死,可也一相,剿不得,捏在手上虽捏得住,却是个烫手的,吴王要是皇帝陛下一母同胞的弟弟,可能也就直接说了,偏他不是,与皇帝陛下又不很亲近,哪里敢直接说,只能暗搓搓地收着,约束着。

美少年们来的时候是正月十二上午,鳌州的灯市十分有明,上元灯会更是方圆百里最好的赏灯去处。美少年们虽是来看沈端言和小红的,不过,能有点热闹凑,有点好玩的玩当然更好。

一下船,美少年们什么也不管,直接就去找小红,沈端言眼睁睁看着少年们从她身边过,连个眼角都不带多给她一个。

沈端言:…

因小红是顾凛川抱着的,美少年们直接就冲顾凛川去了,一个个你要抱小红,我要戳脸蛋,他要揉脑袋。小红虽被折腾,却十分乐,冲美貌舅舅们欢悦得那叫一个笑开颜:“舅舅,舅舅…”

“哎,小红喊人愈发清晰。”顾汝中每每都要被小红的笑容和萌样给融化掉。

“不该是说小红居然还认得我们吗?真招人喜欢,这么久不见了,还能认出我们来国。”晏修棠属于热衷戳脸的。

张钧习武,手粗脚重,历来就不很敢碰小红,只能在一边看着,然后怀揣着一堆东西,等着给红女王上贡。

小红被萧霄抱在怀里,萧霄低头看着胸口的口水,心说:果然还是那个爱涂人一身口水的小丫头片子,我的衣服很软和好涂口水吧,为你特地换的棉袍。

沈端言在早春的寒风中凌乱着…

#生完孩子的女人果然要掉价#

#我的美貌舅舅们来看我了#

#以及,我爹的情敌来了,好帅有木有!!!#

#美貌舅舅们越来越美貌,我的心脏中了好多箭,肿么破#

第九十八章 有仪可象,行恭可美

掉价了的孩儿妈沈端言在萧霄他们终于放下小红,前来她身边嘘寒问暖后,完全没有预想好的高冷,而是立马被阳光美少年治愈的满足,她真的是越来越好打发了!

萧霄其实还身负传达信息的任务,既然现在他什么也都知道,也作好心理准备,并已经开始接受他的专属课程,那么皇帝陛下就表现得相当光棍。这些事反正你以后也会知道,不如提前告诉你,反正这事你以后也要处理,就直接交给你。朕对自己信任的人是这样的,那么考验你的时候到了,你对自己信任的人会怎么样。

不要听人说什么当皇帝就是孤家寡人,那样的蠢货当皇帝后不是秒变昏君,就是秒变变态。越是坐到这么孤寒的高位上,越需要几个可以信任的人,皇帝陛下一直在挑选一个这样的继承人,也许对信任的人有所保留,但一旦说出口的话就是全无虚假的。有几个人可坦诚相待,有几个人可以不必全以君臣论之,有几个人哪怕上一刻还破口对骂,下一刻却又勾肩搭背。

因为,只有这样,皇帝这份工作才不至于那么令人疯魔。当然,得选对人,所以这个考验有很多重的意思。

萧霄:我其实压根没想这么多!

“端端姐,真没想到居然还可以这样,高祖皇帝怎么能把传国玉玺给弄丢,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弄丢掉,居然没把江山社稷给弄去,真是奇迹呀。早知道我就早点来鳌州了,说不定还能亲眼看到传国玉玺出土的样子…诶,别假装惊讶不知道的样子好不好,端端姐的演技真是越来越差劲了,你怎么就不跟我顾姐夫学学,看那波澜不兴的样子,真能唬住人。”萧霄就没把这东西放心上过。在阳光美少年的世界里,死物件怎么能和活生生的人相提并论。至于生疑心,虽然顾姐夫挺不受他们待见的,可这人其实不能说多么差劲。至少从不曾拿虚话哄他们玩过。

就在许多长辈都经常跟他们说虚白话的时候,不管是沈端言还是顾凛川,在正经事上从不出妄语。所以,少年用他自己的方式解决了这件事,并且他不管是心里想的,还是言谈间表达出来的都一样,他不像今上那样,非认为有了玉玺才能受昊天授命,成为真正的天子,而不是白版皇帝。因为从小就没有人给他灌输这些观念。

而且,他看到的是,传国玉玺丢这么些年,夏朝江山不也照样稳固,反倒是现在。内忧外患之际,传国玉玺反而出现,这意味着传国玉玺能镇压国运的说法也完全只是美好的寄望。

“你就没点想法?”沈端言心说难道成年人的心思就有这么脏,非要疑这疑那,非要把人心想得这么复杂,非要把一件原本简单的事给往难里处理。

“我要有想法的话,端端姐会难过吧。”萧霄少年露出他纯粹但并不愚蠢的一面来。坦言告诉沈端言说:“但是,因为是端端姐啊,怎么可能有其他想法呢。端端姐,我已经长大了,不要拿‘少年,总有一天你长大。会有想法的’眼神看着我。虽然有些道理端端姐没说过,但是我也能自己领悟到啊。”

至于领悟到什么,萧霄没说,沈端言大约能懂,不由心生感动。真是她的好少年,好想捏脸怎么办:“真是越来越聪明了,怎么办啊,好舍不得。”

“舍不得什么?”萧霄不明所以。

“舍不得你将来成为皇帝陛下那样的人啊,再怎么样也是被关起来的吧,宫里再繁华,再好,到底也是个消磨人的地方。你现在这样多好,应该一直好下去啊!”一想到少年将来会成为皇帝陛下那样一颗心有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眼的君王,沈端言就觉得时间应该就此在少年们身上停住。

“可是,不仅端端姐认为我们会成为伟大的存在,我们自己也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啊。每个人来到世上,都希望实现自己的价值,以前是没有找到,现在既然找到了,没有理由放弃。现在很好,以后只会更好,端端姐放心,我永远都是我,这一点不会改变的。”萧霄说完,看向顾凛川:姐夫,求救,端端姐这样下去,我压根没法招架啊!这是知心姐姐要变身的节奏吗,要变成什么样啊,求不变行么。

顾凛川暗笑:淳元陛下,您以后会发现你端端姐只是有时候爱抽风而已。

这时候,顾凛川却莫明记起来萧霄将来的庙号和谥号,虽说当着活人面就想人死后怎么着是有点不大对劲,可庙号及谥号往往能说明一个人在历史上的地位,以及后人对他的评价。至于顾凛川怎么会从梦境中知道,他也不甚清楚,只知道自己在梦境中被斩后,意识还一直存在一般,看着所有人的结局,最近他快要看到沈端言的结局了。

淳元陛下庙号世宗,谥昭文皇帝,什么样的皇帝才配世宗之名?世宗以庙号,代表着他政治上的成就和作为,世宗有开世,开始的意思,是盛世之始,是治世之源,才得配庙号世宗。而谥号昭文皇帝代表着他的生平,昭是什么,是“容仪恭美曰昭”、“圣闻周达曰昭”,文是什么,是“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

综上,后人给淳元陛下的全是肯定与赞美,不仅肯定了他在政治上的高度,在学问上的博达,在治国上的才能,还赞美了他勤学好问,爱民如子,甚至赞美了他的容貌。嗯,“容仪恭美曰昭,有仪可象,行恭可美”。

不过,现在看起来,淳元陛下如今还只是个初涉王道的少年,虽锋芒已成,但却还没有明确自己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

“言言,小红该饿了,抱去叫人喂点米糊。”顾凛川说着把小红抱给沈端言,沈端言其实也看出萧霄有点不知所措来,赶紧就坡下驴,抱着闺女出门找食儿去。

沈端言一走。萧霄长出一口气:“端端姐哪来那么多负罪感啊,她又没做错什么。”

嗯,在你端端姐看来,眼睁睁看着美少年变成城府深深的老狐狸。而不能做些什么,就是一种罪过。看着美少年被时光摧残,被岁月磨得浑圆,只能袖手旁观,比做错什么都更容易负疚——我居然只能看着,什么也不能做,这感觉太不好了。

“或许她只是认为,你们应该更过得更好。”顾凛川笑眯眯地答。

萧霄:对于一个爷们来说,难道还有比当皇帝更好的前程?

“比如?”

“她的想法,不是我们能理解的。言言认为,自由不受约束比什么都更重要,而且她喜欢你们现在的样子,权谋易变人心,她怕的是不好的变化。”顾凛川也不很能明白。不过偶尔听沈端言说起萧霄他们几个时,又似乎能理解一点。因为曾经,他也更愿意在书院里教教书,养养鱼,娶个识得字念过书的女子终老山野,那样的生活才能成就他想成为的人,只是际遇终究让他往相反的方向走。

“人生哪能事事如愿。处处如意,端端姐实在太完美主义者了。”唔,这词来自沈端言,形容一个人不容易不完美的事情出现,比如沈观潮,沈端言就一直坚持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者。

说完沈端言。又说到朝中事,在这方面,萧霄发现他和顾凛川可以说的更多。从前看不上眼,是觉得占着端端姐又对她不好,慢慢看着绝非如此。而且顾姐夫还蛮有能耐的,必有大作为。

唔,这种点评别人的感觉好爽!怪不得先生说一旦你眼界开阔,就会发现这世间充满令人爽快的事物。

跟顾凛川谈起朝堂上的事,总觉得每一句话都很有启发性,有点热血沸腾的感觉,好像下一刻,就能治不世之盛世,开不世之太平,建不世之功业一般。男人,不管年纪大小,没有能力没有路子就算了,一旦有能力又有希望,绝对会对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都有着天生的渴望,这种渴望来源于生不肯下于人,死不肯逊于人。

“顾姐夫,我怎么听说你得罪先生了?要不先生怎么把你发配到这里来,这么偏远的地方,按说是没路子的人才会来呀。”话外音:您这么有路子,按说就应该在长安附近为官,六部轮转一圈,等到真正外放时,就是一方大员。快说说你怎么把先生给得罪了,让我带回去说给大家开心一下。

“你家先生,我家岳父,心眼其实不大。”少年,你懂的。

少年秒懂,世人都说沈观潮如何如何,天天接触才知道,传言太美,现实太残酷,不忍直视啊!

#听说,吴王要出场了#

#我的美貌舅舅真好忽悠#

#我爹真会忽悠人#

#南瓜糊不好粗,人家喜欢吃玉米糊,要嫩玉米,谁给我老玉米我咬谁,我有牙,能咬#

第九十九章 大冬天里吃火锅,大夏天里吃冰棍

吴王虽说是熟人,但做为藩王,既然来巡视,身为地方长官的顾凛川就得出面接待,官方的,正式的!顾凛川穿着墨绿官服,头顶乌纱帽,吴王着朱红绣蟒蚊王服,头顶赤金宝冠,金冠不是罩着整个脑袋的那种,仅仅只围在发髻上,扣着一枚赤红如血的宝石,远远看上去,愈发衬得吴王面若冠玉,目若星辰。

前年见到吴王时,吴王还是个颓废青年,今年一见,洗去一身忧郁气质,反倒显得沉稳大度,一行一动间散发着穆如山岳的气度。不过,顾凛川居然一点也不输他,倒如深海对高山,海不需与山比其高,山也不需与海比其深,颇有点旗鼓相当的意思。

沈端言是在宴席上见到吴王的,去码头迎接的时候,吴王并没和萧霄一船,而是更早就下船了。吴王先被鳌州书院的沈灵均接走,所以沈端言在今日宴席上才看到,褪去一身忧郁文青气,吴王真是个美叔呐。

不过,福王还是更好些,阳光美大叔什么的,一笑起来让人心肝儿都发酸,恨不得找个人来揉一揉才好。沈端言感觉每每一见到福王和萧霄一起笑,就觉得这世界就再怎么怎么样,也还是美好可期的。

“哟,小姑娘越来越招人嘛,现在都会弯着小眼睛跟月牙似地冲人笑了,就是…名儿取得忒俗。”福王其实就是个俗人,不过不妨碍他认为小红俗,福王想的是,过年过节大小喜事都红红绿绿,小红不俗什么名儿俗。

小红仿佛听明白了似地,扁扁嘴不太乐意给福王抱抱了,再好看也不给抱抱。还是萧霄好,赶紧把小红姑娘给哄转来:“父王,小姑娘心眼小,你别这么说她。说什么记什么的,仔细他将来嫌您。”

福王:我又不找这丫头片子做儿媳妇,她嫌不嫌干我何事。

转过头去,福王就去逗晏修棠:“小棠棠啊。让小红给你做媳妇儿怎么样?”

“舅舅,你不如跟我妈说去。”晏修棠早被这群无良的大人给玩坏了,对于这样的话题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反而时不时能发动“会心一击”这样的攻击。

没逗着晏修棠,福王就去逗顾汝中:“汝中呐,小红怎么样,可爱吧。”

少年连忙点头,再没有比小红更能融化人心的萌物了:“当然,小红是世上最可爱的小姑娘。”

小红咧开嘴笑,是夸奖是贬低。小红姑娘能感觉得出来,虽然她还不是很明白。可见,人天生喜欢赞美,这一点从小就能看出来。比如小孩儿能感觉得出来你喜欢她,喜欢她的她也就喜欢你。浑身散发黑气的,小孩儿就明白,噢这是不喜欢我,遂知道要离得远远的。

见小红笑得直冒粉红泡泡,顾汝中更加移不开眼:啊啊啊,小红真是太招人喜欢了,一定要偷回家。偷回家!

噢,福王心里确定这个已经不用逗了,将来随便勾一勾手指,小丫头片子就能把这小子勾到手,而且还准是个被勾到手就死心踏地的少年。福王心想,可惜唯二俩嫡出的闺女都嫁了。否则一定派个女儿来把这小子给勾走,让小丫头片子哭天喊地去。

小红再一次确定,这个长得很好看很好看,有一点胡子的“老爷爷”十分不可爱,于是小脑袋一扬。冲顾汝中伸出嫩生生的小手:“舅舅,抱抱。”

被小丫头片子用眼神无限嫌弃的福王:哼!果然小丫头片子都是不招人喜欢的存在,就像他闺女小时候一模一样,只有长大后才会慢慢娇软可人。

福王是不会承认,他不懂得怎么哄小姑娘的,所以他一直被女儿嫌弃,一直被亲戚家的小姑娘所不喜。

“好,殿下,您别吓着小姑娘,她还小,万一夜里作恶梦怎么办。”顾汝中也“嫌弃”地看一眼福王,然后挤眼看萧霄,那眼神的意思是“你爹咋这样”。

萧霄:…

“父王,小姑娘是要哄的,是要捧着才会朝你露出笑脸的,你这样吓唬小红,她更加不会亲近你了。”萧霄太明白他家父王了,特喜欢小姑娘,偏不懂怎么哄。小男孩儿也就算了,武力直接碾压,可小姑娘行么,当然不行了!

福王:“我分明就在哄她!”

萧霄:…

顾汝中:…

晏修棠在旁边乐得不行:“哈哈哈哈…皇帝舅舅说得对,福王舅舅是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讨厌的一个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着表情都快要笑裂掉的外甥,福王打心眼里觉得儿子、外甥和别人家孩子都十分令人心塞。甩下这几个小破孩,福王决定,他还是和弟弟联络一下感情去吧。

福王绕开闹哄哄的正堂,往花园后的厢房去,还没到厢房前就遇到了他弟弟,吴王进来是为醒酒,这酒还是福王这当哥哥的亲手灌的,结果就把人灌个半醉。不过,吴王似乎站在这里已有一段时间,福王看着有些不对,怎么他这弟弟满脑袋雪花,像是压根没进屋醒酒似的,且身边没伺候的人:“阿徐,你这干啥呢,怎么不进屋去,喝了酒更不能在外吹冷风,万一着了风寒,回头宗正们该掐我了。”

本来,福王还有话说,却忽地收声,在他说话的时候他弟弟的目光一直没动过,只落在一个地方。循着吴王的视线看过去,福王看到的是这样一个画面,沈端言在园中蹲着身子,跟一个小男孩儿说着什么,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得十分玉雪可爱,圆不溜丢的小脸蛋看着就招人手痒。

沈端言只是在逗小正太而已,小正太迷路了呀,可爱可爱可爱死了,圆滚滚的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活脱脱的就是一只圆滚滚的滚滚啊!黑白分明的眼睛,白雪一样的皮肤,乌丢丢的头发,如果换个性别的话,白雪公主她妈大概要生的就是这么一个女儿。

而且,他居然叫“姐姐”,叫“姐姐”有木有!

“噢,你是宜州知府的孙儿。”宜州知府姓董,这孩子依稀记得叫董西还是董南什么的。

“姐姐,我叫董楠,楠木的楠。”董楠年方五岁,入学已有两年,很是通得一些道理,所以看起来十分彬彬有礼。

越是这样懂规矩知进退的小孩儿越招人,熊孩子再长得好,也刷不来脸的。沈端言这会儿满心想的是,我一定要生个这样的儿子,白雪公主她妈要个什么样的女儿她不管,她就知道如果非要有个儿子的话,她想要这样的。

“那姐姐带你去找你祖父好不好,放心,姐姐不是坏人。”沈端言多嘴地解释一句。

董楠比她明白好不好,这里是王侯亲贵云集的宴会,重重侍卫把守,拐孩子的坏人要是进来了,那才叫羊入狼群呢。不过董楠很贴心的没有说出来,嗯,是为了不让这个姐姐尴尬,乖乖伸出手放到沈端言掌心:“好,谢谢姐姐。”

嗷,被这么大的小朋友叫姐姐什么的,活像大冬天里吃火锅,大夏天里吃冰棍,爽到心有木有。顿时间,沈端言有种想把女儿卖掉,就为挣这么个女婿的冲动,当然,只是一时冲动而已。

董楠:这个姐姐看起来脑子不是很好,嗯,脑子不好的人更应该好好对待,因为天爷爷对她已经够不好了,我们再不对她好点,她就太可怜了。

福王:我说弟弟,你告诉我这有什么好看的?

吴王:我说哥哥,你没感觉到这一刻,端端身上发散着灿灿光芒么。

若是…若是吴王妃还在,若是他的儿子也顺利活下来,该有多好,也应当像这一幕一样静好吧,只是世间哪有若是,就如同没有如果一样。吴王本就是个文青,这一点沈端言从来没看错,吴王此刻正满脑子文青思维。感性得一旦说出来,连吴王自己都要起鸡皮疙瘩,更别说其他人了。

“我说阿徐,别说我没提醒过你,这是沈观潮的闺女。”话外音:倘若你是想挖墙脚,也得想想沈观是不是个好相与的,再者沈观潮的闺女本身就不是盏省油的灯,更何况我看着沈家女婿也不是个好搞的。

“哥哥,你想太多了,睹景思人罢了。”吴王此刻还真只是循着这一幕情景想起吴王妃,吴王与吴王妃恩爱甚笃,没儿子的时候宁可抱养一个义子,也不肯纳妾收房。后来好不容易怀上,却一尸两命,为这,吴王简直快自己把自己给文青死了。

呵,还说我想太多,那眼睛赤果果的一点遮掩没有,什么睹景思人,谁信你。你这会儿纯粹是自己还在骗自己,诶,咱老萧家难道真有抢人媳妇的传统不成,先高祖、高宗都有这爱好。不过这真不是什么好爱好,高祖、太祖就为这事被诟病到现在,皇帝滑要被诟病,你一个王爷,还不得被言官们给参成筛子。

福王决定,如果吴王再沉迷下去,就给人提个醒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

#我妈太喜新厌旧了#

#福王爷爷不喜欢我,不喜欢我的都是坏人#

#吴王的g点真是诡异啊诡异#

#爹,你再不努力的话,我妈就要被抢走了#

#嗯,妈被抢走了,爹会不会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呢#

#如果这样的话,好像也不是不…不行,妈也只能属于我一个人,为什么要给吴王#

第一百章 胆大心也细,手高眼也高

真不是福王爱东想西想,实在是老萧家有挖人墙角的优良传统,高祖太祖这爷俩先不说,就说最近的高宗皇帝,也就是先帝。福王和皇帝陛下的亲娘就是抢来的有木有,虽没成婚,可三书六礼都过,只等成婚,偏在上元节灯会上被先帝一眼相中,那还等什么,抢来就是。

谁能想到那二流子后来能做皇帝啊!

谁能想到那不着调的家伙居然是嫡次子啊!

谁能想到那抢人家亲的无赖竟肯以皇后之位许之啊!

最后,皇后生的长子无风无浪从太子做到皇帝有木有,当然,这个无风无浪是需要打个天大的折扣的。今上能做皇帝,纯粹是能力出众,城府出色,再加上惯会择友而从,按沈端言的说法,简直就是老天爷给他开了挂。

说完先帝,就要再说说今上了,今上倒没抢人亲,只是直接抢了某个堂弟的媳妇而已。今上这辈子啥都做得相当出色,唯独这一点,被御史言官及史官写了又写,说了又说。今上还特理直气壮——这么不安于室的妇人,哥哥帮你收下,省得成祸家秧子。

当皇帝的都这样,宗室王公抢亲抢人的也不少,福王心说:我当初还觉得王婉芫挺不错呢,我敢抢嘛我,连心眼都不敢动。但凡是沈家的人,还是多考虑考虑吧,长安沈家有个姑娘就是在洞房里被抢走的,那姑娘性烈如火,头天晚上忍着没发作,第二天晚上直接泼桐油放火烧屋。

什么?你说不值得,拜托,那姑娘现在都还活得好好的,虽已白发苍苍,却是儿女成群,生龙活虎。至于抢她的那家人,好在没烧死人。也就不敢再声张,至于烧坏的屋院字画银票什么地的,那只能自认倒霉。

福王趁着萧霄他们几个去找沈端言和小红时,凑到顾凛川耳边:“嘿。我说小子,你那媳妇可要看紧点,小心人惦记。”

顾凛川斜睨福王一眼,往梦境里寻思了一下,直接俩字脱口而出:“吴王吧。”

福王:…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聪明,让我们这些老人家还怎么苟且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