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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乱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痩,不如叫排骨吧。”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湿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 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湿的,岛上湿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床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外边的天晴了,透过横七竖八的钉在窗子上的木板的缝隙,看到有星星,在黑丝绒般的天幕上露出来。

海上的星星很大,很亮,像是一颗颗眼睛,温柔地俯瞰着她。

会不会有一颗星星,是邵振嵘?

她慢慢地阖上眼睛:“谢谢你陪我来岛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他终于转过头来,她已经睡着了,蜡烛已经燃到了最后,微弱的烛光摇了摇,终于熄灭了。

短暂的黑暗后,渐渐可以看清窗子里漏进来的疏疏星光。远处传来阵阵涛声,是大海拍打着山脚的沙滩。

她似乎总是可以很快睡着,没有心机,就像条小溪,虽然蜿蜒曲折,在山石间若隐若现,但实际上却是清澈见底,让人一眼可以看穿。

跟孩子们告别的时候,难分难舍,渔船驶出了很远很远,还看到码头上伫立的那一排身影,隔得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小黑点,可是留在视线里,永远地停留在视线里了。

早上收拾行李的时候,学生们十分舍不得他们走,有两个小姑娘还掉了眼泪,她也十分难过。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了,再过几年,孩子们就会长大了,会读中学了,会更懂事了,会离开小岛,会读大学……也许孩子们会记得她,也许孩子们终究会忘记她。可是以后,只得是她一个人,她再也不会到这里了。因为她和振嵘,已经来过了,而她一个人,再不会有以后了。海水滔滔的从视线里擦过,哗哗的浪花在船尾溅起,有几点海水溅到她脸上,海与天这样辽阔,这样无边无际,船在海中,渺小得如同芥子。千百年以来,不知大海看过了多少悲欢离合,见过了多少世事变迁。时光也会过得飞快吧,从今以后,她一个人的时光。

海风太大,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雷宇峥站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蹲在船舷边,估计早上吃的东西又已经全吐光了,但她仍旧没有吭一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沉默而倔强的神色。

他们赶到机场,搭最晚一班航班回去。因为天色已晚,偌大的航站楼里灯光通明,只有寥寥几个乘客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登机。

虽然一整天舟车劳顿,但她只是很沉默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安静的洋娃娃。

他终于拿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说:“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其实他想说的是可以把房子还给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

她接过了名片:“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

“振嵘不在了。”她垂下眼帘去,“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添麻烦的。”

杜晓苏回来以后,邹思琦觉得很奇怪,因为从岛上回来后,她似乎重新开朗起来。甚至偶尔会露出笑容,提到邵振嵘的时候,也十分平静,不再像过去,总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有杜晓苏自己知道,岛上的那几天,就像是偷来的时光。小小的孤岛,就如同世外桃源,唯有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他们天真,却懂事,努力生活,努力学习,就连小孙老师,都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坚强。在这世上,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振嵘希望,因为爱她的父母希望,因为爱她的人希望。

所以,她鼓起勇气去上班。

还是有个别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不再气气馁,也不再留意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她认真地工作,全力以赴,不再任何沮丧与分心,几个星期后就有明显的效果,这样的状况和态度,立刻赢得大部分同事的重新信任,毕竟业绩证明了一切。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把钥匙重新快递给了她,拿到钥匙的时候,她几乎连喜悦都已经没有了。得而复失,失而又得,可是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很庆幸,可以拿回自己与振嵘的这套房子。

比较意外的是过了几天,总经理室突然通知她晚上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陪项总去一个商业宴请。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宇天地产的高副总代表宇天地产宴请项总。吃饭到一半,雷宇峥忽然由服务生引着,推门进来。席间的人自然全站了起来,雷宇峥与老总一边握手,一边道歉:“刚下飞机,晚点了,实在是抱歉。”

项总是东北人,为人特别豪爽,握着雷宇峥的手直摇:“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

喝的是泸州老窖,总过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勃勃,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满上,给雷先生斟满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荡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小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满

满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性酒,满满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满!”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晕脑胀,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压一压。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弄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塞到车里去,观赏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座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弄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就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而这女人就像那只流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流浪猫塞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 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脱脱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胸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腰,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毛,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唇仿佛一条鱼,在他嘴唇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唇上更用力地吸吮,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唇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