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产生一种幻觉,在这样一个寒冬的凌晨,突然回头,以为前方那片黑影就是他。我突兀地站定,就这么看见他的脸,带着熟悉的气息,寂静地俯下身来。我抬起手,想抚摸他的眼睛,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风衣在夜风里张扬成夸张的幅度,像一只断了翅膀的小鸟,更像是被困在原地的旋木。

原来自己从不曾遗忘,原来他只是缩小成了心上一条短短的纹路,只是无法回复平整。

内心空洞,大抵如是。

杜拉斯说,我作品中所有的女人,她们受到外部的侵袭,到处都被欲望穿过,弄得浑身是洞。如果有幸福的话,它总是同绝望紧密相连,同绝望和遗弃不可分离。

她喜欢的男人,是酒吧里陌生的英俊男人,冷漠的,遥远的,隐含了所有的想象和激情。

她喜欢的女人,是存留在记忆里的自己,眼神温暖,笑容天真,隐含了所有的青春与童真。

可是,这样的人群,男人与女人,始终无法靠近,无法对谈,无法拥抱。就是如此。她感觉到身体深处的疲倦,只能在黑暗中听着自己的呼吸。

想要的生活非常简单,追寻它的道路却始终迂回反复。

二十岁,我遇见他。是一种远离生活的存在,他突兀地出现然后离开,像是生命里的一支插曲,没想到却是一段荒腔走板的伊始,纠结而又绵长。

二十二岁,是一张泛着蓝色丝绒的网,我沦陷在原罪里,是宿命开的玩笑。

二十四岁,是繁华盛世成为苍凉的背景,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换来了一场万劫不复的沉沦。

二十七岁,我把怨毒织成网,吐出毒汁,伤人伤己。

二十八岁,我以为离开就是救赎,可那场烟花那么美,美到忘了灼伤的双眼还有心。

二十九岁,我是一个跋涉的旅人,披着一层孤独的透明外衣,像一尾穿行在深远海面下的鱼,眼神憔悴,内心空无一物。

三十岁,新年的烟花绽放,我终于将自己活成了这座城市的注脚,在咿呀的胡琴声里,苍凉地述说一场等待一个未知的尾韵。

再来时间真是经不起推敲,没有他,只有他。

爱,原来是如此荒凉的一个字眼。

繁华如斯,寂寞如斯。

聂亦鹏,你在哪里?

Chapter 24 约定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

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

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

2009年4月,寻甸。

这是一座离昆明有两个小时车程的小城。寻甸,寻甸,像极了一句箴言。

还是那家旅馆,像是什么也没有变,可是换了装修,换了菜单,甚至还换了老板。

四年前,在旅馆门口,在一排低矮的房舍之前,他打着伞,站在阴影里。

四年后,我独自一个人,走进大堂。

“小姐,是来旅游吗?”

“不是,来找人。”

“一个人?”

“一个人。”

路口的那家烧烤店,我每晚都会去。一个人,点上一份牛肉、一份土豆,老板好心地送来一盘毛豆。

“要不要尝尝自家酿的高粱酒?”

我笑着摇了摇头,向老板要来了一支水烟筒。

回忆无处不在。

一个星期之后,老板的女儿跟我聊天。

“姐姐,你找到你要找的人了吗?。

我躺在院子里晒太阳,阳光刺眼,我闭着眼睛,摇了摇头。

”他长什么样?“

我睁开眼睛,看着左手上的纹路,是啊,他长什么样?

像一条蜿蜒的曲线,密密麻麻布满手心,无法磨灭。

离开成都的时候,莫一一问我:”你这样漫无目的地找,有什么意义?“

我与他的回忆,线索那么少,少到我甚至不知道他在何处,可是又有什么关系?Jessica教会我一件事情——大胆去爱,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样。

就像现在,我说的始终是他,可终于不再绝望。

小女孩最后在离开的时候,嘀咕着说:”你跟那个叔叔都好奇怪。“

”什么叔叔?“

”几个月前,有个说着很好听的普通话的叔叔也来过这里,每天就在这院子里躺着,有时候出去走走,回来就是一身的烧烤味儿。“

亦鹏,是你吗?

我在寻甸住了半个月,依旧没有线索,但心情却渐渐平静。

爱的本质,也许是一种考验。考验彼此的明暗人性,考验时间中人的意志和自控。

欢愉不过是幻觉。深邃河流底下涌动的黑暗潮水,才是两个人真正要面临的困境。

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去挣扎,犹豫,徘徊,逃离。可是,在离开之后,我才渐渐懂得如何去尊重和爱慕一个男子。

终止一条道路的最好方式,就是走完它,一切都是如此,亦不会有丝毫怨悔。

我爱他,确凿无疑。

从寻甸到大理,从束河到丽江,我用三个月的时间流连在云南之南。

我渐渐不再执着于寻找,开始学会享受路途带来的一切。、

我开始有了写日记的习惯。给心扉的信。

亦鹏:

我终于看到束河的另一面。束河,很像一个女子的名字。有坚韧的外表,不容妥协的性格,丰富的内在需要细心揣度。从雪山上流下来的溪水穿越了大半个城镇,最爱的反而是在溪水旁的卖各式新鲜水果的老嬷嬷。黄瓜、油桃、樱桃还有带着泥土气息的萝卜,鲜嫩得犹如刚摘下来。小方桌上有一种很特别的食物,当地人叫它麻子。大麻里的小籽,摘下后用火慢慢烤熟,成为当地人最爱的碎嘴零食,一小撮便足以打发大半天的无聊时光,齿颊留香。

昨晚,我去了四方街,一米阳光。对面桌那位叫扎西的男子屡屡向旁边的女子投去亲昵的目光,陌生的男女太熟悉彼此之间的信号。这喧嚣鼎沸的夜晚,蔓延着荷尔蒙的味道。不可否认,他有一双勾魂眼,却偏偏生错了灵魂。难以想象在一番你侬我侬之后,他如何与各式女子讨价还价。No fre。jooyoo.所谓的艳遇也不过如此。有人扼腕痛惜这里的昨是今非,可物是人非分明是客观规律。假若时光倒流,若干叫扎西的男子或许仍然只是生活在原始部落里的淳朴少年。

我离开,想起白天在山上看见的石莲。突兀地从石头里长出来,红红的一朵,旁边竟也有莲叶相衬。联想到若干传说,关于血莲,关于人形的青苔。

从山上往下看,民居错落,旁边还有晒谷场。不难想象这原本是一座什么样的小镇,偶尔背着背篓从山下走过的纳西人还能勾起若干年前的生活印记。

直到在这里才闻得到时光的味道。

亦鹏:

白沙。壁画。茶马古道。博物馆里的讲解员太年轻,很少有年轻人愿意在这偏僻又冷清的博物馆里工作,一抬头,全是历史的尘埃,一发声,只听得见回音。他们并不真正懂得这里蕴藏的秘密,假若墙会说话,即使用尽余生,也看不完几百年的浮世画卷。末了,这位姑娘轻声抱怨,束河原本比丽江更值得重视。外来的人叹息着所谓的破坏,一心想看到原生态,可这些土生的居民却巴不得一日繁华,对面的那座古镇的传奇让他们的心不复平静。他们甚至没有耐心去还原昔日更值得传诵的传奇,例如王室部落,例如马帮。凋零的壁画上有若干空洞,额头的宝石、手指上的黄金早已在一场浩劫中失落,只是残迹已足以让人想象到昔日的木王府是怎样的繁华鼎盛。明朝的皇帝远在庙堂,炼丹修道,乐此不疲,偏居一隅的王爷日子过得反而舒坦。或许在当时他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藩王,被打发到蛮荒部落生根发芽。十八罗汉,若干仙道存于一画,假如马可波罗有幸走到南疆,这将是怎样一副热闹的画卷。信仰庞杂,即使太上老君与文殊菩萨大打出手,却并不影响这位综教(综合的宗教)分子在壁画下方大宴宾客的兴致。后来我在一幅人像前停留许久,他们说这便是最负盛名的马帮王。彼时,时光流转,西学东渐,北方的洋务轰轰烈烈,这里的人们却依旧过着马背上的生活。都邑里来的商人将大批的货物交给当地的马帮,快则一年,慢则五年,浩浩荡荡地出发,能全身而返已是奇迹,死亡随时跟随,他们探访的是雪山巅上那个更为神秘的部落。当时的他只是老马帮里的一个孩子,祖祖辈辈都靠马帮为生。父辈的荣耀背后却是刻骨的孤独。他从大洋彼岸归来,领略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声色,难以忍受自己依旧

无法摆脱的命运。父亲将马鞭交到他手上的那一刻,一代传奇崛起。

很难说是心甘情愿,那张仅存的照片上,他着一袭长衫,斯文,儒雅,更似一文人,而非马帮首领。难以想象这纤弱少年竟会是名噪四方的马帮王。

历史淡去,曾经的金戈铁马沦为享乐之地。阳光赤裸,随处可见发呆、聊天的现代人。住下的会所出乎意料的安静,工作人员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本地少年。因为客人稀少,反落得自在。同样也是发呆、聊天、晒太阳,他们的不满与寂寥全写在脸上,与青春有关的日子,谁又愿意这样虚掷光阴,甚至连挥霍也谈不上。偶尔一辆宝马在门前停下,走下来的男女刚从球场归来。现代人的奢华时时刺激着这些涉世未深的少年,青春也变得焦灼起来。

亦鹏:

我正在飞机上,从云南到厦门。

鼓浪屿。

我记得曾经来过这座城市,那时那么年轻,不懂得分辨旅途的甘美,只记得跟在采访对象的身后,每日出完外景回到旅店,蒙头大睡,甚至听不见海浪的声音。

你还记得蒋佩吗?想起她穿着一袭刺目的红站在一座民国的院落里拍照,红得像一道红尘掠过的伤口。她终于还是没能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可我却清晰地记得就是在鼓浪屿的酒吧里她给我讲的那个故事。

那个男人是她的同学,她养他,始终站在他的面前,一站就是五六年,还记得圈子里的人都笑话她,为何不尽早攀高枝,守着一个不成器的男友,弄到自己遍体鳞伤。那晚,她喝了很多酒,她说以为这样的付出可以换来相守,可是她却在他的后背发现了吻痕。她什么也没说,一声不响地就出来拍照,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现。当时,她对我说:”一切都是有付出和获得,真的要发自内心,为对方牺牲,然后尝尽甘苦,才能坦然自若。所谓幸福,原本就是细微的、琐碎的、脆弱的。“

我不以为然,却在现在,渐渐明白了她话语里的意思。

一直觉得《春逝》里那个忠厚男子的落寞情怀,是接近纯粹爱情的表达方式。是走在凛冽寒风中,亲吻了彼此就会觉得温暖的滋味。是在睡梦中可以握在手里的另一双暖而柔软的手。是醒来,看着对方觉得幸福。是给予坚定的誓言,即使不能天长地久。慢慢地一起经历,一起走路,生老病死。心里有爱,所以时常有忧有惧,让人变得脆弱,但仍执意相信他才是自己的幸福,所以可以重生。

如果,我能再次遇见你。

我想,结局会不会因此改写?

亦鹏:

我在鼓浪屿,遇见了一个男子。

他走过来,对我说:”你好。“英俊纯良,笑容阳光,带着海浪的味道。

我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我以为他是你。

我设想过无数次,是因为开始得太潦草,所以结局才如此灰暗。假使可以重来,我们能否选择相遇的方式。

我只是我。你只是你。

你走过来,轻声地对我说:”你好。“

然后,我闻到你白色衬衣上的味道,有淡淡的烟草味。

这样的假设是否太矫情?

可是,我多么期望那样一个假设,不再是居心叵测的暗示,彼此内心坦荡,爱,只是你,只是因为你,不再有其他。

亦鹏:

酒店的房间里,有一台老式的收音机。

非常适合听老歌。

陈升的歌。

陈升曾经做过一件很煽情的事。他提前一年预售了自己演唱会的门票,仅限情侣购买。一个人的价格可以获得两个席位。但是一张票分为男生票和女生票,恋人双方各自保存属于自己的那张票,一年后,两张票合在一起才有效。票当然卖得很好。或许这样的考验,热恋中的人是不屑一顾的。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何况仅仅一年?这场演唱会的名字叫:明年,你还爱我吗?到了第二年,陈升站在舞台上果然面对了很多空位。

那晚,他唱的最后一首歌是:《把悲伤留给自己》。

亦鹏:

今天在沙滩上我干了一件蠢事。

我弄丢了你给我的戒指。

我以为不在意的,可是发现不见的时候,内心的空洞远甚于想象。

我发了疯一样寻找,酒店的工作人员以为有人溺水,后来才发现我只是在寻找一枚戒指。他们都在帮我找,我翻遍了整片沙滩,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傍晚的时候,他们叫我回酒店。

一个人坐在沙滩上,分明是盛夏,我却冷汗淋漓。

我用了那么长的时间寻找,却始终不明白自己丢失的是什么。

就好像我们共同经历的那几年,明明彼此已经为对方照亮了一条通道,却始终视而不见。看不见光明,只觉得幽闭的黑暗。所谓的爱,是必须要分担对方身上的行囊,是必须要说服自己容忍对方与生俱来的缺点。可是,我就这么轻易地放弃了,轻易地丢失了。

再也找不回来了,对吗?

亦鹏:

… …

结束这次长达半年的旅途,是因为莫一一的电话。她说她要结婚了。

我从凤凰坐了一夜的火车抵达成都,一无所获,又觉得自己获益良多。包里那本日记本厚厚的一沓,让我觉得无比踏实。

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房间里有居住的痕迹。窗户没有关,茶几上还有一杯茶。

我站在门口没有动,内心有一种奇异的感觉,说不上来。

把行李放在玄关,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客厅,再去卧室、书房、卫生间,没有人。

我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放心。

心里有疑团,但想到临走的时候把钥匙给了莫一一,或许是她也不一定。

洗完澡,还来不及收拾行李,我就突然听见开门锁的声音。

我正在擦头发,动作突然停滞,一动不动地看向门口。

时间,突然静止了。

我的发梢上还滴着水,一滴一滴地滴在后背、脖子上,顺着往下流。我一动不动,看着他走进来。

如果不是幻觉,又是什么?

我傻傻地看着他,看他的脸在眼前放大,他的唇烙在脖颈,热气烫红了耳朵,我看见他眼底窜动的火光,捧住他的脸,吻下去。我尝到他口腔里有薄荷的味道,几近窒息。

”亦鹏,是你吗?“

他喉间滚来低吟,原本只是缠绵,可渐渐加重了力道,变得狂热。发梢上的水滴在滚烫的肌肤上,沸腾起情欲的味道。

他低下头吻住我的嘴唇,”我要你,只要你。“

我闭上眼,像是一个迷路的吉卜赛人终于到达了停靠的终点。

后记 锦灰堆之裂帛

2009年4月6日,阿桑死了。

可以说是这样的一种死亡,是像阿桑这样的女子触动了我,要写这样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