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牧倒是事不关己,和蔼地说:“两年不见,夏小姐又长漂亮了。”然后又拿走我手中紧握不放的香槟:“不吃东西就喝酒,小心待会闹胃疼。”他体恤地帮我去拿食物,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故意避开,那一刹那,我对他的恨刻骨铭心。

“他对你不错。”沉默一阵,她开口,声音总算变得没有那么虚伪。

“恩,还可以。”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以前看你沉沉静静不做声,没想到还真是个厉害角色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声音里有浓浓地讽刺:“你现在是不是住在海边别墅,每天逗弄贵妇狗以打发时间?”

我叹口气,并不准备反驳,这个问题以前说不清现在依然说不清,我只能装做听不懂:“不是。你过得怎么样?”

“你认为呢?”她反问我。

“你气色不错。”我实事求是地说。

“还凑合吧,这间公司很符合我的理想。”她忽然又笑起来;“我说错话,应该说是你的公司才对,你是老板娘嘛。”

我无奈地再次改变话题:“你哥…在北京吧?”

“不,他在这里。”

我很意外:“他不是要去中央美院吗?他…怎么样了?”

她忽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少装傻了,他一直都在这里,而且托你的福,他现在活在地狱里。”

我心一跳,用我们以前的呢称:“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叫我卡卡,那是朋友之间的称呼!”她提高声音,周围马上有人望了过来。

我也有些气了,她怎么还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她的老板娘,她未免太不给我面子。

我也改了口气,淡淡说道:“如果夏小姐觉得和我说话很闷,有朋友在那边等你,你可以离开了。”

她一怔,随即娇滴滴地笑起来:“谢谢老板娘恩典。”

看着她翩然离去,我累得连呼吸都不愿意了。怎么会这样?其实在心底里,我始终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她曾很豪爽地拍着胸口对我说;“静言,除开牙刷和老公不能给你,我的就是你的。”当时我笑得要命,原来在她心中老公只是和牙刷一样重要。以前真的和她很要好,只是没想到时间和误会能这样腐蚀一段友谊。我深深知道就算将来有一天误会冰释,我和她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还有,她说单远活在地狱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远不是要去北京寻找他的梦想吗?我沉思着。

之牧端着食物走过来:“夏小姐走了吗?”

我别过脸懒得理他,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有很多话讲。算了,来吃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接过餐盘,望着他突然觉得很害怕,他这么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从三年前第一次重逢,我和他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心照不宣的争斗,我没有赢过一次。他做事永远天衣无缝,不会有一丝漏洞,逗弄我就像猫逗耗子。

有时候看到我意志消沉不愿再做反击时,就让我占点上风,激起我的斗志之后,又狠狠把我打击下去,这场游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想赢就赢想输就输。我只是搞不懂,为什么要选我?卡卡和静仪都比我更美丽,征服她们难道不会更有成就感吗?

看到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握了握我的手:“静言,怎么了?”

我抽出手,恨恨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微微叹息:“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再吱声。

他还想再说什么,但没来得及开口,已有一群人过来同我们寒暄。之牧拉拉我,我甩甩肩膀就是不起身,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像一颗棋子一切都由得他安排。

他无奈地向那些人笑笑,宠爱地看着我说:“没办法,娶了个孩子脾气的太太。”

大家都和他一起笑起来,看他的目光里有同情,看我的目光里有羡慕。我知道他们事后会怎么说,刘之牧的太太脾气娇蛮,仗侍丈夫宠爱目中无人,我突然觉得精疲力倦,一切还是在他的算计当中。他就是这样,做足表面功夫,每个人都相信他,尊敬他,可是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真正该哭泣的人是我!

之牧在那些人的邀请下上台讲话,我不想去听他的侃侃而谈,更不想听如何处置静园命运的决定。这里有我不愿知晓的话题和不愿见到的人,实在不能再待下去。我的眼光四处乱瞟,终于找到大厅里的消防通道,大家都聚集在前面倾听董事长的发言,没人注意到我,是悄悄溜走的好时机。我提着裙子,静静离开。

我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静园!当然是静园,虽然愧对它,但是今晚我必须去见它最后一眼,否则将会遗憾终生。我计算着时间,从酒店到静园大概五分钟车程,来回十分钟,我只要在静园待上十分钟就已经心满意足,一共二十分钟!之牧的演讲五分钟,但是按照惯例会有人围上来称赞恭贺十五分钟以上,刚好!我可以拥有一次完美失踪的经验!

坐在计程车上,我暗暗庆幸小手袋里装着随时准备付给侍者的小费,以前不懂这些,以为别人为我服务是天经地义,嫁人之后才明白这些礼节。是刘之牧教给我这些,可是难道这一生真的要仰他的鼻息而生存?

“小姐,到了。”司机看我的目光有一丝疑虑,或许在想这穿隆重礼服的女子为什么要在上弦月夜到这已经荒芜的地方来,如果联想再丰富一点,怕不以为我是聊斋里的女鬼。

我付了钱,信步下车,抬头一看,整个人都呆住。朱颜未曾改,改的是雕廊玉砌,昔日美丽宁静的静园如今已是颓垣败瓦。我知道静园已经不是以前的静园,但如果早知道它变成这样,我或许会没有勇气来到这里。

老槐树站着的地方,如今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泥坑,它去了哪里?从父亲种它下去的那刻起,它就应该在这里茁壮成长直至老死枯萎,也许连它自己都不曾料到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矮墙也没有了,一地的乱石红砖,碎玻璃倒是还在,不过是在地上,月光映衬着它们,灼灼闪光。还有刻着“静园”两个大字的隶书匾额也已不翼而飞,那块匾油漆斑驳脱落,据说有百年历史,是曾经中过举子的高祖父亲笔书写的。方家三姐妹的名字,静言、静仪、静聆也是因它而来。

可是这些都不在了,静园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历史。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原来这话不止可以用于美人和英雄,对曾经盛极一时的房子也能派上用场。

我小心翼翼提着裙子走在凹凸不平的砖石上,鞋跟太高,很容易摔倒。但仅仅是三年前,我还经常像个顽童般沿着槐树爬上这堵围墙,纵身跃下。

记得成年后第一次见到刘之牧就是那个场面。

那是个秋天的傍晚,满树白色秀丽的槐花开得很灿烂。明知道家里有重要客人,可是悄悄溜出去的我舍不得和单远分开。父亲一向反对我和“那个穷画画的小子”来往,所以我们的每一次见面都是弥足珍贵的,依依不舍地回到家时,时间已经晚了。我没敢用钥匙,静园的门也是个古物,开启关闭时发出的吱吱声足以把大象惊醒。

我脱掉鞋子,蹬着槐树熟练地爬上围墙,确定没人后开始往下跳。只要时间掌握得好,就可以悄悄溜进靠最左边自己的房间,然后换个衣服,若无其事的漫步出来对大家说我刚刚在睡觉。反正父亲不会刻意去向哪个客人介绍我,方家最美丽的老二才是他的心头宝。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做准备的时候院子里的确没人,待一纵身时却听到了脚步声,受惊的我没能以安全的姿势落地,那人眼睁睁地看着我一跃而蹴的全过程,紧随他身后的父亲则刚好看到我趴在地上不雅的姿势。我肯定他当时宁愿自己能昏过去,也不愿看到眼前的不肖女。

走前边那个一身西装革履的人是刘之牧,他落落大方地迈步走到我面前,并不伸手,只是俯下身子,安安静静地问:“是静言吧?”

我狼狈地抬头看他,脑中第一反映是八个字:谦谦君子,温文如玉。可是真正的君子不会眼看着一名女士跌倒在地而作势不理,他从头至尾都没有伸手搀扶我的意思,只是一直俯着身用揶揄的笑容望着我,他整个人如同初雪般洁净,但那异常秀气漂亮的面孔上有一双像锥子一样犀利的眼睛。这个人不简单,感觉一向敏锐的我心中开始警惕。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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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终于迈过了那堆难行的砖石,走近破落的屋子,屋前有一条用青麻石铺的长廊,以前廊上会挂一个精致的鸟笼--祖父还在世的时候最爱养画眉鸟。

从小我就知道父亲偏爱静仪,而母亲对体弱的静聆总是特别关爱,老大方静言则像个落单的小动物。后来我固执的认为,家里的权威人士--祖父比较疼我,但是当有一天我不小心放飞了他心爱的画眉后,被罚跪在青麻石上一夜,才明白原来那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象。在方家,老大是最不得宠的一个,这是不争的事实。那晚我跪在院子里哭得惊天动地,静仪却在她房里兴高采烈地弹奏着《欢乐颂》,从那时开始,我们姐妹俩人正式开始结起深厚的梁子。

我像个幽灵般沿着旧路游走在每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了,我的古筝、静仪的钢琴统统不见。不知道那些东西都搬去了哪里,把房屋转让书交给刘之牧后,我就没有再听到任何有关静园的消息,他不刻意告诉我,我也不问,因为不愿也因为不敢。可是即使在加拿大,远隔八千里路云与月,我也是做不完的噩梦,每个梦里都有静园,有时梦到它依然如故,有时又梦到它被迅猛而生的杂草湮没,一片凄凉。醒来之后总是泪满衣襟,原来心里从没有一刻放下过它。

陋室空空如也,只除开因为太久没有人居住而留下的漏水痕迹,墙上一条条斑驳的水印子,像情人不忍别离时的眼泪。我抚摩着墙壁,内心五味陈杂,酸酸涩涩的感觉直往眼里冲,屋里虽然有种霉霉的味道,依然让我流连往还,忘记时间。

父亲对我们三姐妹从不一视同仁,静仪从小就被他送去学钢琴,我和静聆虽然不至于学的那么高档,但也都有学乐器,我学的是古筝,静聆学的是长笛。父亲是个爱附庸风雅的人,按他的规划,我应该学小提琴,这样方家三姐妹就都会一门西洋乐器。但我就是不肯让他如愿,选了古筝,虽然也并不见得真有多喜欢,到现在为止我会的也只是一首《春江花月夜》。父亲气得好几天不同我说话,或许我的倔脾气也是不讨他喜欢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我未曾想过,他为我们三姐妹的成长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和金钱,他为这个家做出了多大的牺牲。我厌恶他对有钱人家的巴结态度,却又一味天经地义的向他索取;我妒恨他对静仪的偏心,便用叛逆的举动去伤他的心,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没有为他做什么。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看看腕上的欧米笳,该走了,在这里的逗留的时间已经早已超过计划,我得回去那未完的喧闹酒宴。可是真的舍不得走,明天静园就要不复存在了,我在这里生,在这里度过优越的少女年代,这里有我如斯多的泪水和欢笑,这里也被我背弃,我怎么能离开它?

迈步出去时,看着一张张早已褪色的木门,耳边又隐隐约约响起母亲的轻笑:“静园这种老房子没别的好处,最好的地方就是门多。以后女儿们出嫁,多的是办法向女婿讨开门红包,咱们捡红包都要捡到手软。”她说这话的时候,全家都窝在一起笑,是我贪心,竟然不知道那就叫做幸福。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姐妹三个没有一个在这里出嫁,而可怜的母亲甚至等不及看到任何一个女儿成为别人的妻子就已经撒手人寰。

走到大门口,忽然听到前方有簌簌响动,我睁大眼睛往前看,角落处站着一条黑影,我顿时寒毛竖立,血液凝固。在这样的夜晚,在这个荒废的宅子里,还会有什么人出现?我不相信鬼神,所以不认为那是方家的祖宗显灵,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小偷劫匪,顿时只恨身上的现金不够多,怕他老羞成怒毁尸灭迹。

他显然也看到我,和我维持一样的姿势站着不动,我考虑着是继续静静地站着不动呢还是慢慢蹲到地上拾起一块砖头自卫比较好。大概僵持了一分钟左右,我的汗冷涔涔地流了下来,这一分钟有一年那么长,妈的,这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终于耐不住向我这边走过来,我紧张得连呼吸都要停止了。

他现身在皎洁月光下,我的血液开始缓缓流动。呵,竟是故人,那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不是方家老二是谁?美丽的方静仪也在,原来今夜并不只得我一个人在月下凭吊快要失落的静园。

她走到离我约一米处的地方停下,我们互相对视着,但是没人开口说话,空气里像有火花在噼啪爆裂,我们两人犹如要进行生死对决的武士。

老天真是太不垂怜我,不想遇见的人今天见了个够,先是夏单卡然后是她。

我和静仪的关系从小很微妙,是姐妹也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外人都说方家好福气,三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一个秀一个美一个娇,我是那个秀。现在想起来,这个所谓的秀是接近时下所说的那种“气质美女”,意思就是:的确是美女,不过主要是靠气质取胜。多少有点安慰奖的意思。娇的那个是静聆,她五官秀丽但从小多病,想不娇都不行。而静仪是货真价实的美,每个见过她的人都要为她的风华喝彩。

我其实也是美的,但和她相比就差了个档次。女人到底肤浅,靓丽的皮相,是我嫉恨她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真正让我有了摧毁她的欲望,是因为母亲的过世。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闷热的午后,她披头散发地冲进静园,不顾母亲和静聆也在座,一把抓住我的肩对我大吼:“方静言,你这个卑鄙下作的婊子!”

是的,她叫自己的姐姐婊子,而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你明知道刘之牧是要的是你,还要我去他的公司找他,你让我出尽了丑!”她大哭。

我迟疑地看着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刘之牧说可以帮父亲还清亏空的公款,但是他要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最美的,不是静仪是谁?怎么会是我?那是我第一次心悦诚服地承认她比我美,才让她去刘之牧的公司找他。但是她带回来的讯息,让我震惊得甚至忘记骂还她。

“装得和他势不两立,其实你一直在打他的主意…”静仪哭得失去所有的风度,但是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那时我心里有的是另外一个人。

“你不要得意,我什么都知道,你和夏单远…”她狠狠地看着我:“我要去告诉他,你根本不是什么好货色,你和夏单远---我知道你们早上过床了,就在他的画室里!平常一幅贤良淑德的样子…哈,我看过夏单远为你画的裸画,姿势还真是风骚漂亮呢!”

她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还能把这段话说得流畅顺利,我怀疑她的准备工作并不是一天两天,或许每次午夜梦回都在背诵它,以便让它成为杀伤我的锋利武器吧?同根姐妹相残,现在回想起来不是不可悲的。

当时我倒抽了口气,来不及阻止,她已经像个疯子似的一股脑吼了出来。

我担心地回头望着母亲和静聆,她们是温室里的花,如今家里乱做一团,没有人可以撑起大局,我这个方家老大已经俨然是一家之主,我实在怕吓坏她们。但还是晚了,母亲诧异地望着我,然后面色突然变成了诡异的潮红色,她似乎想说什么,喉咙一直咯咯作响,却终于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她慢慢靠着静聆的身子往后倒。天地瞬时一片寂静,我眼睁睁地看着静聆手忙脚乱地动作,头昏耳鸣,听不到任何声音。送到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她甚至没来得及骂我一句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一直哭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她为什么不听听我的忏悔?我一辈子都没机会得到她的饶恕了。

对母亲来说,那段时间实在太可怕,丈夫亏空公款入狱,有可能是无期有可能是死缓;静园要卖掉,不知道要面对怎样的流离失所;大女儿指使二女儿向男人主动献身被拒绝;二女儿控诉大女儿和一个穷画家上床,甚至被人画到裸相。这些都是受传统教育的她一辈子也不能接受的,脆弱的她实在无力再承受这些可怕的事实,所以她选择了永远的逃避,让我和静仪成为了罪人。我就那样看着她在我面前死去而没有任何办法挽回!她是带着对我和静仪的绝望过去的吧?

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后,静聆伏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我和静仪只敢站在病房外面,我们都没有脸面进去看母亲最后一眼。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两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走进病房,然后把母亲抬上担架。

我下意识拦住他们,莫名其妙地问:“你们要去哪里?”

其中一个冲我笑笑:“送去太平间啊,难道放在这里占地方么?”

我“蹬蹬”倒退几大步,中午我还和母亲一起吃饭,到了晚上她却要去睡太平间,这种事谁能接受?我拒绝接受!

他们不理我,把我推开,径自进了电梯,静聆哭哭啼啼地跟在后面。我怔怔地看着那两个穿白大褂的人,他们的褂子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大块油污,有一个甚至穿拖鞋,面孔也长得横蛮粗鲁,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医院里的人,倒有些像屠夫。我想,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个误会?

我终于没跟上去,电梯门合上了,我靠在墙上发了好一会的呆,然后听到地上传来阵阵啜泣。低下头,静仪正蹲在我的脚边埋头哭泣,她也和我一样不敢守在母亲身边,就好像我们是妖,而母亲身边却有收妖的镜。我们两个都已经失去光明正大痛哭失去母亲的资格,这样看来母亲生前最为疼爱静聆还是有她的先见之明的。

“静仪,妈妈死在我们两个手上。”声音远远传来,不像是我的语调,但的确是我在说话。

“大姐…”静仪抬起泪流满面的脸无助地望着我,从她懂事开始她就不曾叫过我大姐,她一直直呼我的名字,那天她叫我大姐。

但是我没答腔,又一架电梯“叮当”一声在我们的楼层停住,有人探头问:“下去吗?”

我茫然地摇摇头,转身走到楼梯间,一阶一阶地走了下去。我一边下楼一边想,我永远都不能原谅方静仪!新仇旧恨,她必须成为我报复的对象!

我们的祖父是个精明的老人,他或许早就看出了什么,去世的时候,他指明把静园留给我们三姐妹,而不是父亲。所以当父亲出事的时候,我们还有静园可以变卖,只是当时没人能一口气吃下静园这么大的资产,我只能找刘之牧。

他很公道地按市价把静园变成钱算给我听,但这些还是不够,我愁肠百结眼巴巴地望着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方家所有的亲戚都找遍了,可是他们好像突然都不太认识我,就算是认识也变成了远亲。

“静园那块地位置不错,但是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很糟糕。如果想要发展,我还必须把周边的地一起买下,并不合算。”他微笑着同我说:“不过我还是可以帮你,你父亲那边不够的部分我也可以帮你补上来--哎,静言,你先别太开心,有条件的,你得把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交给我珍藏,怎么样?”

这是他的原话,我记得他当时笑得很和煦,温文沉静,像冬日里的暖阳。然而不管表象如何,他毕竟是个在商场中摸爬滚打的人--他是个一等一的商人,早已被磨练得像只狐狸精,自然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据说我家曾于他家有恩,但到底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念念不忘地挂在嘴边,只是徒增笑柄而已。这种时候连所谓的亲戚都不肯帮忙,更何况是什么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世交?有人施以援手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只怕家里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东西呢。给人一件东西,就必须收回一件东西,再公平不过了。直到现在,我都能够谅解他以物易物的提议,虽然我是那个被换来的老婆。我并没有那种从心底里发出对他的怨毒,只是有点--低人一等的难堪。

那时我以为他要的是静仪,所以毫不犹豫地把她推了出去,我知道静仪肖想他已经很久,唯一对不起的是卡卡,可我真的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一切都不在我的计算中,救了父亲失去了母亲,真是个血淋淋的选择!不管失去谁,都一样让我痛彻心扉,虽然他们最爱的都不是我。

从母亲过世起,我就明了我与单远的出轨是永不可饶恕的罪孽,但这只能让我加倍地恨静仪,把恨自己的那份也算进去!我说过,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母亲头七过后,我把静仪、静聆找来,静园的房契就摆在茶几上,另外还有一份我已经签好名的转让书。

我给她们两个个选择:放弃静园的继承权或者是放弃父亲。

静聆听了有些害怕,不安地扭动身子问:“大姐,不住静园,那我们要住哪里?”

我安慰她:“你不用怕,我会安排好你。”

她看了我一会儿,信任地在转让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我面无表情地把转让书扔给静仪:“我会照顾静聆,但并不包括你。你自己要想清楚,签了,你一无所有;不签,父亲要因你坐一辈子牢。”

她面色煞白:“你如果嫁给刘之牧,他总不至于不救自己的岳父,我们无须搬出去。”

我冷笑:“我嫁给他便是刘家人,助他人财两得有什么不对?不过你的宝贝钢琴倒是可以搬走。”直到今天,我还在好笑,真是小心眼,那个时候还记挂着让我不能释怀的钢琴。

她摇头:“我不信!我不信你会眼睁睁看着他坐牢。”

我把腿交叉搁上茶几,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又点燃一支烟,夸张得像黑社会的大姐头:“你尽可以试一试,反正你已经害死母亲,不在乎多一个父亲。不过你最好想一想,这些年里他最疼的是谁!连个房子都不肯让,真是白养了狼崽子。”

静仪哭起来,撑着茶几不肯拿笔:“你明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你也有责任…”

但她还是签了,这个罪名太过重大,没有谁能够背负得起。她签字的时候手在颤抖,一脸悲怆,我一直冷酷地看着她,后来不经意间瞥到镜子,发现自己的笑容和煦却含着丝丝残酷,怎么会和刘之牧有几分相似?我大惊,赶忙收敛。但我知道不管怎样收敛,从看着静仪牵下名字那刻起我就已经变了,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很快把静聆送出国,她走的时候惴惴不安:“大姐,你不要对二姐太凶…她只有一年就要大学毕业了,你帮帮她。”静聆的眼神纯净善良,我想如果我和静仪的位置互换,她也会帮我说情。

我摸摸她的头顶,方家总算还保有了最后一个天使。

最后她还说:“大姐,你也要对姐夫好一点,姐夫其实很爱你。”我不禁失笑,他爱我?他爱的是征服掠夺后的快感,小白兔竟然这么帮着大灰狼说话。真相是刘之牧财色双收,他不虐待我我就该万幸了。

时间过得真快,送静聆上飞机的情景历历在目,一晃却已经是一年半了,我与静仪也有这么久没有见面了。我们该说点什么?

沉默,一径的沉默。久别重逢,大家似乎都无话可说。

我皱起眉头再抬手看看表,不行,真的得走了,离开酒店已经四十五分钟,那边现在可能已经在寻人。我转身准备离开,不是怕面对她,而是得为“刘太太”这个身份负责。

静仪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莺声呖呖,人美声音都好听,真是不公平:“你还有脸来?”

我冷笑,要开战了吗?“你都有脸来,我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是你把静园卖掉!”

“可是你不要忘了,没有你的亲笔签名,我没办法拿它怎么样。”

“你…”她语塞,我的牙尖嘴利一向很出名。

她一脚高一脚低地跑到我面前:“我知道你想要我死,但是你看我活得不知有多好!”

我淡淡地看着她,还是一样没变,光有张美丽的脸却没有会思考的大脑:“你活得好不好是你的事,同我有什么关系?”

她咬着唇,恶毒地笑起来:“我现在在姐夫的公司上班,你不知道吧?姐夫原来的房子给我在住,事实上我什么都不用做,根本是姐夫在养活我!”

我一震,的确是不知道,他说那是员工宿舍。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以前暗恋他的美丽女子聚集在一起,想要做个后宫吗?我的心有些乱,看来我不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装作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他也养我,我是他太太,所以他得养活整个方家。而且…你既然知道我不会要你好过,不说也就罢了,我现在知道了还会让你继续留下吗?”

静仪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打击到她,因为我知道她的痛处在哪里,愚蠢又高傲,认为人人都须得以她为中心,我从小就在琢磨她的弱点。

她恨恨说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姐夫公私分明,才不会信你挑唆。”

我嘻嘻笑起来:“你自己也说自己什么都不做,他这么公私分明当然不会留下个吃闲饭的人。”

静仪气得花枝乱颤,我又赢了,但是却无心恋战,一来是赶时间二来因为我心里没底,静仪虽然不太聪明又冲动,但并不太会讲假话,看来之牧的确是在照顾她,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既然不知己知彼,怎能百战百胜?我得回去向之牧问个清楚。

我急急忙忙地往前走,静仪突然一把拉住我,:“你站住…”

我猛地甩开她,心情浮躁用力非常大,但是我忘了脚下的不平整,高高的鞋跟让我不能保持平衡,整个人都扑到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刚摔下去的那瞬间我并不觉得痛,只有一阵很强的震动感,过了几秒钟,手掌、膝盖和脚踝的火辣辣感觉才蔓延上来,我慢慢撑起身子,发觉有液体一串串沿着额头从眉毛上滴落,是血,我怔怔地看着它们一滴两滴地渗入砖瓦里,然后变成红砖上一朵朵深色的花。

真是倒霉啊,跌下去的时候竟然撞到插在碎砖上的玻璃。当年不知爬过多少次围墙,闭着眼也知道哪里危险哪里安全,可能就是因为践踏它的次数太多,让它在轰然倒地后还不忘要给我一个训诫,自作孽,不可活。静园竟然这样对我。它已经遗忘了自己的主人么?我却是忘不掉啊。在这堵围墙下,我曾经怎样温柔地和一个高大男孩依偎过?老槐树上密集清丽的白花又曾经怎样纷纷扬扬落满我的周身?

静仪看我跌得惨烈,走近一步,似乎也有点慌了:“你…要不要紧?”

我没抬头,不想被她看见这种狼狈样子,又有点怕她乘人之危杀人泄愤,只能很强硬地说道:“少做戏,我不要你的假惺惺。”本来还想加一句“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但终于没说,她何尝需要我的原谅,我和她同样是个罪人。

第四章

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受控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