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蔷薇 作者:诺言
简介:
在不断流逝的时间里,我们的爱情哪里去了?
在瞬息变幻的信息里,我们的理想哪里去了?…
寻找蔷薇,是一个寻找的过程。作为事外人的叶晓,
是电视台的栏目策划人,最终目的不过是帮助方初晴寻找她丈夫温新的初恋情人。
初恋情人的名字很好听,叫“蔷薇”。
那是一个如何让温新在被白血病的苦苦折磨下,还念念不忘的蔷薇女子呢?
叶晓只看了眼照片,呵,好一种惊心动魄、倾城倾国的美貌!
可是,温新的勿失勿忘,只是因为美丽吗?
到底,少年春衫薄的时候,他与她,是怎样的相爱又相离呢?
第一章
这是个平凡的星期二早晨,和往常任何一天一样。
七时三十分,床头的肥猫闹钟准时把我叫醒,它那不依不饶的尖锐声音简直比刻骨铭心的噩梦更让人不能接受。有时候我会纳闷,为什么它从不罢工?而且从不迟到早退,远比公司的发薪日来得准时。
我叫叶晓,是个27岁的独身女子。心情好时会对别人解释自己的名字:我是一片拂晓的叶子。很多人回答:多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但是仅此而已,从生下来起没有人赞过我美丽。我实在是个长相平常的女人,曾被热心人拉去参加过单身派对,满屋子青年才俊,但我乏人问津,非常非常地伤自尊。但我并没有伤怀多久,因为我是个乐观的人,而且还很忙,要知道顾影自怜是件很耗费时间的事。
我的职业很好,在本市卫星电视台担任栏目策划。有很多人羡慕我——电视台总是让人联想到白领、明星什么的,但是他们并不晓得其中的艰辛。念书的时候我认为生活的真谛=顽强的奋斗+刺激的爱情+完美的婚姻,但现在我认为生活的真谛不过是找口饭吃。
在去往公司的路上,交通和往常一样拥挤得让人发疯,也让我的心情烦闷。
我的主打栏目是卫星电视热播的一个寻人栏目,也是由我独自操刀的处女秀,仿照台湾综艺节目满世界找人,最热闹的一次是为一位苦命女子觅得异国情人,赚得全市妇女热泪,收视率勇闯二十七点。老总对我赞许有加,认为我才情过人。但是两年多下来,节目渐渐开始冷清,不是无人可找,而是情况太过雷同。电视连续剧开播之前,也会打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字样,观众看得太多,就以为那全都是巧合,逐渐开始不再关注,全然不知道节目制作人的辛酸。节目红火时,记得的只是漂亮的主持人,哪个知道我叶晓的大名,节目冷清下来却都是创意不够新颖。
老总的脸色跟着收视率一起往下掉,我觉得压力倍增。
怎样才能推陈出新?坐到办公室,我依然在努力思考这个问题,一直想到汗流浃背。也许该有一位被外星人掳去做实验的人类,被放回后发现人间已经事事全非,然后委托我去寻找曾经熟悉的世界。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你好,我是叶晓。”
那边有三秒钟的沉默,然后是一把轻柔女声:“叶晓你好,我是方初晴,我们是大学同学,你还记得么?”
方初晴?自然记得,那种好命的天之娇女,想要忘记都很难。中文系的女生,永远都分为美女与才女两大阵营,当然如果才貌兼备,就只能算做红颜薄命了。我是才女的代表,而她是美女派的掌门人,不过似乎不管在哪个年代,美女都比才女吃香,更何况方初晴还有一个当市长的好爸爸。记忆中我们好像并不熟,她找我有何贵干?
虽然疑惑,但我马上打哈哈,市长千金可不敢轻易得罪:“哈,当然记得了,中文系花方大美女啊,怎会忘记?”
那边微微一笑:“叶晓,你这张嘴!有时间的话,我们见个面可好?”
我自然说好,我们约了在电视台的咖啡厅见面。
匆匆跑下去的时候,方初晴已经坐在那里,看到我来欠了欠身。我不禁想要吹一声口哨,毕业五年,方初晴依然是那般美。当然美人很多,但是能够美得这么有气度的女子却是不多,她的美是一种方正端庄的美,或许这就是市长千金与一般平民之女的不同之处,方初晴的身上似乎就刻着大家闺秀四个字。
可是她的面容虽然清丽,却有些惨淡,但一开口,仍是莺声呖呖:“你气色很好。”
“哪里哪里,气色好行情却不好,典型的叫好不叫座,哪像你早已觅得得意郎君。”我笑着自嘲。
方初晴淡淡一笑:“我结婚三年了。”
“恭喜!听说你的另一半是人中之杰。”我当然明白方初晴不可能只是为了赞我气色好而特意跑来,不想浪费时间,于是先切入主题:“好久不见,找我有事?”
方初晴咬了咬下唇,微微犹豫便马上承认:“是。”
看她神情我便知道事有蹊跷,抬手要了杯咖啡,慢慢静待下文。
“你的栏目我每集必看,很细腻感人的一个节目。”
我连忙向她表示感谢。
“今天…我找你是因为…”方初晴停顿了一下,有些尴尬地说:“我想要找一个人。”
方初晴要找的是一个叫蔷薇的女人,蔷薇是她丈夫温新的初恋情人。
“我们结婚三年了,感情一直很好,从来没有红过脸吵过架,温新是这世界上最好的丈夫!我们从美国进修回来后买了房,一年前生下儿子。他在单位上一直受到重用,是最年轻的领导人,可是…”
温新三个月前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是恶性贫血,也就是俗称的白血病,唯一的希望是能够找到相配的骨髓,可是检验过后即使是他的母亲以及妹妹温宛也不符合。
“我们在用尽一切办法寻找匹配的骨髓,他却在半个月前突然陷入昏迷,救过来后就不太认得人了,不管是他母亲妹妹还是我和儿子,他统统不认得…”方初晴开始小声啜泣。
她的丈夫不认得身边所有悲痛欲绝的亲人,却一迳低声念着一个名字“蔷薇,蔷薇。”
开始初晴不懂得这是什么意思,蔷薇!蔷薇科草本植物?香甜食物?--或是一个人?
但是温宛却因为哥哥低吟的这个名字而勃然大怒,她抓住大嫂的手怒声说道:“他…他怎么可以这样?”初晴一头雾水,再问却不得其解。
事情直至温新的好朋友阿翰来探病才彻底清楚,原来蔷薇是温新的初恋女友。阿翰从钱包里翻出一张照片,神智不清的温新看到照片后突然变得有精神,目光炯炯死死抓住照片不放,那张照片是他们三个人多年以前的合影。
多么凄艳的爱情故事,足以让人潸然泪下,不过故事里的妻子该如何自处?她原以为自己有着世界上最完美的家庭,可心爱的丈夫在垂死时记挂的女人却不是她。我叹息一声,开始同情眼前这个拥有一切的女子。
“医生说在找到骨髓之前,最重要的就是他的心态,但是他似乎求生意志并不强。我考虑了很久,如果找到蔷薇,事情或许会有转机。”真荒唐,昔日的情敌如果相见本应是兵戎相向,如今却成了绝望中的唯一生机。
我迟疑一会:“你为什么不自己试着去找一找?”
“我当然想,”方初晴苦笑一下:“问题是不知道该去哪里找。温宛好像知道一些,可是只要我提到蔷薇的名字她便发火,她--叫她妖女,而且这件事情我并不想通过父亲的关系。”
我自然知道她的苦衷,她的父亲是市长,为自己的女儿寻找女婿的初恋情人多么荒谬:“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这件事情上了电视,你父亲总会知道。”
方初晴镇定说道:“你放心,这件事所有的后果我已经完全考虑过了,可是我必须救自己的丈夫!就算找到她也于事无补,起码也了了温新的心愿。”
她沉默一会继续说:“叶晓你记不记得我们以前学过一篇英语课文?刁蛮美丽的公主爱上国内一个英俊但是地位卑下的青年,结果那个男人被她的国王父亲投进监狱。按照他们国家的规定,那个青年将被判处极刑,但是他们国家的法律很奇怪,所有被判处极刑的人都有一次选择生与死的机会。行刑那天将会有关闭的两扇门在他面前,一张门后是一头凶猛的野兽而另一张门后是一位美丽的女子,如果他选择了野兽的门他会被吞噬,但是如果他幸运地选择了美女就必须与他结婚。公主预知了结果,到了那天,青年用信任的目光等待她的提醒,而她也的确做了一个动作,没有人知道她指引自己的爱人进了哪扇门,伟大的爱情与天性的自私,她做的任何决定都可以让世人理解。看那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若换做是我会做怎样的选择,现在我知道了,我希望他生!”
我肃然起敬,正襟危坐地听方初晴述说她的爱情:大学毕业方初晴分配到建筑公司上班,温新是她的同事,公司里最年轻的建筑师。
“我对他是一见钟情的。”她说:“那么少年老成、温和英俊有教养的一个人。”
他绘图时的样子最好看,抿着薄唇聚精会神,思考时爱低头看自己修长的手指,遇到难题会略皱眉头,解决了便轻轻舒一口气。思维敏捷,性子谦和有理,任何人帮到他,哪怕是清洁工,他都会毫不吝啬地微笑说谢谢;品位极高,不管什么时候见面,衣着都整洁清爽,永远讲最得体的话语。一直都是淡淡的,不会对某个人特别亲热,但也不会对任何人冷淡,总之在初晴眼里温新是个完人。公司里外暗恋他的女孩多得数不胜数,他总是用不伤害任何人的方法温柔而礼貌的拒绝。当又一位热心大姐要为他做媒时,他终于轻声对大家说:“谢谢大家的好意,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一语哗然,不知有多少女孩暗地伤心。
为了他,方初晴的一颗芳心碎了又碎,她如此仰慕他,却从没向他表白过,但温新肯定是知道她的情意的,因为他总是用一种温柔而歉然的目光看着她。
我不禁叹息,听起来的确是个宽厚善良的人。
后来温新和女友总算分手,初晴趁虚而入,嘘寒问暖,半年后如愿以偿地嫁给他,婚后两人一起去美国进修两年,回国后举案齐眉,开始过着神仙眷属的生活。
故事的全部。
“为什么?”我有些困惑:“既然是这么完美的人,他们为什么分手?”
方初晴摇摇头:“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他始终不愿意提到以前女朋友的事,他是决不会在人后说闲话的。不过听据说是蔷薇在外地读书时和另外一个人…咳咳,”她咳嗽一下,好像有点羞于启齿:“温宛说她偷人,那个人还是温新的朋友。”
我觉得奇怪,兔子也吃窝边草?这个蔷薇有点笨。
“我也很奇怪,她竟然放弃那么好的男人。”初晴不能理解。
我叹了口气,并不见得所有人都会觉得另一个人好,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只有情人眼里才看得到西施。
“好吧,”我接应下来:“我会尽力帮你,但必须先征求一下台里的意见。”
“叶晓,此事未成之前,我不希望有太多人知道。”
我明白:“此事我不会交给下属,一切尽量由我独立完成。”
回到办公室,做了简单的汇报,老总笑得如春花灿烂:“叶晓,最本事的还是你,随随便便就有这么耸动的新闻,市长千金寻找丈夫的初恋情人,哈哈,收视率肯定狂飙。”
看到他狂笑,我无语问苍天,人的快乐总是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
那天下班后,我和初晴约好去医院见温新。
第一眼看到温新,我的心竟然砰砰直跳,哪怕是在医院这种令人没有任何好感的空间,我也必须承认温新是个非常非常英俊的男人。我到的时候,他刚服过药正在沉睡,雪白的床单枕头,印衬着乌黑的头发和一张白皙俊秀的容颜,非常的温文尔雅却一点都不娘娘腔,简直就是童话故事里睡美人的男装版。这样的男人,就算没有其他优秀条件也会让女人失魂落魄吧?
初晴痴痴看了他一会,伸手掠掠他鬓边的发:“他即使生病了脾气也不会暴躁无礼,始终镇定自若,保持温和灿烂的笑容。医院里很多病人成天打鸡骂狗,他却反过来安慰我,神智不清以后,也只是这么安安静静地躺着…”说着眼圈又红了。
我只能安慰地拍拍她的肩膀:“放心,现代医学昌明,一切都会好起来。”我是真的这么希望,温新这种尤物难得一见,叶晓自然是没份,但我衷心希望他能和初晴过完美好一生,这样的结局起码可以让我相信这世上还有童话存在。
她强做坚强地冲我笑笑,拿起床头的一张照片,指给我看。“这个…就是蔷薇。”
那是张夜景照片,相纸已经有点发黄,但保存得相当好。背景大概是某个灯会,昏暗却灿烂,照片中三个年轻人,笑容像热闹的灯市。那时的温新要年轻好几岁,高挑俊秀,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青春的张扬,还有一个男孩,估计是温新那个叫阿翰的朋友,浓眉大眼身材健壮。至于中间那女孩…红衣白裙,触目惊心,容貌艳丽得像绝世匕首上的流光,就这么一张小小照片已让自认见多美女的我飞快的想到一句词:绝世有佳人,倾城而独立!
这个蔷薇,绝对当得起这个名字!如此容貌若放在古代,怕是要亡一个国家的。我暗暗心惊,也难怪温新对她念念不忘,初晴的端庄大方和她那种惊心动魄的美丽比起就算不得什么了。
“还有其他线索么?”我问初晴。
初晴摊一摊手:“我是没有办法了,不过温宛应该知道些什么。”
“我和她谈谈。”
我离开医院时,初晴显得有些惶惶,拉住我的手:“叶晓…”
我回头看她:“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知道她的矛盾,找到蔷薇以后怎么办?证实了温新最爱的人是蔷薇该怎么办?如果温新真的为了蔷薇而振奋又该怎么办?太多太多问题,我想得到的,方初晴也能想到。
但她终于凄然放手:“你去吧。”那样决绝的神情,犹如壮士去兮的悲壮,我心黯然,真是个善良大度的女人,换做是我,未必肯如此牺牲。女人是很奇怪的动物,若她真心爱一个人,哪怕捐出性命也是肯的,但把他出让——有点难度,这样的风雨同舟只怕没有几个女人能做到。
第二章
温新的妹妹温宛是个护士,或许母亲生哥哥时已经费尽了心力,她远不如温新来得俊俏,顶多也就是五官端正吧。
我直接来到她家里拜访。
“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温宛在听到我的来意后显得相当的不以为然,她毫不客气地打断我:“我哥哥现在最需要的是合适的骨髓,而不是一个会让他不开心的人。”
她太干脆主观的语气让我愕然:“你嫂子认为这样对她的丈夫会有帮助。”
至亲之人性命攸关时,谁不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姑且不论是否真有裨益,假若蔷薇真的出现,牺牲最大的也是初晴,做妻子的都愿意了,妹妹有什么好不乐意的?
温宛面色变了变,声音跟着尖利:“那是因为她笨!竟然会做出引狼入室的傻事!”
这么一句话让我对温宛彻底失去好感也让我疑惑,作为病人血亲她应该像初晴一样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才是:“对于温新的病情,你似乎带了不该有的私人感情。”
“我没有!”她飞快的否认更让我生疑:“我只是觉得像蔷薇那样的女人没有资格来见他,她伤他很深…而且如果她出现,还有可能伤害到初晴。”
“可是在他生命垂危时想见的人只有她!”我一针见血。
温宛面颊肌肉颤动,显然在强掩愤怒,却又怒极反笑:“男人…就是喜欢狐狸精。”
我莞然,这么老土的称呼。
“现在你的兄长生命垂危,不论蔷薇的出现有用与否,他都有权见到自己想见的人。我听说你的学费和工作事宜都是由温新解决,你难道忍心看他抱憾?”打蛇是需要打七寸的。
她整个人陷进沙发,似乎被我击败了,默然半晌,终于说:“我的确不知道蔷薇在哪里,但或许你该了解哥哥与蔷薇的故事,这样你不会这么执着要寻找她。”
那是个会发生在很多都市年轻人身上的故事,并无太多新意。温新是和阿翰同时认识蔷薇的,当时她大概只有十七岁,却已经有着倾城之貌,有大把裙下之臣,最后温新使尽浑身解数终于打败其他人胜出,两个年轻人坠入爱河。不久蔷薇外出念书,温新拜托自己当地的同学代为照顾。但蔷薇快毕业时,温新的同学打电话来泣不成声,说与蔷薇已经爱到不能自拔,请求温新割爱,温新开始时怒不可遏,最后终于沉默。
“哥哥为蔷薇付出很深的感情。”温宛说:“我们从小失去父亲,由母亲辛苦把我们抚养成人,他一直是冷静懂事的,我从没有看见他那样失魂落魄不能控制自己。那夜他抽完整包烟然后拼命喝酒,他哭着对我说,他真的爱她,她让他痛苦。那一刻,我恨死蔷薇,这个女人让一个完美的男人受到这样的伤害。”
过了几天,温新终于做出痛不欲生的决定,他提出与蔷薇分手。
“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厚颜无耻的女人,是她负温新在先,但是在得知温新要结婚的消息时她竟然还有脸跑来捣乱!她用剪刀把新床毁掉,砸坏家里所有摆设,嘶叫得像个疯女人。”茶几上的水晶烟缸被砸得粉碎,溅起的碎片割破两人的手指面颊,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我不禁轻轻啊了一声:“她说什么?”
“她说哪怕她死,也不允许温新爱上其他女人。”温宛咬牙切齿地学着蔷薇的原话,恨得似乎心都要滴出血来。
“那你哥哥的反应呢?”
“我哥哥自小就是最善良最温柔的人,他并未阻止,只是在一旁掩面流泪,乞求蔷薇包扎。换做是我,一定把她掴出门口!”
如果我有兄长也会这么做,有些女人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便狂蜂浪蝶地肆意勾引,放心大胆地虐待爱着自己的人。电视台里这种女人很多,我也见得多,可是温新的处事方式未免太软弱了。
“我本来要报警的,但是温新阻止我,只能眼睁睁看她离开,温新亲口说从此与蔷薇永为陌路。”温宛恨恨说道:“那次以后,我再没有她的消息。”温宛满以为这辈子都不必和蔷薇有任何瓜葛,却没料到世事变幻无常。
我缓缓叹了口气:“我明白你的心情,但现在必须以大局为重,你是否…”
“你去找阿翰吧,那也是个被狐狸精迷了心的男人,没准知道呢。”温宛有些疲倦地用手指按着额头,然后冷冷地下了逐客令:“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的话。”
虽然温宛态度恶劣而且没有得到蔷薇下落,但我觉得收获还算不错,于是心满意足地起身告辞,扭动门柄时有个声音轻轻叫住我,是个怯生生的中年妇人。
“叶小姐,我是温新的母亲。”
我连忙向她点头。
“请你担待温宛,她以前并不会这样尖刻。”她把我带入自己房间,低声同我讲话:“温宛自幼崇拜兄长,现在温新情况不容乐观,她心情实在难受。”
“这是人之常情。”我表示谅解。
“真正难为的是初晴,竟然想出这个法子。”温太太不过五十几岁年纪,容貌清秀却出老,皱纹如同烙印。
“拜托叶小姐费心了。”那可怜的妇人眼里有水雾漫出:“我青年丧夫,亏得温新懂事体贴,才不致终日痛苦,没想临到老又出这种意外。只要有一线生机,我们都决不会放弃!”
我无言以对,只觉责任重大。
“不是我夸奖自己的儿子,世上真是没有比温新更重感情更有责任感的孩子。唯一一次打他,是丈夫过世后,温新吵着要辍学工作,被我痛打,当时全家哭做一团。后来温新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成绩好也就罢了,竟然还有心力兼顾学校学生会工作。毕业以后也从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出去乱来,对我和温宛照顾得无微不至,所有人都羡慕我有这么出色的孩子,他是我毕生骄傲!他一直上进努力,老天却对他不公平,即使拿我的命去换他,我也是心甘的。”说到后来,终于老泪纵横。
我握着她的手,眼睛发涩:“温太太,吉人自有天象,我一定尽力而为!”不说节目,当为着纯良孝敬的温新,为着这两位温太太我都一定会尽力。
她感动得直点头,我执着地想多了解一些情况:“您见过蔷薇么?”
“见过两次,那女孩太美则邪,远不如初晴大方贤良,幸亏温新…”可能想到蔷薇如今已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到了唇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呵,似乎没有一个婆婆愿意自己的媳妇是倾国祸水。
走出温家,我迅速把整件事情在头脑里分析一下,发现实在是个乏善可陈的简单故事:少年情侣相爱,其中女方中途变节,男方不堪受辱,愤而提出分手。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心中对女方始终不能忘情,以至多年以后垂危之时念念不忘的还是年少时负他的女友。最后总结一句话:温新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情圣。爱情真可怕,我不禁摇头,明知被背叛仍然一头栽下去。
我对蔷薇的印象坏到极点。
其实我一向爱好美丽的人物,对照片中的丽人本来不乏好感,但是现在浮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任性浅薄、风流自私,没有教养的女子。这样的女子最爱把爱情当游戏,手下俘虏越多,成就感就越高,非常变态,虽然造物主偏袒她,给她美丽皮相,但与初晴相比,根本就是云泥之隔。或许她比世界上其他女人美丽,但是每个人的感情都是尊贵的,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可以践踏。
“可惜了一张好面孔,可惜了温新。”我不无遗憾的想:“而初晴竟然要被这种女人伤害。”
按照温宛给的号码,我拨通阿翰的电话。阿翰的专业与温新一样,都是盖房子的人,我打电话的时候他刚出差回来,人还在机场。他对我的身份和目的有些疑惑,但是终于同意第二天与我见面。
我在一个未完成的建筑工地上找到他。
他戴安全帽,穿球鞋牛仔裤,鬓边有未剃尽的胡须,泛青,不是个对仪表特别在意的人。难怪他虽然亦高大俊朗,却仍败在温新手下。
“叶小姐,久仰你的大名。”他与我握手,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实在太忙,只能约你来此地。”
他的手大而温暖,将我整只手包在掌心,我能感觉到他坦诚直率的性格。
将我带至临时搭建的办公室,阿翰点燃一支烟:“我能为温新做什么呢?”
这是个很令人开心的开场白,他将温新视为好友,觉得自己将要做的事是对好友生命的挽救。
我说:“温新希望见到蔷薇,你能否提供帮助?”
他深吸了口烟苦笑,明亮的眼神里略有苦涩:“我已有三年没有见过蔷薇,最后一次联络是三年前收到她从拉萨寄来的明信片。”
“她家里的电话号码是?”
“她们全家已于两年前搬离,再无消息。”
我有些疑惑,既然最后一次联络是三年前,又怎么知道她们家是在两年前搬离?
他马上回答:“我偶尔会打电话去她家,但是据她父母说她一直在外。两年前突然电话改号,登门时发现房子已经长租给其他人。”
原来除开温新,还有人一直记挂着那朵美丽邪恶的蔷薇。
他看我了然的神色,并无不好意思:“叶小姐既然找到我,便该知道当年我与温新一起追求蔷薇,不过我惨败。”
我对阿翰很有好感,这么率直的一个人,说起少年失恋也很坦荡,不像很多男人,小气而狭隘。追不到女孩,会说别人没眼光或说自己当时瞎了眼。
“温新病情不容乐观,他极为记挂蔷薇,我与初晴都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她。”
他点头应允;“我尽力。”
“蔷薇真是幸运,温新似乎很爱她。”我试探着开口,一个成功的节目需要大量素材,尤其需要震撼人心的细节,不是简单找到一个人就可以完事。
“温新同样幸运,蔷薇亦爱他。”
我踌躇一下,蔷薇这个妖女在阿翰眼里极为完美,我不知道有没有必要破坏。
但是他接着说:“我不信蔷薇会作出那样的事情,这事略有蹊跷。温新所托之人,我也认识,蔷薇如果要爱上那种人,有满打满筐可供选择,不必冒这么大的风险。”原来他什么都已经明白。
“爱情来临时,不能用理智来衡量。”
他微微把头一偏:“你当年如果看到就会明白,任何爱情在蔷薇与温新那样的爱情下都不算什么。”
“可是据温宛说事实确凿。”我不服气。
“片面之词,岂可全信?人的眼睛永远都不能见到月亮背面。”他微笑。
我微微一怔,坐直身子。这个男人有一双亮若星辰的智慧眼睛,笑容温暖,而且并不胡乱说话,是个极优秀的人才。他怎么也会和温新一样被蔷薇那种女人所蒙骗?
“你愿意告诉我你们之间的故事么?”
他大方回答:“并没什么好隐瞒的。”
阿翰第一次见到蔷薇是在娜娜的生日派对上,那天晚上邀请的人很多,他叫上温新一起。派对的女主角娜娜是个明媚爽朗的女孩,与他刚认识不久,她把阿翰温新抓过来向他们骄傲地介绍身边的女孩:“这是蔷薇,我最要好的朋友!”
阿翰初次见到蔷薇,只觉得脑中轰一声响,面颊瞬间涨红,那么美的女孩,穿玫瑰红伞裙,雪白短靴,头发卷曲到腰,漆黑得如同乌鸦的翅膀;水晶般的面孔上一双黑眸流光溢彩,像是有个小妖精在里面跳舞,气质纯真却又矛盾的拥有绝代风华。他当时快要大学毕业,却从来不乱追女同学,说得好是洁身自好说难听点根本是混沌未开,但看到蔷薇第一眼,便明白自己已经爱上她。
“一见钟情。”他苦笑对我摇头:“总算见识到丘比特小箭的威力,自那以后简直像是灵魂出窍,每个周末从学校回家都不由自主逛到她家楼下,心虚不敢打电话便吹口哨,或者往伊人窗口扔小石子叫她出来相见。”
他忘记身边还有一个温新,温新对蔷薇的震撼并不亚于他。于是两人犹如竞争,互不相让,蔷薇当时年幼,刚开始时在两个优秀的男孩热烈追求下似乎有些难以取舍。直到阿翰被分配去外地实习一年,蔷薇终于投入温新的怀抱。阿翰虽然失望至极,但是三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尴尬,反而变得更加亲密。温新是他最好的朋友,蔷薇是他深爱的女子,两个人他都不愿也不能舍弃,想要继续做朋友,就只能接受、祝福。
看到他们二人山盟海誓,说不心酸是假的,但阿翰也是个磊落的人。蔷薇被温新追去,总好过跟其他人,起码温新英俊而且心地纯良,对蔷薇的深情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
“温新聪颖上进,蔷薇天真娇俏,本就十分般配,而且他们还那么那么的相爱。只要他们幸福,我已经很开心。”他说:“追求蔷薇的男孩很多,她的性情或许有些娇纵,但决不是个无理取闹的女子。叶小姐,不论别人怎么说,请相信我,她是那种极为真情真性的人,像晨曦一般明亮,而且若爱上一个人,此生一定义无反顾——美貌并不是她的过错。”
“蔷薇之后你交过其他女友么?也许有了其他爱情后你会发现那只是一段青涩美好的回忆?”
他笑了:“当然有——29岁的男人若只有过一段暗恋经历会显得很不正常,不过都不长久。或许我仍然没有准备好,心里有一个人的影子却与另一个人在一起,对双方都不公平,不必误人误己。”
我赞成得很:“这样才是有责任感。”
阿翰送我到工地大门口:“希望叶小姐能够快点有进展。”
我点点头,有些不置信地带着阿翰对蔷薇的评语离开,事情变得有些复杂,阿翰这样的男子爱上一个女孩,第一眼或许是美貌,但是能够长久吸引他的必定还有其他。当然也许因为他爱她,所以美化她,但是谁又知道如此厌恶蔷薇的温宛是不是有些言过其实呢?
晚上我与初晴通电话,报告了事情的进展,她完全站在温宛一边:“叶晓,世上唯有美女占尽便宜,任何曾经爱过她的男子都不会讲她坏话。”
我摸摸自己脸蛋有些惭愧,连初晴这样的美女都说这种泄气话我只能去到天之尽头了。
第三章
阿翰也不知道蔷薇下落,但是他给我一条线索——娜娜。
娜娜是昵称,这个女孩的全名在本市商界很有点小名气,台里的广告部尤其和她混得熟,据说她能单枪匹马喝完整支红酒,可怕。
但是这个爱喝红酒的女郎拒绝与我见面。
她说:“如果叶小姐是为自己栏目拉广告,请先和我的秘书联系。”
我说清缘由,她沉默一会,开口时语调略有感伤:“温新亦是我的朋友,我会去医院看望他。至于蔷薇,我想她不会有这个心情。”
我看她好像要挂电话,马上说:“如果蔷薇真爱温新,怎会舍得不见他?”
“如果温新真爱蔷薇,又怎会舍得让她伤心?”她飞快回答,然后不再给我时间,非常利落地咔嚓一下挂了电话。
我怒气冲天,不管怎么说叶晓也算是个小名人,一向听尽好话,除开老板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给我气受,简直不能适应。我拎起包冲到娜娜的公司。笑话!她再泼辣又怎样,我也不是白混的,连个人都见不到,说出去真真丢了叶晓的名声。
我在下班时间拦到娜娜的银色宝莱坐驾,她望着趴在车盖上的我,柳眉倒竖。后面已经传来不耐烦的喇叭声,她一拉车门:“上来!”
上了车,我打量她,实在是个眉清目秀的窈窕女子,为什么非把自己弄得好似强悍的霸王花?
她也打量我,然后露出鄙夷神色:“我从不看你的节目,恶俗!
我苦笑,这种观众是所有电视策划人的噩梦。
她没有丝毫征求我意见的意思,直接把我拉去一间叫“绝色”的酒吧,我硬着头皮跟随她,一路直吞口水,没吃晚饭就喝酒?
她马上看透我的心思:“这里有上等牛排,要方初晴为我们报销好了。”然后再叫上一瓶红酒。
“有什么问题,你问吧。”她的手指白皙修长,持着水晶酒杯,暗红液体不住晃动,煞是好看。
“我们想知道蔷薇的下落。”
娜娜冷笑一声:“当年像赶只小狗似把人弄走,现在又巴巴让人回来?温新良心发现了么?”
我狐疑地看着她:“蔷薇当年爱上其他男子,温新只是做了所有正常男人都会做的事情。”
“谁告诉你的?”她益发冷笑。
“温新的妹妹,温宛。”
“嗟,那个女人!你信她?”她的语调充满揶揄,用尖尖十指比个手势:“她的心眼只有芥菜子那么大,她自小便疯狂崇拜自己哥哥,大点时候爱上阿翰,偏偏阿翰与温新都喜欢蔷薇。她若不诋毁蔷薇就怪了。”
原来如此!难怪温宛言辞激烈,我恍然大悟,但又觉得其实并不能怪温宛,哪个女人的心在爱情面情不是芥菜子?
“蔷薇在温新结婚前捣毁温新新居,总是事实吧。”
“是!”她坦然承认,没有一点内疚。
我拿这种所谓E时代新女性很是头疼,雷厉风行、果断决绝,好像全世界都欠她负她,而她不会有半点差错。但是为着整件事情,我也不敢造次。看她态度似乎有些激烈,于是我温柔的循循善诱:“那你是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
娜娜从包里掏出银质烟盒,点燃细细烟卷浅吸一口:“我与蔷薇算得上是挚友,小学便开始认识。”
蔷薇是个插班生,由外省转来,不会讲当地话。娜娜喜欢漂亮玩具,因此喜欢上蔷薇,小蔷薇肌肤雪白,五官精致,有一把卷曲长发,像极了洋娃娃。她们互相教对方讲方言,继而发现两人情投意合可以成为好友。
蔷薇很有些小聪明,但性格活波跳动在功课上并不如娜娜努力,她把流行歌曲抄了整本,然后在旁边贴上明星图片;每次考试时都要求和娜娜坐到一起,因为可以偷看。她们一直是最要好的朋友,任何事情都一起分享,无论好坏。好的方面比如一起去义务献血、去孤儿院照看弱智小朋友等,坏事则有偷偷品尝烟卷美酒及上课偷看言情小说。
“早知道她会与温新相爱,便不要介绍他们认识。不过人与人之间就有这样的缘分,没有我,他们注定也会在别的地方相遇。”她往烟灰缸里恰灭烟头叹息。蔷薇家境殷实容貌美丽,自幼受到公主般的宠爱,但每个公主最终都会碰到一个主宰她的国王。
“小学时代就有男孩向蔷薇递纸条,温新却是她第一个爱上的男子。你看,女人虽然很多时候都会顽固,但在心爱的男子面前却屈服得比谁都快。”
十八岁的蔷薇对着娜娜睁大一双碧清妙目:“娜娜,我相信人一生只有一次爱情,因为这次爱情已把我所有热情燃尽。怎么可能还有精力爱上其他人?想想都觉得可怕。”
他们做尽一切恋爱中男女可能做过的事,甜蜜时恨不能把两个身体揉成一个、争吵时又闹到要一起抹脖子自尽,别人在一旁着急劝解时两人忽而又好了。蔷薇上下楼梯皆指使温新背负,赤脚踩在他的鞋上跳舞,在冬日的月光下一起窜进花园的喷泉里,总之是一段浪漫而狂热的爱情。太过疯狂投入的蔷薇让娜娜隐隐觉得有些不妥,又说不出问题在哪里。他们的爱情完全不计较后果,根本像是场瘟疫旋风般席卷两个年轻人。但只要当事人乐在其中,旁人也不好插言,人生不过几十年。
其间蔷薇出外念大学,四年里与娜娜不能时常见面,但是有信笺联系。一百个字里面,温新的名字至少要出现十次。
“我与蔷薇认识多年,除开温新与阿翰几乎没有听她提及过其他男子。这样的感情,蔷薇怎么可能移情别恋?”娜娜问我,我哑口无言。
半晌我说:“或许一个女孩在外觉得寂寞,那男孩趁虚而入。”
“那个男孩若爱上蔷薇,我半点不觉得奇怪,可蔷薇怎么可能爱上他?她与温新在一起后,眼里除开他已容不下任何人!温新又怎能不相信蔷薇?他放弃得未免太过轻易。”
“蔷薇太美,让温新没有安全感吧?情人的眼里本就容不下一粒砂子。” 娜娜与阿翰的口径一致,我只能进一步猜测。
“小龙女美不美?杨过担心过么?温新若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又怎么追到蔷薇?”她一连串的咄咄逼人,让我也疑惑起来。
“但所有人都证明温新深爱蔷薇,哪怕现在性命垂危他唯一记得的也只有她。”我努力为温新分辨.
娜娜用指尖敲玻璃杯强调:“我并不否认温新爱蔷薇,只是觉得他的爱未必像你们想的那么刻骨铭心,也不认为温新就真是这件事情里的唯一受害者。
“那你认为事情是怎样?”我更加疑惑。
娜娜再为自己倒杯酒:“叶晓,你看上去也是个明事理的人,何苦来趟这趟浑水?”
我苦笑:“年少无知时进入到这行当,然后为生活所逼,再想回头已经不容易。”
她马上赞同:“你道出了本市200万妇女心声。”说完之后,对我印象似乎大为改观,终于不以刻薄语气,而是语调和煦地讲起往事。
“我眼看着蔷薇枯萎凋零,对温新再无好印象,他其实并非那么简单的人。当年温新样貌学业出众,在学生会里说话颇有影响,你以为阿翰为什么会在最关键时刻被派出去实习一年?”
我的心嘣嘣乱跳,事情似乎更加扑朔迷离:“你的意思是?”
“你有否看过古龙的《流星蝴蝶剑》?温新绝对是个为达目的不吝心机的人,朋友之间的背叛才真正让人措不及防。温新与阿翰的系主任不巧正是我的姑母,或许我对内情的了解较其他人更多。”
我有种如坠冰窖的感觉,这般惊天密闻!可怜的阿翰竟被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算计?而且阿翰那样信任温新!不不不,所有人都说温新纯良美好,是世间最完美男子的典范,他怎么可能像大卫王那样为夺人所爱不惜设局?我震惊不已。即使他爱蔷薇,也应该用最体面最磊落的手段。
“世事无绝对。我也是个女子,只要是女人就容易被温新迷惑,就像只要是男人就会爱上蔷薇一样,他们都是这世界上毒药般的男女。可是看到蔷薇的痛苦崩溃,我一辈子都已经对温新那样的男人免疫。”
“所以你不愿意透露蔷薇的下落?”
“我真的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蔷薇已于两年前远嫁瑞士,再没有跟我联系过。我想对于曾经发生的过往,她是不愿意再回头多看一眼的吧。”
啊,蔷薇竟然嫁人了,魅惑众生的蔷薇已经被人摘落瓶中。阿翰说蔷薇是那种爱上便义无反顾的人,但是她早在两年前便嫁为人妇。
“事情发生后,蔷薇从始至终没有在我面前掉过一滴眼泪,只是在走时说,在这个城市里温新负她,让她蒙受冤屈,她没有办法忍受在这同一个城市里与他一起呼吸,只有远走他乡,永远都不再回来。我送她上飞机时,她瘦到只剩70斤,像秋天被收割的稻杆。”
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伤心欲绝的单薄身影,拎着行李头也不回踏出这个城市的景象。
“蔷薇的丈夫是什么样的人?是个外国人么?”
“据说是外籍华人,从商,其他就不清楚了。蔷薇婚后回来过一次,只与我通了个电话并没有见面,那次她把父母一并接走,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她走得这么干脆,估计也是伤透了心,温新当年既然已经选择放弃,现在有什么权利知道她的情况?他的生死,和她又有什么关系?”
我沉思一会:“娜娜,你知不知道他们分手的真正原因?”
娜娜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你总算说出一句聪明话。事情的关键便是“真正”这两个字了,外界传说自然是蔷薇见异思迁,但个中原委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蔷薇不是祥林嫂,不会拖住每个人絮叨自己的痛苦。他们到底是谁背叛了谁,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讲得清楚。”
我知道再问不出什么了,能说的她已经全部说与我听,至于不能说的,逼也没用,况且我相信她的确不知道蔷薇的下落。当然娜娜肯定也是有秘密的,如果我没猜错,当年她应该也是喜欢过温新的。但是我们不能要求女人像阿翰那样襟诚坦白,她如果真的大方承认,我会怀疑她是同性恋。
离开酒吧时娜娜已经薄醉,我茫然地望着她驾车离开,有些无从判断。温新的家人与蔷薇的朋友各抒己见,只因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样,所以每个人的版本都不一样。到底哪个的可信度才是最高的?那天我并没有向往常那样如实地和初晴互通信息,她眼里的温新完美无缺,我何必做那个恶人去破坏?就算我真说了,她也未必会信。
晚上进入睡眠前,我的思绪还不能从温新与蔷薇的故事里拔出来。他们相遇时正值青春,热情洋溢,任性嚣张,也许招人侧目却是这世上真正的金童玉女,到底命运对他们开了一个怎样的恶意玩笑而改变了这一切?这个谜团或许真像娜娜所说的,只有躺在病床上的温新和远在天边的蔷薇自己才能说清。
渐渐入睡后,我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我在一大片花海中漫无目的地痛苦寻找,那里似乎有全世界的花朵,我知道所有的花木都在这里盛开,但是唯独找不到一朵蔷薇。就在我几乎要把地底翻开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你是在找我么?”
我猛然回头,有个明亮身影一闪就不见了,瞬间惊醒,发觉自己忘记关灯,不由得苦笑。蔷薇不愧是个人才,竟然可以让一个素昧谋面的女人为她发恶梦。
第四章
隔天我安排好电视台事宜寻到蔷薇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的户籍警是个中年妇女,对我的节目耳熟能详,看了记者证后马上行了我的方便。
经查实,蔷薇的户籍已于两年前销掉,她的丈夫是个叫克里斯.唐的瑞籍华人,三十五岁。蔷薇的父母仍在原籍,但也已于两年前搬走了。就像娜娜说的一样,她就这样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从本市消失了,毫不留恋地挥别了她优越的少女时代、辉煌的爱情以及淳厚的友情。
我的寻找陷入了困境。
过了两天,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情,下班后闲逛到蔷薇原来的住所附近。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现实的人,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目的和效益,但这次我必须承认,蔷薇与温新的故事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对于这个故事的探究似乎已经超出了初晴最初托付我寻人的简单初衷。就像一个人沉迷于一部连载的侦探小说,不探知到最后的真相会有一种寝食难安的感觉。
蔷薇家老旧的双层小楼前有一条林荫道,绿柳垂绦,我眼尖地看到马路边的石凳上有个高大身影在仰头张望。
“阿翰?”
“嗨,叶晓。”他站起来笑着对我打招呼。
“我已经有两年没有到这里来了。”他指二楼的窗户给我看:“蔷薇就住那间房,以前我与温新经常在这里流连忘返。”
我默默看他一眼,他的俊朗面容上充满对少年往事的凭吊,却没有任何不忿。我有些同情他,可怜的阿翰,假使他知道温新曾经可能背叛他,还会这样平和么?
“在想什么?”他侧头问我,笑容温暖。
“我找到娜娜,她告诉我蔷薇已于两年前出嫁,下落不明。”
阿翰的笑脸微微冻结,但是马上又展开:“是么?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有福娶到她。”
我忍不住问:“除开美貌,她到底还有什么值得这么多人念念不忘?"
“很多…她是我认识的人里最没有心机的人,我们做事之前总是爱想了又想,会有什么好处会有什么后果,她却不是,她敢爱敢恨,‘做’永远在‘想’前面。和她在一起,世界都变得单纯。”
“听起来似乎是个鲁莽的女子。”我忍不住笑。
“有时候的确是。”他显得有些无奈:“有一次她在马路边看见一名男子痛殴妻子,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仗义言辞,可能言语太激烈结果一起被打,后来打电话报警,警察把殴妻男子抓走后又被满身是伤的妻子痛骂一顿。那晚她指着身上伤痕向我和温新述说冤屈,诅咒发誓不再多管闲事,结果下次再接再厉,呵。”
我脑中浮现出一个妄想除暴安良结果被头泼冷水的女孩景象,不禁也笑出来,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阿翰往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子,演示给我看:“那时候我就是这样往她的窗口掷石子。”
玻璃窗顿时传来一声脆响,我大吃一惊,一把拉住他就准备跑。
他转头安慰我:“不怕,我早已侦察过,那间屋现在已经没人住了。”
可就在这时候二楼的窗帘被拉开了,有个女人向外张望。阿翰顺着我惊讶的视线抬头,然后怔住:“是蔷薇的母亲。”
我没想到会这样轻易得到蔷薇目前的第一手资料,着实让人兴奋,蔷薇的父母此次回来是打算把房子卖掉后去上海定居的。
“蔷薇与丈夫在上海购置了一套大房子,他们极少在国内,而我们在本市也并无其他亲戚,所以这次过去就不打算再回来了。”蔷薇的母亲向我们解释。真惊险,差点就错过了重要消息,多亏了那粒调皮的石子。
蔷薇的母亲只是个普通的中年妇女,穿旗袍梳髻,除开举止非常文雅外容貌并不见得有多出众,让我觉得很疑惑,她怎么能生下倾国倾城的蔷薇?
我向她打听蔷薇的下落,她毫不犹豫告诉我:“她现在在上海。”我顿时屏息,踏破铁鞋无觅处,我的心简直要开始歌唱了。
她显然对蔷薇曾经的追求者还有印象,与阿翰寒暄,说起蔷薇时忍不住叹气:“家里只有蔷薇这一个女孩,难免娇惯,但心地还是极好的。当初生下她,几乎以为是抱错了,小的时候若她不笑不哭不讲话,便是活生生一只洋娃娃。我们夫妇容貌都很普通,女儿怎么可能那么好看?后来蔷薇的爷爷说是隔代遗传,据说蔷薇很像她早逝的奶奶,真奇妙,不是么?”
说着又似乎有些难为情:“叶小姐是不是觉得我太自夸了?”
我连忙说:“蔷薇的美貌早已如雷贯耳。”
她笑着摇头,话里充满怜爱:“让我们额外操了不少心呢,从小就有男孩找,倒是大了变得稳重了些。”
我忍不住看阿翰,他有些面红地把头转去一边。
“叶小姐提的事,说实在的我觉得有些荒唐,但是如果真能救人总是好。”蔷薇的母亲想了想说:“不过我倒是还记得蔷薇那次的确是很伤心,整个人便像脱了壳一般。从小到大没看她那么颓唐过,我和她父亲看着心痛,让她出去散心,没想到在途中结识了她现在的先生,可见人与人之间终究是要讲缘分。”
“蔷薇现在好么?过得是否幸福?”阿翰挣扎良久,终于问出最想问的话题。
“蔷薇的先生是个很成熟的人,对她非常好。若说长相呢,自然就比不上温新了,温新可是个不可多得的俊俏孩子,当年我还想如果他们能够成一对的话,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可是现在看来各人都有各人的姻缘,半点也勉强不得。蔷薇的父亲与女婿非常投缘,对温新却一直不太有好感,认为他野心太重太过功利,呵,男人看男人本来就比较透彻吧。”
为什么在蔷薇父亲的眼里,温新会是个功利的男子?从我开始进入这件事情,这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评价。
蔷薇的母亲一直送我们至楼下,看我们离开才转身上楼。
我对阿翰说:“真是个非常有教养的太太。”
阿翰沉默不语,显然还沉浸在蔷薇的消息里。
我有些遗憾:“可惜蔷薇已经另有归宿,不然你或许还有希望。”
他摇摇头,很坦诚地说:“你不了解她,她当时既然没有选择我,以后也就不会。而且对我来说,她更像是个梦想,拥有固然是好,如果不能,只要她幸福,我也很开心。"
我的心突然变得很温柔,现在这样的男人真是很少了。
我们安静地在小径上漫步,隔一会我又问他:“蔷薇的父亲认为温新太有野心,你怎么看?”
他想了想回答:“穷人与富人的差别不过是野心二字,若想出人头地就必须有野心,无可厚非。”
这人还是在为温新讲好话,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能控制自己的舌头:“你知不知道自己当年为什么会突然被派去外地实习?"
他停下脚步,凝视我半晌:“我知道。”
我的声音顿时提高一个音阶:“你知道?你知道是温新在中间做了手脚?”
阿翰轻轻点头:“当时还不太明白,听到他们在一起的消息后就明白了。”
“但你还是袒护他?”
“不是袒护,只是你问的每个问题我都如实回答而已。”他继续往前走:“如果当时我有能力,可能会把温新流放至西伯利亚。”
这烂好人!我吸口气,追上他的脚步:“蔷薇当年不选择你这样的男子,实在是大错特错。”
他看着我淡淡说道:“蔷薇的母亲不是说了么,各人有各人的姻缘,半点都勉强不得。”看我仲怔出神,又开玩笑:“这么气愤干什么,为我抱不平?以身相许啊!”
明知道只是个玩笑话,我却很想回答:“好!”我见识过很多优秀的男子,但必须承认,阿翰这种类型是我最欣赏的。我当时的脸色一定有些发红,阿翰大概觉得唐突,表情变得有些尴尬。
“叶晓,不好意思,我这人开惯玩笑。而且不知为什么,虽然与你交往不深,却很投契。”
“没关系,我不是那种一颗砂子都能令我生气的女人。”我马上回答。
他笑起来:“我看得出,你聪明美丽。”
“是恭维还是讽刺?你是第一个说我美丽的人。”
“我一直相信,相由心生。”
我们聊得很愉快,他一直送我到楼下,我向他道别准备上楼时他突然又叫住我:“叶晓,你心中的天平似乎有些摇摆不定,但无论事情真相如何,请不要太苛责一方。每个人做出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理由,他心中的痛苦或许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
我说:“其实我只是个事外人,最终目的不过是帮助方初晴寻找她丈夫的初恋情人。”我应该为自己的谎言感到羞愧,其实不是这样,蔷薇虽然和我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女子,但是对于这次寻找却让我比以往任何一次节目都更加投入。
他点点头,伸手往我肩膀上拍一下,转身离开,我躲在楼梯间目送他走远。其实我在读书时也有过莫名其妙开始又无疾而终的恋情,但是我想我的运气不够好,直到27岁才碰到让我彻底有好感的男人,而且竟然还是个心里有别人的男人。
我还没来得及打电话给初晴,就收到她的致电:“叶晓,事情不妙,温新今天已转入重症室。”哽咽一下,终于嚎啕大哭:“孤儿寡母,我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我跑去医院看她,她拖住我痛哭:“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得搂住她的肩膀安慰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奇妙,我和初晴在大学时并非要好朋友,但现在却俨然成了她述说痛苦的心理救生员。
“蔷薇现在在上海。”我告诉她。
她歇斯底里地捉住我:“请你尽快去上海把她找来,一切费用由我承担。”
我一边应允一边让她在隔壁休息室躺一会,她的精神与身体都疲乏到了极至,我担心她随时都会倒下去。
初晴点点头:“烦你帮我照看一下温新,温宛与婆婆实在都熬不住了,我已经让她们先回去。”
我守在温新的床边不敢离开。这个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的男子虽然了无生气,却依然英俊得让人心碎,看着他雪白沉静的面孔,我无可避免地又想到蔷薇,这样沉着温文的温新真的和蔷薇有过一段那么疯狂的爱情么?初晴是否对蔷薇给予的希望太大了?爱情真的可以战胜病痛么?他身上布满的管线和若有若无的呼吸让我产生怀疑。
大概过了半小时,温新忽然动了一下,我马上凑过去。他的眼帘微微颤动,终于吃力地张开,我紧张地望着他:“温新,你醒了么?”
他目光迟缓地望着我,眼神散乱,嘴唇轻轻动了一下。我马上按铃,又把耳朵贴近:“温新,你想说什么?”
他在氧气面罩下喘着气问:“蔷薇…在哪里?”
我连忙说:“她马上就要来了,你撑一撑。”
他的神智显然不清,断断续续说着含糊不清的话,我只能又凑近一点,终于听到他说:“我不知道…原来失去你…得到全世界也没有意义了。”
护士和初晴一起冲进来,我黯然不语,纵然举案齐眉,终是意难平。温新、蔷薇、初晴都是痴情人却也都是可怜人。
温新稳定下来,初晴还没从恐惧中恢复,坐在休息室里全身都在抖。
我让她深呼吸镇定,过了好一会她忽然苦笑起来:“我一直知道温新很爱他以前的女友,也知道他曾经在她那里受到刻骨的伤害。我从没有问过温新最爱的女人是谁,因为很怕知道那个人不是我,只要他不告诉我,我就可以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可是他却用这么残忍的方式让我明白。叶晓,这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深爱他的妻子比不上背叛过他的女人!你知道他叫过多少次蔷薇的名字么?每一次都是往我的心上插一把刀。”她一边笑一边流泪,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她抬头看我,眼里泪珠晶亮闪烁,嘴角却有一朵笑容,美得不可方物:“叶晓,我已有决定。如果温新不治,我将带着幼子此生不嫁;若他好转,我便离开他。”女人总是在灾难面前变得勇敢。
“事情总不至于这么糟。”我呐呐说道。
“请尽快去上海。”她疲惫地合上眼:“我有预感,若这世上还有能激发温新生命的人,非她莫属。”
我打电话给阿翰:“明天我或许会去上海,一有消息马上告诉你。”
“辛苦你了。”
“应该的。”我们俩隔着电话,但我能清楚感觉到他的呼吸,湿润温暖又有些暧昧.
“早点休息,一路上要小心。”他说。
第二天我向老总汇报情况后,带着两名助手火速奔赴上海。坐在飞机上,想到很快可以见到蔷薇,竟然觉得无比盼望。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兴奋,蔷薇再诡秘也不过和我一样是个普通女人。
第五章
出了机场,有上海的同事过来接待,我不想耽误时间,请他们直接把我送往蔷薇的住所。他们听到地址骇笑:“叶晓,你这次是找什么样的皇亲国戚?”
我说:“那地方总不会是皇宫吧?”
同事回答:“虽不中亦不远,那个别墅区的住户非富则贵,一般人只怕进不去。"
我马上觉得自己准备得不够充分,蔷薇嫁的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这个神秘的女子到底还有多少出人意表的故事?
如同事所料,我们被拦在别墅外面不让进去。门前守卫并不横蛮却很坚持,尤其在我们亮出电视台身份后更加防备的不肯妥协,真是小鬼难缠。
最后我说:“我是蔷薇小姐的朋友。”
他礼貌地反问:“谁是蔷薇?这里的住户没有一个叫蔷薇的。”
我想了想:“那有没有一位唐太太?她的丈夫是瑞籍人,克里斯.唐。”
年轻守卫马上眼睛一亮:“你认识唐太太?”竟然有些脸红。
我说:“是,我是她的朋友。”说这话时,我脸不红气不喘,竟然觉得自己与蔷薇真是好朋友了。
守卫犹豫一下,鬼使神差地肯了:“或者…我替你拨一个电话。"
过一会他从岗亭出来,声音变得必恭必敬:“叶小姐,唐太太不在,这几天也不会回来。不过唐先生在,他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欢迎你现在去坐一坐,刚好他有空。”
我顿时觉得失望铺天盖地而来,我千里迢迢为着蔷薇而来,只盼见到那传说中的女子,谁知竟不能一睹芳容。旁边摄影的小赵咳嗽一声,代我答应:“那也很好。”有什么好?正主儿都见不到,我的心低迷得几乎不愿回应。
守卫用一种我中到大奖的口吻和我说话:“唐先生极少在国内,神龙见首不见尾,不知多少人想要同他见面,你们运气实在是好。”
我不太感兴趣地问:“唐先生是什么身份?”总不至于是阿拉伯的王储或是某个国家的没落贵族吧?
守卫想了想:“具体也不太清楚,不过总是大有来头的吧。
我们的车进入别墅区大概又行驶了十分钟才到达目的地。我坐直身子仔细观察,这里占地虽广,住户却并不多,诺大的花园中可以看见稀稀落落小别墅的屋檐,上海这种寸土寸金之地能有如此大的排场,我有些明白同事的惊讶了,对于那个在映象中只是顶着蔷薇丈夫头衔的男子也增添了些许的兴趣。
终于到达蔷薇的寓所,那是一栋白色流线型的三层楼小别墅,不知多少女人梦想中的家园。为我们打开院子雕花铁栅的是一个穿黑西装的高大男子,他把我们带进客厅。我坐下去以后发现客厅的一边墙是落地长窗,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外面有一个长方形泳池,但是男主人似乎并不在客厅里。
有个小阿姨上前为我们泡茶,她说:“先生请叶小姐去书房。”
我向她致谢,然后带着同事一起起身,刚刚把我们带进来的男子马上阻止:“先生只请叶小姐一个人上去。”
排场大得简直有趣…可是人在屋檐下,我们只能被迫服从。
不知从哪里又出来了个面目严肃的黑西装男人把我领上二楼,我对这些人很疑惑,他们都健壮沉默,神秘得让人猜不透身份。在一扇门前停下,那男子轻轻敲门,门里传来一把男人的声音:“请进。”真让人失望,这么平凡的声音,既不低沉悦耳也不清脆动听,这么的没有特色,十个男人里有九个都发出这种声音。
我灰心地推门进去,第一感觉是:好一室灿烂的阳光!那间书房与门相对的位置是一整扇落地玻璃窗,窗帘没有放下来,阳光毫不吝啬地透过玻璃倾泻在整间房里,但不知用的什么方法,竟然不觉得炎热刺眼。书房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富丽堂皇,更没有夸张的水晶枝形吊灯,而是素净古朴,梨花木书架子上七零八落地散放着一些半旧书籍,沙发是那种让人见了一眼就恨不得赖在上面不走的舒适款式。克里斯.唐就坐在书桌后面,看我进来并不起身,只是微微一笑:“叶小姐?”
我说是。
我马上明白眼前这人不简单,只有暴发户才会把自己周身弄得簇新光鲜,而这人从微笑、穿着到对家居的布置让人看了感觉只有舒服两个字。出于职业习惯,我忍不住要打量他,正像蔷薇母亲所说的那样,他的容貌非常平凡比起温新真是大大不如,但她没有提起他的气质。我从没有见过气质这么出众妥帖、雍容尊贵的男人,温新、阿翰虽然都是美男子但和他比起来就显得青涩多了。有女客进门,他并不起身都不会让我觉得不礼貌,这种不刻意客套的分寸是很难拿捏的,他的气势好像天生就长在身上。
他请我坐下,我望他半晌,觉得面容有种一闪而过的熟悉,在脑中过滤半天,终于犹豫着问:“唐先生,你不会是…那个克里斯.唐吧?”
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平静地回答:“如果叶小姐是为找蔷薇而来,那么不管我是哪个克里斯.唐,对你而言应该都只是蔷薇的丈夫而已。”真是个智慧的回答。
我马上知道自己猜对了,当时心中的震惊几乎不能用言语来表达,即使此时面前是个杀人犯都不会让我更惊骇。蔷薇竟然嫁给这样一个人物,那么即使有再大的排场也不足为奇了。全世界叫克里斯.唐的人或许超过十万,但这个却最有名。唐家祖籍上海,发展于香港,三十年前举家迁移至海外,落地生根。他们是个古老低调的家族,不太喜欢在媒体上露脸,但即使如此,去年世界最知名的金融杂志仍把他们家族评为世界最富有50强家族之一,而现年三十五岁的克里斯.唐正是现在唐氏的掌舵人。
我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判断失误的后果真可怕,对面坐着个和恐龙一样轰动的人物,而身为电视人的我却还蒙在鼓里。或许是太过紧张,手中的皮包滑落到地上,我说了声不好意思然后弯下身子去拣,同时迅速伸手把包里的微型录音机摁下。不经当事人同意进行录音,的确是有点卑鄙,但一个媒体传播者做出这种事,神都应该原谅我——与克里斯.唐面对面,也许一辈子只有这么一次机会。
我直起身子,抬头正视他的眼睛:“唐先生,对不起我撒了谎,我虽然久仰蔷薇的大名,但与她其实并不能算是朋友。”
他那双乌黑精明的眼睛回望我:“我知道,而且也叶小姐的来意。不巧蔷薇昨天去了泰国,她走之前嘱我好生招待你。”
真可惜,差一点就能见到了,我暗暗惋惜,同时心里暗叫好险,应该是蔷薇的母亲通知他们,幸亏有自知之明没有在这个男人面前转小聪明,否则可丢脸大了。
我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打听到一个偏方,说是鳄鱼肉可以治疗哮喘——你知道我的岳父哮喘一直很严重,从泰国转回后她会在香港逗留几天,这个礼拜都不会回来。"
“真遗憾。”我由衷地说。
他客气地点头:“叶小姐这么远过来,本来应该留你住下到蔷薇回来。但看你年纪轻轻就身居要职,想必你们公司也少不得你,我也就不开这个口了,或者有什么话可让我代为转达?”
客套话人人都会说,只是看怎么说得更漂亮,就像每个人都有衣服,不过分粗布和丝绸一样,而克里斯.唐肯定是后者。我心底里暗暗斟酌一会,觉得没什么必要兜圈子:“伯母应该已经把事情同蔷薇提过了吧,唐先生想必也知道我的来意。我知道以唐先生的身份,这可能是个不情之请,但是对于一个几乎快要绝望的家庭来说,蔷薇是唯一的希望——温新现在已在生死边缘,如果她回来,能不能请她去见温新一面?"
克里斯.唐对我的直接显然有些惊讶,他拿出支烟做了个征询我的表情,得到确定后慢慢点燃:“我的确略有所闻。说实话,叶小姐,从理论上讲我认为你们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寻找骨髓上,这对病人来说生的希望会来得更大一些;当然作为病人家属,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也是可以让人理解的。
他垂下眼帘思考了一会,继续说:“至于我,我从不阻止妻子做任何她想做的事情——只要她愿意,她有充分的自由。”
我连忙向他道谢。
“不用谢我,”他不紧不慢地回答:“其实我对蔷薇会不会去看望她的初恋情人也很好奇。她是那种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的人,如果对往事不再有芥蒂她自然会去。”
克里斯.唐说他好奇,但我马上敏感地觉得应该不止这么简单,没有哪个丈夫会希望自己妻子心里还残留着昔日恋人的影子。也许他宁愿纵容她对初恋怀有淡淡心酸甜蜜,也不愿意她至今还恨着那个人——恨的感情色彩比爱更浓烈。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唐也并非那么不可靠近的人了,天子骄子的感情世界和普通人是一样的,爱上一个人照样会患得患失。可是他们两个人又怎么会走到一起?
他看我带着审慎目光:“叶小姐在研究我?对我与蔷薇的事很好奇?”
我有些尴尬地咳嗽一声,到底是老江湖,想法稍微流露在脸上就被他窥出,实在是大意了。
“不必不好意思,你这么远赶过来,就凭着这么敬业的精神和这么强烈的好奇心我都应该满足你,毕竟你靠这个吃饭,不是么?”
感觉到他话里的淡淡讥讽,我马上义正言辞:“唐先生,我是做传媒的人,若说对你没有一点好奇肯定是假话,但你无需担心,我不是乱揭人隐私的狗仔队。我的这期节目收视率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够救人一命!哪怕希望很小,我和温太太也不愿意放弃。”
“这样就最好了。”他温和地朝我笑了笑,眼神却变得极为锐利:“不过如果叶小姐肯把包里的录音带交给我,那就更好了——我不太习惯对着录音机讲话。如果没有那个东西,我们的交谈时间或许可以久一些。”
那一霎那我的血液冲上头顶,有种抱头逃离的冲动,原来他早已明察秋毫看穿我的动作,自以为是的小伎俩在他面前成了个可笑的把戏。尴尬、羞愧、恼怒让我坐立不安,但我还是咬着牙讪讪把录音带取出放到桌上。
克里斯.唐非常绅士地对我欠了欠身:“谢谢。”
真虚伪!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客气,只要他一声令下,那几个保镖就可让我出不了这个门口,偏要做出一副大度的模样,真是只老狐狸,杀人不见血。
“叶小姐试试这茶,很不错的乌龙,入口苦、回味甘,可以下火。”他揶揄地笑着望我,话中隐意不言而喻。
我皮笑肉不笑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再深吸口气,强迫自己调整思路,放下杯子后真的觉得心情平复了不少。本来也是,对面坐的是什么人物,我跟他斗?道行未免差太远了。
他用手指撑着下颌,望着我若有所思:“你看,每个人对待欺骗的态度都不一样,这跟年龄与阅历有些关系——叶小姐,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吧?”
有鉴于前例,我被逼心悦诚服地回答:“唐先生说的话肯定都是有考量的。”
第六章
“我认识蔷薇是在三年前,那时她才22岁,正是从少女蜕变成女人的阶段,做事冲动而欠妥当,当知道被心爱的人欺骗时,凭着一腔热血可不惜玉石俱焚。
他说温新欺骗蔷薇?真是个扣人心弦的开场白,我紧张地用力交握双手。
“我其实是个很懒的人,当然另外一种说法是我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不管多么繁忙,我每年都会让自己秘密避世一段时间,放开所有一切独自游走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两年前,在拉萨那条著名的八廊街,我第一次遇见了蔷薇。
那条环形街不过一两公里长,却神秘异常,两旁是老式藏房,街心有几尊巨型香炉,昼夜烟火弥漫,散发着一种奇异的松树油脂香味。异乡来客,如不留神,常常在其中找不到来路,辨不清东南西北。他像所有游客一样,带着莫名其妙地敬畏心理观望着充满佛教气氛的圣地,看着身着奇异服装的人一边绕街一边磕头,如果不是一只质地坚硬的加查木碗吸引住他,或许这辈子他也不会认识蔷薇。
在弯腰研究那只有奇特花纹的碗时,他看到一个女孩抱头蹲在卖杂货的白色帐篷旁,后面是高高的白墙,缩成一团的她显得单薄瘦小。穿牛仔裤白上衣,浑身污脏,走近可以听到她细微的痛苦呻吟,似乎是病了。
“我决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那天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或许是被当时太浓重的佛教氛围感染吧,忍不住要上前伸手援助。”克里斯.唐再次点燃一支烟:“我把她扶起来,看她表情马上知道是严重的高原反映。西藏的平均海拔4000米,氧气稀薄,初来乍到又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是受不了的,当时她面色苍白嘴唇乌紫,好像随时会死掉,几乎讲不出话,我只好把她带去我住的酒店。”
他为她开了一个房间,喂她吃抗高原反应的药,在极度不适的情况下她还不忘口齿不清地同他说谢谢,一看就知道是个受过好教育的女孩。唐在旁边陪了一会,直到她睡去,准备离开时发现有一颗晶莹的泪珠顺着她满是灰尘的邋遢面容淌下。一个单身的年轻女孩,独自来到海拔几千米的高地暗自神伤,不用想也知道为什么。蔷薇当时又脏又狼狈,满目沧痍,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但那颗顺着眼角流下的泪珠却奇迹般让他的心微微一恸。他伸手为她拭去眼角那滴水渍,不动声色地离开。
第二天,克里斯.唐在自己房间里拨一个电话去蔷薇的房间,发现她已经不在,又去总台询问,才知道原来她已一早自己付钱退了房。想着从此人海茫茫,也许一辈子也不能再见到那个眼泪如水晶剔透的女孩,克里斯.唐心中竟然有一丝遗憾。
但是在大昭寺的正殿里,他再次见到她。拉萨的十月,白天气温也不过十来度,梳洗过后的蔷薇穿着白毛衣披散着乌黑长发像幽灵般游荡在充满脂油香味的各个院落里。
他向她打招呼。
她当时正望着在风中猎猎作响印有经文的经幡出神,脸色是一种暗无天日的白,看到克里斯.唐点了点头:“昨天谢谢你。”
她的眼波明媚,却带着一种无处容身的迷茫,唐不禁微微叹气,这可怜的女孩看来真是失恋了,但是他当然不会说,只是微微笑了笑:“拉萨是个奇妙的地方。”
蔷薇望着寺院里的香客虔诚的五体投地叩首:“据说这里是世界上与佛祖离得最近的地方,只要静心凝神就可以做到和神佛心心相连。”
“听起来真可怕,如果有龌龊想法岂不是很快被洞悉?”
她不回答,默默走到一间地下小屋里,那里的酥油灯成千上百,不时有小喇嘛过来添油,无数火种点点闪烁,场面震撼人心。蔷薇双手合什,静静祷告,像是要借此对佛祖传达某种信息。唐一直跟在她身侧,刚好可以看到她白腻的颈部和艳如春花的侧脸,心中竟没来由地一空,安详宁静的气氛让他的心跟着澄静如水。他这次来拉萨本不过是临时起意,现在却觉得根本是冥冥上天要成全他与命中之人相遇。
蔷薇参拜完毕,转头对唐说:“我已向你道过谢,请勿再跟住我。"
自从生下来,从来也没人这么跟克里斯.唐说过话,他不禁失笑:“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来拉萨不认得路,想看看你我的行程是否顺路。”
“我要去的地方不适合你。”
他马上显出兴致昂然的样子:“说来听听。”
“我要一直往高处走最好能够到达珠峰,到不能支持的时候,便找个山谷跳下去。”蔷薇认真的回答:“所以请你不要跟着我,也不要劝我.
“呵,真遗憾。”他回答,看到蔷薇孩子气的认真竟然忍不住笑了:“这可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呢,或者让我请你喝杯酒为你饯行?”
“我是认真的。”
“我知道你是认真的,任何人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有他的道理,如果你决定了,别人说再多也没有用处。我只是想请你喝杯酒,也许你的故事会让我接下来的旅途不会寂寞,而对你来说,埋骨在异乡的原因起码也会让人知道。”
他连哄带骗地把蔷薇一起带回酒店,然后马上让人送来最烈性的白酒。
我疑惑地问:“你是故意要把她灌醉吧?
唐显然觉得我的问题很多余:“那当然。有自杀念头的人其实往往都是一瞬间看不开,如果当时有人在一旁开导,很多悲剧的结局都会不一样。那天对蔷薇来说是毕生最痛苦的一天,温新的婚礼就是当日,她一早打电话告诉他如果一定要举行婚礼,她便在拉萨找个山谷跳下去——拉萨是个对他们来说有纪念意义的地方,他们曾约定婚礼要在神圣的布达拉宫举行。但温新听了以后说,蔷薇,请不要用这种方法让我们彼此痛苦,好聚好散,然后挂断电话。蔷薇从小被宠坏了,从没有什么得不到,突然间最心爱的人变得如此冷漠绝情,那种心痛绝对是刻骨铭心的。”
蔷薇喝了三杯酒后痛哭失声,抓住唐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半年前他突然对我大发脾气,说我与其他人有染,但是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甚至捉住那男孩一起向他对质,他就是不相信,他为什么要如此冤枉我?”
克里斯.唐怜悯地看着蔷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男人若真是要变心,就算女友只是换了个发型,他也可以找到理由翻脸。
“我一直以为他和我闹着玩呢,过不了多久就没事了,可是他竟然告诉我,他要和别的女人结婚!”蔷薇的喉咙里发出低声的嚎叫,像只被逼到绝处的小动物:“真有什么错处,我也可以改!他到底为什么这么绝情要离开我?为什么不把与我分开的实情告诉我?我这么爱他!”
唐安抚地搂住蔷薇肩膀,蔷薇抱住他呜咽:“他如此骗我,我宁愿在他结婚的这天死去,他每年的结婚纪念日就是我的死忌,我要他一辈子也不安心。”唐控制不住局面,只好把一颗安眠药混进酒里让她喝了,看着她睡去,唐抚摸自己濡湿一片的肩膀,突然觉得自己往肩上背了一个责任。那天晚上,他倚在窗边看深蓝无尽遥远空旷的夜空,有一尾纤月发出清冷光芒,几颗璀璨繁星点缀旁边,耳边犹有梵音回旋,世界一片宁静,回头望着蔷薇的沉沉睡颜,他的心柔软得像一块海绵。
第二天蔷薇醒来,似乎完全丧失了意志力,开口说了句:“他现在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便不肯再讲一句话,目光空洞,绝望而茫然。
唐叹了口气:“你如果还是要寻死,我也不会拦你。但你想想看,三十年后他连结婚纪念日都已经不记得,又怎么记得在结婚纪念日第二天是你的死忌?一个人的一辈子里爱情固然重要,但是其他事情分量也不轻。”
蔷薇听了这话好似傻了般,一动不动坐了半日,泪水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拼命往下滚,哭得撕心裂肺。到了下午,突然直挺挺倒在地上,原来是哭晕了过去。唐鞍前马后地照顾着,想要甩手不管却又忍不下心,只当是碰到了命里的魔星。
直到将要离开拉萨,心中对蔷薇依旧放心不下,索性问她:“你可愿意回去?”蔷薇咬着嘴唇直摇头。
“你准备去哪里?”
“哪里都无所谓。”_
他想了想:“我要去香港,可能会在那里逗留一段时间,你是否愿意同我一起?”
蔷薇几乎没有思考就说了声好。那一年里,唐安排最繁忙劳碌的工作给她,让她没有时间胡思乱想。直到有一天,他在蔷薇脸上重新找到久违的笑容,便问她:“愿不愿意嫁给我?”
她半天低头不语,唐心里失望已经准备转身离开,忽然被她从后边一把紧紧抱住:“这世上你是待我最好的人,不嫁你恐怕一辈子都嫁不出去。”
唐取笑她:“你这么美都嫁不出去,那世上其他女人岂不都要去上吊?”他一直背对着蔷薇,不让她看到他眼里几乎要流下泪来。他这一生,也不知有多少绝色佳人向他献媚,偏偏第一眼看到蔷薇便让自己的心彻底沦陷。
富豪与美女——本也是个不错的爱情故事,我听着却莫名地觉得凄凉。可怜的蔷薇,多少男子为她疯魔,她却遇上这么可怕的爱情。被抛弃得莫名其妙,还要背上淫娃荡妇的恶名,温新当年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恐怕到死,这都将是蔷薇心中解不开的结。
蔷薇与温新相识正值年方少艾,到如今多年刻骨铭心的爱恋都应成了夜深人静时的一声叹息。他们各自有了自己的归属,如果不是温新的这场重病,或许这场无法启齿的往事将永远留在他们最深的记忆里,三十年后拿出来回忆就只当是一场梦。如今旧事重提,倒真是印证了谁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叶小姐,如果换做是你被男友以莫须有的罪名抛弃,你会在他生命垂危时去见他么?”
“我不知道,也许我比较自私吧,不能马上做出回答。”我老实承认:“但是温新的妻子是一定会去的,我之所以这么落力参与这件事情,也是因为初晴同我讲的一个故事,如果自己心爱的人性命操纵在自己手上,她会选择让他生。”
克里斯.唐马上说:“啊,那个猛兽与女人的故事。”
我问他:“唐先生,你呢?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他一怔,然后回答:“我也不知道,因为我根本不会让事情发生。但我想我知道蔷薇的答案——她会选择那张野兽的门,然后陪他一起死去!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他,他又笑了笑:“蔷薇以前的性子刚烈得很,不过这几年要懂事很多。她对温新的感情是一种孩子似的纯真深厚的爱恋,但是如果现在她对温新不再有爱意,伤口已经结疤复元,有别的选择也不足为奇。”
我忍不住遐思:“你们这两年幸福么?”
“很不错。蔷薇现在迷上插页画,发了些作品给出版社,竟然收到一小笔稿费,她得意得很。”他笑着从书桌后站起来,踱到窗边:“蔷薇回来,我会把你以及温太太的意思转达给她。但是她会不会出现,我就不能代为回答了。”
我明白这是逐客的意思,马上站起来向他告辞。
唐望我半晌,忽然悠悠说道:“不管结果如何,就怕你最不讨好,这个节目只怕你要白辛苦一场了。”
我连忙说:“唐先生如果不愿自己和蔷薇的名字被扯入,我们做节目时肯定会把姓名及身份隐瞒的。”
他淡淡一笑:“倒也不全是我的原因。”
我心下疑惑,待要再问,他已经按铃让人带我出去,我只得忍住。
第七章
到机场的路上我的心情澎湃,忍不住给阿翰打电话,他听到我的声音显得很欣喜:“我来接你吧。”他说。
他的急切让我想到他是为了第一时间知晓蔷薇的消息,心情不由得低落。但是我马上安慰自己:“叶晓,看到蔷薇那么惨烈的爱情,难道你还愿意泥足深陷?你需要的不是像蔷薇那样的传奇,而是一段平凡的爱情!”我一路歪在飞机上睡回去。
阿翰果然来机场接我。他开一架银灰雪铁龙,一路放着一支蔡琴的老歌,一遍又一遍,浑厚的女中音在车内缠绵回旋:是谁 在敲打我窗 是谁 在撩动琴弦 那一段 被遗忘的时光 渐渐地 回升出我心坎 那缓缓飘落的小雨 不停地打在我窗 只有那沉默不语的我 不停地 回想过去。
我凝望他轮廓分明的侧脸,心中有些淡淡酸楚,难道那段时光他真的永不能遗忘?
我把发生的一切巨细靡遗告诉他,当他听到蔷薇在温新结婚那天痛不欲生的情况忽然一脚猛踩油门,我吓一跳:“拜托,虽然我不算是个美女,但我的生命和其他人一样珍贵,谢谢你安全驾驶。”
他放松一点:“叶晓,你真是个可爱女子。”
我微笑不语.
但他还是很气愤:“就算不是蔷薇,温新也不应该这样绝情。”
我反问他:“如果你在新婚那天,被前任女友用生命来威胁,你会怎么做?”
他被我问住,过了半晌才嘟囔着说:“总之不会像他这样."
我忍不住笑起来,这么可爱的男人,虽然阿翰不及温新英俊也不如克里斯.唐富有,但是蔷薇没有选择他真是一大失策。
他把车驶下高速公路后便放慢速度:“除开工作因素,你为什么对这件事情如此热衷?"
我认真想了想:“也许是因为对爱情还有着某种憧憬的缘故。”
“我以为像你这么聪明冷静的女子不会相信爱情。”
我否决他:“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尤其是女人,在爱情面前就像弱智一样,蔷薇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望我一眼,突然像是下定某种决心对我说:“你累不累?如果不累的话,愿不愿意去我家里看一件东西?”
我欣然同意。
阿翰把我带去他的书房,他把书桌上凌乱的书籍推开,有点不好意思:“单身汉就是这样。”然后打开最底下的一只抽屉,取出一只已经蒙有灰尘的紫檀木盒。
“这是温新结婚前日留在我这的,我曾玩笑问他是不是私房钱,他说不是,但里面有他最珍惜的物品。我想里面可能有些有用的东西。”
我执起那只带锁木盒看看,发现无须钥匙却安着那种旅行箱似的密码锁——是八位密码。我先输8个0,又输8个8,这是一般密码锁的原始密码,但是都不正确。抬起头看看阿翰,他向我摊摊手,表示他也不知道。
“蔷薇和温新的生日各是多少。”
阿翰马上报给我听。
我又试着把温新与蔷薇的生日组合起来,以及蔷薇的生日,还是不行;想了想,我再次换了组号码,锁应声而开——匣子里装的是信,压得满满的信笺.
我马上抽出其中一封,迅速浏览一下开头与结尾:“是蔷薇念书时写给温新的。“
阿翰呆住:“私人信件…这样好像不太好吧。”
我也觉得不太好:“或者我们随便翻翻。”看他还在犹豫,我干脆说道:“要不你不要看,让我来看好了。”
那叠信显然经过精心整理,按时间顺序编了号,我拿出编号1的看。
“温新,现在我正趴在火车的小桌子上给你写信,车刚出站我就开始想你,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熬,感觉很凄凉…”蔷薇的字迹在女子中算是比较大的,一笔一划认真用力,有些像小孩子的功课薄。
第二封:“温新,我已经到学校了,打开行李才看到你为我买的零食,哈,你对我真好…”
“我买到电话卡了,虽然晚上就可以和你通电话,还是忍不住要同你先写一封信…”
我看得并不仔细,尤其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甜蜜字样更是直接跳过,不经许可看别人的信件,多少有一种偷窥行为。最后一封信的日期是在三年半以前,温馨依旧,看不出二人有任何闹别扭的迹象。
我抬头看看阿翰,他坐得远远的,有些紧张地盯住我看,好像生怕自己会忍不住过来参与。我不死心地把所有信件掏出来仔细检查木盒,其实刚刚我就发现了,这个盒子似乎比想象中要浅很多——果然,我又兴奋地发现了一个夹层。把夹层打开,里面赫然又出现一封信。
“蔷薇,这是一封你永远也不会收到的信。”信是这样开头的,我的手突然有点颤抖,我明白所有的谜底将在这封信里揭晓。
“温新写给蔷薇的信。”我向阿翰扬一下手中薄薄信纸:“我念给你听?”
他一脸严肃,然后缓缓点一下头,于是我就开始念了。
“蔷薇,这是一封你永远也不会收到的信。之余你,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最卑劣的人,但是我宁愿你永远都对我心怀误解——哪怕是恨都好,也不愿在你的眼睛里看到有一丝的轻蔑和厌恶。如果恨可以让你永远记得我,那你便恨吧。我该怎么把这件事永远放在心里直至躯体腐烂的那一天呢?或许我可以做到,可是我要怎么样才能使自己保持沉默而不至疯掉?我最终决定把它写下来,如果终于有一天公诸于众,也算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
蔷薇,我记得曾经同你讲过我的父亲,那个骄傲自负眼高于顶的男人,他一生都在岌岌钻研怎样可以爬上高位,但最终什么也没能得到,以至郁郁而终。我记得你当时说,呵,那是多么累的事情,可你知不知道作为他的儿子,我掩饰得再好,血液里也有着同样的因子。我甚至庆幸父亲的早逝——碌碌而为地过一生,也许比让他死亡更痛苦。我是家中的长子,母亲、妹妹以我为骄傲,我们曾在最贫困、最底层的环境中挣扎,我发誓要给她们一个最舒适的生活空间,所以我比父亲更加渴望出人头地。但是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家世、背景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啊。我自认努力与勤奋比所有人都多,但是上天却没有给我相同的回报。
我终于等来了一个机会,一年前,单位上开始与美国一个机构接洽,我知道赴美的人选不可能是我,可我决不能亦不愿放弃!方初晴是我唯一的一线希望,而且是唯一一个可以在日后帮助我的人。
下这个决定是我毕生最痛苦的事情,但决心已定之后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回头了,我的确是个可耻卑鄙的男人啊。为了不让其他人怀疑我的动机,我制造出你不忠的假相——我当然知道你是无辜的,你是这么纯净善良的人,又这么爱我,没有丝毫杂质地爱着我,怎么可能和其他男人有染?老天唾弃我,我自己都在唾弃自己,但是我别无选择。
事以至此,如果我说对你心怀歉疚,你肯定要不屑;我的安慰,也不过是虚伪应付;如果现在再说爱你,连我自己都感到好笑。但如果你愿意听,我还是要告诉你,我是真的爱你,而且这一辈子里只会爱你一个人!与你的过往点滴都已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永不能遗忘。
蔷薇,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听过的一首老歌?多年后,如果我们相逢,我将怎样来面对你,是以沉默还是以眼泪?抑或感情就这么被现实的烈阳蒸发掉了,点滴不剩?可是在岁月无法触摸的角落里,我为你无声地留下了悲伤。——不可原谅的温新。”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念完信,与阿翰面面相嘘,两人的呼吸都很轻微,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不愿交谈。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了,温新一直扮演着一个完美的角色,无论是儿子、丈夫、父亲都无懈可击,但这一切都是牺牲了一个可怜女孩的情感和名誉换回来的。我的眼前浮现出蔷薇为自己的爱情编织华丽衣衫时的幸福;又出现她在拉萨缺氧的情况下哭得气噎喉干、肝肠寸断的样子,那个时候要不是克里斯.唐,她真的会从山峰上一跃而下吧?但即使这样,郞心如铁,温新也没有为她做任何的停留。
“怎么会这样?我认识的温新是个好人。”阿翰苦恼开口,声音轻得像一阵烟,似乎轻声点就可以当作这件事情没有发生。
我靠在沙发上慢慢把信折好;“没什么不可能的。好人与坏人的界定已经越来越难以区分,甚至一个具体事件上,常常会阴差阳错,主次颠倒。好人在某一个特定的情况下,也许会变成一个道德意义上的坏人…所以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只有开始和结束。我只是很高兴对于蔷薇来讲,这场恶梦已经结束了,她现在的丈夫是个真正可以理解她、爱护她的人。
“他既然已经这样对待蔷薇,为什么还对她念念不忘?”
我冷笑:“温新付出最昂贵的代价,换取理想,成功以后,随之而来的是失去自我,无限的寂寞和愧疚,这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他们总归是相爱过一场的。”阿翰叹息着。
“不!”我反驳:“也许蔷薇是爱着的,但是自私的温新爱的只有自己!你知道那个木盒的密码是什么?是温新的生日!他的感情密码不是蔷薇也不是初晴,而是他自己!”
“你觉得蔷薇会来看温新么?"
“你呢?换做是你,你会来么?”我反问。
“我不知道。”他的眼神很惘然:“也许…”
阿翰没说他是也许来还是也许不来,但我想如果换做我肯定是不会来。
第八章
晚上初晴打电话给我:“叶晓,情况怎么样?”
我踌躇一会:“并没有见到蔷薇,只见到她的丈夫…我留了口讯,不过不知道蔷薇是否肯过来。
初晴冷哼一声:“温宛已经把所有事情告知我,在这个关节上那种女人怎肯出现?她怕是巴不得有这么一天呢。”
“人家也没说不来,就算真是不来也必然有自己的苦衷。”
“是!她现在与自己老公情深意浓,哪里还会记得温新?只恨温新被猪油蒙了心,不晓得在最艰苦的时候只有他的正牌妻子会守在他身边。”
我叹了口气,现在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在大学时与初晴并不交好,大家闺秀的刻薄总是句句在理,这点是常人所不能及的。可怜她这么费劲心力,换来得不过是温新一句:我这辈子只爱蔷薇一人!
挂上电话,我用冷水洗把脸,然后放松自己打开电视看TVB剧集,剧中女子慷慨激昻地说:“最卑鄙的不是没有感情,而是利用感情!”那瞬间我有种大快人心的感觉,这句话送给温新真是再好不过了。他是最好的戏子,对欲望的贪婪或者胜过其他任何人,但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最专一的情圣。
第二天我向老总报告进展,老总唉声叹气:“叶晓,该怎么说你才好,花了这么多人力、物力,一点实际性的东西也无!甚至连轻重缓急也不知道了,一期综艺节目比起克里斯.唐的专访算得了什么,你就是拼了命也该弄到才是!”
“那恐怕要劳烦你去警察局把我赎出来。”
他捶胸顿足:“你为何这般不敬业?真正的媒体成功人士有哪个没进过警察局?如果我有这种机会…”正好有人敲门进来,我悄悄退出。
快到下班时,电话毫无预警地响起来,我接起:“你好,我是叶晓。”
然后我听到犹如两块水晶撞击般的清脆声音:“你是在找我么?”和那晚梦中一模一样。
我的大脑马上敏锐做出判断:“你是蔷薇?”
“是。”
“你回国了?”
“我现在仍在泰国,不过克里斯告诉我,叶小姐找我似乎很着急。”
“是有关温新的事情,他患白血病生命垂危,已经不认得任何人,只盼望能够见你一面。”
电话那边是长久的沉默,我没有什么说服力地说:“不管以前他做错什么,你就念在他时日无多的份上…”
“唐氏在瑞士有自己的医疗机构,”蔷薇打断我:“我或许可以代为想想办法,合适的骨髓可遇不可求,但多条路子总是好的。”
“那我代温新的家人谢谢你了。”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
“你会来么?”我有点不死心,继续追问。
“我能做什么?”她问.
“你可以在精神上支持他!"
片刻寂静之后她说:“也许…”然后电话挂断了。
我呆呆看着电话发楞,心咚咚直跳,刚刚我竟然与蔷薇通话,简直不敢相信。
虽然对温新好感不再,可我还是去医院看望他,不过那已经是好几天后的事了。走进那间熟悉的病房,我觉得有些奇怪,温家的人竟然一个都不在,温新的病床前坐着一个陌生的女子。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的背面,那是个纤瘦玲珑的女子,穿纯黑色毛衣,头发用一块印度花色的丝巾包住,露出雪白滑腻的颈部。她握住温新的手,俯下身子似乎在与温新低声讲话。
我的心微微惊跳,不小心弄出点声响。
她闻声迅速站起,飞快地转身低头离开。她像一阵风似的从我身边溜过,我只来得及看到她的半边侧脸,:如墨般长睫低垂,纤细的耳上嵌着一枚孩童指甲大小的碧绿玉坠,一缕乌黑发丝从丝巾中溜出来垂在象牙白的面颊旁。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在走廊外面了。
“蔷薇…”我轻轻喊,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是她,因为除开她没有人可能拥有那样独一无二的面容,世界上只有这么一朵蔷薇。
她没有回头,只把脸侧了一下,脚步却停顿下来。
我踏前一步,冷不防从斜里冒出个人来挡住我:“叶小姐,不好意思。”是在上海见过的黑衣人之一。
“我有几句话同唐太太讲。”
“先生嘱我们早些回去,不要同不相干的人讲话。”他冷漠回答。
我只能眼睁睁看他们走掉.
那晚我守在电话旁一步也不离开,我有预感她会打过来,果然——电话铃响了。
“叶小姐,白天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是你。我让人引温新家人离开,听到声响还以为是她们回来。你知道,我若与她们见面,场面实在是太过尴尬。”
“没关系。温新若知道你去看他,一定心怀安慰。”
她轻轻叹了口气:“他知道的。我跟温新说话时,他清醒过来,虽然不能回答,但一直望着我,我想他还认得我。”
我很惊奇:“可是温新失去意识已经很久了,你同他说什么?”
“我只是说请他振奋,这世上有很多人爱他、需要他。”
“仅此而已?”多么普通的一句话。
“我还说…过去的事情无须介怀,我已不放在心上。大家幸福安乐,是我最大心愿。”原来蔷薇已经不在把这段往事放在心上,百转千回念念不忘的只是温新。
“总算了了温新心愿。”我觉得很欣慰。
“也不必绝望,我先生已经同意尽力为温新寻找骨髓,或许明天就有好消息呢?不过无论事成与否都请不要告诉温新家人我曾参与此事,我相信温太太并不会高兴,不必让她日后心生芥蒂。”
“听你的口气好像情况乐观?”
她微笑承认:“是有些眉目,不过不能完全确定,衷心希望他这次大劫有惊无险。”
“温新应该惭愧。事实上他对你一直歉疚在心,我想他已经后悔当年所作所为,如果…”
她心平气和地说:“叶晓,你还是不了解温新。如果当年他选择我,那么今日在病床上令他念念不忘的那人就是方初晴了。他或许不够爱她,但是却可以从她那里得到自己梦想得到的一切,而这些不是我所能给他的。这就是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当时我或许不能释怀,现在却很庆幸自己既不须做墙上的蚊子血也无须成为人家衬衣上的饭粒子。”
“原来你都已经知道?”
“我与温新认识多年,虽不说是心有灵犀也多少有些了解。当时想不明白也许更多是不愿明白——对女人来说爱错人比被抛弃更伤自尊。”
我叹气:“你以德报怨,胸襟无人能及。”
“也不尽然,如果现在我的日子难过,或许不会肯出来见他。但是现在,我幸运,丈夫怜我爱我,让我过得幸福美满,这算得上是对他最好的报复,现在与将来对我来说更重要。”
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蔷薇实在是个清透的明白人:“的确如此。不过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你。你能做到这样,已经是了不得了。”
“就算只是个普通朋友,能帮得上忙我也会尽力,更何况我和他…”她的声音徘徊低落下去,终不可闻,但我知道她一定在回忆,曾经少年春衫薄,昔日温柔的海誓山盟言犹在耳,刻骨铭心的思念美丽遥远,只是啊为什么结尾会这么悲怆落寞?
“阿翰也一直惦记你。”
她回过神来:“啊,好人阿翰,请你同他讲我也时时记挂他,他是个光明磊落的男子,也是我最要好朋友。”
我很开心,好像是自己得到赞扬,“你会约他见面?”
“这次不会了,我已成婚,外子并不喜欢热闹,若单独与男子见面总是不太妥当;而且我的行程紧凑,明天还要与另一好友会面。”
“娜娜?”我猜测。
“哎呀,叶晓你的确敬业,我的一切你似乎了如指掌。”蔷薇无奈地笑起来,显得有些腼腆。
我也笑;“没办法,靠这个混饭吃。”
蔷薇没有丁点富家太太架子,健谈得很,我们又聊了一会,当说到插页画时她马上显得兴致勃勃,尤其当她知道我认识插页画名家某某某后,更是差点没尖叫起来,一派仰慕口吻,像孩子遇到心中偶像。但是我们的话题里不再有温新,看来蔷薇真的已经对过往不再放在心上,甚至也许再过一年她不会记得温新的长相,爱情的对立面永远都是时间,再重大的伤害在欢乐中也消弭无踪。
“叶晓,我后天就要离开,希望下次见面能与你成为好朋友。”她最后说。
我说:“祝你幸福。”
挂了电话,我知道自己这辈子很难再见到这生如夏花的美丽女子,但也为温新在绝望中有了生机感到高兴,无论他人品如何,他始终是一个孝子也是一个慈父。接着电话又响,我觉得很奇怪,这么晚。
“叶晓,你在与谁通话?我一直打不进来!”初晴的语气有些不满,但语调却是兴奋的.
“怎么?”
“温新在傍晚醒来,医生说他状况一切稳定!”她开心得笑起来:“可以离开监护室。”
我说:“恭喜恭喜。”看来蔷薇的魅力无人能敌,甚至死神都要给她三分薄面。
初晴说:“谢天谢地,这世上总算还有奇迹。”可是她并不知道这个奇迹的制造者是谁。
“叶晓,”她犹豫一下:“寻找蔷薇的事情请暂缓进行,我现在觉得这个决定也许是错误的。”
我默然不语,她连忙说:“当然只是暂缓,你的努力我看在心里。”
我淡淡回答:“一切照你的意思。”
接下来奇迹一直接连不断,医院竟与国外某家大型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得到与温新匹配的骨髓,再接着的手术也成功得很,温新再活个十年八年看来是没有任何问题了。前段时间,整个温家上下愁云惨雾,只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现在大家又觉得自己是幸运儿了。
我在温新快出院时同阿翰一起去探望,他们一家五口正齐乐融融地聊天,那个呀呀学语的幼儿直往父亲身上爬,初晴一把抱住:“宝宝想爸爸带你出去玩么?我们等爸爸出了院就去动物园。”曾经说过如果温新痊愈就要离开他的话自然也就不提了。
温新同我打招呼:“你就是叶晓吧?早听初晴提过你是个才女,谢谢你时常来医院探望我,可惜当时身体原因完全没有印象。”
到底年轻,他恢复得相当不错,几乎看不出前段时间是个奄奄一息的病人。
我说:“我受人所托。”初晴马上对我使眼色,我只装作看不见。
最妙是温新竟然不问下去,甚至挤眉弄眼开我同阿翰的玩笑:“我这次可谓是绝处逢生,觉得很多事情更加值得珍惜,阿翰可要多向我学一点,别白白错过身边人。”
阿翰微微一笑,沉着回答;“放心,这次不会再给机会让人别人抢走。”
我看见温新脸色微有尴尬,再也按捺不住:“关心你的人不止我们,你不记得我没有关系,记得其他人就好。”
他英俊的面容上浮现出一片不知情的笑容;“那是自然,你看病房里的花多得要开鲜花铺…初晴我们日后要好好感谢人家才是。”
初晴马上握住他的手,两人相视而笑,温新的母亲与温宛直抹眼泪:“他们夫妻二人真是同甘共苦,天造地设。”一片父慈子孝的感人场面,温新重新成为完美的儿子、丈夫、父亲。
我的心彻底冷下去,温新从头至尾没有提起过蔷薇,也没有任何人提起过蔷薇——温家真正的救星。
阿翰和我一起步出医院:“你无须生气,其实这样也好。”
我忿忿不平:“温家人昧良心,我可不会!”
“那你希望怎样?让初晴对情敌感恩戴德?让温新对蔷薇念念不忘精神上继续出轨?叶晓,这次的事情其实已经给他们的婚姻造成大伤害,大家能够装着没有任何事发生,已经是最好结局。”
我还想说什么,初晴追了出来,她拉住我:“叶晓,我有事同你商量。”
我偏头望着她。
“关于录节目的事…”她支支吾吾地开口:“我父亲觉得不太方便,你知道我和温新都不是爱出风头的人。当然,中间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我们承担,或者以后有机会…”
果然被克里斯.唐言中,我冷冷说:“等以后温新再次病重的机会么?”
她顿时脸色一变:“叶晓,亏得我把你当朋友,你竟然红口白牙地咒起人来了,看来我们以后不必来往。”转身绝尘而去。
阿翰看着我无奈摇头:“唉,你何必如此?”
我笑笑:“只是帮她找个借口罢了,就算我不咒温新,她以后也不会愿意同我来往。我知道事情如此之多,不被杀人灭口已是万幸。”
“叶晓你真是个性情中人。”
我不否认。
整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叶晓和蔷薇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一段往事,但是感谢老天,他们也只是我们的一段往事,而且我们刚强如铁,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把他们遗忘。
我忍不住回头望那幢灰色的住院楼,温新一身白衣,有些茫然地靠在窗前把头抵在玻璃上出神,阳光洒落在他身上。虽然隔得太远,看不清他的面孔,但仍能感觉到他温文如玉的神采,真是个再英俊不过的男人。
“阿翰,会不会有一天我们大家都把蔷薇忘记?”
“就算这世上真的有忘情水,我也不会饮。没有过去,又哪有现在的我?人都是从往事里得到经验才能成长。”
“你不怕以后的女友介意?”
“她会么?”
“聪明女孩应该不会…不过前提是你爱她要超过蔷薇。”
“我想我的女友应该更加期待的是我的后50年,而不是那段她不曾参与的岁月。”
“那你岂不是要活到80岁?真贪心…”
阿翰一直把我送回家,与我话别时手插在口袋里,踌躇一会:“周末有否安排?”
“不加班的话就是睡觉。”
他想了想,故作漫不经心状把眼睛望天:“愿不愿意把睡觉的时间牺牲掉,一起吃个饭?”z
“我对约会要求很高,绝对只能两个人,如果是三个人的约会我宁愿放弃。”l
他温柔地望向我:“我绝不勉强自己做不愿做的事,你忘了曾说过我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么?”8
我笑了:“周末见。”想了想,又说:“你车上的CD能否换成《加州旅馆》?我最喜欢那支曲子。”h
他说:“多巧,我也喜欢得很,不如周末一起去买?”
“好。”我们相互凝视,不再说什么,我从他乌黑的瞳孔里望见自己的影子。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以后的日子长着呢。寻找蔷薇的故事已经结束,属于叶晓的故事却刚刚开始。6
我上楼的时候脚步轻快,回头一望,呵,这次轮到他目送我上楼。我把脚上的高跟鞋踏得楼道咯吱咯吱作响,低头看时鞋面上的小小金属扣坠闪烁灿烂,不由得嘴角带笑,或许这件事里收获最大的竟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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