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一章 说服

“阿公,我和哥哥想和你一起去拓东城!”蝶翅想了想还是直接说了自己的目的,没有拐弯抹角,小孩子就要有小孩子的样子,不要猜度大人的心思,那样反而不讨好。

“为什么呢?说说你们的理由,如果占道理的话,阿公可以考虑要不要带你们去!”杨谭林拉了一把凳子坐下,蝶翅和阿鹏立刻靠了过去。

“阿公,我已经五岁半六岁了,哥哥也已经九岁了,都已经是大人了!”蝶翅指着自己和阿鹏,然后看着杨谭林几乎要爆笑的样子撇撇嘴,改口道:“好吧!我们还是孩子,还小。可是阿公,我们两个是不是都已经像大孩子一样很听话,你们说什么我们两个都能够很好的理解,很乖的去做事情呢?”

这倒是!杨谭林点点头,蝶翅从小就聪慧可人,很少做让大人担心的事情,阿鹏也一样,虽然没有妹妹那么聪明机灵,总是被蝶翅支使的团团转,还总是一副甘之如饴的样子,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两个都比同龄人要聪明听话,在农忙季节和家中生意忙的时候不但不会添乱,还真正能够帮得上忙,这一点是其他的孩子怎么都比不上的。

“那么阿公,如果你带我们去拓东城的话,我和哥哥能够保证一路上乖乖的跟着走,不叫苦不叫累,能够帮忙的时候也乖乖的帮忙,绝对不给你们添乱,到了拓东城也听话,不乱走,不乱说话,当个听话的小孩。”蝶翅首先是做保证,她和阿鹏的信誉还是好的,答应了大人的事情从来就不会耍赖,这一点很让杨家的人引以为傲。

“先不要忙着下保证,阿公还没有答应带你们去呢!”杨谭林点了一下蝶翅的额头,这个狡猾的小丫头,说的可怜兮兮的,他还真的有些心软了,不过,他还是需要听到理由,不能就这么就答应了她,这么简单是就开了先例,以后就更不容易拒绝她了。

“阿公,每次家里有客人的时候阿公都会把我和哥哥带在身边,听他们讲些有趣的事情,这是为了让我们长长见识,知道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人,不同的习俗,不同的特产,希望我们眼界开阔一些,是不是啊?”蝶翅搂住杨谭林的手臂,很认真地道,杨谭林很小就注意让他们了解不同地方的不同风俗习惯,阿鹏是男孩子,耐心不足,对这些东西一知半解之后就不大愿意听了,而蝶翅却十分的喜欢听,杨谭林也从不厌烦,很仔细的给她讲。

“嗯!”杨谭林赞许的点点头,他希望这两个聪明的孩子有开阔的眼界,能够多听多看,人的心没有必要那么大,心大了,容易贪得无厌,难以满足,但是人的眼界却不能窄,眼界窄了,却会坐井观天,自以为是。蝶翅能看到这一点,并用这一点来说服自己,证明她确实是认真的思索过才过来,而不是一时兴起。

“阿公,同一件事情和同一样东西,看到的和听到的是不一样的。就像阿奶以前给我将望夫云的故事,我总是觉得那是假的,不过是骗小孩子的传说故事而已,可是在我亲眼见过望夫云之后,就有了不一样的看法,觉得望夫云的故事或许是编出来的,但是也不是随口乱编的,起码是有根据的。”蝶翅说着自己的看法,阿奶平时很喜欢给他们讲一些传说故事,什么本主段赤诚舍身杀蛇的故事,蝴蝶泉的故事,望夫云的故事…这里的一草一木,这里的山山水水,这里的每一个节庆背后都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蝶翅很喜欢听这些故事,总觉得比那些冷冰冰的帝王将相的故事听起来舒服。

“然后呢?”杨谭林鼓励的点点头,他最喜欢的就是蝶翅聪明但却没有一般聪明小孩子缺乏耐心的坏脾气,她总是会很有耐心的一遍又一遍的听着那些已经听过了的故事。

“阿公和我讲过很多关于拓东城的事情,说那里很繁华,很好,什么样的人都有…可是,阿公,你讲的再好,我也只能有一个粗略的印象,要是我能够亲眼见一见,一定能够让阿公一样,谈起拓东城来头头是道,就像现在阿公要是问我叶榆城一样,叶榆城有几条街,那条街做生意的多,那条街住家多,哪家买的东西好吃,哪家卖的东西稀奇,哪家生意好,哪家才开了几个月就做不下去关了门,我都能够说出一个大概来。而且,阿公不觉得自从我经常去叶榆城之后,胆子大了,说话做事也更好了吗?要是能够和阿公走一趟拓东城的话,我一定能够更懂事,更像一个大人做事。”蝶翅想了想,还是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格言给咽了下去,说那么文绉绉的话一定会起到反作用的。

“还有呢?”杨谭林心里已经很满意了,五岁的孩子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已经很不容易了,他知道自己孙女是聪明的,可也没有把她当成天才来对待,她能够说出一番有道理的话来在他的意料之中,但还是意外她说的这么有条理。

“还有的啊…”蝶翅知道其实早在自己说了一通会听话的言论之后杨谭林就已经心软了,在杨家,不对,应该是说大多数的白家人都是严母慈父,父亲和爷爷总是那个宠孩子的人,而扮黑脸的总是奶奶和母亲,见到当妈的拿着棍子追着孩子教训那是司空见惯,当爹的把孩子架在肩头上到处显摆也是一景。和阿奶,杨雪素商量不成的事情,找杨谭林或者阿德,只要占那么一点道理,两个人就会答应。杨谭林还没有松口,不过是还想逗弄自己,也在考虑他答应了之后的问题——阿奶的那一关可不是那么好过的。

“我一路上会给阿公倒酒点烟!”阿鹏立刻嚷嚷道,虽然是阿妹撺掇自己过来和阿公商量这件事情的,可他自己也很想去拓东城看看,或者说不去拓东城也无所谓,只要能够去除了叶榆城以外的地方看看都好。他已经九岁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只是听说,也没有见过。他的干爹帕果也是赶马人,在给孩子们讲故事的时候也习惯性的讲些赶马的事情,阿鹏很小的时候就立志要当一个最好的马锅头,而好的马锅头不是在学堂里面听先生摇头晃脑的讲些什么之乎者也就能培养出来的,那只会培养出一群瞌睡虫来。他知道自己嘴巴笨,要是依靠自己说服大人们在赶马的时候带上他,起码也是十三四岁以后的事情,这回,妹妹也心动了,兄妹两个一唱一和,配合得好的话,很有可能达成目的。

“阿公,阿哥已经九岁了,也该出门见识一下了!”蝶翅摇晃着杨谭林的胳膊,撒娇道:“你说过,阿哥长大了以后也是要赶马,走马帮,做生意的。他现在虽然还没有道能够赶马的年纪,可是他现在却是学东西最快,记性最好的年龄,这一次去拓东城不赶时间,货也不多,带上我们两个也不算是累赘,多好的机会啊!”

“就你会说话!”杨谭林敲了一下蝶翅的脑门,是啊,阿鹏已经九岁了,是该找机会带着他出出远门,长长见识了,自己小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十岁那年就跟着阿爸走了一趟缅甸,要不是因为在那一趟中,阿爸倾心传授所有的赶马技巧,阿爸不在了以后,自己也不会那么快就成为一个出色的赶马人,更不会在十六岁就当上二锅头。

“阿公,被我说中了吧!”蝶翅一副得意的模样让杨谭林忍不住的摇头,但脸上却在不知不觉中挂上了满意的笑容。

“那么,阿公,你是不是就答应带我和阿哥一起去拓东城了?”蝶翅甚至趁热打铁的重要性,要是杨谭林现在没有直接答应下来,和阿奶一商量,这件事情就还有的磨,蝶翅一点都不愿意和阿奶磨嘴皮子,要从阿奶那里得到允许可比从杨谭林这里难多了。

“这个事情啊~”杨谭林看了看一脸希望的蝶翅,转了个弯,道:“等吃了晚饭和你阿奶商量一下,要是她同意的话,我就带你们去,要是阿奶不同意的话…”

“阿公!”蝶翅急了,这样的答案等于是不同意,阿奶那里还要自己去磨嘴皮子,顶多在五六天杨谭林就要起程,这五六天的时间让阿奶松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阿公一定会让阿奶点头的!”阿鹏难得比蝶翅更机灵的拉了一把就要耍赖的妹妹,一脸谄媚的笑容道:“阿公最心疼我们了,一定不会让我们伤心难过的!”

这个混小子怎么忽然之间也鬼灵精起来了!杨谭林失笑,他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蝶翅就顺势点点头,笑嘻嘻的道:“我要是这么说。阿公,我们就乖乖的准备东西,等阿公和阿奶说好,带我们去拓东城了。阿哥,阿公还有事情要忙,我们不要打扰阿公做事情了!”

然后,兄妹两个立刻手牵手溜了,不让杨谭林有任何反驳的机会,看着最心爱的孙子孙女心虚的背影,杨谭林再也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 第三十二章 准备

“这些衣服短小,都是粗棉布做的,耐磨,给你在路上穿。”阿奶将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到能够防水的包袱里的面,道:“路上艰难,你也不要像在家里一样,一两天就换衣服,穿脏了再换。等到了拓东城让阿公把所有的脏衣服洗干净,晒干了回来的路上再穿。”

“嗯!”蝶翅认真的点点头,她不知道杨谭林是怎么和阿奶他们说的,他们虽然都很舍不得,担心那会让两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大吃苦头,但再三的思索和考虑之后,还是答应了让他们随杨谭林一道去拓东城,见见世面去。

阿奶自己没有走过马帮,但是她很清楚的走马帮需要些什么东西,答应了让两个孩子当尾巴之后,她就开始张罗各种东西,孩子们路上要用的,到了拓东城以后要用的,都一一的收拾了。明天一早他们就要起程,现在是最后的整理,她特意将蝶翅带在身边,每整理一样就交代一遍,让蝶翅知道她给她带了些什么东西,要用的时候也好找。

要知道赶马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别说是要他们这么大的孩子,就算是壮年小伙子也不是个个能够跟着马帮走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正是因为他们还是孩子,除了路上颠簸一些,可能遇到不好的天气,风吹日晒的以外,也不需要他们作什么事情,只要他们乖乖的听话,路上不要生病什么的就已经很好了,所以他们倒是可以一路看着风景,抱着一种玩玩的心态一路玩过去。

“这个是你阿爸给你准备的银壶,你自己好好的看好了,不要给弄丢了!”阿奶将一把看起来外表黑黑、能装不少水的壶给蝶翅看,说是银壶,但要是阿奶不说的话,蝶翅一定不会知道,壶身上一点银器的光泽度都没有。

“怎么会这么黑啊!”蝶翅本来是想说脏的,但到了嘴边及时地改了口。

“你阿爸故意的!”阿奶笑笑,道:“这银壶是给你装牛奶的,牛奶装在一般的器物里面,只能放两三天,装在银壶里面却可以放上十多天,这段时间天气还不热,装满了够你喝三四天,路上遇到卖牛奶的地方就让你阿公再给你买,多喝点奶对你的身体好。”

这样的银壶是专门用来装奶的,看外表不起眼,但用的却是最好的银子。阿德是新华人,最善长的就是打造各式各样的银器,银匠在走马帮的时候也是最受赶马人欢迎的外人,有他们在的时候,他们都会无偿的将身边带着的银壶什么的拿出来给大家使用,银器装奶制品最好,放个十多天都不会变质,而能够在路途上喝一点奶,吃几口乳扇或者奶饼,对赶马人来说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蝶翅是在断奶之后才知道大理这个地方很早就已经养奶牛了,他们用牛奶做成乳扇、做酸奶,蝶翅现在都还经常喝酸奶,鲜牛奶也喝,不过相对少一些而已。距离喜州不算太远的邓川,很多人家都养奶牛,养奶牛的人家基本上都会做乳扇这种大理人人都喜欢的特色食品。膻味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尤其是在将它包了豆沙油炸或者加了玫瑰糖烤了吃的时候,满嘴的都是奶香,膻味更是一点都尝不出来。

“嗯!”蝶翅点点头,她知道路上能够吃的东西并不多,大家会带着腊肉,干巴和大米,但是带不了蔬菜什么的,牛奶这样的东西更是不好带,阿奶让自己看管银壶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让自己和阿鹏能够每天都喝到一点牛奶。

“这里有两罐梅子,路上当零嘴吃的,不过不能吃多了,小心倒牙!”阿奶将封好的两个土罐收拾好,道:“一罐是你最喜欢的紫苏梅,一罐是雕梅,吃的时候别忘了分大家吃。”

“嗯!”蝶翅又点点头,她喜欢紫苏梅,不过阿鹏更喜欢雕梅。

梅子是大理人家必备的零嘴之一,杨家的山地里面种了七八棵梅子树,每年到了梅子成熟的季节,阿奶就带着荷花妈,背着背篓上山地将它们采摘回来。青梅子一般是不吃的,很酸很涩,要是放上一段时间,它的表皮会由青变黄,这个时候酸味很重,但涩味基本上就没有了,但直接吃也是很酸,除了特别馋嘴的,没有几个会吃。蝶翅很喜欢将青梅子抓几个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因为渐渐变黄的时候梅子会散发出一种很香的味道,有点像是玫瑰香,但却又不是很像,蝶翅也说不好那是怎样的一种香味,但是她很喜欢那种味道,更喜欢房间里面有那种味道。而阿奶在这个时候都很纵容她,由着她胡闹。

杨家每年都能够收十多二十斤梅子,杨谭林三四个酒坛子,最大的几个每个能够装得下五六十斤酒,这几个都是泡果子酒的,一坛杨梅酒,一坛木瓜酒,还有一坛就是梅子酒了。杨梅酒每年都要在杨梅将熟未熟的时候买那种青涩不能入口的青杨梅重新泡过,而木瓜酒和梅子酒则是两年一泡,如果没有喝完的话泡的时间更长。杨谭林有一小坛子怎么都舍不得喝的梅子酒,据说是杨雪素和阿德成亲的那年泡的梅子酒很多,喝了两年之后还剩那么一些,大概十斤左右,就用一个小坛子连着里面已经泡得很入味的梅子一起封存了起来。杨谭林很少开那坛子的酒,蝶翅也就见他喝过一次,还很小气的只倒了二两左右,那酒呈金黄色,黏黏稠稠的,喝到嘴里没有一丝辣味,酸酸甜甜,带着淡淡的酒香,就连蝶翅这个对酒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人都忍不住的喝了好几口,然后在不知不觉中醉得一塌糊涂。

每年收回来的青梅子除了两年一次泡酒之外,其他的都要做腌制梅子。杨家做的梅子品种不是最多的,但也够吃了,有紫苏梅,脆梅和雕梅三种,每次都是阿奶做,杨雪素基本上不会帮手。蝶翅记忆中她三岁那年阿奶不在家,紫苏梅是荷花妈做的,味道比阿奶做的差了一点,但也还可以,可是脆梅却是杨雪素做的。看起来过程和调味料都是一样的,可是阿奶做的脆生生的,怎么吃怎么好吃,而杨雪素做的看起来模样没有变,可是一捏,软软的,表皮还是硬硬的。可里面的梅子肉却都成了浆汁,从其中的一个地方咬开一个口子,轻轻地一吸,剩下的就是果皮和核了。

雕梅最麻烦,先要在青梅子上雕刻,将它雕出花纹后把果核取出,压成菊花形状后腌制,阿奶每年做的雕梅最少,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拿出来吃。

“蝶翅自己想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带在路上吃的、用的?”阿奶将东西收得差不多了,然后问蝶翅。

蝶翅看了看那比自己还要高的一堆东西,忍不住有些傻眼,然后很坚决的摇了摇头,那么多的东西怎么都够了吧!

“怎么?觉得东西太多了?”阿奶一看蝶翅的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点了一下蝶翅的脑门,道:“一路上不见人烟的地方很多,要是东西不准备的齐全一点,临时要什么的可就抓瞎了!你阿公,阿爸是男人,他们带的东西自然要简单一些,可你还是个小丫头,比不得他们,准备的充足一些是很有必要的。”

“路上没有地方买东西?”蝶翅眨巴着眼睛,不是说这一条路是最好走,最繁华的吗?怎么可能没有地方买东西呢?

“有的地方有,但有的地方却是没有的。阿奶不是给你准备了用来垫着睡觉的毡子和搭帐篷的油毡了吗?你们可能有三四天会露宿的,像你阿公他们的话现砍点树枝什么的就可以搭一个安身的地方,可你和阿鹏不行,地上的潮气重,夜里下雨的话树枝搭的帐篷会漏雨,也不能睡好。”阿奶拍拍她的小脸,道:“现在想反悔不去还来得及!”

现在反悔?蝶翅眨眨眼,她怎么可能反悔!

“阿奶,我回来了!”阿鹏笑呵呵的冲进来,自从知道自己也被允许跟着杨谭林去拓东城之后他的嘴就没有合拢过,每天都像生活在蜜罐子里面一样。

“回来了啊!”阿奶点点头,再看了看蝶翅的那一堆行李,思索了半天后,觉得也差不多了,要真的缺什么也不会是重要的东西了,转向阿鹏道:“过去你房里,阿奶也把你要带的东西收好了,要交代你有些什么东西。”

“嗯!”阿鹏点点头,拉着蝶翅一起去看他的东西了。

阿鹏是男孩子,东西就少了很多,阿奶想了又想之后将搭帐篷用的东西归到了阿鹏的行李里面,蝶翅的行李看起来就少了一些,两个人的东西就差不多了。

? 第三十三章 路遇

出远门的感觉真好!在晨光中,蝶翅一边感受着微微有些寒意的晨风,一边看着路上的风景,他们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离开了喜州,现在已经过了叶榆城,快要到下关了。下关有风城之称,早晚的时候风尤其大,蝶翅忍不住的将身上的羊毛毯子裹得更紧了一些。

这一次上拓东城的除了她和阿鹏这两个尾巴之外,还有十二人,杨谭林自然是队伍里的领头人,也就是这一支马队的马锅头,除了他以外,这一支队里还有一个领头人,蝶翅见过几次,是一个叫高荣华的中年人,他在杨家干了十多年,憨厚老实,杨谭林很喜欢用他,他也是赶马的老手了,不过独当一面还稍微差了一点,每次都是充当二锅头的角色。

这一支队伍里面有三十二匹马,这一次上拓东城送的货物主要是茶叶和药材,杨谭林和高荣华在出发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确认无误之后才启程的。

蝶翅和阿鹏各得了一匹马,不过阿鹏是骑在马背上,而蝶翅却是坐在箩筐里。出发以前,蝶翅一直在想自己怎么赶路,是和大人同乘一匹马,还是加一辆简易的马车给自己和阿鹏乘坐,但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放在箩筐里当货物对待。

不过,这感觉也没有那么糟糕就是了!蝶翅挪了挪身子,让自己缩得更小一些,这样感觉上更暖和。她的这匹马身上驮了一对筐,左边的筐不是特制的,里面放了她的行李物品,绑得结结实实,不会有掉落的危险,而右边的这个筐显然是特制的,她可以稳稳当当的坐在里面——不是放了凳子,而是在编筐的时候就设计了坐的地方,有点类似一种特别编了背小孩的竹背篓,但比那种背篓大了几号,蝶翅坐在里面可以活动自如。

蝶翅要站起来的话可以露出大半个上身,但要是坐下来的话就只能露出头来,她既可以一路看着风景走,也可以在里面小睡,倒也算是舒服。竹筐里里外外都用防水的东西给糊了一层,还垫了一层很是暖和的羊皮毛,将蝶翅抱进去的时候杨谭林给了她一块早就准备好的毯子,让她将自己裹起来,而蝶翅也没有忘记将自己的鞋子脱了,小脚丫子放在垫着的羊皮上,感受着羊毛的柔软,一会就暖和起来。

今天一定是个好日子!蝶翅知道马帮在出发的时候都习惯看日子,他们相信选择一个好日子会让他们一路顺利平安,而这一路上他们已经碰上了好几支队伍,有的熟识,相互之间打招呼,问一声好,有的不是很熟悉,彼此间不过是友善的一笑,但谁都不会贸然的说话。而杨谭林的名气在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一路上遇到的认识的马帮都会很客气的叫声“阿叔”,这让阿鹏和蝶翅都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阿叔,你们也是今天出门啊!”到了下关的时候,一支马帮的马锅头很大声的向杨谭林打着招呼,他们正在路边停靠,没有赶路。

“是啊,你们也是?”杨谭林和他们显然十分的熟悉,神情中透着些亲热,蝶翅从裹着的毯子里露出小脸,好奇的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一身标准的马锅头装扮,但看起来却比路上见到的马锅头都要精神,三十出头的年纪,精干中透着一点一般赶马人没有的儒雅,那气质看起来很是眼熟…蝶翅看看他,又看看杨谭林,忽然明白为什么眼熟了,他们两人竟然有着极为相似的气质,很有种一脉相承的感觉。这个人是谁啊?

“是啊!我要去一趟缅甸,阿叔呢?是上拓东城吧!”那人爽朗的回答着,他看了看骑在马上冻得脸蛋通红的阿鹏,再看看躲在竹筐里,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蝶翅,笑着道:“这两孩子是阿鹏和蝶翅吧?阿叔怎么把他们给带上了?”

他们一定很熟悉!蝶翅十分的肯定,路上遇到的可没有谁会告诉别人自己的目的地,更不会问别人去什么地方,而这人不但告诉了杨谭林自己的目的地,还一口猜中了杨谭林的去向,显然不是一般的熟悉、,可是…蝶翅很认真的在脑海里翻了一遍,确定自己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阿鹏,蝶翅,叫阿叔!”杨谭林让孩子叫人,等他们叫过人之后笑着道:“我这次去拓东城顺便要呆几天,他们跟我去见见世面。”

“阿鹏已经九岁了,也该出门看看,以后也可以早一点独当一面,为阿叔承担一点负担。”那人笑笑,道:“可是蝶翅还是小了点,阿叔路上可要多照顾一些了。”

“蝶翅听话,人也机灵,只要不遇上坏天气,没什么的。”杨谭林笑笑,并不是很着急赶路的样子,问道:“你呢?家里人都还好吧?”

“都好!”那人点头笑笑,道:“我阿爸现在虽然不赶马了,可还是闲不住,种了一院子的花,前些天还说让我找时间给你送几棵茶花去,阿妈也是,一天到晚的都在忙。”

“孩子呢?都还好吧?”杨谭林点头,然后又问了一句,不过蝶翅深知杨谭林的性格,觉得他问孩子不过是顺口一问而已,没有什么关心的意味在里面。

“也还好,就是被她妈管得太严,胆子小了些。”那人微微的有些苦涩的瞄了一眼阿鹏和蝶翅,眼中闪过不明的光芒,道:“像阿鹏和蝶翅这么听话懂事胆子也大的孩子不多,都是阿叔和阿嬢教得好。”

他那是什么眼神啊?蝶翅被他的眼神弄得忍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觉得那种眼神很暧昧不明,很具有杀伤力,好像自己和阿鹏是他的私生子,但他却因为某种难言之隐不能说出口一样。

“他们啊。皮起来的时候也是让人无奈的!”杨谭林难掩自豪的笑着道:“这不,硬是想尽一切办法说服我带着他们去拓东城。”

“他们是说服阿叔,可不是耍赖,这已经很好了不是!”那人哈哈一笑,再看了一眼蝶翅,笑着道:“蝶翅长得真好,以后长大了一定比雪素还要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惜性子软了点,也不知道长大了会不会吃亏。”杨谭林呵呵一笑,然后道:“等闲下来的话过家里来陪阿叔喝杯酒,你已经很久没有上家里来坐了!”

“好!”那人点点头,道:“等我这一趟走完之后就过去,到时候阿叔可要和我多,喝几杯才是。”

“嗯,我等你过来!”杨谭林点点头,然后道:“我先走一步,一路平安啊!”

“阿叔一路平安!”那人也没有再多说,目送杨谭林等人慢慢离开,蝶翅好奇的看着杨谭林不一样的一面,很好奇那个男人的身份。

“阿公,他是谁啊?”阿鹏也是觉得很奇怪,他闷不住话,立刻上前问道:“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他怎么知道我和阿妹的名字呢?”

“他啊,是阿公以前走马帮的熟人,你出生以前就很少联系了,你出生以后更是没有到过家里,你当然是不认识了。”杨谭林语焉不详的说了一句,连那人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很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有猫腻!蝶翅眯起了眼睛,可是这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为什么杨谭林要说的这么的不清不楚呢?

忽然,蝶翅看到了几个赶马人挤眉弄眼的相互使眼色,她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了她曾经听到的一个传言,她阿妈杨雪素在结婚以前是有一个相好的,他们是在三月街的时候认识的,两个人感情很好,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走到一起,杨雪素招了阿德做上门女婿,而那个人也和别的女人成了家,据说,两个人现在还有来往。那么,这个人会是杨雪素以前的情人吗?

“哦!”阿鹏随口的应了一声,然后道:“他也是马锅头。阿公,他和我阿爸比谁更厉害一些呢?”

“你阿爸是和你阿妈成亲以后才开始赶马的,而这个阿叔十四五岁就已经开始跟着他阿爸赶马了,你说谁要更厉害一些?”杨谭林反问。

“那肯定是他要厉害一些了!”阿鹏想了想,下了结论,不过他立刻又道:“可是阿爸会打很好看的银饰,他一定不会,阿爸也不见得就没有他好。”

“那是自然!”杨谭林点点头,乘机教育阿鹏道:“我常常说十个手指头伸出来不一样长短,人也是,有的地方可能比别人强,但其他的地方就可能比不上别人,所以一定要虚心的学习,不能总觉得自己就是最厉害,最聪明的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阿鹏点点头,然后认真地道:“我会跟着阿公好好的学,也会跟着阿爸好好的学,这一路上还会向阿叔们学,一定要当一个像阿公,不对,是比阿公还要好的马锅头。”

在阿鹏的世界里,当一个好的马锅头是一件最荣耀的事情,而杨谭林虽然知道这不过是孩子的一种心理,但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他也希望阿鹏以后能够继承自己的职业。

“那么这一路上你可不能娇气啊!”杨谭林趁机警告的道。

“一定不会!”阿鹏很认真的保证着。

? 第三十四章 艰难路途

七天以后,杨谭林一行顺利得到了拓东城,投宿在了他们每次到拓东城都会投宿的碧鸡客栈。碧鸡客栈位于拓东城的近日楼附近的金马碧鸡坊,是拓东城最繁华的地段,不过蝶翅没有一点想要出门逛逛,长长见识的念头,在杨谭林的摇头大笑声中,苦着一张脏兮兮的小脸,请客栈的老板娘找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帮着她好好地洗了一个澡——他们路上只在威楚的客栈住了一夜,其他的时候都是露宿,要洗脸没有问题,一路上的溪流河流不少,但要洗澡的话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蝶翅觉得自己已经浑身都生了虫子一般,她从来就没有这么脏过。

蝶翅总算知道,为什么除了藏族人以外,走马帮的都是男人,女人基本绝迹了——走马帮实在是太苦,太累也太考验人了。

他们一路上大多时候吃的都是干粮,早上啃干饼子,中午还是啃干饼子,到了晚上,需要提前找地方住宿,会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安营扎寨,做一顿热乎乎的饭吃,可除了白米饭之外,每人也就只是三五片腌肉,那腌肉是用五花肉腌制或者熏制的,放在锅里稍微炒拌一会就会有油出来,而青菜的话就要看他们安营的附近有没有野菜了,如果有的话,采一些野菜,也能煮一锅热乎乎的青菜汤,但要是没有的话,就只能就着腌肉和咸菜吃上一顿了。

赶马人吃饭也是有讲究的,菜和肉一定要埋在碗底,不能让人看见——他们的说法是不能让山上的老虎看见闻见,要是老虎看见肉闻见肉香的话就会下上来,那个时候丢的就不是碗里的肉,而是人命了。

蝶翅当时吓得小脸苍白,没想到山上还有老虎存在,杨谭林当时呵呵一笑,告诉蝶翅,他们走的是最繁华的一条路,这边的上不够大,林子不够深,人烟多,像狼啊,豺啊,野猪啊之类的小型野兽还是有的,但是像老虎或者熊这样的凶猛野兽基本上绝迹,这样的规矩可不是针对这一条路而定的。

走马帮最艰难的路有几条,一条是从大理到普洱到缅甸,那里山高林密,野兽很多,老虎不常见,可是熊瞎子,大象什么的却是常见的野兽。好在不管是熊也好,大象也好,只要小心谨慎,不主动挑衅的话,一般是不会有什么问题,问题大的是哪里天气炎热,林子深的地方瘴气多,一个不小心就容易中了瘴气,那会让一个马帮彻底的瘫痪;小心翼翼的躲过了瘴气,还要提放毒蛇,毒虫,蛇虫遍地说起来是夸张了一些,但是一天走过的地方遇到几十条蛇那也属于正常情况。

一条是从大理到德钦,那里倒是没有那么多的瘴气林,蛇虫相对而言也少了很多,可是一路上过去越走越高,人的体力会越来越不够使,而且那一带人烟稀少,老虎、黑熊也多了起来,每年都会发生一两起老虎或者黑熊吃人伤人的事件。但最让走马帮的人头疼的是,那一地带很穷,穷的一个寨子可能都没有一床像样的被子,一户人家都没有一套整齐的衣服,有的地方一个家人就那么一两条裤子,谁出门谁来穿。人穷极了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得出来,那一带最多的就是土匪,他们往往是一个村子的壮年男女都出来抢劫。杨谭林就遇上过一次,那一次所有的货物和马匹都丢了不说,还搭上了几条人命,杨谭林自己也差点死在路上。现在说起来,他还是心有余悸,而从那次以后,杨家的马帮到了丽江之后就不走了,就在丽江将货物卖给当地的彝族或者藏族,他们属于那一片地界上最彪悍的人,土匪都不敢和他们硬拼。

最好走的就是从大理到拓东城这一条路了,因为是主干道,道路宽阔平整好走——蝶翅欲哭无泪,这样的路还算宽阔?不过是宽约一米五到两米,能够让三四匹马并行的道路而已,经常一边是山坡,另外一边就是树林,而那该死的矮脚马都有一个坏习惯,它们喜欢靠着边走,蝶翅总担心一个不小心就滚了下去。

可是听听杨谭林的说法之后她就心理平衡了——除了这一条路以外,其他的路基本上都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悬崖边行走的,那些栈道是在山体上挖凿而出,能够容纳一人一马并行就不错了,要是遇上对面有人的话,只能到山体上凿出的洞穴避让,往下看都是滚滚的江水,要是掉下去,性命绝对是没有的,尸骨也绝对是找不回来的。就那样的路,马帮走过的地方也都比比皆是,比起那样的路来,这里已经是最好走的了。

从大理到拓东城这一路上除了一条并不是很宽阔,波涛也不是很汹涌的红河之外,没有什么大的河流,他们过河基本上也都有桥梁,而另外的地方可不一样,不说那些小的,但是金沙江、澜沧江、怒江这三条大江和它们的支流就已经形成了一道又一道的天堑,过那样的江绕路需要几天几夜,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耗,只能借助两岸之间的溜索横渡。头一次在滔滔江水之上乘溜索,胆子大的都会手心冒汗,腿脚发软,胆子小一点的直接吓晕过去也都属正常,可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要走。溜索看起来危险,但却是联通两岸最快捷也最安全的方式,只要小心得当,不掉进江水之中,就没有什么危险,比起横渡波涛汹涌,暗旋遍布,怪石嶙形的江面,或者绕远路,走那不知前途有些什么的山道安全多了。

蝶翅听了之后除了沉默之外只有沉默,她一直觉得杨谭林和阿德过得很轻松,喜州和叶榆城走马帮的男人都很轻松,很幸福,他们在家的时候除了带带孩子,养养花草,和几个相熟的人围成一堆下棋,抽烟,喝茶,聊天,每天过的都十分的惬意,什么事情都不用操心的样子。杨家这样的家庭有铺子,有田地,可是铺子基本上都是杨雪素在管,阿德没有走马帮的时候管的只有那间银器铺子,还想去就去一下,不想去就不去了。家里的田地都是阿奶在管,每年农忙的时候,阿奶还要下地收割粮食,那个时候在地里干活的七八成都是女人…这一切给蝶翅的感觉都是女人撑起了整个家。

一个人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不管是不是知道这个道理的人,都在有意或者无意中遵循了这一个规则,蝶翅一直以为白家女人能够在家里占主导地位是因为她们的辛劳,但现在看起来,其实男人的辛苦并不亚于女人,只是他们的辛劳蝶翅一直没有看到,一直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而已。

蝶翅也见识到了他们露营时的“帐篷”。现用斧子砍一些树枝过来,四根长两米多长的树枝一头扎在一起,另外一头做为四个支脚插在土里固定住,然后再搭上一些树枝,里面也垫上一层树枝,再将自己的羊皮褂子一铺,那就是一个临时的帐篷了。一路上这样的帐篷住了四天,客栈住了一天,还有三天住进了专门给路过马帮留宿的马房(也叫救命房)。

其中一处马房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样子,杨谭林都没有多说什么,一伙人除了那个专门给大伙做饭的胡子彪以外,其他的一声不吭的将货物拾掇了一下,就带了斧子上山砍了些木材,一起修理起来。为的不是自己的安全,而是让后来的人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走的时候他们没有忘记留一点盐巴,柴火以及带着的腊肉粮食什么的下来,为的也是让那些路过,却什么都没有的人能够吃上一顿。

高荣华说,在这条路上还好,路程不远,大理,威楚也都有补给的地方,可是在其他的地方就不一样了,马房就是马帮的救命房。那些遇上土匪货物被抢的、遇上泥石流什么都没有剩下的,还有被野兽追赶,货物和马匹都丢了的,救命房里的东西那可就真的是能够救人一命了。所以,走马帮的人都很习惯一点,那就是在自己装备齐全的情况下,不但不会动用救命房里的东西,还会给补充一些进去,给那些已经没有了补给的人留一条生路。要是救命房有什么地方损坏了,就算是耽搁自己的时间,大家伙也会很自觉的给它做一些必要的修理,让它能够多支撑两年,说不一定,将来自己就需要靠它来救命。

蝶翅听完之后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觉,有些苦苦涩涩的,却又忍不住的有些感动,对马帮的印象再次深刻起来。

这一路上天气算是相当的好了,可他们还是经常会遇到阵雨。这里的天气很是奇怪,这一个山头上大雨磅礴,而旁边的山头上却有可能是阳光明媚,蝶翅清楚的记得他们行路的第五天是最艰难的一天。

早上,从威楚城出来时是晴空万里,碧空如洗,明净的让她忍不住的大口呼吸着那带着泥土的香味、混杂着青草,树叶已经不知名的花香的香味的空气,她以为那一定会是一个绝好的天气。可是走不到二三十公里,天空中就下起了蒙蒙细雨,那细雨是下在阳光中的,闪烁着晶莹的光彩,她还来不及惊叹,蒙蒙细雨就变成了瓢泼大雨,阳光也消失在远方。她被大雨淋懵了,但再看看其他人,觉得自己是最舒服的——她坐着的篓筐是经过防水处理的,雨水漏不进来,只要打上那把可以将整个筐遮住的油纸伞,就可以挡住所有的风风雨雨了,而其他的人不但没有这么好的防护设施,还要在大雨中控制好马匹,尤其是杨谭林,他一定要拉好头骡,只要头骡走得稳稳当当的,那么其他的马儿都会安安心心的走路。高荣华特意分了以一人照顾阿鹏和蝶翅的马,可怜的阿鹏变成了落汤鸡,整个人都焉了。

不过,离开头顶上那一片乌云肆虐的两公里范围后,迎接他们的就是一片晴朗的天,蝶翅还看到山谷里的彩虹,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双彩虹,也是传说中的虹霓。美得炫目,美得如梦如幻,也美得很不真实。要不是众人身上还在向下淌的雨水,蝶翅一定会以为刚才的暴雨不过是自己的幻觉而已。而那样的情况,那一天经历了好几拨,蝶翅终于明白了杨谭林口中的“十里不同天“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 第三十五章 打听

等到蝶翅洗过澡,又变成干干净净,漂漂亮亮,香喷喷的小美女一枚的时候,杨谭林已经不在客栈了——客栈的老板娘告诉她,杨谭林出门了,他是去找以前的老主顾过来看货,就在前面不远的街上。高荣华和两个人在清点货物,主要是看看有没有什么货物被雨水侵蚀,弄坏了。其他的人包括阿鹏都在房间里面休息,他们没有蝶翅这么磨蹭,早就已经整理妥当了。

蝶翅眼珠子一转,嘴里甜甜的对老板娘道:“阿嬢,正义路远不远?我听阿公说那里很繁华,有很多的好东西,我想过去逛一逛。”

“你阿公就是去正义路的。”蝶翅现在看起来就是粉妆玉琢的小美女一个,脸上的笑容够灿烂,嘴巴也够甜,老板娘自然也对她多了一份笑容,道:“你们进来的时候看到两个牌坊,那是金马碧鸡坊,在它附近还有一个牌坊,叫忠爱坊,三个牌坊之间是三市街,从三市街往南走,穿过忠爱坊就是正义路了,那里可是拓东城各种店铺最多的地方。不过你一个小姑娘,去那里做什么啊?”

“我想去买点东西送给我阿奶,阿妈。她们没有过来,要是我能够买点东西送给她们的话,她们一定会很高兴!”蝶翅笑得甜甜的,但心里却有些着急,她记得很清楚,杨谭树留给阿公的地址就是正义路书香斋,杨谭林会不会先去找杨谭树呢?

“哎哟,这么大的人就会知道孝顺大人了!”老板娘被蝶翅说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就两个儿子,皮的要命,哪里知道心疼妈,还是姑娘好啊!

“阿嬢不知道,我阿妈可漂亮了,和阿嬢一样漂亮!”蝶翅的话让本来就很有几分姿色的老板娘双颊一红,更添了几分颜色,她笑得嘴都合不拢,恨不得将蝶翅偷回家养,却听蝶翅道:“我想给阿妈买对漂亮的耳环,想给阿奶买一身暖和的丝绵袄子,我阿爸也很久没有做新衣裳了,看看有没有好看的布料,阿公说拓东城有最好的锡壶,给他买一个酒壶,还有阿哥,要给他买书。阿嬢,正义路有没有卖书和笔墨纸砚的地方?”

“有,你要的东西都有!”老板娘被蝶翅一连串的买这个买那个给说得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嗯,决定了,和老倌(老公)商量,再生一个女儿,现在看起来,还是女儿贴心乖巧,这才多大的人啊,就会心疼人了。

“阿嬢能不能告诉我呢?”蝶翅小脸上满是祈求的神色,道:“我想背着阿公把东西给买齐了,给阿公一个惊喜。”

真是个贴心的孩子!老板娘点点头,道:“看女人的东西有两家,一家是香绫坊,一家是红燕楼,香绫坊是卖胭脂花粉和布料的,丝绵的袄子,被子什么的也都有,红燕楼主要是首饰。布料的话去张家布铺和官渡布店,这两家的布料颜色品种多,价格也公道。锡壶那些玩意的话要去博雅斋看,他们专门卖这些玩意,博雅斋的老板是个看人买东西的,你这么可爱,嘴巴又甜,多叫几声阿叔,他一定会给你便宜价格的。至于笔墨纸砚,那些东西隔壁的书林街有两家,价格也便宜,不过听说不是最好的,最好的在翠湖旁边的文林街上,可那里又远了些…”

“正义路上没有买笔墨纸砚或者书籍的吗?”蝶翅心突地一跳,难道杨谭树给的地址是错误的?他好像没有骗人的必要啊!她失望的道:“我还想逛一条街就把所有的东西都买了,看来是不行的了!”

“有是有一家,不过那家人实在是不好打交道。”老板娘哪里会想到眼前的小不点是在套自己的话,见到蝶翅失望的小脸,有些心疼的道:“正义路前两年开了一家书香斋,卖的就是笔墨纸砚,有的时候也有一些书籍什么的,可是那一家人实在是令人讨厌,本地人去买他们东西的很少,都不喜欢和他们打交道。”

“为什么啊?”蝶翅眼睛忽闪忽闪的,她深知自己这个样子可爱到了极点,几乎没有人能够在她这样的表情下还三缄其口——当然,重要是事情例外。

老板娘自然也被她这样的表情给打败了,忍不住亲昵的摸了一把她的小脸,道:“那家人是几年前从小临安建水城搬来的,当家的和他的三个儿子据说都是读书人,还有两个考中过秀才,在文林街住了一段时间后到这里看了一家店,专门卖些不好不差的文房四宝和书籍什么的。他们开店两三年,每年都要出点事情,在这附近闹得是人尽皆知,都说这一家人有问题。”

“有问题?怎么会呢?”蝶翅看这欲言又止的老板娘,好奇的道:“我们村子里有一户董家,他们家就是读书人,为人可好了,村里的人说起来的时候都翘大拇指。”

“傻姑娘,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就算是他们都是读书人也不例外。说起来他家和你家还是本家,也姓杨,可也不一样。”老板娘被蝶翅的“童言童语”逗得一笑,道:“那家人的书读到狗肚子里面去了,没有学会读书人的品德,倒是学会了些不讨人喜欢的花花肠子。他们家老的没什么本事,家里什么都是他婆娘说了算。这倒也罢了,拓东城虽然不像你们大理,但是女人当家也正常,可是他那婆娘,是个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人,不说,还泼辣得让人讨厌。左邻右舍的搬个货在门口暂时放一放,要是挡了他们家店门口一丁点的位子,她就能扯着嗓子像是杀了人一样。可他们家搬货,却担心挡了自己的路,从来不放在自己门前,偏偏要放别人家店门口,就这一点上就让人忍不住的厌恶。”

“就这样吗?”蝶翅眨眨眼,见老板娘有些口干舌燥的,立刻乖巧的为她倒了一杯水,把老板娘喜欢得有笑眯了眼。

“这个倒也罢了,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是好东西。”老板娘说起来脸上忍不住的尽是厌恶的表情,道:“他那大儿子是个秀才,几次再考都没有中第,然后一个大男人就这样什么事情都不做,靠爹妈养着,他都已经快要三十岁了,他有一个姑娘比你都大,一直没有儿子,就叫着要讨小,他婆娘寻死不活的不准,坐在大街上又哭又闹,半个城的人都过去看热闹。而他那个当爹当妈的也都不是好东西,居然说什么男人三妻四妾是正常的,你听听,这还是人话吗?”

“我们白家人是没有那个规矩,不过汉人不是可以讨好几个老婆的吗?”蝶翅心里忍不住的撇了撇嘴,自己都养不活的人还想三妻四妾,至于他们也是白家人这一点,蝶翅倒是一点都没有考虑,想必他们在拓东城这个没有人知道他们底细的地方都不愿意告诉别人他们不是汉人吧!

“别的地方的汉人可能有这个规矩,可是我们拓东城没有这个规矩!”老板娘摇摇头,道:“我们这里有句老话,想要一天不安宁,请客吃饭;想要一个月不安宁,装修房子;想要一年不安宁,找人打官事,想要一辈子不安宁,讨个小老婆回家。不是没有那种讨小老婆的,可那些人要么是外地来做官的,要么是年纪大了还没有子女的,可都有一点,都是家大业大,自己能赚钱的。哪像他,年纪轻轻的不说,又有姑娘又没有事做,自己一家都依靠爹妈养,现在还想再讨个回来吃爹娘。什么东西嘛!”

原来这里的汉人也不兴三妻四妾的!蝶翅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事情,但是听起来确实是很有道理,一夫一妻还经常会有摩擦,讨个小老婆回来事情更多,不就是一辈子不安宁吗?

“那后来呢?他讨小老婆了吗?”蝶翅八卦的很,要是杨谭林知道自己的侄儿为了讨小闹得人尽皆知一定会气坏的。

“现在还没有,以后就不知道了!”老板娘摇摇头,道:“过年前,他们家出了事情,他们家的铺子能不能开下去还是个问题,讨小老婆来恶心大家的事情他们也就没有时间考虑了。”

“出事情?什么事情啊?”果然有问题,要不然怎么多年没有音信的人忽然之间有了书信,果然是有事情。

“什么事情?丑事情!”老板娘不屑的道:“有个独身姑娘去他们家买书,那姑娘长得可漂亮了,不想被他家那个最是不务正业,快二十岁都没有找到媳妇的小儿子看中了,硬是要和人家搭话,人家姑娘不理睬,居然拉拉扯扯的不让人家走,他妈还可恶的让伙计关门,想把人家姑娘关在自己家里。旁边的人看不下去,就叫了巡逻的捕头过来给那姑娘解围,他妈还叫嚣着说什么自家的事情不要别人管,还好捕头们没有理会她,硬是将那姑娘平安的送走了。结果,那姑娘可不是一般的人家,她爹是刚刚到拓东城给一大官当师爷的,第二天人家就上门来了,将他们家砸了一个稀巴烂,还警告他们最好早点搬走,要不然那天不高兴了还来砸店。”

原来是得罪了人开不下去了,那么他们是想回大理还是想怎么样呢?蝶翅终于明白,原来他们自己不长眼,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只是,他们给杨谭林写信的目的应该没有那么简单吧!

? 第三十六章 缘由

“他们那么讨人厌,也算是…嗯,恶有恶报了,对吧?”蝶翅心里思索着杨谭树一家有什么目的,嘴上也没有忘记说话。

“可不是嘛!”老板娘对这家人的遭遇一点都不同情,笑着道:“你都不知道,左右邻居知道他们家可能开不下去的时候不知道有多高兴呢!可是…我不是说了吗,他家可是除了两个秀才的,他那个大儿子没什么本事,但他的二儿子倒也有些出息,找了关系托了人情,找到那姑娘的爹说项,又是赔礼道歉,又是说好话。那姑娘家也是刚到拓东城,要不是因为这件事闹得一条街上的人都知道的话,也不会这么大动干戈,现在面子找回来了,姑娘除了受了惊吓之外也没有什么大碍,加上有中间人说和,也就消了些气,不过却提出来,要那个不成样子的东西负荆请罪,还要他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蝶翅冷冷的一笑,和钱扯上关系了,或者这就是他家忽然之间有了音信的原因之一吧!

“就是赔那师爷一大笔钱,听说要赔偿五百两银子呢!”老板娘说起来的时候两眼都冒着金光,蝶翅很能理解这是为什么,这里的物价真的很便宜,二两银子够一家三口一个月过得舒舒服服的,一百两银子可以让一个十多口的家庭一年到头衣食无忧,五百两银子可以开一间不错的店铺,基本上够一个人吃喝一辈子了。杨谭林这一次运到拓东城的所有货物加起来也不过价值六七百两,能够赚到手的不会超过两百两,除去路上的开支,赶马人的工钱和损耗什么的,顶多还能有一百两的赚头。蝶翅可是知道,杨家一年到头不过是一千五百两左右的收入,这可是杨家四五家店铺和三支马帮的一年收入,在喜州除了略逊于严家之外,已经是不得了的了。那师爷也不一定会给什么了不得的大官做事,他一年到头的收入可能也就一百两银子,杨家赔偿五百两,他会拒绝才是怪事。

“那么多啊?”蝶翅天真的伸出手指掰着算计:“那能够换多少铜钱啊?”

“换铜钱?”老板娘失笑,道:“傻姑娘,五百两银子可以买一栋里外两进院子的宅子,可以开一家像阿嬢这么大的客栈,十个八个孩子都能够养大了,那是很多很钱。要是换成铜钱的话,可以将你给埋起来的。”

“这么多啊?”蝶翅瞪大了眼睛,道:“他们家还真是有钱啊!”

“有钱?”老板娘忍不住的冷哼一声,道:“他们家要是有钱的话我就不会说他家的书香斋能不能开下去还是个问题了。要是将他们家的铺子给卖了,五百两银子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哼,他们一家人可都指望着那个铺子养活,要是把铺子卖了的话,他们一家可就不能像现在过得这么悠闲了。”

“啊?”蝶翅眼睛里全都是问号的看着老板娘,道:“也就是说那已经是他们家大半甚至还要多的钱了,他们家能拿的出来吗?”

“拿得出来也要拿,拿不出来也要拿!听说这赔偿的事情是那师爷提出来的,那人开口就是两千两银子,把他们家的人吓得眼睛都直了,托关系说情,才定了五百两的。”老板娘有些幸灾乐祸的道:“所以,虽然他们家看起来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很多人都猜测他们家要关门大吉,现在就看他们家能够熬多久了。”

“那他们家的人现在一定很忙,很慌吧!”蝶翅仔细想了一下,那封信是在二月底到杨谭林手里面的,也就是说他们那个时候已经筹划了一段时间,将杨谭林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了。五百两银子不是太大的事情,杨谭林可能会给他们,但是这个口子一旦开了就收不拢了,他们这一次要是能够轻易的得到了这一笔钱,那么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些人的贪欲会越来越深的。

“倒是慌了一段时间,不过现在好像又不是很紧张了!”老板娘对这个现象很不理解,道:“我听说他们家有一个很有钱的亲戚,可能是那个有钱的人家答应给他们援助了吧!说来也奇怪,那样的人居然还能够从亲戚那里弄到钱,也不知道他们家的亲戚是钱太多了没地方使,还是人太好了容易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