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爹地的眼神中从来就只有妈咪一个人,如果不是妈咪强制的要求,爹地或许根本不会看我们一眼。也正因为这样,我和哥哥都很独立,确切的说我是被哥哥一手带大的。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很胆小。经常下雨天,自己害怕的惊醒过来。睡不着的时候偷偷溜到妈咪房间,却每次都被拎出门外。后来,我含着眼泪躲在角落哭的样子被哥哥看见了,他才自作主张的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陪我睡觉。当然,发展到现在,哥哥已经把我的东西全部搬去了他的房间,所以每天我都是抱着哥哥有些凉凉的但是意外的好闻的身子沉沉睡去。

爹地对这种小事当然不会放在心上,只是那个神经有些大条的妈咪在有一天突发奇想的查房时没看见我的踪影时才尖叫连连,我搬到哥哥房间的事情才算曝光。

在我印象中,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漂亮的脸上从来就是漾着温柔的笑意,曾经我在秦干爹脸上也找到了同样的笑意,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那么的让人沉迷不已。但是每次我和凌晟叔叔说起这话的时候,凌晟叔叔总会爆发出一阵夸张的笑意,指着哥哥的脸,笑趴到地上,“哈哈哈…朵朵(凌晟对墨墨的专用称呼,取自棉花糖一朵朵)你会不会没长眼睛,你看不出你这哥哥是只披着羊皮的狼么?还说他温柔无害,哈哈哈…真是好笑…”

当时的我,并不是很清楚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但是我在看到那个从幼稚园一直欺负我到小学的男孩子被一群不良少年踩到阴冷的地上的时候,在巷子的另一头看见不良少年的头头对哥哥毕恭毕敬时,我才发现,也许哥哥真的不是表面的温文尔雅样。

不过,这些完全没有关系。我只知道哥哥这辈子最不可能伤害的人是我就足够了。

“墨墨,墨墨…”不知道什么时候,哥哥站定在我面前,挥手打断我的沉思,“怎么啦,你不是要去树林里玩?”

我扬起头,对着哥哥粲然一笑,“哥哥,墨墨好累了!”

哥哥无可奈何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摇摇头,低下身,“上来吧!”

我伸出胖胖的手,搂住哥哥的脖子,甜甜一笑,“谢谢哥哥…”

哥哥冷哼一声,没有再说话,只是收紧搂住我臀儿的手,慢慢的朝远方浓郁的森林里走去。

而身后,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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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 龙凤胎事件薄(虐恋版,慎入)

我叫叶陌离,是外界传言的被阮氏泰氏娇捧在手心的大少爷。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捧在掌心说的有多虚伪,因为我还有一个娇娇弱弱的孪生妹妹阮墨弃。不管是父母还是所谓的凌晟叔叔之类的外人,他们宠爱溺爱的人永远都只是那个软软弱弱,一无是处的阮墨弃。

我讨厌她,我讨厌她软软绵绵,有气无力的声音,我讨厌她长得一脸楚楚可怜的小脸,我讨厌她总是死皮赖脸的缠着我叫我哥哥…

总之,她的一切的一切,我都厌烦到了极点。

我承认我是个早熟的人,在幼儿时期都已经把外界的事情看得一清二楚,包括我那眼高于顶的父亲在乎的永远只是他那个同样软软绵绵,或许圆圆滚滚的亲生妹妹,也就是我的母亲。包括那个凌晟叔叔和秦干爹在别人尤其是父亲不在的时候,会用一种炙热的眼神悄悄的审视着我那神经大条的母亲,包括众人总是把关心的眼神望着我那总是眨着眼睛一脸无辜装可怜的孪生妹妹。

我讨厌这个家,我讨厌这明目张胆的禁忌,我讨厌我是兄妹乱伦下的产物,我更讨厌那个抢走了所有人关怀的娇弱妹妹。

那么的弱,只能是一个累赘的活着,不配任何人的乞怜。

总有一天,我要把她彻底的从我生命中移去,不留痕迹。

对,总有一天。

是的,那时我是这样想的,而且我也那样做了。

那年我们刚刚五岁。

我清楚的记得那年,父亲又连哄带骗的带着母亲去某某胜地度蜜月了,家里只有佣人,我和那个讨厌的妹妹。

恶意的,我附到她耳边轻轻的说:“我带你去看洋娃娃!”我知道她一定不会拒绝我的提议,因为她是那么的喜欢缠着我,因为她是那么的天真与愚蠢。明明知道我讨厌她,明明知道我不止一次的陷害她,依然飞蛾扑火一样的缠上我。

我带着她来到了离家很远的街道主干道上,看着身后跌跌撞撞但是仍是努力跟在我后面的小小人儿,我有些按耐不住自己心中的兴奋。今天,过了今天,我就可以摆脱她了,我就可以永远摆脱她了,她再也抢不走我应有的宠爱与温柔了。

这样想象着,我表面上仍是不动声色,走到一僻静的地方,我停了脚步,转身对着她说:“你在这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她似乎有些害怕,死死的抓着我的衣角不松手,无辜澄亮的大眼更是可怜兮兮的看着我。我有些生气了,大力的把她推倒在冰冷的地上,止不住的怒气勃发,我大声吼道:“我的话,你没听到么!我叫你就留在这儿,我不回来之前,你永远不许离开!”

那一刻,她好像突然变得聪明了,抬眼看着我,轻轻的说:“哥哥,你要把我丢掉么?”

说话间,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又是充满乞求的看着我,配上她圆圆的脸甚是可怜。但是她永远不知道我最讨厌她那样的神色,每每都迷得父亲母亲团团转,但是我最最讨厌了,这种无辜又可怜的眼神。仿佛她只要一个眼神,世间的任何万物都可以手到擒来。

我转过头,不理会她那可怜的样子,粗着脖子,冷声说道:“是,我要把你丢掉。因为我讨厌你,你是累赘,你是负担。因为你,父亲母亲从来都不看我一眼;因为你,我得到了周围左右的漠视;因为你,我不开心我不快乐。”

再看见那娇嫩的小脸又微微的红润慢慢变得纸张一样的苍白,我有些得意的笑出声,“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这辈子都不要见到你,因为这辈子我都会讨厌你!你知道么,我讨厌你那双黑黝黝的眼睛,我讨厌你娇滴滴的叫我哥哥,我讨厌你恬不知耻的缠着我!你知道么,你缠着叫我哥哥,只会让我恶心,恶心,你知道吗!”说完,我再也不管身后人的表情,直直的跑回家,一刻也不再停留。

回到家中,我沉默了很久。再看见窗外逐渐暗下来的天色,我拿刀子在我手臂上划上一刀。果然这个苦肉计瞒过了大人们的眼。他们以为我奋力保护妹妹还因此光荣受伤,却是丝毫没有想到一个五岁的孩子居然会有这么强的心机与…忍耐力。

父亲和凌晟叔叔派出去的人没有找到她,凌晟叔叔急得在屋里焦急的跺着脚,就连一向冷情的父亲也是暗了脸色,一言不发。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终于放下心中的大石。但是内心深处却是传来一阵阵闷闷的疼痛,冥冥之中,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生生的剥离了我的生命。

她走后,我果然得到了众人的注意与关怀,尤其是我善良可爱的母亲,每每扶着那手臂伤疤就是一阵扑哧扑哧的掉眼泪,伤心到了极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母亲那张涕泪涟涟的脸,心里却是浮起另一张缩小版的脸蛋。

她也会在那黑暗的位置角落,潺潺的流着眼泪么,或许还在俏生生的叫着我哥哥?不,我安慰着自己,她走了我才会快乐,没错,没有她,我不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了么。父母的关爱,他人的重视,不都是我的么。

只是…

这种关怀就好像是我从她身上偷来的,那隐隐的内疚与不安折磨得我几乎夜夜失眠,最后发展到黑幕来临,我只得依靠吕烟的安眠药才能勉强睡着。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十岁的那年。

那年,南方这个不算清凉的城市罕见的下起了一场皑皑大雪。雪地里,父亲带着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回来,告诉她是我失踪五年的妹妹。对于这点,我丝毫没有怀疑,因为双胞胎那种心灵的悸动让我一样就认出她,她,她就是我当年故意扔掉的讨厌妹妹。

但是,她好像惊吓过度的样子,谁也不认识了。只是张着那双黑黝黝的大眼睛看了眼我,然后低低的吐出两个字,“少爷。”

哈哈哈,少爷,居然是少爷,这个曾经最喜欢缠着我喊哥哥的女孩居然叫我少爷,居然叫我少爷。

人生真是讽刺啊!以前我那么的讨厌面前的这个人叫我哥哥,但是在她嘴里沙哑的叫出少爷时,我的心脏又是尖锐一疼,莫名的恼意在头中不停的盘旋。

她叫我少爷。

她叫他的亲生哥哥少爷。

父亲好像也吓了一跳,急忙招着吕烟过来,对她进行了全身大检查。

原来,这五年来,她不仅营养不良,还残了脚,记忆也是断断续续的,整个家里她唯一记得的人只是那个总是为她做很多好吃的佣人林妈。

呵呵,以前那么喜欢缠着我的妹妹,居然连我也不记得了,居然连她口口声声喜欢的哥哥也记不得了。

说不出来的怨气一下笼罩了我,我丢下床上愣愣的她,往外冲去。

她回到家后,整个人变了很多,不再喜欢缠着父亲母亲。最开始的那个月,她每天只是跟着那个佣人林妈寸步不离,甚至还会在吃完饭后,自动的帮忙洗碗扫地。

我知道是捡到她的那家人虐待她,不仅没有好好给她吃饭,而且还整天让她洗衣服洗碗扫地,我知道现在的她做着一切只是她五年来的惯性。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慢慢的,在父亲母亲的慢慢教导下,她不再怕生,不再晚上一个人偷偷出来的找东西吃,不再不敢睡床只是蜷缩在柜子里,不再叫父亲母亲老爷夫人,转而叫爸爸妈妈,但是对我,她却从来没有再叫一声哥哥。

之后的一年内,她好像迷上了画画。每天躲在屋里就是不停的画画,画的东西很单调,就只是画那些灿烂的向日葵,一朵又一朵,一片又一片。不知道为什么,那灿烂的金黄总是想要灼伤我的眼一样,让我不能凝视,只能掩着嘲讽的话语,落荒而逃。

日子就这样慢慢的又过了一年,我很轻松的升上了初中。

那年,我带着一群好友来到家玩。那群好色的死小子一样就看见了院子里画画的她,涏着脸就往上扑。看到她被围绕在一群小子中,谈笑风生,我只觉得一股怒气涌上脑门,想也没想的冲上前,推开那群死小子,看着一身白衣飘飘的她,有些故意的开口说道:“一个瘸子而已,你们也能看上眼!”话完,我看见那抹还没来得及收下的笑容就这样凝固在她弯弯的樱唇边,在我以为她会大声哭泣或者是厉声骂我的时候,她只是默默的收了画具,一瘸一拐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对父亲淡淡的开口:“走路好累,可不可以做轮椅。”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看见她在我面前走过路,确切的是有生之年再也没有。

初中毕业之后,我主动要求去美国留学。我实在无法容忍这样一个让我心中有愧的女人经常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折磨我虚弱的神经。

对于我的要求,父亲没有任何考虑就答应了。他是一个很聪明的男人,也许当年我的自残瞒过了神经大条的母亲,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我知道我当年的雕虫小技根本就没有逃过父亲的法眼。只是他不说而已,因为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打动他的就只有那圆滚滚的母亲了。

走的那天,家里谁也没有来送我,只是上飞机前,凌晟叔叔发来一条短信:“妹妹病重,不能来送你。一路平安。”我捏着手机,轻蔑一笑,这女人我还没有走远就这么想争宠么?病重,干脆病死算了。

一语成谶。

去了美国之后,我很快的投入那快节奏的生活中去,那圆圆的小脸,也在我刻意的不停的找女人后也慢慢的淡忘了。只是午夜梦回时,我偶尔会在梦中看见儿时那双黑黝黝的大眼睛,娇娇的叫着我哥哥,但是梦醒,我身边依然搂着上流社会顶尖的美女,那张娇嫩的小脸却是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了。

十八岁的那年,凌晟叔叔突然打电话,让我回家一趟,说是妹妹她快要不行了,让我回来见她最后一面。

哼,想骗我回去何必找这个借口,一个健康的大活人怎么会突然说死就要死呢。所以我当时只是嘲讽的说:“别说她没死,就算她死了,我也不会再看她一眼!”说完这话后,我冷静的挂断电话,但是一双手却是颤抖个不停。

当天晚上,就在我悬在新交的女友身上奋力冲刺的时候,心脏突然传来一剧烈的疼痛,然后整个人就晕倒过去。

后来,我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接收到众人嘲笑时,难免又是把远在大陆另一头的她狠狠的咒骂一顿,没事干嘛来扫我性子,害我丢如此大的脸。

二十岁的时候,我决定回家,毕竟有五年没回去了,回去看看也无妨。

机场,所有人都来接我了,但是除了她。当时的我在想,可能一个瘸子不太方便吧,或者是听说我回来她又不能争宠了,多半躲起来打小人咒我呢。

当时的我是这样想的,可是我远远没有想到,回家后迎接我的是一室的向日葵。房间里,摆满了向日葵。金黄灿烂的向日葵中放着她的灵位。

“这是怎么回事?”我哆哆嗦嗦的指着墙上的那张黑白照片,问道。

林妈看了眼照片,声音哽咽,“小少爷,小小姐她两年前就去了。”

我不敢置信的退后一步:“什么叫去了,你说什么叫去了!她不只是腿有点瘸,营养有些不良么?”

林妈摇摇头:“这都是报应啊,报应。小少爷,我知道你一直知道,你的父亲和母亲是有血缘的亲兄妹,本来相爱相守就属于禁忌了,尤其是小姐还不顾一切的生下你们。当时在你们出生的时候,小少爷你是完全正常健康的,而小小姐,不但有心脏病,而且各方面都…最开始的那一年里,她只能靠药物生存下来。其实医生也说了,小小姐最多只能撑到二十岁。”

叹了口气,林妈又说道:“本来小姐她小的时候身体弱,后来又经过那些变故,身体就更弱了,勉强撑到十八岁已经是极限了…”

“不,我不相信,明明她是那么的…”这一刻,我脑中突然想起了一些被我刻意忽略掉的画面。年幼的她每个星期都要去医院检查,她爬个楼梯都会气喘吁吁,她每天都要哭着从吕烟的房间里跑出来…

林妈见我不说话,又指了指屋中间那副向日葵,接着说:“那是小小姐送给小少爷的成年礼物。小小姐一直觉得自己不能健康的泡在阳光下,但是一直希望小少爷可以永远幸福自由的生存在阳光之中。”

我顺着林妈的手指看过去,看见的就是一片向日葵的花海中,一个俊秀的少年迎着风,站在阳光底下,笑得一脸的灿烂。

只是,那少年的眉眼特别的眼熟,对了,是我,是我的样子啊。

我轻轻的走上前去,抚了抚那金黄的花朵,留意到画下的签名:“哥哥,生日快乐!阮墨弃与XX年XX月XX日”

那一瞬间,我搂着那丛花朵,终于泪如雨下。

一直我都在责怪她为什么抢走我所有的关爱,为什么她那么弱却可以得到众人的善意的眼光,可是我从来没想到这种沉溺在温柔与爱的光环下,掩着的是以健康为代价的黑暗。

呵呵,我自以为做对了一切,我自以为自己是家庭冷漠下的可怜虫,可是却是丝毫没想到,我的健康与快乐全部源于她的虚弱与卑微。

其实,她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有资格活在阳光下的人,是她,而不是我。

注:向日葵花语,沉默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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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五 调情(秦日初篇)

传说(仅是传说),阮小公主最终被温文尔雅的泰王子,救出了叶恶魔囚禁的高塔,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童话里都是这样讲的,然后现实呢…

呃……貌似有些出乎人的意料…

某年某月,秦家大花园,一片春光明媚,蝶儿扑飞,鲜花浪漫。

阮棉棉托着香腮,羡慕的看了眼旁边红光满面,腆着肚子的美丽小妇人妞妞,酸溜溜的开了口:“妞妞,你不是说豪门家族联姻多貌合神离的夫妻么?为什么你现在还一脸幸福花儿朵朵开放的荡漾样?”

妞妞垂手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骄傲的扬起柳眉,轻笑嗲道:“我说说而已嘛,你也相信。再说了,凭我柳陌的绝色天资,任谁不伏在我的石榴裙下俯首称臣,更何况——”妞妞神秘兮兮的靠了过来,“更何况,我有秘密武器!”

“神秘武器?”阮棉棉求知心旺盛,望着妞妞的大眼睛滴满水,谄媚万分。

“你是不是觉得生活像一汪绝望的死水,清风也吹不起半点涟漪?”妞妞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反而是甩出她最不擅长的语文课的名人诗句。

阮棉棉一脸“你怎么知道”的诧异表情。

“咯咯咯咯咯…”妞妞母鸡般笑道,一副说道正点子上的兴奋状:“这就是你和泰帅哥不懂生活的情趣了,所以你们看似美好的童话生活才会变得索然无味,双方甚至还有了出墙的想法!”

“啊?出墙?”阮棉棉大惊:“没这么严重吧?”依照小舅的性子,有这个可能么?而自己,出墙…

呃…真是没有想过…

妞妞看到对方一脸不信的怀疑模样,叹了口气,慢悠悠的开口:“棉棉,婚姻生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和性生活上的。或许有你家的泰帅哥在可能永远不用担心经济问题,但是性生活呢?你们一周几次,哦,不是是一夜几次?还有还有…泰帅哥习惯用什么样的体位?传统型还是开创型…老马扬鞭…埋头遛马…摇浆荡漾…”谈起这个问题,妞妞的大眼布满了好奇的星星。

听到妞妞这个问题,阮棉棉意外的有些黯然神伤。垂下脸,支吾半天,终于吐出一句:“小舅他…他有很久没有碰我了…”

“嘎——”这次轮到妞妞惊讶了:“不会吧,秦帅哥不是外强中干的样啊!我家那男人也是这一型的,表面温柔深静,其实背地闷骚热情,在床上可是如狼似虎越战越野,怎么会…”

阮棉棉叹息一声:“我也不知道,刚开始结婚那段时间,他确实是如什么似什么…恩恩…但是最近,他都不再要求,而且晚上回来也晚了,早上也经常是我还没起床,他就上班了。”

“完了,棉棉。”妞妞抚额,同情万分:“你们是走入了婚姻的死角——男女懈怠期。这段期间的最明显特征就是性生活不协调,表现在女方身上就是疑神疑鬼,人比黄花瘦;体现在男方身上就是出门在外,回家晚,身体也不再碰你!你们这样的婚姻就是缺乏激情的一汪死水,很容易发出恶臭的!”不知道是不是妞妞嫁了一个文艺的老公,所以夫唱妇随,整个人变得文绉绉的了。

“啊?那怎么办?”妞妞的话让阮棉棉心慌意乱,不由自主的扯住了妞妞的衣角。

“嘿嘿…”妞妞奸笑数声:“没事,一切包在我身上。不就是一个泰帅哥么。用我教的方法,保证手到擒来,再也逃不出你阮大小姐的五指山!”

“什么办法?”

“调情!”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片刻,美丽花园只剩下鸟语花香。

良久,阮棉棉才红着俏脸,弱弱的问道:“真的有效么?这样会不会…”

妞妞拍了拍结实饱满的胸部,信誓旦旦的保证着:“绝对有效。我办事,你放心!”

妞妞美丽的脸上闪过一丝狡黠,而远方办公室的泰日初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泰日初的粉丝看过来的分界线…

晚上,饭桌上。阮棉棉看了看旁边的俊秀男子,暗暗的叹了口气。

果然是婚姻陷入死角了么,就连现在在餐桌上,都是两人默默无言,只顾低头吃饭。想起白日里妞妞的那番“金玉良言”,阮棉棉又是一阵心焦,难道自己和小舅已经走到连共同语言都没有的地步了么,难道真的如小说所说,婚姻的保质期只有两年么?

不,阮棉棉握了握小拳头,暗自发誓。自己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幸福,怎么可能让它生生的从手中溜走。

阮棉棉,加油吧!挽回他的心!

心思既定,阮棉棉深吸了口气,挑了只大虾放在泰日初的碗里,“小舅,来,大虾。”

泰日初抬头,狐疑的看了眼旁边满面堆笑的小女人,沉吟片刻,随即温柔笑开来,动手开始和碗里的大龙虾做奋斗。

旁边的阮棉棉乐开怀,好了,调情的第一步——暗示已经成功。

妞妞语录一:龙虾对于男人来说是催情壮阳之物,是狂野奔放性生活的居家必备良药!

这样想着,阮棉棉娇嫩的小脸上,顿时美丽桃花朵朵开。原来调情就是这么简单啊!亏妞妞还想了那么多计划!

但是,貌似上天都喜欢开玩笑,总是在事情即将成功之际来个急转弯。

阮棉棉看着自己碗中摆着的白花花的龙虾肉,好半天才回过神,“这…这是什么?”

泰日初把整盘龙虾都端到面前,慢慢剥起壳来,“棉棉不是想吃龙虾要我剥壳么?”说着还一脸无辜的俨然一笑,长指却是熟练迅速的探向那只只狰狞。

计划一:暗示失败!

再接再厉,阮棉棉,绝不气馁!

“小舅?”阮棉棉眨着盈盈大眼,水波荡漾。

妞妞语录二:大眼含情,暗送秋波,瞬间提升你的魅力指数。

我电,我电,我电力十足,看你泰日初还不乖乖的俯首称臣,任我鱼肉!

“呀,棉棉,你怎么啦,眼睛抽筋么?来我看看…”泰日初站起身子,握着某人的小脸,温柔的呵着气,吹向那颤悠悠的长睫毛。

“够…够了…”对方的亲密的身体接近,让阮棉棉脸红心跳,慌忙推开,“没…我没事了!”

所谓勾引不成居然反被勾引,调情不成反背反调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计谋二明示之秋波失败!

阮棉棉暗呼我倔强我刚强,我是打不死的小蟑螂!继续奋斗!

妞妞语录三:李碧华说了聪明的男人不会强奸,只会诱奸。同理可得,聪明的人不会独自等待,只会主动诱惑!

这样想着,阮棉棉伸了伸自己细长粉嫩的小细腿,慢慢的探向桌子下面某人的长腿。沿着那结实的小腿,慢慢的往上蹭去。按照妞妞的指示:动作要轻柔,表情要淫荡!

我轻轻的摩挲,我努力的媚笑…

我再轻轻的摩挲,我再很力的媚笑…

我使劲的摩挲,我浪荡的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