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刚来大城市的时候,因为钱不多,便租房在这儿。”曹攘似乎明白了顾曼的疑惑,轻轻的说道。

原来这个地方对柳文是有特别的意义,难怪如此。顾曼打量了四周,点了点头。

“小曼。”曹攘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丝拘谨之色,“我…”

顾曼昨日早已经看到那枚戒指,当然知道曹攘是要说什么,不由得心中砰砰跳了起来,知道他想求婚是一回事,可是亲耳听他说出口又是另外一回事。“你,你,你等下。“她有些仓皇了站了起来,似乎有些不适应曹攘这突来的深情。

曹攘酝酿起来的勇气,被顾慢的这突然而来的一出吓得一愣,抬头只见顾曼的双眼有些虚浮的看着左右,而脸却红成了一个苹果。

电光时光之间,曹攘像明白了什么,他站了起来,笑着摸了摸顾曼的脸。

“你有什么要对我说的。”顾曼装作什么都不知,睁大着眼睛问道。

曹攘看着他,摇了摇头,“今天不说了,下次吧。”他脚步轻盈的走了几步,像是要离开教堂。

顾曼见他真准备走,诶诶诶的拉住了他,“你的事还没办完呢。”言语之间,充满了恼羞成怒之情。

曹攘抿着嘴,要笑不笑的说道,“我怎么觉得我已经办完了?”说完,又是要往外面走的架势。

顾曼被他弄得没有办法,拦住了他,从口袋中拿出了一枚闪着银光的戒指,双眼却不看曹攘,有些赌气的说道:“这个这个这个。”

曹攘那装作平静的面容,终于在看到这枚戒指以后露出了笑颜,他从顾曼的手中接过了戒指,半跪在地上,轻轻的问道:“顾小姐,你愿意成为曹先生的妻子么?”

顾曼站在原地,全身有些微微的颤抖,陷入了漫长的沉默。

曹攘见她的模样,也不急着催她同意,只是静静的看着顾曼。

良久,顾曼才从曹攘的手中接过了戒指,“曹先生,以后的日子,还请多多关照。”

曹攘从地上站了起来,兴奋的将顾曼搂在了怀中。

顾曼戴上了戒指,曹攘也将自己的戒指戴上,两人并肩坐在教堂中,十指相扣。

曹攘与顾曼恋爱,却从来没问过顾曼什么时候喜欢上的自己,他有些好奇的问顾曼道:“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顾曼又想到了那个冷得惊人的雪夜,像一个纨绔公子一般笑道:“第一次见面,就觉得美色惊人。”她说完,又有些好奇曹攘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自己的,毕竟在顾曼心中觉得,自己在这个圈子中,并算不得最好的。

曹攘看着教堂上五彩斑斓的玻璃说道:“第一次见面,便觉得你十分独特。”

顾曼听了这话,笑弯了眼,握了握曹攘的手,“我们是一样的。”

第99章

等顾曼的腿好了的时候,已经是初冬了,她选择了一个不错的文艺爱情剧的本子,准备进组。

有关婚礼的零零总总,她已经开始准备起来,与其办一个让众人羡慕的倾城婚礼,她更希望的是与心爱的人一起在一个小岛上承诺你我。

何筱似乎与这辈子都在与顾曼较劲,她得知了顾曼成婚的消息,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让沈霖娶了自己,她穿着千万的婚纱,在摄像头面前笑得美丽而骄傲,全城中所有的人都说她是最美的灰姑娘,并将这场婚礼叫做世纪婚礼。

顾曼看了媒体报道,只是笑了笑,她与何筱见面已经很少,每个人都每个人的路数,何筱想怎么样,那是她自己的选择,只不过无论以后开心与不开心,都要她自己承担了。

曹攘一如既往的忙,却总记得拿出来陪一陪顾曼,这时的他们又与普通相恋的情侣不同,若是确认了在一起,便是一辈子休戚相关的,除了爱情,还有一种命运的牵连。

叶繁虽然肚子微微大,但还是陪着顾曼准备了不少,顾曼少女时期便梦想着与心爱的人走向婚姻殿堂,对婚礼上的许多东西都十分精心,让叶繁不由得感叹你这辈子的在意全用在婚礼上了。

顾曼听了,好脾气的笑了笑说:“一生只有一次,不可蹉跎。”

柳情虽然资质不错,但却被柳文狠狠的骂了一顿,决议退出演艺圈,她无所事事,整天跟着顾曼,见顾曼沉静了许多的模样,不由得感叹:“女人啊,到最后还是要回归家庭。”

顾曼看着她如老人一般感叹,觉得好笑:“你还年轻,为何如此?”

柳情摇头说:“我母亲如此说的。”

柳文一向觉得自己的女儿识人本领不强,一心想给她找一个能庇护她的男人,可是这世上的好男人实在太少,让柳文有些哀愁。

顾曼摸了摸柳情扎着的毛茸茸的丸子头,心中柔软,“你有你自己的选择,不必听你母亲的。”

平静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顾曼迎来了属于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她作为明星,穿过无数次华服,经历过无数次大场面,却到了自己人生中的这一天,有些忐忑。

她选的婚纱是法国巴黎手工婚纱作坊的一件,婚纱简单得很,白色鱼尾,透明的纱,婚纱上并没有豪华名贵的钻石的映衬,却有气质。

顾家人被接到小岛,顾母与顾父看着自己女儿穿婚纱的模样,亦十分感慨,顾母帮顾曼将头纱微微的整理了一番,而顾父与顾哲在顾曼的身后已经微微的红了眼睛。

化妆师是与顾曼相熟的,看到顾曼的婚纱便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她打开化妆箱给顾曼一点一点的化起妆来,她笑着说:“我与你认识这么多年,今日你是最美丽的。”

顾曼演过几次新娘,也曾将新娘的欢喜演得唯妙唯俏,她也曾以为自己结婚的时候会精神麻木,可是不料她坐在这里,便有十分的惊喜。

外面有些喧哗,顾曼闭着眼睛想象,曹攘在干什么呢?他们在一起,经历过了许多人生中的第一次,可是这样还不够,还有许多人生中的开始等着她们。

化妆师为顾曼最后涂好了唇妆,顾曼看着镜子有些羞涩的笑了,“这是真的我。”她对化妆师说道。

因为场合需要,顾曼曾经化过各式各样的妆,可是她从来没有做过她自己。如今这场婚礼中,主角便是她自己。

“顾曼姐,好了么?婚礼要开始了。”柳情穿着小礼服跑了进来,她看见里面的顾曼,有些惊讶的围着顾曼转了三个圈,“这样的顾曼姐,很少见。”

是,穿着最简朴的婚纱,化着最平凡的妆,就这样,想把最真实的自己,全部给你。顾曼站了起来,走出了门外。

小岛上有着微微的阳光,顾曼挽着父亲的手腕,一步一步走向离自己不远处的曹攘,曹攘似乎今日有些精心打扮,他穿着西装,手腕上的袖扣有些闪闪发光,对着顾曼露出了白牙。

从前,顾曼从觉得这个仪式太过于俗气,可是如今她却觉得有些慎重,她的手心微微出了汗,抬头看父亲,却见父亲有些忍不住的眼眶红了,她拍了拍父亲的手,想去安慰他。却不料父亲对她说:“小曼,无论如何,你都是我永远的骄傲。”

顾父说完这句话,身子微微的摇晃了下,忍了忍那要溢出来的情绪。

此时,顾曼喉咙也有些哽咽,但是她过多了忍着哭泣的日子,便笑了笑将情绪压了下去。

她与顾父缓缓的走到了曹攘面前,曹攘笑着看了顾曼几秒,将手伸了过去,顾父将顾曼的手脱了出来,顾曼先是拥抱了自己的父亲,才牵住了曹攘的手。

曹攘似乎有些激动,他牵着顾曼的手有些用力,顾曼离他近,发现他的眼角也有些微妙的红了。

白色与红色的玫瑰花瓣撒向了他们,顾曼低着头与曹攘一起走向了神父所在的前方,一步一步便是未来。

在众人的欢呼中,顾曼与曹攘交换了戒指,“你与我在一起,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曹攘在顾曼的耳边轻轻的说道。

顾曼听了,往上方看了看,遮掩住了要流下来的眼泪,“如果哭了,妆容花了,就不好看了。”

曹攘笑着点了点头,“那今天便忍住吧。”

教堂的钟声响起在小岛上,几只白鸽扑腾着翅膀往上飞去,顾曼知道,他们以后的时光还有很长,也许有快乐的、惊喜的,也有悲伤的、有失望。但是,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100章 官宛彤篇

你曾经爱一个人爱到付出一生,可是然后呢?

官宛彤穿着红色的贴身小礼服站在充满幸福感觉的花道边,看着顾曼与曹攘挽手一起走向了神父,她在一边真诚的鼓掌到双手都变红。很久以来,她都没有穿过红色的套装,仿佛沈家老爷子去世以后,她也跟着去了。

她显少出门,只守着沈老爷子给她留下的小院子度过余生,曹攘与顾曼的婚帖来的时候,她在衣柜旁选了许久,才慎重决定穿起了这条红色的裙子,毕竟是人家大婚是不是?

官宛彤也曾经是在坊间掀起过血雨腥风的女子,但是日子过了这么久了,新人一个接着一个,大家仿佛都忘了她,她左右看了看,见没有异样的目光,便伸了伸纤细的腰肢,靠在花台上点了一根烟。

命运对官宛彤从来都不薄,就算时间如何飘过,她总是人群中最惹眼的那一个,随便一个点烟的动作便吸引了不少男士的驻足观看,大家都猜这个美丽的红衣女郎是谁,甚至有人觉得她应该是明星,只是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没想起娱乐圈居然还有这款的尤物。

就当男子们想着如何去搭讪的时候,有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男子向这尤物走了过去,让众人心中都暗道可惜,若是我快一步的话…

官宛彤见有人走过来,并没有抬头,如今她的身份以及心态,并不是等待着艳遇的小姑娘,她也不觉得那个男子是走向她。

却不料,那男子走到他身边,对她说:“能借个火么?”

官宛彤听说是借火,乐了,原来是同道中人,在这么美轮美奂的婚礼中能想到抽烟的男子必然是失意人,只是不知道这位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新娘的呢?她将手包里zippo的打火机拿了出来,点燃,对身边的男子说,“来…”

可是话说到一半,她有些愣,她身边的这个男子实在是眼熟,他穿着合身的白色西装,胸口的西装口袋里插着一朵紫色的花,官宛彤曾经认为男人穿白色西装是最为奶油气的,可是这个男人将这一套白色西装穿出了英气。

“母亲,这么快就认不出我了?”在官宛彤呆愣的当儿,那个男子从官宛彤的手中取过了打火机,点燃了口中的烟,深深吸了一口对官宛彤说到。

母亲?沈老爷子的便宜儿子实在是太多,她向来是不记得谁是谁的。官宛彤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她倒从不知道曹攘居然还与沈老爷子的其他儿子有交情。不过仔细看这个男子,剑眉星目,身材高大,倒是像足了沈老爷子那老相册里年轻的模样。

“沈…和…?”官宛彤翻便了记忆深处,才将这个男子的名字从爪哇国里翻了出来,只不过翻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官宛彤的面部有些僵硬,她记得当年沈老爷子在这么多私生子中,独爱这一个,只因为沈老爷子觉得这个儿子最像他,她当年可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让老爷子最后选了沈霖为继承人。这个被她暗中弄得莫名其妙得了沈老爷子厌恶的人,最后挥挥衣袖出了国,似乎并没有再回来。

只是不料到,冤家路窄,她居然与他在曹攘的婚礼中遇到。

“正是我,原来你还记得我。”叫沈和的男子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在名义上,他是自己的儿子,可是在内里,她却与他并没有什么关系,更甚者,还有互相坑过的仇,官宛彤咧了咧嘴,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这要如何是好。

还没等到官宛彤找到两人合适的谈论基调,沈和又出了声:“之前沈霖与影视新星何筱喜结连理了?”

这种如谈论今天天气好不好的口气去讨论自己的前仇敌结婚的口气是…?官宛彤心中默默的擦了一把汗,若是两年前的她,她肯定会这个话题而痛苦感伤,只不过如今…官宛彤的双眸一阵清明,“是…报纸上不是说是世纪婚礼么?”

“你没有去参加?”沈和有些惊讶的问道。

“我没有…继母比新娘漂亮这样的事媒体报道出去可不好听。”官宛彤开玩笑的说道,沈霖确实给她递了婚帖,还曾电话给她炫耀自己的世纪婚礼,他因为大概如此,便能伤到她的心。

这么多年,她保持了缄默,站在沈老爷子身后,为他争取她以为属于他的东西,可是到最后,她却觉得他是个蠢蛋,当然她也是。

不过他是个聪明人又如何呢?自己深爱的女人为了他的前程嫁给了他的父亲,然后用美色让他父亲将一切传给他?这样的事是不是很痛苦?若是她是沈霖的话,在这个血淋淋的现实下,还不如做个糊涂上,将所有的错误全部都推给这个女人的贪慕虚荣上好了。

官宛彤感觉到沈和有些专注的看着自己的表情,不由得笑道:“你别看着我,沈霖好歹也算是你哥哥,也没见你去他的婚礼。”

沈和摊了摊手:“母亲,你知道我们的深仇大恨的。”本来沈家的一切都应该是属于他的,可是最后沈老爷子却临时变了卦,将所有的东西还是给了原配的儿子。

官宛彤有些拘谨的笑了笑,这些里面,貌似有她的不少手段。

“算了,给原配的儿子也算是配合道义了。”沈和叹了一口气道,似乎将此事看的很开。

“你现在在做什么?”官宛彤丢了已久的良心突然冒了出来,好奇的问道。

“我?”沈和笑了笑,优雅的做了一个拉小提琴的姿势,“我母亲是小提琴家,我也算是子承母业了。”

官宛彤依稀记得这个男人当年手段了得,打得沈霖毫无还手之力,而如今却去当了艺术家,真是命运的捉弄,“你要不要来帮我?”她那仅存的恻隐之心又冒了出来,“你父亲,咳…还是给了我一部分产业,我有些头疼。”何止是头疼,简直是一团乱麻。

沈和有些惊讶的看了官宛彤一眼,露出笑容,他对官宛彤行了一个绅士礼,笑说:“愿意效劳。”

官宛彤看到他微笑的样子,突然之间又想到沈老爷子,想到以前,她虽然心中的是沈霖,但是教她影响她与她生活的是沈老爷子,他对自己实在是至情至性,不过若不是如此,官宛彤也不会自愿做一个未亡人。她并不是一个贪心的人,沈老爷子交给她的那些产业,她觉得受之有愧,如今这些交给沈和正好。

官宛彤从手包中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沈和,“你回国后打我的电话吧。”她并不担心沈和不会联系她,在她的记忆中,沈和是一个十分有野心的男子。

沈和接过了名片,有些甚至的将它塞进了口袋,“我回国联系你。”这句话,他说的有些重,像是一个承诺。

不过,官宛彤并没有发现他那句话中的慎重之意,只笑着对他点了点头,像新娘走去。

沈和看着她摇弋生姿的背影,手中的那张名片,仿佛还带着她身上的香水味道。

“是时候该回去了。”沈和轻轻的说了一句话,只是这句话,不知道是说给自己的,还是说给官宛彤听的。

第101章

沈和归国的动作很快,官宛彤接到他的电话都愣了一愣。果然是沈老爷子曾经最看重的儿子,不说别的,就凭那闻到一点荤腥就努力向上游的劲头,实在是让人佩服。

沈和风尘仆仆,似乎是真的将官宛彤失散多年的母亲来投靠了,官宛彤照了照镜子,看着镜子中依旧鲜活的自己,似乎还不大适合当母亲吧。

只不过沈和既然是因为她的一句话儿来,她便不会给他难过,当沈和背着行李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有些惊讶的说道:“才这么多东西?”若是她在国外过个几年,只怕回国最怕的便是将那些旧物搬回来了。

“我的东西不多,实在用不上的便送人了。”沈和笑着解释道,背着的那个大背包面色轻松。

将旧物都送人?听起来就是个薄情的男子,官宛彤微微的皱了皱眉,她是最恋旧的,无法将用了多年的旧物说扔就扔,沈老爷子说最喜欢她这点,恋旧的人都重情。

沈和似乎是刚从美国回来,穿着蓝色的牛仔衣,黑色的运动裤,不像当年官宛彤印象中那个沉闷的青年,他仿佛身上印染了美国的自由与闲散,眉间露着一丝清闲,让人见了,便心生喜悦。

官宛彤将沈和带到自己的小庭院里,又给他倒了茶,这是冬日已经来到了,外面十分冷,她在亭子的大堂里面烧了一盆炭火,人走进了,浑身都暖洋洋的。

沈和走进了炭火,伸出了手,烤起火来,官宛彤看他纤长的手指,不由得感叹真是个做艺术家的料子,如今她为了几个铜臭便将这艺术家拉了回来,也不知道是对是错。

在这么久的日子里,官宛彤早就学会了不去想太多,她见沈和在自己的小庭院里安然自若,便笑了笑说:“飞机餐一定很难吃,要不,我帮你做点吃的?”

沈和抬起了一双清澈的眼睛,“你会做饭?”言语里十分惊讶。

在几年前,官宛彤的确是个只知道挥霍的肤浅女子,可是如今,不一定了嘛,她神秘的笑了笑,“你在这儿等着。”

因为冬日来了,官宛彤犯了懒,便大手一挥,将这庭院关了门,号称等着春暖花开再开门。厨房中的东西并不多,官宛彤歪头想了想,从冰箱里拿出鸡蛋、青豆、红萝卜等物来,为沈和炒了一碟扬州炒饭。厨房里还有她煲的高汤,她将汤从炉子里拿了出来,乘了一碗,拿青花瓷的盘子装了,款款的走向了堂外。

这些年,官宛彤可算得上用心研究厨艺的,沈和在柴火边,远远的就闻见了一股炒饭的香味,他看着官宛彤穿着青色旗袍,手中端着青花瓷盘子,美得如画中下来得仕女,不由得狠狠地吞了吞唾沫,不知道是为着炒饭的香味,还是为这眼前的女人。

官宛彤将炒饭与高汤放在木桌上,指了指,“你在国外吃久了披萨与汉堡,如今也要来尝尝故乡的味道了。”

沈和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的炒饭,香气怡人,他沉默了半晌。

官宛彤见他沉默的模样,以为他心中感叹好久没有回过,以前的侧影一点点显现出来,似乎他是做了什么事惹了沈老爷子不开心,沈老爷子勒令他不得回国,到底是什么事呢?也许是她当时的枕边风,又也许是沈霖当时外部的手段,不过沈和不说,官宛彤也不会傻傻的去问。

沈和用勺子挖了小小一口,有些矜持的放入最终,双眼一亮,对官宛彤满足的笑道:“好吃。”他如饿了很多年的孩子,一大口一大口的将饭吃完,又喝起了高汤,在外国,作为一个中国人,思念的是什么呢?不过是口腹之欲罢了。

官宛彤接待的一般都是高层次的人,她从未见过有人如此直接的用行动对她的手艺做出赞赏,心中也莫名的有些满足,“你若喜欢的话,我天天做给你吃。”

“真的?”沈和抬起头来有些受宠若惊,“那便太好了。”

官宛彤见他一脸惊喜的模样,心中有些内疚,当年她觉得沈霖可怜,可是说到头来,沈和难道不可怜么?他母亲原本只是一个小提琴家,却被沈老爷子看上,强取豪夺下生下了他,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父亲早早的死了,却不料出来一个居心叵测的男人,告诉他,我是你父亲,只要你努力,我的东西便全是你的。现在看来,只怕沈老爷子早就下决定将沈家的一切留给了嫡子,而沈和,只是磨刀石而已。那么,我呢?我是不是磨刀石?官宛彤想到这儿,有些齿寒,她似乎从来也没有看清过沈老爷子,不过到最后,他好歹还是对她有几分情义的。

沈和见官宛彤一脸回忆,思绪不知飘往了何方,点了点她的鼻尖说;“你刚刚给我倒的茶,格外清冽,能不能再来一杯?”

官宛彤听沈和说茶好喝,心中有些高兴,这可是她无聊时自亲自去采摘做成的,“算你好品味。”她笑着站了起来,拿起了沈和面前的那套湛清瓷器。

沈和看着官宛彤的背影,双眼变得有些深沉,空气中似乎还有着官宛彤的香水味,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冬日那冰冷的空气似乎让他那炎热的五脏六腑变得有些平静。

官宛彤端着茶走到了沈和身边,笑着将茶放到了桌上,看向外面,有些惊喜的说道:“下雪了。”

外面是冷漠的冰雪世界,而这小堂里,燃着柴火,让人觉得格外的温暖,沈和喝了一口茶,看向了外面,回来真好。

官宛彤见沈和看向外面,面上似乎露出了一丝沧桑,他仿佛是一个出走的游子,到最后,终于回到了故乡。

沈和回来的积蓄并不多,官宛彤从他身上那普通的衣物便能看出他囊中羞涩,既然是她将他唤回来的,便不可能将他赶出去,官宛彤在小庭院的偏僻处,整理了一件房子出来给沈和。

沈和回来不急着问官宛彤为什么要他回来,而是十分安心的在小院里住下,官宛彤见他身上并没有*裸对于名和利的追求,对他更是喜欢两三分,经常做好吃的投喂给沈和,而沈和每次吃了,表情都犹如吃到最美味的上等佳肴。

庭院中做事的人,都有些怀疑沈和的来历,他莫非是老板养的小白脸?官宛彤虽然只比沈和大上两三岁,但是她自认为是未亡人,打扮得十分老气,让人总觉得她和沈和不是一个年代生人。但是这些人又觉得官宛彤和沈和在一起又没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他们很多地方都聊得来,仿佛是天生要在一起的。

官宛彤生性迟钝,没注意到其他人的目光,倒是沈和,白白背了一个小白脸的名头,被众人戳弯了腰,不过再如何,他都坦然自若,仿佛当老板的小白脸没什么不好。

官宛彤一直闲散,就当新来的员工怀疑这庭院即将倒闭的时候,庭院里来了几个特殊的客人。

庭院里的老员工倒是一看便知道,这是老板的好友,顾曼来了。能让老板在冬天还开张的,实在没接,曹攘顾曼夫妇算是其中之一了。

顾曼今日带着几个人来到了庭院,走到了小堂子里看到那烧着的柴火,打了一个寒战对官宛彤说:“你倒是会享受。”

官宛彤上下打量了顾曼两眼笑着说:“你也是穿的不少啊。”

顾曼穿了一件极膝的黑色羽绒,只露出那张小小的尖脸,“什么啊。”她将羽绒服微微打开一个口子,露出了白色的连衣裙“冬天拍夏天的戏,真是冻死我。”

官宛彤看了一眼,有些惊讶,“还真是,冷不冷,要不进去吹吹暖气?”

顾曼洗了洗鼻子,摇了摇头,“算了,如果吹了暖气再出来,我身体可就真受不住了。”

官宛彤站起了身,“要不,我给你们煮碗面?”冬天来了,她特别烦做菜,就算是老熟人来,也只是敷衍了事。

“好啊,好啊。”顾曼像小孩一般点了点头,“我就是想吃你煮的面。”

官宛彤笑着点了点头,并没有问顾曼身边的人要吃什么,而是转身进了厨房。

顾曼身边的工作人员有些惊叹:“顾曼姐,你是从哪儿认识气质这么….这么….的女子?”他想遍了所有的话,都不能想到一个词来形容官宛彤。

顾曼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官宛彤的惊艳,笑了笑说:“不是有一句话说,美人都在民间么,这位便是一个。”

“诶,可惜了。”一个经济人说道:“若是我早几年认识她,一定要签下她。”

顾曼听了,不可置否的笑了笑,早几年,只怕他们想见都见不到官宛彤。

热腾腾的面上来了,但端它们上来的并不是众人刚刚夸赞过的美人官宛彤,而是另外一个英俊的男子,他穿着白色衬衣,却带着一个黑色的围裙,身姿如竹,看上去有些不好接近,但是笑起来却如孩子一般,“大家请慢用。”

顾曼带他们来的这是什么地方?众人的心中都有些惊叹,从神秘的旗袍女子到现在的英俊男子,一个赛一个的好看,仿佛要气死演艺圈的这些人。

“咦?沈和?”正当大家要用怨念的目光看向顾曼的时候,顾曼却惊讶出声,“你回国了?”

沈和见了顾曼,礼貌的笑了笑,“是,宛彤叫我回来帮她,我便回来了。”

沈和是曹攘为数不多十分交心的朋友之一,而他回来,顾曼却从没听曹攘说起过,“曹攘知道你回来么?”顾曼有些迟疑的问道。

“不知道。”沈和摇了摇头,又眨了眨眼,“我总得给他一个惊喜吧。”

惊喜?惊吓才是吧,顾曼默默的吐槽道,沈和对官宛彤的那些心思,她从曹攘那儿知道得一清二楚,如今沈和回来不告诉曹攘,只不过是怕曹攘说他太过于拘泥儿女私情吧,不过作为一个女人,谁会讨厌一个痴情又长得英俊的男子呢?顾曼在刹那间,便站到了沈和这边。

沈和将面一一放到大家面前,惹得小姑娘们红了脸,虽然不知道这个帅哥是为什么落魄到这样一个小庭院来端面,但若是他愿意的话,她们是愿意供养他的。

顾曼看见小姑娘们红了脸,不由得龇了龇牙,这沈和,还真是移动的荷尔蒙。

官宛彤在厨房里忙完了,走了出来,见沈和颇为耐心的与那几个小姑娘说话,不由得有些羡慕那些小姑娘的青春。

小姑娘们叽叽喳喳,也十分八卦,说了不少女星的趣事,最后嘴上没有门把的说道了沈霖与何筱。

“我们听说,沈霖家暴何筱呢。”一个小姑娘吸了一口面,饶有兴致的说道,何筱在娱乐圈的出身不算清白,嫁给了有钱人以后,秀起恩爱来毫不手软。越是如此,便有越多的人盯着她,希望看她楼起了,也希望看她楼踏了。

小姑娘并不知道官宛彤与沈霖的牵连,说起这个话题,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倒是顾曼有些紧张的看了官宛彤一眼,想制止小姑娘的说话。

“你怎么知道何筱被家暴了?”官宛彤在一旁听见沈霖的名字并没有变色,反而饶有兴致的问道。

小姑娘见神秘的美人儿居然对自己口中的八卦有兴趣,自然要显摆一番啦,“我是化妆师,帮何筱化过妆,她额角的淤青,连遮瑕膏都遮不了呢。”

“可能是撞伤的呢?”顾曼想迅速结束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