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国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了一些,道:“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我当这厅长,你们不要以为就高人一等了,别人怎样我管不着,但绝对不准你们为非作歹,老子这个厅长的光,你们甭想沾上一丁点儿”

高家兄妹二人肃然点头称是。

叶欢静静看着这一幕,不由深深被震撼了。

他原本对高建国印象一般,说不上好坏,只觉得这人言行举止里透着一股子军人剽悍之气,然而这番话说出来,令叶欢对他肃然起敬。

这才是真正的好官,律己易,律人难,能对自己的子女狠得下心,不使权力滥用延伸,做到这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现在叶欢对高胜男性格中的原则性有了充分的理解,基因这东西果然是代代相传,骨子里的正义和原则在家长的言传身教中潜移默化,能在这浮华的世界中保持头脑里的一丝清明,已然难得了。

叶欢决定现在开始敬佩这位身处高位的廉洁厅长,这世上能让叶欢敬佩的人委实不多,老院长算一个,这位高厅长算半个,至于他的老爹沈总理…老实说,叶欢还没从他身上发现任何闪光点。

高建国训完了儿女,又扭过头,慈眉善目笑道:“小叶呀,你的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

叶欢心一紧,立马望向高胜男。

高胜男轻轻摇头,她知道叶欢的显赫身世,但她不希望叶欢把他真正的身世亮出来,也许会吓到她的父母。

叶欢高兴坏了,这是什么?这是典型的装逼机会呀…

于是叶欢迅速把脸一垮,露出一副悲伤的模样,道:“我爸…他是个无业游民,整天喝酒打牌,输了钱就偷我**存折,还打我出气,这些年我已被他打得伤痕累累…”

高胜男听着叶欢一脸哀伤的诅咒他老爹,不由勾起了嘴角,俏脸涨得通红,使劲憋着不发出笑声。

高建国听着叶欢的自述,犹豫了一下,慨然叹道:“小叶啊,别怪我说话难听,你爸简直是个混蛋啊…”

叶欢叹了口气,道:“谁说不是呢,有时候我真想趁他走黑巷子的时候给他套个麻袋,敲他几闷棍,不过…唉,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我也不能这么忤逆吧?”

“那你母亲呢?她是做什么的?”高母不由露出了同情之色。

“我母亲她…她…”叶欢憋了半天才憋出来几个字:“…她和我一样,也是做中介的。”

高家三口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子承母业,难得啊…”

“都是为人民服务嘛…”叶欢面不改色的谦虚。

高胜男觉得自己快憋不住了,赶紧站起身,匆匆说了句“我去盛汤”便踉踉跄跄走进了厨房,一个人躲着狂笑去了。

随着谈话的深入,高家饭桌上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

虽然仍旧对叶欢这个准女婿的身份不认同,但高建国的态度却很热情,热情下面却隐藏着一种莫测的诡异玄机…

被高建国几句言语一挑拨,叶欢和高家父子二人喝酒喝得更酣畅了,他似乎早忘了自己说过“滴酒不沾”的屁话,三人推杯换盏,喝得面红耳赤,一瓶茅台下肚,叶欢便现出了原形,言语间混混气势十足,拉着高建国和高猛男非要划拳,高建国神色不变,笑吟吟的答应…

最后叶欢终于不胜酒力,迷迷糊糊中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然后一头栽倒,沉醉在高家这片深沉的土地上。

叶欢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上午。

头很痛,全身的关节也很痛,仿佛他醉倒以后被高建国趁机暴揍了一顿似的。

宿醉很可怕,甚至有种让人痛不欲生的自我毁灭感。

捂着额头,叶欢呻吟着睁开眼,然后第一眼便看见眼眶红红的高胜男站在他床前。

“你醒了?”高胜男冷冷的问道,冰冷的态度完全不复昨日的喜悦亲密。

“水…”叶欢沙哑着声音道。

高胜男瞪着通红的美眸,恨恨的剜了他一眼,然后把一杯水递到叶欢面前。

“喝死你如果你被困在沙漠,看你怎么办”高胜男的语气很愤懑。

叶欢有点莫名其妙,这才过了一晚上,死条子的态度怎么截然不同?自己怎么惹着她了?

狂喝了几大口水,叶欢终于恢复了几分生气,舔了舔嘴角的水渍,笑道:“咱俩如果都困在沙漠里,可以肯定你不会渴死。”

“为什么?”

“我撒的尿都给你喝。”

高胜男:“…”

她现在真想奔进厨房,抄把菜刀出来剁死这个混蛋。

“混蛋,混蛋你怎么不去死呢?”高胜男恨恨骂道。

叶欢不高兴了:“我哪里惹着你了?”

高胜男气得俏脸通红,冷冷道:“你知道你昨晚喝醉以后干了什么吗?”

“不知道。”

高胜男眼眶泛红,重重叹了口气,带着悲苦的表情,缓缓述说起昨晚的醉酒事件。

事件很简单,三言两语便能说清。

昨晚高建国和叶欢喝得非常酣畅淋漓,二人越喝越亲密,那叫一个相见恨晚,后来高建国不知是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在他的强烈要求以及高胜男的奋力阻止下…是的,他和叶欢斩鸡头烧黄纸拜关公,结为了异姓兄弟叶欢睁大了眼睛,一脸惊怖的看着高胜男。

“你爹…好狠呐”

高胜男眼泪都快下来了:“昨晚叫你别喝别喝,你非要喝,我拦着你不准你和我爸拜把子,你还把我踹了一跟头,你…你简直混蛋透顶”

叶欢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很理解高胜男的感受。

带着男朋友回家见父母,一顿酒下来男朋友莫名其妙成了她的长辈,她上哪儿喊冤去?

二人沉默相对,尴尬得不知说什么的时候,门外传来高建国爽朗的笑声。

“二弟醒来了吗?”

叶欢第一反应是低头看自己的裤裆…

接着他猛然惊觉,从今以后,恐怕自己就是二弟了…

“高叔…”叶欢强堆起了笑脸。

今天的高建国很高兴,真可谓精神抖擞,喜气十足,相比昨晚他那强装出来的笑脸,今天的笑容真诚了起码一百倍。

佯作不悦的一皱眉,高建国道:“昨晚咱们拜了把子,怎么还管我叫叔?应该叫我大哥才是。”

不敢看高胜男欲杀人的阴寒目光,叶欢干巴巴的换了称呼:“…高…大哥。”

高建国哈哈大笑,用力拍着叶欢的肩膀,道:“好好兄弟啊昨天跟大哥喝得还尽兴吧?起来吧,你嫂子给你熬了一锅粥,好好醒一下酒,胜男你别楞着,扶你叶二叔下去喝粥,都去。”

顿了顿,高建国补充道:“咱们拜把子的事不宜张扬,二弟你可千万记得,我是国家干部,更是党员,二弟你懂的,体制里面不兴搞这一套,说出去不好听。”

高建国说完便走下了楼。

房间里,高胜男目光阴森寒冽,黑亮的眸子里仿佛跳跃着两把菜刀,直欲将叶欢千刀万剐才解气。

叶欢脑门冷汗流得那叫一个奔腾啊…

沉默中不知过了多久,高胜男冷冷一笑,用一种阴寒刻骨的语气道:“叶二叔,请下楼吧,要不要侄女扶你呀?”

“不,不必了,二叔先扶二弟出来撒泡尿…”

京城沈家祖宅。

青翠的竹林被山风吹得沙沙作响,竹林深处,淡淡的檀香萦绕,跨步走进,令人心中一净,灵台清明,仿佛脑子里惦记世上任何凡俗之事都是对眼前脱俗景色的一种亵渎。

竹林边沿,坐落着一套小小的院子,红墙绿瓦,柴扉菊园,颇有几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幽雅意境。

沈笃礼站在小院前,深深呼吸了几次,然后面色沉静的推开小院的柴扉。

沈老太爷躺在院子中间的天井旁,正闭着眼晒着冬日暖和的阳光。

他的眉目刚毅,脸型方正如同刀削过一般线条分明,右边脸颊自眉梢到下巴,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丑恶且狰狞,无形中更给他添了几分凌厉的杀气。

沈家的子女们都知道,这道疤痕是老太爷的勋章,老太爷这辈子获得的勋章不计其数,可他最在意,或者说最得意的便是脸上这道勋章。

抗日战争时期,老太爷任晋北边区游击大队队长,有一次无意中打听到了日军华北战区宫本师团师团长宫本田一中将将经过晋北边区前往山西太原视察,老太爷分析确认了情报的准确性以后,便在公路边设下了埋伏,动用了大量的土地雷,土炸药埋设在路上,也召集了所有能召集的武装力量,当大批日军开着摩托和坦克经过埋伏地点时,老太爷拉了索,轰天巨响中,大半个整编大队的鬼子被炸飞,接着与剩下的鬼子兵交上了火,那是一场被载入史册的激战,战斗持续了三个小时,鬼子兵全部被消灭,只剩下宫本田一仍负隅顽抗。

老太爷是条好汉,他给了宫本一个为自己争命的机会,那就是两人决斗。

宫本手执东洋刀,老太爷拎着一把中国传统的九环大砍刀,两人你来我往,刀光剑影交手近百回合,终于,老太爷的钢刀狠狠捅进了宫本的肚里,付出的代价便是他脸上这道狭长的疤痕。

老太爷说一条刀疤换一个鬼子将军的命,值了。

于是这条疤痕也成了他生平最为得意的一块勋章。

沈笃礼静静注视着闭目养神的父亲,以及他脸上那道深深的疤痕,心中充满了敬意。

不论老太爷后来行事如何狠厉,甚至对自家人也毫无怜悯之心,可仍不能掩盖他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在中国抗击侵略外辱的英雄谱里,有那么一道身影,倔强不屈的挺直着腰,像一把永不磨损的钢刀,为民族的自由和尊严屠戮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他是一座丰碑,永远被载入史册的传奇。

生命或许有老去消逝的一天,可传奇不会老。

阳光微微有些刺眼,老太爷有些不耐的咕哝了几声,然后缓缓睁开了眼。

眼若星辰般闪亮莫测,亦如利剑般锐不可当,很难想象,一个年纪耄耋的老者脸上能出现如此锋利如刀的眼神。

“笃礼,你来了啊。”老太爷嘶哑着声音道。

沈笃礼恭谨弯腰:“爸,打扰您休息了。”

老太爷微微摆手:“自家人别说客气话,我叫你来,是有事要问你。”

“爸您问。”

老太爷躺回躺椅上,又缓缓闭上眼睛,道:“一直以为你的儿子当年夭折在外,没想到竟然活着,笃礼啊,你…煞费苦心了。”

沈笃礼微微动容,他听不太明白父亲这句话是贬是褒,于是低声道:“爸,当年的事情您是知道的,我…”

老太爷摇摇手,打断道:“当年的事情不说了,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我想问问你,这个叫叶欢的孩子,真是你的儿子?你可不能骗我。”

沈笃礼重重点头:“是的。”

“既然你们已经相认,他为何不回沈家认祖归宗?还在宁海待着算怎么回事?”老太爷脸上露出些许不满。

“爸,叶欢他…性子颇为跳脱张扬,恐怕一时不太适应新的身份变化,所以…”

老太爷哼了哼,道:“不适应也总要适应嘛,沈家子弟流落在外,连家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还有我这个当爷爷的,连孙子长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传出去岂不是一桩笑话?”

顿了顿,老太爷沉吟道:“叶欢,叶欢…他怎么还姓叶?为什么不改回沈姓?”

沈笃礼苦笑道:“他说他习惯了这个姓…”

老太爷脸上浮现怒容:“姓沈不好吗?沈姓难道辱没了他?笃礼,你尽快把他叫回京城,我倒想好好认识一下我这个孙儿,看他究竟是何等人物,一出手竟把江南省闹得鸡飞狗跳,书记辞职,省委动荡不安,这个叶欢,恐怕真不是省油的灯。”

第二卷 回归 第133章 虚幻的光明

叶欢离开高家时,高建国全家出来相送。

很显然,高建国对这位新结拜的二弟很热情,特别是看叶欢和高胜男并排站在一起,高建国高兴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画面太和谐了,世上还有比他们更相衬的叔侄女吗?

握着叶欢的手,高建国深情地道:“二弟,有空多来大哥家坐坐,你嫂子的手艺不错,宁海离江洲不远,什么时候想来了,跟你侄女说一声,让她开车送你来,…别再自己开车了。”

叶欢头皮发麻,每次听到高建国提起“二弟”两字,他总有一种摸裤裆的冲动…

他觉得他对高建国的敬佩是对的。

瞧这老家伙的心计,不声不响的便拆散了一对鸳鸯,然后没事人似的一脸宽厚亲热的笑容,完全无视女儿那要杀人的眼神,准女婿一夜之间变成了叶二叔,而且高建国似乎对这种骤然变化的身份表现得很适应。

叶欢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官儿的或许有好官坏官之分,但论起奸诈,恐怕两者没什么区别,不论好官坏官,不奸的官儿位置必然坐得不大稳当。

高家人殷殷挥手下,俏脸铁青的高胜男载着叶欢离开了江洲市。

她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想暴揍叶欢一顿,又想甩自己一个耳光,更想放开方向盘,一脚踩下油门,两人来个同归于尽…

大意了,她忘记自己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论起玩手段,怎么能跟浸yin官场数十年的老爸相比?

叶欢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神情有些赧然。

事情闹到现在这个地步,已严重脱离了二人原定的计划,事情的发展已然完全不受控制,驶向了另一个截然未知的方向。

“侄女啊…”

叶欢刚开口,便收获到高胜男一道杀人的目光,叶欢很明智的改口:“…胜男啊,你爸真够孙子的…”

“说什么呢?找揍是不是?”高胜男两眼喷火瞪着他。

叶欢陪笑道:“我这不是帮你义愤填膺一下嘛,你想想,多幸福的一对小鸳鸯呀,结果被你爸一顿酒灌下来,小鸳鸯生生被拆散了,这简直比《西厢记》里崔莺莺的老妈还狠呐,人家顶多只让俩鸳鸯拜个兄妹,你爸倒好,直接把我升了一辈儿,你说他还没有没人性…”

高胜男把车停在路边,然后狠狠捶了他一下,气得眼眶泛出了泪花儿。

“你还说都怪你都怪你叫你别喝,别喝,你非要喝,你少喝两口会死啊?我爸从当兵那会儿起就是从酒坛子里泡过来的,你能喝得过他吗?”

叶欢没精打采叹道:“那不是盛情难却嘛,我还以为你爸待客热情呢,没想到给我设了个套儿…”

高胜男瞪着通红的双眼,恨恨道:“现在事情变成这样了,你说怎么办?”

叶欢想了想,惴惴道:“我过几天再去你家,对你爸说我和他理念不同,然后跟你爸割袍断义,你觉得怎样?”

高胜男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接着又使劲板住脸,冷冷道:“叶欢,你帮了倒忙,一定要负责,这事儿没完…”

叶欢急了:“我还怎么负责啊?我帮忙都帮成你二叔了,再帮你,你以后估计得叫我二大爷…”

高胜男气道:“你二大爷的这事儿是你惹的,你得负责摆平它你若摆不平就让我来,不过我的法子可能不会让你很好受”

“你想怎样?”

高胜男哼了哼,并没答话,重新发动汽车,朝宁海开去。

高胜男把叶欢送到宁海老城区巷口,便头也不回的开车走了。

美丽女警此时一肚子火气,不知该向谁发,估计找个搏击馆练拳脚去了。

叶欢打开家门,南乔木正在厨房做饭。

叶欢走进厨房,轻轻揽住她的腰,将她搂进怀里。

南乔木不用回头便闻到了他身上熟悉的气息,熟悉得仿佛上辈子便已相识一般。

将头轻轻靠在他肩上,叶欢温热的呼吸刺激得她脖颈处泛了红,南乔木气息有些紊乱。

“一晚上没回来,上哪儿疯去了?”乔木并没有多少嗔意,以前叶欢也经常出去玩,有时候去唱歌,有时候网吧通宵,她早已习惯。

叶欢满足的长出一口气,道:“昨晚的经历颇为离奇,我新收了一侄女,挺懂事的,就是脾气暴躁了点儿…”

南乔木一怔,接着轻轻拍了他一下,嗔道:“又在满嘴胡说八道,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叶欢不松手,仍然搂着她的腰,每次跟她在一起,心里总觉得特别宁静,仿佛世上所有的烦恼都消失了,一种淡淡的温馨恬静悄然充斥着小小的斗室。

“乔木,我上辈子修了多大的福份才找到你这么好的女人…”

乔木推开他,自怜的叹口气:“是我做了孽才碰到你,跟你修的福份有什么关系?”

“…”

叶欢笑了,这就是乔木,她永远将最真实的感受埋藏在心里,不懂得如何去表达,二十年来一直都是这样。

如果那个飘着雪的夜晚,叶欢没有主动向她表白,恐怕两人的关系到现在仍旧毫无进展吧。

抱着乔木柔弱的娇躯,叶欢脑中却突然冒出高胜男的俏丽模样。

随即他很快挥去了那张不应该属于他的俏脸。

尽管没帮上她的忙,但事情已经过去了,他和高胜男以后也许没有交集了吧?

这样也好,彼此相忘于江湖,很快她就会发现,原来在大街上随便逮一个男人都比他出色,以后她也不会再纠缠他了。

叶欢有点愧疚,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辜负了高胜男,也不知道自己在抱着南乔木的同时还想着别的女人,是不是同时也辜负了南乔木。

自己拼了命想做个好男人,做一个只对乔木好的专情男人,可是事实总与他的想象相反。

为什么总对高胜男心软呢?

叶欢想了很久,得出一个很勉强的结论:也许,因为自己被她上过吧?

只是…事情真的过去了吗?

叶欢想到高胜男临去前那不甘愤恨的模样,不由突然打了个冷战。

“怎么了?好好的打什么冷战?”

“没怎么,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二叔的二弟应该叫什么?”

“三叔?”

“算了,咱别提这个,最近对辈分挺敏感的…”

高胜男开着警车,行驶在宁海市的大马路上。

她心里确实憋了很大一团火气,一件本来自以为计划得很周全的事情,被老爸轻易的化解,这让她很不甘心,她知道不能怪叶欢,毕竟他只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论手段心机,怎么可能是老爸的对手?更让她感到沮丧的是,叶欢根本毫无争取之心,对事情的结果完全接受。

高胜男一边开车,眼泪不由自主流了出来,最后她把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哭了个痛快。

她恨老爸的专制,也恨叶欢的无情,更恨的是自己,怎么偏偏爱上这么个混蛋。

不论平时在工作生活中多么的强势干练,可在感情的路上,她一直是个卑微的乞讨者,这个事实让她尤觉可悲,更可悲的是,她改变不了这种现状。

女人很傻,她们总喜欢在黑暗中给自己画出一片虚幻的光明,然后傻傻的朝这个虚幻的光明方向走下去,走着走着,她们自己便已深深相信这片光明是一定可以到达的,于是怀着辛苦酸楚,面带笑容咬着牙走下去,一路上荆棘不断,伤痕累累,走到最后仍旧到不了,可脑海中总有一个魔幻般的声音在提醒着自己:“再走几步,再走几步,兴许就能到达那片光明…”

很多女人就是在这种自我欺骗中逝去了芳华,仍无怨无悔。

高胜男不想做这样的女人,没遇到叶欢以前,她总认为这种蠢女人很可笑,很可悲。

可是现在…

高胜男趴在方向盘上,越哭越伤心,越哭越悲痛,金玉明珠,权势富贵,她要的从来不是这些,她只要一份同等付出的真爱而已,为什么在这个爱情普遍已廉价的年代,她想得到一份爱却那么的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