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要当兵?”叶欢脸色苍白,指着自己鼻子期期艾艾问道。

何平脸色冰冷的点头。

一阵寂静…

抬手看了看自己光洁无一物的手腕,叶欢一副如梦初醒的模样:“啊,时间不早了,军委主席等我去开会…”

刚朝军营门口走了一步便被何平拎住了衣领。

“刺儿头我见得多了,扯淡扯得这么严肃认真的刺儿头我还是头一回见,想溜?门儿都没有”何平笑骂道。

叶欢急了,不停的挣扎叫骂:“撒手你他**撒手信不信老子废了你?”

何平满脸不在乎,拎着叶欢轻松得就跟拎着菜市场刚买回来的一只鸡似的潇洒自然。

“你如果有本事废我,今儿老子就放你走。”

叶欢勃然大怒,一咬牙便犯了狠劲儿,低头一看阳光下二人的影子,脑中快速测算了一下距离和具体位置,然后抬脚朝后狠狠一蹬腿。

叶欢不懂拳脚,所使的招数也是临危时乱打乱踢,这一招委实有点狠毒,类似于少北拳里的“对同连环腿”,不过所踢的部位低一些,那一脚不偏不倚的踹在何平的命根子上。

何平拎着叶欢的时候一直有些低估他,所以对他没怎么戒备,一时不察居然真被他踢到,而且叶欢那一脚踹得又重又狠,饶是何平的身子骨千经百炼,一刹那间还真有些受不了,吃痛之下,手一松便放开了叶欢。

解脱了的叶欢立马头也不回的朝军营大门跑去。

谁知刚跑到门口,背着冲锋枪泥塑一般站在门口的两名哨兵同时解下枪,然后咔的一声猛地一拉枪栓,瞄准了正在朝他们跑来的叶欢,嘴里厉声喝道:“警告马上站住,否则开枪了”

叶欢心脏狂跳,顿时停下身形,被枪指着的他此刻动都不敢动,他知道,这帮大兵绝对是玩真的,他若再敢跑,就是大兵们消灭的对象,当兵的可不是警察,他们说开枪就一定开枪。

——自己还得留着命找乔木呢,死在这里可就冤枉了。

叶欢顿时冷静下来,与哨兵沉默对峙了几秒钟,叶欢忽然举高起双手,五体投地式趴了下来。

“我错了,我年纪小不懂事,你们原谅我吧。”

何平捂着裤裆龇牙咧嘴走了过来,见此情景哈哈一笑:“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这新兵蛋子绝对是俊杰中的俊杰。”

叶欢很奇怪的看着眼前的何平,据说这家伙是军营里最大的头头儿。

刚才那一脚踹得多重他是最清楚的,换了平常人这会儿估计已经蛋碎了,可这个何平跟没事人似的,照样能走能跑能跳。

看来只有两种解释说得过去,一是他已练会了铁布衫,而且级别很高,跟鳌拜一样可以缩阳入腹,二是丫练了葵花宝典,下面没了。

“是不是很想离开军营?”营房里,何平饶有兴致的盯着叶欢问道。

叶欢面无表情道:“是,我很忙…”

何平嘿嘿一笑,道:“想离开可以,首长特别为你给我们下过命令,如果你能凭自己的本事跨出军营大门一步,你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走了。”

叶欢神情微动:“只要跨出大门一步就可以吗?”

“对。”

“不管用什么方法?”

“对。乔装易容,伏击摸哨,夜袭强攻,如果你有耐心而且不怕被我们发现的话,从营房挖条地道到外面也行。”何平老神在在道。

叶欢撇了撇嘴,挖地道?老子哪儿有时间陪你们玩肖申克救赎?有病吧…

何平微笑道:“有能耐你就放马过来,不过我丑话说前面,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被我们捉到,每次要挨一顿揍,所以你每次行动前最好三思而行,特种兵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首长有指示,只要不把你弄死,怎么都行。”

叶欢闻言顿时对沈笃智的人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丫绝对比周星星版《食神》里面的梦遗方丈更小气,第一次见面时不就小小踹了他一个狗吃屎吗?老大不小的人了,居然记恨到如今…

老实说,叶欢现在已经在脑子里酝酿出去后烧沈笃智的房子了…

何平接着补充道:“当然,只要你没离开,在这军营里,你就是普通的一个兵,跟其他的战士没什么区别,每天和他们一样要出操,要训练,他们完成了多少项目,你也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如果完不成…”

叶欢门儿清的接道:“…也是一顿揍?”

“对,而且不给饭吃。”何平冷眼扫过他,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有。”

“忘记规矩了?”何平的声调顿时变得严厉。

“报告长官,我有问题”

“长官这两个字可以去掉,国民党军队几十年前已经败逃台湾了,咱们人民军队里没这规矩,有什么问题快说。”

“我得罪过你们的首长,也就是沈笃智…”

“什么意思?”

“我想问的是,他不会小气到让我在军营里扫一辈子地吧?”

何平顿时笑了,笑得如沐春风般和善,拍着他的肩安慰道:“我敢保证绝对不会,因为你这种废材我们蓝剑大队要不起,我可不想坏了一锅好汤。”

叶欢大怒:“你丫才废材你丫东方不败”

“…”

屋子里很快传来叶欢的惨嚎声。

第一顿揍让叶欢很快清醒的认识到,在部队里跟上级军官说话要有礼貌,不说温文儒雅吧,起码不能和他对着骂街,哪怕你心里已操翻了他十八代祖宗,嘴上也别说出来…

大队长的这顿揍令叶欢在营房的床上躺了两天,也足足呻吟了两天。

接下来叶欢只好万般无奈的和特种大队所有士兵一样参加训练,当然,何平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要一个刚加入部队的普通人一开始就跟特种兵一样的训练强度显然很不现实,于是何平亲自给他开小灶,接下来的几天便训练叶欢一些军人最基本的东西,比如立正稍息,正步走,敬礼的标准姿势,站军姿等等。

饶是这些轻度的训练,一整天下来叶欢也受不了,每到晚上回营便躺在床上睡得跟死猪似的,再也动弹不了。

特种兵的待遇无疑比普通士兵要好得多,营房也是四人一间的宿舍,令叶欢不解的是,同一宿舍的战友彼此间并不叫名字,而是叫外号,什么苍狼,豺狼,红狼…

叶欢每天训练得很累,回了营房没精神跟他们交流感情,往往倒在床上就睡,彼此间都很生疏,也不知道这条狼那条狼的到底谁是谁。

强训了两三天,叶欢的身体基本能适应这种低强度的训练,每天也不那么累了,于是叶欢便分出了多余的心思,动起了逃离军营的主意。

很显然,叶欢过分乐观了。

特种兵的军营不是那么好逃离的。

第一次,叶欢趁晚上熄灯后偷偷跑出营房,刚走到操场边沿便被发现,在数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脑门的严峻形势下,叶欢抱着头蹲地上,老老实实挨了一顿痛揍。

第二次,叶欢学聪明了,趁有一次何平在指挥室给他训话时,出手偷了队长何平的上校肩章,熄灯后戴在自己的军装肩膀上,然后压低了军帽遮住脸,负着手大摇大摆准备从门口哨兵的眼皮子底下混出去,结果被早有察觉的何平堵个正着,一顿痛揍自然是免不了的,比较倒霉的是由何平亲自动手。

第三次,叶欢更聪明了,干脆不走军营大门,这回他倒是没被人发现,只不过半夜爬围墙时惊骇看到一只蝙蝠不小心碰到围墙上的铁丝网便粉身碎骨,这才知道原来围墙上面布满了高压电,于是叶欢立马放弃这个不明智的越狱计划,老老实实的回营房继续睡觉,不幸的是回去时被人发现了…

几次失败的逃离经历换来一身遍体鳞伤,叶欢快绝望了,而且何平对他的训练强度在慢慢的增大,每次完不成训练项目,便挨一顿结结实实的胖揍。

半个月以后,叶欢惊恐的发现自己已被调教得心理变态了,一天不挨顿打总觉得浑身不得劲儿,打完以后却浑身舒坦得想呻吟…

当然,连他自己也没发现,他的抗击打能力一天比一天强了,以前白皙的皮肤如今泛起微微的古铜色,身上的肌肉一天比一天紧绷,而且成功躲避何平拳脚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有些事情是悄无声息的变化着的,这种变化很难察觉到,如春雨般润物无声。

叶欢浑然不觉自己的变化,他还是咬着牙撑着,每天训练时眼睛死死盯着军营大门,想着有一天能从那道该死的大门里走出去。

终于有一天,叶欢逮了个空子,偷溜到何平的指挥部,指挥部里没人,叶欢发现桌上有一部手机,顿时大喜过望,赶紧拿手机拨通了沈笃礼的电话。

平时跟这位老爹说不上话,说上几句准吵架,可这会儿能救他的估计也只有老爹了。

电话接通,叶欢听着电话那头熟悉的低沉声音,差点哭出来。

“…爹,亲爹救我啊”叶欢哽咽道。

沈笃礼微微一楞:“叶欢?”

“嗯我现在处境很危险,一不小心可能就没命了,快派人来救我”

沈笃礼的声音顿时紧张起来:“你在什么地方?遇到什么事了?”

叶欢一脸悲怆道:“我被五叔拐卖了,他把我卖到一个狼窝里…”

“拐卖?”沈笃礼松了口气,脸色却变得有些古怪了,隐隐带着几分笑意:“别胡说八道,五叔怎么会拐卖你?你说的狼窝是什么地方?”

叶欢在电话这头自然看不到沈笃礼的表情,否则以叶欢的性子绝对会指着他的鼻子跳脚骂娘。

“是真的我也不知道这狼窝具体在什么地方,据说是个特种大队,里面有豺狼,苍狼,红狼什么的,对了,还有个东方不败每天变着法儿的揍我,好变态…”叶欢悲从中来,使劲抽了抽鼻子,眼泪真的流出来了。

沈笃礼愕然:“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爹,亲爹你要相信我啊”叶欢擦着眼泪,恐惧的望着指挥部窗外操场上,一群赤着上身的士兵们正汗流浃背,喊杀冲天的练搏击,叶欢浑身颤抖几下,泣不成声道:“快派人来救我,这里好多不穿衣服的精壮男人,很黄很暴力,我快疯了…”

沈笃礼:“…”

门外远远传来脚步声,叶欢惊慌失措道:“有人来了,不说了,记得派人把我营救出来…”

想了想,叶欢又撂了句狠话:“再这么下去我估计活不了多久啦,…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不道德的”

沈笃礼满头黑线听着电话里的忙音,片刻之后苦笑着搁下电话,然后看着书房里坐得笔直的老五沈笃智,慢吞吞道:“老五,…你不是把叶欢送进特种大队了吗?我怎么听着他好象被你送进了黑煤窑当苦力去了?”

第二卷 回归 第179章 恐怖的实力

何平一直对叶欢很看不顺眼。

他是军人,能当到特种大队长的军人,论个人的能力在全国的军人中应该也能排上号了,如今是和平年代,真正经历过枪林弹雨的军人其实并不多,有的人服完几年兵役一直到转业,也没杀过一个敌人,没见过一滴血。和平年代里,军人就是一柄收入鞘中的剑,很少有出鞘的时候。

可何平不一样,他是真正经历过枪林弹雨的,从协助边境武警围剿毒贩,到带队出境秘密绞杀东突恐怖分子,甚至国家秘而不宣不为外人所知的小范围与邻国的边境冲突,他都参与过,从他到手下的特种兵战士,手里或多或少攒着几条人命。

这是个真正的纯粹的军人,铁血冷硬,利落果决,真正可以称得上“把脑袋别裤腰带”的男人,一辈子除了杀人,就是研究和训练如何杀人,别的什么都不会了。

这样一个人,自然对吊儿郎当,惫懒消极的叶欢看不顺眼。

叶欢进军营半个月后,何平实在受不了了,一个人跑到京城卫戍军区,苦着脸向首长沈笃智请求将叶欢踢走。

直到请求变成了乞求,哀求,沈笃智仍旧绷着脸没答应。

他冷冷告诉何平,叶欢这块废铁,无论如何也要把他炼成精钢,完不成任务,这个特种大队的队长他也甭想当了,转业回家带孩子去。

何平虎目含泪,满脸绝望的答应了。

一个不愿待在军营,一个更不想留他在军营,其实两个人的想法挺合拍的,丝毫没有冲突,无奈沈老五的意志高于一切,不愿待的必须要待下去,不想留的不留也得留。

回到军营的何平对叶欢各种怨念啊,于是操练起他来愈发变本加厉了,平日站军姿两个小时的,现在变成了四个小时,叶欢自然是各种抗拒,什么法子都用过,装晕,装病,甚至故意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不过这些法子被何平轻松化解。

化解的方法简单而粗暴,何平直接用拳头告诉叶欢,部队这个特殊的群体里,有实力才有话语权,软蛋永远只能被修理,要想不被修理,只能让自己变得强大。

这些话听着挺有道理,里面多少也带着几分励志的味道,叶欢如果是许三多那种傻子,没准真就大喊着“不抛弃不放弃”傻乎乎的玩命训练去了。

无奈叶欢不是许三多,社会上打滚这么多年,他早就变成老油条了。

老油条是不会轻易被忽悠的,叶欢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沈笃智把他踢进军营训练到底有什么意义,而且他本人对当兵也毫无兴趣,在他看来,如今是和平年代,当兵只是为了练肌肉,——老子那么多事情要做,哪有时间练肌肉?沈老三挨了老子一板砖,难道间接也把沈老五拍傻了?

按大队的规定,新兵入营初期是不准打电话的,更不准使用手机。

可叶欢提出要打电话时,何平破天荒的竟没有阻止,并且允许叶欢使用他办公桌上的军线电话。

叶欢也没跟他客气,当即便打电话给周媚,要她想尽一切办法,多派人去欧洲各城市打听乔木的下落,特别要留意欧洲那些国家的大学校园,乔木很有可能隐姓埋名深造,或者教学,如果有了眉目一定要通知他。乔木最后失踪的地方在欧洲,叶欢猜想她也许还滞留在欧洲某个国家,从欧洲开始找她显然是比较明智的。

“如果一直打听不到呢?”周媚的声音有些黯然。

“那就去美洲,非洲哪怕找到南极洲,也得把她找出来”叶欢恶狠狠道。

周媚轻轻叹息:“叶欢,我真不愿给你泼冷水,但你这么盲目的找她,连一个基本的方向都没有,这样其实跟大海捞针差不多,很难有结果的。”

叶欢沉默许久,沙哑着嗓子叹道:“找吧,还是找一找,只有不停止的找她,我才能感到自己活着,我才能有一丝希望和盼头继续活下去…”

周媚也沉默了许久,才叹息着幽幽道:“好吧,我一定尽力,直到今天,我们已经花了八百多万欧元,在欧洲数十个城市雇佣了私家侦探全力帮我们找,并且公开悬赏一千万欧元寻找乔木的下落,哪怕是那么一丝丝的线索,只要对我们有帮助就能获得悬赏,叶欢,你不要急,苦心人,天不负,一定会有她的下落的。”

“周媚,谢谢你,一切拜托你了…”

“军营生活苦不苦?”周媚心疼地问道。

叶欢被沈笃智踹进军营的事,周媚猴子他们也都听说了,不过却没办法阻止,因为这是沈家全体的意思,而且他们也成功的说服了周蓉,一来是为了让叶欢锻炼体魄,打磨性格,磨炼心志,二来也是为了不让叶欢继续闯祸,闯祸还是小事,若一个不小心把他的小命搭进去,那就糟糕了。

周蓉大概也挣扎过,权衡过,最后咬着牙同意下来,估计也是怕叶欢将来真的惹出什么大祸赔上性命,她对儿子惹祸的本事还是很了解的。

不过如果让周蓉知道特种大队军营的训练残酷到这种程度,她豁出命也绝不会忍心把儿子送进来受这种苦的。

听着周媚关切的问话,叶欢心中一暖,用眼瞟了一下办公桌上翘腿坐着的何平,轻轻道:“不苦,挺习惯的,我们大队长每天被我揍三顿,偶尔还给他加一顿宵夜,那家伙已被我的王霸之气熏倒了,现在一见了我纳头便拜…”

周媚噗嗤笑了:“你呀,你就吹吧,你以为特种大队是泥捏的?蓝剑可是京城卫戍军区的王牌部队呢。”

叶欢仰天狂笑道:“老子揍的就是王牌”

刚挂掉电话,坐在办公桌后的何平朝叶欢挑了挑眉毛。

“我每天被你揍三顿?”

叶欢赶紧陪笑:“报喜不报忧嘛,不能让朋友和家人担心…”

“要不要我现在对你纳头便拜?嗯?”

“不用不用,那多不合适呀,要不我给您磕一个?”

何平叹气,冷眼瞟着叶欢,好好的特种大队怎么就进来了这么一号混混儿?而且是那种怎么调教都不见效果的超级混混。

“何长官…”

“说了多少次,这里不准叫长官直接叫我队长。”何平板着脸冷冷道,每次听叶欢叫他长官,就跟日占区的汉奸恬着脸讨好皇协军头目似的,特别的面目可憎。

“是,何队长,其实吧,相信您也看出来了,我压根儿不是当兵的料,我也知道您不待见我这种兵…”

何平似笑非笑:“谁说我不待见你啦?”

叶欢撇嘴道:“每次你看着我的眼神就跟看着一粒老鼠屎似的,当我瞎子吗?”

何平乐了:“你对自己的评价倒是挺客观的嘛。”

叶欢叹道:“您就甭挤兑我了,我说句实话您别介意,咱们看对方都是两两相厌,您何不高抬贵手放我出去算了?您看着我心里添堵,我看着您也恨不得拿鞋底子扇你的脸,何必非让我待在这里呢?”

何平冷笑道:“你可算说了句实话,不过叶欢我告诉你,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货色,进了这个军营,你必须完全服从我的命令,在这里我就是天,我就是神进了军营,是龙你得给我盘着,是虎你得给我卧着…”

“我如果是个屁呢…”

“是屁我就…”何平猛然回过神,怒道:“你哪怕是个屁也得给老子留在军营,想要我把你放了,除非你有实力真的用鞋底子扇我的脸”

顿了顿,何平的语气渐渐缓和:“刚才听你打电话,你一心想出军营是急着找某个人?”

“对。”叶欢点头,语气有些沉重:“…我失去她了。”

何平叹道:“叶欢,你若不能强大自己,就算找到了她,也会再次失去的…”

回到宿舍的时候,叶欢又一次鼻青脸肿了。

何平要他站军姿的时间越来越长,哪怕是受不了要倒下去,也要求必须是身体笔直像根木桩子似的倒,躺在地上也必须保持军姿不动,即俗称的“挺尸”。如若叶欢倒下去的时候摆出一副林黛玉的娇弱**造型,换来的绝对是顿暴揍。

今天很不幸,叶欢迎面栽倒,脸着地…

宿舍里,红狼,苍狼和豺狼三条狼已结束了他们的训练,正各自整理内务,见叶欢鼻青脸肿进来,三条狼笑开了花儿。

“又被队长修理了吧?”豺狼笑问道。

“今天没有,咱是纯爷们儿,每天被人揍太没面子,今儿老子干脆自己把自己放倒”叶欢板着脸嘴硬道。

半个月下来,叶欢跟这三条狼也渐渐熟了,交情不算太深,至少也能互相开开玩笑。

直到现在叶欢也不知道三个人的真名,平日里一贯以外号相称,不明白特种部队为什么这么多毛病。

豺狼的性格有点活泼,挤眉弄眼对叶欢道:“是不是特别恨队长?劝你还是忍着吧,咱们这些人刚进来的时候,谁没被他修理过?不经这一道槛儿,你是没资格进蓝剑大队的。”

叶欢闷声道:“我还巴不得他把我开除呢。…你们被他修理的时候难道不反抗的吗?”

“刚开始当然不服他,咱们可都是从各军区侦察大队遴选进来的,在原来的部队都是独当一面的人物,凭什么到了这里得看他的脸色呀。”

“后来呢?”

豺狼叹了口气,道:“反抗无效,队长太变态了,第一次整队集合就下了一道命令,让我们合起伙来群殴他,结果…我们全趴下,而他还站着。”

叶欢脸色顿时变了。

这么恐怖的实力,自己何年何月才能修炼到可以用鞋底子扇他脸的境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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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回归 第180章 牢底坐穿

用鞋底抽何平的脸显然不大现实,叶欢现在考虑的是怎样才能早点从这该死的军营里出去。

何平已有言在先,凭自己的本事跨出军营大门一步,就绝不阻拦他离开,这话其实带着激励意味,不过叶欢根本不买这句话的帐。

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在军营里会练成施瓦辛格那样的肌肉猛男,以一挑百的冲杀出去,冲杀的路上各种激烈,各种血腥,各种血肉横飞,临了再回头酷酷的说一句“我会回来的”,这种情节先不说狗不狗血,至少很扯淡。

沈笃智为什么把他踢进军营,叶欢不是很清楚他的目的,但这两天跟周媚通电话,隐约也知道了一点原因。

也许是时机成熟了,也许是想给儿子出口恶气,沈笃礼最近的动作频繁起来,趁着沈老三停职住院的这段日子,沈笃礼频频与老三阵营的某些得力干将接触。

京城的政治气氛很复杂,家族与家族之间有敌对也有合作,各有各的领域和阵营,比如这个家族的某个子弟在财政部任要职,于是财政部里这个家族最能说得上话,那个家族的子弟在文化部里任要职,文化部也就成了他们掌握话语权最大的领域,各家族之间势力错综盘节,互有交集,互有制约,这也就形成了京城政治圈的微妙平衡。

当然,远不止这么简单,有的家族内部不那么和睦,比如沈家这样的,面对外部势力针对时,沈家各子弟能团结一致对外,但平日里几兄弟之间也形成了各自的阵营,于是内部争斗起来往往也是谈笑中步步杀机。

沈家几兄弟的内斗已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这些年来明里暗里斗过无数次,各有得失的同时,勉强也算维持住了势力的平衡。

这一次沈笃礼的大动作,除了时机成熟的原因外,与沈老爷子的默许也不无关系,叶欢火烧老宅,挟持老三的事情,京城上层圈子里已经传遍了,沈家因为此事而大丢脸面,沈老爷子恼怒之余自然不会跟叶欢一般见识,但此事的始作俑者沈老三,却已让沈老爷子产生了极大的不满,如果不是他自作主张拆散叶欢和乔木,这件事怎么可能发生?沈家怎么可能如此丢脸?

叶欢被踢进军营是沈笃智的主意,算是一种薄惩,也是一种磨练,沈家全体包括周蓉在内都同意了这个决定。

可这事当然不能只惩罚叶欢一个人,沈老三无疑要背负主要责任。

于是在沈老爷子的拍板下,沈老三停职住院,休养身体,沈老爷子的这个决定颇耐人寻味。

周蓉心疼儿子受的苦难,向沈家讨还公道,当然也听出了沈老爷子这个决定背后的含义,这才偃旗息鼓,默认了这个结果,否则罪魁祸首安然无恙,叶欢这个受害者反而要去蹲军营,以周蓉护犊子的性格,拼了命也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