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苦笑道:“我觉得我这人有点犯贱,看不得别人对我太客气,别人一献殷勤我就总觉得他是不是在算计我什么,老实说,我今天四处闲逛时一直捂着口袋,生怕别人偷我钱包…”

周媚无奈叹气:“你这人真够小心的。”

“穷日子过怕了嘛,到哪儿都怕吃亏…”

周媚目注叶欢,眸子里闪烁着秋水般的异光,这样的目光叶欢曾在乔木眼中见过。

“最近过得怎样?军营苦不苦?有没有受委屈?”

“习惯就好了,自从上次我烧了十几个战友的菊花,我发现最近在军营里混得好多了,大家看我的目光里有一种敬畏…以及一种蛋蛋的忧伤,还有一个好处是,现在我在军营里上厕所,只要一走进去,所有人包括正在蹲大号的,全部拎着裤子跑出去,那叫一个万径人踪灭…”

周媚哭笑不得:“你…你这人…唉,我发现你这人一辈子都脱离不了低级趣味了。”

叶欢撇嘴道:“吃喝拉撒每个人都一样,哪里低级了?”

叶欢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她办公室内的摆设,抬步时裤子口袋里传来叮叮的脆响。

周媚好奇的注视着他的裤子,道:“你下面是什么?”

“二弟,虎头虎脑的二弟,”叶欢说着低头无限爱怜的抚摸了它一下,“二弟对你说幸会…”

周媚顿时涨红了脸,狠狠剜他一眼,嗔道:“我是问你裤子口袋里的是什么?叮叮当当乱响…”

“不说我还忘了,刚才在顶楼四处遛达了一圈,啧啧,装饰真豪华,连他**马桶的冲水把手都是镀金镶玉的…入宝山岂能空手而归?这不,撬了几个金把手,回头装到我会所的厕所里去…”

说着叶欢从口袋掏出几个顶端镶着翡翠的金黄色把手,一脸得意的笑。

周媚徒然睁圆了眼睛,又气又急道:“你…你居然偷…偷…叶欢,我今天才发现你不是一般的混蛋,你知不知道这腾龙集团本来就是你的?自己偷自己的东西,我可从没见过有人干这样的混帐事儿…”

叶欢笑了笑,道:“刚才撬它们下来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后来嘘嘘的时候抖了一下,脑子里顿时豁然开朗,周媚,你这说法不对,腾龙集团确实是老妈和我的,但我问你,我妈占了集团多少股权?”

周媚狠狠白他一眼,道:“60”。

“对,60,说到底,这整个集团只有60的东西才是属于我的,其他的40是别人的,可以这么理解吧?”

“可以。”

叶欢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金把手,笑道:“但我手里拿的东西却是100的,也就是说,这几个金把手本来我只拥有60的,现在却100的拥有了它们,白占了40的便宜,你还觉得我做了一件混帐事吗?”

周媚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叶欢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但把这些正确的话凑在一起,怎么听怎么不对味儿,明知他满嘴都是歪理,可她却偏偏不知如何反驳。

周媚只好扶着额头,闭眼痛苦的叹息:“以后这顶楼恐怕会经常丢东西了…引贼入室呀。”

叶欢一本正经的安慰她:“刚开始大家不适应可以理解,以后习惯就好了…”

周媚:“…”

PS:看来我真做不了速度流写手,两天封推把脑力透支了,今天坐了一整天都找不着状态,只码出这一点…

第二卷 回归 第199章 案件

叶欢在腾龙集团逛了一整天,引起整个集团员工的侧目,同时这位年少俊朗太子爷的名字也在整栋大楼内传扬开了,当然,更不乏许多妄想栖上高枝变凤凰的女员工们的各种垂涎,各种秋波。

叶欢逛了一下午后,便觉得索然无味,耐心等到老妈下班,然后和周媚一起离开了大楼,三人找了家高雅幽静的高级餐厅吃了顿饭,夜色降临京城时,叶欢在老妈和周媚依依不舍的目光下,回军营销假了。

第二天,腾龙集团确立未来继承人的消息已被全世界所知,金融,商业,制造,轻工等等行业皆感震惊,由此导致腾龙集团国内外股市价格狂飙,一度涨到停板。

叶欢回了军营,仍旧继续着每日的艰苦训练。

特种大队并不如外人想象中那么惊险刺激,事实上他们出任务的机会虽然比普通野战军多一些,但也不是多到每天都有,大多数时候都是无休无止的训练,野外生存,射击,格斗,以及各种机械的使用,训练得最多的还是野外生存,其中最让叶欢痛苦的是“异食训练”,所谓“异食”,就是大自然里所有死的,活的物体,只要能往嘴里塞的,就必须得吃下去,丛林的蟒蛇,沙漠的蝎子,水里的活鱼,树上的昆虫等等,不存在愿不愿意,所有人必须得吃,不吃后果很严重,何平会亲自把它塞进嘴里,而且会加量,往往在叶欢破口大骂一连串脏话时,一些该吃的不该吃的东西就被强行塞进了嘴里,然后何平就站在旁边,露出冷酷的笑容。

当然,叶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吃了亏必须找补回来,于是有一天从茅坑里弄了几十条蛆,悄悄掺进何平的饭菜里,谁知何平一脸坦然,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何平告诉叶欢,蛆也是“异食”的一种,看起来恶心,但它有着丰富的蛋白质,能够给人体提供能量,人在绝境里根本和动物毫无区别,只要是活的物体都必须吃下去。

叶欢大感佩服,两眼冒着星星充分表达了对何平的崇拜,同时他也一脸同情的告诉何平,那些蛆从茅坑里弄出来还没洗过…

叶欢总长着一张欠揍的嘴。

叶欢三天没吃饭,因为被揍得嘴都肿了,何平也三天没吃饭,被恶心的。

军营里的生活单调枯燥,而且艰苦,叶欢却已渐渐适应。

沈笃智没说错,军队是个大熔炉,男人应该进去熔炼一回,不敢保证所有的人出来都变成精钢,但至少绝不会是一块废铁。

叶欢正悄无声息的蜕变着,这种蜕变连他自己都没察觉。

不经意间,一个男人正慢慢走向成熟。

电话铃响个不停,叶欢接通。

“叶欢,你在干嘛?”高胜男的声音洋溢着快乐,自从遇到叶欢后,她一直很快乐。

“我…我有事儿呢。”叶欢的声音有点不快乐。

“有事儿你也得跟我聊几句,要不你请假出来,咱们去后海吃饭…”走纯爷们儿路线的高胜男难得的显露出女人的风情。

“请假出来估计不大可能…”叶欢的声音有点痛苦,然而也不忘礼貌的问候:“最近挺好的吧?你父母身体挺好吧?你爸还没事找事查人驾照吗?告诉他,这种行为不厚道…”

“去你的你差点把我爸撞死,他查查你驾照怎么了?你还一直记恨呀?”

“我哪敢记恨他呀,乖侄女你忘了,你爸是我结义大哥啊,哪天有空过来给叔磕一个…”

“叶欢你…混蛋”高胜男立马变得不快乐了,这事一直是她心头深扎着的一根刺。

“混不混蛋的,咱们以后找个时间好好讨论,这会儿我真的很忙…你干这刑警也不至于每天无所事事吧?警局还拿你当花瓶养着?”

“谁说我花瓶?老娘有实力的最近也很忙呢,昨天刚接了个案子,挺棘手的…”

“居委会王大妈家的狗丢了?”

“去死老娘会接这种片儿警都懒得理的小案子吗?我接的是命案,懂么?”

“哟,多久不见,你都接命案了?我说你们警局的领导是不是太儿戏了?人民群众的生死一点都没放心上,改天我找人批评他…”

“叶欢…你那张嘴不损我几句会死啊?”高胜男突然发现给叶欢打电话是一种找虐的行为。

“得,我不损你了,说说你的命案吧,不过最好长话短说…”

高胜男叹了口气,兴奋中带着几分迷惘:“这案子让我挺头痛的,分析了两天都没找着线索,我心里烦得很,所以只好给你打电话解解闷儿…”

“说说吧,我这知心大哥哥等着你的倾诉呢…”

高胜男噗嗤笑了:“屁的知心大哥哥,别老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知心二叔?”

“滚蛋叶欢,信不信我现在跑你军营揍你?”高胜男的情绪总是被叶欢左右着,从快乐到咆哮,只需一秒钟。

“叶欢,你知道今年二月份的兰博会吗?”

“《第一滴血》里的兰博来中国开会?”

高胜男深深叹息:“叶欢,不懂你可以直接说不懂,不要不懂装懂,兰博会的全称是‘中国兰花博览会’,跟第一滴血里的兰博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二月,黔南的兰博会上,有一株非常名贵的兰花,它的所有人是一个普通的工厂工人,那株兰花学术上称它为‘瓣莲兰’,是兰花里面最名贵的品种,而那个工人所培育出来的兰花却是瓣莲兰当中最名贵的双花紫兰,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梁祝’,因为它只开了两朵花瓣,其型像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就像古代爱情故事里面化蝶而飞的梁山伯和祝英台…”

“高警官,咱有事说事,直奔主题,能不能别上溯到那么远呀?”叶欢的声音有些痛苦。

高胜男没理会叶欢的抗议,也没听出他的痛苦,犹自道:“…那株兰花展出后,在兰博会上引起了兰草爱好者们的震惊和追捧,有一个港商甚至出价一千万,要买下这株梁祝,但却被那位工人拒绝了,他是真正爱兰的人,尽管家境贫寒,也不愿卖掉他心爱的东西,展出以后便带着他的兰花回了京城的家…”

叶欢叹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家伙估计下场不大妙…”

高胜男沉默几秒,道:“你怎么知道他下场不妙?叶欢,今年3月1日凌晨6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有什么人能提供你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明?”

叶欢也沉默了几秒钟,接着尖利着嗓子大叫:“高胜男,姓高的,你破不了案也别诬赖好人啊难道你们警察都是这样吗?破不了的案子就随便栽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这世道太他**黑暗了…”

“行了行了,我相信你是无辜的…”高胜男一副施恩的语气,淡淡补充道:“明天有空带个能证明你不在案发现场的证人过来,录几句口供就没事了…”

叶欢:“…”

他现在才发现为什么自己一直没法接受高胜男的爱,死条子太不招人待见了,自己的选择是明智的,可谓高屋建瓴。

“我接着说案情啊…”高胜男的情绪丝毫不受影响,女条子的心理素质可谓强悍。

“你别说了,我没兴趣听…再说下去我估摸着会被你们警察拉到刑场当靶子打。”

“不行,你必须得听,你忘了,我因为找不着线索才给你打电话,你得给我解闷儿呢,这是你的职责。”

叶欢板着脸道:“我是人民解放军,人民解放军的职责不包括给死条子解闷儿…”

“解放军更要为人民服务,给警察解闷儿也是服务项目中的一种。”高胜男笑眯眯的有招拆招儿。

叶欢:“…”

不要跟女人讲道理,这是叶欢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女人比恐怖分子还恐怖,恐怖分子至少还能跟别人谈判…

“那位拥有梁祝极品兰花的工人回了京城后,仅仅只过了三天,他便在家里被人杀害了,凶手用一根细铁丝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因窒息而身亡,家里别的财物没丢,唯独少了那株梁祝兰花…”

“…”

“没有任何线索,受害人所住的地方是老城区,没安监控摄象,我们警方连凶手是男是女,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叶欢,你有什么话想说吗?给点儿建议,我知道你脑子挺灵活的。”

“高警官,咱能不能别挑战这种极限?这根本就是个无头悬案,人海茫茫,你上哪儿找凶手去?你接案子好歹也接个靠点谱儿的案子呀,比如说帮忙找找居委会王大妈家丢的狗狗之类的…”

高胜男不乐意了:“你怎么老提王大妈家的狗狗呀?狗狗招你惹你了?谁说这是无头悬案?凶手摆明了是冲着那株梁祝去的,我们如果能在兰花市场上找到那株梁祝,循着线索追查下去,凶手是谁不就水落石出了吗?”

叶欢无奈道:“问题是哪个凶手会那么蠢,刚偷了极品兰花就把它卖到市场上去?再说花都是有花期的,如果是聪明人,只要用那株兰花为母花,花期时授一下粉,重新培育出另一株极品兰花,你们上哪儿找线索去?”

高胜男沉默了一会儿,道:“叶欢,你学过犯罪心理学?”

“没有,我只知道如果我是凶手,我就会这么干,一千万的兰花,授一下花粉重新培育几株出来,老子不就发达了?”

“叶欢,其实你应该去当警察的…”高胜男深深道。

“不当,自打认识你后,我对当警察没有任何兴趣。”

“我有信心能破这个案子”高胜男自信满满道。

“我很好奇,你这种莫名其妙的信心从哪儿来的?”

高胜男不假思索道:“这不有你么?我们一定能破案的”

叶欢欲哭无泪:“…”

死条子太厉害了,一句“我们”就把他拖下了水。他还不能反对,因为他是为人民服务的解放军,而条子恰好是“人民”中的一种…

真应该建议军委在军营里增设***这个项目,不然军人太憋屈了,当然,***的货源问题可以考虑从日本进货…

“我…我现在很忙,高警官,咱们还是相见不如怀念吧…”叶欢的声音一直在痛苦着。

高胜男不高兴了:“叶欢,你怎么老在敷衍我?你到底在忙什么?”

叶欢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你见过耶稣么?钉在十字架上的老耶…”

“见过,怎么了?跟你有啥关系?”

“老耶苦啊,人家其实不乐意被钉在上面的,临死前无数次请求给他一个痛快,那帮变态的罗马兵就是不让,丫们说老耶死得太痛快他们就找不着快感…”

“等等,叶欢,你在瞎扯什么呀?”

叶欢的声音明显带着哭腔:“我现在也被钉在十字架上,而且被挂在军营的大门口,全身赤luo,比老耶更惨的是,我下面连条小裤衩儿都不让穿,二弟暴晒在阳光下,现在跟你打电话还是一个好心的战友帮忙把手机放在我耳边…”

高胜男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更他**不人道的是,现在军营里无数个兵痞围着我大喊‘哈里路亚’,要老子赐福给他们…”

“你干了什么事?”

“我只是午饭的时候在队长的饭菜里添了一小坨屎,而他吃下去了…”

高胜男:“…”

PS:实在抱歉,晚一点更新的结果晚到了早上…

昨晚喝醉了,回家倒头就睡,连招呼都忘记跟大家打了…

流浪的军刀是个性情男人,而且是个有很多故事的男人,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

第二卷 回归 第200章 天衣无缝

第200章 天衣无缝(第一更)

挖坑给自己跳这种事情叶欢几乎每天都在干,而且不厌其烦。

一次又一次的阴何平,何平再一次又一次的报还回来,这是蓝剑大队每天训练之余的必播插曲。

当然,何平对叶欢已经算是极大的手下留情了,若换了别的队员敢这么整队长,死相一定比叶欢难看多了,之所以对叶欢留情,不仅仅因为他身后站着一个军区首长,更重要的是,一个普通人能在如此艰难险恶的训练中硬撑过来,跌跌撞撞勉强能够跟上其他战友们的训练进度,虽然何平从不夸奖他一句,但心里对这个新兵蛋子还是很满意的,甚至可以说是佩服。

心存爱惜之下,对叶欢的恶整行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算了。

特种部队不像别的部队那样对纪律有着非常严格的执行度,实际上能被选进特种部队的人除了文化和军事素质过硬以外,最重要的是性格,性格必须要有点出圈儿的,有点调皮捣蛋的,不循规蹈矩的,叶欢恰恰很符合这一点。

军营里的战友们对叶欢却佩服得五体投地。

完不完成训练任务是其次,敢于跟命运互开玩笑那是正常,敢跟队长开玩笑那才是真正的勇士。哪怕这位勇士被恶魔般的队长扒光了钉在十字架上,赤身裸体扮耶稣,也不影响大家对这位勇士的崇拜心情。

高胜男的电话对叶欢来说只当是解了闷儿,他没怎么放在心上,毕竟他现在的身份是军人,没时间也没本事去帮她破案,真不知道现代人都怎么了,为了一株烂花烂草而杀人,是大家的价值观扭曲了,还是人命已经不值钱了?

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变得让叶欢越来越看不懂了。

这些天叶欢的训练强度更大了,每天累得快趴下,也不知道是不是何平故意整他,据说是卫戍军区下来了命令,一个月后要与西南军区进行一场陆空军种联合军事演习,而蓝剑特种大队在这次演习中无疑要充当卫戍军区的王牌尖刀部队,在这场演习中的位置非常重要,如果说两军各种常规化武器以及野战部队的素质是恒量对比,那么双方的特种部队便是这场演习的变数,演习的胜负就看这关键的变数如何变了。

叶欢不懂这些军事上的东西,他只能被何平不停的训练,训练,无限的激发自己身体的体能,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已经绝望,可何平一顿老拳揍过之后,便突然又跨上了另一个不可思议的巅峰。

有时候想一想,叶欢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欠揍,或者说何平已经把他操练得心理扭曲变态了,一天不受虐几次就不舒服,这实在令人惶恐…

芙蓉暖帐,*光乍泄还掩,旖旎的粉色灯光下,一对赤luo的男女在被中颠鸾倒凤,似露未露的雪白身躯紧紧纠缠在一起,暗室中发出**的轻吟,不知过了多久,风停雨歇现晴阳,锦织绣被中露出仍旧喘着粗气的两人。

男的却正是沈睿。

啪的一声脆响,女人露出了雪白的双臂,细心为沈睿点上了一根烟,塞到他嘴里,嘴角露出满足而幸福的笑容。

她了解这个男人,了解他更甚于了解自己,她知道沈睿平日不抽烟,唯独在**事后才有一种抽烟的冲动,因为沈睿平日太冷静,只有这个时候才是他唯一心跳加速的时候,而他不喜欢这种心跳太快的感觉,所以需要一根烟平静一下心绪。

“睿,你越来越强了…”女人将头斜靠在他肩上,感受那熟悉的心跳和味道。

沈睿淡淡一笑,没有说话,深深吸了一口烟,强烈的尼古丁刺激,令他的胸腔猛然收缩了一下,他眯起眼睛,烟雾中他的表情越发令人看不通透了。

“睿,你真把那株梁祝送给你三叔了?”

“嗯。”

女人脸上露出忧虑的表情:“睿,我有点担心,你太疯狂了,难道不怕事态不受你控制吗?”

沈睿温文一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世上有什么东西真能完完全全控制住?尽力而已。”

“现在警方已立案调查了,你说你派的那个人做得天衣无缝,可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天衣无缝?万一警察找到线索抓住那人,可就把你挖出来了…”

“警察抓不住那人的,这个时候估计他已经沉进了南海深处喂鲨鱼了。”沈睿的脸上露出了阴森的笑容。

女人浑身一抖,接着又死死抱住了他的手臂,抱得很紧,垂头发出一声幽幽的叹息。

赶尽杀绝本是他的行事风格,她早该清楚的。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她林姗爱上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而她却如饮毒药,甘之若饴。

“睿,你三叔一直提携你,帮助你,在沈家他可以说是你最大的靠山,你为什么要送他那株要命的梁祝?靠山倒了你以后怎么办?”

沈睿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淡然笑道:“靠山?我为什么一定需要靠山?为什么我不能成为别人的靠山?…罢了,林姗,不说这个,有些事情你们女人不懂,我想要什么,你也不懂。”

林姗俏脸一黯,接着又露出了笑容:“好,不说这个了,睿,今天我爸又说要介绍某个战友的儿子给我认识,他急着把我嫁出去呢。”

沈睿目光闪烁几下,笑道:“林参谋长这么急着抱外孙了?”

“睿,你…你什么时候…”

“林姗,你再等等,等时机成熟了,我会跟家里那个离婚,你知道,我和她并无感情,跟她结婚不过是沈家指定的联姻罢了,最多再过半年,我布置的事情差不多有结果了,那时我可以毫无忌惮的跟她离了,然后上你家提亲,林参谋长与我沈家的五叔相交莫逆,想必他不会拒绝女儿嫁我…”

林姗露出了最美的笑容,软软倒在沈睿怀里,呢喃道:“好,我等你,等多久都愿意,你知道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

叶欢又休假了。

军事演习在即,蓝剑大队已取消了所有士兵的休假,规定必须每日每夜的训练,但叶欢还是想法子逼得大队答应了他的休假。

叶欢用的法子很简单,就是坐在何平办公室门口目光呆滞的磨着他的军用匕首,偶尔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疯子般的笑声,何平倒是不为所动,但政委耿志军受不了了,不说叶欢那疯子般的笑声是不是装出来吓人的,单说那匕首磨在石头上的刺耳声音就足以让人倒牙了,再让叶欢磨个几天,估计耿志军也会变疯子。

得到一天假期的叶欢跟脱缰的野驴似的撒欢离开了军营。

这些日子训练强度徒然加大,他实在有点吃不消了,说什么也得休息一天,不然他真怕自己会崩溃,然后闯进军火库里抢把冲锋枪把何平突突了。

进了市区,叶欢来到猴子和张三住的房子里。

上个月,叶欢用会所分的红利给猴子和张三在市区买了一套四居室,一百八十多平,花了四百多万,现成的精装修,家电三气皆全,拎包即可入住,产权上写的是张三的名字。

对兄弟叶欢向来很大方,猴子如今得了500万的初期投资,正全心全意的扑在事业上,立志要打造一个全国最顶级的游戏工作室,兄弟有了事业心是件好事,叶欢自然不遗余力的支持他,如今叶欢有了名流会所这个会生金蛋的母鸡,手头也活泛了许多,除了猴子需要的500万初期资金,叶欢早已给他准备了一个亿的后期投资,按游戏文盲叶欢的原话来说,就是用钱砸也得给兄弟的工作室砸出个名气来。

相对而言,张三的特长便有点上不得台面,叶欢自然不能厚此薄彼,于是这套四百多万的房子便送给了张三。

张三得了房子乐坏了,二话不说便住了进去,同时也给猴子和叶欢一人发了一套钥匙,每个人分配了一间房。

还有一间房空着,但张三有一天默默从外面买了很多适合女性用的东西,包括梳妆台和粉红色的幔帐。

叶欢呆楞许久才知道张三的心思,这间空房他是为乔木而准备的,不单单是叶欢,一起长大的猴子和张三也在默默的等待乔木回来住进这里,像以前一样过着简单而幸福的日子。

这里算是哥仨儿暂时的窝了,叶欢回京城的第一件事便是回张三的房子落脚。

房子很大很宽敞,脚下的原红木地板光可鉴人,叶欢开门进去后发现只有猴子在家。

“欢哥,今天怎么回来了?又休假?”猴子从电脑屏幕上抬起头。

“我把我们队长的妹妹泡了,队长要我出50万块的彩礼娶他妹,我跟他说**妹的,没门儿…结果他就把我揍了一顿,让我复员回家了。”

猴子两眼发直,陷入呆滞状态:“真的假的?”

“假的,这话你也信,被张三那二货传染了吗?…对了,三儿人呢?”

“张三…他在小区外面的诊所打针去了。”

“打针?他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