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只好放弃这种热心过甚的鼓励。

当然,叶欢并非真的游手好闲,他其实很忙。

他忙着散尽家财。

这实在是个很震撼很另类的决定,不过却早在叶欢的计划之中。

沈睿事件结束后,他便联系了欢乐基金的人,把他名下所有资产的收益全部注入基金会,并且以后的收益也是如此,目前的收益主要是名流会所,在柳眉的精心打理下,名流会所已给叶欢创造了十几亿元的资产,叶欢一股脑儿干脆全部给了欢乐基金,至于北非那座铀矿,由于沈睿已死,他名下的9%股份顺理成章的由叶欢接过,叶欢也与欢乐基金签定了协议,北非铀矿一旦有了盈利,其所有的盈利也全部由欢乐基金接收。

这是个疯狂的决定,至少沈家老爷子知道以后气得两天没吃下饭,直叹家门不幸,出了这么一号败家子儿,每次叶欢去看他,老爷子便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根丈八蛇矛,舞得虎虎生风满院子追杀叶欢,叶欢充分发挥了他不要脸的本质,任凭老爷子怎样痛骂,他总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不解释也不生气,老爷子打多了骂多了也腻了,只好叹口气随便这翅膀长硬的孙子怎样了。

叶欢为什么要给欢乐基金注入这么多资金?为什么倾其家产?

别人说他傻,说他败家,可他身边的兄弟和女人却不这么看,他们知道叶欢一直有个愿望,古人曾有诗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叶欢的愿望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他要在全国范围内盖很多家福利院,免费给那些无家可依的孤儿们提供食宿,免费给他们看病,免费让他们读书…

这是个很烧钱的理想,没有充足的资金后盾,理想怎么可能实现?

人这一生总要有点理想的,有的人的理想不过是三餐温饱,或是考个好一点的大学,有的则需要数以亿计的金钱来铺路筑基。

叶欢当然也要有理想,尽管规模有点大,尽管很费钱,可它…总归是理想。

有理想,才叫活着。

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月,两个月前正是叶欢和沈睿各出机谋,斗争白热化的时候,叶欢担心沈睿拿自己身边的女人要挟,于是不由分说,派人把周媚三女强行送到了宁海的乡下,事件结束以后,叶欢一直滞留在京城,陪着猴子和张三复健,乔木和周媚她们仍旧留在宁海,这两个月竟出人意料的没来骚扰他。

直到昨天,乔木打来电话,冷冷问他是不是忘了宁海还有一媳妇儿,以及一堆跟他纠扯不清的暧昧女人,叶欢这才讪讪表态,很快就回宁海。

瞧瞧,乔木用事实告诉叶欢,女硕士也是女人,也懂得争风吃醋,而且一开口便站在道德的上风口,一句话便以家花自居,周媚她们则毫无悬念的沦落为野花,再香的野花,…那也是野花,就乔木这通电话,周媚那几只野花是绝对没这个底气打的。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叶欢收拾行装准备回宁海,彻底解决这些桃色麻烦时,正在复健的猴子和张三不知发什么神经,死活闹着要和叶欢一起回去,不然就跳楼再摔断一条腿给他看,颇有“仗节死义,只在今日”的决然气概。

叶欢不忍心看这俩货再残废一次,只好答应,为了照顾俩伤残人士,叶欢还得打电话借老妈的私人飞机。

周蓉很大方,她的就是儿子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不过周蓉很担心儿子,她觉得儿子最近脑子有点毛病,怀疑是不是两个月前被流弹伤着了。

“你把名流会所卖了?”

“不是卖,它还在运作呢,只不过它以后的收益不关我事了,由基金会拿去建福利院…”

这显然不是周蓉关心的重点:“你把北非的铀矿也卖了?”

“不是卖,它也在运作,不过它以后的收益也不关我事…”

话没说完周蓉便打断了:“这些我不管,我只问你,是不是将来继承了腾龙集团以后,你也打算把它卖了?”

叶欢:“…”

这话不好回答,因为他真就是这么想的。

听到电话那头不出声儿,周蓉吓坏了,一个劲儿的追问:“你不会这么败家的,对不对?对不对?快告诉我,你其实还存有一丝人性的,对不对?对不对?”

叶欢:“…”

这话更不好回答了。

人性这东西定义很飘渺,得从两个方面看,理学经义里说“存天道,灭人欲”,大概就是说人性里面有太多譬如贪婪,自私之类的坏**,没有人性反而是件好事,不过周蓉显然不是这个意思,她就差没直接指着叶欢的鼻子骂他是畜生了。

“叶欢我告诉你,腾龙集团是我留给你的,它能保你下半辈子富贵无忧的过日子,你若敢把它卖了,老娘非抽死你不可!半年以后,我把集团交给你,你老老实实的回腾龙集团上班!”周蓉难得的对宝贝儿子发飙了。

“妈,做买卖这事儿我不懂呀…”

“不懂可以学,周媚什么都懂,她可以手把手的教你。”

叶欢重重叹气,他对做买卖真的没什么兴趣,一想到以后的日子只能坐在董事长办公室里,每天和上班族一样朝九晚五,还有忙不完的应酬,喝不完的工作酒,以及各种商业潜规则,各种金钱或美女的诱惑…

一想到自己的余生这么度过,叶欢就觉得浑身发毛,虽然他不懂商业,可也听说过,现代健康的家族式企业都是交由专门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打理,他们才是这个时代真正的商业精英,而企业拥有人一般都已退居幕后只管分红数钞票,如果由自己去经营,不但累得半死,还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把老妈一辈子的心血玩到破产。

继承股份可以,但经营还是算了,还是那句话,没有那么大的脑袋,就别戴那么大的帽子。

叶欢严肃道:“老妈,我要和你谈谈人生,聊聊理想…”

周蓉乐了:“哟,我儿子居然找我谈人生了,说吧,我听着呢。”

“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

“败家子。”周蓉丝毫不经思索,脱口而出。

叶欢脸黑了,他觉得找老妈谈人生简直是一种自虐行为。

“不对,…至少不全对。”

“除了这个称号,我实在想不出别的词儿能形容你了。”

“老妈,其实我只是一个混混呀,当初你在宁海见到我的时候,难道没有充分看清我的本质吗?”叶欢深深叹道。

混混是什么?

混混是胸无大志,混混是得过且过,混混披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注定不是过富贵日子的命。

身份是太子,可本质是草根。

这一两年,叶欢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般的变化,他有钱了,发达了,见识了富贵,也经历过生死,喜怒哀乐,世情炎凉,他一路走过,有时候或许走得狼狈,或许走得从容,可毕竟只是走过,不会驻留,对他来说,看过一路的风景,这就够了。

经历了这么多,他最想念的,却还是宁海老城区破巷口李老头儿炸的一块钱一根的油条。

这就是叶欢。

傻不傻?

很傻。

可是如果世上每一个人都能有一丝丝像叶欢这样的傻劲儿,我们这个世界或许会和睦许多。

周蓉沉默了很久,她好象渐渐明白儿子的心思了。

儿子并不是糊不上墙的烂泥,他有他的坚持,尽管他的坚持在旁人眼里看起来很可笑,但一个人只要还有自己坚持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是可贵的,扪心自问,到底谁才是可笑的人?

散尽家财何所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

周蓉叹息,叹息中夹杂着无限疼惜:“儿子,你知不知道你很傻?”

“不论是傻还是聪明,我都是叶欢,独一无二的叶欢,这世上只有一个叶欢。”

叶欢哈哈大笑,笑声里,傲意和豪迈风发。

ps:没完本呢,还有几章,只是收尾阶段,速度难免慢一些,早已跟各位打过招呼了,这几天正忙着新书的资料准备工作…

第二卷 回归 第292章 最后一个麻烦

第292章最后一个麻烦

叶欢和猴子张三悄无声息的回到了宁海。

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之所以这么低调,主要是怕被周媚三女知道,到时候四女齐聚机场接他,他上谁的车?上谁的床?

确实是个问题,目前叶欢想着的便是最好不要让四女聚在一起,所以能躲尽量躲着。

于是叶欢他们回到宁海后,连老城区都没敢去,思来想去,最稳妥的地方莫过于刚建成的福利院了,那里有吃有喝,而且弟弟妹妹们都在,可以暂作安身之处。

去福利院的车上,猴子忍不住道:“欢哥,老这么逃避下去不是办法呀,咱们在京城混了这么些日子,总算混得人模人样了,回宁海不说敲锣打鼓衣锦还乡吧,也不能偷偷摸摸跟做贼似的…”

张三不高兴了:“贼怎么了?贼招你惹你了?干嘛一说偷偷摸摸就非得联想到贼身上?贼不偷东西的时候走在大街上照样也堂堂正正的…哪像咱们现在这样,真他妈连贼都不如。”

说完一楞,寻思半晌,也不知道是不是把自己骂进去了。

叶欢精神头不大好,垂头丧气道:“人家犯了错好歹还能找个比如‘月亮惹的祸’之类的操蛋借口,我他妈当初脑子一热冲口说了一句不负今生,现在回了宁海跟过街老鼠似的,你们说,我他妈招谁惹谁了?”

张三冷冷道:“这会儿知道装无辜,早干嘛去了?人啊,特别是男人,本性比狼还贪婪,明明只长着一根二弟吧,却他妈整天想着把全世界的美女都占了,二弟一充血,‘道德’俩字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叶欢愕然:“三儿今天怎么这么深邃?”

猴子撇嘴道:“丫这是赤裸裸的嫉妒呢。”

“他有病啊?我有什么好嫉妒的?”

“估摸是蒂娜那洋妞的原因,欢哥你想想,人家大洋马用惯了特大号,肯定对中国男人的尺寸不大适应,三儿拼了老命估计也就勉强喂她个半饱儿,一想到你一个人却占了四个,丫心理肯定不平衡呀。”猴子嘿嘿怪笑。

张三怒了:“去你妈的,老子有那么差吗?”

猴子哼道:“你觉得不差?以前咱们哥仨儿每次去洗澡的时候,你都要跟澡堂子借把剪刀剪毛,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动机?”

张三面红耳赤道:“老子有什么动机?”

“突出主题。”

汽车载着张三气急败坏的怒骂声,一路向福利院飞驰。

宁海一家装饰优雅的咖啡厅里。

轻柔的钢琴声悠扬飘荡,淡淡的灯光如月光般洒落在咖啡厅的每一处角落。

角落一处不大起眼的卡座里,却坐着四位绝色倾城的女子,咖啡厅从开张到如今,可从没见过这样美艳动人的女子,更遑论一次便见着了四个,而且这四个好象交情很好的样子,卡座里不时传出她们咯咯的娇笑声。

只可惜美女的笑声很吝啬,几个不识相自恃风流倜傥,年少多金的富贵公子借故上前搭讪,美女们却纷纷敛起了笑脸,冰冷若寒霜,公子们若还不死心,厚着脸皮想继续搭讪时,卡座外面不知从哪个旮旯里突然冒出几名五大三粗保镖模样的大汉,横眉冷眼像拎臭虫似的把那些不怀好意的富贵公子们扔出了咖啡厅外。

一见这架势,咖啡厅里有眼力的客人们纷纷噤若寒蝉,敢情这四位美女不但长得绝色,而且还是大有来头的,轻易不可招惹呀。

卡座内,穿着一身玫瑰红长裙,化了一点点淡妆的周媚仿佛无意识的把玩着手中的红酒杯,俏脸早已染了一层淡淡的嫣红,酒意微醺的美眸在其他三女的脸上扫来扫去,嘴角勾出一抹玩味似的的笑容。

今晚,大家是赴乔木的约。

周媚,柳眉,高胜男,三女不知出于什么心态,不约而同化了妆,穿上自认为最漂亮的衣服,就连整天大大咧咧跟男人婆似的女警高胜男今晚也是一袭黑色及地的晚礼服式长裙,略嫌粗浓的眉毛临出门前似乎精心描绘过,英气飒爽中多了几分娇媚气质,用句古诗来形容,那就是“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

周媚端起杯,透过嫣红如血般的酒液,高胜男和柳眉微微紧张的神色落在她眼里,而一旁的乔木,却一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

周媚有点想笑。

谁说只有男人才懂鸿门宴?

女人办起鸿门宴来,照样也是杀气腾腾,风云变色。

是的,今晚这一出,在周媚三女眼里看来,就是一场不见硝烟的鸿门宴。

论心机,女人丝毫不逊于男人,她们更懂得掩藏情绪,她们在人前永远笑靥如花,甚至比花更娇艳,不管这笑容背后的真实面目是紧张或是幽怨,别人看不懂女人,只有女人才懂女人。

古人说:“胸有惊雷而面若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以这种理论为标准,满大街走的女人全他妈是上将军。

四个女人凑足了一台戏,这台戏现在仍在继续。

高胜男和柳眉笑得脸颊有些僵硬了,然而她们却不得不笑。

太费解了,乔木今晚找她们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二女心中惊疑不定,四人之间本不相识,促成她们相识的纽带,只有一个叶欢,若说她们有共同点的话,那么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她们都深爱着叶欢。

今晚…难道是大妇把她们这几个小妾叫出来准备摊牌了?

若她一定要自己离开叶欢,她们该怎么办?每个人都很清楚,乔木在叶欢心中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乔木若真发了话,她们和叶欢之间的事情就麻烦了。

所以高胜男和柳眉谈笑中眼神里难免闪过几丝惴惴之色。

唯独周媚是最淡定的一个,论心机,论智慧,论人情阅历,四女之中数她最丰富,夫人手把手的培养,这些年跟她打交道的都是政界商界里面老奸巨滑的角色,今晚这场面对她来说,简直是小儿科了。

四女各怀心思,说了一些自己工作生活中的新鲜事和笑话,气氛倒是十分融洽,可每个人总觉得融洽的气氛里,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流涌动。

性格直爽的高胜男最先沉不住气,一口饮尽杯中红酒,然后不轻不重的一拍桌子,正色道:“乔木,咱们认识这么久了,有什么话别藏着,今晚闲扯了不少,该说正事了吧?有什么话想跟我们说,你尽管直言。”

乔木和柳眉皆是一楞,周媚差点笑出声来。

这高胜男呀,真有意思,其实如果仔细把四人的性格分一下类,倒是挺有趣的。拿古代打仗做比方,高胜男应该是属于那种急先锋的角色,不管不顾的领着士兵先冲杀一阵,是输是赢冲完再说,而乔木,却是稳坐中军大帐的将军,任它风急雨骤,我自岿然不动,柳眉呢,便是后军压阵的预备队,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还是不动,——让急先锋动。

周媚她自己呢?想想大抵是帅帐中轻摇羽扇,冷静睿智的军师角色吧。

高胜男和柳眉提着心时,沉默许久的乔木终于说话了。

“就是叙叙旧,搞得那么杀气腾腾干嘛?”乔木不咸不淡道。

高胜男苦笑道:“乔木,别绕圈子了,我这人心直口快,你别见怪,若不是为了叶欢,你会叫我们出来叙旧吗?”

乔木淡淡道:“难不成咱们女人坐在一起就只能讨论男人?”

高胜男惊异道:“难不成你约我们出来不是为了讨论男人?”

乔木叹了口气:“化妆品聊过了,减肥丰胸也聊过了,今年新出的时装也聊过了,现在除了聊男人,还真没什么别的话题了…那我们还是聊男人吧。”

众女:“…”

这话说的,怎么跟叶欢那混蛋一个腔调儿?难道真有近墨者黑这回事?

乔木语气一顿,正色道:“好吧,言归正传,京城的事叶欢已经处理妥当,眼看就要回宁海了,他回来以后咱们怎么办?总不能四个女人和他一直不清不白下去吧?”

三女闻言一颗心徒然悬了起来,连一直淡定的周媚眼中都不易察觉的闪过一丝紧张之色。

乔木叹道:“都怪咱们命不好,碰到这么一号蓝颜祸水,也不知道咱们的眼睛怎么长的,偏偏就看上了他,别的女人都是一人吃一整个蛋糕,咱们长得不比别人差,却要四个人分一个蛋糕…”

柳眉嗫嚅着嘴唇道:“乔木,你…是不是不想看到我们和叶欢再有什么来往?”

高胜男一听,俏脸瞬间苍白了。

乔木没答她,扭过头对周媚幽幽道:“你还记得当初我被沈三叔逼走那天,我嘱咐你以后代我好好照顾叶欢么?”

周媚咬着下唇点点头。

乔木叹道:“其实那天我以为自己永远也见不到叶欢了,所以我把他托付给了你,给了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阴差阳错,谁会想得到叶欢那么执着,去欧洲把我救回来了呢?回来以后,我听胜男说过他和你们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这些日子我一直挺矛盾,不知该怎么办,如果你们都是那种贪慕钱财的虚荣女人倒好办了,偏偏你们不缺钱也不为权,都深深的爱着他,都是那么的善良,都与他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甚至还为他挡过子弹,救过他的命,要我逼你们离开他,我怎么开得了口?将来若被叶欢知道是我逼你们离开了他,他纵然嘴上不会说什么,可心里终究不舒服的,我和他将来怎会有幸福?”

三女渐渐垂下头,神情一阵恍惚,仿佛陷入了当初那遥远而美好的回忆中。

“乔木,对不起…我,离不开他。”高胜男垂头流出泪来。

周媚和柳眉什么都没说,只是默然点点头。

乔木苦涩一笑:“我们都离不开他,可是,我们的一生还很长,不能永远这么没名没分的跟他混下去吧?我和周媚压力还算小,毕竟我们都是孤儿,柳眉,胜男,想必你们家里给你们很大的压力吧?女孩子年纪渐渐大了,最着急的还是父母。”

柳眉点头黯然叹道:“这些日子我爸催过我很多次了,最可恼的是,我爸不知怎的,对叶欢的印象特别好,要我非他不嫁,而他收女婿非他不收,老催着我结婚,我都不知怎么面对,最近只好从家里搬到了外面住…”

高胜男也点头:“我和我爸也吵翻了,我爸本来不怎么喜欢叶欢的,可他思想挺保守,说什么既然定了那就赶紧结婚,我的脾气不怎么好,每次提起这事我就跟他吵,跟柳眉一样,我也躲着我爸,现在连他的电话我都不敢接。”

乔木叹道:“可怜父母心,也可怜了你们这份坚持,叶欢只有一个,分也分不出多余的,这事儿倒是难办了…周媚,你呢?”

周媚俏脸不知怎的慢慢红了,垂头低若蚊讷般道:“我…我可什么主意都没有,反正我从小是被夫人养大的,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们可以无视我,反正我就是一丫鬟,夫人说,说…”

“夫人说了什么?”

“她说…咱家不差钱,娶多少都养得起。”周媚红着脸,说完却噗嗤一笑,自己先乐了。

众女顿时哭笑不得,这位未来的婆婆…唉,难道也被那混蛋传染了?

乔木脸色阴晴不定,终于一咬牙,坚定道:“如果你们确定要跟那混蛋一辈子纠缠下去,那咱们就把眼前这一关过了,不能让你们和家人生了隔阂…”

众女愕然之下齐声问道:“怎么过这一关?”

“让叶欢分别和胜男,柳眉结婚!”

“啊?”众女大惊失色。

乔木白了她们一眼,神情说不出是气恼还是无奈。

“结婚是形式,做给你们的父母看,不过你们和他的结婚证只好办张假的了,这是我的底线,我和他必须领真的证。”

这句话一说出来,众女顿时大感佩服。

到底是双料女硕士,脑子够活泛,结婚办酒席都是虚的,领到的证才是真材实料受法律保护的东西,别的不说,单就那张证,足以保证乔木以后的大妇地位了,将来惹她不爽,随时可以把她们扫地出门,她们连官司都没地方打。

“可…可是,同时跟两个女人结婚办酒席,万一被父母知道了,怎么办?”柳眉忐忑问道。

乔木深深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们是女人啊…”

“什么意思?”众女齐声愕然问道。

“意思就是,女人的麻烦,一般情况下都是男人帮咱们解决的,至于男人怎么解决,那就不关咱们的事了…”

ps:别骂,不会太监的,最后几章才太监这不有病吗?只是最近忙着找新书资料,当然,我不会告诉你们顺便玩了玩游戏,下本新书上传会很快,构思和骨架大概差不多了,本书完本以后便下笔存稿,存到2万字就发,咱也赶一口热乎劲儿。

第二卷 回归 第293章 终章(上)

“苦难”这个词儿不一定只用在女人身上,过去数千年来女人受的气,近几十年女性同胞们全找补回来了,有时候甚至明明属于女人的苦难,她们也有办法把它转嫁到男人身上,从生物进化观点来看,女人这几十年明显比过去数千年进化了许多,而男人…很遗憾,男人还没意识到女人已经润物细无声般的悄然超过了他们,他们仍然不慌不忙,只是偶尔发一通奇怪的感想,比如妇女渐渐能顶半边天了,比如妇女渐渐把男人的天也遮住了…

叶欢是男人的典型代表。

回到福利院才一天,他便接到了乔木的电话,叶欢对别人满嘴冒泡儿没一句实话,对乔木却不敢有丝毫隐瞒,老老实实告诉她自己已经回到宁海了。

乔木的声音一如往常般清冷恬淡,只有叶欢才能从她的声音听出浓浓的思念味道,她别的话没多说,只叫他回老城区。

于是叶欢又赶紧叫了车,在老院长的笑骂中屁颠儿屁颠儿回城。

老城区仍是老样子,狭窄的巷道,斑驳的围墙,以及如同被岁月冲洗过似的老楼,孤独的静静矗立在闹市中。

看着熟悉的老楼,熟悉的街坊,叶欢心中五味杂陈。

在这里度过了青涩的少年,在这里哭过笑过,为生存挣扎过,也是从这里走出去,走到外面的世界,亲眼见证,亲手创造了一段不平凡的人生,从到终点,又从终点回到,这才发现,原来过尽千帆皆不是,经历了那么多的繁华,最想终老余生的地方,仍旧是这一栋破旧的老楼。

站在巷口,叶欢突发几分豪迈,忽然大声朝巷子叫道:“我叶欢又回来了!”

颇有几分胡汉山衣锦还乡的意气风发。

巷子里走动的街坊邻居们纷纷一楞,扭头看到叶欢,那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坏笑,熟悉的痞子模样,巷子里顿时一阵寂静,不知过了多久,邻居们仿佛小摊贩遇到了城管,良家少女遇到了流氓似的,呼啦一声炸了锅。

“这坏小子回来了,老马,快,回去把你家的门锁换了…”

“老刘,你家门廊子上挂的腊肉赶紧收起来!”

“老张,你家闺女十六了吧?赶紧藏起来,这小子前年趴你家浴室外面看你闺女洗澡来着…”

“我这就去!唉,我闺女前年才十四啊,这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