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着那日尉迟小姐看到自己受伤,脸带担忧的神情,王玉朗不禁将手帕嗅了嗅,又贴在自己的嘴唇上,手指抚摸着手帕上细密的针脚,痴痴地回想着心上女子的如画眉目,一时又想象着自己与尉迟小姐,真是如戏文里一般,违抗了父母之命,趁着月色私奔,寻一处桃源过那举案齐眉、夫妻琴瑟的神仙日子……

  突然在长廊的另一侧,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王公子的手帕还真是花样别致,不知可否给本王瞧上一瞧?”

  王玉朗闻言一惊,抬眼一看,只见一个身影高大的俊朗男子,身着一袭黑色的长袍,正负着手立在一旁,一双利箭般的深目正紧紧盯着自己贴在嘴边的方帕之上。

☆、第 9 章

  王玉朗压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二皇子,方才又是做了轻浮之举,一时间有些惶惶尴尬。

  只是这骁王为何会单单问起他手里的这方手帕?

  说话间,骁王矫健高大的身影已经慢慢走了过来,长指一伸轻而易举地从他的手里将那方帕夹捏了过来。

  王玉朗有些瞠目结舌,只觉得这个平日话语不多,一贯冷峻的骁王今日可是反常得很,有心去夺回他手里的心爱之物,又不敢造次,只能躬着身子,等着骁王“欣赏”完那方帕。

  骁王半垂俊眸,看着手里这熟悉的绣纹图案,可真是如出一辙,就连那最后针略显笨拙的缠头跳线也是分毫不差……那尉迟飞燕随后送出的绣品,他也命人如数收回,不曾流入市面,虽然绣品明显出至两手的手法,可是不知为何,霍尊霆一眼便认为,那拙劣些的该是那尉迟飞燕的手笔。

  如今看到这熟悉的针脚,他缓缓开口道:“这绣纹是鞑靼花,耐寒而不畏暑热,倒是生命力顽强的很,只是这样的纹饰倒也罕见,不知王公子在哪里购得,本王也想要一块呢。”

  王玉朗期期艾艾道:“这些小物都是府里一应选买采购,也不知下人从何处买来……”

  骁王浓眉微微一挑:“哦?若是下人选买之物,恐怕王公子不会这般如获至宝,贴息温存吧?难不成……是哪位红颜亲手刺绣贴心相赠?”

  若是至交好友相问,王玉朗早就羞涩一笑,犹自默认。可是如今问话的人乃是大齐的二殿下,又是那乐平公主的兄长,该如何回答就略显微妙了。

  最近这些风风雨雨,虽然有些伤及男儿真我自尊,可是也有一样好处,父亲一心高攀的这门亲事恐怕是不成,可是看那父亲的架势,似乎还不甘心,前些日子又遣了母亲去宫中面见皇后,只说自己的儿子本性纯良,还是个在室之处男,所以脸儿小些,倒不是真上了床榻就一蹶不振,似乎是想求着皇后再派宫女试婚。

  那般屈辱,哪里还需要来第二次?当下王玉朗咬了咬牙道:“不敢欺瞒骁王,的确是小人红颜相赠之物,承蒙皇上眷宠,愿意将金枝玉叶许配给小人,可是乐平公主似乎心有不喜,而且小人老早便是心有所属,还望二殿下在陛下殿前进言取消了这婚事,不然如此这般,只怕是会凑成怨偶一对……”

  说到这,他悄悄抬头去看骁王的脸色,只这一看,便是唬得心一抖,只见那骁王的脸色阴沉,一双眼睛半眯,正用一种骇人的目光直盯着他。

  过了一会脸色才慢慢和缓下来:“ “王丞相的公子倒是好胆色,居然敢当着本王的面嫌弃本王的妹妹,只是不知你这番话语,入了父王之口,你们王氏一门是凶多还是吉少?“

  说着将那手帕在手里微一用力便扯碎开来,微微甩手扬甩在了地上:“此话到本王这边打住,不然卷拂了皇家脸面,你的那位红颜……恐怕也是难以周全……”

  说完,骁王便冷冰冰地转身而去。徒留下王玉朗一脸心疼地看着满地的残布碎屑。

  再过三日,不知为何,早就有心要替女儿换掉驸马的皇后突然改了主意,宫里又派了宫女前来一探驸马“短长”。

  皇家圣眷难再辜负,这次的丞相府倒是做足了准备,命伺候王玉朗的婢女在他的饮茶里下了一瓶青楼里男子常用的壮阳迷药,待得儿子焦躁难耐时,才让那宫女进去,此番倒是顺遂,那药性太过霸道,王玉朗昏昏沉沉间便是抱着冰凉的身躯依着本能行事,足足折腾到了后半夜。

  听着门内儿子略带哭腔的粗喘,还有那宫女的声声娇喘,听房的丞相夫人看看守在门口,也面带满意之色的宫中教养嬷嬷,便是缓了口气,心知自己夫婿在朝堂前的难堪算是在摇晃的床第间尽解了……只是一会天亮莫要忘了给试婚的宫女,还有这些个嬷嬷们使了银子,在太后面前可要美言一番才好。

  不过尉迟飞燕可没有想过一方手帕会引起什么轩然大波?

  她的心思都花在了粥铺之上。堂弟虽然入学了,可是以后的学费倒是要早早的积攒出来。最近天气渐热,天色渐长,皇帝效仿前朝颁布诏令,在城西开辟了一条街市,每逢月初月末两天,允许西市长街店铺经营到亥时。

  大齐随了前朝的风气,民风开放,许多府宅的千金贵女,因着白天太阳太过灼烈,都偏好在夜市开放这天,逛逛长街吃些小食,随便趁着夜色的掩护,与那交好的公子书生在人群里擦肩而过,眉目传情,所以出手阔绰的客人不少。

  飞燕一早便打听到了,只要花五串铜钱的税银就可以在夜市设摊,所以皇帝颁布诏令的第二日,便早早去了西市长街,跟千绣斋的掌柜讲好,借了他店铺旁的一块地方摆放了两张桌椅,如果有去他绣坊买东西的顾客,倒是可以随便在粥摊上坐一坐,若是饿了便食上一碗清粥。

  可是第一次在夜市设摊后,满满一大锅的热粥却是一碗都没有卖出去。下了学堂前来帮忙的敬贤看着那一锅粥,想着这几日白天的生意也不是很好,便泄了气地说:“堂姐,我们还是回去吧,不要在这平白煎熬着时间了。”

  尉迟飞燕心里也是有些发急,她想了想,解了围裙带着鸳鸯在夜市里的摊贩前来回走了几圈。她发现凡是卖甜水瓜果的摊贩生意尤其得好,顿时有些暗骂自己发了蠢,竟是没想到现在已经是夏季,就算到了晚上是暑意未全消退,那热腾腾的粥食哪里是咽得下去?

  慢慢走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前,尉迟飞燕低头不语。突然问道:“敬贤,你还记得小时,我们跟着叔伯他们去宫中宴饮时吃的冰粥吗?”

  敬贤不知堂姐为何会问,不过现在正是热得顺着脸庞滴汗,听堂姐这么一说,倒是想起了昔日的安逸生活,若是几年前,他只怕是在自家的书房里,边食着冰镇的瓜果,边享受着丫鬟婢女摇曳的绢扇清风呢!哪里会像现在,守在热气腾腾的锅灶前,为了几个度日的小钱,点头哈腰?

  一时间少年的心境晦暗得很,便有气无力地说:“堂姐,提这个干嘛?就算记起又是有何用,只怕以后再也吃不到那般的消暑美食了。”

  飞燕轻轻一笑:“那可未必!”

  当年宫中宴饮时,她记得自己吃的那一味是御膳房提供的什锦水果冰粥。御膳房的厨子们选取了西域进贡的小核蜜枣,还有大颗的龙眼,切下果肉再配以江南稻香镇出产的特质贡米,熬煮化成米糊后。送到皇宫地下的冰窖中冷冻,待到食用的时候,再切成小块放入到金盏之中,含在嘴里冰冰凉凉,待到融化开来时,那米糊黏腻香软,倒是省了口齿的切磨,真是绝好的消暑小食。

  既然想到了法子,接下来便是想办法烹制了。京城里如果不是大富之家根本不会有冰窖,这等街边小食,更是无缘用到那奢侈的冰块。

  飞燕干脆把这道清凉小食进行了一下改进,将稻米磨成了米粉后,再加水和冰糖熬煮开来,然后用打上了的冰凉的井水镇一镇,然后再配以切碎的甜瓜,冰凉香软还带着甜瓜的爽口,贪嘴的敬贤敬柔两兄妹吃得是赞不绝口。

  待到下一个夜市,这米粉小食因为用料讲究,比普通粥品贵了三倍的价格,依然卖的甚是畅快。一个晚上下来,飞燕数了数进账的钱银,竟是比往常五日进账的钱银还要多上许多,如此这般,倒是恨不得天天都是西街夜市开放了!

  数钱太过专注,她没注意到,千绣斋斜对面的酒楼上有个男人正直直地望着拨打着算盘的她。

  “骁王,既然已经确认出了这女贼首,为何不派人拿下?”说这话的人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一身青色的武生长衫,腰间佩挂着一把长剑。

  他是骁王的得力干将,名唤肖青。

  当年二殿下因为不熟悉此处地势,比不得常年在此经营的樊景叛军,又因为刚开始的轻敌,落了下风连连在白露山受挫,杀气正浓,便下令重金悬赏那白露山的贼寇军师诸葛书生。

  因为不知对方底细,肖青领命想法设法买通了白露山上的一个部将,辗转打听到那个战术狡诈异常的军师竟然是个妙龄女子。

  当听闻自己其实是败在一名女子手下时,骁王阴沉的俊脸直逼夺命的黑面阎罗,许是气急攻心,竟是难得地升起了好奇之心,又命他想方设法搞到那女子的画像。

  只是那樊景看护着自己的这名女军师甚是细心周到,一般人是不得见的,就连那个细作也不过是机缘巧合在山上见了一面而已。

  后来在叛军撤离白露山时,因为走得匆忙,遗落了一副画像,因为当时是扔进火盆焚烧时抢救下来的,边沿落款都被烧毁了,因不知这作画之人是谁,可是那被收买的部将亲见过那诸葛书生,只说这画像画得与本人□□不离十。

  当他将画像呈给骁王时,不知为何,那二殿下眯着眼看着画像久久不语,过了三日后,突然撤下了之前高额的人头悬赏,又唤回了派出去的刺客。

  在那之后,又是与白露山叛军交手过招了几回,许是这次骁王沉下了心神,竟是屡屡重创了白露山的义军,可是他总是觉得那二殿下似乎手下留着情面,几次明明可以赶尽杀绝,竟有些放水的嫌疑。

  就好比现在,这个女贼首不知为何离开了已经自封为王的北域宣王樊景,竟然跑到了京城卖粥,一看便知必然有诈,可是骁王竟是不管不顾的,似乎大有等着这女贼首一路贩粥,开出分店之势。

  听闻了肖青的问话,骁王依然往下望着,看着那个在粥摊前忙碌的女子,淡淡地说道:“她既然一心重归市井,便是感召了父皇对天下的隆宠,知道大齐才是民心所向,既然如此,本王自然是要给她一个改过向善的机会。”

  说完,便站起身来准备离开酒楼:“一会本王要去城外巡营,吩咐好你派下的人手,看住这尉迟飞燕,若是有叛军前来寻她……务必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擒住前来接头的叛军。”

  肖青领命,便随着二殿下一同下了酒楼,可是刚刚出了门口,却看见一辆马车停了下来。只见一身便装的太子下了马车,看见了霍尊霆后,微微笑道:“二弟,好巧啊,竟是在这遇到了你。”

  霍尊霆见了太子,便向他施礼请安,然后说道:“臣弟还有军中事务在身,还请皇兄自便则个……”

  说完便是转身要走。可是那太子却抬起眼来,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那长街对面的粥铺,一眼便瞧见了十四岁的敬柔正穿着一身的樱花布纹的长裙巧笑嫣然地招呼着客人了……

  “前儿个,府里的管事说在这西街夜市上瞧见了你,原是还不信,日理万机的骁王哪有那个闲情逸致坐在闹市的酒楼消磨一个晚上,今儿遇上了为兄才是恍然,原来是这一朵迷人的夜来香,引得我的皇弟流连忘返啊!”

  太子颇有兴味地看着对街的那名小女子,眼角的余光自然扫到霍尊霆顿住了脚步。

  那肖青在一旁听得分明,心里暗骂:真是会装腔作势,哪里是凑巧,分明是老早就派人来盯着骁王的动向!虽然太子位分已定,可是二皇子实在是有些功高震主,莫说太子了,就连皇上也颇为忌惮。这太子表面仁和,却是个阴险狡诈之辈,不知他又要对自己的主子下什么样的绊脚绳?”

  骁王听了太子的话,顺着他的目光也看到了尉迟敬柔,静默了一会淡淡说道:“只是趁着闲暇,休憩片刻罢了,让皇兄见笑了。”

  霍东雷笑着手里的折扇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这长久不近女色才是让人笑掉大牙了,不如为兄为你安排一番,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男主,其实是个腹黑男,为何不上来就吞了女主?因为女主是带毒河豚属性,虽然味道甘美,总是要慢慢地料理呦~~~男主酱~~乃尊是个美食家哇~~~

  谢谢亲们的“生快”祝福,还有乃们毫不吝啬的二分分~~~

☆、第 10 章

  骁王微微一笑,恭敬地低头道:“皇兄的美意,臣弟心领了。只是最近父皇已经为臣弟指婚,若是这个时候闹出枝节来……倒是不好了……”

  说完他便再告辞上马走人了。

  霍东雷眼看着霍尊霆出了市集,才慢慢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方才霍尊霆倒是没打诳语,父皇的确是要给这个因为忙于南征北战一直没有正妃的二皇子指配一位良人。

  这位及即将成为正妃的女子,便是大齐的靖康王——沈茂公的女儿。沈公是齐帝老部下,也是至交好友,更重要是,他是大齐沈皇后的亲兄。

  沈家是新野豪强地主出身,家底颇丰,当年霍允揭竿而起,却手头匮乏,彼时沈公是沈家的掌权人,可是却也是个颇有韬略之辈,不但没有吓得撇清关系,反而极力支持,兵饷辎重皆有许家一力提供。而且在随后的战事征讨中,一向交友甚广的他积极联络各方豪强,为霍允扫清了不少障碍。

  更难能可贵的是,沈茂公极其会做人,从来不会在人前摆国舅爷的架子,就算现在掌管户部,身居高位,可是管理实务依然勤勉中肯,每日鸡鸣早已晨起,永远是第一个早朝到达的臣子。人都道这位沈国舅说话甚是有分量,平日话语不多,可他提的建议齐帝从来没有反驳过,甚得齐帝的信任。

  沈茂公有二子一女,大儿子颇有家父之风,做事沉稳,在户部帮助父亲料理政事;二儿子叫人失望些,一心喜好舞刀弄枪,便是个混不吝的刺头儿却也是京城十六卫的骁骑统领。

  至于小女儿沈雅静也是极出色,芳龄十五如一朵娇嫩的鲜花,这朵名贵娇花会花落谁家,一直是让人心悬。

  本来太子对这位表妹是势在必得的。太子在新野老家娶有正妻,可是后来在战乱之中,正妻李氏在乱军中丧命,虽然太子府里侧妃侍妾不少,可是太子太子妃一位一直虚悬。霍东雷心知若是拉拢了自己的这位看似低调,实则在大齐朝堂举重若轻的舅舅,那么自己的太子之位便更加稳健,便在自己的母亲沈皇后面前流露了这层意思,希望求得娇滴滴的表妹入了太子宫中。

  沈皇后也真希望自己宠爱的大儿成为弟弟的乘龙快婿,可是有一样犯难的是,那沈雅静打小儿便是有主意的孩子,一早便是恋上了自己的二表哥霍尊霆。

  这点上她倒是随了姑姑沈皇后的性子,虽然看着端淑娴雅,其实很有些自己的心劲儿,一旦打定主意便是人天王老子下令也是更改不了。

  霍东雷几次献殷勤都是铩羽而归,便指望着父皇下令指婚,将小表妹指给自己。可是没想到那沈雅静听闻了消息,竟是一个人进宫面圣去了,也不知说了什么,竟让父皇更改了主意,颁布了圣旨,将她指婚给了骁王霍尊霆。

  太子虽然对表妹谈不上迷恋,可是这等联姻背后的深意却让他彻夜难眠。父皇为何如此?莫不是改了立储的主意?圣心难以揣测,真是让人忐忑……

  不过二弟一向醉心军中事务,对女色倒是淡薄得很,虽然那许家表妹主动示好,可也没见他有多怜香惜玉,这次却反常地几次被个当街卖粥的小女子引得流连忘返……

  想到这,霍东雷的嘴角勾起了一抹阴险的微笑,回味着霍尊霆方才说过的话——“这个时候闹出枝节来,倒是不好”。

  这么说来,二弟的意思便是将表妹娶进王府里,再将这卖粥的小西施纳入自己的怀里,坐收渔人之利喽?

  “冲冠一怒为红颜”,乃是自古就有的佳话,却不知自己这位一向冷静自持的皇弟若遇到守护红颜的关卡,会是怎样的表现了呢?

  想到这,他转身望了望那粥铺里忙碌的粉红色的娇俏身影,冲着身后的侍卫道::“去,将骁骑营沈统请到太子宫中,倒是许久没有与他好好地饮上一杯了……

  过了几日,粥摊便来了位不速之客,一个满脸横肉的锦衣华服的粗壮公子带着几位家仆来到了尉迟家的粥摊。敬柔正在一旁洗着青菜,那公子进了粥铺后扫视了一圈儿,便盯住了面容姣好的敬柔,上下打量了一番,便犹自低声冷笑道:“倒是个模样可人的,难怪妖媚得叫我未来的妹婿移不开眼……”

  一旁的鸳鸯一看那公子神情不对,心里暗叫声不妙!

  敬贤去了学堂,小姐此时不在粥铺,与尉迟老爷一起去千绣斋与老板结算钱银去了。若是有人来找茬……。想到这,鸳鸯悄悄从菜板上拎起了剁肉用的菜刀。

  她的爹爹是名拳师,打小儿便在家中练习过拳脚,后来因为爹爹去世,她卖身葬父入了将军府,能成为了小姐的贴身婢女,也是因为有些拳脚,能护得小姐周全,所以这身武艺倒是从来没有荒废。

  可是想到这是京城,不再是白露山的地界了,想了想,便放下了菜刀,改拎起了新砍出来粗大的烧火棍。

  那一脸凶像的公子大大咧咧地坐在了椅子上后先是要了碗凉粥,没吃几口便怪声叫道:“啊呸!这么大只的蟑螂,你们这黑心粥铺的配菜倒是荤素齐全啊!”

  说着便从那粥碗里拎出了一只长须黑壳死“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