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天翼没问出所以然,自己下楼前前后后的找了一圈,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人,于是只能在寝室里徘徊,在转了几十圈之后,老五和老六回来了,看见季天翼颇为焦躁的在屋子里转圈,老六觉得奇怪,但还是绘声绘色的说,“今天楼下来找你的美眉和以往大不相同呀,我说天天给你传递情书,诶呀,你没看见,小姑娘脸色立刻刷白,还硬撑着不多问,哈哈,怎么说来着,这叫挺有正室的范儿,哈哈,老季,不然这个你就将就了得了,我看人也水灵漂亮,你要不喜欢,介绍我就最好不过了。”

季天翼在寝室排行老四,又偏偏姓季,有一天不知道怎么说起了古人伯仲叔季的排行方法,于是他们从此不叫他老四,只叫他老季,对此,季天翼也不过一笑应之,可是今天,他听老六这么叫他,心里却忽然觉得不舒服,只追问他,找他的人长什么样。

“挺文静的姑娘呀,大眼睛,长头发梳个马尾辫,弱质纤纤的,说话声音不大,不仔细听都听不清她说什么,”老六回忆说,“没什么口音,和咱们说话味道差不多,也是东北人。”

“你什么时候天天给我传情书了?”季天翼一听就想到了必然是林旭,只恨得牙根痒痒,老六平时就爱逗女生,每每胡说八道,不过他逗别人和他无关他也懒得理他,但是他这么和林旭说,林旭恐怕就要当真了。

“开玩笑嘛,看她好玩儿逗逗她,怎么了?”老六一脸莫名其妙,他这么吓跑过季天翼的好几个追求者了,也没见他急过,但今天,他脸色却是变了,这让老六心里有点儿没底了,他说:“这个不是真命天女吧?”

“回头找你算账。”季天翼跺脚,赶紧找电话,可是林旭到了北京,寝室里电话是多少他还不知道呢,先打给庞晗,庞晗刚返校,听说林旭居然已经到了立刻大呼小叫,说林旭居然偷偷地来,不叫她一起。又问了几个其他的同学,也都说没接到林旭的电话,他是真急了,福至心灵地直接打回家乡,打到林旭家里。

“你是?”是林妈妈接的电话,明显迟疑了下。

“阿姨好,我是林旭的高中同学,现在也在北京上大学,听说她到北京了,想和她联系一下。”季天翼说。

“哦,你姓什么?”林妈妈哦了一声,一边催促丈夫翻电话本,一边问他。

“阿姨,我叫季天翼。”季天翼只能自报家门,他不知道林旭有没有和爸妈说过他,心里不免有点儿忐忑。

“哦,知道知道,你们那一届,你们班数你考的最好。”林妈妈嘴上笑着说,眉头却蹙了起来。季天翼电话打到家里,就是说林旭还没他和联系,可是自家那个傻丫头都为了他巴巴地跑到北京去了,怎么可能他们走了两天还没和他联系?不正常啊,不对头。放下电话,她赶紧和林爸爸说,“林旭和季天翼是不是吵架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她都跑那么远了,你操心着急也帮不上忙。”林爸爸在看球赛,随便应了一句,没往心里去。

是呀,着急也是白着急,林妈妈叹了口气,翻出毛线,继续给林旭织新的毛裤。

这些林旭都不知道,只是当季天翼问她跑什么的时候,她也迷糊了,她跑什么呢?做了亏心事的人也不是她,于是她又甩了甩胳膊,才板着脸说:“把手放开,别抓着我,让人看见会误会。”

“不抓着你抓谁?”季天翼没想到林旭的火气这么大,愣了一下,又笑了。“有什么好误会的,大学不是高中了,老师不管谈恋爱的,再说我们光明正大,让你们学校的男生误会最好。”

“有的是爱被你抓着的人,去抓她们呗。”林旭冷哼,不理他后面说的话。

“那我就爱抓你,不爱抓她们行不行?”季天翼不放手,任凭林旭又甩又摇。

“你就骗我吧,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林旭挣脱不开。想起昨天小路上丽影双双,眼圈就红了,一脚踩在季天翼脚上,他爱打篮球,以前总是穿运动鞋,踩不坏,所以她看也不看地格外用了两分力,结果季天翼却“啊”了一声,不仅松开了手,还弯下了腰。

骗人,装的,她想着,转身跑开了两步,可是季天翼却没有追过来,她跑了几步就忍不住回头,结果看见路边已经有女生在向这边张望,季天翼蹲在地上,脚上没有穿运动鞋,而是穿了凉鞋,露出来的脚趾头上,红红的,似乎流血了。

林旭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现在穿的这双凉鞋是高跟的,是这个暑假妈妈新买给她的,说她是大姑娘了,要穿高跟鞋了,而鞋跟部分,为了美观,还围了一圈金属,踩在脚上,得多疼呀。

“你的脚怎么样了?”林旭赶紧跑回去,蹲在季天翼面前,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找纸巾,他的脚趾头果然出血了,她刚刚那一下子正好踩到了他的脚趾甲,这会儿指甲整个翻开了,鲜血淋漓。

“死不了。”季天翼苦笑,然后就看见面前的地上掉落了几滴水点,是林旭的眼泪。十指连心,是真疼呀,他不知道林旭为什么这么气他,只因为听了几句闲话吗?可是看她哭的这么难过,好像受伤的人是她一样,他又不忍心怪她了。

结果两个人在北京的第一次见面,一起去的地方居然是医院,幸而季天翼伤的不严重,除了碰掉脚趾甲外,没有伤到骨头,医生给冲洗了一下,又包扎了一下,就让他们回去了。

“还疼吗?”林旭坚持要送季天翼回学校,一路上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好像他都不会走路了一样。

“一般疼,能忍受。”季天翼握着林旭的手,“你也真狠心,那么用力踩我,这简直就是谋杀亲夫。”

“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穿的是运动鞋。”林旭喃喃地说,“特别疼吗?那怎么办?”

“没有特别疼,我打球,更严重的伤多了去了。”季天翼一见吓住了林旭,就反过来安慰她,摸摸她的头发说,“昨天没等到我,生气了?我是去了学生会,最近在迎接新生,事情多,以前没想到学生会这么忙,总开会,早知道就不去了。”

“你们学校很漂亮,”结果林旭却答非所问,就在季天翼觉得诧异的时候又说,“特别是女生,长的都很漂亮,也会打扮自己,哦,很多人喜欢你吧?”

“老六跟你胡说什么了,他就那样,有的没的,在他嘴里一过,就都成真的了,你别信他的。”季天翼站住,拉过林旭的身子面对自己,“你要不信,咱们一会儿回去找他,让他自己和你说清楚。”

“不用,我也没当真,这么正儿八经地去找他多不好。”林旭摇头,想想说,“我就是觉得,像你这么出色的男生,有女生喜欢也很正常。”

“你想说什么?”季天翼渐渐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表情严肃起来,仍旧把手摁在林旭的肩上。

“你能不能答应我,,”林旭仰起头,心里酸酸的,她想问他,那个黄裙子的女生是谁,可是,她有点儿害怕,怕他的答案,她只能说,“如果将来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不想和我在一起了,能不能麻烦你到时候一定要早点儿告诉我?”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季天翼有一会儿没有说话,眉头皱的紧紧的,觉得问题比他想象的更严重了,“你觉得我们将来如果分开,就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了?”

“嗯!”林旭吸了口气,点头算是承认。

“可是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我也是普通人,将来有一天,也许是你不喜欢我了,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季天翼叹了口气,重新拉着林旭向前慢慢地走,盛夏的风柔弱得仿佛不存在一样,但他却只觉得热,心里好像压着什么,沉甸甸的。他曾经以为,只要他和林旭在一个地方,就再不会有什么能让他觉得困扰,他有足够的能力,可以让林旭幸福快乐,可是现在看来,他还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侧头看身边的女孩,她是为了他才离开父母千里迢迢跑来北京的,是因为爱他,相信他,才这样义无反顾地牵着他的手的,怎么才能让她觉得幸福呢?

林旭被季天翼郑重地介绍给他寝室的兄弟,是在开学前的傍晚。那天季天翼本来就想带她去认识一下的,不过林旭不肯,刚病了一个晚上,又大哭了一场,再好的底子,看起来状态也糟糕极了。她知道季天翼不会在意别人怎么评价她,但是她不想让他没面子。

吃饭的地方是林旭学校附近的一家不大的馆子,季天翼选了这个地方,是觉得比较方便林旭过来,为此老三还笑他太为女朋友考虑,传出去会伤了一大堆女人的心。

可是一大堆女人的心和他有什么关系?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连爱玩爱闹的老六也哀叹他心狠面黑,嚷着一定要见识见识,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俘获了他的心。

而等到季天翼牵着林旭的手进来的时候,其他人已经在桌子前坐得整整齐齐。看到林旭,老六最先乐了,大叫“四嫂好”之后说:“先澄清一下,那天我确实和你开玩笑的。喜欢老季的女生确实不少,不过他可从来没给人家笑脸看过。情书这东西,别说请我喝一瓶可乐,请我喝一年的我也不敢拿回去,老季不肯收不说,女生那边我也没法交代不是,哈哈,所以,玩笑你可别当真,当真老季就和我真翻脸了。”

“点菜吧。主角都来了,就你长嘴了。”老五对林旭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转手把面前的菜单拍到老六面前,催他点菜。

“嘻嘻,弟妹,那天你该表明身份,”老三也来劲了,他说,“老季给你写信,我们都知道,哎呀,一写就一个晚上呀,霸占书桌不说,还不许我们大声说话。现在你来了就好了,不然隔三差五让我们一屋子男人整个晚上捏着嗓子说话,这日子还真不好过。”

林旭不好意思地笑了,她从来不知道季天翼这么霸道,也没见过他对女生不假辞色的样子,心里有点儿好奇,眼睛就盯着只看季天翼,这让埋头在菜单里的老六看见了,又逗她说:“我说四嫂呀,我们今天来这里可是吃饭的,你们老夫老妻的了,能不能别对自家的所属物流露出这么垂涎的表情?”

林旭被一句“老夫老妻”弄了个大红脸,可是周围一桌男生,她不看季天翼又去看谁?

垂涎吗?季天翼听了这话乐了,一把搂过林旭的肩,好笑地也歪头去看她,林旭这回是更不好意思了,干脆抬手蒙住了季天翼的眼睛。

他们旁若无人的亲热落在其他人的眼中,自然是哄笑成一片,只有老五若有所思的视线,混杂在一片说笑声中,在两个人之间转了又转。

季天翼名草有主的消息,在第二天天亮之后,以光的速度被传播开来。就连在另一所学校的庞晗,也接到了一个电话,打听林旭何许人也。不过这些林旭并不知道,他们是开学就进入了军训期,背着行李穿着迷彩服直接进驻训练营,包里有季天翼买给她的羽西的防晒霜,每天站军姿、踢正步、唱军歌,一顿能吃两个二两半重的大馒头。

九月的太阳热情似火,站了一上午军姿后,操场上陆续有几个女生晕倒了,被送到清凉处,且得到了几天的休息时间,这让其他人羡慕不已。

“我的身体素质不知道怎么变得这么好,这么晒也没晕。”为此,林旭在晚饭过后给季天翼打电话的时候说。

“我们军训的时候更热,苦不苦,累不累,和我们前几天的情况比较你就知道了,其实军训挺好玩的。”季天翼乐了,安慰她,“估计你这会儿也晒黑了,咱们下次逛街,终于不用当黑白双煞了。”

“讨厌,我才不要像你那么黑。”林旭摸摸脸蛋儿,上面的皮肤被晒了一天,滚热的余温好像还没散开。

“没事,你晒黑了我也不嫌弃你。”季天翼说,“乖乖的军训,等军训结束就快国庆节了,咱们到时候一起出去玩,北京好玩儿的地方多了。”

其实林旭还是很喜欢军训的,因为除了能磨练人的意志,锻炼人的身体外,还能模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朝夕相处荣誉与共,甚至相互扶持,是很多人一生可能都感受不到的情谊。

离开训练营的时候,林旭和班里的男生女生一样,从教官作总结时说的第一句话开始,就泪流满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是为这二十来天的辛苦,脚上的水泡、晒黑的皮肤,还是难舍这份军营情怀。这种伤感几乎持续到重新走进校园,他们在车上一遍一遍的唱着军歌,彼此依靠着,向过去告别,然后对未来充满憧憬。

高数的教材是早就发到手里的,考虑到教的都是底子比较薄弱的文科生,数学系来的老教授特意放慢了讲课速度,不过林旭还是中午一放学就打电话给季天翼,开口就说:“我想你了。”

“出什么事了?”结果这样的直接表白明显吓了某人一跳,差点儿要马上奔过来看她。

“高数太复杂了,我完全听不懂。”林旭哭丧着脸说,“以前你还能给我讲讲题,现在我完全听不懂怎么办?再请家教,太丢人了吧。”

季天翼在电话这边苦笑,问她,“大小姐,那你打算怎么办?”

“是我问你的,我该怎么办?”

“凉拌。”季天翼回她。

这天晚上,老六陈天明在寝室里急得转来转去,“十一”放假之前,他们系里要办一次舞会,这是他想了很久才想到的好机会,他们系的女生少,多半已经名花有主,所以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央求季天翼替他约庞晗来玩。

要说庞晗这姑娘,在陈天明看来真是很不错。人长得漂亮不说,还是那种一看就很聪明的。去年来找季天翼来得多勤呀,差不多三天五天准来一次,每次还不空手,要么是几个苹果,要么是一袋五香瓜子,东西不值什么,但是嘴甜懂事就招人喜欢,连一贯对女生不大理会的老大,也对她另眼相看。大约这个寝室,也就只有老五,阴阳怪气的,卧谈的时候说这丫头城府太深。要他说,有城府总比没有城府的好,谁放着聪明的女人不喜欢喜欢笨的?

不过去年陈天明是真没好意思开口,连想也没多想,毕竟是朋友妻不可欺,庞晗的意思明眼人不用看都明白,可是季天翼愣是毫无表示。他一直摸不准季天翼的想法,这老季是有女朋友,可是距离产生的不仅是美还有渐渐疏远的感情,要是一年之后他那女朋友来不了北京,他们八成就得分手,那庞晗是不是就会成为老季的下一个女朋友?虽然老五总说不可能,但是他还是不敢贸然开口,也怕庞晗对老季不死心,直接拒绝他。不过如今看来,他的担心多余了。

他一直想着这老季心心念念的女朋友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这一看,林旭文静娇弱,也是漂亮得我见犹怜,小两口好得蜜里调油一样,庞晗也再不来了,八成是死心了,机会终于摆到了眼前。

“你把我的头都转晕了,再转就出去。”就在陈天明越想越觉得事情靠谱的时候,冷不防睡在下铺的老五突然翻身坐起来,说他在地上走的趟数太多,影响了他看小说的心情。

“老季怎么还不回来?”陈天明也觉得屋子太窄,转来转去也就几步路,干脆一屁股坐在季天翼的床上,“我记得他今天晚上没课呀。”

“他应该在图书馆,刚才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了。”老五没吱声,倒是老三在铺上应了一声。

“他最近真是越来越用功了,看书看到这么晚还没回来。”陈天明郁闷了,季天翼从来不是一个就知道看书本的人,平常他也常去图书馆,但没待到要熄灯还不回来过。

结果季天翼赶在熄灯前回来,带回来的书让陈天明很是费解,居然是一本高数教材,还有几本辅导书。

“你们法学院也开高数了,不能吧?”他问,不过季天翼没回答,而是放下书,疾疾地去洗漱。

“喂,你们真开高数了?”老五是寝室里唯一一个和季天翼同班的,陈天明没得到回答,就拉着老五追问着。

“没有。”老五说,“但是会计专业好像必修高数。”

“二十四孝男友啊。”陈天明感慨,觉得此招值得学习,只是庞晗学的专业,貌似经常要绘图,他天生就没有什么美术天分,不知道恶补一下,来不来得及。

季天翼倒是很爽快地答应帮他约庞晗,然后想想又说:“我也叫林旭来,她还没有扫盲,正好学学。”

到了舞会举办的那天,庞晗果然早早儿地来了,还是在寝室楼下等季天翼,不过季天翼没在,林旭下午就过来了,他带着林旭到处走,这会儿不知道走到什么地方去了,于是陈天明当仁不让地出来迎接。

“季天翼呢?”庞晗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和他女朋友散步去了,都走一下午了,这会儿也不知道走到什么地方去了。”陈天明笑笑说,“时间快到了,要不咱们先去?”

“林旭来了?”结果庞晗倒没有他想象中的失落,而是很高兴的样子说:“这死丫头,我暑假回来她就军训去了,这军训回来,居然还没来找我报到。重色轻友,我就在这儿等她,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她,你着急就先去吧,省的找不到舞伴。”

我的舞伴就是你呀,先去有什么用?陈天明的心在哀号,嘴上只能说:“不急,我也没什么事儿,和你一起等吧,两个人说说话,时间能过得快点儿。”

“季天翼最近忙什么呢?”和以往一样,庞晗三句话不离这个名字。

“学高数。”陈天明说。

“他们也开高数课了?那法律专业明年是不是要在理科招生了?”庞晗没信,以为陈天明逗她玩儿。

“他们没开高数课,但是林旭他们专业开了。”陈天明觉得自己的话其实很打击人,但是,真相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的,适应适应就习惯了。

这天的舞会,陈天明到底只和庞晗跳了一支舞,庞晗整晚都特别开心的样子,一点儿小小的事儿也能引得她咯咯地笑个不停,而且嘴一直停不下来,她明明不认识陈天明的同学,但偏偏能和人聊起来。而且她大二了,交谊舞的扫盲工作早就结束了,舞步很是轻盈,在这样男多女少的舞会现场,这样活泼漂亮的女生自然受到欢迎,所以陈天明也只和她跳了一支舞,就不断有别的男生来邀请她,而她来者不拒。

刺激过头了,大约就是陈天明此时的感觉,悔不当初,但无可奈何,只能坐在稍微安静的角落里,看别人玩得开心。

林旭也很开心,她上次跳这种两个人才能跳的交谊舞,还是在幼儿园。那时候交谊舞正风靡,幼儿园也不正规,阿姨没事就让他们围成圈跳着玩,当然没什么舞步可言,就是瞎转圈,他们玩得开心,阿姨看着也开心。

而进入大学之后,系里也办过一次舞会,只不过因为他们系男女严重地不成比例,所以去的人很少。林旭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不去,她天生没什么乐感,自然也不乐意去丢人。不过和季天翼在一起就不一样了,她说不出什么地方不一样,只是感觉很踏实,不用担心太笨被人笑,也不用害怕那无可避免的异性碰触,他的手臂稳稳地环在她的腰间,有力的引着她滑步、旋转,然后在某个旋转的间隙,她笨拙着脚下不稳的时候,下颌轻轻抵住她的额头。

他的下颌总是会刮得干干净净的,以至只有到了这一刻肌肤贴近,林旭才觉得,这个拥着她的男孩已经长大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了,那种痒痒扎扎的感觉,新奇而又有趣,让她忍不住伸手轻轻地摸了摸。

“大庭广众之下,你这是赤裸裸地调戏我。”季天翼还没有被人这么摸下颌的经历,至少懂事之后没有。林旭的手指细腻柔软,他几乎是被蛊惑了,周围的人声鼎沸好像都在那一瞬间和他无关了,他只是抬手摁住她要收回去的手指,长久地停在脸上。

“妞儿,那给大爷笑一个吧。”林旭收不回手指,又被季天翼看的红了两颊,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顺口就冒出了一句。

“你把这贫嘴的功夫放在学高数上,就不用怕挂科了。”季天翼没想到这个时候林旭会这么给他神来一笔,怔了下,笑了,放开她的手指,自己掐了掐她的脸蛋儿,舞也不想跳了,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儿抱抱她。

“男人肉麻起来也真让人受不了。”晚上回到寝室,陈天明把郁闷暂且抛开,绘声绘色地讲述舞会上的见闻,说到季天翼和林旭忘情地凝视,到底忍不住叹了口气。

“那个庞晗不适合你,别白费心思了。”老五躺在床上翻书,这会儿冷冷地打击他。

“你没看老季那样子,真是宇宙洪荒天地万物都消失不见了,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样。我就是觉得他有时候挺残忍的,可以把一个女孩捧上天,也可以把另一个女孩丢到尘埃里。”陈天明说,“我也不是趁人之危的人,我就是觉得,庞晗这姑娘可怜。”

“她可怜?”老五哼了一声,“照你说,她和林旭早就认识,那就是一直知道林旭和老季的事儿,去年还这么天天往这儿跑,怀的什么心思?她要是真把林旭当好朋友,她能这么干?”

“你说这话就绝对了,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老季和林旭一天没结婚,机会还是人人均等的。”陈天明知道,他对于这件事情也觉得怪怪的,可是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错呢?难道就因为那个人喜欢着别人,他就不喜欢她了?他可以在心里偷偷喜欢庞晗,那庞晗自然也可以喜欢季天翼。

“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不过老六,我可得说一句,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刚刚洗了头,端着盆回来的老三插了一句。

陈天明想说这么说那是你们都不懂爱情,结果他还没开口,寝室门又被人推开了。

“怎么这么热闹,要熄灯了都还不睡?”季天翼大步冲进来,微微有些喘,额头上挂着汗珠,明亮的眼睛环视了寝室一圈,就匆忙拿着洗漱用品又冲了出去。夜色明明已深,但是他整个人看起来却容光焕发,沉浸在爱情中的人呀,陈天明想想,摇摇头,躺到了床上。

“十一”的假期,在千呼万唤中到来了,季天翼寝室里的老三王宁家住在北戴河,说这个季节那里虽然凉了点,但是风景还是不错,早早儿邀请了大家去游玩。林旭之前也没有去过这个著名的度假胜地,坐火车去的时候,就兴奋得不得了。

和很多当地居民家一样,王宁家里也盖了一栋小楼,一楼两个房间自住,其他的屋子就是一家小小的家庭旅馆。“十一”是一年中最后一个游客云集的旺季,家庭旅馆预约不断,不过王家人还是给他们留出了两间最大的屋子。

“我还没有看过日出呢,明天早上一定要叫我。”庞晗、林旭还有另外同来的两个女生住在一间房中,临睡之前,庞晗反复叮嘱林旭。

“定了闹钟,到时候大家都能听见。”林旭早有准备,特意把寝室里的闹钟带来了,在火车上,一直替他背包的季天翼还抱怨,她带的没用的东西太多,闹钟什么的带来做什么呀?不过林旭真不明白,那在他的心里,什么才是有用的东西。

像王家这样海边的家庭旅馆里都有一张日出时间表,“十一”的日出时间林旭看了又看还是没记准确,不过这会儿她已经洗过澡了,不想穿着睡衣跑出去,就把闹钟定到了凌晨四点。

十一的北戴河,白天还可以赤脚走在海边的浅水里,但是这一天中最黑的时候,海风却透着沁凉的感觉。林旭裹紧了身上的风衣,依然忍不住瑟缩,眼前的路黑的没有一盏路灯,只有他们一群人沙沙的脚步声。

“不知道今天早上会不会阴天。”站在海边的王宁仰头望天,月亮的光线还是很明亮的,周围隐隐有一层光晕。

“不会这么背吧,早起的虫子有鸟吃,咱们肯定能看见日出。”陈天明打了个哈欠,他真的没睡醒,是被季天翼和王宁硬拖起来的,说话有点儿语无伦次,自己还觉得很有道理。

“这话怎么听着别扭?”庞晗疑惑,问林旭。

“我听着也别扭,不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吗?”林旭哆嗦了一下,往季天翼的方向倾了倾身子。

“对呀,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哈哈,陈天明,你家的虫子也太厉害了,鸟都能吃。”庞晗乐了,在这个所有人都昏昏沉沉想睡觉,又黑又冷的早晨,清脆的笑声响彻整条小路。被她这么一说,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顿时乐成一团。

每每回想起那个时候,林旭总觉得,年轻真的好,可以这么简单的快乐,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个时候就好了。

北戴河最佳观日出的地点就是鸽子窝,他们去得太早了,公园根本还没开门,紧闭的大门里倒亮着一盏灯,不过和周围的黑暗对比太明显了,反而透着股绿光看着有点儿瘆人。

公园的大门口还等着另一群和他们一样来看日出的大学生,开始的时候彼此都没注意,后来陈天明问王宁有没有香烟的时候,那边突然有人叫出了他们的名字。

原来也是B大的学生,陈天明过去聊了两句就高声叫季天翼;“老季老季,这边!”

彼时季天翼正敞开风衣的扣子,把林旭裹在怀里,她素来就怕冷,这会儿整个人哆哆嗦嗦的,和庞晗抱在一起也不暖和,只能转而向他求救。

“老季,你看,我当是谁和咱们一样起这么早呢,原来是孙唯宜他们。”陈天明说着,领着几个人过来,经过公园惨淡的发绿的灯光一照,林旭侧头一看,顿时一愣。

“你也过来玩,怎么之前没听你提起,要不咱们一起来多好。”被叫做孙唯宜的是个长头发的女孩子,正跟着陈天明走过来,四周太黑,她是走得很近的时候,才看见季天翼搂着一个女生,两个人极亲密地贴在一起。她愣了片刻才说:“你女朋友?倒是给我们介绍一下啊。”

“那是我们系的孙唯宜,”季天翼打了个招呼,把怀里的林旭转个身子,仍旧环着她的腰说,“这是我女朋友林旭。”

“你好!”孙唯宜笑容有些僵硬,但仍得体,视线上下打量了林旭一圈。

“你好!”林旭扯动嘴角,她不太想笑,因为方才孙唯宜的侧面触动了她的一段记忆,这个孙唯宜,分明就是她第一次去找季天翼时,看到的那个和他非常亲密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