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哪里的流年不利,我总要被迫做出艰难的抉择。但龙颖说得没错,之所以我现在还能积极配合龙家的行动,甚至偶尔自己动手,是因为我相信原映雪暂时性命无虞。但天罗不止有一个龙颖,迟早有一天我会被丢到人生的岔路口,选择是要爱情,还是其他。

多年后我时常回忆这一夜,总觉得龙颖的问题有些操之过急。在情窦初开的少女眼中,爱情可以凌驾于生命及其他一切。也许过几年问我答案就会不一样。即使答案一样,也许也不再是因为爱情。

但在当时,我的答案有目.只有一个,就像我当时的瞳仁一样黑白分明。

龙颖离开的那个午夜,天启城下了漫天漫地的大雪,隐约有点擎梁山凛冬的意思。我目送他的玄色衣裳消失在雪雾中,像是记忆褪了色又定了格,只剩下灰白的浮絮。

我很奇怪,为何眼前的一幕如此惨淡,过去的种种却都还鲜明。中白山绿意葳蕤的仲夏夜,少年在月下扬起唇角,说今后成为我的家人,跟我同姓,你愿不愿意?

他大概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有着怎样的魔力。

我们做了十年同姓家人,欢苦与共,终于走到了宴席散去的时刻。最后他听到我的答案,笑了一笑,说,好,从今往后你姓龙也好,姓周也好,都与我无关。原映雪的事我不会再过问,你的事,我也不会再过问。

雪下了整整一夜,天色将明时分,我伏在桌上昏昏睡去,醒来时却是丽日晴空,一碧万顷。中州平原毕竟不是擎梁深山,那么大的一场雪竟然在短短一上午迅速消融,露出一个洗得闪闪发亮的天启城,明黄的琉璃顶倒映在靛蓝的天空,像一个不真实的梦。

我看着桌上一摊湿,心说不知哪个山头吹来的雪化在了这里。

若已注定离别,便当彻底忘却——龙颖教我的最后一件事。

5.

我在“后龙颖时代”里,颇过了一段辛苦日子。

现实方面的艰辛可以预见,少了强势靠山,物质生活水平急速下降,就连发到手里的暗器和药包都会偷工减料,被山堂其他组的人寻麻烦触霉头更是家常便饭。

丛林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对此我毫无怨言,比较难熬的是心理断乳。我习惯事事向龙颖寻求答案,基本没有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不知过去那些年他是太宠溺我还是想陷害我。但我总算是独立了,一步一挪,努力试着将他从生命里赶出去。

对原映雪的爱恋仍在,仍处于竹篮打水和剃头挑子的状态,只是我学会了小心掩藏。毕竟其他合作者不同于龙颖,真告我一个通敌便是死罪难逃。藏来藏去,有时候连我自己都需要找一会儿才能找到——藏过东西的人都有这方面的经验。

有时候我也怀疑这到底算不算爱情。年少时的热烈在时光的摩挲中变成某种温吞的情感,我们仿佛住在天涯海角两个仙翁,因为时光太漫长,现世太无聊,所以一起搭伴游历人间,无关风月,只关风雅——跟清心寡欲的人在一起混久了,我也难免变得仙风道骨,以至于后来时常收到山堂方面的警告:接近敌方高层是好事,但要注意提高警惕,不要被对方和平演变——老爷子大概是害怕我有朝一日被辰月洗脑,从此拜人天墟做一名女弟子。

这是对我职业操守的侮辱,以及思辨能力的过度高估。我连龙颖写的那篇辰月研究报告都读不懂,哪里能理解深奥的辰月教义。

我的全部天赋,只集中于星象一门而已。

来到帝都天启的第五年,我终于成功打入敌人内部,飞扬跋扈的缇卫亦不敢动我分毫,因为我是辰月之外最强的星象师,原映雪唯一的红颜知己。

花魁之名早已不再,挂牌的价格却日日飙升,无数人慕名而来,一掷千金,只为找我看一晚星星。云四娘突然发现脑力劳动者比体力劳动者有更多的剩余价值可供压榨,在月栖湖大搞学玄玑运动,每天赶着一群莺歌燕语的小姑娘来请我传授占星,大有将妓院开成巫馆的架势。不过这阵风很快过去。毕竟看星星是一件相当需要耐得住寂寞的事。

少年不识愁滋味,她们尚不了解什么是寂寞,如何学习耐得住寂寞。很快观星楼上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有时候多一个原映雪,其实跟我一个人没有太大区别,风也寂寞,月也寂寞。

偶尔我也会觉得有点奇怪。龙颖究竟什么时候教会了我寂寞?

圣王十三年春,天罗与辰月的争斗正式进入白热化,决战一触即发。与此同时,我寂寞温吞的生活也被彻底打破——我在这一年遇到了顾小闲。

名字早就耳熟能详,只是一直未曾蒙面。这个养在龙家,却有着显赫身世、 自家姓名、甚至有一个哥哥的异类。幼年我们私称之为“大小姐”:老爷子的掌上明珠,弱不禁风的千金之体,衣食住行皆与众不同的特殊待遇,样样让人眼热艳羡。别人在天罗接受非人的磨砺,她来龙家大概只是度假——对她我们只有一个评价,此命生来福不穷。

可当我真的见到顾小闲,才知道这个评价多么有失偏颇。

我还记得与她第一次见面时脱口而出的话:顾少心中怨念的那个人,当初也是身不由已,能原谅就原谅吧。

那时我并不知淮安城的顾少就是天罗山堂的顾小闲,只是不解为何这个满身富贵的少年怀有那么深重的纠结,本是纵横洒脱的心性,却为陈年往事作茧自缚。等我发现这就是传说中娇生惯养的顾家大小姐,不由得感叹人人命中自带劫数,也许人活在世上就为了度劫。

但顾小闲确实与众不同,即使在度劫,也能时刻保持最热烈欢畅的笑容。

这大概就是原映雪喜欢她的原因。

一个悲观的,通透的,对人心过于了解的男人,在看遍沧海桑田之后,喜欢上了一个对残酷世界始终保持童稚信心的,真诚勇敢的姑娘。

非常合理。

我在长期观察之后得出这个结论,为自己分析能力的提高感到由衷欣慰。

当事人八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原映雪是个有情感洁癖的宗教人士,习惯了克制七情六欲。顾小闲是个神经大条的迟钝人士,不可能觉察到如此内敛的感情。

而我虽然有观察心得,却没打算前去推波助澜,因为我正忙着为失恋而伤感。

但这件事不如另外一件事那么让我伤感——顾小闲在某些方面有点像龙颖。

离开龙颖之后……不,应该说,龙颖离开之后,我才渐渐醒悟他其实是整个龙家对我最好的人。屡次救我于危难,不厌其烦教我各种事,虽然经常欺负我,却从来不许我被别人欺负。人总在失去之后才想重新拥有,如今回忆过去点滴,惆怅总归难免。顾小闲的出现则使我的惆怅达到了巅峰。她似乎特别看不惯我摆出淡无表情的脸,想尽一切办法逗我开心,实在不行就惹我生气,完全跟龙颖当年一个套路,颇让人有昨日重现的恍惚。

有一回我实在气得够呛,一把揪起顾小闲的衣领往外丢,结果她把着门框笑逐颜开,说这样才对,玄玑姑娘这样的美人,宜颦宜笑,就是不宜做个木头人,平白少了许多生动。

我当场呆滞,想起很久以前,擎梁山脚下,龙颖将我裹在厚毛麂裘里左右端详,突然捏一捏我的鼻子说,这么漂亮的娃娃,将来可不能变成木头人。

本来我只是在失恋中伤感,因为这一句木头人,伤感彻底变成了伤心。

关于我失恋这件事,原映雪的反应非常没谱。首先他对自己的感情走向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听完我的分析之后显得有些神情恍惚,这倒并不奇怪,每个人都是当局者迷。但接下来他又发表了一个非常耸人听闻的结论,说玄玑你真是个无比敏锐的姑娘,可惜永远只在别人的事情上一针见血。我好奇地问他此话怎讲,秋日浓郁的夕照下,原映雪笑意浅淡,说你只觉伤感而不觉伤心,是因为你心里爱的人从来就不是我。

岂有此理。辛辛苦苦爱了他五年,到头来被人横刀夺爱,还能心平气和奉上祝福,这不是爱是什么?

原映雪又笑,说你心里早有答案,只是从来不愿主动去想。

我彻底沉默。作为一种自我保护,我一向活得被动。我不是小闲那种天生的勇士,撞得鼻青脸肿还敢继续主动出击,只好乖一点,躲得远一点,在黑暗的角落里攥紧拳头。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男人确实很不像话,拒绝我的爱就罢了,还要进一步否定我的爱。此情此景,除了恼羞成怒、好走不送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应对。

倾世风雅的原公子大概有生之年第一次被人下逐客令,一边无奈离去,一边涵养极好地对围观人群微笑解释,说:“没事,学术纠纷而已。”

这场所谓的学术纠纷旷日持久。我坚持认为自己真心可鉴,情比金坚。原映雪则始终认为爱情这东西具有绝对排他性,我要是真的爱他,一定会把顾小闲视作眼中钉,而不是镇日与她混迹在一处。但他忽略了顾小闲死皮赖脸的缠人本领,以及我宽容博爱的开阔胸襟,也许我这个人就是特别没有占有欲。

话说回来,和顾小闲在一起非常开心,虽然我从不表露出来,总摆出嫌弃她的姿态。这女人有用不完的真诚、热情和厚脸皮,正好用来填补我的寡淡、冷情和自闭。我和原映雪在某些方面气质类似,对红尘俗世存在既想接近又想逃离的矛盾心理。顾小闲则不同,全身心投入人世,活得认真而彻底,似一束冷冬暖阳,一帖治愈之药。

重点,她并不是没有苦痛,只是把它们都隐藏在自己心里。

这样一个人,即使是情敌,也很难成为我的眼中钉。

6.

圣王十四年的春天特别少雨,城外赤红的帝槿花开得火热,好像随时会点燃角楼。好容易在五月盼来了一场雨,人们的心情却没有得到安抚和平复,因为就在同一天,紫陌君白曼青和三十三个士林子弟被辰月的缇卫当街屠戮。这个被后世称之为“永安血案”或“紫陌三十四友之殇”的事件,直接开启了两方对决的最后战场。

理论上圣王这个年号此时已不复存在,因为匡武帝崩于十三年,后一年应该是新帝元年。但无论是辰月支持的伪王白千行,还是百里恬和天罗支持的太子白渝行,都没有完全获得继承大统的资格——换言之,这是权力更迭的前夜,辰月和天罗的争斗进入了最激烈的尾声。

就在此刻,老爷子将目光又重新对准了原映雪。

其实针对原映雪的暗杀一直不曾停止。虽然他多年不问政事,甚至对辰月的倒台摆出乐见其成的态度,但始终是辰月二号人物,若能成功诛之,对舆论导向和军心鼓舞将会起到难以估测的作用。问题是原映雪实在太过强大,这些年一直没有人找到突破之法——龙颖当年也许找到了,但他信守承诺没有公之于众——所以老爷子决定转变思路,改用离间之计,借刀杀人。

消息来的时候是白天,我没有星星可看,如往常一样靠在窗边发呆。突然一个影魅信使出现在崖子的暗角,递给我一封直达密信。影魅信使在天启,说明老爷子也在天启。老爷子在天启,说明……我脸上突然发烫,匆匆将信拆开,一读之下却是浑身冰凉。

是祸躲不过,龙颖曾经假设的情境终于出现。老爷子认为现在时机合宜,可以考虑对目标收网。

整套计谋执行了有段日子,形势对原映雪越发不利。设计陷阱的起因是辰月得到确凿消息,说缇卫内部埋伏着天罗的间谍,且是卫长级的高层。这简直是为原映雪量身定做的罪名。他一贯对辰月的事业漫不经心,有同情义党的名声,而且和天罗走得很近——后一条显然指的我和顾小闲。

最简单的陷阱往往最行之有效,我们要做的只是埋下怀疑的种子,静待它长成参天大树。甚至不用浇水施肥,人心里那些肮脏的东西就是最好的肥料。

于是我在山堂指示之下,向辰月某个执守坦白了身份,假意要以间谍的名字换取政治避难,目的只是将一系列莫须有的证据交到辰月手里。

现在指令来了,我要在明天中午之前,将证据交出去。

我在窗边一直坐到天黑。身上裹着厚毯,脚边生着火盆,却始终觉得冷:

檐下挂着白花花的雨线,好似许多股粗麻绳拧在一起,厚重的水雾渐渐凝成涓流,顺着窗缝和桌面汇聚到我身边。饱食水汽的毯子甸甸下坠,我仿佛站在世界尽头的沉船旋涡里,风暴将至,四野无人。

这是我做龙玄玑的最后一天。

从明天起,我是谁,要去哪里,答案完全未知。五年前我就为这一刻做出了抉择,当时的答案非常确凿,只为那一场生如夏花的绚烂爱情。如今花期已过,答案未改,理由却变得有些复杂。也许不再是为了爱情,但必然是为了爱,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爱是什么?我其实也没有特别清晰的定义。不过当你怀着爱去做一件事,哪怕是独自站在世界尽头的沉船上,也会觉得充满勇气。那是一种积极、正面、让你想起来就会由衷微笑的东西。我至今不懂爱情,不懂友谊,不懂如何定义我和龙颖、原映雪、顾小闲之问的关系。但我想起他们的时候会由衷微笑……我低下头,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龙颖真了不起。我的身体里住了一个多么孤僻而固执的灵魂,他竟然教会了我这么温暖复杂的东西。

你以前没这么爱哭。

熟悉的声音,又是龙颖。我忍不住破涕而笑。最近两年变本加厉,每当犯蠢的时候就幻觉听到龙颖各种嘲弄。难怪人家说世界上有三样东西一辈子摆脱不掉:呼吸、心跳、童年阴影。我摇了摇头,努力想甩脱我的童年阴影。但龙颖要是那么容易甩脱,也不会让我在过去那五年饱受折磨。熟悉的声音又一次响起,这次是在耳边,带有十足嘲弄之意,“玄玑姑娘贵人多忘事,在下龙颖,可有印象?”

我猛然回头,廊下灯火飘摇,透过门上满雕的细花漏进些许,勾勒出一个清冷身影。这个身影我从小到大看了十年,放进人海中只凭一个依稀的轮廓就能认出,没有理由只用五年就能遗忘。但我突然不能确定这一幕是否真实,急急挥开窗户,为了让更多的光线可以照进。

冷雨夜一拥而入,吹散火盆周围的残温和龙颖额前的湿发。他的脚下积了两圈小小的湿,看起来在雨里走了很长时间夜路。我自认思维不够缜密,构造不出这么逼真的梦境,所以这一次大概不是幻觉,不是梦境,是龙颖真的回来了。

我想也没想,直接跳起来冲进他怀里。

龙颖明显有些错愕,因为这有生以来最热烈的欢迎。过了很久,他低低一叹,声音已经变得柔软。

别抱我,我身上湿。

随时随地不忘洁癖,果真龙颖。我却不肯松手,泪雨滂沱直下,将他冰冷的衣襟浸得温热。他身上有久违的气息,其实我在早年间就非常熟悉。月下踏马中白山,我在他怀中沉沉睡去,虽然路途颠簸,却是多日来第一个安眠之夜。

那一年我七岁,失去了一个世界,又获得了一个世界。学徒生涯残忍酷烈,多少夜晚偷溜进龙颖房间,非要紧靠着他才能安然入眠。这个习惯持续多年,直到有一天被他严令禁止。那一年我十三岁,在度过数个不眠之夜后,誓言今生最讨厌的人就是龙颖。

青春是荆棘丛中的暴走,越亲密的人就越容易被扎伤。时至今日我终于发现,如果龙玄玑的世界有一个不可替代的唯一,这个唯一就只能是龙颖。

可惜时至今日,已是最后一日。

我一向生活清简,没料到自己性格中也有挥霍无度的一面——龙玄玑生命的最后一天竟然什么都没有做,就这样奢侈地一觉睡到天明。

睁眼时雨声已止,晨鸟未鸣,正是破晓前最黑暗寂静的时分。窗户不知何时关上,湿衣不知何时烘干,炉中炭火明灭吐息,将常年冰凉的手脚烘得微暖。

炭炉暗淡的火光中,龙颖衣冠不整,似笑非笑将我凝望。顺着他的目光往下,我看见自己双手用力攥着他的衣襟,仿佛担心在睡梦中遭人遗弃——幼时养成的坏习惯。

我力持镇定,默默将他散乱的衣襟恢复原状。难怪后来龙颖禁止我与他同睡,实乃怪我睡相太差。整理到一半,龙颖突然低声开口说,别乱动。好歹在月栖湖混迹多年,饶是我经验欠缺也立即听懂了弦外之音:龙颖大爷八成是想起了此前某堂教学实践,想要与我温故而知新。

回忆起第一堂课是何等惨烈,我立即僵在当场,不敢轻举妄动。然而有些事如果要一定发生,就绝不会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尤其不会以我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何况时间地点人物气氛都是那么恰如其分。最终我还是被温故知新了,过程可谓不堪回首,我也实在没脸回首,只能痛定思痛,对事故的前因后果做一些事后分析。前因主要有二,直接原因是每个人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都会忍不住想要做一些荒唐疯狂的事,间接原因是人性真的非常脆弱,当年随便找龙颖学习切磋的时候就已早早埋下祸根。

至于后果……等我发现后果时,才发现自己对前因的剖析多么肤浅。

其实事故背后还潜藏着一个根本原因——它根本就在龙颖的算计之中。

7.

我在叛逃的前三天体会到自己多么训练有素,竟然成功躲过魇组三轮清洗。

第四天则体会到现世多么残酷,原来我真的离不开荼蘼膏。

龙颖一贯采取开明教育,很早就告诉我荼蘼膏是什么东西。提神醒脑,包治百病,起死回生有奇效……唯一副作用是服用之后立即成瘾,永生戒之不去——其实应该倒过来说,对于天罗而言,成瘾性才是它的主要效用。不乖就没有糖吃,没有糖吃就会死,它构成了天罗山堂最基础的生存法则。

曾经有一次我问龙颖,如果不按时服药会怎样,他没有多加解释,只是将我当日的荼蘼膏克扣了一半,当夜我切身体会到什么叫肝肠寸断、生不如死、上刀山下火海、山无棱天地合……从此彻底断绝了背叛组织的念头。直至今日。

当似曾相识的心悸袭来,我知道自己已是时日无多,但我没有因此产生丝毫悔意。龙颖曾经对我说,一个好的杀手不应该有心,也不应该有原则,但如果不小心有了,一定要仔细保存起来,因为它是你区别于行尸走肉的唯一证明。

他跟我讲的每一件事都那么有道理。

我生命的最后几天躲在顾小闲的地窖。那是一个既深且广,鼹鼠进去都会迷路的地方。里面有个黑眼睛的河络姑娘,每天用各种奇异的仪器在我身上测量。我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几乎每次睁眼都看见顾小闲守在我的床头,清醒的时候陪我说话,迷糊的时候偷偷喂我她的荼蘼膏。我告诉她这是续命的东西,不要再浪费在我身上,反正我迟早会死在魇组手中。她却只淡淡地笑,说每天药量减半,只会疼,不会死。

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姑娘。

我从小特别怕疼,此刻已然动了轻生的念头,没有付诸行动,只因不想辜负小闲这番殷切。其实她比我辛苦得多,同时经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在我披露事实之前,她完全不知龙老爷子对她另有所图,甚至不知荼蘼膏是作何用。老爷子一直将她小心呵护,待她情同父女,目的只为制约她的哥哥平临君顾西园。对于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而言,这种情感上的欺骗和背叛,比毒瘾发作的肉体苦痛更加难以承受。但她竟然经受住了,度过最初的抑郁期,开始天天给我讲笑话逗闷。面对这样坚强的人,我怎么好意思软弱地一死了之。

千刀万剐的疼痛中,我终于熬到第七日。每次清醒都觉得腹中有一万只手捉住肠壁用力搓洗。最后一次睁眼时,我惊慌地发现眼前一片朦胧,如同蒙上了一层蓝紫色的轻帛。我的身体终于到达了极限。

这地方可不好找。

旁边突然有人说话,懒洋洋的,是个从未听过的陌生声音。我立起身,努力睁大双眼,却完全看不清来者面目,朦胧中隐约看见那人手持双刃,左短右长……长短刃。我想起那个流传甚广的魇之传说,金瞳的杀人恶魔,即使逃到海天之外,也迟早会死在他的长短刃下。这是除了荼蘼膏之外,让叛变者最为心惊胆寒的威慑。

山堂终究还是找到了我的藏身之所。

真苦恼,要不要用刀呢?弄脏了里亚姑娘的地方,也许会让她不高兴。

他自言自语,听起来当真特别苦恼,几乎让我都产生了同情心,想要帮他出谋划策。但如果我没有听错,他应该是在研究把我杀掉的方式,这种时候还给人出主意,未免显得我为人太过随和……于是我动也没动,只是静静地听着。

你看用毒如何?

他笑吟吟,好声好气与我商量。谁说魇组都是残暴的杀人恶魔,传言不可取信,我看这位长短刃先生就很有修养。我这个人讲究礼尚往来,最怕别人对我客气,不得不回之一笑,说:

“用毒死得快,比用刀子人道。”

听到我的回答,魇组的长短刃先生大笑出声,说:

“玄玑姑娘果然如传说中那样有趣。”

鼻端传来一阵幽微的苦杏仁香。我没有来得及问他从哪里听说我有趣,以及刚才那句话哪里体现出我有趣,就缓缓向后栽倒在地。意识如风沙粒粒剥蚀,往事如影戏幕幕流转,我闭上了眼,反而看得更加清晰。

再见,再也不见,我最讨厌的龙颖。

8.

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我也以为我死了,直到七日后诈尸醒来。

说是诈尸一点不夸张,醒来时我甚至躺在棺木之中,脸上虚虚覆着一层药纱。棺身犹带新鲜的泥土,应是新从地穴起出,说明我确实死过一次。就着微弱的天光,我在棺中共寻得陪葬三样:一袋油纸包裹的干粮,一箱盛满荼蘼膏的药奁,以及一张皱巴巴的绵纸,纸上笔迹潦草只写了一个字:等。

我乖乖取出干粮,不顾喉咙干涩便开始狼吞虎咽。

龙颖让我等,我要好好等下去。

棺木盛放在一辆马车的后厢,任凭我百般盘问,驾车人始终沉默不语,只是夜以继日地赶路。穿过河络聚居的雷眼山,在九原城换了车,重新乔装后又日以继夜地赶路。

两个月后,我们抵达了白依江。

这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天罗的网再广也覆盖不到白依江。这又不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只有少量越人土着部落在密林中聚居,大胤离国的诸侯都不愿意踏足这片名义上的属地,因为这里瘴疠遍地,蛇蝎横行,华族人来此经常会患上莫名的怪病死去。

一路装聋作哑的驾车人在一个村寨将我放下,和族长低声交谈几句,随即头也不回地驾车离开。此时我已大致揣测出了他的身份。所谓的掮客。只要付出足够多的金钱,他们能将诛九族的重犯从大内监牢偷渡到天涯海角。这一路千难万险,龙颖想必为此付出一大笔钱。可惜这笔钱花得有点冤枉。此地实在不适合人居,虽然没有天罗的追捕,却有一万种新的死法,何况我体内还有解不掉的荼蘼之毒,也许在等到他之前就会毒发身亡。

龙颖留给我的药奁共计三屉,每屉九九八十一格,药量却远远不够支持同等天数。因为每一格中所盛荼蘼膏并非等量,而是逐日递减,到最后一屉的最后一格,只剩下芝麻大小的一粒。

我自然明白他的用意。这是要我循序渐进地抵抗瘾症,以期吃完这箱药之后,可以彻底摆脱荼蘼的控制。这种事放在意志力惊人的龙颖身上尚有一线町能——我根本怀疑这箱药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搜集而来,作为一个相当自爱的洁癖人士,吸毒完全不符合龙颖的美学——但他实在不应该以这么高的标准来要求我。以我的意志薄弱程度,必然会在后期熬不住疼痛,超额提取药物服用。

龙颖大概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特意采取了额外的保证措施。

次年春,我在白依江畔诞下一子,取名龙周。

龙周临盆前正是我瘾头最炽的时候,终日低烧不止,胡话不断,大部分时间足在诅咒孩子他爹。寨中的越人稳婆听不懂中州语言,以为我染上当地常见的热症,每日以土方药汁给我擦拭全身。那药确实有清凉镇痛的作用,但最终支持我克服药瘾顺利生产的,还是了不起的母爱。

龙颖算无遗策,知道我也许会放弃自己,却绝不会放弃我和他的孩子。

躺在铺满草药的竹床,低热和疼痛慢慢随着汗水流出身体。婴儿啼哭的声音清脆有力,我终于获得了新生,以一个母亲的身份。

可龙颖却一直没有出现。

龙周在蛮荒的越州森林里慢慢长大,白天和其他越人孩童一起玩耍,如同野生植物一样蓬勃而健康,然而每当夜幕来临,烧热之痛就会汹汹来袭,令他半宿不能安眠。我知这是胎中自带的荼蘼遗毒,却完全束手无策,只能学着当地人的土方,将清热安神的草药汁液一遍遍涂抹在他身体。这孩子的性格坚忍果决,完全就是龙颖的翻版,痛到极处也咬牙不吭一声,生怕令我忧心伤怀。

我相信他意志坚强,总有一天能够自行戒除毒瘾,只是那微蹙的眉尖如此熟悉,每每令我胸中隐痛。当时天启危机四伏,龙颖要救我,必使自己身涉险境,那个草草写就的“等”字,也许只是想要欺骗我独自安心活下去。

这个可怕的猜测终于在离开天启五年后得到了证实。

五年后的一天,我在江畔偶然救得一个走南荒的商贩,方知外面的世界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在我离开天启那一年的秋天,一场焚城之火烧尽了帝都的一切。辰月教宗古伦俄在天墟被群情激奋的义党乱石掷死,百里恬终于成功将太子白渝行送上了皇位。这场时代更迭的浩劫无比惨烈,双方均以死伤无数告终。

我听完满心惶惑,忙问那位白衣教长后事如何,答说无人得知,只是天启城外常开不败的槿花一夜落尽,恐怕凶多吉少。我窒了一窒,又问现在天启城是否仍然刺客横行,那人惊诧莫名,说如今太平盛世,早已没有天罗的用武之地,再说当年天罗一口气死了上三家三个大家长,估计很难这么快恢复元气。

说完他将我左右打量,说姑娘你可是因为乱世逃进了深山老林?现在外面已经换了新天地,还是赶紧回家和亲人团聚。

我痴痴不应。龙老爷子是多么爱惜生命的人,不到身边人全部死光也不会轮到他死。难怪我一等五年,杳无音讯。龙颖向来信守承诺,我早该想到他迟迟不来,不是不想,只是不能。

现实残忍无奈,我和龙颖朝夕相处十年,从未对他和颜悦色,多花了十年时光才彻底明白自己的真实心意。原映雪说得没错,我确实另有所爱,可惜没有机会亲口说出来。

我带龙周回到了香榧平原的故乡。

祖宅早已推倒,旧址上新建了一座高可摘星辰的巫台。据说自从周氏一族殁于几十年前的瘟疫之灾,真国就再也寻不出一个像样的占星师。真国诸侯每到祭祀时节便苦恼万分,最后决定在周氏故居建起一座巫台,期待那些外姓的占星师可以因此获得风水灵气。如此看来,若我此时认祖归宗,恐怕还真能光宗耀祖一把。但一个善观星象的年轻女子太容易让人想起圣王年间天启城的花魁,安全起见,我还是决定隐姓埋名。

我在镇东头开了一家小小的杂货铺,以便从走南闯北的商贩那里探听九州各地的消息。如果龙颖还活着,一定会满世界找我,多少会留下一些风声和线索——明知可能性极小,我还坚持作如是想,徒作自我安慰和寄托。

其实龙颖已经留给我很好的安慰和寄托。

龙周在五岁之后成功戒除药瘾,像一株健康的新笋飞速拔节生长。他在新地方适应良好,唯一不适的是自己的新名字,坚持认为自己是龙周,直到我告诉他此事关乎性命。具体细节我没有过多涉及,对天罗往事更是绝口不提。

我希望他长大之后做一个普通人。

现在我也终于成为一个普通人。每天摆放货架,擦拭柜台,看着天光日影缓慢移动。真国民风彪悍尚武,我却不让龙周碰触刀剑铁器,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靠在柜台背后看书,性情愈发内敛深沉。有时候我也会有点担心,期待他能像同龄孩子一样活泼胡闹,任性一些也无不可。但两害相权,我宁可他寂寞一点,也不要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天赋。这是龙颖的孩子,也许天生就是一个完美杀手,被任何一个天罗甄选者看到,可能就会暴露身份。

我尽量保持低调,但该来的麻烦总是会来。常言道寡妇门前是非多,即使我每天布衣荆钗,篷头垢面,也总有些不识相的狂蜂浪蝶纠缠不去。一方面我要按捺住自己的火暴脾气和职业习惯以免失手伤人,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安抚龙周的情绪:他明显认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有保护弱质女流的责任。

有天我从外面回来,发现龙周安静而痴迷地趴在柜台上看一样东西。暮色四合,夕照斜斜照拂,给那东西镀上一层虚缈光辉,光辉之下却是乌沉质感与锐利锋芒。我夺下一看,竟是把品质奇好的匕首。

龙周坦言相告,匕首来自镇上的打铁铺。我一路发足狂奔,手中利刃寒光闪耀,惊得行人退避三舍。铺子里那位满脸横肉的掌柜也被我的护犊气场震慑,结结巴巴说看这工艺,大概是某个从中州新来的伙计。

于是我找到了这位从中州新来的伙计。幽暗逼仄的打铁铺中,赤膊的男人背对着我挥汗如雨。我将那柄匕首丢进一旁滚沸的铁水,恶狠狠说离我儿子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