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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拿着个卡片机,就敢说自己是摄影师。每次看到这种侮辱群众智商的人物,我都想劝劝他——你起码拿个入门级的单反,我也算你专业。

偏就这种人还特别能吹,今天告诉你他给某时尚杂志拍过封面,明天又说给国际摄影展当评委,后天又说去给某当红剧组拍剧照,说得有模有样,动不动就带你走向国际、名震宇宙。

能不能走向国际,我不知道。但是他一定渴望带着你走向他的床,这是一定的。

其实色狼倒还好,不理他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遇到骗子,尤其是带点黑道势力的骗子。

有些摄影工作室用高薪诱惑一些刚出道,没有经纪公司,又缺少社会经验的小模特。说是找模特拍广告,其实大多是艳照。把人约到宾馆,或者是某住宅公寓,让模特穿着很少的衣服,摆出一些不堪入目的姿势。摄影师就打着艺术指导的名义占便宜,有的甚至直接要求模特脱光了拍人体。

你说不拍了?妆都化了,到了人家的地方,就是人家说的算。要是碰上个狠的,黑的,不拍走得出去吗?

你也可以抵死不从,但是之前拍的照片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很快会在某色情网站上看到自己的玉照。

就算自己认栽,忍痛拍完,拿到的钱也跟之前的约定相差甚远,至于照片最后的去处,基本同上。

你告他们?这样的“黑店”基本都是无照经营,流动性又大,你到哪里去告?

这就是野模的生涯,看着风光无限,却是人前微笑、人后流泪。

记得刚入行那会儿,我们圈子里有这么一个笑话:一个模特如果没被人骗过几次,你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你是专业的。

我不知道每年有多少像我一样的人踏入这个行业,但没有人天生就该做野模,做野模的人分很多种。有人想成名,有人想赚钱,有人想认识有钱人,有人梦想当演员,有人渴望被模特经纪公司看中,像那些传奇人物一样光荣转正。

可惜这个世界的神话太少,用“凤毛麟角”来形容都嫌太多。而现实太残酷,用“刀山火海”来比喻都不为过。

那些扬名立万的梦想,那些功成名就的野心,人人都渴望破茧成蝶,可成蝶的那个人为什么是你?难道你就不会变成一只丑陋的飞蛾吗?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欲享文明之幸福,必经文明之痛苦;而放在我们这儿就是:欲享成功之辉煌,必经成功之苦难。

这苦难,除了焦灼地等待,辛苦的工作,微薄的收入,可怕的骗局,剩下的就是白白流逝的青春和捡也捡不回的尊严。

而苦难是会让活物迅速成长的,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团队。经过这些血雨腥风、千锤百炼,我们这些小野模也慢慢磨成了精。我们学会了资源共享,互通有无,闲下来就聚在一起讨论——哪家公司规模大,那场秀给钱多,那个中介更靠谱。

将自己暴露在别人眼中是一种极大的痛苦,这需要绝对的信任。这个世界充满险恶,或许我们也绝非良善。像我们这样的人,不彼此帮助就无法存活。尽管,我们大多数人对这个世界的信任早已支离破碎。

经验告诉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对的,别人踏过的路就算不是风光大道,至少也不会有捕兽夹子和插着尖刀的陷阱。因为那些危险的狩猎区,已经被人趟过了。

所以现在,基本上不是熟人介绍的工作,我不会接。

约定见面的地点,是高级写字楼区的一家星巴克。

我来早了,到柜台点了一个中杯拿铁,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打开自己的二手宏基笔记本。电脑里存着我过去拍的照片,每次见客户,我都随身带着。现在的客户都越来越专业了,见人不算,还要看照片。

因为有些模特看着是美女,身材高挑,曲线玲珑,可就是脸不上相,或者脸很上相,但是肢体语言欠缺,表情没张力,对着镜头就像一块木头。

所以带照片最好,感觉对不对,气场合不合,一目了然,彼此都不用浪费时间。

这是一个急躁的年代,时间就是金钱,你浪费了人家的时间,就跟偷了人家的钱包一样可恶。

我喝着咖啡,百无聊赖地翻着电脑里的照片,约好的人却迟迟不到。

上午的时候,店里的人不多,我耳朵又特别尖,所以很无辜地听到邻座一对男女的对话,内容貌似是相亲。

其实主要是男的在说,女的一直沉默地喝咖啡。

“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很温柔的,知道心疼我的,最好像我妈那样,知冷知热的。你见过我妈,是不是?我就喜欢那样的。”

我承认我不厚道,嘴里的咖啡差点喷出来。原来这男人不是想找老婆,是想再给自己找个妈。

于是我好奇地向那边看了一眼,男的秃头,以我的专业经验,目测身高大概一米七,体重大约180斤有余,基本就是一个球。皮肤黝黑粗糙,眼角下垂,且有皱纹,所以又有点像包子,黑皮的。

女的五官柔和,面容清秀,身材匀称,小家碧玉的类型,不是那种很招摇的美女,气质不错。

我觉得他们两个的角色调换一下,或许还比较合适。

可男的还在说:“我是那种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喜欢女孩子小鸟依人。不过你放心,我从不打女人,也不骂女人,你听我的话,别超越我的底限就行。”

女的还是没说话,我在心里想,那不听话会怎么样?家庭暴力?又打又骂?

“我每个月的工资是四千多,比我那些同学可强多了。我一直觉得自己挺优秀的,像我这样的男的,已经很少了。你要是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我以前可帅了,不少女孩喜欢我。等你到了我家,我把我以前的照片拿给你看看。”

听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女孩的淡定了。

我又看了一遍那位“帅哥”的面容,暗自幻想了一下他过去的样子。然后垂下头,我很过意不去,并且对自己的想象力再一次失望,我实在幻想不出来。

帅气的脸会给相亲加分,却并非重点。一个女孩子愿意坐在那儿跟你见面,就说明她早就过了凡事看脸的年纪。两个人合不合适,人品、性格、志趣、爱好、为人处事才是关键。

本来就其貌不扬,又何必自曝其短?可我没想到,更劲爆的还在后面。

那个“帅哥”又说:“嗯,我是一个很纯情的人,到现在还没跟女孩发生过关系。所以你最好是处女,而且我想,我们第一次…能不能不戴套?”

扑哧!我跟星巴克里另外一个客人,一起把嘴里的咖啡喷了出来。

我们太不厚道了,我们都笑岔气了。

虽然相亲是一场明码实价的交易,大家都喜欢把条件拿到桌面上谈,基本与爱无关,但至少也不该这样赤裸裸。

我拿着餐巾纸擦了擦嘴,转过脸,首先看到“帅哥”错愕的脸,然后隔着一张桌子,看到凌靖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那里,此刻跟我一样,正在用餐巾纸擦嘴角的咖啡渍和眼里笑出的泪花。

周围的客人似乎没弄清楚状况,纷纷看向这边,眼神有好奇,有质疑,更多是责怪。想想也是,这里毕竟是安静喝咖啡的地方,我跟凌少爷的行为实在不合时宜。

但是我可以理解他,就像此刻我无法控制自己一样,这个“帅哥”的豪言壮语简直就是在考验我们的承受能力,实在太让人崩溃了。

“帅哥”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脸红得像炼炉里的黑炭,腾地站起来,怒气冲冲地说:“咱们走,这里的人太没礼物了!”

女孩终于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抬起头,笑笑说:“我看,你还是自己走吧。很抱歉,你想给自己找个听话的妈,可我只想找个靠谱的老公,不想给自己找个儿子。”

相亲结束之后,男的摔门而去,女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静静离开。

凌靖端着自己的咖啡杯走过来,问都没问,就在我对面坐下。可我没请他过来,好像…

“嗨!”就一个字,尾音上扬,声音很好听。

那我该说什么?也回他一个“嗨”?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对面的男人却率先开口,“我们见过的,你还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还记得我们见得非常彻底。可是人家没说是哪一次,我自然装傻。

我拍着额头做恍然大悟状,“哦,我想起来了。你是文昭的朋友,我们见过一次。你好,你好…”

对面的男人轻笑一声,眼神嘲弄,“我说的不是那一次,是第一次,我在包厢外面的那一次。”

他的直接了当让我措手不及,也同时让我明白,这厮不是来招呼的,是来挑衅的。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这二十多年来的人生经历,最后断然确定,在我的仇人中,没有一个是姓凌的。

既然往日无仇,凌少爷为何如此待我?仅仅因为我看到了他“被服务”的情景?

“你好像在等人。”

“哦,是啊。”我看了一下手表,已经过了十五分钟,看来我被人放鸽子了。

我关上电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满口醇香。

我的视线落在桌子上,看到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指。那是一双充满了艺术家气质的手指,洁白修长,可以弹钢琴,画画,做陶艺,也可以用来抚摸女人丝缎般的秀发和娇美的身体…

我移开视线,转而去看旁边刚落座的两个女孩,她们穿着清凉的糖果色短裙,梳着可爱的包子头,打扮得很日韩,好像时尚杂志上的街拍少女一般鲜活靓丽…

对面的人轻笑一声,用戏谑的语气说:“小姐,我是长的不错,可还没帅到让你不敢直视的地步吧?”

我抬起头看着他,诚恳地问:“你是不是水瓶座?”

凌靖端着咖啡杯,有些惊奇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

我叹气,“因为你的自恋堪称天下无敌。”

凌少爷哑然失笑,半晌后,单手拄着下巴,故作神秘地对我说:“那你一定是天蝎座。”

“何以见得?”

“因为你像只蝎子,逮谁咬谁。”

我点头,“那你可要小心点,千万不要得罪我,当心我咬死你。”

就这样,我跟凌靖算是认识了。这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给我的感觉,跟文昭不一样。

如果用动物比喻,文昭像只狼,偶尔变成狮子。而凌靖更像一只披着狐狸皮的狮子,偶尔才当一回狼。

这些说法似乎太抽象,还是举例说明。

比如你有一样东西,你很喜欢,视若珍宝,千金不换,抵死不从。碰巧文昭也喜欢,他不会问这件东西是不是你的,你是不是喜欢,能不能给他。他会走过去踹你一脚(别小看这一脚的威力,基本直接内伤),然后抢过去——这就是文昭。

而事情到了凌靖这里,或许就不同了。他应该会很有礼貌地咨询你,你喜欢吗?能不能让给我?我拿别的东西跟你换?如此这般反复几次却遭到拒绝后,他会在你身后拿个黑袋子罩住你的头,然后一棍子打晕你,踹得你内伤,再把东西抢过去——这应该就是凌靖。

其实这么说有点自以为是,毕竟我们才见过两面,我也没有亲身体验过,他到底是不是这样的男人,一切只是我的揣测。

而我的第六感,一向都不大准。

就像三年前,刚认识文昭的时候,我以为这个男人会爱我爱得死去活来。但事实是,他只“死去活来”了三个月,就把我当成了路人甲。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千万别相信第六感,封建迷信害死人。

凌靖很健谈,跟文昭的寡言冷语不同,反正我也无所事事,就自动忽略了秦暮之前含糊的忠告,同这个身份非凡的帅哥聊起天来。

我们那天的话题围绕星座展开。

我对星座涉猎不多,只知道黄道十二宫,最牛的要算天蝎座,据说是苦大仇深,有仇必报的典型。

而我恰恰就是天蝎座,这让凌靖很感兴趣。他告诉我,他认识一个女孩,也是天蝎座。

我于是有些好奇,“你女朋友?”

我喝着咖啡,百无聊赖地翻着电脑里的照片,约好的人却迟迟不到。

上午的时候,店里的人不多,我耳朵又特别尖,所以很无辜地听到邻座一对男女的对话,内容貌似是相亲。

其实主要是男的在说,女的一直沉默地喝咖啡。

“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很温柔的,知道心疼我的,最好像我妈那样,知冷知热的。你见过我妈,是不是?我就喜欢那样的。”

我承认我不厚道,嘴里的咖啡差点喷出来。原来这男人不是想找老婆,是想再给自己找个妈。

于是我好奇地向那边看了一眼,男的秃头,以我的专业经验,目测身高大概一米七,体重大约180斤有余,基本就是一个球。皮肤黝黑粗糙,眼角下垂,且有皱纹,所以又有点像包子,黑皮的。

女的五官柔和,面容清秀,身材匀称,小家碧玉的类型,不是那种很招摇的美女,气质不错。

我觉得他们两个的角色调换一下,或许还比较合适。

可男的还在说:“我是那种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喜欢女孩子小鸟依人。不过你放心,我从不打女人,也不骂女人,你听我的话,别超越我的底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