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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扒好悼词之后,一觉醒来,忽然想起来应该给凌少爷打个电话,告诉他,交给我的任务我没完成。

不是我不想帮他,而是“哈尼宝贝”里的几个裸模,受到队长珊珊之死的刺激,余留的那几位不想再“裸着”挣钱了,于是决定全部退隐。

而时间紧促,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谁知道凌少爷听完我的陈述之后,非常爽快地说:“不是还有你吗?”

“凌少爷,我不拍人体。”

“不一定非要脱光了才能展现女性之美,穿着衣服也可以。”

“可你说摄影展的主题,是‘人与自然’。”

“不一定非要脱光了才能展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穿着衣服也行。”

穿着衣服怎么展现?谁见过穿着衣服的空气和大地,绿树和草坪?不过,人家是摄影师,他说可以就可以,我没意见。

“那什么时候开始?”我问。

“明天可以吗?我自己家里就有摄影室,我可以去接你。”

“不行。明天我要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

他沉吟片刻,说:“这样吧,我陪你去参加葬礼,结束之后,我们开始拍摄。这个摄影展过几天就要开始了,我真的很急。拍照的薪水,我按每小时2000给你。”

于是就这样,我被他打动了,又或者说,是被他的钱打动了。

他带着我一路上山,人烟越来越少,山路也越来越荒凉,越来越崎岖。

我忍不住发问:“咱们这是要去哪儿?你家?”

凌少爷嘴角一扬,“难道你没看出来?其实我就是个坏人,现在是要把你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先奸后杀。”

我的情绪还没从“珊珊之死”中调整过来,对他的玩笑心不在焉,“谢谢,我还是喜欢先杀后奸,如果你不介意奸尸的话。”

他又笑了起来,他笑的样子很好看,牙齿很白,眼角微微有些笑纹,下巴的弧度很漂亮,鼻梁挺直。从我的角度看,阳光似乎都特别眷顾他的容貌,给他镶了一层朦胧的金边,美轮美奂。

我转过脸,看着前方的路。

凌靖忽然开口,声音低沉,“小夏,你很讨厌我,为什么?”

这样的台词让我惊诧,“你怎么知道我讨厌你?”

“感觉,第一次见面,我就有这样的感觉,你眼睛里没有善意。”

我低头沉思,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最近的行为,然后总结道:“或许是恨屋及乌吧,我对富家公子…好感有限。”

“生来富有跟生来贫穷一样,都不是自己能选择的。为富未必不仁,只要不仗势欺人,丧行败德,徇私枉法,杀人放火,你就不该对我有偏见,是不是?”

这一串四字成语听得我冷汗直冒,我摇了摇头,解释道:“我对你没偏见,也没有仇富情结。贫穷被继承,富贵被世袭,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你们命好,是天生的。日子过得好,是父辈用辛苦换来的。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富豪,总有一代是从泥里滚出来的。就像你说的,为富未必不仁,富贵本身不是罪恶,杀人放火才是罪恶,这点是非观念我还是懂的。只是在文昭那个圈子里,总是被那些少爷和公主们排挤,时间久了,难免有点阴影,自我保护意识就强了点。我不是冲你的,你别介意。”

“他们总是排挤你?为什么?”

“阶级观念吧,觉得跟我坐在一起降低了自己的档次,而且我学历不高,总是闹笑话,难免要被人看不起。”

他皱了皱好看的眉毛,“那文昭不管吗?”

“他…”我迟疑了一下,“可能是觉得丢脸吧,在那些高级的场合,我总是让他下不了台,他也就对我基本无视。我好像总是惹他生气,冷言冷语看多了,弄得我自己都快没信心了。”

凌靖笑了笑,“你说你学历不高,可我听你的谈吐,不像念书不多的人。”

“可能是因为我喜欢看书,说话的时候还能骗骗人,再多就不行了。”

“哦?那你都喜欢看什么书?”

“小说,各种杂志,太正统的书我看不了,一看就犯困。”

“那能学到什么?”

“很多东西。有人说历史只有人名是真的,其他大多都是假的。而小说只有人名是假的,其他都可能是真的。我觉得这句话挺有道理,不过写小说的人都是杂家,什么都要懂一些,但是什么都不能太钻。”

凌靖疑惑地看着我,“这是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因为看书的人,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看小说是为了娱乐的,不是为了听说教。我如果想学知识,会去看教科书;想听道理,会去看哲学书;想了解宇宙苍生、世间万象,会去看百科全书。这些书任何一本都比小说专业,对吧。但一本什么都没有的书,我也不愿意看,就像那些粗制滥造的连续剧,浪费时间而已。所以那些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删繁就简,去粗取精的小说就最好了。要是情节曲折,引人入胜,平实感人,诙谐犀利就更好了。如果能…”

凌靖揉了揉太阳穴,“小夏,你能说得简单点吗?”

“其实我就是想告诉你,小说就是矛盾集中化的人生。一本好的小说,不能什么都想写,也不能什么都不写。前者脱离了群众,后者没有营养。能在讲好故事的同时,说出一点道理,点解一下人生,不让人觉得乏味,还能产生共鸣,就算是佳作了。”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当然,这是我自己的想法。”

凌靖点点头,表示理解。

过了半晌,他又问:“既然里面没什么精深的专业知识,那你都学到了什么?”

我耸耸肩,“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写书的人既然是杂家,那我看了这么多的小说,好歹也是集众家所长,不是名家,也应该算大家了吧?”

他握拳在嘴边闷笑了一声,“没错,你的确是。”自己对着空气笑了半天,又说,“小夏,你真可爱。”

我有点惊悚地看着他。

从那天开始我就发现,这个男人的笑点真低,我随随便便说点什么,他都能笑半天,每次都说我可爱。

我真的可爱吗?我不确定。

但我知道,我在另一个男人眼里一点都不可爱,而是可恨。

我不知道文昭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可他就是讨厌我。冷言冷语,冷面冷心,简直就是冷暴力,难道他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把我冻死?

第三章:我不后悔,只是难受

车终于停了,目的地是山顶,这里竟然有一家竹木搭成的山野小店,矗立在群山峻岭之间,远离尘嚣,云雾缭绕,好像紫檀屏风上一道清隽淡雅的水墨风景画。

“来吧,吃饱饭才有力气干活。”凌靖拉开车门。

我看看他,问道:“那我把吃饭的时间算在工作时间里,你不介意吧?”

凌少爷淡定地摇头,“不,我很介意。”

吃饭的雅间在悬崖边的一个平台上,依山势而建,下面就是万丈深渊。从窗口望去,近处峰峦叠嶂,万仞壁立,远处云海翻腾,松柏翠青,偶有鸟儿从山间飞过,鸣叫一声,飞入云际。

凌靖点的都是农家小菜,应该是这里的特色。回锅土腊肉,红绕瓦块鱼,酥炸小黄鱼,鸡蛋煎豆腐,还有一大碗老豆腐炖鱼头汤。

都是很普通的吃食,味道也一般,看来坐在这里的客人不是为了吃饭,而是吃风景。

饭吃到一半,话也说了半车,凌少爷依然对一个问题纠结不已,“文昭就从没对你好过?不会吧,你这么可爱。”

我喝了一口鱼汤,回道:“不是没有,前三个月很好,非常好,好得就像富二代版的哆啦A梦,要什么给什么,不要也给。后来就越来越差,对我的态度跟我们相处的时间成反比例增长,恨不得眼前就没我这么一个人。还好我是个人,如果是台机器,估计他就拿把螺丝刀,把我浑身的零件拆吧拆吧卖了。”

凌少爷疑惑地看着我,“为什么?”

我边喝汤边摇头,“不知道,忽然就变了。上午他陪我逛街,我们还好好的,晚上却一个电话告诉我,让我把他之前送的都还回去。那三个月他送了我不少东西给我,皮包,衣服,鞋子,手表,珠宝首饰…满满装了几大箱子,他派人到我家拿走,连个水晶狐狸都没剩下。”

“水晶狐狸?”

我放下勺子,用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大的一个水晶坠子,他说它长得像我,就买来给我戴着玩。那是他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戴了三个月,直到被他收回去。”

“很值钱吗?”

我摇了摇头,“一点都不值钱,真的,比起他送给我的其他东西,根本都不值一提。那段时间他总是买东西给我,光是梵克雅宝的手表就送了好几块,他在国外出差的时候带回来的,让我天天换着戴。我那时候哪知道梵克雅宝是什么,看着那些手表五颜六色的,还以为是普通的装饰表。后来才知道,那些表上镶的钻石都是真的,表镜是蓝宝石的,表壳是白金的,随便一块就要上百万,有的可能更贵。我还弄丢了一块,就是表壳里有两个小人会在午夜接吻的那个,好像叫‘恋人桥’。我跟他出去吃饭的时候,随手就放在了洗手台上,过了好几天才想起来。后来知道那块表值八十多万,我都吓傻了。一个人跑回去找,可哪里还找得到?我们那天去的不是什么大饭店,客人丢东西是常事。我哭闹着要报警,拽着他们的经理不依不饶。后来还是文昭过去把我拉回来的,他笑着安慰我,说丢就丢了,不过就是个玩具,没什么大不了…最初那段时间,他就是这样,什么都替我着想,好像总是怕我不顺心…”

现在想想,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我忽然没了胃口,转过脸看着窗外的风景。

对面的男人叹道:“他忽然把一切都拿走了,你那时候一定很伤心。”

我一边拨拉那盘豆腐,一边说:“还好吧,其实也什么。可能是从小穷惯了,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后来自己出去赚了点小钱,可是花钱也是缩手缩脚,买什么东西都要考虑一个性价比。文昭就不用这样,基本上,他看上什么就是什么,喜欢什么就可以有什么。他给我买东西从来不看价格,花钱就像流水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这种痛快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过,刚开始的时候的确很过瘾,很开心,很有满足感。可是他送的越来越多,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慢慢觉得,那些东西不是我的,他早晚有一天全都会拿走。所以他送的那些衣服、首饰、鞋子…除了那几块被我误以为是装饰表的梵克雅宝,其他的我都没用过,连挂牌都没摘,一直把它们放在箱子里收着。他叫人来拿的那天,都不用收拾,因为早就是准备好的。我看着那些人一箱一箱地搬上车,反而松了一口气。在那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件事,别人的永远都是别人的。他今天给你,明天就能拿走。自己赚的,才是自己的,就算再廉价,也用得心安理得。”

凌靖奇怪地看着我,“你说的这些我能理解,也很赞同。可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既然你都不用,那他买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呢?”

我拄着下巴仔细想了想,“可能…我是比较享受看他刷卡时的快感。”

饭店的小妹给我们倒上茶水,这里的菜肴一般,茶却是好的,口感醇香,我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他当时为什么要那样做,你有没有问过他?”凌少爷放下茶杯,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气势。

我摇了摇头,“我没问过。”

他奇怪地看着我,“你为什么不问?”

我苦笑一声,“为什么?做人哪能处处都问一句‘为什么’。像文昭那样的人,如果他想告诉我,他早就说了。那件事他从来都没跟我解释过,只能说,他没把它放在心上,也不认为自己有解释的必要。”

何必跟不重要的人,解释不重要的事?多年漂泊的生活让我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有些事,我从来不问。

对面的帅哥却好似没发现我的低情绪,继续用好奇宝宝的语气问:“小夏,你跟文昭的生活圈子差距这么大,当初是怎么走在一起的?”

我低头喝自己的汤,对他的提问已经到了疲于应付的状态。

这个帅哥却不依不饶,半开玩笑地说:“你这么难以启齿,不会是文昭在你的饮料里下药,把你骗到手的吧?”

我对着天空翻了一个白眼,看着他,一本正经地说:“因为一块肉。”

“一块肉?”

“我小时候家里很穷,总是吃不饱,所以特别不耐饿。我们第一次在一起,他带我去吃牛扒,结果被我的吃相吓着了。他说从没见过一个女孩子这么能吃,又说只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以后天天有肉吃。我看有好处,就答应了。”

凌少爷愣了一下,笑道:“小夏,你不愿意告诉我,所以故意蒙我呢,是不是?”

我没说话,其实我不全是蒙他,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

那时候,我真的很饿。

我跟文昭第一次是在酒店的贵宾房,五星级酒店,客房服务可以把三餐送到门口。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只记得自己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的,分不清白天和黑夜,有时候人醒着,也好像在梦里一样。文昭哄着我吃东西,把牛奶和三明治喂到我嘴边。可我吃什么都没有胃口,感觉自己整个身体都在燃烧,好像一只被放在火炉里的烤鸭,被人一次一次掏空,又一次一次填满。

他喜欢亲吻我的手指,做那事的时候又总是捏着我的脸,好像在欣赏什么,又像在研判着什么。但那时的文昭对我是很好的,每次都哄着我,再着急也会耐着性子。

开始我是真的在哭,抓着他的肩膀默默地流泪,像一只落入虎口的小绵羊,哭都不敢大声,流泪也是嗫嗫的,矫情得要命。后来眼泪就变成了一种形式,或许只是由于习惯,因为每次只要我哭,眼泪就会被他吻干。他又极会接吻,被他这样吻着,整个世界都是五彩斑斓,漫天遍野的烟花灿烂。

我们分享过男女之间最隐秘的时光,曾经呼吸相闻,肢体交缠,那一刻我们只有彼此,好像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

痛苦吗?快乐吗?或许都有。那是一段旖旎的记忆,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文昭那时留在我身体里的感觉,强硬,黏腻,甜蜜,还有…无法替代的温暖。

但文昭就是文昭,他总是很忙,有些人的时间注定不属于风花雪月。开始他还开着手机,后来不胜其烦,干脆调成了震动。我们睡觉的时候,手机就在桌子上嗡嗡地响,像苍蝇一样。

我把它从床头柜上拿下来,反手压在枕头底下。他也不拦我,低头吻我的唇角。过了一会儿,手机又在响。他不耐烦地掏出来,却没有接,随手摔到墙角。然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能听到我们的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