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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那天外套落在你家了,走嘛,我们回家去取。”某狐在特别不要脸地气人。

神经病的脸都白了,“邵凝哥——”

能让人酥到骨子里的一声喊,邵凝平地打了个哆嗦。

他觉得很奇怪,文初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半也是这个德行,甚至比沈晴冰还要缠人数倍。至少沈晴冰不会在两人还不相熟的时候就整个儿人贴过来,这文初初可是什么事都敢干什么话都敢说。

但他就是对沈晴冰比较反感,而至于文初初,除了无奈,有的时候就是想揍她……

“我已经陪你来过了。”邵凝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更没有推开紧挽着他的文初初,他只是在跟沈晴冰陈述一个事实——“做为同公司的艺人,我已经最大限度地给了你尊重和颜面,但也请沈小姐适可而止。我的时间并不宽裕,你在这店里已经逗留了三十六分钟,如果实在没有需要买的,就请回吧!”

沈晴冰眼泪都快出来了,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着实可怜。

她在娱乐圈混的还算不错,比雅琪还要稍好一些,向来都是被别人捧着唠,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挤兑。

一身公主病的女子想要发脾气,可惜,她面对的是邵凝,是一个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将其地位动摇半分的人。

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邵凝都优于旁人太多太多,她可望而不可及。

☆、约会

见沈晴冰受委屈,她的助理赶紧也跑了过来,扶住她替其打抱不平:“邵先生怎么可以这样子,我们冰冰为了今天跟你的约会,早上四点就起来准备,可是你……”

“约会?”某狐夸张地惊呼——“凝,你跟她这算是约会?”

“对,就是约会!”沈晴冰快被文初初给气死了,她觉得这个文初初太讨厌了,不就是这阵子靠绯闻炒火了么,她嚣张什么?没有歌没有戏,红不了几天就得乖乖的哪凉快哪待着去。“我跟邵凝哥就是出来约会的,我还准备挑一条项链,请邵凝哥送给我。”

她豁出去了,也不管是什么话,随口就往外说,根本就没考虑邵凝会不会驳她面子。

许是她以前被别人送礼物送惯了,大美女,还是大明星,在对方有足够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哪有说她开了口要东西,人家还不给的?

可惜,她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邵凝面前的影响力,也低估了邵凝这个人的翻脸速度和冷漠程度。

对于邵凝来说,他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完全由他自己说了算,还轮不到别人给安排。他要送什么人东西或不想送什么人东西,也完全由他说了算,要没心思送,对方说破嘴破子也没用。

所以,当沈晴冰说完那句话时,邵凝回给她的是:“沈小姐,我只是在你多次请求下实在不好再驳你面子,这才答应你出来逛逛,并没有送你礼物的打算。”

边上的狐狸很满意地点点头,笑眯眯地跟神经病说:“快走吧,多丢人。”

沈晴冰是哭着跑出去的,就像那些电视剧里惨遭抛弃的女配角,临跑之前还幽怨地瞪了一眼男主,潜台词是:我恨你。

轩辕狐可不管那些个,气走了碍眼的神经病,她也该问问男主角这是怎么一档子事。听着刚才邵凝的话,应该是神经病缠着他想让他陪逛街,他被缠了多次,今天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把神经病带出来溜溜。

可是,丫的,邵凝也太好说话了吧?怎么可以随便什么人缠缠都行。

她一脸的不乐意,冲着邵凝翻了好大一个白眼。

邵凝那个郁闷啊,其实他本没有想太打击沈晴冰的,毕竟是个女孩子。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就特别想跟沈晴冰把关系给撇清了。

想来想去,邵凝觉得是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沈晴冰,今天实在是迫不得已才陪她出来逛这一趟。他才不要承认是因为文初初突然出现,才忍不住要费那么多口舌来解释清楚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某人抓在自己胳膊上的那两只爪子,就想给它们都剁了!

怎么每次遇到这丫头自己都得被占便宜呢?他是邵凝呀,是多少人可望不可及的超级巨星,凭什么由着她胡来?还说沈晴冰缠人,那沈晴冰跟文初初比起来,那就跟缠人不挨着啊!

他嘴角一阵抽搐,指了指自己的胳膊:“喂!”

轩辕狐小白眼又翻起来了——“原来你是来给那个神经病买项链的呀!”

☆、暴走啊暴走

邵凝冒了一脑门子火:“我什么时候说我是来给那个神经病买项链的?我刚才不是都解释了,我……”等等,他刚说什么?解释?啊呸!——“不是解释,是我刚才不是告诉神经病了我不会给她买项链,我……你跟人家叫什么?”

他才反应过来,这文初初给人起了什么外号?他自己居然还被拐带的也跟着叫了起来。

神经病?

好吧,沈晴冰听起来是挺像神经病……

“你到底是想怎样?”他都有些怕文初初了,“合唱我已经答应你了。”

“我知道。”某狐点头。

“那你还……”又指了指那两只爪子,“拿走!”

呃……好吧她拿走,可是……“我看上你了嘛!不喜欢别人缠着你,所以来捉奸。”

邵凝:“……”尼玛他想把这女人的嘴给缝上!“你说话能不能注意点?”他不得不低下头,把声音压低,咬牙切齿地说:“公共场所,不会说话就把嘴给我闭上!”

“行。”轩辕狐点头,“公共场所我不说,那咱们回家说!”

邵凝暴走!

他是直接暴走出珠宝店的,头都没回,带着助理丽沙就钻进了门口的坐驾,逃命一样的离开了现场。

轩辕狐笑弯了腰,也没去追,就在这珠宝店全体店员的注目礼中悠哉悠哉地走了出去。

嗯,这有点不是她风格。若在以往,应该是追着邵凝一起上车,但是今天不行。

今天她没什么通告安排,好不容易休息了,去公司转转,再搞定一把刀,接下来就得回家去好好计划一下关于麒麟帮的事。

轩辕狐做事从不拖拉,既然要做,那就是速战速决。

她决定今天晚上就往麒麟帮总部走一趟。

想要搞定一个帮派,对于轩辕狐来说,一个晚上的时间足矣。

有从杜笠成那里了解到的情况,还有她以前就知道的一些情况,那个麒麟帮相当于一块已经入了碗的肥肉,只等她动筷去夹。

没错,是肥肉,而且还是一块可以吃的肥肉。

轩辕狐有搞定麒麟帮的打算,但不是灭了它,而是吃了它。

人是重生了,也是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但是多年以来已经形成的习惯却不是那么容易就打破,轩辕狐骨子里的冒险精神依然无时无刻不蠢蠢欲动。

她想要有自己得心应手的兄弟,想要有除了做艺人之外的经济来源。

促使这种情绪作祟的根源除了她本就喜欢的钱以外,还有一种很奇怪的、叫做“危机意识”的东西。

在轩辕狐的潜意识里,安稳的生活从来都与自己无缘,哪怕是重生,哪怕是彻底换了血和肉,也哪怕是就算自己再站到吴奈面前,他都绝对不会把文初初跟轩辕狐现联系起来。

可她的那种危机感还是存在的,总认为早晚有一天,一切平静终归会被打破,她将面对的,也许还是那种枪淋弹雨死里逃生的岁月。

所以,在现世安稳的时候,总是要储备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哪怕一辈子都用不上,那全当给自己解个闷,也挺好。

☆、轩辕狐的万能钥匙

杜笠成说,麒麟帮在S市最大的私有产业是北闸区汽车站东街对面的金达洗浴中心。

柯辉多半时间都会带着兄弟在那里坐阵,全市最高档、消费最高的洗浴中心,便是那里。

但公开性营业的场所毕竟不太适合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麒麟帮真正的根源所在是市北郊的一片厂房。那厂房以皮革仓储为幌子,实际上里面百分之八十的地盘全是麒麟帮所有。

那些皮革工人都是麒麟帮的帮众,为了掩人耳目故意弄的一个小买卖,实际上,有很多毒~品交易全都是在那里进行。而之所以警~察不管政~府不问,完全是因为金达洗浴中心把那帮老家伙都已经给喂饱了。

再则,厂房是在市郊的,谁没事儿乐意上市郊找麻烦。而麒麟帮的一切非法交易从不在市区内进行,也算是给足了那些公务人员的面子。

轩辕狐跟杜笠成要了一辆车,杜笠成乖乖地亲自开到她家楼下放着。车钥匙……轩辕狐跟人家说她不用钥匙一样把车开走,所以就不要让司机知道是谁需要用这辆车了,放到楼下滚蛋就行……

这一下午,其实她本来是挺想好好计划一下晚上的行动的,毕竟这是她以文初初的身份却做的第一件“大事”。

可结果是,计划着计划着,还没计划半个小时呢,某狐睡着了……囧。

这一觉睡到夜里一点,再醒来的时候她自己都郁闷了。是有多困啊,居然又睡了一整天。

猫一样的小狐狸伸个懒腰坐起来,像模像样地换了身全黑的衣服,看上去挺像回事的,然后晃晃悠悠地下楼了。

她这样子看在公寓保安眼里,那就是半夜睡醒了,饿了,又发现家里没吃的,这才下楼去买方便面的。你看,眼睛都半闭着,根本就是半梦游状态嘛!

却不知,我们的轩辕狐,即便是真的在睡觉,那也绝对比完全清醒的人精神一百倍。

在公寓门口扫了一圈,很快就发现杜笠成派人送来的那辆车。奥迪Q5,很不错。

轩辕狐满意地走过去,手往车门上一搭,谁也不知道她是用了什么方法,那车门居然自己就开了。

然后上车,打火,油门一踩,“嗖”地一下就把车开了出去。

嗯,其实说起来这也不是什么技术含量太高的事,她只是前几天闲着无聊,大半夜的去了一趟国宾大厦。

那个让她轩辕狐丧了命的地方,其实有一个小间是被国安局征用了的。

因为那里经常要开领导人会议,国安局每次都要随着出使任务,便有了自己专用的屋子,供大家休息放东西和衣服之类的。

轩辕狐曾在那地方藏过一把万能车钥匙,是她一年前到瑞士出使任务的时候,花大价钱找高手做的。她本来是想藏在国宾大厦的休息室里,如果当天能活着出去,就用那把钥匙偷走吴奈的座驾逃之夭夭。要知道,吴奈那辆改装车可是她垂涎了很久的。

可惜,逃没逃成,还搭了一条命进去。

☆、有鬼!

那天又回老地方,偷了这把钥匙出来。她得感觉自己从前很会藏东西,以至于这么久了,钥匙依然没有被人发现。

她驾车到了北郊,麒麟帮的厂房是在市区外一个挺荒凉的地方。可轩辕狐知道,杜笠成没骗她,这地方绝对与一个擅使毒~品的帮派有染。

不因别的,只因她那灵敏的鼻子已经在空气中嗅到了隐隐的毒~品的味道。

终于在距那片厂房五十米的地方停车,剩下的路只能靠脚走。她只是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去跟一个帮派硬碰硬。

更何况,她现在的身份是文初初,是一个还要好好生活的小明星。

某狐轻笑,扯了早就吊在脖子上的黑纱罩在面上,然后冲着那片厂房所在的方向摆了摆手,心里说:麒麟帮,我来了!

猫腰,身体前倾,右足尖点地,左膝微弯——只刹那间,就见一道黑影似利箭离了弦般,“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国安局特工的看家本事之一:速移。轩辕狐是练得最好的一个。

那一晚,有人形容S市北郊的皮革厂房区闹鬼,一道鬼影像幽灵一样飘来飘去。没有人能看得清楚那影子是什么样,像人,但又肯定不是人,因为人的行动不可能那样快,人的身体也不可能那样轻。就算是古代的武林高手,能神出鬼没到那种程度,都太难以置信了。

有人跟柯辉说了鬼影一事,柯辉不信。

这世上哪有鬼,若真是像手下说的外头有影子窜来窜去,那就是人。

他冷下脸跟手下说:“看好货,不许瞎传扬,没有鬼,你们只要看好了货,货不少,别的一概不管。”

手下听命照做,柯辉心里却七上八下。

他这两天右眼皮就老是跳,总觉得搞不好就是要出什么事,莫非今晚……

担惊受怕一直到后半夜三点多,眼瞅着快三点半了,实在坐不住,就走出去到几个装了货的厂房里去巡视。

还好,还好,巡视一圈之后发现所有货物都还在,所有手下也都精神着,这才渐渐放了心来。

这批货是三天之后就要交易的,数额巨大,可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出差错。

柯辉一边琢磨着一边回自己的休息室,刚走到门口,就觉得头皮阵阵发麻。

那是一种很强烈的潜意识,他混迹黑道多年,早就对危机的来临有了一定程度的敏锐。

虽然他那所谓的敏锐跟轩辕狐来比还差了太多太多,但至少他现在知道,面前的这个屋子,肯定是跟他出来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这想法一起,他再不多留,转身就要往回走。

可这身子才半转,还没等完全转过去呢,就觉得耳侧似乎有一阵疾风刮了过来,房间一下就开了,他惊恐地看到有一道黑影直面扑来!

太快了,根本来不及躲,身子一栽歪,人一下就被那黑影抓了进去。

然后关门,再然后……竟是双脚离地,整个儿人就被那黑影抓着在屋子里似飞檐走壁一般、围着四周的墙就开始转。

☆、新老麒麟帮

直转得他头晕,不靠支撑根本就站不住时,黑影才停下。然后把人往地上一扔,开灯,直接就坐到了屋子最里面的那张很是豪华的办公桌上。

眼瞅着屋中间站着的男人像一滩烂泥一样,她一松手他就往地上坐,轩辕狐心里暗笑,只道麒麟帮,也不过如此。

柯辉是麒麟帮老大,这个她已然弄了明白。刚才在厂房区里飘了一个多小时,除了把关于洪成集团的一切资料全部都偷出来之外,她还找到了一台电脑,把里面所有关于洪成的文件全部转存到自己随身带来的硬盘里,然后又把那电脑里面关于麒麟帮的资料又看了一遍,然后再彻底清空。

原来麒麟帮早就不再是以前的麒麟帮了,那个曾经入了国安局内部档案的帮派,在一年多以前就已经由国安局的一个普通行动部门联手S市当地警方联手端掉。

现在由柯辉带领的麒麟帮,只不过是在那之后的一些残余党众重新集结起来的。

因为警方端掉麒麟帮属于秘密行动,也没有做得太大,只是将他们的势力打压到不至于对社会再构成较大威胁的程度。所以这消息并没有外散,甚至连杜笠成都不知道,其实多年以前给了他启动资金、并让他这么些年一直供养着的麒麟帮,早就已经瓦解。只不过柯辉这个人还在,从当初只是一个负责跟杜笠成联系的小头目,变成了今天麒麟帮的大哥。

可惜,当初的麒麟帮有帮众八百,现在只剩下一百不到。

柯辉这人聪明就聪明在他知道不可以再像以前那么张扬,想要生存,就必须学会对一些人低三下四,就必须有一个像金达洗浴中心那样的地方,去围拢那些官员。把他们侍候好了,他才有好日子过。

再加上他以前就多了个心眼,在进行一些毒~品交易的时候,与接货的人都保持了很密切的联系。这才能让他在老麒麟帮倒了之后,依然可以靠着这些人脉撑起一方天空。

这是轩辕狐今晚到了这里之后才了解到的,除了从电脑上找到的资料,她还偷听了两个人的闲唠嗑,简单几句,便可以让她把现在麒麟帮的现状分析得八九不离十。

所以她知道,柯辉这个人不比杜笠成,他更有胆识,也更有本事,且混黑道多年,还是有身手的。

如果她用吓唬杜笠成那一套去吓唬柯辉,估计有些难度,但如果换一种方法,就会十分奏效。

她所谓的换一种方法,其实还是吓唬,只不过不再是那种言语和施以小惩的吓,而是真刀真枪,干脆扯着柯辉让他体验一下靠他自己根本也没有办法达到的速度刺激。

柯辉不是三岁小儿,刚才轩辕狐带着他在屋子里飞了这么几圈,再加上她鬼魅一样的把自己抓进屋子,这样的身手已然让他心惊胆颤!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柯辉明白,现在坐在桌子上的那个黑衣人,不是自己能够对付的角色。

☆、我是来收你的人

他甚至不怀疑,就算是自己马上集结好手下的人,全部都用机枪对着对方,那黑衣人也是可以平安逃脱的。

不因别的,只因为——她的动作实在太快了!

是的,现在柯辉已经看清楚了,那个坐在桌子上的黑衣人是个女子。虽然罩着面,可长发是散着的,那双露在外的眼睛里正朝着他射出阵阵寒光,看得他又是一阵激灵。

“柯辉。”轩辕狐的声音响起,上下把人打量了一阵子,最后停在他那颗光头上。“天冷了,不愿意留头发,最好还是带顶帽子。”

瘫在地上的人已经站了起来,轩辕狐这一句话差点又把他给说坐地上。

轩辕狐看他一哆嗦的样子,直接就咯咯地笑了起来——“柯辉呀柯辉,既然学了人家当大哥,那就要有个大哥的样子。你看看你,吓成什么样了,快起来,地上多凉。”

她勾勾手,样子调皮可爱,一点都不像是个直接杀到人家帮里来的魔头。

柯辉一脑门子冷汗,现在他完全搞不清楚这女人的路数了,是来砸场子的?还是来找他唠闲嗑的?

不过到底是出来混的,总不至于跟杜笠成一个德行。柯辉直起身,看了看面前的人,冷声问她:“你是谁?”

轩辕狐想都没想,张口就答:“来收你的人。”

“什么叫收我的人?”柯辉觉得跟这女人对话有点困难。

“收你的人,就是说我觉得你这人根骨非凡质智不错,想着以后若跟我混必会有大出息,你考虑考虑,我的提议怎么样。”

“你是想收了麒麟帮?”柯辉明白了,原来人家看上了自己的麒麟帮,这不是来砸场子,而是来抢场子的。“不可能。”他说:“麒麟帮我付出了很多心血,不可能让给别人。”

“别急着说大话。”轩辕狐笑着看他,一双眼半眯着,弯弯的,锐智的目光中透着凶残,像只狐狸。“你觉得如果我真有心去抢,你能留得住?”

这话让柯辉心里“咯噔”一下,没错,如果人家真有心去抢,他的确留不住。这女人的身手自己刚才已经见识过,神出鬼没,那是真正的神出鬼没,可是……

“你要我的帮派干什么?”柯辉就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我的麒麟帮?要了又有什么用?”

轩辕狐笑着看他,柯辉的确比杜笠成有胆识,最起码在这种时候还知道为帮派争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