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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杜笠成亲自打来电话征求她的意见,他说:“小狐,我希望你能见见我的太太跟女儿,我太太这十年来过得很委屈,因为我以前有好色的毛病。她一直想见见那个令我有了改变的人,想当面谢谢你。当然,如果你觉得不方便,那我们就再换地方。”

“没事。”她答得很痛快,“杜叔我相信你,也相信你的太太,去你家可以,但你的女儿,才十二岁吧?太小了,这个不存在相不相信,而是这么小的孩子她根本还什么都不懂,最好能避开她。”

杜笠成觉得她说的十分有理,便让太太把孩子送到了外婆家,然后叫家里的厨师准备好饭菜之后全部放假休息,家里一个佣人都不留,这才敞开大门,把随之而来的人一个一个迎了进来。

杜笠成的太太是个四十五岁的女人,保养得很好,身材也好,特别是气质,相当出众。要不是已经提前知道了她的年龄,轩辕狐觉得,这个人看上去最多也就三十七八。

☆、抓条美人鱼送给夜归来3

她笑嘻嘻看着杜太太,开口道:“我跟你的先生叫杜叔,可是跟你叫杜婶就有点开不了口啦!你看你这样年轻,叫姐姐才对呢!”

杜笠成苦笑摇头,“你这丫头就是嘴甜。”

杜太太几乎是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小丫头,她其实对轩辕狐并不陌生,哦,应该说是对文初初并不陌生。当初她不畏杜笠成的强势自杀,就已经让杜太太佩服不已,后来杜笠成有了很大的转变,她听说都是文初初的功劳,便一心想见见这个女子。

她其实并不知道文初初是怎么让自己丈夫有了转变的,但不管怎样,现在她的日子又恢复到了十年以前,两个人甜蜜如初,十分幸福,就冲着这一点,她就得感谢文初初。

这顿饭吃的很开心,轩辕狐跟杜太太聊得也很开心,当然,杜笠成老早就告诉过自己的妻子,今天在这里见到过的所有人,出门再遇见都要装做不认识,至于为什么,杜太太问都没问。她知道,男人做事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只要他好、家好、女儿好,就一切OK。

杜太太是中途席的,借口回娘家去看女儿,但实际是上是想给他们留些说话的空间。

轩辕狐跟她告别,临走时说:“姐姐你别听杜叔的,什么装作不认识啊,你不认识简涛跟柯辉那群人就行了,不用不认识我,咱俩有空还得一起逛街呢!”

杜太太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丫头,连声说好好。

轩辕狐再回来时,一桌子人都安静下来,没了刚才杜太太在时的热闹,大家都知道,接下来的事情,该是有关于狐组织的了。

先是由简涛正式给轩辕狐介绍了自己的两名战友,宁宇,和方毅。

宁宇是简涛的同班战友,两人都是B军区第7集团军特种侦察兵出身,而方毅则来自B军区第6集团军特种野战兵。

简涛对大家说:“野战部队的作战能力十分厉害,这次拉到山里去的兄弟,在集体作战和野外生存方面的训练都是由方毅来完成的,而宁宇主要是训练其单兵作战以及观察力和遇到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另外,还有针对性的选了一些人加入我们的情报组织。”

新来的两个人见到轩辕狐还有点小紧张,又或者说不是紧张,而不太适应。

一来轩辕狐顶着文初初的身体,在他们看来这根本就是个大明星。二来轩辕狐长的也实在是太漂亮了,他们觉得不看她吧,好像对老大不尊重,看她吧,又怕被说好色,实在纠结。

轩辕狐看出来两人的不适应,主动开口道:“咱们兄弟之间,没有其他身体,你们不要拿我当文初初,在组织里我就是白狐。既然是兄弟,就没有太多顾及,咱们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你们最开始不适应,过段时间大家熟了就好了。”

柯辉赶紧跟着接话:“对,老大说的没错,两位兄弟,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没什么生疏之分。”

☆、抓条美人鱼送给夜归来4

柯辉到底是道上混久了,说出来的话很有感染力,宁宇跟方毅听着也连连点头,然后宁宇对轩辕狐说:“涛哥叫我们来的时候我们就打算好了,只要老大拿我们当兄弟,我们就拿老大当亲人,拿兄弟都当亲人。以后咱们也有家了,组织里的事就是自己家的事,给自己家做事,心里舒坦。”

轩辕狐很满意这效果,同时也对这两个实实在在的年轻人很看好。他们跟简涛一样,部分里出来的,思想纯朴,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可以拿命去换。有这两个人在,狐组织自此基本算是成型了。

她于是做了最后的规划:“我们的组织现在人已经很多,原有的麒麟堂不动、玄武堂也不动,杜叔那边更不用动,简涛手里的情报人员全部划规给宁宇,同时宁宇和方毅,给你们三个月时间,把现有兄弟分批拉到山里集训,训练出来的人可你们先挑,算上现在的情报人员,各挑满一百五十人,分做两堂,分别是朱雀堂和战龙堂。朱雀堂依然是情报及侦察组织,这个是宁宇的老本行,堂主自然是他。而战龙堂,我希望这个堂口能够人人都像是野战部队里出来的一样,有过硬的身体和心里素质和力压群雄的作战能力。战龙堂和朱雀堂是狐组织的秘密武器,人要精,不要多,你们明白吗?”

宁宇跟方毅的热血一下就被点燃起来了,明白,他们当然明白。

两人点头,方毅道:“老大你放心。朱雀战龙,将是一支侦察部队和一只野战部队,请相信我们!”

轩辕狐点头,敬了大家一杯酒——“喝了这杯酒,从此你们就是我白狐的亲兄弟。兄弟同心,其力断金!”

所有人都一起跟着道:“兄弟同心,其力断金!”

一杯酒喝下,气氛缓合了不少,宁宇跟方毅也不再像是刚来的时候那样拘束,时不时地也会主动跟轩辕狐说几句话。

轩辕狐告诉柯辉:“金三角跟俄罗斯那边先不要着急动,我明天要去一趟巴赛岛,可以得一个多星期才能回来。你们先把手里的货清掉,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柯辉点头表示明白,几人又跟杜笠成一起探讨了一下要给他换的秘书和十名组织里的兄弟。

一顿饭吃到晚上十二点多,这才逐一散去。

柯辉有点喝多了,赖着不走,非要跟杜笠成讨论人生,杜笠成没办法,只好自己亲自收拾了客房来给他睡。

轩辕狐自己开车回家,临走前告诉简涛给他的两个战友配车,狐组织的堂主,必须有车。

简涛也告诉她给她定的车再有半个月就可以提货了,回来之后他这边会安排改装,让她有什么要求先提出来。

轩辕狐告诉他:“一切等我从巴塞岛回来再说,还有最近,得密切注意天下会跟战盟的动静,不要主动找事,低调为主。”

……

次日上午10点,《听》摄制组一行十六人出发,从S市机场飞往巴塞镇,再由那里转坐船上岛。

☆、抓条美人鱼送给夜归来5

临上飞机之前接到了夜归来的电话,温润的声音传来时,她正咬着前一天从他抽屉里搜刮来的糖果。

夜归来用指尖敲了敲听筒,道:“要少吃糖,就算牙不坏嗓子也受不了,知道吗?”

她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去问夜归来为什么知道她正在吃糖了,那家伙好像总有很多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会知道,没有理由。

于是点点头,道:“好吧,吃完这一颗就不吃了。”

“到了那边吃东西也要注意,海鲜就算喜欢吃也不能多吃,海风就算喜欢吹也不能多吹,还有,就算那边天气热,衣服也要下了飞机在换,不可以在这边就穿裙装,会冻到。”

她抚额,“夜归来你好啰嗦。”

“有吗?”他反问,“文初初,这些话我要是不说,你就真能照着相反的样去给我做。”

好吧她承认的确是这样想的,到巴塞岛可以穿夏装,可以狂吃海鲜,也可以晚上一个人站在海边吹吹风……原来这些夜归来都是不许的呀!可是她为什么要听他的呀?

她想说我没有道理听你的,可是这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到是一张嘴,笑嘻嘻地道:“好的,我知道啦,一定照做。”然后觉得自己这样子太没骨气了,便又接了句:“夜归来,我去岛上抓一条美人鱼回来送给你吧!”

他被气乐了,“哪来的美人鱼,净胡扯。今天要去文化局开会,不能送你,自己小心些,到了给我电话。”

“好。”她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说:“夜归来,你自己也要保重哦。”

就坐在旁边的邵凝站起身,往登机口走去。

他听不下去了,这丫头完全视他为不存在,就这么跟夜归来两人在电话里调情,这叫什么事儿?

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心里是酸溜溜的,就像他始终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文初初有好感一样。

他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是因为气不过文初初明明最开始那样缠着自己,可是慢慢却转了风向,这让他感觉到失落,觉得自己不被重视了。

……

从S市到巴塞镇的飞行时间是六个半小时,这六个半小时几乎是没有悬念地被轩辕狐直接给睡过去了。

到了地方之后,一行人匆匆赶往VIP贵宾接待室,各自换好适应这边节气的夏装,这才赶往码头。

巴塞是热带地区,虽然是年底,但气温仍然高达三十度。

轩辕狐相当高兴,穿着夏天的小裙子,笑得跟一朵花。

邵凝瞅瞅她,闷声道:“傻了?”

她扯扯脸颊,又嘿嘿笑了两声,然后说:“没傻,喜欢裙子而已。”

是啊,她喜欢裙子,又或者说也是喜欢这样子完全不需要有顾虑地穿裙子。

以前她是轩辕狐的时候,除非是任务需要,要不然哪里敢穿成这样。裙子打起架来太不方便了,那是一种与她的生活隔绝的服装。

而也成了文初初时,天气就已经转凉了,没什么机会穿夏装。就算是偶尔也会穿裙子,那要么是在演出,要么就是秋冬季节的那种需要在里面再穿一条打底裤的。

☆、一切都晚了1

可以说,此时此刻,是她做为文初初以来遇到过的真正意义上的夏天,怎能不开心?

一行人从码头上船,依然是头等船舱。

她走出去,坐在围栏旁边,两只胳膊拄在船边边上看大海。邵凝却死也不肯从船舱里出来,她问他的助理,这才知道邵凝同学居然有晕船的毛病。

轩辕狐觉得这种毛病太神奇了,如此海景,邵凝晕船,堂堂大歌星不晕车不晕机他居然晕船,实在是太好笑了。

请原谅她的不善良,她实在是没办法把一个帅气非常的偶像加实力派歌手跟晕船这件事情联系起来,于是控制不住,一路笑到邵凝跟前。

只看一眼,便知道他晕船还真不是骗人的。今日风大,浪打得猛了些,船摇晃的幅度也大,邵凝的脸都白了。

看着她笑成这样走进来,半仰在座位上的人气得直咬牙:“文初初,你就这么没有同情心?”

她摇头,“哪有,我很有同情心的,要不然怎么会进来看你。”

“你确定是进来看我而不是进来笑我的?”他才不会相信这丫头是进来看她的,刚才他明明就看到助理去跟她说话,然后她笑到不行,一边笑一边就走了进来。

轩辕狐总算是把笑收了起来,也觉得自己这样不太好,于是赶紧去跟船上的工作人员要了晕船的药,再拿了矿泉水来给他喝。

邵凝吃了药,瞪了她一眼,道:“这还差不多,我还以为你现在一心就只有一个夜归来,别人全都当看不见呢!”

轩辕狐不喜欢邵凝以这种语气来提到夜归来,那样一个云淡风轻的人,怎么能容许人们把他拉进如此话题来?

她面上覆了不快,本来陪着他说一会儿话的,也没了心思,一个人又走出船舱,去看海景了。

其实邵凝说出那句话之后就后悔了,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怎么可能收得回来。

他只是控制不住在跟轩辕狐说话的时候去提夜归来,那个人其实待他也蛮好,合作也蛮好,但就是一想到他跟文初初之间的那些不清不楚的关系,他心里就极度的不舒服。

算了,他郁闷地锤了一下椅子,却也没什么力道。晕船已经让他难度得胃里似翻江倒海,那丫头出去了也好,不然他真怕再开口说话自己会直接吐出来。

巴塞岛是个很美的地方,有着玻璃般的海水,和白玉一样的沙滩,再配上岛上特有的木质建筑,把它映衬得就好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佳人,让人一上了岛便不由自主地爱上这里。

实木搭成的小房子是这里最具特色的建筑,不管是外来上岛的游客还是岛上原本的居民,都住在那样的建筑里面。

轩辕狐一行人自然也被安排在小木房子里,一人一间,每间房都能隔窗观海,那感觉就像是在童话里一样。

她住在邵凝的隔壁,因为邵凝晕船,到了之后大家先安排他去休息,其它人也各自或休息或出去游览。

☆、一切都晚了2

轩辕狐洗过澡之后在窗边坐了两个多小时,夜归来说不让她多吹海风,可她还是吹了,因为太舒服,没有人能够抗拒得了巴塞岛的海风。透明湛蓝的海水,送过来的风都是甜的。

夜晚来临时,巴塞岛上很热闹,当地人在海边搭起篝火,一边烤着美食一边唱跳着热情洋溢的歌舞。游客们很快便可以融入其中,与之一起狂欢。

她看得跃跃欲试,就准备跳窗出去抄近路直接去凑热闹,电话却响了起来。

接起一看,果然是夜归来。这才想起到了巴塞岛之后还没有给他打电话报平安,可再又一想,为什么要给他打电话报平安呢?摄制组的人员不是已经统一往公司打回电话了么?

她无奈地摇摇头,对于夜归来,总是有那么多说不清道不明,就像那种奇怪的熟悉感,她到现在也想不明白是从何而来。

接听键按下,只属于夜归来的那种云淡风轻的声音马上传来,却是在怪她:“不是说好了到了之后要打给我?”

她也不辩,笑嘻嘻地承认错误:“我忘了。”

“嗯。”那边的人轻嗯了声,然后顿了顿,再开口时却是道:“又是飞机又是客轮,到了住处就应该先休息一下,而不是洗了澡就坐在窗边上吹海风。”

她崩溃了,就有一种冲动想要四下里找一找是不是夜归来家伙偷偷跟来了,又或是在她身上安了什么针孔之类的。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她知道,夜归来只是在某些时候很会洞察他人心思,特别是洞察她轩辕狐的心思,那是一察一个准儿啊!

她哭,挫败地坐回□□,举着电话哀嚎:“夜归来你真的是天上下凡的神仙吗?不带这样的。”

他笑到不行,习惯性地敲敲听筒同她说:“与其坐在窗边吹风,不如出去走走。知道你精神好,巴塞岛的夜晚很美,出去转转吧!”

此提议深得人心,某狐几乎是欢呼着告诉他:“就在你打来电话之前,我正准备出去转,你看你看,咱俩两个又想到一起去了,真是心有灵犀不点就通啊!”

他笑她:“傻瓜,快去吧!”

她挂了电话,随手拿了刚下船时买的一顶小草帽就往窗边冲。

窗子离地面其实是有距离的,因为木头房子搭建在小二层,从门走的话要下一小段木制楼梯。

轩辕狐懒,她觉得走窗方便,左右那样的距离于她来说跟本就和平地没两样。

可惜,今儿注定她是走不得捷径,之前想走的时候夜归来打来电话,这会儿想走吧,又有人敲门了。

轩辕狐是带着火气去开门的,忽地一下把门拉开,也不管外头站着的是谁,开口就道:“敲什么敲,大晚上的不在屋里睡觉,敲我的门干嘛?”

再一看,哦,邵凝。

“好心想要带你去转转,怎么一开口就吼人呢?”邵凝的积极性被打击的不轻,“文初初,我看真就是不能对你太好。”

☆、一切都晚了3

“你活了?”她白了他一眼,自动忽略刚才他说的话,“我还以为邵大侠要睡到明天这个时候。”

“你去不去?外面很热,带你去逛逛。”他不想跟她斗嘴,因为多半时候都斗不过她……哦不,应该说从来也没斗得过她。

“去。”某狐认真地点了点头,“不过为什么是你带我而不是我带你?”

“你行么?”他完全不相信,“这里不是国内,这里的人说的也不全都是英语。而且就算全都是英语,你也确定能行?”

其实他也不知道文初初英语怎么样,更不知道她还会说除了普通话之外的哪种语言。本来上次她去瑞士,回来的时候他还真想问问她有没有语言障碍,但因为夜归来也去了,而且在那边还发生了爆炸事故,他便也没再多问。

某狐冲着他挑眉:“我若不行,难道你行?”

这叫什么话?邵凝无语,他先想告诉她对男人不能说不行,可这话却又不好意思说出口。

但不管怎样,两人还是结了伴去游岛,就在离住的地方不远的沙滩上,一天没怎么吃东西的某狐盘了腿坐地上就开始狂吃。

邵凝看着她吃头都疼,实在没忍住,就问她:“你不怕胖?”一边说一边指着她就往嘴里送的一块儿烤肉,那上面还滋滋地冒着肥油。

轩辕狐笑嘻嘻地看着他手里拿着的一只热带水果,撇嘴道:“只吃水果的人生是多么无趣啊!我就是喜欢吃糖吃肉,就是喜欢吃奶油吃冰激凌,胖是什么?与我何干?”

好吧!邵凝是真的羡慕了。干吃不胖,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

他虽然也不是很爱发胖的体质,但毕竟从事的是这个行业,除去实力,外貌就是最重要的一个标准。他必须得管理好自己的身材,不然很容易就会被这个残酷的世界淘汰掉。

除了干吃不胖,这一趟同游,邵凝还惊奇地发现,文初初这丫头不但英语说的比英国人还溜,她甚至会说这岛上当地居民的一种土著语言。

巴塞岛他曾经来过一次,知道这里有一个很小的民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当地很多人都听不懂,就只有他们的族人之间才会用自己的语言来交流。

他完全搞不明白那样的语言是个什么规律,半句听不懂,可是文初初却能抓着一个土著小孩用那样的语言跟人家谈天说地,两人还交换东西吃。

老天!邵凝抚额,这丫头身上到底是有多少潜力没被发掘的?

玩了几个小时,热闹渐散时,轩辕狐买了好几只大椰子,说是拿回去分给摄制组的同伴喝,邵凝自然是倒霉的帮着提的那个。

不管怎么说,巴塞岛的第一晚,算是愉快。

从第二天开始,摄制组的工作就开始紧张又忙碌地进行开来。

才第一天,就转场六次,换服装造型三回。

轩辕狐拍的很兴奋,这是她第一次拍MV,还是给自己唱的歌来拍,于她来说实在是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切都晚了4

如果说之前的演出只不过是走场而已,那么从现在起,她就有了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歌曲,而不再是文初初以前唱的了。

心里高兴,拍摄的时候就更加认真,很多场戏都是一次就过,导演说她比邵凝表现得还要好。

拍摄进行了四天,满满的日程,把人都累到不行,有些女同事还被晒到中暑。

不过后来她们就学乖了,还穿什么正装,反正都是在海边,干须穿着泳衣工作。

于是一组人,除了她跟邵凝要有不同的服装造型之外,全部男士三角裤女士比基尼,要多亮有多亮。

几天的时间,轩辕狐是爱死了这座小岛,有多少回中午休息的时候她都要冲进海里去游一会儿,那样透明碧蓝的海水,是比夏威夷还要美丽的。

她毫不掩饰自己喜欢这座小岛,闲时便同邵凝说:“如果有一天我有很多很多钱,我一定买下一座岛,到时候欢迎你来坐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