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沉吟了一下,缓缓点头:“你说得没错。完全不干预或者极少干预的做法现在看来是有问题的,我们的确应当参与到他们的进化进程里去,随时进行调整修正。但是,如果把握不好度,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宁章闻”问。

“甚至于我们有可能会被反噬。”“冯斯”说。

“那倒还不至于吧?”“宁章闻”说着,顺脚踢了一下那头奄奄一息的能画出符号的雌猿,“他们和我们的差距,就像从这颗星球到太阳的距离一样,怎么可能反噬?”

“进化的道路是无法预料的。”“冯斯”回答,“在过去,能有人预料到你我这样的异类的出现么?又有人能预料到,我们这样废物一般的异类,反而却成为了拯救族群的最后希望么?”

“喂,不带这么埋汰自个儿的!”“宁章闻”夸张地叫起来,“我们哪儿废物了?我倒是觉得我们这样的生存方式比过去的还好呢,要是能一直这么享受下去……”

话还没说完,对面“冯斯”的身上骤然闪出金色的蠹痕光芒,随即“宁章闻”的身躯似乎是受到了某种巨大力量的冲击,竟然一下子横着飞了出去,像一枚炮弹一样向着文潇岚站立的方向冲过来。

文潇岚完全没有躲避的时间,尖叫一声捂住脸,直到身后传来重重的撞击声才反应过来此刻自己所处只是幻境。她尴尬地笑了笑,回头一看,“宁章闻”摔在她身后大约七八十米的地方,硬生生撞断了两棵粗大的树木,在地上砸出来一个大坑。就连范量宇的眼神里都隐隐有一些佩服,看来魔王这一下看似轻描淡写的力量爆发,也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的极限。

当然,被撞的同样是魔王,看上去狼狈,倒也并没有受到什么实际的伤害。他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故意用一种滑稽的姿势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原地。

“下手好狠哪。”“宁章闻”哼唧着,“要不是我身子骨硬朗,这一下子就被你弄散架啦。”

“冯斯”踱到对方身前,直视着他的眼睛:“这是我对你的第一次警告,也是最后一次。你平时喜欢调侃也好,喜欢发牢骚也好,都无所谓,但我绝不能容忍你拿我们的种族来开玩笑。我们变成这样,是最大的不幸,而绝不是什么幸运。”

“宁章闻”叹了口气:“好吧好吧,你是老大你说了算。我以后再也不提了,再也不提了。你也够累了,先去休息吧。”

“冯斯”摇着头离开了,看来还是对“宁章闻”的离经叛道的观点甚为不满。“宁章闻”则始终面带笑容,静静地站在炽烈的阳光下,直到同伴的身影完全消失,他的笑容也并没有消失,反而愈加浓烈。

当然,这笑容中饱含着讥嘲的意味。

“何必那么想不开呢?”“宁章闻”自言自语着,“一边是微不足道的平凡众生,一边是命运的主宰者,有什么不好的?”

一阵风吹过,地面上的草开始摇晃起来,在完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那二十多只古猿的动作突然完全停滞了。紧跟着,它们的身上泛起了惨白的光芒,整个身体刹那间变得透明,肌肉、血管、骨骼、内脏全都清晰可见,就像是后现代艺术家的奇诡创作。

“这么简单的构造,完全可以被我们拿捏在手里,你为什么那么想不通呢?”“宁章闻”收起笑容,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他挥了挥手,古猿们的身体立即片片裂解,却并没有血肉横飞,每一片碎片都呈现出清晰的固态,如同被粉碎的水晶雕塑一般

相比起一年前,这座废弃已久的疯人院显得更加破败,但之前那些疯长到半人高的野草却都被割得干干净净,显得有些违和。

“连草都割干净了,看来诸位守卫人大人们真的把这间疯人院挖地三尺了。”姜米说,“您老的超级蠹痕能感觉到点儿什么玩意儿吗?”

“除了能闻到死耗子的腐烂味道,我什么也没发现。”冯斯说,“蠹痕感受不到任何异样。而且,如你所说,大爷们把这个地方的下水道只怕都翻遍了,常规的搜索方法,我绝对不可能做得比他们更出色。”

“但是你还是会去找一遍。”姜米说,“不撞南墙你肯定不肯回头。”

“没错,冯大爷的信条就是这样。”

但结果并没有任何意外。冯斯从下午找到深夜,在疯人院里竭尽所能地寻找了每一处角落,甚至于故地重游去看了他曾经被关押于其中差点儿发疯而死的地牢,并没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在农家小院里花钱睡了几个小时后,冯斯不屈不挠,把姜米留在她的房间里继续睡觉,自个儿又溜了出去。他简直恨不能自己可以化身为一只穿山甲或者土拨鼠,能够自由地钻入疯人院的每一处缝隙,去寻找那一丁点儿的可能性。

最后,他带着满脸的灰黑,沮丧地重新回到疯人院门口。姜米已经在那里等待着他了。

“我本来想给你带点儿早饭来,但想到你作为哆啦A梦无所不能,就不必费劲了。”姜米说着,拿出一包湿纸巾,打算给冯斯擦脸。

“你刚说了我是哆啦A梦,哪儿需要用这种低档次的东西?”冯斯说着,手里故意像变魔术一样抖了一下,蠹痕创造出了一条正在蒸腾着热气的湿毛巾。

“你还真会享受,越来越有小资的臭毛病了。”姜米耸耸肩,收起了湿纸巾。

“说不定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那还不得抓紧时间及时行乐?”

冯斯说着,擦干净脸后在疯人院的台阶上席地坐了下来。时值正午,但天色阴霾得有若黄昏,北京的天空依然被浓重的雾霾笼罩着,这个距离河北更近的郊区空气质量尤其糟糕,鼻腔里似乎都有一股火辣辣的二氧化硫的味道。地面上虽然没有了之前的野草,却也新增了许多狼藉的杂物,除了冯斯提到的死耗子之外,几条瘦的皮包骨头的野狗旁若无人地在院子里溜达着,翻翻拣拣可以入口的东西。

“这些野狗倒是活得比人更逍遥自在。”姜米从背包里翻出一包吃剩下的牛肉干,取出几块扔在地上,野狗们立刻扑上来呜呜嗷嗷地争抢。

“得了吧清新姐,我让你像它们这样每天在垃圾里刨食逍遥自在,你干不?”冯斯嘴里这么说,却还是用蠹痕创造出了一块生肉,同样扔在了地上。但是奇怪的是,几条野狗围上来嗅了嗅,立即转身走开了。

“看来你的技艺还没有磨练到家啊,小冯同志,”姜米嗤笑着,“这可真是贵国人民爱说的那句话:你做的东西狗都嫌弃。”

冯斯搔搔头皮:“不应该啊,你要说现在我变不出分子料理的味儿我倒也认了,就这么一块儿生肉,怎么也不至于狗都嫌弃吧?除非……”

“除非什么?”姜米问。

冯斯摆摆手,示意姜米不要打断他的思路。他坐在台阶上托着下巴思考了好几分钟,最后站了起来:“还有牛肉干吗?或者其他零食?”

“没啦。我不是说了么,既然你自己什么都能变出来,我何必背那么多没用的东西来装腔作势假作贤淑?——那包纸巾不算啊,那是我没反应过来。”

“我知道你一贯二逼其外贤淑其中,所以,贤淑小姐帮个忙,帮我回村里买块猪肉,就和我变出来的这块差不多的五花肉。”

姜米先是有些疑惑,继而似乎明白了冯斯的用意。她不声不响地一路小跑回村,不久之后带回来了一块新鲜猪肉。

“好肉!这样的半肥瘦拿来红烧最好。”冯斯赞曰。他把装着肉的塑料袋在手里提了一会儿,然后创造出一块几乎一模一样的。

“实验开始。”冯斯说着,把两块生肉都扔到了地上。野狗们再次窜了过来,仍然像先前那样围着两块肉嗅了嗅,立刻开始汪汪吠叫着争抢其中的一块——姜米刚刚从村里买回来的那一块。而对于冯斯创造出来的这一块,它们仍然不加理睬。

“这恐怕……不是你技艺不精的问题了吧?”连姜米都看出来了其中的蹊跷。

“我对蠹痕下的命令,是创造出一块和你买回来的猪肉一模一样的肉。”冯斯说,“我不知道蠹痕能不能做到原子级别的精确复制,但至少,大面上的形状、口感、味道肯定是一样的。但这些狗却完全不碰它。”

“因为它们发现,这块肉和普通的猪肉不一样……是因为它们嗅出了蠹痕的味道?”姜米很惊讶,“狗的感觉真的能有那么灵?我平时吃你变出来的东西可是完全吃不出和普通食物有什么差别的。”

“也不是,还记得被关在海岛上的时候王璐曾经给我们送过来几条狗么?”冯斯说,“虽然我们俩都不擅长养狗,后来还是把狗送回去了,但在送走之前,我创造出过各种不同的食物喂狗,它们从来没有过半点挑剔。”

“还真是。”姜米也想起来了,“它们那会儿甚至于连狗粮都不想吃,就喜欢啃你变出来的排骨。”

“所以,这几条野狗的反应明显是不正常的。我弄出来的肉绝对不会出现味道上的不对,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它们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

“这只是几条野狗啊,连普通人类都捕捉不到的蠹痕的气息,它们怎么可能注意到?”姜米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只有一种可能性。”冯斯说,“这些野狗经受过了某些特殊的改造,所以才变得对蠹痕的气息敏感。”

“改造?守卫人干的吗?”姜米问。

“我不知道,有可能是守卫人,有可能是黑暗家族,有可能是魔王的直接手下。”冯斯说,“但是,还真让何一帆说对了,只有我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才能检测出这几条野狗的异样。其他人来到这里,怎么也发现不了问题居然出在野狗身上,就算把疯人院整个炸掉也什么也找不到。”

“那我们接着怎么办?跟踪这些野狗找到改造它们的人?”姜米摩拳擦掌,作跃跃欲试状。

“文明人的标志就是会使用工具。”冯斯身上蠹痕一闪,手里已经多出了几个像苍耳一样的小玩意儿。他随手一扔,“苍耳”粘在了野狗们的皮毛上。

“野蛮人不需要使用工具。”姜米气哼哼地说,“只要能指挥会用工具的文明人就行了。”

于是两人总算可以回到农家院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一下午。吃完晚饭后,冯斯的蠹痕感应到了跟踪器的异动。

“那些野狗不再在疯人院附近转悠了,”冯斯说,“它们开始集体行动,去往了这个村子的北面山坡的方向。没记错的话,那里好像有个什么骗钱的神仙洞,狗大爷们大概正钻进了那个洞里。”

“我看看旅游地图啊……没错,叫什么什么‘孝天洞’。”姜米手里摊着一张印刷粗劣的彩色纸张。疯人院所在的区域,也算是京郊一个稍微有点名气的旅游景点,本地人还特地捏造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民间传说以增添旅游者的兴味。姜米所说的这个“孝天洞”,大致讲的就是明代一个大孝子在这个山洞里挖草药为母治病,结果山洞崩塌把他埋在了里面,老天爷感其孝心,让他毫发无损地采到草药回去了,于是后来这个洞就被命名为“孝天”。

“这年头的旅游景点真是附庸风雅到极点,我以为哮天犬呢。”冯斯摇了摇头,“走吧,咱们去瞅瞅这个神奇的孝天洞。”

“需要找老板借自行车吗?”姜米问。

“不用了,哆啦A梦现在进步很快,区区两辆自行车,口袋里就能掏出来。”

“别忘了再变点儿热帖出来。晚上太冷了,当心骑到半截就冻成冰棍。”

冯斯真的创造出两辆像模像样的山地车,车头上还贴心地固定了野外探照灯。在姜米的取笑声中,两人骑上车一路向北,到达那片山坡后再骑车爬山。好在这里的山势平缓,并不比香山难爬多少,姜米又有着丰富的野外探险经验,两人没有费太大力气就来到了孝天洞洞口。

“有蠹痕的气息。”冯斯压低了声音,“还真被我蒙对了,野狗大爷们的背后大有文章。不过,这蠹痕很奇怪。”

“奇怪?奇怪在哪儿?”

“我一下子也难以形容,但是……和我以前感受到过的其他人的蠹痕,以及我自己的蠹痕,都不大一样,可又说不清楚具体哪点儿不一样。要不……你在外面帮我把风?或者要不然回村里去?”

“我要是跟着你进去呢,好歹身边能有个天选者保护。自个儿留在外面,不是更危险?你就不怕我一回村就被人抓走?”姜米悠悠地回应。

冯斯哀鸣一声:“说不过你……走吧。”

洞里的路并不难走,地面明显经过人工整葺,那是因为这里已经开辟成为旅游景点,总要照顾游客们的行走方便。洞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安装好的照明灯,以至于进洞后连手电筒都不必打。

“这也太没有氛围了。”姜米嘀咕着,“简直快赶上宾馆走廊了。”

“偷着乐吧。这地儿要是白天来还得收门票钱呢,我们这算是薅社会主义羊毛。”

“那就有点儿奇怪了。”姜米琢磨着,“还记得当时我们在青城山寻找所谓的宝藏么?都是这么热闹的地方,真有什么守卫人之类的,怎么藏身啊?难道又是那种压缩过的异域空间?”

“说不定,这年头什么幺蛾子都不缺……等等,有点儿奇怪!”冯斯忽然说。

“怎么了?”姜米忙问。

“那些野狗现在所处的位置,根本就不是人能到达的,就算是压缩的异度空间,也得有人去放置啊。”冯斯皱起了眉头。

“不是人能到达的?什么意思?”姜米问。

“我在野狗身上放的跟踪器,是我给蠹痕下的特殊要求,不但要让我精确掌握它们的位置,还能让我感应到周围的地形。”冯斯解释说,“看到前面那个小洞了吗?现在几位狗大爷从这个洞钻下去,钻进了一条非常狭长的山缝,只有猫狗兔子之类的小型生物才可能进去,正常人是绝对进不去的,小孩子都不可能。难道那是一个畸形的侏儒?”

姜米打了个寒战:“侏儒?想想都挺诡异的……”

“守卫人的世界有哪点儿不诡异?”冯斯笑了笑,“要不就是能变化形体的,甚至于像王璐那样能穿墙变幻空间的。等着吧,看看野狗见到那个人之后我能感应到什么信息。现在那条山缝越来越窄,连狗大爷们钻起来都有点艰难。”

“不会卡在里面吧?”

“倒不至于。你没注意到这些野狗都挺瘦的么?很有可能是操控它们的人刻意让它们保持消瘦,以方便随时在这里进出。”冯斯说。

“这个人还真有趣。”姜米说,“而且也挺谨慎的,居然躲在那种地方,一般人确实没办法找到他。哎,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是个侏儒,觉得自己外形太丑不愿意见人所以才……”

“守卫人世界看重的是力量。”冯斯说,“你看范大头丑不丑?谁敢在他面前有半点不敬?——啊,也不一定,我们的文大小姐就敢。”

姜米扑哧一声,乐出声来。正想要说点什么,冯斯忽然摆了摆手示意她噤声。她连忙闭嘴,生怕干扰了冯斯。

半分钟后,冯斯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的表情显得甚为古怪。

“我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位仁兄……”冯斯边说边摇头。

“是谁?你认识吗?”

“非但认识,还有过不少亲密接触。”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熟人啊?那你能把他请出来么?”

“请出来是不行的,得用计。”冯斯说着,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样东西,放在地上。

姜米低头一看,不觉一愣:“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看上去像一个香薰盒?”

“没错,就是香薰盒。”冯斯说,“我至今还记得把无火香薰认成‘无火香蕉’然后被文大小姐嘲笑了半个学期的屈辱……不过这根无火香蕉的功率比普通人用的大多了,可以把气味直接送进山缝里。”

姜米一头雾水:“送什么气味?为什么要送气味?”

“你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卖了个关子,随即自言自语,“很久不见了,老兄,还真是怀念你呢。”

姜米使劲吸溜着鼻子,但并不能分辨出什么特殊的气味。她忽然明白过来点儿什么:“啊,这种气味人闻不到……这是一只动物!”

“没错,是一只动物。”冯斯说,“我已经感觉到野狗们跟着它往我们的方向钻出来了。看来这一招还算管用。”

姜米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个的确只有狗洞大小的洞口。几分钟之后,洞口突然有一道黑影闪过,一个不明物体猛地从洞里钻出,向着姜米的身上扑过来。姜米吓得大叫一声,眼看就要被扑中,眼前却又闪过了一道银光。那个黑影撞在了银光上,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缩成了一团,瘫在地上不停挣扎。

姜米惊魂稍定,这才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冯斯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一个金属圆筒,从圆筒里射出一张银色的大网,那个黑影是被大网罩住了,此刻正在网子里拼命翻滚抓挠,却只能被越缠越紧,无法脱身。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然而骨架并不小的黑猫,身上的毛又脏又乱掉了一小半,裸露出来的皮肤上遍布伤痕和溃烂的脓疮,看得出来经历过不少磨难。尽管形貌狼狈不堪,那双绿油油的眼睛里却放射出凶狠悍恶的光芒,姜米和这样刀锋般锐利的眼神一对视,居然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就是我的老相识,黑猫金刚,它的主人就是疯人院院长魏崇义。”冯斯说,“刚才我就是利用无火香蕉把魏崇义的味道送了进去,才把它引出来的。”

“魏崇义留下遗言叫文潇岚去疯人院,并不是因为疯人院里藏了什么东西,而是为了让她找到金刚。因为他知道,金刚一定会回到疯人院附近,等待主人的归来。它终究还是一只忠心的宠物。”

离开稀树草原的幻境后,文潇岚的脸色显得有点难看。范量宇注意到了她的变化:“怎么了,是不是又被魔王的情绪影响了?”

文潇岚点点头:“嗯。在刚才那段记忆里,两个魔王都产生了愤怒的情绪,只不过,长得像冯斯的那位是把怒气摆在了明面上,而宁章闻表面上嘻嘻哈哈,却在心里暗中堆积着怨气。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没有心机。”

“这种情绪的渗透,我也没有办法帮你抵挡,只能靠你努力了。”范量宇说。

“放心吧,我还撑得住。”文潇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刚才两位魔王的对话,又透露出了更多的关键信息。他们俩并不是族群中标准的存在,而都是经过了某种变异的异类,甚至于被视为废物。但是,在这一场大劫难之后,两个异类反而成为了拯救种族的希望,这倒是挺有趣的。”

“更有趣的在于,他们提到了变异之前和变异之后的生存方式。”范量宇说,“那好像是两种截然相悖的东西,而且似乎影响了他们之后的选择。这一点很有意思。”

“希望能很快揭穿谜底。我还真来兴趣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那个家伙的情绪渗透。他好像真的对一切新生事物充满好奇,也愿意尝试不一样的生存方式,和他浑身上下政委味儿的同伴不大一样。”文潇岚说。

“这话从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嘴里说出来真是毫无违和感……”

下一个记忆迷宫已经很明显地进入了真正的现代人类的时代,因为映入两人眼帘的第一样东西是一尊高度超过两米的青铜雕像。这尊雕像文潇岚很早以前就听冯斯说起过。

那是恶神摩洛,迦南人所信奉崇拜的神明。冯斯曾经在关雪樱家乡的地下神殿里见到过它,牛头人身,背生双翼,血盆大口怒张,从外形上就透出一种无法掩饰的邪恶和凶暴。

而摩洛的神像所放置的地方、也就是这段记忆发生的地点却并不是什么神庙,而是一座位于一座高山山腰上的天然平台。从平台看出去,可以看到四周都是高大陡峭的山脉群,山上植被丰富,山顶却能见到皑皑白雪,景色壮美奇丽。

“这地方……看上去有点儿眼熟。”文潇岚说。

“落基山脉。”范量宇说,“我到过这地方,虽然和当代的景观并不一样,但山体的走势是差不多的。”

“就是说,这里是北美。”文潇岚说,“从地中海到北美,再到中国西南山区,摩洛他老人家真是无所不在啊。”

“说明魔王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区域都在不断诱导人们筛选守卫人的基因。”范量宇说,“所以后世的人们把摩洛称之为伪神。”

“这个平台上孤零零地除了摩洛塑像别的什么都没有。”文潇岚四处打量着,“一下子也判断不出现在到底处于哪个时代。不过,如果年代稍微古早一点的话,这片大陆上应该只有印第安人。”

“那只是普通人的常识。”范量宇说,“但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常识是行不通的。喏,你看。那边应该就是从山下进入这个平台的通道,有人来了。”

文潇岚扭头一看,一下子惊呆了:“这个打扮……中国人!我想想我以前上过的中国服饰文化的选修课,束发,上衣下裳,腰袖收紧,玉鱼配饰……这好像是殷商时代的打扮?”

“没错,就是殷商。”范量宇说,“虽然我没有上过什么服饰文化选修课,守卫人的历史课好歹学过一点。在北美的确存在过无法追溯来源的传承殷商文化的中国守卫人,但后来无声无息地全面消失,没有留下半点痕迹。他们怎么到达北美的、为什么要去北美、拥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始终都是未解之谜。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个谜恐怕已经有了答案了。”

“魔王。”文潇岚看着走上平台的这一群作殷商时代打扮的中国人。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无疑地位最高,被其他人簇拥着,而且被刻意地保留出距离以示敬畏。这个人的脸,并不是宁章闻或者冯斯的脸,而是另外一副真正陌生的面容。然而,由于已经和魔王产生了情绪上的共鸣扭结,文潇岚立刻就认出来了,这是魔王,一直和宁章闻共存的那位魔王。

“对,是魔王。在这段记忆里,我们看到的是他当时真正的形貌,而不是经过修改的形象了,说明到了这个时候,这个魔王已经开始伪装成人形,出现在人类社会中了。”

“不过,这次只有他一个,那个顶着冯斯脸的政委呢?啊!对了!涿鹿之战!”文潇岚一下子想起来了,“既然已经至少进入了殷商时代,那么涿鹿之战已经发生了,他们俩早就分道扬镳了!”

“没错,这个狡猾的王八蛋跳过了涿鹿之战的最关键的那段记忆。”范量宇说,“所以我们无法看到他和他的同伴之间发生争执的具体原因和过程。不过,没有了另外一个家伙的掣肘,他可以彻底地肆无忌惮、完全实现自己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