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点点头:“论做生意,张圣垠确实是个人才,比我爸厉害多了。我爸当年无非是靠他个人的名气四处招摇撞骗,张圣垠却拉扯起了一个团队。”

“这年头骗子也要集团化运营啊……”姜米耸耸肩,“所以我们可以跟着张总去凑凑热闹?”

“你我两个人是没问题的。去不去?”

“废话!”姜米瞪了冯斯一眼,“老娘有过见了热闹不去的时候么?不过话说回来,这不是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么,怎么还会拉算命大师去捧场?”

“这就是你作为外宾不了解国情的地方了,现在的中国年轻人对于星座占卜这档子事特别着迷,基本都成了社交手段了,从星座发端,国产的手相啊风水啊紫微斗数啊什么的也跟着热了起来。我当年做微博营销的时候也没少发这方面的内容。”

“您还真是见利忘义的典范……”

这家公司果然是气派不凡,直接出手包下了一个体育馆来召开年会,会场也布置得颇具附庸风雅的伪科技特色,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机器人、VR之类的体验项目。在体育馆的一角,就是划定的大师占卜区域,张圣垠旗下的各路英豪打扮得群魔乱舞在那里正襟危坐,每一位身边都围了一大票人。

“你还真说对了,”姜米兴致勃勃地看着那帮脸上充满期待的年轻人,“这玩意儿在贵国果然很受欢迎。大家都愿意相信命运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吗?”

“也未必真的相信,有些时候可能就是一种心理暗示。”冯斯说,“占卜师与其说是在预测你的命运,还不如说是在做心理疏导,那倒还真需要一点儿心理学的功底。怎么样,你要不要去听大师们解解惑?”

“我倒是想去见识见识,但是前面排了那么多人,不想等啦。”姜米伸手指向另外一边,“那个变形金刚的机器人做得也挺有意思的,我去看看。”

姜米离开了。冯斯手里拿着饮料,在人丛中悠闲地晃荡着。他并不知道身边到底有多少守卫人在偷偷监视他,但却已经不在乎了,自从下定了“大不了老子和你们硬干一场”的决心后,他的心态安宁了许多,不时能产生一种人莫予毒的快感。毕竟他还是享受这种扎在普通人堆里的感觉,这样世俗的热闹与快乐可以让他短暂地忘掉身上背负的重担。

冯斯信步在几张占卜台之间游走,想要近距离观赏一下大师们的技艺,或者说骗术,当走到一位用河图洛书来算命的大师身前时,他忽然觉得身前这位白发飘飘仙风道骨的大师隐隐有些眼熟,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

他探查了一下,确定这只是个普通人,身上并没有附脑,但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这不由得让他站在一旁仔细打量了大师好一会儿。大师看起来大概有七十来岁的年纪,是这次出席的大师中年龄最老的,但生得鹤发童颜、红光满面,气色相当不错。

我应该并没有直接见到过这张脸,冯斯想,但为什么看起来那么眼熟?难道这张脸经过了某些变化……

他一下子想起了改变年龄的“祖父”淮南王刘安,又想起了做了整容手术从此变得英挺帅气的哥哥池慧,并且从池慧的身上展开联想,答案在一瞬间从脑海里跳了出来。他禁不住嘴角上翘,露出了一丝笑容。

“原来是这个老家伙……”冯斯低声自言自语,“可真会藏啊。不过,见到你还是挺开心的。”

他索性也混进了队列,慢慢排着队,半个小时后才磨到了大师面前。好在姜米此刻正在会场里开开心心地四处游玩,还有不少年轻的科技宅主动搭讪,也不需要他陪伴。

排在冯斯之前的那位问爱情的姑娘一脸喜气地站起来离开,看来是大师带给了她好的预测,冯斯紧跟着坐了下来。大师喝了一口水,抬起头来看清了冯斯的脸,不由得怔住了。

“是……是你啊?”大师有点儿结巴。

“是我,咱们得有一年多快两年没见了吧,大师?”冯斯冲着他挤了挤眼睛,“又或者说,观主?”

这位煞有介事地用河图洛书为科技公司的员工们卜算前程的大师,赫然是一位虽然只和冯斯见过一面、却对他后来的命运起到了至关重要推动作用的老相识——东北栖云观的老观主。两年前的五一假期,冯斯赶往东北追溯他的身世,在为他接生的翟建国的指点下,找到了栖云观,并且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孪生兄弟池慧。不过,那时候的池慧还把自己隐藏在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慧心的外表之下,做出痴痴呆呆的模样,并没能和冯斯有什么交流,陪他说话的主要还是这位老观主。

在此之后,经历了一连串的事件后,栖云观被烧掉了,观里的弟子慧明也被杀害,但老观主却不知所踪。按当时池慧的说法,他还没来得及下手,这个老道士就很机敏地逃走了。后来冯斯又遭遇到了更多事件,渐渐也就把这位如同电影里只露一次面的龙套一般的老观主给忘了。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还有重逢的机会。

只是当时的观主看起来年近八旬,苍老衰迈,颤巍巍的似乎随时可能嗝儿屁,这会儿一年半过去了,却好像反而年轻了很多,身子骨也愈显硬朗,颇有几分返老还童的味道。

听到冯斯道穿他的身份,观主更显得尴尬,近乎求饶似的给冯斯递了个眼色:“冯、冯同学,咱们的事儿,可不可以过一会儿再谈?”

冯斯笑了笑:“别紧张,那么一丁点小事儿,我早就不会计较了。何况当初要不是遇上了你,我也不会成为现在的我——妈的,这话怎么听着跟韩剧表白似的?总之,我不会找你麻烦,你不愿意见到我的话,我这就走,祝你健康长寿吧。”

他站起身来,挥了挥手,真的走开了。但走出没两步,观主在身后叫住了他:“冯同学,请……请稍等一下。”

冯斯回过头,观主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但最终转为坚定:“我有话想跟你说。一会儿活动结束了,能不能耽搁你在这儿多留几分钟?”

冯斯有些诧异,但还是点了点头:“可以。但不必在这儿了,完事张总不是备了车送你们回去么?我们去公司谈吧。”

观主点点头。

年会一直闹腾到凌晨才结束,姜米已经困得直犯迷糊。冯斯索性先把姜米送回住处,再和观主一起回到张圣垠的公司。冯斯替观主冲了一杯咖啡,观主摆摆手。

“年纪大了,经不起咖啡因的折腾。我喝点温水就好了。”观主说。

两人坐在办公室一角用于会客的沙发上,冯斯端详着观主:“你怎么会越来越年轻呢?你这个年纪的人逆生长可不大常见啊。”

“我过去装得老而已。”观主咧嘴一笑,“你也知道,栖云观的生活不太平,随时可能丢掉性命,所以我非得一直乔装出可能下一秒就会断气的模样,让别人对我放松一些警惕。”

“所以你才能从池慧——就是慧心——那个奸猾小鬼的手里逃命,倒也确实不容易。”冯斯表示佩服,“那你今天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观主也侧过头来,和先前冯斯打量他一样打量着冯斯:“因为我也能看得出来,你和过去不一样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玄和子想要什么样的婴儿,不知道你现在所代表的的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还盼望这这把老骨头能多活几年,临终的时候安安稳稳躺在床上听着我的女朋友们掉眼泪。”

“你还真是个风流老道。”冯斯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过你这个想法倒也不赖,我现在所身处的这个世界……普通人知道得越少越好。”

“我肯定不会愿意踩进去。”观主做了个夸张的姿势,“但是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正直的年轻人,你所想要做的事情,绝对坏不了,所以,我也想帮你一下,告诉你一些之前见面的时候没来得及也不敢说出口的话。”

“是和玄和子有关吗?”冯斯问。玄和子是一个伪装的假道士,可能是某个守卫人家族的成员,曾经强占栖云观,以道观为据点搜寻附近可能成为天选者的婴儿,事实上冯斯的生母就是被玄和子带到翟建国的私人诊所成功接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还算得上是帮助守卫人世界寻找到真正的天选者的功臣之一,尽管他的目的可能是肮脏的。

“是的。那一次交谈的时候我也告诉过你,玄和子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不少同伙时不时来找他,而且根据我偷听到的他们之间说话的语气尊卑,玄和子本身也不过是个小喽啰,他的上面还有主使者。他们都属于同一个家庭……”

“不,是家族。”冯斯纠正他。

“对对对,家族家族。”观主接着说,“这就是我想要告诉你的事情。我有一次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提到了,有另外一个家族也在做着和他们一样的事情——寻找你这样特殊的婴儿。”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冯斯说,“在那个时候,几乎所有的家族都在那么做。”

“但那个家族有一点不同寻常的地方,让玄和子他们很担心。”观主说,“他们反反复复提到一只猫。”

冯斯的心里猛地一跳:“一只猫?什么猫?”

“一只黑猫。他们说,那个家族有一只奇怪的猫,可能会极大地影响他们所想要寻找的婴儿,叫做……什么什么者来着?”

“天选者。”冯斯说。

“对,他们说,那只黑猫看起来不起眼,却很有可能可以成就天选者,但反过来,也会对天选者造成致命的阻碍。”观主说。

“致命的阻碍?”冯斯又是一惊,“他有具体说怎么回事吗?”

观主摇摇头:“我并没有听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发现了那只黑猫的存在,他们才要求玄和子加快进度。黑猫似乎是一把双刃剑。”

“双刃剑吗?”冯斯沉吟着。

“这是当时他们拿出来的一张黑猫的照片,我偷偷拿游客送给我的一次性照相机翻拍了一张。相机很便宜,所以照片有些模糊,只能将就看个意思。照片我现在没有带在身上,但是有扫描件,可以发送到你的手机上。”

“科技时代真是方便。”冯斯用手机接收了观主传过来的文件,并且一眼就认出来这只黑猫确实是金刚。这么推算起来,金刚的寿命比普通猫的正常寿命要长不少。

“其他的就没什么了。”观主说,“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可能就是那个什么天选者吧?”

“我是。”冯斯没有否认。

“所以,你既然以礼待我,我也不希望看到你遇到什么麻烦。”观主说,“我唯一能帮你做的就是这件事了。望你平安。”

“多谢了。”冯斯站起身来,深深地鞠了一躬。

回住所的路上,冯斯打开了一丁点网约车的车窗,用夜风的寒意来帮助自己思考。他过去一直没觉得金刚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地方,虽然金刚帮助他成功激发了蠹痕,但他觉得,金刚不过是在适当的时间出现在了适当的地点,假如那不是金刚,而是一个具备精神影响能力的守卫人,大概也能起到相同的效果。而这一次他捕捉金刚,也只是因为魏崇义留下的遗言而已。

但听完老观主的话之后,他才意识到,金刚身上所蕴藏的秘密,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多得多。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摸出了手机,打开那张照片,想要看看二十来年前的金刚和现在的金刚有什么不一样。

照片上乍一看倒是看不出什么太大的区别,似乎二十年前的金刚就已经是后来的模样了,胖大、凶悍、浑身乱糟糟的毛。不过冯斯仔细辨认,发现金刚的脖子上好像多了一件饰物。

冯斯回忆着过往和金刚接触的历史,确认自己从第一次见到金刚开始,这只黑猫的身上就没有任何装饰品。当然,一件饰物原本也没什么了不起,也许是它最早的主人喜欢给它佩戴饰物,而后来的魏崇义并不喜欢,如此而已。

但不知怎么的,一种奇怪的直觉让冯斯想要看清楚这件饰物到底是什么,而且这种直觉越来越强烈。只是如老观主所言,这张照片原本就是由当年那种商场买东西就附赠的便宜一次性相机对着原片翻拍而成,成片效果已经很不清晰,现在再扫描成电子图片存到手机里,细节就更模糊了。冯斯眼睛都要瞪出血了,也只能看到黑乎乎的一坨,完全分不清这是什么。

他叹了口气,决定放弃,而车上的电台广播也进入了午夜停播前的最后一个节目——睡前美文欣赏,当然对于冯斯而言,此类“美文”无非都是各种鸡汤的堆砌,全都是冯大爷玩剩下的。

今晚的鸡汤也了无新意,讲的是一个任何有智商的人都能听出来是胡编乱造的动物报恩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冯斯一天能编出七八十个。听完之后,连坐在前排的司机都忍不住要发出嗤笑:“这怎么可能啊?乌龟那么笨,哪儿来的脑子去想着报恩啊。”

冯斯嗯啊两声表示应和。司机可能是深夜出车太过无聊,继续和冯斯攀谈起来:“不过呢,倒也说不准。这世上的有些事情,就是那么玄乎,用常识根本解释不清楚。有好多东西,我们觉得是不可思议,其实换一个角度说不定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你想想,人类才多年轻,地球都存在了多少亿年了……”

冯斯神游物外,并没有把司机的絮絮叨叨当回事,但司机的话却引发了他的另一段联想,那就是前些天在烤鸭店里和何一帆的对话。那一天两人谈起了冯斯的蠹痕,何一帆说了这么句话:“你还是应该尽可能地跳出常识的框架去判断你的蠹痕。”

尽管之前的几次尝试——比如直接要蠹痕给出魔王的真相——都宣告失败了,但此刻想起何一帆的这句话,冯斯却仍然觉得受到了一些启发。虽然那些“玄学”的实验没有成功,毕竟样本太小,再做一些大胆的、“违背常识”的实验有何不可呢?

毕竟魔王世界本身就是违背常识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向蠹痕下达了命令:给我这张照片的清晰版本。

他感到蠹痕接收到了这个命令,然后在几毫秒的时间里迅速做出了响应——手机亮了起来,通知栏显示接收到了新文件。

居然成功了!冯斯悄悄地握了握拳头。他连忙点开那个新文件,没错,就是金刚旧照的清晰版本。蠹痕是怎么穿越二十年的时光获取到照片上所显示的信息的,他无从得知,也不想去深究。只问结果,只问结果,不然会把自己逼疯的,冯斯对自己说。

他用食指和中指做出拉伸的手势,把照片放大,终于清清楚楚地看明白了金刚脖子上挂的到底是什么。然后他立马出了一背的冷汗。

“师傅,拜托开快一点!”冯斯大声说,“越快越好!越快越好!”

他的手开始发抖,连手机握不稳了,滑落到了地上。屏幕上,金刚脖子上的那个物件格外清晰,仿佛正对着他发出无情的嘲笑。

接下来的两段记忆和北美的那一段差相仿佛,一个发生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魔王在那里和一些早期的爱尔兰僧侣有过接触;一个发生在澳洲大陆,魔王挑起了当地几个土著人部落之间的战争。

“所以说,这位魔王就是不停地从地球的一个角落游荡到另一个角落,撒播魔族的种子。”文潇岚说,“而且看上去,他最看重的并不是由他亲手改造的那些部下,而是敢于反抗的守卫人的雏形。每当反抗者通过危险性很大的改造或者遗传获得附脑并掌握蠹痕的时候,他都很开心。他应该是在努力营造一种进化压力,想要促成人类在反抗魔王的过程中不断进化。”

“进化压力?”范量宇歪了歪他的大头,“这个说法倒挺有意思,也很符合我们一直以来的猜测。老实说,没有魔王拼命施压,守卫人的力量确实没法提升得那么快。”

“但愿能快点知道魔王想要的进化方向到底是什么。”文潇岚说着,又推开了一扇新门。

一进门她就吓了一大跳。眼前是一座西式教堂,阴暗破败,墙上的壁画都被污渍所覆盖,只有寥寥几根蜡烛闪烁着昏黄摇曳的亮光。低矮的穹顶之下,密密麻麻躺满了人体,乍一看就像是一座坟场。

文潇岚定了定神,慢慢走近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发现这个人并没有死,仍然在微弱而艰难地呼吸,但看他的状况恐怕离死不远了。他肤色蜡黄,浑身肿胀得像一个水袋,满脸都是可怖的脓疱,文潇岚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的密集恐惧症马上就要发作,连忙把脸扭开。她只敢粗略地扫视一眼,发现躺在这座教堂里的人似乎都差不多是这样。

“天花。”范量宇已经仔细地观察了,“躺在地上的都是白种人。这里应该是中世纪的欧洲,我们大概正赶上了某次例行的天花爆发。”

“太可怕了。”文潇岚禁不住微微颤抖,“幸好我们在这里闻不到什么味道,不然的话,难以想象这里的气味是怎么样的。魔王把我们拉到这儿来干什么?”

范量宇没有回答,在这间似乎随时可能倒塌的教堂里来回转悠,观察着每一个站立的人。这里看来是被临时开辟为天花患者的聚集地,但很显然,在这样的环境里,病人并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救治,只能慢慢等死。而范量宇所观察的那些站立的健康人,每个人脸上都有深深浅浅的瘢痕,应该是侥幸战胜了天花并从此获得抗体的人。这些人可能是被雇佣来看护这些尚未死去的病人,并且最终为其中的绝大多数收尸。

“咱们等会儿跟着这个人。”范量宇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个收尸人,“他脸上的瘢痕是假的。这应该就是魔王本人。”

文潇岚连忙凑过去。不过以她的眼力并不能分辨出瘢痕的真伪,也并没有觉得这个有着一张平常的欧洲人面孔、看上去像是个饱经摧残的下层中年工人的男人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知道,范量宇绝不会看走眼的。

果然,几分钟之后,这个收尸人开步向着教堂外走去。两人跟着他走出教堂,发现教堂位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两边都是低矮破旧的民居,文潇岚凑过去看了一下门牌。

“法语。这里是巴黎。”文潇岚说,“你还真说对了,大概是欧洲被天花肆虐的那个年代。”

“你还懂法语?”

“学过一丁点儿。那会儿文青气发作,选修了法语课,觉得这是在学习一种全世界最浪漫的语言。真正开始学才知道浪漫个鬼,一切外语课都是沾着学生鲜血的学分刀片。”

两人尾随着收尸人穿过了几条污水横流的小巷,眼中的巴黎一片萧条肃杀,不仅仅是因为那坑坑洼洼的街道、遍地的垃圾污物、直接在街边大小便的路人、在垃圾堆中窜来窜去的野狗,还因为每一个活人眼里都能见到的那种慌张,甚至于绝望。天花所带来的死亡威胁就像一朵遮盖了整座城市的巨大乌云,让巴黎市民近乎喘不过气来。

“要是能闻到气味,我大概会崩溃的。”文潇岚喃喃地说,“换了你这种怪物倒是……”

她本来想调侃两句范量宇,忽然想起范量宇童年时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悲惨遭遇,慌忙闭上嘴。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我又不是豆腐做的,不至于被你提到一点儿过去的事儿就跪地大哭。”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要是跪地大哭,那场面可绝对好看,我一定要拍下来留念。啊,好像到了。”

前方是一个小小的店铺模样的房屋,店门口挂着一块粗糙的木牌,上面用拙劣的画工画着一幅图案:一条蛇盘绕着一根拐杖。

“这我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了。”文潇岚说,“我并没有系统学过中世纪的法国历史文化。”

“我知道。”范量宇说,“这玩意儿又撞到我们守卫人的枪口上了。这是中世纪欧洲医生的标志,当时有不少守卫人以医生的职业作为幌子来暗中组织活动,没想到魔王也会这么玩。”

“那会儿的医生……好像普遍就会用放血疗法吧?”文潇岚想了想。

“没错,一刀割下去,生死由上帝说了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

诊所的门上根本就没有锁,大概是因为里面没有任何值得一偷的东西。魔王推开门走了进去,范量宇和文潇岚也跟在后面。

诊所里漆黑一片,可能是魔王的眼睛根本不需要借助照明光线的缘故,他也根本没有点灯。范量宇用蠹痕放出亮光,令文潇岚可以看清楚室内的一切。诊所里一片凌乱,各种各样的玻璃瓶罐、放血刀、鸟嘴面具、奇怪的草药与虫子、或新或旧的书籍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

但有一样东西引起了文潇岚的注意,那是一个类似于当代玻璃培养皿的玻璃容器,里面盛放着类似培养液的液体,旁边还有一些玻璃瓶里浸泡着组织切片。而魔王就站在这个培养皿的面前,脸上挂着一种轻松而略带得意的笑容。

文潇岚明白,魔王放出来让他们观看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用意的,不会有太多冗余信息,那么,照着这个思路去推理猜测,多半都能得到一些真相。

只是,这一次的真相着实有些让人震惊。

“我……如果我没有会错意的话,这应该是在培养天花病毒。”文潇岚说。“也就是说,由此推而广之,人类历史上的很多次大瘟疫,也许都是魔王弄出来的。他……他这又是在图什么?筛选基因消灭抗病能力不够强的个体么?”

“未必。”范量宇说。

“什么未必?”文潇岚不太明白。

“我是说,未必是他干的。”范量宇说。

文潇岚还没来得及回话,门又打开了,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白人少女钻了进来。她一见到魔王,就跪在了地上,嘴里称呼着“主人”。她用的并非法语,而是中文,可见又是魔王自动为他们做出了翻译。

魔王点了点头:“起来吧。怎么样,查到了吗?”

“查到了。”少女站起身来,“我们可以肯定,这次在幕后指使传播天花的,是一个来自热那亚的木料商。他带来了大批的奴隶,通过这些奴隶把天花在整个巴黎传播开,然后继续蔓延到全国。这个人的具体身份是……”

“不必了。”魔王一摆手,“这个身份没有任何用处。行了,你做的很好,回去吧。”

“需要我们对他下手吗?”少女问。

“更加不必。”魔王布满天花麻斑的面孔上挤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这个热那亚商人不过是个傀儡而已,他的主人我也不知道现在究竟在哪里,去对付他反而会打草惊蛇。不过,如果真的是那个家伙的话,别说你们了,我也未必是对手。”

少女显得很吃惊。但她显然训练有素,绝不会对主人质疑什么,深深鞠了一躬之后,退了出去。她离开后不久,一个有着阿拉伯面孔的青年人走了进来。例行的跪地膜拜之后,青年人对魔王说:“按照您的指示,那本书已经炮制完毕并且做旧。”

他说着,从随身的羊皮袋子里取出了一本厚重的书籍,这本书以黄铜做封面,上面的书名使用的是一种连文潇岚都不认识的文字,看上去很是古旧。当然,阿拉伯青年说过了,这是刻意炮制出来的古旧的效果,这本书其实是刚刚制作完成的。

魔王在黑暗中翻开了这本书。借助着范量宇的照明,文潇岚能粗略地看到书里主要使用的文字是拉丁文,还配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扭曲的插图,包括一些类似炼金术用具的东西、难以辨认的怪兽或植物、不明用意的人体解剖图等等。

“能猜到这是本什么书吗?”范量宇冷不丁发问。

“猜到?”文潇岚一愣,“这应该又是你们守卫人的什么宝贝吧?我哪儿猜得……”

说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住口,像是想起了点儿什么。两秒钟之后,她缓缓地重新开口:“我明白了。这是《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冯斯以前讲过的,就是这本书把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带到了西藏,并在那里建立了那个欧洲疯子的家族。真是没想到,这本书……居然是魔王授意写出来的。也就是说,可以算是他亲手扶植了那帮疯子。这是为了遏制守卫人势力的扩张吗?”

“表面目的是这样的,但背后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更深的原因。”范量宇说。

“你是……猜到了点儿什么吗?”文潇岚问。

“我之前就隐隐约约地有一些猜想。”范量宇回答,“这一场瘟疫的信息给了我更多的启发,不过,仍然还有些模糊。如果能再多一些佐证就好了。”

两人对话的工夫,阿拉伯青年也退了出去。在这段记忆发生的那个时空,诊所里只剩下了魔王独自一人。他把《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放在桌上,慢慢打开,一页一页地翻阅着。

“瘟疫……你还真是执着呢,老兄。”魔王的口气里有几分自嘲,有几分无奈,“我早应该猜到你的战略的。这样的话,我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了。幸好还有天选者这步棋啊,你我胜负的关键,就在天选者身上了。”

他停顿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希望那时候并不是世界末日。”

这段记忆渐渐隐去后,文潇岚坐在了地上,满脸都是疲惫。每多经历一段魔王的记忆,她受到魔王情绪的感染就会更深。在那间阴郁逼仄、充满了邪恶气息的巴黎小诊所里,魔王的情绪波动尤其很大,虽然在两名下属面前始终显得从容淡定,但在他的心里,实际上是五味交织,尤其在确认了瘟疫是由另一位魔王制造的那一刻,愤怒、失望、担忧,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如释重负纠缠在了一起,让文潇岚的内心也不堪重负。

“撑不住了的话,就先休息一会儿。”范量宇说。

“不要紧的。”文潇岚摇摇头,“我们得抓紧时间。刚才在诊所里,魔王的内心反应很大,好像对瘟疫特别看重。我不是很明白,瘟疫对于魔王的原始计划到底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们肯定不是为了毁灭人类,因为人类就是在他们的培养下才逐渐繁衍壮大、最终成为地球的主人的。在人类繁盛之后,又搞出这种灭绝性的疾病传播,是为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