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就是靠着我睡,用我取暖~~~”

等冉羽熙这句话软绵绵说完,某人就冲到我马车门前,我再次扬起头,正看见鸠摩罗一手撑在马车边,一手叉腰,两只眼睛圆溜溜地瞪着我。

瞪,你再瞪?你敢对我发飙,我就取消你情人的资格!

他在我的瞪视中,慢慢压下眼中的愤怒,然后拧了拧眉心,目光透出了柔和:“秋苒,你知道他对你有企图,如果你冷,可以找我。”

我继续瞪他,他的身后站着正在挽发的冉羽熙和面带无奈的文修,冉羽熙一边挽发,一边唇角勾着轻笑,散漫中却又带出一分妖娆。而文修则又是叹气,又是摇头,想上前说话,却被冉羽熙阻止。文修只有闭上嘴,朝我看来。

“秋苒,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鸠摩罗忍不住大声提醒我。

我眯了眯眼睛,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太硬了。”这是实话。即使鸠摩罗放松身体,他也没有冉羽熙那么柔软。不能说鸠摩罗的身材不好,只能说冉羽熙就是吃这碗饭的。

“哈哈哈……”立时,冉羽熙仰天大笑,招过阿骚就骑了上去,然后抽出烟杆,叼着唇角。他的笑灌入鸠摩罗的耳朵里,让他脸色骤黑。

鸠摩罗在我马车前拧了拧眉心,有拧了拧拳头,转身就要去揍冉羽熙,文修立刻拦阻:“摩罗!赶路要紧!”

“你也帮着那个骚包!”鸠摩罗忽然大喝出口。哦?鸠摩罗也发现冉羽熙很骚了?他可从来不会说一个男人骚包啊。看来是冉羽熙把他也给气急了。

我不由得坐了起来,正看见文修有些生气的红脸:“你怎么能这么说羽熙?而且,秋苒说得没错,你的身板这么硬,让她哪里靠着舒服?秋苒觉得冷,找个人取暖是很正常的事,怎么选择是她的事,就算你是王,你也不能干涉她的想法,她的感情,她的选择……”

文修……又开始了。但是这一次,我却觉得文修说得好。就见鸠摩罗的脸开始渐渐发黑,双眉越拧越紧。

“那你陪秋苒谁!”突然,鸠摩罗大声打断了文修。登时,文修愣在了原地:“我,我,我?”

“你是她大哥,你是这里最有资格给她取暖的人!”鸠摩罗的话像是在命令。

“恩,我没意见。”忽的,冉羽熙骑着阿骚飘过鸠摩罗的身后,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我坐在马车里几乎快要跟文修一样的表情。确实,在傲鹰国,如果为了取暖,大家睡在一起也是常有的事。因为他们那里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概念,冷了就彼此取暖,当然,也不会取着取着就做嗯嗯啊啊的事。除非两个人眉来眼去的对上了。

我惊讶的不是鸠摩罗让文修给我取暖的那个命令,而是居然冉羽熙也会同意。这两个人为了互相制约,竟是把文修也搭上了。

“上路!”鸠摩罗不再看文修呆滞的表情,而是骑上夜刹,并且再次一马当先。他就是如此,永远不会走在别人的身后。

冉羽熙眯着眼晃到文修的身边,然后朝着文修吐出了一口烟,文修呛了起来,冉羽熙就妩媚地笑着离去,柔若无骨的身体靠在阿骚的身上,随着那铃铛声左右摇晃。

文修挥开了残留在面前的烟,然后扬起脸,正好对上我的眼睛,立时有些尴尬,我笑了:“文修,上路了。”

他匆匆上了小卡,似是叹了口气,背影看上去带着无奈。文修就是太善良了,才会被那两个男人欺负。

当路程行进到一半的时候,山林的两侧忽然有了异动。鸠摩罗立刻扬手让大家停下,警觉地看着四周。

突然,就有大批山贼从两边树林里冲出,将我们包围。

“钱和女人留下!”

囧……这句话难道是这里国际通用打劫语言?

鸠摩罗绷紧了身体,如同大漠的狮子,随即准备大干一场。

“老大!看!那是朝曦家的旗子!”突然,有个山贼呼喊起来,立刻,挡着我们路的那些山贼纷纷拉长了脖子朝我的马车张望,当他们看到我车顶上的旗子时,双目当即露出兴奋,激动,甚至有点看到亲人归来的那种感觉。好像再说:“我滴亲娘,您可算来了!”

“丁当——丁当——”冉羽熙骑着阿骚晃到了鸠摩罗的身前,似是有意地挡在他的身前,于是乎,夜刹的脸就正好对着阿骚的屁股。阿骚就扬起自己的尾巴,左右摇摆,菊花若隐若现。

“既然知道是我们朝曦家的货,还不让开?”冉羽熙依旧把自己包裹在斗篷之内,似是有意不让对方看清自己。

“是是是。”那些山贼竟是立刻让开,而且还是低头哈腰。

可算。冉羽熙身后的鸠摩罗,他身上的杀气却是更甚了。我看着偷笑。他好不容易又可以大展雄伟,结果被冉羽熙一句话就给彻底破坏了。而且,冉羽熙还占据了他领头的位置。

冉羽熙骑着阿骚晃荡晃荡前进,山贼竟是屁颠屁颠跟在他的身旁。而其他的喽啰此刻反而更像是保镖,跟在我的马车旁边。

“这位爷,天朝各大家族是不是又要通商了?”

“恩……”冉羽熙懒懒地答。

“那可真是太好了!爷您放心,我们绝对保证这条路的安全,至于过路钱嘛,八折,八折怎样?”

“八折?好~~我会帮你把话带给那些当家的。”

“好好好,太谢谢爷了。爷啊,您真是不知道,自从不再通商后,我们这些兄弟啊,都饿地啃树皮了,所以天朝的当家简直就是我们的菩萨啊!”

“哼哼……”

“那请问到底几时开始?”

“天朝皇帝大婚之后,自会有人前来找你们商讨过路费事宜。”

“哎哟!太谢谢爷了。”

“拿去。”冉羽熙抛给那些山贼一袋沉甸甸的钱,“通知下去,这一路护好了。”

“好咧!”山贼开开心心地将钱袋塞到怀里,然后大喊:“兄弟们都护好了,别让才狼虎豹靠近!”

“是!”

再囧,山贼变押镖的了。

山林与荒漠不同,多有才狼虎豹,毒蛇猛兽,所以有这么多人护着,绝对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么也没想到,生活在这片树林里的山贼,居然做着保镖的活。可见天朝的八大家族,势力有多么庞大。

有山贼的护送,行程就更快了。当然,晚上我也没让文修陪睡,因为我已经拿出了所有的衣服,这样也足够暖和。而且有了山贼护送,鸠摩罗和冉羽熙也不用轮值。

倒是可怜的文修,一边被鸠摩罗狠狠盯着,直使眼色让他进我的马车。另一边被冉羽熙眯眼看着,笑得极为暧昧。最后,他有些受不了地走到我的马车前,而我,早已裹着大家的衣服大字型地摊着睡,没有给任何人留下空隙。

文修松了口气,大家都松了口气。而鸠摩罗和冉羽熙的战争,这算是真正的从暗,转为明了。

原本要走上七天的路程,五天就出了山林,山贼们可谓挥泪告别,如同在喊:亲人哪,你可要快点回来。

呵呵,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山贼也是寄生体。没有了商旅,他们便没了生活来源。

出了山林,转眼间,就已经是天朝的国界,入境的时候,我心里激动异常。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再次踏上了这片我所热爱的土地,心里也是百感交集,无法形容。无论过去发生了什么,天朝,始终是我的家乡。

这一入境,就是一个小镇,立刻,眼前的景象就变得熟悉而让人激动。即使这里是边境的小镇,但人们的衣着也远比傲鹰国色彩斑斓地多。道路两旁,小小商铺林立,让文修也是打开眼界。

完全异于傲鹰的风土人情,让鸠摩罗也不禁下马,观赏起两旁货摊上的丰富多彩的货物起来。

鼻尖掠过一阵肉香,我立刻探出车窗,冉羽熙自然就跟在我的车窗之下,我当即叫他:“冉羽熙冉羽熙,你快去给我买个馒头来。”

他愣了一下,看向我。似是我主动跟他说话,让他有些意外。

“还有大饼,油条,反正是吃的都给我买上一份,快去啊!”我用上了命令的语气,立刻,他匆匆到边上的摊位,给我去买吃的。

快有一年没有吃到家乡的食物了,馋死我了。就算是一个大白馒头,我都吃得欢快。

情节和字数有时无法计算,我也算不准哪天刘曦的爱爱,反正就是这几天吧。八夫已经完结,所以六月开始,无良将看心情三更,也不受粉红票的拘束。大家喜欢无良,就请把小粉红依然留给无良,好歹也有奖金换尿片。多谢多谢。

第五十一章入住朝曦夜雨

当手中捧着香喷喷的大白馒头时,我就像一个老人一样潸然泪下。十七年的酸甜苦辣在这一瞬间全部涌上心头,童年的无忧无虑,少年的提心吊胆,对爱情的无望,对幸福的渴望,死过,活过,最后进入平静。

被命运几番捉弄,又被命运几番拯救。现在再次踏上这片土地,往事化作了夹杂着幸福,快乐却又苦涩,辛酸的泪水。

泪水滴落在雪白雪白的馒头上,咬入口中,含在嘴里,又是一片非|凡论|坛甘甜与咸涩。又松又甜的馒头,这细滑的皮,充满弹性的手感还有这熟悉的味道……

“停车——”我大喊一声,马车倏然停下。我擦了擦眼泪立刻跳下马车,抓住冉羽熙:“这馒头在哪儿买的!”

他愣愣地看着我,我大声追问:“说啊!在哪买的!”

他叼着烟杆怔怔地指向身后,那里有一个馒头摊,一个大大的蒸笼正呼呼地冒着热气。

“秋苒,你怎么了?”文修在我身后问,而已经朝那个馒头摊跑去。大大的挡住了卖馒头的人,偶尔,他的身影从蒸笼后隐现,穿着粗布蓝衫。

是他吗?会是他们吗?我捏紧了手中的馒头,他的馒头,我从小吃到大,不会认错,那是一种已经种在心里的味道,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我和殇尘见证了他的手艺的成长。

脚步不由得放慢,然后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馒头,大白馒头,一文钱一个——”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但不是他的,难道是因为成长,他的声音发生了变化?

渐渐地,他的身影从蒸笼后浮现,我怔怔地站在了原地,不,不是小伍,面前的青年虽然也是白白胖胖,但是不是小伍。而且,年纪也已经将近三十。

“小兄弟,要馒头吗?”他温和地问,“一文钱一个。”

我怔怔地拿起手中的馒头,问:“请问……这馒头是你做的吗?”

“是啊。”他依然温和地笑着。

“那是祖传的手艺吗?”

他却摇了摇头:“不是的,是一个小兄弟教我的。”

“小兄弟?!能告诉我关于这个小兄弟的事情吗?”心中瞬间燃起了希望,我急急追问。

“你是……”他的眼中带出了本能的戒备。

我立刻解释:“你这个馒头跟我一个朋友做的味道极像,但是,我已经好多年没有他的音讯了,所以……”

“哦,原来如此啊……”他脸上的笑容淡去,换上了一副愁容:“哎,讲起来这个小兄弟真是不容易。几年前,他来到这时在,还带着一个残废非凡TXT的弟弟,他们是来这里求医的。就在这座山上,住着一个隐世的老神医。”他指向远处的一座青山。

“对对对,就是他,然后呢?”

“老神医轻易不给人治病的,但是那个小兄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感动了老神医,老神医便给他弟弟医治。而小兄弟就在我们这里想找份工,贴补家用。当时我正好缺人,他就来了。没想到他做的馒头又白又香,整个镇子的人都喜欢非凡论坛他的馒头。”

“那,那后来呢,他们现在在哪儿?”

“后来弟弟的身体好了,他却病倒了,但老神医因为年迈即将去世,老神医死前就留了个方子给那个弟弟,弟弟便来镇上买药。我们也是第一次看见好了之后的弟弟,没想到他长得真是漂亮,像个大姑娘。结果,就被镇上的恶人看中了,想要抢回去。

大家都喜欢这对兄弟,所以在听到风声后,就上山通知他们,他们就连夜离开,逃过一劫,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青年惋惜地叹了口气,啧啧摇头。

“那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不知道。”他也是满脸的担忧,“这里只有一条路,就是往西,不是去傲鹰,就是女儿国。路途遥远,希望他们能平安啊,哎……”

那幽幽的叹气让我百味交杂。一个月前,我不正从傲鹰国前来天朝?茫茫草原,曾有那么一刻,我和小伍、六子靠得如此之近,却又在下一刻彼此匆匆擦肩而过。

不管如何,至少,知道了他们的消息,而且,是好消息。就是六子的病好了。可是小伍呢?老神医留下的方子一定能把小伍治好吧。听青年的描述,小伍应该是属于累倒的。为了照顾六子,小伍真是辛苦了。

带着几分欣慰和惋惜地转身,却发现鸠摩罗和冉羽熙已经不知几时站在了我的身后。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也是神情各异地看着我。

“把所有的馒头都买下来。”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他们便擦过我的双肩跨到摊子前,异口同声地说:“全买了。”

“哟!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带着复杂的心情继续上路,知道小伍和六子的方向,就放了一半心。正好我之后的行程也是往西,想到或许能与他们团聚,心情就变地激动。

鸠摩罗吃不惯馒头,觉得太软,文修倒是很喜欢。他问我怎么做的,我就告诉他是大米做的。他就开始研究大米和他们傲鹰的大麦之间的区别。

不用奇怪文修对大米的好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就像天朝没有番茄,但傲鹰国却有。所以两国的通商,对物种的丰富也极有好处。

从边境小镇开始,沿途便都有客栈可以休息。我也终于睡上了舒服的床。这床和被褥的材质随着城镇的越来越大,而越来越精良。可是,鸠摩罗又开始嫌恶起来,他嫌天朝床小。那是,他那张kingsize的大床,动不动就要三个要滚床。鄙视他。

后来文修告诉我,其实鸠摩罗嫌东嫌西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心高气傲,再加上又是傲鹰国国王。在进入另一个国家后,面对他的繁华,自然会不服气。

但这也有好处,就是刺激了他的好胜心。想必这趟天朝之行,会刺激他的神经,回国大力发展经济,将傲鹰国带入繁华,超过天朝。

进入天朝国境之后,行程反而减慢了。因为无论鸠摩罗,还是文修,每到一个城镇,都要出去逛上一圈。由此,便发现鸠摩罗和文修其实都是购物狂,他们看到喜欢的,好玩的就会买,反正有钱。

想起一开始他们拿着一块金币,去买一个小摊上的面具时,那场景说不出的滑稽。信心的老板把他们当做冤大头,真敢拿那金币。最后还是冉羽熙出手,才spring手#$5打没让他们变成笑柄。

之后,冉羽熙带着他们去了钱庄,将傲鹰国的金币兑换成天朝的铜钱,银子和银票。然后,鸠摩罗又不高兴了,说天朝怎么用纸来做买卖。通常这种时候,我都躲起来,以免丢人。

随着越来越靠近京城,京城的消息也源源不断而来。什么女儿国女皇到了,什么千岛国的国王到了。什么六大家族已经齐聚京城,什么北宫小王爷忙着接待。而其中,自然也有寒珏的消息。

心里明明不想去留意,可是当酒楼茶馆的旅客纷纷提起温柔善良的明阳王时,我都会忍不住起倾听。这一切,逃不过冉羽熙的眼睛。

每到此时,他都会眯起双眼,叼着烟杆,然后将烟雾吐在我的脸上,让我在咳咳中回神。

一路上,鸠摩罗和文修也是见到了不少天朝的美女,她们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而且身材完全不亚于傲鹰国的女人们。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将视线落在这些女人的身上,估计心中在惊叹她们的婀娜多姿。

可是,奇怪的是,每次他们看完那些女人就会回头看向我,然后看着我的头发,看得我有些莫名其妙,最后,我就瞪他们,他们便会收回目光。

后来我忍不住问文修,你们看美女就看美女,干嘛又来看我。文修红着脸说,他们其实是在想象我原来的样子,也就是穿上那些女子漂亮的裙衫,然后一头长发的模样,一定,也很美。

文修的话,我听着美滋滋的,谁不喜欢听赞美?

就这样一边玩,一边买,走到京城的时候,竟是用了半个月,还差五天,就是刘曦大婚的日子。

到京城的时候,是在晚上。因为刘曦大婚,所以城防也变得格外森严。每一个进入的人,都要进行盘查。我坐在马车里,心情很复杂,复杂到化作一团,已经分别不出到底是激动,还是不安。恐慌,总之,那颗心始终剧烈地狂跳着。

一路上风尘仆仆的我们,在城门口接受检查。当文修拿出通关文叠时,士兵露出了奇怪的神情,不停打量我们的穿着,估计觉得太过寒碜,不像是贵族。因为有通关文叠的外国旅人一般不是商人,就是贵族。

幸好鸠摩罗没有拿出可以进入皇城观礼的请柬,不然那些士兵更加奇怪了。

“要不要去我家住?”在入城后,冉羽熙笑着问。他依然身披斗篷,盖着脸,不想让别人看见他。

鸠摩罗挑挑眉:“好哇。”他的语气带着一丝挑衅,显然是想去看看冉羽熙的家业。

我坐在马车里直摇头,鸠摩罗就是喜欢比较。幸好他不知道我还跟刘曦“有一腿”不然他肯定又要去跟刘曦比了。

第五十二章只想远远看着

小修收不收还没决定,至少他比鸠摩罗好处理。他有着青年男孩对女孩的好奇和冲动,也不能说他就是色,但却是色地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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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在冉羽熙的带领下,朝朝曦夜雨的方向而去。整个京城都沉浸在刘曦即将大婚的喜悦中,大大小小的门户上都高挂红灯,红绸。

夜市也比往日繁华了许多,还有一些身着与我们一般带着异域风情的外国人。

当经过高升客栈时,我喊道了停车。

大家看向我,我拉好斗篷下了马车,看向冉羽熙:“我不会住朝曦夜雨的,你们去吧。”

冉羽熙叼着烟杆与我对视,妩媚的眼睛没有露出笑意,而是太多太多晦涩的沉淀。他没有说话,只是下了阿骚往马车而去。

“秋苒,为什么?”文修走了过来,他的身后,站着鸠摩罗,看着鸠摩罗脸上微露疑惑的表情,我向他们解释道:“你们忘记冉羽熙是做什么生意的?”

文修疑惑的看向鸠摩罗,鸠摩罗微微拧眉:“那我们也住这里。”

我笑了:“冉羽熙哪里的条件比这里好得多,你们应该去见识见识。我只是不适合在那里夜宿罢了。而且,你们有请柬,可以住进天朝皇帝位你们准备好的公馆。不过你们还是在冉羽熙那里梳洗干净,再穿上盛装比较好,不然公馆的侍卫以为你们是冒牌货了。”

鸠摩罗看了我一会,点点头。文修则是看向自己的衣衫,结果,他自己也笑了。确实过于朴素,而且风尘仆仆。

就在我转身去拿行李时,冉羽熙却将一个小袋子放到我的面前:“入京了,你最好戴上这个。”

会是什么?我从他手中结果,打开一看,竟是一圈假胡子。抬眸复杂地看向冉羽熙,他风情万种地俯到我的耳边:“晚上关好门哦,不然我会来的~~”

我笑着回头拿出了行李,然后目送大家的远去。转身便住进了高升客栈。

让鸠摩罗他们去朝曦夜雨住是正确的,高升里也只剩下一间客房,而且,还是丙等的。刘曦大婚,让京城的客栈都人满为患。只为能远远一睹皇家婚礼的隆重和奢华。

坐在房间里,我想了许久,便戴上假胡子,拉好衣帽出了门,然后钻入了人流之中。不知道为何那么迫切地想去那个地方,但是,自己的心就是那样告诉我,看一眼,看一眼之后,便能彻底心安。

离开繁华的街道,人流便少了些许。但一进入王府和贵族官员住处林立的城东时,发现巡逻的侍卫便明显地多了起来。

“啪啪啪啪!”一行年轻公子骑着高头大马迎面而来,他们都是英姿飒爽,风姿卓越,我和其他行人一起闪避到了一旁,举目之时,看到的,竟是北宫蒲玉。

一年未见,他竟是有了我想像不到的成熟。宛如少年一夜成长,俊美的风姿让我错以为是北宫俊琦的降临。他的身上,有了王爷的威严,有了男人的稳重。

身边的少女们纷纷发出倾慕的赞叹,北宫蒲玉似是感觉到什么,朝我们这里扫视而来。

而我,便在那一刻转身离去。

在路上便听说北宫家族对刘家如何如何衷心,这一年为刘家扫平了内贼外敌。刘曦更是封北宫蒲玉为忠义侯,年仅二十出头的他,便已经手握兵权,位列人臣

刘曦生性多疑,若不是完全信任北宫蒲玉,怎么会将好不容易从北宫家拿来的兵权,又归还给北宫家族?看来刘家和北宫家的误会,多半是已经说清楚了。只是却听说北宫俊琦的死讯。难道还不是时候宣布?

慢慢地,我停下了脚步,站在一棵杨柳之下,然后远远的看着那座气势宏伟的王府:明阳王府。

寒钰,我回来了,你可安好?

王府的大门只站浙两个侍卫,因为寒玉说过,他不想让过于森严的护卫让百姓惧怕它。而王府的大门,只要是在白日,便会敞开,只要是贤士智者,随时欢迎。

不知不觉间,行人渐渐减少,宽阔的马路上偶尔有官员的轿子,或是公子哥骑着马儿经过。自己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仰头看了看月色。已近中天。

好了,该回去了。

不然我就会被人怀疑了。呵.

抬步之时,一辆马车确实慢慢停在了王府门前,我不由得顿住了脚步,目光就此停留在马车上。

马车的门前面,坐着两个人,一人是车夫,而另一人,是太监打扮,正是——林子

林子匆匆跃下马车,打开了窗帘,接着,便看见一只手从车内而出,清新淡雅的衣袖垂落在夜色中。脑中不觉间浮现出来那双在温暖的暮光下操琴手,纤长的手指,被我细心悉心呵护的指甲,没有一处,不是在暖黄的暮色下带着淡淡的玉色。

那个曾经喜爱在暮光下操琴的少年,现在,也已是二十有二的清俊王爷了。

卿可还记得那为你修剪指甲的小喜?

卿可还记得那为你研墨擦琴的小喜?

卿可还记得那与你讨价还价初次之夜的小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