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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一碗粥,仍感觉没饱,将碗放下,发现面前多了几块山药根,还有小萝莉听不出喜怒的声音:“这个可以吃。”

燕行也没客气,抖去山药根上的灰,拿起来咬着吃,烧熟的山药,香香的,粉粉的,他不顾形像,吃掉一块又一把,把分给自己的几块全干掉,满足的抹嘴。

抹把嘴,手僵住——他放完水没洗手!

猛然想起那茬事儿,燕行整个人都不好了,就算老二是自己的老二,可是,扶了老二的手没洗又拿吃的,那感觉也相当难受。

第七十四章 你要有心理准备

燕大少有轻微的洁癖症,自己撒尿回来没洗手,拿了筷子,又拿山药吃了,还抹了嘴,这对他来说简直比受伤还痛苦。

燕行感觉全身像爬满虱子,痒痒的,毛毛的,浑身难受,看到小萝莉拿着钢碗向岩洞外走去,不由多嘴问:“小妹子,你干吗去?”

“洗碗。”乐同学头也没回,走自己的路。

燕行沉默,他也知道这地方在山坡上,周围没有水源,小萝莉之前背回的水必定是珍贵的,不可能用来洗手,洗碗的水肯定是积水。

乐同学走到离岩石有几米远的地方,那儿挖出一个小土坑,里面垫进一张油布,接到一坑雨水,表面也用油布一角遮住,水干干净净。

乐韵用一张叶子折成窝打水洗碗,用草叶当洗碗布,冲洗干净,装满一碗水又回岩石窝洞,看到阉人无意识的搓手,笑弯了眼儿:“疤叔,你是不是想洗手?”

“嗯。”被瞧出心事,燕行微微垂下眼,也不再计较被小萝莉叫疤叔的称呼。

乐韵心中了然,回来的时候闻到淡淡的尿骚味,阉人大概是放了一回水,然后忘记洗手,所以等吃完东西才想起那茬儿,以至坐立不安。

嗯嗯,撒了尿没洗手又吃东西,感觉不能更好!

阉人不好受,乐同学心情自然无比美好,很大方的倒水给他洗手,反正他都吃完了,她做点好事又何乐而不为,再说就算他洗了手也是马后炮,那难受劲估计也要维持一段时间。

就着水洗一遍手,又抹了把脸,燕行总算勉强好受些,看到小萝莉又把锅放火堆上烧,他奉行多看少说话的原则,当看她从草筛子里找出药材往碗里丢,就算再笨也能猜出必定是熬给他喝的。

其实,他头重脚轻很不好受,硬是撑着等药喝,他怕他跑去躺下睡着了,小萝莉会恼得把药倒掉。

熬了约半小时,乐同学用叶子叠成窝窝,把药汁倒进去放一边凉,又添水熬,她没给他喝,就让它凉着,她挑出很多药,拿到放背包旁边空着的岩石上,拿块石头捣锤。

等药熬一定时间,又将汁倒进一个叶子窝窝里,再熬,熬到第三次,将药材沥出去,三次药汁倒在一起,小小的熬煮几分钟才倒一叶窝窝药汁给男人喝。

草药的味道很刺鼻,燕行试试温度,连眉头都没皱一口气灌下去,药汁入喉,先温烫,后面才是排山倒海的苦味,苦,很苦,超苦!

苦如黄莲,大抵就是这个味道。

良药苦口。

苦药落进胃里,感觉胃暖了起来,小萝莉又倒来一份,他又仰头喝,第三份第四份,连喝五份,整个嘴巴都是苦的。

纵使苦味纵横,燕行也努力的将嘴里的残汁和口水咽下去,没有浪费半点。

阉人配合的喝完药,乐同学站起来回帐蓬把软垫子拿出来,搬开自己当板凳的石头,把垫子铺在地面上,试试,很平坦。

“疤叔,你躺躺,我给你重新换副药。”乐韵拿出最善良无辜的一面,笑容和煦。

小萝莉露出萌萌哒的笑脸,燕行眼角抽动了一下,他现在才发现小萝莉有两个小酒窝,她脸上没有多少肉,酒窝很浅,笑得眼睛弯弯如月牙似的时候才比较明显。

他小心的站起来挪到指定的地方,乖乖的躺尸,就算挪动扯得全身都痛,他也没哼半声,无愧铁骨铮铮真汉子。

那样强大的忍耐力让乐韵也不得不佩服他是条汉子,佩服归佩服,止痛药材仍然不会用,反正痛的是他,她不疼。

用眼睛X光透视功能,她看到他左腰侧伤口崩开,必须要重新缝合,用叶子包好药,去拿针钱,把针放火焰上烤了一阵,坐下准备动手。

面对一个粉嫩的不像话的小萝莉,自己上半身光着,燕行有些不好意思,又不能遮住,干脆合上双眼来个眼不见为净。

乐同学没有研究人体肌肉的嗜好,对男人的肌肉胸没兴趣,用水沾湿药,帮阉人将左腰侧的药弄掉一些,再擦尽伤口边缘的血和药渣子。

“疤叔,伤口已逾合,原定今晚帮你拆钱,你用力太猛,崩了两针,要先拆线再另缝针,没有麻醉药可能有点痛,你忍着点,实在忍不住也可以叫,附近没人,不会有人笑话你的。”

拧好线,乐韵万分真诚的通知伤号,瞧瞧,她多么的体贴入微,连每个细节都通知他,不给赞的都不是好人。

“…”燕行抿唇,肌肉情不自禁的绷紧,忍不住启开眼,看到小萝莉手中的线和针,他有种想逃的冲动,那是缝衣服的针线啊,没有经过消毒就这么缝,会不会感染?

再细思一番,在这样的地方还挑什么挑?当年他们出任务受伤,有时根本没机会缝合伤口,只能凭意志力强撑,现在人家手中有针线缝合伤口就已经很不错了。

用阿Q精神自我安慰着,他认命的闭上眼睛,来吧来吧!大不了丢掉小命,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惜,若死了就不能报复小萝莉伤自尊之仇了啊。

他正想着,左腰侧传来钻心的疼痛,他本能的咬紧牙关,将身躯绷成石头。

“疤叔,皮绷得这么紧,一会缝合起来松紧程度不合适还得返工。”乐同学抽去崩断的线,眼也没眨一下,发觉阉人肌肉绷得死紧,不客气的泼他冷水。

那话怎么那么有岐义?燕行心里特郁闷,咬住唇,尽量放松肌肉。

凡事要有个度,张驰有度才是最好的,乐同学为不引起阉人记恨,没狠整他,拔掉两根旧线,重新缝合,每次挑他放松肌肉下针,下手又快又准,没让他受多少罪。

缝两针,再敷药,包扎起来,拿毛巾被给他盖住身,看他还闭着眼,额间隐隐有汗迹,可见其实痛得不轻,她心里痛快多了,得罪了她,不让他吃点苦头他就不知女孩子不好欺。

感觉小萝莉想离开,他微微启开眼睑:“小妹子,你不好奇我是什么人?”

谁说不好奇的?

正想起身的乐韵,心里腹诽不已,她哪有不想知道他是什么人的?当即漾开笑脸,纯真无邪:“你是什么人很重要吗?”

小萝莉回眸一笑,那张稚嫩的圆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清雅,又热情如火,燕行诧然:“你就不怕你救的人是黑道分子?”

“不管是什么人,倒在地上的那刻,在学医的人眼里只是病人,救死扶伤乃医生天职,当然,知道是卖国求荣的不救,残害无辜的十恶之徒不救,侮辱妇童的强J犯之类的流氓不救,没确定身份见死当救,救回来后若哪天知道他是恶人还不知悔改,以后死在眼前也不多看一眼。其实,混黑社会的也有好人的,至少有些不会残害无辜,有些人明面上衣冠楚楚,实则所作所为祸国殃民,禽兽不如。”

乐韵觉得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有时候你不狠,就会被欺负死,不想被欺负,就得拼死反抗,很多人就是因为那样才走上黑道。

再说,有些人天生残暴凶狠,就需要更狠的来对付,否则就会成为地主霸主作威作福,只要不残害民众,混混们以暴制暴,相互制衡,同样也算是为某一个地方的稳定做了贡献。

燕行一时之间竟无言以对,就算他是兵,也不得不承认小萝莉说得对,混黑道的确实也有侠义之辈。

他闭口不言,总不能告诉小萝莉他是军人,在出任务,让她放心救治吧,他执行的是隐秘任务,万一被泄露出去,他和队友们都有危险。

他正想合眼休息,发现小萝莉又坐回来,歪着头看着自己,似乎欲言又止,犹豫不决,他倒奇怪了:“小妹子,有什么事想问?”

“没想问的,是…关于你的伤,不知道该不该说给你知道。”乐韵歪着头,就一个意思:你自己愿不愿听?

“你说,我扛得住。”燕行不以为意,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连死都不在意,有什么能打击到他?

“嗯,那我说了,”乐韵浅浅的笑了笑,认认真真的就事论事:“划伤你的利器淬有药,初步判定对神经和血液有副作用,是能引起心脏麻痹休克至死还查不出原因的那类东西,你身体有一定的抗体,但是还是受了影响,我尽力帮你清理毒素,奈何受限于药材不足,也不一定能清除干净,你自己回去还得对症下药。

伤口被药腐坏的肉挖掉了,重新长出新肉也需要时间,建议你修养半年左右,黄豆和黄豆制品易积脓,尽量禁吃,禁吃海鲜、禁辛辣烟酒。另外还有…”

小萝莉没有再说下去,燕行不耻下问:“还有什么?”

“疤叔,你确定要听?”

“听。”

“那你要有心理准备,还要保证不杀人灭口。”

“嗯,”燕行眼神微微一紧:“你直说无妨,你救我,我不会混蛋到杀害救命恩人以保守秘密。”

“那…,”乐韵怜惜的看着阉人:“我帮你诊脉和检查时发现,你…小时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伤了子孙,这辈子不可能再有后代…唉,疤叔,你别激动,也许天无绝人之路,你如若遇上隐世奇医还有医治的希望,又或者再等数年还能遇见我,我或许也能试一试,目前不可能,我没那个能力,需要的药材也太刁,太难找。”

燕行在听到伤了子孙不能有后的那刻如遭雷击,一颗心被击得千疮百孔,他们…竟然在他那么小就对他起毒心,欲绝他而后快!

恨!

恨意袭来,燕行心中泣血,肌肉绷张,太阳穴一突一突的鼓动,青筋几乎爆出皮肤外面。

看他那样,乐韵吓了一跳,伸指戳向阉人,虽然他轻薄了她,她还没想要他的命,可不能容他胡来,万一气血攻心死了,她之前的努力就全白费,还要挖坑埋尸,太不合算。

悲痛欲狂的燕行,只觉胸前一麻,眼前发黑,不知不觉昏睡过去,紧绷的肌肉也得以放松。

等再次有意识,燕行盯着灰色的岩石顶,眼里情绪从狂风暴雨到风平浪静的变幻一圈,最后趋归于冷漠,他望向最光亮的地方,隐约见一抹太阳照在岩洞前,色彩很温暖。

小萝莉坐在火堆边熬药,空气里弥满着一股浓烈的化不开的药味。

他想爬坐起来,听到轻灵如黄郦鸟儿似的声音:“疤叔,醒了别乱动,伤口裂开你又得吃苦头,想起来的话说一声,我扶你。”

燕行的眉峰禁不住微蹙,小萝莉怎知他想起来?

乐韵说要去扶伤号员也不拖拉,把熬着的药端下地,真的走到男人身边,小心的扶住他,不让他用力撕到伤口。

小萝莉有一双细腻白嫩的小手,那手掌贴在肌肉上,燕行那麻木的肌肉情不自禁的发烫,绷紧。

他没想到小萝莉也有如此温柔细心的一面,就着她的帮扶坐起来。

将阉人扶坐起,乐韵协助他穿衣服,只穿右手,扣一个扣子,半遮住身躯,还把自己当板凳的石头给阉人坐,看在他被她说的事打击的不轻的份上,她就先不整他了,让他感觉一下她阳光般的温暖。

燕行坐好,大概是药发挥效力,全身在痛,却有冷热感,他打量小萝莉采回的药材,发现少了很多。

忽的,一只纤细白嫩的小爪子抓着一只白色充电宝递至:“疤叔,我借充电宝给你,天气稳定,这里有信号,能联系外面。”

燕行拿过充电宝,小萝莉将他的背包给他,她自己拿小锄头潇洒离开岩洞,他找出手机,连接充电宝,等了一二分钟,开手机,搜索一阵,有两格信号。

再看日期,燕行惊到了,7月6日,他晕迷整整一个星期?他哪敢迟疑,打电话联系,电话接通,传来紧张的喊话:“…你没事吧?…”

胡勇接到队长联络,激动欲狂,队长大人失踪,一个队友为国捐躯,他们找到了与敌同归于尽的队友,却没找到队长,差点以为队长也以身殉职。

燕行简略的交待几句挂断电话,让手机充电,坐着等小萝莉回来。

第七十五章 结婚了

逢3、6、9是九稻乡乡圩日,6号又是集日,下了数天暴雨,乡民前几个街日没能上街,好不容易雨后初晴,当日的圩日特别的热闹。

周秋凤早上清早去园地里摘一批鲜嫩瓜菜,和家里的土鸡蛋一起拉上街摆摊,到半上午时就销售一空,卖完货,收摊,绕过乡街,到乡边缘一家村民里捉了两只猪崽装编织袋里,装上自己的车,风风火火的回梅村。

回到家里,周秋凤先把自家的一只猪崽放猪栏里,再把车开到乐家后院门停着,到乐家屋前拿钥匙去开乐家后院的门锁。

每年7月下旬收早稻,到这个月初,村民的鸡鸭也关笼,不让它们跑去别人田里乱啄稻谷吃,乐爸要上班,家里关着鸡,后院也上了锁。

乐爸将藏钥匙的地方告诉过周秋凤,她找得到,打开乐家后院门,她先进猪栏里瞅瞅,都收拾好了,垫栏草也铺好,她回头把猪崽抱进去放栏里。

看小猪崽在猪栏里欢跳几下,趴下整窝,周秋凤也放心,出了猪栏房,打开院门出去,看到自家嫂子站在外面,她差点吓到。

周嫂赶集回来,手里还提着东西,看到小姑子出来了,脸上皮笑肉不笑:“找半个街都没找着,连自己家人都不理,原本巴巴的又帮乐清捉猪崽去了啊,对乐家的事儿这么热心,你咋就不给乐韵当后妈呢。”

“…”周秋凤心口如被锤击,痛得厉害,整张脸发白,她不知道最近嫂子哪根神经不对,总背着人刺激她,现在,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她不想理嫂子,周嫂子却没放过她,阴阳怪气的打量小姑子,说出话的更难听:“呵,三天两头往乐家跑,若说跟乐清没一腿,连我都不相信,一个老光棍,一个又没男人,干柴遇着烈火,啧啧,…”

看到小姑子露出吃人的眼神,周嫂心里犯怵,不敢再说难听的话,提着包一晃一晃的回家,走几步还回头看,看到小姑子脸上流出两行泪,她心里痛快不已,笑容满面的回家。

嫂子走了,周秋凤默默的抹去脸上的泪水,忍着难言的痛,开车到乐家屋前,将钥匙放回原处,从压水机上打水冲洗车斗,等清洗完车子,她的情绪也平静下来,把车开回自家后屋檐下,停车回去跟老娘报道。

中午吃饭的时候,周嫂看到小姑子跟没人事似的,心里冷笑,果然是个忍得住气的。

周秋凤没有跟老娘说嫂子的刁难,周奶奶自然不知道儿媳妇已背着她从明面上对姑娘指手画脚了。

乐爸心情不错,他下午收到乐乐打电话报平安,那颗久悬着的心彻底落地,下班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猪栏,看到栏里哼哼叫的小猪崽,乐呵呵的去热食喂它。

神农山里,燕行等到太阳落山,天色微黑时分才把小萝莉给等回来,小萝莉又采得些药材,还弄到一包凤尾菇和三个野鸡蛋。

东西清洗干净了,他帮不上忙,看小萝莉用好几种药材把两只野鸡蛋裹起来,外面包上叶子,埋进火堆里,还埋些山药,看她用碗煮洗干净的山药。

“疤叔,联系到你亲朋好友没?”守着火,没什么事,乐韵关心阉人去留,她真的赶时间,不能久陪。

“我朋友明天来接我,大概中午以后才到。”燕行露出自认最亲和的笑容:“小妹子,救命之恩没齿难忘,留个电话和地址给我,我养好伤再亲自登门拜谢。”

咻-

莫明的,乐韵感觉到了阴森森的寒气,阉人要她地址和电话,万一他是亡命之徒,知晓她家情况,先报恩后灭口,那还了得。

“登门拜谢就不用了,我不想有人打挠我的生活,你惦记着救命之恩,觉得不报因良心难安的话留个电话或地址给我,如果我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找你还人情。”

“…也好。”燕行微微一顿,顺从小萝莉的意思,她是怕他是恶徒吧,不给电话不给地址,难不成他就查不到?

乐同学是个实干派,赶紧找来自己记录药材习性的笔记本,让阉人留联系方式,燕行没留地址,只留个电话,告诉她打那个电话能找到他,他报的假名——张金,就是那张带伤疤的脸原人的名字。

张金那个人真有其人,不过是目前处于失踪状态,他冒名顶替而已。

听到庵人报大名,乐韵暗中冷笑,她见过他贴身带的身份证,身份证上就是他现在那张脸的照片,可他的脸是假的,只能证明他套用别人的身份证,把脸也整成别人的样子。

感觉,好像惹上麻烦了。

乐同学纠结,她就想拿人当小白鼠试手,没想到胡打胡撞好像捡到个非常危险的实验品。

头痛啊!

纠结一番,干脆丢开一边不管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山里天黑得早,很快就完全阴暗。

火光吸引得蚊子前仆后继的涌来,并没有飞蛾扑火,而是被食虫草的味道吸引,跑去盯食虫草,然后舍身成仁,成为食虫草的猎物。

乐同学煮熟山药,倒在叶子折叠成的窝窝里,再烫凤尾菇和当野菜的药草,最后煮粥。

煮粥费时间,先吃山药垫肚子。

焐在火堆里的野鸡蛋中途翻一次,等粥快煮熟时才挖出来,包在壳外的药草已把水分蒸发干,一碰就碎。

两人一人一只鸡蛋,拍开壳,蛋白渗透药,像涂了一层黄油,特别好看,吃起来特别香。

煮熟的粥归燕行吃光,再熬药,熬一副喝了,又接着熬,熬出来的药汁等冷凉再装进一只矿泉水瓶里,一连熬三副药,也到晚上十点半,准备睡觉。

阉人是伤号员,爬帐蓬容易碰到伤口,乐同学让他睡火堆旁,将食虫草移到附近,她因不能进空间,在帐蓬里铺件衣服,躺地大睡。

燕行暗中观察小萝莉,她很快就睡着,他忍不住郁闷,小萝莉与陌生男人在一起这么随意,就不怕男人化身恶狼,把她给强了?

心里没太多记挂,乐爸一夜好眠,天没亮就起来打开大门,自己煮泡面吃,待天蒙蒙亮,热猪食喂小猪,喂鸡。

喂饱家禽,他拿钥匙准备去上班,看到周秋凤小跑着跑进堂屋,乐爸一愣,秋凤背着提包,收拾得干干净净,脸上的表情却不太对。

“小凤,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你脸色不大好。”乐爸小心问,他怕说大声万一别人听见,还以为他挑唆关系,说周家兄嫂对周秋凤不好。

“没,”周秋凤因为昨天被嫂子那样羞辱,心头不好受,脸上也不见笑容,听到乐清关心,微微摇头,犹豫一下问:“乐大哥,你家户口本在不在,能不能借我看看?”

“噢,户口本啊,我去拿。”乐爸也没问要户口本看什么,拖着瘸腿,一脚轻一脚重的回睡房,从衣柜里找出户口本,回到堂屋,把本子递给周秋凤。

他什么也不问,周秋凤心里十分纠结,拿了乐家的户口本,唇畔微颤,鼓足勇气问:“乐大哥,小乐乐说她想要个新妈妈,你是怎么想的?”

“啊?”周秋凤冷不丁的一句,把乐爸吓傻了,他张着嘴,愣愣的说不出话来。

乐清的样子让周秋凤心里七上八下的,难过的肩膀抖了抖:“乐大哥不喜欢乐乐想要的新妈妈人选是不是?”

“…不不不…不是,”乐爸顿时打了激灵,忙忙否定,心里紧张,说话也结巴:“我…没有不喜欢,是我这样子怕委…委屈她,我腿不好,只会拖累别人…”

周秋凤眼里涌上水光,一把拉住乐清的胳膊:“乐大哥,走,我们去县里登记结婚吧。”

“啊?”乐爸脑子里一片混。

周秋凤怕乐清后悔,也怕自己退缩不前,她也是思考了一夜才做出的决定,也是豁出所有的勇气才踏出这一步的。

仗着勇气还在,不管三七二十一,拖了乐爸,锁上乐家的大门,又将还愣不拉叽的站着发傻的乐爸推进乐家的老电动小三轮后面坐,她开车,嘟嘟嘟的跑路。

到了乡街上,周秋凤把电动三轮停在以前比较熟识的商店铺前一角,拉乐爸上县里的班车,用乐爸的手机打电话向武老板请假。

武老板听说乐清有事去县城,二话没说,笑呵呵的准了。

乐爸大脑混沌成桨糊,一会傻笑,一会发呆,整个人云里雾里的,任凭周秋凤摆布,班车晃到县里,他还没回神。

乐父懵懵的,周秋凤清醒啊,她全权做主,从汽车站打辆载客的电动三轮车直奔民政局。

当日周四,民政局里有人在办结婚手续,工作人员们看到一对中年男女还以为办离婚的,结果人家是结婚的,倒让他们愣了愣神。

结婚就是九块钱的事儿。,拍结婚照,登记,然后,不到半小时,两本红红的证件新鲜出炉。

拿到结婚证,周秋凤扶乐爸下楼,走出民政局大门,乐爸还在傻笑,还是特别特别傻的那种笑,让路人忍不住侧目。

周秋凤又拉着乐爸逛县城,大包小包的买了好多东西,然后去吃一顿快餐,又去逛一圈,到时间差不多回车站乘一点半的巴士班车回九稻乡。

到乡里才四点多钟,天空干净,阳光清淡。

周秋凤让乐爸在三轮车上等,又去买鱼、肉、宰好的鸡鸭,牛奶,烟酒,装得车里满满的,满载而归。

回到家,乐爸仍然恍如置梦中,感觉特别特别的不真实,他从没想过竟然跟小凤就这么简简单单的结婚了。

周秋凤往屋搬东西,乐爸脑子晕乎乎,傻笑:“小凤,我们结婚了?”

“嗯,我们结婚了。”抱着一床新被子和席子的周秋凤,脸一热,一低头,从乐清面前走过,送被子进他以前住的睡房。

乐爸涎着笑脸,追到房门口:“小凤,我们真结婚了?”

“嗯,真结婚了。”周秋凤老脸烧得更烫,低着头拆新席铺床,这个婚,是她半强半骗他结的,感觉好羞耻。

“真结婚了啊。”乐爸傻了一回,掐了一把自己,疼!

疼得打了个颤,那混沌一天的大脑终于清醒,火急火燎的跑到衣柜前,找到钥匙开小抽屉,从最底层翻出一个存折,叮叮咚咚的跑到周秋凤身边,抓过她的手,将存折塞她手里:“小凤,这是我所有的积蓄,一万一千六百三十一块,你收着。”

刚把凉席铺平,周秋凤在手被抓住时惊讶的抬头:“乐…大哥,不用彩礼,我嫁你,也没有什么嫁妆,我们…能过日子就好。”

“不是彩礼,以后这家你说啥就啥,钱也归你管,不用操心乐乐的学费,乐乐拿到六万块的奖金,去青大还有奖学金和一万安置费,乐乐的大学费用她自己已经攒够了。”

周秋风被一双手攥着,感觉到他的大手绷得很紧,她心头发酸,眼里几乎要流出泪来,声音硬咽:“乐大哥,我以后…以后要委屈乐乐养老了。”

“不…不,是我们委屈了你,以后家里家外要你一个人管…。”乐爸紧张的很,语无伦次。

“我不委屈,我嫁给你,有个容身之所…乐乐不嫌我,我…还有什么好委屈的…”周秋凤心里酸的难受,转身一头扎进乐爸的怀里,呜呜的哭。

多年看嫂子眼色的生活,让她压仰了太多的情绪,那一哭,眼泪便怎么也止不住,如开闸的洪水,一股脑老儿往外涌。

乐爸手足无摸,想拍她肩膀,又没敢,最终轻轻的环着她的腰,让她尽情的哭,他也知道周嫂子的为人,秋凤心里苦,她需要个地方发泄苦闷。

抱着以后要一起过半辈子的女人,听着她呜呜的啜泣声,乐爸内心反而安稳了,多年前,秋凤还少,跟他和周哥屁股后面玩耍,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和她会组成家,却没想到世事难料,兜兜转转一番,最终他们人到中年反而成为夫妻。

乐乐妈的事让他知道轰轰烈烈的感情也可能曲未终,人先散;婚姻,细水长流才能长久。

第七十六章 接应的来了

周秋凤痛哭一场,将久积的压抑发泄出去,心里轻松了不少,当发现扑在乐清怀里,老脸发烧:“…对不起,我把你衣服弄脏了。”

“没事儿,小凤,现在舒服些没有?”乐爸憨憨的笑,过早显老的脸上也爬出可疑的红色。

“舒服多了。”周秋凤不好意思的低着头抹眼睛。

“小凤,是不是…你嫂子又说了你什么?”乐爸腿不好,脑子可没问题,秋凤必定受了天大的委屈,在娘家实在呆不下去才找他结婚,要不然她不可能这么冲动。

“嗯。”周秋凤更觉对不起乐清,她受了气,只图一时痛快,没问他同不同意就拉他结婚,跟抢婚似的。

“以后不用再把你嫂子的话放心上,她爱说什么让她说什么,哪天听烦了,叫乐乐上去帮你打她个嘴巴子。”

“噗-”周秋凤破涕为笑,抬起头,眼睛里闪着晶光,责怪的抱怨:“乐大哥,哪有你这么当爸爸的,教乐乐打人,你也不怕乐乐跟你生分。”

“不会啊,你是我老婆,是乐乐新妈妈,乐乐护短的很,谁欺负她家人不用我叫她动手,乐乐自己就会上去呼人耳把子,你忘记了么,张科老婆就被乐乐呼过一巴掌。”

听到老婆两个字,周秋凤心窝子里热热的,她也不怀疑乐清说谎,乐乐很乖,同样在村里也是出了名的狠,不管谁说她家人坏话,她直接动手,乐家爷爷过世还不到头七,张婧妈当着小乐韵的面跟人说话时嘴里不干不净的叫着乐爷爷的名字,毫无不避讳的说“死得好”,众目睽睽之下,乐乐冲上去就进张婧妈呼过去一巴掌。

她记得小乐乐说了一句话,她说“等你死了或者张科叔死了,我也到你家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你刚才说的话,到时你和张婧也不生气,我给你磕三个响头。”

那一巴掌,打得张婧妈颜面尽失,也同样让张婧妈无语反驳,让同村的人当笑话。

想起乐乐,周秋凤又些不安:“乐大哥,我们…登记了,没告诉乐乐,乐乐会不会生气?”

“乐乐早就想要个新妈妈了,不会生气的,我打个电话,看看通不通。”乐爸肯定的安抚她,又摸手机,翻到姑娘的电话号码拨出去,回报的是“您所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不在服务区,估计又跑哪个旮旯里疯去了。”

“那,等还是乐乐回来再说吧,”周秋凤抹抹眼角,坚定的对乐清笑了笑:“乐大哥,以后,我会管好这个家的。”

乐家以后就是她的归宿,她也是当妈的人了,以后谁欺负乐乐,她也不介意当母老虎,直接呼人一顿耳把子。

她一低头,又跑出去搬东西。

乐爸跟在周秋风身后当小跟班的跑前跑后,心里暖暖的,甜甜的,这个家总算有女主人了,乐乐也不再是没妈的孩子。

夫妻过日子需要时间磨合,乐爸与周秋凤抬头不见低头见多年,没那么多隔阂,相处起来很自然,也因由熟悉邻居变夫妻,偶尔也有点小尴尬。

乐同学压根不知道当她还在山里满山跑时,她家老爸已由单身狗变成已婚人士,而当她想要的新妈妈拖她老爸上县城去登记时,她在帮阉人煮粥。

燕行醒来闻到诱人的香味,怕碰到伤口,他自己没乱动,等小萝莉扶他起来,拿沾湿的毛巾擦把脸和手,就当是洗了脸。

他坐下发现新鲜的药草只留有一撮,他放背包的地方有锤好的草药,小萝莉的许多东西大概也收起来,背包鼓鼓的。

他没问要小萝蓝莉要干什么,昨晚,他和她打开天窗说亮话,他的朋友大概中午可以赶至,她上午会离开。

说实在的,燕行还以为小萝莉会等着见他朋友,然后提点什么要求,结果小萝莉根本没有要跟他朋友碰面的打算,好像对救他那码事并不怎么在意,也不怕他转身就把救命之恩抛之于脑后。

小萝莉是欲擒故纵,还是真的不怎么在乎,他还没揣摸透,吃了小萝莉给他的粥,早餐粥里添加山药,还有一只野鸡蛋,配有药草,味道很不错,吃完东西,换药,两处伤口的药全部换,再敷新药,包扎完伤口,再喝药汤。

他坐着,乐同学将碗又放火堆上熬药,自己去拆帐蓬,三下五除二的把帐蓬拔了收起来,装在帐蓬袋子里,绑在背包上面。

整好行李,乐韵回头交待事项,指着熬好的药告诉阉人哪一瓶先喝,哪一瓶后喝,末了加一句:“还在火上熬着的是一剂猛药,等你朋友来了,你们离开时喝,喝了这一剂药,你有足够的力气走出深山,不过,短时间激发出你的潜能后你可能会睡几天才能恢复过来。”

“你的碗不带走?”燕行微露愕然。

“碗留给你熬药,从这里翻过三座山附近有人村,大概明天就能到那边,我去村里另外买个二手的在山里用就行了。”

燕行没再说什么,用心的记下小萝莉交待的熬药时长,乐小同学把该交待的交待一遍,背上行李包,提起用食品袋装起来的食虫草,一手提短柴刀,跟男人挥挥手,就此别过。

乐韵离开岩洞窝窝,走进森林,确定阉人看不见自己,将笨重行李全丢进空间,只放点轻东西在背包里背着做样子,愉快的踏上延误数天的行程。

小萝莉走得云淡风轻,燕行无由的生出一股郁气,怪力小萝莉实在太没良心,更没爱心,明知他是重伤人员,竟然就那么丢他一个人在山岭里,简直可恶!

唯一让他比较放心的是小萝莉所去的方向跟他和两杀手交手的地方不是同一个方位,应该不可能发现杀手的遗体。

小萝莉一走,没了帐蓬,岩洞显得很空荡。

时近中午,一个穿白衬衣的青年从岩洞所在山背后的半山岭翻过来,背一只大背包,手里抱一只指南针,不停的走,不停的调方位,朝着岩洞接近。

燕行守在岩洞里,听到悉悉索索的声响,扶着腰站起来,到岩口张望,很快见岩洞侧钻出个人,两人面面相望,眼中俱是惊讶,异口同声的喊:

“向阳?”

“行行?”

互相喊了一声,两人面面相觑。

盯着刚从草丛中钻出来的青年,燕行整个人都不大好了,为什么来接他的是柳向阳?

燕家与柳家乃世交,柳向阳的爷爷和他外公是一对老友,他与柳向阳同年生,同年入伍,好死不死的还在一个地方受训,现在仍然是在同一个部队和军区服役,分属不同旅。

这次任务,他们分别是队长。

说实在的,谁看见他的狼狈相都没关系,燕行就是不愿柳向阳看见他的衰相,同理,若柳向阳走衰运也一样最不希望他看见。

柳向阳,身长一米八七,高挑颀长,宽肩窄腰,一张脸有点雄雌莫辩,眼睫毛长而翘,比女孩子贴了睫毛还漂亮,鼻根高直有靠,左眼下方有颗小小的泪痣,因为脸的缘故,怎么看都是秀气斯文,温和亲切。

那样的人,让人感觉像邻家大哥哥般的温和,人缘特别好。

抱着指南针的柳向阳,站在草丛里,比草丛高出一个头,他看着燕行身上的衣服缺一只左袖,左手夹着木棍条,脸色苍白,一副赢弱不堪的模样,唇角一扬,漾出笑意:“小行行啊,没想到你也会虎落平阳,可怜见的,瞧瞧,小脸多么的苍白,看这样子没少受罪,放心,哥哥我会保护好你的。”

谁能想到素有笑面狮子之称,入伍至今出任务从无败迹的燕大少,整日打雁的家伙竟也有被雁啄伤的一天?柳向阳觉得这真是天大的奇事。

其实吧,被雁啄伤那是很正常的,试想哪个出任务不受伤?不正常的是这只笑面虎据说伤得极重极重,以至于需要队友接应,这就不太正常了。

“好,我的安全就交给你了。”姓柳的笑得春风乱荡,燕行咬牙,他忍!这货哪天不嘴欠就不舒服是吧,等他伤好,再跟姓柳的好好增进感情。

噫?

笑面狮这么好说话?柳向阳心底惊讶,笑得更加开怀,晃悠着走向岩洞:“好说好说,咱们可是兄弟,我比你大,保护你乃兄长该尽的责任。”

“你来了,谁指挥?”跟柳少兄弟多年,燕行知道他的性子,干脆不跟他斗嘴,他们两个都是带队的,一个重伤,一个离岗,有什么事队友们找谁汇报?

“情况有变,我们收队。”

柳向阳爬进岩洞,四下一瞧,不得了,这地方整得齐整,分明像久居数天的样子,看看那藤草筛子编得多么的精巧。

“谁来接手?”燕行声音沉沉的,收队,代表任务失败,简直是耻辱!

“目前不知。”柳向阳提及正事,收了嬉皮笑脸,一本正经:“据情报所知,m国k字组织和yi国s组织都接了任务,分析东西极可能落入s手中,同时r国山口组织也插了一脚。”

k组织,m国最大的黑帮集团,杀手上千;s组织,yi国的一个暗杀组织,华夏国情报部门倾尽力气,至今也没收集到多少资料。

“k和s黑吃黑?”

“有那种迹像。”

柳向阳将背包放下:“行行,你伤在哪,我们先了解伤势轻重,然后再研究从哪条路撤。”

燕行解开衣扣,将伤位置露出来,分别说明哪是刀伤,哪是枪伤,柳向阳也看出燕行情况不乐观,没再打击他,倒是对帮他包扎伤口的人非常感兴趣,追着问是什么人。

“一个采药的老人。”燕行打心底不想告诉柳向阳救命恩人是个小萝莉,被追问得不耐烦,冷着脸给个答案。

柳向阳兴致勃勃的八卦一顿,实在挖不出有趣的东西,再谈及最近收获,一张脸有点臭:“那两组织太猖狂,在神农山内大开杀戒,据今为止,我们已收捡六具遗体,目测还有5到9人潜藏在神农山。”

想想,心情老大不好了,你说,他们才是堂堂正正的地头蛇,本该大展雄威才对,结果,那两组织偷渡入境,在华夏国内搞暗杀,他们这些人民子弟兵为了不引起民慌,不得不帮他们收尸。

身为国家的正义军队雄师,沦落为杀手收尸人,简直大材小用,呃,不对,是那两组织简直太目中无人,太不把华夏雄兵放在眼里,简直…他们憋屈得想撬k和s的祖坟。

“说到尸体,嗯,我一共干掉了四个,有两个离这里不远,辛苦你走一趟…”提及尸体问题,燕行眼底浮上浓浓的笑意:“那个位置就在…”

他巴啦巴啦描绘自己跟杀手对决地方的环境,指明地点儿,意思当然很明显,就是让柳大少去埋尸,不管是恐怖分子也好,是好人也好,落土为安嘛。

倾听的柳向阳,以无比幽怨的眼神瞪着燕大少,小行行又想要他去收尸?

收尸收尸…

脑子里闪过n多的尸体状态,柳大少语气特别的幽闷:“如果我记错,我来的时候有经过你说的那里,嗯,我想说的是我来时正好看见一只母豹带着两小崽趴在草丛中进食,浓浓的腐味…”

不用在现场看,燕行也猜得出母豹捡的腐尸是什么动物,他唯有万分同情的为那两只折在他手里的杀手默哀,嗯嗯,那就是所说的死无葬身之地。

柳向阳虽然也猜到母豹子啃吃的有可能是名叫人的高级动物,为安全起见,仍摸到那片地方,找到几根骨头和撕裂的背包、衣服,他捡起来不声不响的到树林里挖个深坑掩埋。

处理好杀手遗骨,柳向阳回岩洞,找到燕行藏的枪支,两人弄点吃的填饱肚子,收拾东西出发,燕行依着小萝莉的交待,在出发前将那剂猛药喝下去。

喝完药没多久,身上的痛慢慢消失,四肢也回恢力气,感觉跟没受伤一样的健康有力。

燕行暗中震惊,面上不动声色,手里拄着拐杖,在柳向阳的扶搀下走出岩洞,下到干谷里,依着乐同学进山的那个方向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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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相残

阔叶木与针叶木混生的树林与一座小型岩石山坡交汇地带树木稀疏,乔木灌木与草混生,一只黑熊从树林一侧一瘸一瘸的走出来,走到一棵松树下蹲坐,背靠大树,低头舔自己的左肩窝。

黑熊舔抚几口,一对耳朵嚯的竖起来,用鼻子朝着空气嗅嗅,原本温顺的表情变得异常爆燥,就势转个方向,在树后蹲伏潜藏,眼睛透过杂草,望向小岩石山坡那方。

过了约摸两分钟,从岩石小山峦头的一侧跑出一个穿长袖迷彩衣的男人,黑棕色的头发,一双蓝色的眼眸,端看长相,足以与名模相媲美。

棕发蓝眼青年灵敏又急速的奔跑,有时跳跃前进,背上绿色迷彩背包跟着主人的奔跑而晃动。

他出现没多大会,岩石坡的另一侧也跑出来一个青年,也是绿色迷彩衣,背一只背包,黑色的头发,棱角分明的脸肤色白晳,眼眶内陷,双眼皮,眸子的颜色像晴日的天空,蓝得澄净,身长至少有一米八以上,是个英俊的鲜肉型型男。

两蓝眸青年在灌木与草丛间奔跑,从奔跑速度与动作来看,黑发青年明显没有棕发青年那么灵活。

棕发青年先一步跑下山坡,钻进树林里,在一棵树下停下,他呆着的地方离潜伏着的黑熊约有十几米,青年大概累狠了,倚着树喘气。

他还没顺过气,后面出现的青年也跑下山坡钻进树林,并向棕发蓝眸青年方向跑来,

“米罗,你还好吗?”棕发蓝眸青年看到黑发青年跑来,用纯正的意语关心他情况。

米罗脸上遍布汗水,如天空一样美丽的蓝色眸子里尽是疲惫,用手拨开一丛蒿草,跑向棕发青年,呼吸凌乱而急。

“我还好,莫里蒂,你怎样?”米罗几步冲至,略略的弯腰喘粗气。

“不是很好,子弹用光了。”莫里蒂作摊手状。

“没关系,任务完成。”米罗从怀里摸了一下,摸出一方包得严密的黑色物递过去:“估计很可能就会被人查到东西落入我们之手,你先带着,我们分开走,在预定的地点汇合。”

莫里蒂蓝眸一闪,跨前一步,将包成团的东西接在手塞进怀里:“好,我们分开行动,你先走吧。”

他藏好东西时,一只抓住了米罗的手臂,另一只手臂快速一抬,手腕里藏着的刀噌的弹开,往前,刀深深的捅进米罗的腹部。

“好…”米罗转身就想走,猛然间肚子上传来尖锐的疼痛,他下意识的一把擒住伸到面前的一只手,低下头,莫里蒂手中的特制军刀捅进他的身体。

他摛住那只手,不敢致信的抬头:“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做?

米罗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和莫里蒂从小就是朋友也是最好的兄弟,出生入死多年,相互扶持多年,为什么莫里蒂要这么做?

莫里蒂露齿,露出温和优雅的笑容:“这次谁能成功,谁就有希望成为继承者备选人。”

继承者?

米罗胸口痛到窒息,那种痛比被刀捅还痛一百倍,他从来没有想要过那个位置啊,如果莫里蒂想要,他会帮他的,为什么就因为那个位置,莫里蒂会对他捅刀子。

“…我从来没有想要成为继承者…”米罗痛苦的看着兄弟,甚至没有还击的欲望,连莫里蒂也不能信任,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可信任的?如果,连他们的友情也败给利益与权利,这世界上又有什么值得珍惜的?

“珍想要,我爱她。”说到“珍”,莫里蒂眼里浮出温柔,握着刀的手用力下拉,他与米罗多年相处,知道米罗什么时候力量强盛,米罗与人经过数天博逐,上午又经过一场生死争斗,这个时候已经疲惫不堪,没有什么威胁力。

他用力将刀子下拉的时候,一记重拳,用力的击向米罗的头部。

多年的地狱式生涯,让米罗肢体反应比意识更快,他下意识的偏头,拳头擦着耳边而过,仍然碰撞到他,他被击晕,朝一边倒去。

莫里蒂的刀子从他的肚子里抽出来,带起一片血水,同时擦着他的一只手掌而过,米罗的手掌被划拉出深深的一道伤。

莫里蒂因为米罗向一侧倒去而带的打了个踉跄,他一步站稳,发现米罗倒地晕迷,放心的笑了起来,没了米罗,他就是最有资格成为继承者的那个人。

他正想再去补一刀,那刀刚扬起来,猛然听到风啸声,急速扭头,看到从一棵树后蹿出黑乎乎的一团,吼的咆哮着朝他冲来。

“该死的!”莫里蒂诅咒一声,再也顾不得补刀,朝着树林一端狂冲,他记得那只黑熊,昨天他与它狭路相逢,黑熊为护幼崽,与他发生激烈冲突。

他给了它两枪,一枪结果了小熊,而击向母熊的一枪却打偏,只伤到它的肩,小熊被击毙,母熊当时顾着小熊没有再追,却没想到在这里又遇上母熊。

黑熊皮粗肉糙,普通情况下刀枪不入,发起怒来连狮子和老虎也要退避三舍,莫里蒂不想面对发怒的母熊,第一反应就是立即跑,子弹用尽,东西到手,实在没必要再跟黑熊搏斗。

黑熊记仇,母熊再次遇上杀自己幼崽的仇敌,哪里会放弃,嗷叫着奔跑起来,追青棕发青年。

熊是大型动物,善爬树,行动很笨拙,但是,其奔跑速度也不低,时速可达50多公里每小时,全力奔跑,很容易追上猎物。

痛失幼崽的母熊,愤怒咆哮,不顾得受伤全速奔跑,那速度十分恐怖,冲撞得草木簌簌哗哗的向两边倒去。

莫里蒂没有回头,在树林里东拐西弯的狂奔,借树木与杂草为掩体,给黑熊增加难度,以此拉开距离。

一人一兽在树林里捉迷藏似的追逐,越去越远,过了很久还能听到黑熊的咆哮声,而倒地不起的米罗,大抵因为生无可恋,并没有苏醒的迹像。

近傍晚的太阳带着丝丝淡金,光辉洒照在被连日瀑雨洗涤过的山岭,为巍峨峻岭、青葱草木渡上一层金光,令云雾缭绕的神农山更加的神秘,神圣。

悉悉索索,背着帆布包的小女孩子蹲在青叶碧草丛里,挖出一颗植物,放在眼前欣赏一下,脸上露出满足喜悦的笑容,随手一扔,新挖出来的药草转眼消失不见,她用锄头把泥土又回填进坑里,跺平。

站起来伸个懒腰,一手挥着小锄头拔开杂草,晃悠悠的往前走,走几步,又皱鼻子,血腥味越来越浓…

乐韵叹口气,心情不太美丽,你说,她不就是跑山里来寻找点药草吗,犯得着走到哪都闻到血腥味么?

感觉神农山好像很不平静的样子。

真的,不是她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她有证据,前几天捡到重伤的阉人,今天早上出发后,翻过一座山,两次闻到血腥味,有一处是动物被猎杀的现场,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另一处只有一滩血迹。

据从书本上所得理论知识所知,再经多方观察表明某滩血不是低等动物的,而是名曰人的智慧生物的血。

有人猎杀动物以食,有血说明有人重伤,无一不说明森林里好危险,乐韵总感觉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东西,可那种感觉总是一闪而逝,快得来不及抓住。

就算神农山不太安全,乐同学也没退缩,继续跋山涉水,契而不舍的奔向目标,反正她有外挂,不怕嘛,遇到危险跑回空间,哪怕山崩地裂也伤不到她半根毫毛。

初生牛犊不怕虎,乐同学是有了外挂胆儿壮,哪怕明知山有虎,仍偏向虎山行。

对于第三次闻到血腥味,乐韵即没绕路回避,也没有兴冲冲的赶去一探究竟,第一次闻血捡到只重伤的阉人,第二次见到动物残骨,第三次找到的是一滩血,接连三次没有惊喜,对于第四次也不抱什么太大的期待。

因没想要回避,朝着前方挺进,血腥味也越来越浓,证明流血的生物大抵又在她要去的方向的某一处,如此,只能说是巧合。

乐韵本来不想多关注血腥味的,奈何风不配合,总把它给送到她鼻子底下,让她想无视也比较难,又挖得几棵药草,闻着味儿实在很腥,干脆不找药,去找味源。

在树林里走一阵,血腥味越来越浓的同时还有其他味道也比较明显,以惯行山岭的老猎人们的推测,有一种味道是大型猛兽的气味,证明某种大型猛兽的巢穴就在附近。

兜转一阵,乐同学发现有动物行走踩踏过的痕迹,还很新,有几个地方的草叶上还有点点血斑。

真相越来越近了啊。

就算接二连三受到了真相的打击,乐韵还没被打击到体无完肤的地步,那颗心又生点点振奋,暗搓搓的希望来点小惊喜,那样的话,她那失望三次的心灵也能得到些许安慰。

沿着路迹逆行,又绕行几米远,乐韵沉默,前方不远蚊子嗡嗡叫,那里应该就是真相地点,她嫌弃的皱眉,她看到了苍蝇,那种最爱食腐类的苍蝇。

苍蝇是最讨厌的虫没有之一,尤其是食腐类的,哪里腥、臭就往哪跑,嗅觉特别灵敏,有时隔能闻到几里远的腐味。

乐同学讨厌苍蝇,特别的讨厌,那种虫子专爱在茅房里晃,吃人或家畜的便,看到就让人特别不舒服,就算看到苍蝇不舒服,真相就在眼前,她还是决定去看看,拿出口罩戴好,抓着柴刀挡拨树枝杂草,绕开一丛刺藤,去探究竟。

离得近点,看到草丛中有倒着一团绿色,很快完整的呈现眼前,那儿,一个人半侧躺在草丛中,迷彩绿衣,迷彩色背包。

人一动不动,一群蚊子和苍蝇围着飞来飞去。

又是一条倒地不起的人…

看到结果,乐韵的心拔凉拔凉的,去他祖宗十八代的,她是得罪了哪路神灵,为毛随随便便就能遇上重伤人员?

蛋疼!

就算没有蛋,乐同学也深深的觉得蛋疼,将柴刀收起来,几步走到倒地不起的人旁边,拿出食虫草,随手折断一根树枝挥舞几下,将群魔情乱舞的一群蚊子轰开,并从那人身上跨过,到另一面去看他的脸。

那是位男士,一眼就能判定是欧洲人,要知道就算是亚洲人,各国因生活、地域不同而体貌略有不同,何况欧洲与亚洲是东与西的差异,欧洲与亚洲人的体貌特征也存在明显区别。

那人轮廊棱角分明,脸被蚊子咬得满是红肿小包,变成了赖蛤蟆脸,嘴唇苍白无血色,口角溢出的血干涸凝固,人半侧躺,腹部衣服裂开一条大口子,隐约能见点血模模的东西,并从他腹部传出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