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碗米粉,”我用手指敲击着桌面,晃动双腿,乐呵呵。

店里除了一位中年妇人再无其他人,看来老板,收银员,厨师,她一人身兼数职。

等她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米粉过来时,奇怪的事发生了。

她先是放下托盘揉揉眼睛,再认真的看着向晖,一眨不眨。

我纳闷,难道说向晖的魅力如此之大,从二十岁到五十岁一网打尽吗?

向晖同我面面相觑,脸微红。我想说几句玩笑话,可对着老板娘一本正经的表情,我又忍住。

她忽然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从衣袋里掏出一张一寸黑白照,对照着向晖猛瞧几眼,看了又看,最后重重叹出一口气。

“二位慢用,”她的声音透着无比的失望,收起照片准备走开。

我的好奇心促使我一定要解开这个谜团,我不假思索就问道:“老板娘,你这是怎么回事?”

她摇摇头,还是默默的转身离去。

我被她搞的莫名其妙,瞪着她的背影发呆。

“可怜啊,”身旁一桌的客人突然冒出一句。

我扭过头,说话的人年龄在四十开外,他自顾自的边摇头边叹息,筷子在手中翻来覆去的搅动,迟迟不送入口中。

许是感觉到我的目光,他抬头撇我一眼,我有些发窘,移开视线,却听他轻声说:“这儿的米粉我吃了十几年了,每次都看到她满怀希望最终失望而归。”不待我问,他又接着说:“她儿子在几岁的时候走散了,一直都没有找到,因为喜欢吃米粉,所以她开了这家店,希望有一天能母子团聚。所以她看到年纪相仿的小伙子,总会多看上几眼,姑娘,你不要介意啊。”

原来如此。

我从未想到在一家简陋的小店也会隐藏这样一段感伤的往事。

我迟疑着,缓慢的说:“那这么多年了还能寻回来么?”

“能,”一低沉的女声在我头顶上方响起,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的身后,她的唇微启,坚定的说:“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只要尽力了,人生就有希望。”

“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我重复一遍,心中有个地方被深深触动了。

沉思片刻,我忽而站起身,真挚的对老板娘说:“你一定会找到儿子的,因为他有个世间最好的母亲,无论自己过的如何,都从来没有放弃过。”

说完这些,我鼻子有些发酸,向晖搂过我,下巴抵住我的额头,几不可察的噌了噌,在我耳畔娓娓说道:“放心吧,我永远都不会迷路的。”

我白他一眼,“你早就迷路过了。”我意指他从前的种种,他一下抱的我更紧,露出小鹿般可怜的眼神,“迷途知返的人,你能收留吗?”

可恶,知道我心软,居然来这一招。我摸摸他的头发,“乖,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阿姨一会给你买糖吃。”说罢,自己忍不住发笑。

被刚才的事一耽搁,米粉放长了有些黏糊,但我们毫不在意。所以说吃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和谁一起吃,选自竹喧语录,想必她也是实践出真知。

向晖舀了勺辣椒酱和米粉拌在一起,他喜辣拒甜,我也早就知道,可自己从来不敢尝试。今天不知怎的,看他吃的香甜,忽然就动了念头。

向晖见我巴巴的盯着他,坏坏的笑,“想尝尝?”

我猛点头,他挑了些放进我碗里,我迫不及待的一口吞下,顿觉气血朝上涌,辣味顺着喉咙一路往下蔓延,脸在瞬间烧的滚烫,眼前蒙起一层雾气,我不住的吐舌头,“好辣好辣。”

向晖边笑话我边叫了杯水递来,“你这个人就是喜欢逞强。”

咕咚灌下半杯水,觉得舒服多了。我不服气的顶嘴,“总有一天会胜过你。”

当时的一句玩笑话,终一语成谶,可是很多年以后,经历过酸甜苦辣的我们再次坐到这里时,却再也找不回那时的心境了。

向晖轻轻笑了笑,从我手中接过茶杯,一仰脖把剩下的水喝尽,我怔住,这……岂不就是传说中的间接接吻?

我想说些什么,脸一红说出口的是:“我在感冒,你……”

他扬起懒懒的笑,什么都没说,可好似一切都在不言中。

我忽然想起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的一段话,如果遇上这样的男人,你就可以考虑嫁了:笑起来很像个坏蛋——其实不是;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但他自己不知道;你感冒了,他还是会用你的杯子喝水……

我直勾勾的盯着他瞧,止不住的想笑。

“再笑下巴要掉下来了,”他勾起唇角,笑容绚烂。

我不以为然的撇嘴,“哪有。”

他眼底满是笑意,抬手揉乱我的头发,也揉进了我的心。

雨势渐小,我们踏上返程的路。

走着走着,向晖渐渐放缓步子,一开始我还没注意,等到发现的时候,他已经落下一大截。回过身看他,他的侧影坚毅挺拔,鬓边有碎发随风飘逸。

“走不动了?”我往回走,带着轻松的笑意,终于逮到一个机会笑话他。

他不说话,我忽然急了,小心的问:“不舒服吗?”

他摇摇头,低低的唤道:“叶子。”

我一手探上他的额头,有些担心他是被我传染了感冒,还没回话,他拉下我的头,唇深深烙了下来。

他的吻带着很强的攻击性,与上次蜻蜓点水般的浅啄完全不同,我只觉大脑一片空白,伸手推他,使不上力。

他的鼻息急促而温暖,唇柔软,浓郁的如巧克力般让人欲罢不能,我慢慢放弃了抵抗,无力的攀上他的肩头。

直到呼吸被掠夺一空,他才满足的离开我的唇。眼神炽烈,像是要把我一次看尽。我嘤咛一声,倚进他的怀里,不敢抬头看他。

“现在才想起闭眼,不觉得迟了些么?”他捋过我被风吹乱的发丝,轻声揶揄。

我闷头笑了半天才回答,“那是你技术太差,我没有感觉。”

“噢?”他俯身看住我,脸凑过来,“那我们再来一次好了。”

热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我还没说好还是不好,他已钳制住我的身体,我动弹不得,他的唇瓣再次覆盖住我的,轻舔浅吮,逐步深入,唇齿交缠在一起,仿佛凌霄花和长青藤的纠缠,生生不息。

“这次有没有感觉了?”他放开我,微微喘息。

我的脸早已烫的不像话,再不敢胡言乱语,要不,吃亏的还是我。

回校的第二天,我和向晖相继病倒,这便是浪漫过头的下场。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了……

第二十六章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春夏交替的时候,如烟和大鸟之间出了些状况,整天见她魂不守舍的样子,好几次问她,她又不愿说。

逼急了,她才咬牙切齿的把大鸟劈头盖脸的臭骂一顿,末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叙述了一遍。

事情的始末很简单,也就是小两口的拌嘴上升成为了阶级矛盾。大鸟平时油嘴滑舌惯了,和女孩子打打闹闹开开玩笑,说上几个荤段子属寻常,有如烟在场的时候还知道收敛几分,若是如烟不在便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

也是活该有事发生,那天如烟身体不适早早的回了寝室,本来和大鸟说好晚上也不陪他,后来不知怎的心血来潮又说要去图书馆找他,结果就看到大鸟和他们系里的女生谈笑甚欢,打情骂俏。

如烟一发飙,胡搅蛮缠的说:“我死给你看。”在众人面前大鸟怎丢得起这个脸,他一发狠蹦出一句话:“你敢死我就敢埋。”气的如烟直发抖,事后他无论怎么道歉如烟就是不予理睬。

大鸟求到我这里,我自是站在如烟这一边。向晖笑我护短,我理直气壮的答:“我就是护短,怎么了?”他也拿我没辙。

如烟的脾气强起来跟头牛似的,谁劝说谁倒霉,我虽充当着他们媒人的角色,也不敢轻举妄动。后来还是向晖出了个主意,确切的说是鬼点子。因为宿舍里竹喧老是同柳如烟对着干,彼此把气死对方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所以如果能成功捉弄她一次,想必如烟扬眉吐气一番之后自然也就跟着气消了。

竹喧不是盏省油的灯,大鸟有这个本事吗,对此我抱怀疑的态度。

我不清楚大鸟能否在短时间内想出办法,只知道柳如烟在接了一次电话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天下午,总攻开始了。

如烟买了本瑞丽杂志,原本这类书籍大家都是扔在桌上随意翻阅的,所以这次竹喧也没放在心上,顺手就取了还拿到床铺。

柳如烟刚巧回来,将之逮了个正着。事后我才想到她不是回来的巧,根本就是早有预谋的。

她开口就骂道:“死丫头,你老是偷我的书,这回被我抓到了吧。”她得意的笑。

竹喧头都没抬,“这是偷吗?你搞搞清楚,窃书不算偷。”(典故出自《孔乙已》)

“哈……”如烟冷笑,“窃和偷有区别吗?我告诉你,窃就是偷。”

竹喧不耐烦的答:“我是窃,不是偷。”

柳如烟不易察觉的笑了笑,眼中精光毕露,“你确定你是窃不是偷?”

竹喧想都没想立刻就说:“是啊,我是窃,就是窃。”

如烟声音大的足够轰动整层楼面,“正房不做,你非要做妾,真是作孽啊。”说罢,肆无忌惮的张嘴大笑。

满屋子爆出连珠似的笑声,程英的反应稍稍慢了一点,等大家笑够了她才捧着肚子,几乎笑出眼泪。

满堂欢声笑语,唯有竹喧白净的脸涨成猪肝色,憋了许久放下一句狠话,“你等着瞧。”却被当作笑柄,惹来更大哄笑。

事后我转述给向晖时,他虽然早已从大鸟加油添醋的说明中了解了情况,还是被我绘声绘色的表演逗的捧腹大笑。

经此一役,大鸟在我们寝室中名声大作,原本竹喧和柳如烟之间没有硝烟的战争逐渐演变成大鸟和袁琅斗智斗勇的比拼,自此寝室中笑料层出不穷,如果哪一天竹喧和如烟没有上演唇枪舌剑,我们反倒不习惯。

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我收到一份神秘的礼物。礼物是由宿舍管理员阿姨代为收下,并且亲自送到我手中。礼品盒包装精美,一看就知道煞费苦心。

拆开包装,里面有个小一号的盒子,同样是粉红色绸带打成蝴蝶结形状,唯一不同的是,上面多了一把密码锁。

我将礼盒翻过来转过去的搜寻,没有发现落款。

竹喧早在我拿着礼物进门的时候就盯上了我,见我不急着打开反而托腮苦思冥想,终于按奈不住,猴急的催促,“叶子,快拆开看看呢。”

“要密码的,你知道?”我没好气的说。送礼物的人也真是,直接送不就完事了,非要搞花样。

竹喧抓耳挠腮,嘟起嘴,“不外乎那几个,生日,门牌号,电话号码,你挨个试试不就得了。”

有理,我依言先输入我的生日,不对,再试寝室电话,仍然不是,如果家里的门牌号还是不正确的话,那这次试验只能以失败告终,结果,依旧没有成功。

我沮丧的丢下盒子,竹喧微微诧异,“还是不成?”

我摇头,竹喧轻声嘀咕几句,忽而眼睛一亮,撑着床沿探头,“叶子,你再试试向晖的生日。”

“你就这么确定是他送的?”我笑着取过汉英字典砸她的头,她翻着眼睛看我,“除了他没人要你。”

“……”我得找本再厚点的词典。

竹喧惊跳起来,躲过,梗着脖子与我对视,我被她的样子逗乐,抚着一头越来越长快能扎成马尾的长发吃吃的笑。

竹喧抢着要输密码,我微侧过头,瞪她,“你又不知道他生日是哪天。”

“切,我就是忘记袁琅的生日也不会忘了向晖的生日。”她看着我嘿嘿直笑,我不明所以,迷惘的以眼神询问,她轻嗤,“大众情人嘛。”

“找死。”我咬牙,如烟几天没有找她麻烦,她还无法无天了。

竹喧笑着逃出寝室,“有种你别跑,”我恨恨的说,她边回头边做鬼脸,“我找我们家袁琅去,你慢慢琢磨。”

打不到她的人,我不解气,找不到出气的对象,我只能把全部心思放在破解密码上。

0214,我输入这四个数字,锁匙没有半点反应。

正在这时,寝室电话响起。

凭直觉一定是向晖打来。

“叶子,收到我的礼物没?”果然是他,我懒懒的伸了个腰,耳朵紧贴着话筒,“嗯,可是……我打不开。”我以可怜巴巴的口吻说。

他在那头温柔的笑。

我抱起电话,换了个坐姿,用柔的发腻的声音诱惑他,“快点说嘛。”庆幸竹喧不在,否则铁定被她笑死。

向晖慢吞吞的说:“叶子……”

“我听着呢,”可不是嘛,两耳竖起,别提有多认真了。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吗?”

我纳闷,他怎么忽然问起于此无关的一个问题。我眼角瞥向礼盒,突然间如梦初醒。

“想到了?”他低低的笑。

我用耳朵夹住话筒空出手来,手指飞快拨动密码锁,“喀嗒”一声,旋开了。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里面装的是一部小巧的手机。很眼熟,上周和向晖逛街时我曾一眼相中,但价格之高令人乍舌,所以我犹豫良久还是忍痛放弃。

如今,它正静静的躺在我的手边。

“喜欢吗?”

我小声的说:“喜欢,可是……”太贵重了。

“喜欢就好。”他好似松了口气。

“向晖……”仿佛知道我要说什么,他迅速截断我的话,“小叶子,这是给你的儿童节礼物,同时也方便我能随时抓到你。”

儿童节礼物……这话说的……真好……

“所以你要保证二十四小时开机,不能借口没电,因为我有给你配置两块电板……”我打断他,“知道了,一休哥,你真啰嗦。”说完自己也觉得好笑,忍不住笑眯了眼。

这款手机样式性能都好,唯一的缺点是不支持中文输入,接收可以,不过在当时砖块林立的市场中已属上品。它陪我度过了很多年,期间还丢失过一次,当然这是后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55555

这几天点击少了,评论也少了,下了月榜果然人气差了。

还有,虽然我更新的慢,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大家不能抛弃我啊。

更的慢总比入V好,对吧? o(∩_∩)o...

第二十七章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六月末,又迎来一场重要的考试。

四六级等级考试对有些人来说是灾难,对某些人来说属小菜一碟,我虽然处于热恋期智商下降迅猛且有归零的趋势,但……混个六十分,还不算是难事吧?

想是一回事,事到临头又是另一回事。

考试前一晚,我喝下两杯咖啡,通宵作战,权当临时抱佛脚。结果兴奋过头,大脑持续处于亢奋状态,单词没有背进几个,倒和竹喧聊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咖啡的效用过了,我开始萎靡不振,和向晖吃早饭时,整个人昏昏沉沉直想睡觉,如果有张床,我当场就倒下了。

香喷喷的小米粥和金黄的油条在我看来着实没有软绵绵的床铺吸引人。更为可恨的是,同样一夜未眠,竹喧却是精力充沛,神采奕奕,一边大口喝粥,一边同袁琅窃窃私语。这人和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以后不要再熬夜了听到没?”向晖眉头微蹙起,面目表情严肃,我知道他这是关心我,不过表达方式不对。

我撅嘴,皱起眉头,“不熬夜,你说的轻巧,那要是通不过考试怎么办?”虽然这一整夜我也没干正事,我悄悄在心里补充。

他抬手轻弹我的眉心,轻描淡写的说:“这次不过,还有下次。”

“那多丢人,”我好歹也是外语系的学生,要是连四级都不能一次性通过,那还有脸见江东父老吗。

他亲昵的刮我鼻尖,“最多,我再陪你考一次喽。”

我偏着脑袋笑眯眯的说:“哈,那你岂不是要考第三次了。”我想起同他初次会面时的场景,那时我们根本互不相识,偏偏记忆如此深刻。

向晖不以为然,“那也不打紧,只要你开心就好。”

我将目光聚拢在他的身上,明知他不过是一句玩笑话,还是很感动。

向晖气定神闲的指着餐桌上被冷落的食物,“还不快吃,都凉了。”他一手端起碗,另一手勾过我的后脑勺,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再不吃,我就喂你了。”我大窘,我还没开放到在大庭广众之下任人参观的地步,忙不迭的抢过碗筷,乖乖的往嘴里塞,一面还口齿不清的要他做出保证如果这次不能过关,他要陪着我再考一次。

他勾起一抹笑,“好,我一定陪你,不过你现在要是不专心吃饭的话……”他邪邪的抬起下巴,作势靠近,我脸有些热,低头,三下两下的吃完,抹了把嘴,才轻轻笑。

当时的我多傻呵,矫情又天真,没有想过他要怎样才能确认我是否通过,而我更没想到的是,有个人比我更傻。

好的爱情是你透过一个男人看到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总以为自己才是付出的那个,其实,他为我放弃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