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http://.jjwxc./onebook.php?novelid=335650

很可爱的一篇文,推荐。

PS:这章小小的吵了一架,表担心,这有利于感情的突飞猛进哦。

第三十章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快乐,幸福。因为不易所以才应该更加去珍惜,不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同样,爱需要包容。记得有这样的一句话,彼此相爱的人,他们的心是彼此最温暖的。

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寝室,把背包一扔,倒在床上。

竹喧一步步的挪过来,苦着张脸叫:“叶子。”

我没好气的回:“别惹我,我现在很不爽。”

粗枝大叶的竹喧根本看不出我正在气头上,她在我脸上拧了一把,“我比你更不爽。”

我强自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摸摸她的脑袋,“怎么了?”

她整张脸都埋进床单里,双肩微微抽动。我有些担心,可我担心的不是强悍如竹喧突然怯弱似白兔的真实原因,而是,我昨天刚换上的干净床单会惨遭荼毒。

我抹把汗,为自己不厚道的想法默哀三分钟。

“宁愿相信世间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张破嘴。”竹喧的手狠命绞着床单,我心疼的要命,很想提醒她一句,那是我的床。可是看她一脸沮丧的摸样,我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我猜测竹喧的心情不佳泰半同袁琅有关,自从他毕业离校以后,他们之间的问题也随之增多。

“你家袁琅怎么你了?”她是把我的床单当成袁琅在折磨,我心惊胆战,生怕她一个不小心就撕烂它。

她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室内有片刻寂静。

我也跟着叹口气,难道说这两天竟是所有人的倒霉日,汪然如此,我这样,现在连竹喧也陷入这怪圈。

竹喧眉头微蹙,心烦意乱的敲击着床栏杆,我观察着她脸上细微的变化,见她一会支起额角愁眉不展,一会又是展露笑颜含羞带怯,我纳闷的用胳膊肘撞她,“你这是怎么了又哭又笑的。”

她一个箭步跑到自己的床前,抓起背包,掏出皮夹,抽出一张照片递给我,动作一气呵成,毫不含糊。

“这是谁?”照片上是一个很清秀的女孩,虽不若竹喧美艳,却多了几分灵气。

“袁琅的初恋情人,叫平晓惠,我在他钱包的夹层里找到的。”竹喧柳眉倒竖,恶狠狠的说。

“你连人家叫什么名字都打听清楚了?”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她冷笑一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我十分冷静的说:“竹子,你也有过初恋,也知道初恋是美好不容忘记的,何必强求别人呢。”

她一下懵了,神情变的严肃,过了半晌,她打了个响指,脸上浮起笑容,紧紧抱了我一下,“叶子,有你真好。”说完,飞也似的跑了出去。

我也慢慢笑了,说别人的时候头头是道,偏偏临到自己头上却是一团糟。

我有些烦躁的跺脚。说一句不好听的话,向晖毕竟是我从徐雯婕手中抢来的,可我从来没有认为自己的出现是导致他们分手的真正原因。或者是他们之间产生很小的摩擦,又或许是场误会,总之对自己的极度不自信,让我迷茫了。

我无意识的摆弄着手机,希望在下一刻能接到他的电话,哪怕是一个短信,那我就能即刻找到台阶,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笑置之。

当然我也可以选择打电话给他,向他道歉,承认自己确实是无理取闹,不可理喻,不过我在汪然面前尚且不愿丢这个脸,又怎肯对向晖低头。

我苦笑,死要面子活受罪,这句说的一点都没错。

这一夜,我纵然多次摸出手机,甚至有好几次已输完整条信息,最后还是没有发送出去。

让我备受挫折的是,向晖同样没有传给我只言片语,他早把每晚的good night call忘的一干二净。

憋屈到周五下午,我和向晖已是整整三天没有联系。之前不管是吃饭也好,自习也罢,总是腻在一起,现在的疏远,让我很不习惯。但是,我始终记着竹喧的理论:男女之间第一次吵架是关键,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占据主动。所以……我忍。

收拾好背包,我抬头问竹喧,“我回家了,要一起走吗?”

她摇摇头,神秘的笑道:“本姑娘有约会。”

我扁嘴,死女人,还和我来这套。

下了楼,我下意识的往男生寝室的方向拐去,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又停下来。往常周末回家,都是由向晖一路相伴。他负责背我的大包,我负责吃他买给我的各种零食。可是今天……只剩我一人了。

我看了眼通往男生宿舍的碎石铺筑的小路,自嘲的笑了笑。

不知为何,今天的公交车似乎特别拥挤。从前挤归挤,在第二站上车的我好歹还是能坐到一个座位,没位子的时候,也有向晖护着我,他人高腿长,往那里一站,我只需抓着他的胳膊就好。

九月的天仍是有些闷热,加上车厢里弥漫着难闻的汗臭甚至是腋臭,我整个眉头皱在一起,想往里走,奈何塞的水泄不通,挪动一步都很艰难。

旁边有一中年男人有意无意的朝我身上靠过来,我狠狠的瞪他后,他才稍稍收敛,可是趁着急刹车或是有人上车下车之际,还是会乘火打劫。这个时候我无比的想念向晖,怀念有他陪伴的每时每刻。

相对于我的坐立不安,右手边的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妇倒是怡然自得。他们虽然和我一样站着东摇西晃,苦不堪言,但是彼此的手始终交握着,不时的低声说上几句,又是会心一笑。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也会跟着他们傻笑,联想起当日在北京小胡同中的所见所闻,此情此景似曾相识。

老太太轻声说:“一辈子都不晓得要护着我,现在年纪大了倒是开窍了。”

老爷爷笑着不说话,抬手捋过老太太鬓边的散发,笑容如沐春风,连我都仿佛沉醉在其中。

微微牵起嘴角,他们的恩爱和幸福让我对自己的这段感情重拾起信心。

老人在我家前一站下车,依旧是互相搀扶,相互依偎,我望着他们微驼的背影若有所思。发了好一阵子的呆,差点坐过站,直到售票员又报了一次站名,我才猛的惊醒过来。匆匆忙忙的分开人群,顶着咒骂声和司机不耐烦的催促声,我逃也似的奔下车。

下车后,我习惯性的伸手进口袋掏手机看时间,笑容顿时凝结在唇边。口袋中空空如也,就连和手机放在一起的纸巾也同时不见了。

是不是人倒霉起来连喝凉水都会塞牙。我郁闷的直想撞墙。

不仅仅是因为这是部昂贵的手机,最主要这是向晖送我的礼物,而更为重要的是:手机里藏着许多向晖发给我的情意绵绵的短信,我不可以失去。

我以五十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家,抓起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第二次拨的时候,已经关机。

我摔了电话颓然的倒在沙发上,心情沮丧。用力的拍了下头,这是对自己粗心大意的惩罚。

到底是怎么丢的,我根本找不到头绪。

“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老妈推门进来,估计是刚结束牌局,做饭前的例行问话。

我抱着靠枕,无精打采的说,“回来的早不好吗?”

老妈放下手中的东西,过来摸摸我的额头,又碰碰自己的,“没发烧啊。”

我大汗,老妈斜睨我,“瞧你这副萎靡不振的德行,谁欠你钱了?”

我翻白眼,是啊,这梁子可结大了,要被我抓到那偷手机的小贼,我非剥了他的皮不可。

老妈去了厨房,我慢吞吞的站起,想了想,偷偷摸摸的取了老妈的手机来。

------请把手机还给我,我可以把与手机价值相等的钱打到你账上。

信息发送完毕,我才意识到发错了号码。原本是要发到我丢失的那个手机上的,结果拨出的却是向晖的号码。

我烦躁的揪住头发,怎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老妈的手机在两分钟后响起。

听到他声音的同时,我只想哭。尽管知道这个电话纯属阴差阳错,但毕竟现在对话的还是我和他。

“向晖,我的手机丢了。”我带着哭腔陈述事实。

“叶子?”他不确定的问。

我点点头,“是我。”

他立刻紧张的问:“你人没事吧?”

心里暖暖的,“我已经在家了。”

他吁了口气,“手机是小事,我们可以再去买一个。破财消灾,只要你人没事就好。”

我微笑着不语,他又接着说:“我们明天就去买新的,别伤心了。”他低声哄我,我喉咙有些干涩,撅起嘴,这个手机在我心中的地位无可代替。

放下电话,心情似乎舒坦许多。

丢了手机自然不是件好事,但是有了这事儿做铺垫,貌似给了两人共同的台阶,谁都不用顾忌着先低头这回事,所以,也算是坏事变好事。

心中的阴霾在接到他电话后一扫而尽,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什么了。

往后的几日,我又试着拨了好几次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法接通,就在我放弃寻找的时候,奇迹却出现了。

当过完十一假期回到学校时,门房通知我签收东西。我打开简陋的包装盒,意外的发现失踪了好几天的手机端正摆放其中。

盒中还有一张字条,歪歪扭扭的写着一行字:我被他感动了,希望也能感动你。

升起满心的疑惑,我捏着手机有些犯晕。

手机被盗还有送回的,难道说我的运气真的真的太好了。

回到宿舍我顾不得整理东西,也没空搭理同样一脸惊讶的竹喧,翻开手机查看,竟然发现多了数条信息:

------能不能把手机还给我的女朋友,里面有我们太多的回忆,我知道她不舍得。

------好吧,既然这个手机永远回不到她的手中,我不敢对她说的话,就只能对你倾诉。

------叶子,对不起,我早就想跟你道歉,但该死的自尊让我拉不下脸。

------叶子,我答应你不再同徐雯婕单独见面。

------叶子,原谅我。

------叶子,我爱你。

------老婆,我爱你。

两行热泪不知不觉的滑落。我用力吸着鼻子,才不至于太过狼狈。

有些话,如果不说出口,便会消散于空气中。

这三个字,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上。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哈哈,看了这章被雷的里焦外嫩,或者肉麻的想吐的朋友,记得要告诉我哈。

闪……

第三十一章Ⅰ

原来爱一个人,无关其他,只是一种习惯,习惯了他的模样,习惯了他的笑、他的哭,习惯了每当想起他的时候,心底涌出的那份暖暖的温馨……

一周后,汪然打来了电话。

她没有提那天的事,我也当作完全没有发生过。不管她和萧赫的感情发生了什么变数,至少我同她的友谊天长地久。

寝室众人,柳如烟同大鸟的感情稳定发展,裴子瑜仍是外语系最瞩目的鲜花,梅玫努力竞争学生会主席的职务,程英依旧把看武侠书当成每天的功课,平日节衣缩食,两个月去次北京与杨过相会,陈冬忙着和学弟学妹联络感情,唯有竹喧整日魂不守舍,似有无穷心事。

听竹喧的意思好像是袁琅考入了南京军区政治学院,攻读特种作战专业的硕士学位,这样一来至少要忍受三年两地分居之苦,也难怪她情绪低落。

不过她素来是个乐天派,再加上我又不停的开导她,很快便恢复到之前乐观向上的状态。我让她与程英做下比较,这么一想,她这些困难就算不得什么了。

十一过后,迎来我的生日。去年这个时候我和向晖还未相识,他为错过而备感懊恼,因此这次绞尽脑汁想给我办一个生日party,邀请些朋友共同为我庆祝,结果遭到我的竭力反对。

“为什么?”

问这话时我和向晖正踏进学校对面的一家茶室,名字很怪,叫缘来缘去,据说就是专门为即将分手的情侣而设,虽不太吉利,但我和向晖都不信这邪,所以,我们是常客。

我扯开嘴角一笑,“我喜欢二人世界。”

他精神一凛,笑嘻嘻看我。

我瞪眼,他悠闲的抬手召唤侍者,为我点了杯奶茶。将温热的奶茶推到我面前,他顺手在我鼻尖上刮了下,“寿星最大,你说了算。”

我笑着说:“Party就不必了,生日礼物可不能少。”

“你想要什么礼物?”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不带这样的,我扁嘴,哪有这么问的。礼物不该是事先准备好的吗?

我眼珠子溜溜一转有了主意,伸手拽住他的袖扣,“我要两样礼物,一件算是你补给我的。”

“好,”他很爽快的答应。

我在肚中偷笑,慢条斯理的说:“第一件嘛,我要你陪我逛街,”我故意顿了顿加重语气,“要逛一下午。”

他的脸立刻跨下来,“不是吧。”

我知他最怕陪我逛街,因为我平日不喜运动,可一说起逛街必定精神抖擞,而且,体力惊人,常常是一逛四五个小时,不用休息不用喝水。

“你答不答应嘛?”我很自然的冲他撒娇,他马上举双手投降,“好好好,你说怎样就怎样。”

我抿嘴,这招百试不爽。

他喝了口水,问:“那第二样呢?”

话还没说,我的脸先红了,他奇怪的瞅着我,我垂下头,轻声说:“我要你把上次发到手机上的最后那段话,亲自对我讲一遍。”

他的脸上迅速飞起一片红云。

自从知道我拿回手机以后,他试探过我多次,我都装作不知。确实,我对今天这事,预谋已久。

“叶子,”他支吾嚅喏,表情有片刻停顿。

我微微笑开,眼睛一瞬不瞬紧盯住他。

他宠溺的笑,头凑过来,我心跳开始加快,耳朵却竖起,准备迎接这世上最美丽最令人震撼的三个字。

他有些苦恼的说:“叶子,难道你要我在这里说吗?”

我也笑了,好像真的有点不合时宜呢,虽然我心中多少有些失望。

在上海,适合逛街的地方不少,有顶级的购物天堂淮海路,有外来游客必去的购物场所南京路,也有需要独具慧眼从中淘宝的平民购物区华亭路,可我偏偏独爱人民广场地铁下的香港名店街和与之相连的迪美广场。

我对这里有种近乎偏执的狂热。

向晖笑我,“又是这里,你自己算算来了多少次了。”

我哼哼两声,“我就是喜欢这。”

可能真是来多了,我感觉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路,这边是饰品一条街,那里有美食广场,再过去就是屈臣氏,等等,我拉着向晖停住脚步。

这家店面显然是新进场的,上周我和竹喧来的时候依稀记得贴着即将开业的通告。

店内古色古香的装潢吸引住我,我一贯对美丽的事物没有抵抗能力。

等到拖着向晖在店内转了一圈后才发现这是一家婚纱摄影工作室。

“两位想拍婚纱照?”负责接待的小姑娘笑脸相迎,殷勤拿起桌上的海报递给我。

我吓的急忙摆手,还没来得及说话,向晖先开口道:“是啊,我们先看看。”说完他一屁股坐下。

我傻了眼,拼命朝向晖使眼色,他都不予理会。

那小姑娘手忙脚乱的倒来两杯水,又从柜子里取出样照和推广资料散在桌上,“我们的工作室和影楼不同,影楼拍的照片取景大同小异,化妆又是千篇一律,而我们既能按照你们的要求拍的有特色,价格又便宜上许多。”她一笑起来就成了咪咪眼,年龄和我差不多大,可能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

我低下头看看自己,高腰衬衣牛仔裤,一身清爽的学生打扮,哪里像是要结婚的样子。她的眼神着实不好。

再看向晖,他饶有兴致的翻阅着相片,不时随着小姑娘的讲解点头,若是听的不够清楚,他还会再问一遍。

我直翻白眼,如果说真要照相,也该要听听我的意见吧,可这两人,似乎都忘记了我的存在。

也许是听到我的腹诽,小姑娘仰起头平平扫我一眼,很诚恳的说:“先生,你太太适合这套古装造型,相信我,拍出来的效果一定好。”

我顺着她的手势看去,大红的肚兜和薄如蝉翼的披肩,很好,效果的确很惊人,更会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