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微娆的这番话,终于让陈丽芹难以抑制地哭了出来。她点头如筛糠,嘴里不停地呢喃着两个字:“谢谢…谢谢…”

临送走她的时候,陈丽芹还不忘紧抓住她的手,告诉她深埋在她心底已久的秘密。

“姑娘,当初那个男人把你送来的时候,说了点话,我隐约记得,他似乎说你姓白。如果…你要找你的亲人的话,这可能勉强还能算个线索。”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白微娆只是回头朝她笑了笑,左侧的那颗小虎牙轻微刺眼。

“不用了,我的亲人,他们都已经过世了。”

**

在车站等车的时候,白微娆抽空打了个电话给梁淮则。

霍诚一家需要她帮忙,她自然是义不容辞的。但她很清楚明白,她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她能做的不过是求助于别人。可偏偏在枫南市,她又是个孤立无援的人,她所能想到的,不过是求助于梁淮则。其实,她何尝不想和他撇的干干净净,但是在她过往的近二十六年的生涯里,唯一有过交集的,不过也就是梁淮则这个名字。

欢笑酣畅的时候想同他分享,孤苦无依的时候想有他依靠,仅此而已。

与他的通话中,她也倒是开门见山:“梁淮则,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他没问她什么事,只是撇开话题,问:“你在哪里?”

白微娆准确无误地报出了地址,站在车站等他。她并不是太想见他,毕竟在那一晚之后,他们就该两清了。只可惜,人越是抗拒交集,密不可支的关系网就越是无处不在。

白微娆向来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既然今天注定要遇上他,她就趁着机会把有些话跟他讲清楚。这样等到以后,她…也不至于太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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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寒风,扑簌簌地灌进袖口,而后冷意席卷全身。白微娆站在车站,忍不住跺了跺脚,才让自己暖和了些。

梁淮则出现的时候,白微娆还维持着双手抱肩的姿势,看起来有些狼狈。梁淮则见状,赶忙跑下了车,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她层层包裹住,温柔的呵护与十年前如出一辙。

“外面冷,有什么话进去说。”他说。

“嗯。”

车厢里的温度显然比室外上升了一个等级,室外若是寒秋,那车内必是暖春。密闭的空间里,暖气逐渐蒸腾,白微娆的整个身体都开始暖和了起来。

她犹豫片刻,还是原原本本地把霍辞的事,完整地阐述给他听了一遍。末了,她还不忘语重心长地补上一句:“小辞的事情就麻烦你了。”

没有任何思考的停顿,他直接回答:“好。”

毕竟,对于白微娆的要求,梁淮则向来是难以拒绝的。那种源于骨子里的责任感,大概也不过是因为…那个需要他帮助的人,是他的小娆吧。

“梁淮则…”她又一次叫了他的名字,谙熟而温柔。

“嗯?”尾音上扬,莫名的诱-惑。

“其实我有件事情想要告诉你。”

“什么事。”

她转过身去看他,密闭的车厢里,连衣物的摩擦声都如同是刺耳的分贝:“过几天…我可能要离开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突然发现自己也没能好好出去走走。现在空下来了,就想着出去散散心。”

梁淮则没有说话,许久以后,他才硬生生地从牙缝里憋出几个字:“什么时候回来?”

白微娆无妄地笑了笑,笑靥明媚依旧,只是细微之中仍能看出些阴霾的痕迹。她故意撇开脸不去看他,将目光投注在挡风玻璃前人来人往的身影。

她语气氤氲:“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可能一个月,可能一年,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那慕尧呢?”

他只敢拿梁慕尧当幌子,却固执地不敢问她,那他该怎么办。

曾经,梁淮则最恐惧的一件事,就是怕白微娆会独立。他怕有一天,他的小娆真的长大了,就不再需要他这个空驻的守护者了。

白微娆眼睑微阖,不再去看他:“慕尧我不会带走的,以后还是由你照顾他吧。这五年里,我没尽过一点当母亲的责任,想必以后我也是不会跟他相认的。我不想让他知道,他心心念念的霍音阿姨,就是那个抛弃了他多年的妈妈。那样把他捧到天上,又摔倒谷底,对一个孩子来说…太残忍了。”

“况且,我也不太会照顾人,他跟着我,我怕他过得委屈。”她声音蓦地停顿,喉头干涩:“我跟着你的那些年,也都是你在照顾我。现在慕尧跟着你,我也放心多了。毕竟,你能给他最优渥的生活条件,而我大概无法给他。”

握住方向盘的那只手青筋爆出,像是要从血肉里崩陷而出。原本打磨圆润的方向盘,也差一点被扭曲变形。

“你连问都不问他,怎么知道他不愿意。”他质问她。

“就当是我自私自利,就当是我没有良心抛弃了慕尧好不好。梁淮则别问我了,求你别问我了。”这些天,白微娆的情绪就一直处于崩溃边缘。现下,梁淮则这样质问她,更是让她难以承受。她扶住额头,将整脸埋在膝盖里,沉哑的声音像是盛夏的闷雷:“你知不知道,我每次看到慕尧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像是犯了罪的人。我背弃了生我养我的父母,和你生下了他。我对不起他们,我真的对不起他们。”

她话音刚落,梁淮则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样语气苛责的质问她。

白微娆的脊背在微微颤抖,渐渐地开始有些抽泣的哽咽声在车厢里作祟。梁淮则最看不得她的眼泪,他想都没想,就直接伸出手抚上她的肩,想把她扳进怀里。

“小娆…”

他的手指刚一触到她的肩膀,她就触电似的躲闪到了一边:“梁淮则,你别碰我。”白微娆仰起脸看他,眼睛红肿地不像话。

“好。”

她不喜欢他碰她,他就远远地躲闪着。只要她说什么,他都愿意做。他对她的感情,向来就是那八个字,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白微娆哭了很久,才终于平静下来。她偏过头看了梁淮则一眼,眼里明明还酝酿着热泪,却依旧笑得酣甜。她故作坚强的模样,曾经无数次的刺痛过梁淮则的眼睛,现在亦然。

干涸的泪渍黏在脸上,让她的表情都看起来有些生涩:“梁淮则,你也知道的。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二十岁就稀里糊涂地生了他,生下了他也没能好好管他,反倒是把他忘记了。”她眼眶里都是泪,一眨眼,泪水就跟断了线似的掉下来:“我最近老是想起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他躲在角落里,瑟瑟缩缩的像是只被遗弃的小狗。我时常在想,我怎么就那么狠心呢,狠心地居然把他都忘记了。不过我后来又想了想,这样也好,他永远不记得我,也不知道他还有我这么一个狠心地抛弃他的母亲。”

“小娆,这不是你的错…”

“你不必为我推脱的,这本来就是我活该。”她朝他笑了笑:“如果有机会的话,你可以给慕尧找个新妈妈,然后把她安安稳稳的娶回家。你也可以通知我来参加你们的婚礼,不过你尽管放心,我一定不会像电视剧里的坏女人那样,折腾的要死要活的。”

“小娆,别说了。”梁淮则不愿意再听下去。

她没理会他,径直说了下去:“不过在那之前,你一定要首先记得,把我们的离婚手续给办一办。霍音是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我不想把她的名字弄脏了。”

梁淮则默然,没有回应。

说完这些话,白微娆长舒了一口气,她细细盘算了一下,似乎所有该要嘱咐的话,都已经嘱咐完毕了。不过脑子里还是觉得缺少了什么,她怔了半天才想起来。

“对了,梁淮则。”她声音轻快,完全不像是大哭过的人,反倒是活像曾经十几岁时的白微娆。

“怎么?”

她别过脸去看他,彼时他也正好在看她。四目相对的时候,那些缠绕了数年的感情纷涌而来,即使经历了那么久,依旧刻骨铭心。

“梁淮则,我能感觉到你做商人做的并不愉快。如果勉强自己,会让你觉得快乐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如果你不快乐的话,还是做回脑外科医生吧。以前我用霍音的身份说过这句话,现在我用白微娆的身份再跟你说一遍,不为什么,我只是怕你忘了。”

她笑了笑,透过他漆黑的瞳孔,她似乎还能回忆起他以前的模样。曾经的他笑得干净皎洁,是白微娆托付终身的信仰。

“我记得,以前穿着白大褂的梁淮则,笑起来的时候…比现在好看多了。”

说完,不给梁淮则任何犹豫的余地,她就径直推开车门离开了。

进车前梁淮则披在她身上的那件外套,被她仍在副驾驶座上,孤零零的黑色,像是从未被人问津过的寂寞色彩。

**

白微娆是在半个月以后独自离开的,她在枫南市本来就无依无靠的,更或者说,她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无依无靠的。

所以,连离开的时候,都没有太多需要送别的对象。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两个月后:

初冬时节,江南湖面才初初开始结冰,而西南的拉萨一带早已是银装素裹。

白微娆呵了一口气,蒸腾的白雾随着风动往上浮,像是能一路飘到天上。她裹着一身臃肿的外套,整个人连同脖子一起缩在了大衣里。

拉萨向来有日光城之称,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地方是全年日照时间最长的一处。阳光的势头大不等于温度适宜,在西北风刺骨地扇动下,白微娆还是忍不住跺了跺脚。

她艰难地从衣兜里拿出手机,找准角度后,对着布达拉宫西南角按下拍摄键。之后,她顺手打开微博软件,点击发送图片,待显示发送的缓存条充盈到百分之一百后,她才重新慢慢悠悠地把手机塞回兜里。

从两个月前离开枫南市之后,白微娆就开始四处游荡。她没什么亲人,没什么牵挂,也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似乎走到哪里就是她的家。在各处游荡的路上,难免困乏,于是她就顺理成章地爱上了刷微博这项活计。

起先,她只是偶尔会发些图片上去,有时候是各地的风景,有时候也会拍些当地人的生活情境。没想到就是这些随手拍的照片,竟让她在两个月之内火了起来,暴涨了近二十万的粉丝。过了没多久,就有记者打听到了她的旅游路线,主动上门寻求合作。

记者的要求并不多,只是跟她结伴同行,然后在途中记录一些关于旅行的点点滴滴,最后制成一本书,以供销售而已。白微娆听后,觉得也不算麻烦,便欣然同意了。毕竟,或许某天梁慕尧问起他的霍音阿姨去哪儿了的时候,她还能随手攥出一本书搪塞他,说她去旅行了。

想起梁慕尧的时候,白微娆忽然觉得自己像是疯了。明明想好再也不回他们身边的,结果偶尔还会幻想着回去的理由。人类对于难以逾越的感情,总是像飞蛾扑火那么冲动。就像她对梁慕尧,就像…她对梁淮则。

每次一触及梁淮则这个名字,白微娆总会明显地感觉心律不齐。

“白小姐,白小姐。”

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她才终于从漫长的思绪里拔了出来:“祁超怎么了?”祁超就是那个同行的记者。杂志社为了节约成本,只拨了一个人来,祁超既是摄影师又兼职记者。

祁超往后小跑了好几步,又反复拿着相机比对了很久,才说道:“白小姐,你就站在那里,我给你拍个照吧。这个角度很妙,你看起来也特别漂亮。”

“好啊。”

白微娆把凌乱的头发拨到耳后,朝镜头微微一笑。咔嚓一声快门键按下去,一张照片瞬间成型。

拍完照之后,祁超找了一个当地的店子和白微娆一起休息会,再赶往下一个地点。当地的酥油茶最为又名,祁超很大方地要了两杯,他一杯,白微娆一杯。祁超比白微娆大了三岁,俗话说三岁一代沟,但显然白微娆和祁超之间没有。

祁超挪了挪凳子,很是热情地凑到白微娆的身边,随手翻开单反相机里摄录下的照片,一张一张翻给白微娆看。

“白小姐,这张是我刚刚趁你发呆的时候拍的,还不错吧。”

“嗯。”

“这张是我刚刚趁你发微博的时候拍的,挺自然的吧。”

“是啊。”

祁超是专业的摄影师,技术自然是毋庸置疑的。

得了白微娆的肯定,祁超颇有些不好意思,他挠了挠后脑勺,说:“白小姐,其实你长得很好看。我拍过很多人,但是没一个能像你一样,上镜这么自然的。”

当地人端了两碗酥油茶上来,一份端到她面前,一份端到祁超的面前。

“其实我以前整过容。”

祁超显然有些惊讶:“真的假的?我不信。”

娆忍不住笑了:“真的。”

“不是我吹嘘,我拍过挺多女模,她们整过容的地方,在我的镜头下绝对是无所遁形的。但像白小姐这样,整了容还自然成这样的,我也是第一次见了。”祁超端起酥油茶,豪迈地喝了一口:“冒昧地问一句,白小姐你到底是动了哪里?”

白微娆眼角弯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动了哪里,大概是为了把我原来的样子整的不像些,所以才每一处地方都做了改动吧。”

祁超皱眉:“白小姐你说的…我不太懂。”

“不懂也没事,这只是小事而已。”

祁超对于白微娆的话一知半解,他没再继续追问,只是埋下头继续翻了翻相机。至于他对面的白微娆,则是心猿意马地玩起了手机。

微博铃声清脆悦耳,白微娆随手翻了翻评论区,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id——仙人掌心的火龙果。

这个id几乎每逢白微娆状态发表就会第一时间评论,评论的内容简短而贴心,几乎都是让白微娆注意旅途安全的。起先,白微娆只是觉得这个id眼熟,但到了后来,她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关注这个人的评论,一旦他评论地晚了几步,白微娆心里总是会七上八下的。

刷到他的评论的时候,白微娆仍是忍不住的嘴角上扬。评论内容很简单:藏区气压低,注意高原反应,记得带好沙丁胺醇。

看到沙丁胺醇那四个字的时候,白微娆的眼睛有点疼。她从未在微博上暴露过任何的个人信息,至于知道她患有哮喘病,需要沙丁胺醇的那个人…白微娆不敢想。

“白小姐又在刷评论区吗?”祁超插嘴道。

“对啊,一天没刷了,有点闷得慌。”

祁超突然岔开了话题:“白小姐你刚刚一个人笑了。”

“是吗?”白微娆像是被戳穿了小心思,明显地不好意思。

“白小姐,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祁超换了个称呼,语气也显然腼腆了不少:“虽然才相处了几天,但白小姐的性格却深深地吸引了我,说句实话…白小姐其实我挺喜欢你的。”

白微娆闻言,扑哧一声地笑了出来,接下来爆出的一句话,足矣让祁超惊掉下巴:“祁超,其实我之前结过婚,连孩子都生过了。说起来,我的孩子现在都快六岁了。”

“白小姐,你才比我小了两岁,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你今年应该才二十六多一点吧。你的孩子六岁,那岂不是二十岁就生了孩子。难不成是家里的包办婚姻?”

提及以往的事,白微娆不免想到梁淮则,她的眸子暗了暗,说:“不是,我只是跟他认识的比较早而已。早婚早育,大概就是这样了。”

“然后…后来分开了。”

“嗯。”

白微娆那一声刚落下,祁超就忽然拍案而起,他一脸志气满满的样子:“白小姐,我是个现代人,我并不在乎二婚的问题。既然我们现在都还单着,那我想还是可以勉强试试的…”

“祁超,你别误会了…”

祁超制止住白微娆接下来的话:“别别别,白小姐你先别着急拒绝我。就当是拿我们这几天的交情当筹码,做个朋友还不行吗?况且我们以后还要做一段时间的同事呢,感情还是别闹得太掰,这样不大好。”

祁超一副油头滑脑的样子,倒是把白微娆逗笑了。

他捧了一碗酥油茶,放到白微娆的面前:“这酥油茶是当地的特产,据说特别好喝。刚才趁着你刷微博的间隙,我都已经要了两碗喝完了,你快尝尝。”

祁超的好意,白微娆也不好拒绝。她拿起酥油茶,刚放到唇边抿了一口,喉头就开始发涩:“这酥油茶喝起来有些腻,也不知道是不是前几天吃错东西了,喝起来竟然有点泛恶心。”

“也是,这高原上的东西热量都比较高。你一个女孩子估计吃不习惯,如果不舒服的话别硬撑着,我陪你一起去看医生好了。”

白微娆笑笑:“谢谢了。”

祁超埋低了脸,轻咳一声,像是在自言自语:“不用谢,贴心是追女孩子的必备法则之一。”

**

傍晚的时候,白微娆一个人从当地的旅店里走了出来。

大概是因为西南地段是全国海拔最高的一处,所以临近傍晚的时候,晚霞也红得像是被火烧着了。旅店临山而建,白微娆坐在山腰的石凳上,安静地观看着落日。望着火烫的霞光,白微娆忽然产生了些莫名的熟悉感,她想了很久,才想到这样的情景,她也曾在数年前经历过。

落基山脉,是加拿大最高耸的一处山体。那时候梁淮则陪着她一起看日落。下山的时候,他怕她高原反应引起她的哮喘病,就把她背在了身上,而她则是数着阶梯陪他一步步往下。她还记得,当时伏在他的背上,平稳而温暖。他时不时就会不安分地回头偷吻她,似乎…当时的晚霞似乎也像现在这么红艳。

只是当初是他们两个人,现在只是她一个罢了。

高原上昼夜温差较大,白微娆还是白天的装束,自然是冷得直打哆嗦。她在山腰上坐了还不到十分钟,就只得回旅店了。结果,刚一站起来,一口气却像是哽在了气管里,既上不去,也下不来。

白微娆捂着胸口大喘了好几口气,也未见平复。这样的病症她实在熟悉不过,是伴随了她整整二十多年的哮喘病。她往兜里摸了摸,甚至连口袋的内衬也一同翻出来了,却也没见到那一瓶沙丁胺醇气雾剂的影子。大脑快速运转了几秒,她才想起来,刚刚出旅店的时候换了件外套,所以把随身的沙丁胺醇也扔在了另一件衣服里。

幸好,旅店离山腰不太远,白微娆觉得,她撑着点应该仍是能够回去的。不过很可惜,她还是高估了自己。高原上低压反应剧烈,白微娆刚走了几步,整个人就跟缺氧似的,脸都胀成了青紫色。她脱力地蹲了下去,手指还紧紧地攥住胸口,如同病入膏肓。

“姐姐…姐姐…”稚嫩的童音从身后传来,生涩的普通话夹带着些当地藏族人的口音。

白微娆回过神,才发现站在她身后的是一名藏族小姑娘。当地人因为常年的日晒,两颊都生成了天然的高原红,小姑娘也毫不例外。

白微娆没带手机,就想着要去让小姑娘去给旅店的人通风报信。结果她捂着胸口刚准备开口,却发现声音已经哑地说不出话来了。

藏族人普遍热情,连小姑娘也不例外。她见白微娆脸色吃力,就绕到她身后给她顺了顺气,倒腾了很久才从随身的布口袋里掏出了一件物品,塞给白微娆。“姐姐,刚刚有个人要我把这个给你。”

白微娆摊开手心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一瓶沙丁胺醇气雾剂。对于哮喘病人来说,沙丁胺醇就是救命的稻草。白微娆向来也是个惜命的人,所以拿到的那一瞬间,她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用力吮吸了好几下。

药效来的很快,不到一分钟,白微娆的呼吸已然平复。

见白微娆已经无碍了,小姑娘转身就要离开。藏族人脚力好,只不过短短一分钟的时间,小姑娘就离了白微娆好几米。白微娆的力气还没恢复,赶了好几步才追上。

她握住小姑娘的肩,循循善诱地问她:“小妹妹,可以告诉姐姐这是谁给你的吗?”

小姑娘笑了笑,两颊的酡红淳朴而干净:“是一个叔叔给我的。”她指了指山脚下的一处:“喏,他刚刚就是站在那里的。他长得高高瘦瘦的,可好看了。”

白微娆目光顺着小姑娘的指尖划去,可那一处空旷的山脚下,早已没了人影。

又高又瘦的人,世界上何其之多。然而,白微娆却开始漫无目的地肖想着,那个人…会不会是他。

其实,这整两个月的时光里,白微娆遇到过很多古怪离奇的事。比如,某天她在露天公园不小心睡着,醒来后就会发现有人给她盖了一件棉衣。棉衣带着标牌还是全新的,一点都不像是被人丢弃施舍的。

又比如,某天她下山的时候打不到车,正愁着如何返回镇上,就会突然有一辆车跑出来,说是恰好途径这里带她一程。偶尔她也会很好奇地问司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么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那时候,司机总会囫囵吞枣地回复她说正好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