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禾讪笑了一下,翻身坐起,松解开了裹着玄衣的黑衣,捏了捏他的爪子。

一夜过去,他的体温已经恢复正常了,连说话能力也正常了。

玄衣闷闷不乐地板着脸任她摆弄。

——虽说,在别人面前露出兽形,是件羞耻的事。但是,他昨晚都让她抱着睡了一晚了,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了——和相拥而眠相比,“被看到”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反而没必要纠结了。

捏完了小手手,简禾心痒痒的,有点想摸摸玄衣头顶的两只尖尖的角,但碍着仙女的人设,只能放弃做这种猥琐之事。

洗完脸后,她整了整衣服,推开了破庙门。昨晚奖励的马车已经停在了破庙之外,两匹马在低头吃草。

座驾来了,天气正好,是时候换个据点了。

简禾喜滋滋地带着玄衣上了马车,还没等她摸到马缰绳,那两匹马就被戳了屁股一样,撒开蹄子飞速冲了出去,朝着系统设定的目的地去了。

一个小时后,马车停在了西朔山南下十多里的信城门前。

古朴的巨石垒砌起了一座宏伟的拱门,围墙高大。几个城卫拿着长矛立在两侧,载货的马车排了长队接受盘问。

把简禾送到后,两匹磕了炫迈的马就一溜烟地拉着马车跑了。

玄衣坐在简禾手臂上,看着城门的牌匾,明显有些厌恶:“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家就在这里面,有吃的,也有睡的地方,在那里养伤比在破庙好得多了,还能探听很多的消息。”简禾替他拉好了小兜帽,解释道:“我不会让仙门的人伤害你的,放心。”

玄衣久久才勉强“嗯”了一声。

原先以为这么偏僻的地方,应该挺落后的。没想到,城内跟城外俨然是两个世界。四衢八街规整宽敞,瓦舍连锦,车水马龙,璀璨繁丽的灯火映亮了大片的夜空。

佩剑的刀客在酒馆中买醉,舞女趴在雕花栏杆上以扇掩面,首次出门猎魔的仙门弟子在人潮中东张西望,一张张稚嫩的脸上写满了跃跃欲试的自信,有的肩头还盘踞着自家的仙宠。

从进了城开始,玄衣就明显不如外面放松了。简禾清楚他的心结在哪,把他搂得严严实实的,朝着系统给他们安排的住所走去。

——小彩蛋——

《玄衣日记》

昨晚,或许是因为担心我冻死,她竟然搂住了我睡觉,一整晚都没放开。

第二天醒来,发现她睡得比我还熟,而且睡相还差到了极点。

明明才刚认识,却对我毫不设防。

……真是个奇怪的人。

第5章 第5个修罗场

系统发放的奖励,是信城之中,一座倚在小桥流水畔的独户小屋,地理位置极好。房子面积不大,但也有两个小房间,床铺、桌椅、寝具都一应俱全,小院子里还有口水井。

撩开帘子走近厨房,里面满当当地塞满了新鲜的食材,肉菜均衡,连水果都给洗好了。揭开水缸的盖子,两尾活蹦乱跳的鱼在里面惬意地悠转着。

系统:“房子是永久居住的。食粮只奖励了半个月,所以在这段期限内,厨房的食材都会自动补充。当然,因为我们是针对魔族的口味准备的。如果你想吃熟食,还是得自己做饭。”

简禾挽起袖子,本想粗略地打扫一下房子,可绕了一圈,却发现家具什么的都没有积灰,就好像一直有人在住一样。这下可就省事了。房间有两个,但鉴于玄衣现在的状况,简禾就在其中一个大点的房间搭了张小床,以免晚上有什么动静,在隔壁房间没听见。

在这过程里,玄衣一直挺着小胸脯,蹲坐在了全屋最高的地方。进了私密的房间,他的神态明显放松了很多。漆黑的尾巴左右扫动着,有节奏地拍打着装饰用的瓷瓶,叮叮作响。

简禾走到哪里,他的视线就跟到哪里。

平心而论,跟这条街的其他房子相比,这座房子要逼仄很多,但玄衣作为真•山野少年,有了村子里的对比,一点也不觉得这里寒酸。

雕花窗户半开,桌上摆着精致的杯盏。水炉沸腾,蒸汽四溢,墙壁上有泛黄的挂画,厨房的水缸养着的两尾生机勃勃的鱼,充满了有别于荒山野林的人间烟火气,温暖而安逸。

不过……玄衣低头,爪子在柜顶抹了抹,翻过来一看,半点落灰都没有。

他心里闪过几分狐疑。

刚才进来的时候,窗户就是开着的。而这房子有点干净过头了。简禾从出门到今天,至少有五天时间。可柜顶、桌角都纤尘不染,就好像一直有人住在这,每天都打扫似的。

简禾并不知道这次的奖励居然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破绽。这时,时间刚好走到中午,到新家的第一顿饭要吃好些,就当做是入伙了。

半小时后,简禾端着几碟菜上了桌,玄衣灵活无声地跳到了木椅上,瞧见三菜一汤,全是人类的熟食。

玄衣戒备地看着简禾:“为什么?”

简禾解释道:“没煮熟的肉上有细菌、寄生虫等东西,会让人闹肚子。你平时吃了没事,是因为身体强健。但现在情况不同,你未痊愈前,如果再吃生肉,可能又会像昨晚一样闹多次肚子了。”

“……细菌是什么?”

“就是脏东西的意思。”简禾指着一碟清淡的清水煮肉,道:“这些东西,我都没有加调味料。也许是没有血腥味了,但没有调味的话,总该会比较好下口。当然,我不是强迫你,如果你吃不惯就算了。”

好像被逼着试毒,玄衣挣扎了片刻,最终撇过头道:“那就尝尝吧。”

简禾笑了:“好呀。”

由于玄衣现在只有爪子,根本拿不了筷子。简禾便主动地拎起筷子,夹了块肉片,送到了玄衣嘴边。

刚把肉片吞进嘴里,玄衣原本在轻轻拍着椅子的尾巴瞬间僵住,眼白隐隐有些发青。

简禾:“……”

行了,不用问了,这反应明显是觉得很难吃。

虽然尝到了半秒的挫败感,不过,其实也在情理之中。这么多年的生活习惯,哪是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改变的呢?

简禾把一个瓷碗递到了他面前,好心劝道:“好了,别勉强,吐出来吧。”

谁知,玄衣看了她一眼,咀嚼了片刻,居然把东西吞下去了,还冷冷道:“下一碟,尝尝。”

简禾纳闷,只好又夹了一块喂给了他,直到把桌面上的菜都尝了个遍,玄衣才开了尊口:“好了。”

明明不喜欢却没有拆台,还全都试了试,简禾眨了眨眼睛,有点感动,但也油然而生了一种“莫非玄衣有抖M倾向”的诡异想法……

系统:“宿主,外面的生食还不好说,但我们提供的魔兽食粮全是无菌的,只要你让玄衣一直吃厨房的食材,那就不会有闹肚子的风险。”

简禾如蒙大赦,也不折磨玄衣了,跑进厨房,端出了玄衣最爱的生肉,终于吃了顿大家都满意的入伙饭。

就这样,简禾与玄衣就在这座小屋处定居了下来。

屋后有片松软的土地,等来年春天,或许还能自己种上几棵菜吃呢。(⊙v⊙)

转眼间就是两个月。信城很靠近西朔山这个猎魔的圣地,故而,一直都是仙门子弟热门的落脚点。有心的话,还是能探听到很多东西的。

只是,先别说玄衣这两个月里,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兽形状态,不便外出。即使能外出,他也注定得不到想要的资讯。

这是因为,虽然那些射杀他族人的弓箭上有银色梅印,但那其实类似于隐形的水印,只有仙门中人才看得见。在玄衣看来,那箭的箭身是什么印记都没有的。

每日前往西朔山猎魔的宗派,一只手都数不过来。如果没有了“梅印”这个关键性的线索,想找出屠村的宗派,无异于大海捞针,难上加难。正常来说是很难查处结果的。

巴特,玄衣作为复仇流的反派,在关键时刻,自然会有NPC出现协助。按照剧本,这种毫无头绪的状态持续两年左右,玄衣就会与当日侥幸逃脱的村民NPC重逢。

那村民NPC虽然也看不到箭杆上的梅印,但就是那么凑巧,他认出了当日的领头者是赤云宗的人,成功完成了“给玄衣指出仇家”的任务。

到那一刻,绕了不少弯路的玄衣终于得知,自己一直苦苦寻觅的仇人就是赤云宗。

作为完全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的人,简禾碍于规则,被禁止了给任何提示,空有一颗剧透的心,却没有剧透的命。

系统:“你当然不能剧透。不然剧情就乱套了,玄衣也会马上怀疑你的身份。”

简禾:“我就是觉得,等一切都败露后,我的下场不会比原主好到哪里去。”

系统:“怎么说?”

简禾沧桑道:“原主与玄衣没有感情瓜葛,就是个素未谋面的仇人,都被虐得这么惨了。而我,明明说好了要帮他复仇,也知道他报仇心切,也知道仇家是赤云宗,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看着他干着急、绕弯路。明明我就是他的杀父仇人之一,却伪装成他父亲的故友接近他……从玄衣的角度看,我就是传说中说一套做一套的无间道双面小婊砸吧。”

系统:“……”很有道理。

生活不仅有未来的苟且,还有眼前的苟且。靠着做任务获得吃的是不够的,要活下去,周转的钱财也很重要。为了挣钱,简禾在信城做起了老本行——替人收复魍魉之物。

这世界的小怪经验包分两种,一种是静物类的。杀人藤等肉食植物、沾染了魔气的凶宅或谷底,都归于此类。另一种则是长着腿满地跑的小怪,什么夺舍的妖邪、画人皮的魅、从死人复生后所化的丧尸,全都属于此类,统称作“魍魉”。

道行高深的魍魉,混迹在人群中也难以被普通百姓察觉,邪性极大,每逢作恶必定会见血。很多搁置起来、查不出凶手的命案,背后都是魍魉闹事。

弱鸡一点的呢,就只有虚拟形态,大多数时候都在荒野游荡,看到赶路的书生就吓唬一下,看到时运低的人便尾随回家。被这种东西缠上会家宅不宁,小孩啼哭不止,大人生病受伤,总之怎么倒霉怎么来。

赤云宗以前就会承接这种收钱消灾的业务。原装的封妩也算是跟这种东西打过很多次交道了,吃记忆的老本也完全没问题。

这天,是除夕夜。

信城格外热闹。还没完全天黑,天空就能看到几盏飘飘荡荡的天灯,不知是谁这么急不可耐,现在就放天灯了。

简禾站在院子前,有三个也就七八岁的小男孩,以及一个年纪稍小的女孩正围着她七嘴八舌地争论着什么。

这几个孩子,都是前不久找简禾帮忙收复魍魉之物的家庭的小孩。

“我娘早就跟姐姐说好了,她今晚要来我家吃饭!”

“没有,是跟我娘先说好的!”

……

几个小孩胡闹着,一回头,却看到了了小院窗户的角落,一只黑漆漆的小怪兽趴在了那儿,两只蹄子搭在雕花上,眼神不善,似乎在瞪他们。明明整张脸都长满黑鳞,可他们就是觉得这东西是在摆臭脸。

这群孩子不是仙门中人,根本看不出玄衣是魔族人,而以为他只是寻常的魔兽。见状,纷纷告状:“姐姐,你的宠物瞪我们!”

——小彩蛋——

《玄衣日记》

人类的食物,

难吃。

人类的小孩,

聒噪。

第6章 第6个修罗场

宠物?

简禾讶异地回头,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后脑勺和两只小角——玄衣已经转过头去了。

几个小孩儿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了过去,叽叽喳喳地道:“姐姐,它长得好怪啊,那么黑。”

“你养了它多久啦?”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什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别让家里人担心,快回家吧。”

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由于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晚上,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赏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离去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还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总感觉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其实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话说,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用生命表白啊。

巴特,像玄衣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

好在,魔族仰慕强者。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肯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简禾扶额。

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所以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

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歪头反问道:“为什么那么惊讶?”

“因为听起来很痛。”简禾摊手,实话实说道:“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再说了,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拔下来以后,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何必呢?”

玄衣眼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掩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告诉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

简禾:“???”

这么神奇?魔族人全身都是挂——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直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什么味道?”